「我想他是因為沒看成處決人而有點兒不開心。」溫斯頓說。
「哎,對了——這就是我想說的意思,這反映了他思想對頭,是不是?雖然他們是淘氣的小崽子,兩個都是,不過他們的熱情可真沒說的!他們想的只是偵察隊,當然還有戰爭。你知不知道我那個小女孩上星期六,也就是在她們的中隊去伯克海姆斯德方向遠足時幹了件什麼事?她叫上另外兩個女孩跟她一起從遠足隊伍裡開溜,花了整整一下午時間跟蹤一個陌生人。她們跟了他有兩小時,一直穿過森林,到了阿默夏姆後,向巡邏隊揭發了那個人。」
「她們幹嗎要那麼幹?」溫斯頓多少有點吃驚地問。帕森斯又洋洋自得地說:
「我的小孩兒認準他是個敵特之類的角色——比如說可能是空投下來的。但是關鍵在這兒,夥計。你猜猜她一開始是怎麼注意上他的?她看到他穿了雙古怪的鞋子,所以有可能是個外國人。對七歲的小孩子來說夠聰明的了,對不對?」
「那人後來怎麼樣了?」
「哦,那個嘛,我當然不知道嘍。可要是這樣了,我可一點兒也不會吃驚。」他做了個步槍瞄準的動作,嘴裡還發出開槍聲。
「好。」塞姆心不在焉地說。他仍在看那張紙條,頭也沒抬一下。
「當然,我們不能掉以輕心。」溫斯頓老老實實地表示贊同。
「我的意思是如今還在打仗。」帕森斯說。
像是為了確認這一點,正好在他們頭頂的電屏裡傳出一陣小號聲。但這次不是宣佈一次軍事勝利,而只是來自富足部的一則通知。
「同志們!」一個慷慨激昂的年輕聲音高聲說,「注意,同志們!我們有喜訊要宣佈!我們在生產上又打了勝仗!根據剛剛完成的對各種消費品的統計,過去一年裡,生活水平提高了百分之二十以上。今天上午,在大洋國各地都有無法勸阻的自發遊行。勞動者邁出工廠和辦公室,在街道上舉旗遊行,以表達對老大哥的感激之情。他的英明領導帶給了我們嶄新的幸福生活。這裡有一些統計數字:食品——」
「我們嶄新的幸福生活」這幾個詞出現了好幾次,這是富足部最近喜歡用的。帕森斯的注意力也被小號聲吸引過去。他坐在那裡聽著,表情嚴肅,張著嘴巴,也有點聽明白後不耐煩的樣子。他聽不懂數字,但是他明白在某種意義上,那些數字是帶來滿足的原因。他早已掏出一個骯髒的大煙鬥,裡面填了一半焦黑的菸絲。一星期的菸絲定量只有一百克,很少可以將菸斗裝得太滿。溫斯頓在吸一根勝利煙,小心翼翼地水平拿著。新定量到明天才有,而他只剩四根了。他暫時閉上眼睛,對遠處的喧譁充耳不聞,而是在聽電屏裡連續播放的聲音。似乎甚至還提到,因為老大哥把巧克力定量提高到二十克而舉行了向他表示感謝的遊行。他想到不過是昨天才宣佈定量被降至一星期二十克,有沒有可能才過了二十四小時,他們就又輕易相信了?沒錯,他們又相信了。帕森斯以他那種畜牲般的蠢勁很容易就相信了,旁邊桌子上那個看不到眼睛的傢伙狂熱地相信了,而且懷著滿腔怒火,要把會上提出上星期的定量是三十克的任何人挖出來,批判他,蒸發他。塞姆通過某種更為複雜的方式也相信了,那需要用到雙重思想。如此說來,他是不是獨一無二地擁有那種記憶?
離奇的統計數字繼續從電屏裡湧將出來。跟去年相比,有了更多衣服,更多房屋,更多傢俱,更多飯鍋,更多燃料,更多輪船,更多直升飛機,更多書籍,更多嬰兒——除了疾病、犯罪和精神病,一切都更多了。一年年,每分鐘,每個人,所有事,都在向上嗖嗖地快速發展。跟塞姆剛才那樣,溫斯頓拿起勺子,在桌子上流淌著的蒼白色肉汁裡隨意劃拉,把原來的一長溜劃拉成了一幅圖案。他帶著恨意沉思著生活的物質結構。是不是一直就是這樣?是不是食物一直就是這個味道?他環顧食堂。這是一間天花板很低、人頭攢動的屋子,牆上由於人們身體的無數次觸碰而變得骯髒;金屬桌椅破破爛爛,間隔近得坐下能互相碰到肘部;彎了柄的勺子,變形的托盤,粗糙的白杯子;所有東西的表面都有油膩,所有裂縫裡都有汙垢;還有劣酒、劣質咖啡、金屬味燉菜和髒衣服相混合的怪味。在你的胃和皮膚裡,總有種抗議的感覺,就是你被騙走了原本有權擁有的某種東西。確實,他對所有事物的記憶都沒有太大差別。在他能夠清楚記得的無論哪個時候,從來都是吃的東西不大夠,內衣或襪子總是到處有洞,傢俱總是陳舊不堪,以至於就要散架,房間裡暖氣供應不足,地鐵擁擠不堪,房屋搖搖欲墜,麵包黑糊糊的,茶葉變成稀缺之物,咖啡嘗來像是髒東西,香菸供應不足——除了合成的杜松子酒,什麼都不便宜,什麼都缺乏。缺乏舒適感,灰塵瀰漫,所用不足,冗長的冬季,黏糊糊的襪子,從來不開的電梯,冰涼的水,粗砂般的肥皂,散落開來的香菸,味道奇差的食物。當然,隨著年紀增長,事情必然變得更糟些。儘管如此,如果上述一切能讓人心生厭惡,難道不說明了正常的發展不應該是這樣?為什麼一定需要一些年代久遠的記憶,讓人記著以前並非如此時,才會覺得這些是不可忍受的?
他又環顧了食堂一眼。幾乎每個人都長得醜陋,就算穿的是藍色工作服之外的其他衣服,也仍然醜陋。屋裡那頭的一張桌子前,只有一個人坐在那兒,是個矮個子,長得特別像甲蟲。他在喝一杯咖啡,一雙小眼睛猜疑地掃來掃去。溫斯頓心想,不往周圍看一看,太容易就會相信黨所樹立的完美體格形象——身材高大、肌肉發達的男青年和胸部豐滿的少女,頭髮金黃,生氣勃勃,曬足太陽,無憂無慮——不僅存在,甚至佔大多數。實際上依他所見,第一空域的大部分人都身材矮小、皮膚髮黑、長相難看。奇怪的是,那種長得像甲蟲的人在部裡的數量激增:又矮又胖的男人,沒多大年紀就發福,腿短,走路動作奇快,胖臉上的表情高深莫測,眼睛小之又小。似乎在黨的主宰下,最盛產這種體型的人。
富足部的通知播報完了,又響起一聲小號,接下來播放的是又尖又細的音樂。因為受到數字的轟炸,帕森斯被喚起了一點隱約的熱情,取下嘴裡的菸斗。
「富足部今年幹得確實不錯。」他說著還會意地晃了晃頭,「順便問一句,史密斯夥計,我估計你也沒有剃鬚刀片可以讓給我用?」
「一片也沒有,」溫斯頓說,「我自己一個刀片都用了六星期了。」
「噢,這樣啊——只是隨便問問,夥計。」
「對不起。」溫斯頓說。
鄰桌那個像鴨子般嘎嘎叫的聲音剛才在播報富足部通知時暫停了一會兒,這時又響起來,跟以前一樣刺耳。不知為何,溫斯頓突然想起帕森斯太太,想到她稀疏的頭髮和她臉上皺紋裡的灰塵。用不了兩年,她的孩子會向思想警察告發她。帕森斯太太將被蒸發掉,奧布蘭會被蒸發掉。另一方面,帕森斯永遠不會被蒸發掉,那個看不到眼睛、嘴裡嘎嘎叫的傢伙將永遠不會被蒸發掉,那些甲蟲一樣在部裡迷宮般的走廊裡敏捷穿行的男人也永遠不會被蒸發掉。那個黑頭髮女孩,也就是小說司的那個女孩——她也永遠不會被蒸發掉。他好像本能地知道誰會活下來,誰會被消滅,只不過至於什麼是活下來的原因,有點不容易說出來。
就在此時,他被猛地從沉思中拉回到現實。鄰桌的女孩半轉過身,是那個黑頭髮女孩。她在斜視他,但奇怪的是她看得很專心。在他們眼光接觸的剎那,她又望向別處。
溫斯頓的脊背上冒出汗來,一種極度恐懼的感覺掠過他的心頭。這種感覺幾乎轉瞬即逝,然而留下一種讓人不得安寧的難受感覺。她為什麼要注視他?為什麼總在跟蹤他?不幸的是,他記不清楚他到這裡坐的時候,她是否已經坐在那張桌子前,還是她後來才去的。但不管怎樣,在那次兩分鐘仇恨會里,她無緣無故坐在他身後。很有可能,她真正的目的是想聽清楚他喊得夠不夠響亮。
他又有了以前的想法:很可能她並非真的是思想警察的一員,然而還是那句話,正是業餘警察才最危險。他不知道她看了他有多久,但有可能多達五分鐘,有可能他的表情沒能完全控制住。在公共場合或電屏視域之內,讓心思信馬游韁危險之至,最細微的事情也可能會暴露自己:一次不由自主的痙攣,一個下意識的焦慮表情,一種自言自語的習慣——就是那種暗示不正常或者有所隱瞞的小細節。不管怎樣,臉上帶著不當的表情(例如在聽到宣佈某個勝利訊息時露出懷疑的表情),本身就是件應該受到懲罰的罪過。新話裡甚至有「表情罪」一詞,指的就是這個。
那個女孩又轉過身子。也許說到底,她並非真的在跟蹤他,也許她連續兩天和他坐得那樣近只是碰巧。他的菸捲已經熄滅,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桌子邊上,要是能讓菸絲不掉出來,他可以在下班後吸。鄰桌那個男人很可能是個思想警察,很可能他史密斯三天內會被關進仁愛部的牢房,但是菸頭不可浪費。塞姆疊起那張紙片放進口袋。帕森斯又滔滔不絕起來。
「夥計,我有沒有跟你說過,」他嘴裡含著菸斗,格格笑著說,「就是那次我的兩個小傢伙點火燒了市場上那個老女人的裙子?那是因為他們看到她用一張b.b.的宣傳畫裹香腸。他們悄悄溜到她身後,用一盒火柴把她裙子點著了。我想她給燒得夠戧。還是小崽子啊,是不是?可真是熱情萬丈!那就是他們如今在偵察隊裡接受的一流訓練——甚至比我那時候接受的訓練還要好。你知道他們最近發了什麼嗎?能隔著鎖眼聽聲音的助聽器!我那個小女孩有天晚上拿回家在我們的起居室試用,還說比她單用耳朵在鎖眼上能多聽到一倍的聲音。當然我得跟你說,那只是個玩具。不過仍然能培養他們的正確思想,對不對?」
就在這時,電屏裡發出一聲刺耳的哨聲,是該回去工作的訊號。他們三個人都一跳而起去搶乘電梯,溫斯頓那根菸卷裡的菸絲掉了出來。
6
溫斯頓在寫日記: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一個漆黑的夜晚,在某個大火車站附近一條窄窄的小街上。她站在牆邊的門口,就在一盞幾乎一點也不亮的路燈下。她面容年輕,脂粉塗得很厚,事實上是脂粉吸引了我,白得像面具,還有鮮紅的嘴唇。女黨員從不塗脂抹粉。街上別無一人,沒有電屏。她說兩塊錢,我——
他一時覺得很難寫下去。他閉上眼睛,用手指壓迫眼球,想擠出那幅不斷出現的畫面。他幾乎有種不可遏止的衝動,想扯著嗓子喊出一連串髒話,或者以腦袋撞牆,用腳踢桌子,把墨水瓶扔出窗外——也就是做任何一種要麼激烈、要麼聲音大、要麼會帶來疼痛的事,好讓他有可能不再去想那些折磨他的記憶。
他想,你最大的敵人是自己的神經系統,你內心的緊張隨時可能會以可見的表象反映出來。他想到幾周前在街上碰到的一個男人:那是個很是其貌不揚的男人,黨員,年齡在三十五到四十歲之間,長得又高又瘦,手裡拿了個公文包。他們相距幾米遠時,他注意到那個男人的左臉突然可以說是因為痙攣而扭曲了一下,他們擦肩而過時又是一下。僅僅扯動了一下,一絲顫動,就像照相機的快門喀嚓一下那樣迅速,顯然是習慣使然。他還記得自己當時是怎麼想的:那個可憐鬼是完蛋了。最可怕的是,那一舉動很可能是下意識的。然而最致命的危險是說夢話,在溫斯頓看來,那防不勝防。
他吸了口氣,繼續寫道:
我跟著她進了門,穿過後院進到一間地下室廚房。那裡靠牆處有張床,桌子上有盞燈,擰得很暗。她——
他咬緊牙關,有種想嘔吐的感覺。想到地下室裡那個女人的同時,他還想到了凱瑟琳,他的妻子。溫斯頓是已婚的——不管怎麼說,他結過婚,很可能仍屬已婚,因為據他所知,他的妻子還活著。他好像又聞到地下室裡那種不新鮮的氣味,它混合著臭蟲、髒衣服和廉價的劣質香水味,但仍然誘人,因為女黨員從來不用香水,也不可能想象她們會用,只有群眾才用。在他看來,香水味與私通密不可分地攪和在一起。
跟著那個女人進去時,那是他大約兩年來頭一次行為不檢點。當然,和妓女發生關係在被禁止之列,不過它是那種你間或會鼓起膽量去違反的規定。危險,但也不是事關生死。被抓到和妓女在一起,可能意味著要在勞改營待上五年。未犯其他罪行的話,不會判得更多。這件事也很容易,前提是別被當場抓到。貧民窟那裡,到處是願意出賣自己肉體的女人,甚至有些女人的索價只是一杯杜松子酒而已,群眾不允許喝這種酒。黨雖然沒有明確表示,卻傾向鼓勵賣淫,以使未能完全壓制的本能有途徑發洩。單純的放蕩並無太大關係,只要是在偷偷摸摸和缺乏樂趣的情況下進行,而且只涉及底層被鄙視階層的女人。不可饒恕的罪行乃是黨員之間的亂搞,但是——儘管在大清洗中,被告都無一例外坦白犯了這種罪——很難想象真的會發生這種事。
黨的目標不僅是阻止男人和女人形成相互忠誠的關係,這種關係可能是黨無法控制的,黨真正的也是未曾講明的目的,是讓性行為完全沒有快樂。不要愛得過分,因為性慾就是敵人,不管婚內還是婚外。所有黨員之間的婚姻必須由某個專門為此成立的委員會批准,但是——指導原則卻從未明白列出——如果兩個人給別人造成印象,就是他們在肉體上相互吸引的話,他們總是結不成婚。婚姻唯一被承認的目的,是生出為黨服務的後代。性交被視為一種有點讓人噁心的小手術,就像灌腸。同樣,這也從未明明白白寫出來過,但它是以間接方式,向每個黨員從孩童時期就開始灌輸的。甚至還有像青少年反性聯盟這種組織,它鼓吹男女完全獨身,所有孩子都由人工受精得來(新話裡叫「人受」),然後由公家撫養。溫斯頓明白他們並非絕對說到做到,然而不管怎樣,這與黨的主要意識形態一致。黨正在試圖扼殺性本能,或者說如果不能完全扼殺,就扭曲它,醜化它。他不知道怎麼會這樣,但好像這是自然而然的事。至少在女性身上,黨的努力大體上是成功的。
他又想起了凱瑟琳。他們分居已有九年、十年——差不多十一年了。奇怪的是他極少想到她,他會一連好幾天忘了自己是已婚的。他們在一起才過了十五個月。黨不允許離婚,不過如果沒有孩子,傾向於鼓勵分居。
凱瑟琳身材高挑,淡色頭髮,很嚴肅,舉止極為得體。她的臉部輪廓分明,老鷹一般,如果不瞭解這張臉背後幾乎是空洞無物,就可能認為這是一張尊貴的臉。他們剛結婚後不久,他就認定了——雖然只是因為比起其他絕大多數人,他對她更熟悉罷了——在他認識的所有人當中,她毫無疑問是最愚蠢、最俗氣、頭腦最空洞的一個。她的腦子裡除了標語,沒有別的想法,無論什麼樣的蠢話,只要出自於黨,她一概——絕對是一概接受。他在內心給她起了個外號,叫「人體錄音」。但如果不是純粹為了某件事,他還是能忍著和她一起生活的,那就是性。
他每次一碰她,她就好像往後縮,而且繃緊了身體,抱著她就像抱著一個有關節的木頭人。奇怪的是,即使在她緊摟他時,他還是有種她同時也在用盡全力推開他的感覺,她緊繃的肌肉給他造成了這種印象。她會閉著眼躺在那兒,既不反抗,也不合作,然而是順從的。這點特別讓人難堪,再過上一段時間,就變成令人討厭的了。但即使那樣,假如雙方都同意保持禁慾,他還是能忍著和她一起生活的,但是怪就怪在凱瑟琳拒絕這樣。她說如果能夠,他們必須生出一個小孩,所以要繼續有房事,得有規律地每星期一次,除非是在不可能懷孕期間。她甚至常常早上就提醒他,把它作為一件當天晚上一定要做、不可忘記的事情。她對這件事有兩種叫法,一是「做寶寶」,二是「我們對黨的義務」——沒錯,她真的那樣叫過。不久,當指定的那天即將到來時,他開始有了種很恐懼的感覺。所幸未能養出孩子來,到最後她同意放棄嘗試,不久就跟他分居了。
溫斯頓無聲地嘆了口氣。他再次撿起筆寫道:
她一下子就躺倒在床上,然後馬上沒有一點前奏地,用你能想象到的最粗鄙、最醜陋的動作撩起裙子。我——
他好像看到自己站在暗淡的燈光下,鼻孔裡充滿臭蟲和廉價香水的氣味。他心裡有種失敗和憎恨的感覺,甚至在當時,這些感覺仍與關於凱瑟琳那具白色軀體的回憶糾纏在一起。那具軀體被黨的催眠力永遠施了定身術。為什麼總是這樣?為什麼他無法擁有自己的女人,而是隔幾年一次來做這種齷齪事?但是真正的戀愛幾乎不可想象。女黨員都差不多,在她們心裡,禁慾像對黨的忠誠一樣根深蒂固。通過小心的早期培養,通過比賽和洗冷水澡,通過在學校、偵察隊和青年團裡沒完沒了向她們灌輸的垃圾,通過演講、遊行、歌曲、口號和軍樂,自然的感情已被清除出她們的內心。理性告訴他肯定有例外,然而他心裡也不相信。她們一概從不動心,黨也正想讓她們那樣。他想做的,比想被人愛的願望更強烈的,是摧毀這道貞操之牆,一輩子哪怕就成功一次也好。帶來歡娛的性行為就是反抗。慾望是思想罪。即使是喚醒凱瑟琳的慾望——如果他做到過——也算是誘姦,儘管她是他的妻子。
但是這件事的剩餘部分還是要寫下來。他寫道:
我擰亮了燈。我在燈光下看到她時——
在陰暗中待過之後,煤油燈光好像很明亮。他第一次看清那個女人的樣子。他向她邁近一步,然後停下來,心裡充滿慾望和恐懼。他痛苦地意識到在這種地方的危險性,巡邏隊完全有可能會在他出去時抓住他,事實上,那時他們可能正在門口等著。怎麼可能不達到目的就走?
一定要寫下來,一定要坦白出來。在燈光下,他突然看到那個女人是個上歲數的。她臉上的脂粉厚得似乎有可能像紙板面具一樣破裂開來。她頭上有縷縷白髮,但真正可怕的,是她的嘴唇有點兒合不攏,除了深深的黑洞別無他物。她的牙齒全掉光了。
他倉促寫著,筆跡潦草不堪:
燈光下看到她,她是個很老的女人,至少有五十歲,但是我仍然沒遲疑就幹了那事。
他用手指壓著眼皮。他終於把它寫下來了,但是感覺沒什麼不同。這個辦法沒奏效。那種想扯開嗓子喊髒話的衝動跟以前一樣強烈。
7
「如果有希望,」溫斯頓寫道,「它就在群眾身上。」
如果有希望,它一定是在群眾身上,因為只有在那裡,在那些被漠視的大批人身上,在佔大洋國人口百分之八十五的人身上,才有可能產生將黨摧毀的力量。黨無法從內部推翻,其敵人——如果有敵人的話——無法走到一起並相互確認。即使傳言中的兄弟會存在——有可能而已——其成員碰頭也只可能是以三三兩兩的方式。反抗意味著一個眼神,聲音裡的一點變化,至多會是偶爾的一句傳聞而已。然而如果群眾能意識到自身的力量,他們不需要密謀,而只需奮力而起,像馬擺脫蒼蠅那樣抖動身軀。如果他們願意的話,明天早上就能把黨粉碎。或早或晚,他們肯定會想到去做那件事,難道不是嗎?但是——
他想起有一次,他正在一條擁擠的街道上走著,突然幾百個極其喧囂的聲音——女人的聲音——從前邊不遠處的一條小街上傳來。那是種可怕的憤怒和絕望的聲音,一種低沉而大聲的「噢——噢——噢——噢——噢」聲,嗡嗡的聲音像是一口鐘的迴響。他的心臟猛烈跳動起來。開始了!他想。暴亂!群眾終於掙脫羈絆了!到那個地點後,他看到的是兩三百個女人正圍著街邊市場的攤點。那些女人一臉悲痛,好像是一條正在下沉的船上劫數已定的乘客。就在那時,普遍的絕望一下子又變成許多張嘴巴的爭吵。好像是某個攤點在賣鐵鍋,是種質量很差的不結實貨色,但是不管什麼樣的飯鍋,總是很難買到。在那時出乎意料地停止供應了。成功買到鐵鍋的女人在費勁地拎著鐵鍋向外走,卻被別的人推推搡搡。還有十幾個人圍著那個攤點吵鬧,指責那個攤主看人賣貨,另外還藏有鐵鍋。接著又響起一陣大吵大嚷聲。有兩個身材臃腫的女人,其中一個披頭散髮,正在爭奪鐵鍋,都在用力想從對方手裡扯過來。有一會兒,兩個人都在同時用力拉,結果鐵鍋的把手掉了。溫斯頓厭惡地看著她們。但是——儘管只有那麼一陣子——僅僅幾百個嗓子吼出的聲音聽起來幾乎力量駭人!她們為什麼從來不為值得一吼的事也像那樣吼起來?
他寫道:
除非他們覺醒,否則永遠不會反抗;但除非他們反抗,否則不會覺醒。
他想到那幾乎像是從黨的教科書上抄來的。當然,黨聲稱是自己把群眾從奴役中解放出來。革命前,他們被資本家殘酷壓迫,吃不飽飯,還要捱打。女人也被迫在煤礦幹活(事實上現在還有),兒童長到六歲就被賣進工廠。但同時,完全按照雙重思想的原則,黨教導說群眾天生低人一等,必須用一些簡單的規定把他們置於服從的地位。事實上對於群眾,人們瞭解得很少,也沒必要了解很多。只要他們繼續幹活、繁衍,他們別的行為就無關緊要。他們被放任自流,就像阿根廷的平原上沒有籠韁的牛群。他們過著似乎是返璞歸真、類似他們祖先所過的生活。他們在貧民窟出生、長大,十二歲開始幹活,度過蓬勃卻短暫的健美和性衝動期,二十歲結婚,三十歲就步入中年,然後死去,多數壽命不超過六十歲。他們腦子裡想的全是重體力勞動、養家餬口、跟鄰居為雞毛蒜皮之事爭吵、電影、足球、啤酒,還有最主要的賭博。把他們控制住不算困難。思想警察的特務總在他們中間出沒,傳播謠言,瞄上並消滅被認為有可能變得危險的個別人。然而沒人努力向他們灌輸黨的意識形態。對群眾來說,不需要很強的政治感,他們需要擁有的,只是一種初級的愛國主義感情。用得上時,可以隨時喚起他們的這種感情。讓他們接受更長工作時間和更少配給。甚至在他們變得不滿足時——有時確實會——其不滿足感也不會帶來什麼後果。由於缺乏總體上的概念,他們只會專注於一些細枝末節的不如意之事,從來看不到還有更大的罪惡。絕大多數群眾家裡甚至沒有電屏,連民警也很少管他們的事。倫敦的犯罪率極高,是一個充斥著小偷、強盜、妓女、毒品小販和形形色色騙子的天地,但是因為犯罪都發生在群眾自己中間,因而無關緊要。在所有道德問題上,他們也被允許繼承其先輩的規範。黨在性問題上的禁慾主義並未強加給他們。亂交不受懲罰,允許離婚。甚至如果群眾表露出有宗教信仰的需求或者願望,也能得到許可。他們不配被懷疑,正如黨的標語所稱:「群眾和動物是自由的。」
溫斯頓的手往下探,小心地撓了撓靜脈曲張的潰瘍處,那裡又癢了起來。有件事他每次都會想起,即不可能知道革命前生活的真正情形如何。他從抽屜裡拿出一本小孩用的歷史課本,是從帕森斯太太那裡借來的。他開始把課本上的一段抄進日記裡:
在過去(課本上寫道),在偉大的革命之前,倫敦並非是我們如今所知的美麗城市,而是個黑暗、骯髒、無比糟糕的地方,只有極少數人能吃飽飯,而成千上萬的窮人腳上沒有靴子穿,頭上無片瓦遮身。年齡不比你大的兒童每天必須為兇殘的主人工作十二個小時,他們動作太慢的話,就會被主人用鞭子抽打,只有不新鮮的麵包皮和水來填腹。然而在一片赤貧狀態下,卻有幾幢華美大屋,裡面住的是富人,有多達三十個僕人服侍他們。這些富人被稱為資本家。他們長得肥胖而醜陋,面相邪惡,就像本頁後面的插圖那樣。你可以看到,他身穿長長的黑色大衣,那被稱為大氅。頭上戴的是頂古怪而發亮的帽子,樣子像是火爐管,被稱為高頂禮帽。這就是資本家的統一著裝,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許穿。資本家擁有世界上的一切,其他所有人都是他們的奴隸。他們擁有一切土地、一切房屋、一切工廠和一切金錢。任何人不服從他們,他們可以把他投進監獄,或者讓他失去工作而餓死。普通人跟資本家說話時,必須向他鞠躬作揖,取下自己的帽子,稱他為「先生」。全體資本家的頭領被稱為國王,而且——
但他已經知道下文如何。還會提到身披細麻法衣的主教、身披白鼬皮長袍的法官、足手枷具、懲罰踏車、九尾鞭、市長老爺的宴會和親吻教皇的腳尖等。另外還有種叫做「初夜權」的名堂,大概不會在給兒童用的課本上提到。它是一條法律,也就是每個資本家都有權跟在他工廠裡幹活的女工睡覺。
你怎能判斷出有多少是謊言?有可能人們如今的平均生活水平確實比革命前提高了一點,唯一相反的證據,是你骨頭裡的無聲抗議,那是種本能的感覺,即你對現在的生活狀況無法忍受,而在別的某個時期肯定不一樣。他突然想到,現代生活的真正獨具特色之處,並非它的殘酷和不安全,而只是一無所有、骯髒和倦怠。看看周圍吧,生活不僅跟電屏裡喋喋不休的謊言毫無相似之處,跟黨想努力達到的理想境界比較起來,更是天差地別。生活中的最大部分,都是中性和非政治性的,甚至對黨員來說也是如此,也就是辛辛苦苦幹著枯燥的工作,蹭別人的糖精片,縫補破破爛爛的襪子,節省下一個菸頭等等。黨所描繪出的理想世界是個巨大、可怕和光彩奪目的世界,一個擁有龐大且駭人聽聞的武器的鋼筋水泥世界,一個由戰士和狂熱分子組成的國家,邁著絕對一致的步伐前進,擁有同樣的想法,呼喊著同樣的口號,永遠在工作、戰鬥、打勝仗、迫害別人——三億人有著同樣的面孔。現實卻是處於衰敗中的骯髒城市,在這裡,填不飽肚子的人們穿著破爛的鞋子拖著腳步走動,住修修補補過的建造於十九世紀的房屋,裡面總有股煮捲心菜味和廁所裡的那種臭味。他似乎看到了倫敦的景觀,遼闊而又破敗,是座擁有上百萬垃圾筒的城市。跟這一景觀混合在一起的,還有帕森斯太太的形象,她臉上佈滿皺紋,頭髮稀疏,正在徒勞地搗鼓堵塞了的下水管。
他又探手下去撓了撓他的腳踝。電屏日以繼夜往你的耳朵裡塞滿統計數字,以證明如今人們有更多的食品、更好的房屋、更好的娛樂——所以他們跟五十年前的人們比起來更長壽,工作時間縮短,更魁梧,更健康,更強壯,更快樂,更聰明,所受教育更好,其中沒有一個詞能被證明或推翻。例如,黨聲稱如今有百分之四十的群眾識字,而據說革命前的識字率為百分之十五。黨還聲稱如今的嬰兒死亡率只有千分之一百六,革命前的數字則為千分之三百——諸如此類,如同有兩個未知數的等式。完全有可能的是歷史課本上的每個詞,甚至那些已被不加懷疑接受的內容,都完全出自想象。據他所知,可能根本沒有過什麼「初夜權」的法律,也沒有被稱為資本家的人和高頂禮帽這種著裝。
一切都已隱沒在迷霧中。過去被清除,連清除行為也被忘卻,謊言變成了事實。僅僅有那麼一次,他擁有過——是在那件事發生之後,這是關鍵所在——具體而確鑿無疑的證據,可以證明有過偽造行為。他曾把它拿在手指間長達半分鐘之久。那一定是在一九七三年——不管怎樣,他和凱瑟琳差不多那時已經分居。然而真正與之相關的日子,是在往前七八年的時候。
真正說起來,此事要從六十年代中期說起。大清洗時,革命時期黨的首批領導人被永遠清除掉了。到一九七〇年時,除了老大哥自己,其他領導人一個不剩,都被當做叛國者和反革命分子揭露出來。戈斯坦因逃掉了,藏匿到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至於其他人,有幾個只是失蹤了而已,而多數在場面宏大的公審中坦白所犯的罪行後就被處決了。最後剩下的三個人叫瓊斯、艾朗森和魯瑟福,他們被捕的時間肯定是在一九六五年。跟經常發生的一樣,他們消失一年多,不知道是生還是死。然後突然如通常那樣,他們被亮相併坦白自己所犯的罪行。他們坦白曾經通敵(當時的敵國也是歐亞國)、貪汙公款、謀殺黨的負責人以及陰謀推翻老大哥的領導等,是在革命開始前很久就開始的。另外他們還進行破壞活動,導致成百上千人死亡。坦白完這些罪行後,他們得到赦免並被恢復黨內地位,被安置了聽起來很重要,實則是掛名性質的職位。他們三個人都寫了冗長而語氣可憐的文章,發表在《泰晤士報》上,其中分析了自己變節的原因,並保證改過自新。
他們被釋放後不久,溫斯頓的確在栗樹咖啡館見過他們。他還記得當時用眼角看著他們時的那種半是害怕半是著迷的心態。他們三人都比他年長,是很久以前那個世界的遺留物,幾乎是黨早期崢嶸歲月留下來的最後幾個大人物,他們身上依稀仍有地下鬥爭和內戰留下的風采。儘管到那時,真相和年代已經變得模糊,他還是有種感覺,就是他得知他們的名字要比得知老大哥的名字早一些。他也能感到他們是罪犯、敵人、不可接觸者,註定要在一兩年內身名俱滅。任何人只要落到思想警察手裡,到最後總在劫難逃。他們只是行屍走肉罷了,在等著被送進墳墓。
他們旁邊的桌子沒人坐,甚至被看到離這種人太近也不明智。他們都默不作聲地坐著,面前是放了丁香的幾杯杜松子酒,是這間咖啡館的特製酒。三個人中,給溫斯頓印象最深的是魯瑟福的外貌。魯瑟福一度是位著名的諷刺畫家,他那一針見血的諷刺畫在革命前和革命過程中起到了鼓動輿論的作用。即使在當時,《泰晤士報》每隔很長一段時間,仍會刊登一幅他所畫的漫畫,不過是對他早期風格的模仿,奇怪地缺乏活力,也沒有說服力,總是對古老主題的炒冷飯:貧民窟的住戶,飢餓的孩子,巷戰,戴著高頂禮帽的資本家——甚至在街頭防禦工事裡,那些資本家似乎仍堅持要戴高頂禮帽。他不斷努力,想重振雄風,卻毫無指望。他身材魁梧,一頭濃密而油膩的花白頭髮,臉皮鬆弛,滿是疤痕,嘴唇像黑人的那樣厚。他肯定曾經健壯無比,但在當時,他龐大的軀體正在鬆弛著,歪斜著,發脹著,並向各個方向散架。他似乎正在別人的眼前碎裂,像一座山正在崩塌。
那是下午三點的人少時間,溫斯頓這時想不起來當時他怎麼到了那間咖啡館。裡面幾乎沒什麼人,電屏裡播放著舒緩的音樂聲,丁丁咚咚的。那三個人坐在角落幾乎一動不動,從不說話。服務員又主動拿來幾杯酒。他們旁邊的桌子上有張棋盤,棋子已經擺好,但是沒人下。然後可能總共才過了半分鐘,電屏裡又換播內容,播放的音樂調子變了,變成——難以形容,一種響脆、刺耳、嘲弄的音符。溫斯頓在心裡稱之為預警調。接著,電屏裡傳出一個人的歌聲:
在綠蔭如蓋的栗子樹下,
我背叛了你,你背叛了我。
他們躺在那兒,我們躺在這兒,
在綠蔭如蓋的栗子樹下。
他們三個人一動也不動。溫斯頓又看了一眼魯瑟福那張破了相的臉龐,看到他眼眶裡飽含著淚水。他第一次看到艾朗森和魯瑟福的鼻樑都被打斷了,他心裡有種驚恐的感覺,卻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驚恐。
此後不久,他們三人再次被捕,似乎從上次被釋放的那一刻起,他們馬上開始了新的陰謀活動。在對他們的第二次審訊中,他們除了坦白所有舊的罪行,還坦白了一連串新的罪行。他們被處決,下場被寫進黨史以昭後世。差不多五年後,在一九七三年,溫斯頓展開剛從氣力輸送管吹送到他桌子上的一團檔案時,看到一小片報紙,顯然和其他資料夾在一起,然後就被忘掉了。在將其展開的那一刻,他就意識到它的重要性。它是從約十年前的一期《泰晤士報》上撕下來的半頁——是上半頁,因此有日期——在這片報紙上,登了一張在紐約參加某個黨務活動的代表團的照片,在中間佔據顯著位置的是瓊斯、艾朗森和魯瑟福。絕不可能弄錯,他們的名字還印在照片下方的說明中呢。
問題是兩次審訊中,三個人都供認就在那一天,他們是在歐亞國的國土上。他們從位於加拿大的一個秘密機場飛到西伯利亞的某個接頭地點,去跟歐亞國總參謀部的人會面,並向其洩露了重要的軍事秘密。那個日期之所以印在溫斯頓的腦海裡,是因為那天剛好是夏至,而且這件事也會記錄在無數檔案中。只可能得出這樣的結論:他們的坦白全是謊言。
當然,這件事本身稱不上什麼發現。甚至在當時,溫斯頓也從未想象過清洗運動中被消滅了的人會真的犯下被指控的罪行。但這是實實在在的證據,是被消滅了的過去的一個碎片,如同在某個地層出現了一塊不該出現的骨化石,因此打破了一個地質學理論。如果能以某種方式將其公佈於天下,並讓人們明瞭其意義,就足以將黨摧毀於無形。
他繼續工作,一看到那張照片是什麼及明白其意義何在,他馬上用另外一張紙把它蓋起來。幸好,他開啟它時,從電屏的角度看來,它是上下顛倒的。
他把便條簿放在膝蓋上並把椅子往後推,這樣可以儘量離電屏遠些。保持臉部沒有表情不難,努力一點,甚至也能控制住呼吸,但你無法控制心跳,而電屏已經靈敏到能夠監聽到心跳聲。他度過了在他覺得有十分鐘的時間,一直擔心會發生什麼事而備受煎熬,比如說突如其來的一陣過堂風,那會讓他暴露。然後,他也沒有將它再次開啟,就把那張照片和別的廢紙一起丟進了記憶洞。也許再過一分鐘,它便會化為灰燼。
那是十年,不,十一年前的事了。也許他本來可以將那張照片儲存到今天。奇怪的是,他用手拿過那張照片這件事甚至到現在,對他來說似乎仍具意義,雖然那張照片本身及它所記錄的事件都只是記憶。他想知道的是,因為一件存在過的證據不再一度存在過,黨對過去的控制是不是沒那麼強了?
然而在今天,假如那張照片能從灰燼裡復原,也可能根本不成其為證據。他發現那張照片時,大洋國已經不再是跟歐亞國打仗,那三個已死的人肯定是向東亞國的特務背叛自己的國家。在那以後,戰爭的物件還有過變化——兩次還是三次,他不記得了。很有可能的是,坦白材料被一再重寫,直到原始事實和日期一點也不重要。過去不僅被篡改,而且是被持續篡改著。最讓他受折磨、給他以噩夢般感覺的,是他從未明明白白理解為什麼要進行這種大規模欺詐。偽造過去的直接好處顯而易見,然而最重要的動機卻秘不可知。他又撿起鋼筆寫道:
我明白怎麼做,但是我不明白為什麼。
像以前很多次一樣,他琢磨起自己是不是個瘋子。或許瘋子只是種少數派。相信地球繞著太陽轉曾被認為是瘋子,到了今天,相信過去不可篡改會被認為是。他可能是獨一無二地擁有這種信念,如果是獨一無二,那他就是個瘋子。但是想到自己是個瘋子並沒有讓他很擔心,可怕的是他的想法也有可能是錯誤的。
他撿起那本小孩用的歷史課本,看著作為扉頁的老大哥像。那雙具有催眠力的眼睛在盯著他,好像有種極大的力量在將你往下壓。某件物體進入你的頭顱,擊打你的大腦,嚇破你的膽子要你放棄自己的信念,也幾乎是要說服你否認那些說明自己仍有判斷力的證據。到最後,黨會宣佈二加二等於五,而你只能相信這一點。不可避免地,他們遲早會這樣聲稱,他們所在立場的邏輯要求他們這樣做。不僅經驗的正確性,而且客觀現實的存在性本身,都被他們的哲學無聲地否定。常識成了邪說中的邪說,但可怕的不是他們會因為你有另外的想法殺了你,而是他們有可能是對的。因為說到底,我們又怎麼知道二加二等於四?要麼重力在起作用?要麼過去是不可篡改的?如果過去和外部世界只存在於頭腦裡,而思想本身可以控制——那又當如何?
但是不行!突然,他好像不由自主地勇氣大增。也沒經過什麼特意的聯想,奧布蘭的臉龐就浮現在他的腦海裡。他知道——比以前更肯定地知道——奧布蘭跟他立場一致。他在為奧布蘭寫日記,寫給奧布蘭。它像一封冗長的信,誰也不會讀到,但它是寫給某個特定的人,並因為這一點而文字生動起來。
黨告訴你不要相信自己耳朵聽到的以及眼睛看到的,這是他們最主要、最基本的命令。想到針對他的極大力量和黨的知識分子能夠輕而易舉地駁倒他,他的心沉了下來。他無法理解那些高深的辯詞,更不用說反駁。但他是對的一方!他們錯了,而他是對的。一定要捍衛顯而易見、質樸和真實的一切,不言而喻的就是真實的,在這一點上不可動搖!實體世界是存在的,其定律不可改變。石頭是硬的,水是溼的,缺少支撐的物體會向地心方向墜落。懷著這種感覺,他是在向奧布蘭說話,同時也在提出一條重要的公理。他寫道:
自由就是說二加二等於四的自由。若此成立,其他同理。
8
從某條過道的盡頭,飄來了烘咖啡的香味——是真正的咖啡,而不是勝利咖啡——它一直飄到了街道上。溫斯頓不由自主地停下腳步,在也許有兩秒鐘的時間裡,他又回到了童年時生活過的那個世界,他已經快忘掉了。接著傳來門關上時砰的一聲,那氣味像聲音一樣,被生生切斷了。
他已經順著人行道走了幾公里,他的靜脈曲張潰瘍在跳著作痛。這已是他三個星期裡的第二個晚上沒去集體活動中心了,這是種輕率之舉,因為可以肯定的是,會有人仔細查核你去活動中心的次數。從原則上說,黨員不能有空閒時間,除了上床睡覺,他永遠不會獨自待著。按說他如果沒在工作、吃飯或睡覺,就應該參加一種集體娛樂活動。做任何意味著想獨處的事情,甚至一個人去散步這種事,總是略微具有危險性。新話裡的「自活」一詞,指的就是這種行為,意味著個人主義和古怪。但這天傍晚走出真理部時,四月的和風讓他動了心,天空之湛藍比起那一年裡無論什麼時候他所看到的,都帶來更多暖意。突然,在活動中心那漫長而嘈雜的夜晚、令人厭煩和精疲力竭的比賽、講座、靠著喝酒勉強維持的同志關係等等似乎變得不可忍受。他心血來潮,不去公共汽車站,而是漫步走進倫敦的迷宮,首先向南,然後向東,然後又向北,讓自己迷失在不知名的街道上,幾乎一點也不考慮往什麼方向走。
「如果有希望,」溫斯頓在日記裡寫過,「它就在群眾身上。」他不時想起這句話,它陳述的是一項神秘的事實,但顯而易見是荒謬的。他走到了原先是聖潘克拉斯火車站東北方向的某個地方,位於褐色的貧民窟。他走在一條鋪著鵝卵石的小街上,兩旁都是低矮的兩層樓房,破破爛爛的門就開在人行道邊,奇怪地給人以老鼠洞的感覺。鵝卵石街道上到處都有汙水坑。數不清有多少人在黑暗的門道里進進出出,在街道兩邊的窄巷裡也是——口紅抹得土裡土氣、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追女孩的小夥子,還有身體臃腫、蹣跚而行的婦女——她們會展示給你看那些女孩再過十年會長成什麼樣子,還有彎著腰的老人邁著八字步慢騰騰地走路,衣衫襤褸的赤腳小孩子在汙水坑裡玩,然後在他們母親的怒喝中跑散開。那裡可能有四分之一的窗戶都是破的,用木板釘了起來。絕大多數人對溫斯頓視而不見,只有幾個人半是警惕半是好奇地看著他。兩個身材高大的婦女在一處門口說著話,她們繫著圍裙,磚紅色的手臂交叉在胸前。溫斯頓走近時,聽到了她們談話的隻言片語。
「‘是了’,我對她說,‘一點兒不錯。可要是你站在我的位置上,會跟我一樣這麼做。’‘批評別人倒不難,’我說,‘可你是沒遇到我這樣的難題啊。’」
「啊,」另一個女人說,「沒錯,就是這樣,問題就在這兒。」
那兩個尖嗓門突然停了下來,她們在溫斯頓走過時,懷著敵意不出聲地盯著他。但準確點說那並非是敵意,而只是種警覺,片刻間的緊張而已,好像一頭不為人熟悉的動物經過時那樣。在這種街上,不會經常看到黨員的藍色工作服。確實,被人看到在這種地方屬不明智之舉,除非真的有事,非來不可。不巧碰上巡邏隊的話,有可能被攔下來。「可以看看您的證件嗎,同志?您在這兒幹什麼?您什麼時候下班的?這是您回家經常走的路嗎?」——諸如此類的問話。並沒有什麼規定不允許走一條不尋常的路回家,但如果被思想警察得知,這就足能引起他們的注意。
突然,整條街上一片騷動,到處傳來警告的喊叫聲,人們像兔子一樣躥進門道。一個年輕女人從門道里跳出來,把一個正在汙水坑裡玩耍的很小的小孩子一把拎起來用圍裙包著,然後又跳回門道,動作為時極短,一氣呵成。就在那時,一個身穿有很多褶皺的黑色套裝的男人從一條小巷裡向溫斯頓衝過來,激動地手指天空。
「汽船!」他叫道,「小心,先生!就在頭頂!快趴下!」
「汽船」是群眾給火箭彈起的綽號,原因不詳。溫斯頓迅速臉朝下趴在地上。群眾向你提出這種警告時,幾乎每一次都對。他們似乎擁有某種直覺,能在火箭彈到來前的幾秒鐘感應到,儘管據說火箭彈的速度比聲音快。溫斯頓用手臂緊抱著頭。傳來一聲轟鳴,似乎要把人行道掀起來,落物如驟雨般砸在他背上。他起身時,發現距離最近的一扇窗戶上震碎的玻璃渣落了他一身。
他繼續往前走。炸彈炸燬了街道前方兩百米遠的一片房屋,一縷煙霧升騰到天上。煙霧之下,一團灰泥的塵霧籠罩著那片廢墟。人們已經聚攏在那裡。他前方的人行道上有一小堆灰泥,他能看到中間有一片鮮紅的血跡。走近後,他看到那是隻從腕部截斷的人手。除了血肉模糊的斷處,那隻人手完全變成了白色,簡直像是用石膏澆成的。
他把那東西踢進了陰溝,然後為了躲開人群,他轉到右邊的偏街上。三四分鐘後,他已經離開了受到炸彈影響的地帶,而街頭那種骯髒而擁擠的生活仍在繼續進行,彷彿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當時已經快到二十點,群眾光顧的喝酒的地方(他們稱之為「酒館」)人滿為患,從不停開合的髒兮兮的彈簧門那裡,飄來了尿、鋸末和酸啤酒的氣味。在一處由房屋正面凸出來而形成的角落處,有三個人靠得很近地站在那裡,中間一位舉著一張對開的報紙,另外兩人在他邊上看著。甚至在他走近得能看清他們的表情之前,溫斯頓就能從他們身體的每個線條上看出他們正全神貫注。顯然,他們在閱讀一條重要新聞。離他們還有幾步遠時,三個人散開了,其中有兩位很兇地吵了起來。有那麼一陣子,他們看樣子像是幾乎要氣炸了肺。
「你他媽能不能好好聽我說?我告訴你,過去十四個月都沒有末位是七的數字贏過了!」
「贏過!」
「沒有,從來沒贏過!我把過去兩年的所有中獎數字都記在紙上,就在我家裡放著呢。我全記下了,跟鐘點一樣一點兒不差。我還告訴你,沒有哪個末位是七的數——」
「沒錯,末位是七的就是贏過了!我差不多能告訴你到底是哪個操蛋數字,末位要麼是四要麼是七,那是在二月份——二月裡的第二個星期。」
「二月你個奶奶!我全白紙黑字寫下來了。我告訴你,沒有——」
「呸,你給我閉嘴吧!」第三個人說。
他們談論的是彩票。溫斯頓在走過有三十米遠時,又回頭看了他們一眼,他們還在臉紅脖子粗地爭論著。每週都會抽出鉅獎的彩票是群眾唯一真正關注的事。對於幾百萬群眾來說,彩票即使不是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也會是主要理由。彩票就是他們的歡樂、他們動的蠢念頭、他們的安慰物以及智力刺激物。在彩票問題上,就連勉強識得幾個字的人,也好像能進行復雜的計算,而且記性好得令人咋舌。有一類人就單單靠賣中獎秘笈、預測及賣幸運符為生。溫斯頓跟彩票經營沒有一點關係,那由富足部操持,然而他明白(事實上每個黨員都明白)所謂中獎,很大程度上是子虛烏有,只有很小數額才真的會發到中獎者手裡,中大獎的都是子虛烏有的人。在大洋國內處處資訊不暢的情況下,這也不難安排。
然而如果有希望,它就在群眾身上,你必須堅信這一點。把這句話寫下來時,聽上去似乎合理,但是當你走在人行道上,看那些和你擦肩而過的人們時,相信這點就成了事關信仰之事。他轉向的那條街是下坡路,他有種以前來過這一帶的感覺,前面不遠處是條主幹道。從前面某個地方,傳來了嘈雜的聲音。那條街突然轉了向,然後就到了頭,盡頭的臺階通向的是一道低凹的小巷,那裡有幾個擺攤的,在賣樣子發蔫的蔬菜。這時,溫斯頓記起了他身在何處。這條小巷通向的是一條大街,下個轉彎處就是那間雜貨店,他現在用做日記本的本子就是在那裡買的。不遠處還有家小文具店,他在那裡買過筆桿和一瓶墨水。
他在臺階最高處停了一下。隔著小巷的對面是間昏暗骯髒的小酒館,窗玻璃上像是結了一層霜,其實只是落的灰塵。一個年紀很大、弓著腰然而行動敏捷的老頭兒——他的白鬍子像蝦鬚一樣直直翹著——推開彈簧門走了進去。溫斯頓站在那裡看著他,他心想那個老頭兒一定至少有八十歲,革命開始時他已經是中年了。他,還有為數不多的其他一些人,是和已經消失的資本主義世界之間僅存的聯絡紐帶。在黨自身內部,沒有幾個人的觀念是革命前就形成的。上一代人的絕大多數都在五六十年代的大清洗中被消滅了,倖存下來的極少數早就嚇破了膽,思想上已經完全投降。如果還有哪個活著的人能向你真實說明本世紀早期的情況,那隻可能是群眾中的一員。突然,他又想起日記上抄自歷史課本的那一段。他有了種瘋狂的衝動,就是他可以進酒館跟那個老頭兒套近乎,然後詢問他。溫斯頓會問他:「跟我說說您還是個小孩子時,是怎麼過日子的?那年頭什麼樣?跟現在相比是好一點還是更差了呢?」
為了不讓自己有時間畏縮,他走下臺階疾步穿過巷道。不用說,他是昏了頭,照例沒有白紙黑字的命令規定他們不可以跟群眾說話或者光顧他們的酒館,然而這種行為很難不被人注意到。巡邏隊出現的話,他可以聲稱是突然感到頭暈,不過他們大概不會相信。他推開門,一股極為難聞的酸啤酒氣味撲鼻而來。他走進去時,那一片嘈雜的說話聲降低了一半,他不用看也能感覺到每個人都在盯著他的藍色工作服,室內那頭正在玩飛鏢的人們停手有半分鐘之久。他所跟隨的那個老頭兒坐在吧檯那裡,正在為什麼事跟酒保吵架。酒保是個大塊頭的結實小夥子,小臂極粗,有一群人手持酒杯看著他們爭吵。
「我問你問得夠禮貌的了,是不是?」老頭兒氣沖沖地聳著肩膀說,「你是說這個操蛋的小酒館裡沒有一品脫的杯子?」
「品脫到底他媽的是個什麼詞兒?」酒保的指尖撐在櫃檯上,身子往前傾著說。
「聽聽他說的是啥!還自稱酒保呢,可是不知道什麼叫品脫!一品脫嘛,就是半夸脫,四夸脫是一加侖。下次還非得從一二三教起呢。」
「從來沒聽說過,」酒保說,「一升,半升——我們就按這兩樣賣。你面前的架子上有杯子。」
「我就喜歡要一品脫,」老頭兒堅持道,「你甭想那麼容易讓我不說品脫了,我年輕那會兒根本沒這麼操蛋地論升賣。」
「你年輕那會兒我們還在樹上住呢。」酒保說著掃了一眼其他人。
這句話引起一陣鬨堂大笑,溫斯頓進來時造成的不自在感好像不復存在了。老頭兒佈滿胡楂的白臉膛漲得通紅,他嘴裡嘟嘟囔囔地轉過身去,撞到了溫斯頓身上,溫斯頓輕輕抓住他的手臂。
「我可以請您喝一杯嗎?」他說。
「你是個紳士。」老頭兒說著又把肩膀聳起來。他好像沒注意到溫斯頓穿的藍工作服。「品脫!」他挑釁地向酒保說,「一品脫汽酒。」
酒保把兩隻玻璃杯放在櫃檯下面的水桶裡洗了一下,利索地各倒進半升深棕色啤酒。啤酒是在群眾光顧的酒館裡能喝到的唯一一種酒類。按說群眾不準喝杜松子酒,但其實很容易就能搞到。飛鏢遊戲又熱熱鬧鬧地玩了起來,吧檯邊的一群人又談論起彩票,溫斯頓的在場暫時被忘掉了。窗戶下方有張木桌,他和老頭兒可以坐在那裡交談而不用擔心被別人聽到。這種事情危險之至,但不管怎麼說室內沒有電屏,這一點,是他剛踏進來時就察看清楚了的。
「他甭想讓我不說品脫了,」老頭兒在桌子前坐下來時,還在發牢騷,酒杯就擺在他面前。「半升不夠,不過癮。一升又太多,讓我老是想尿尿,更不用說還有價錢。」
「從年輕那會兒到現在,您肯定經歷了不少變化。」溫斯頓試探著說。
老頭兒的淡藍色眼睛從飛鏢靶掃到吧檯,又從吧檯掃到男廁所門,好像他希望在這間吧屋裡找到什麼變化。
「啤酒比以前好喝了,」他最後說,「而且更便宜了!我年輕那會兒,淡啤酒——我們以前叫它汽酒——是四便士一品脫。當然,那是在戰前了。」
「是哪次戰爭?」溫斯頓說。
「一直在打仗。」老頭兒含糊地說。他拿起酒杯,又一次挺起了肩膀。「我祝你身體無比健康!」
他的尖喉結在瘦瘦的喉部奇怪地上下快速抖動,啤酒就消失了。溫斯頓走到吧檯那裡,又拿了兩個半升過來。老頭兒好像忘了他對喝一升啤酒的成見。
「您比我年長許多,」溫斯頓說,「我出生時您肯定已經是個成年人了。您記得以前的日子怎麼樣嗎——也就是在革命前?像我這樣年紀的人對那時候可以說一點兒都不瞭解,只能從書上讀到。不過書上寫的可能不是真的,我想聽聽您是怎麼說的。歷史書上說革命前的日子跟現在完全不同,當時有著最嚴重的壓迫、不公平和貧困——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在倫敦這兒,絕大多數人從生下來到死去,從來填不飽肚子。他們中間有一半人甚至沒靴子穿,一天要工作十二個小時,九歲就離開學校,一間屋住十個人。同時有很少人,只有幾千個——就是被稱為資本家的——他們有錢有勢,擁有可以擁有的一切,住華美無比的房屋,有三十個僕人。他們坐著汽車和四匹馬拉的馬車到處逛,喝香檳,戴高頂禮帽——」
老頭兒突然高興起來。
「高頂禮帽!」他說,「真有趣,你會提起那個。我昨天才想到那玩意兒,也不知道為啥。我還在想有好多年沒見過高頂禮帽了呢,影子都見不著。我最後一次戴高頂禮帽是在我嫂子的葬禮上。那是在——唉,我說不出來確切是哪一年,但肯定是五十年前了。當然,是專門為那次葬禮租來的,你也知道。」
「高頂禮帽並不是很重要,」溫斯頓耐心地說,「問題是,這些資本家——還有依靠他們生活的律師和牧師之類的人——是地球上的主人,一切都是為了他們的利益而存在。你們——普通人,工人們——是他們的奴隸,他們可以對你們為所欲為,可以把你們當做牛一樣運到加拿大,想和你們的女兒睡覺就睡覺,可以叫人拿一種叫九尾鞭的東西抽你們。遇到他們時,您必須把帽子摘下來。每個資本家都有一群僕從,他們——」
老頭兒突然又高興起來。
「僕從!」他說,「這個詞我可很久沒聽說過了。僕從!它總讓我想起從前,沒錯。我記得,哦,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經常在星期天下午去海德公園聽那些傢伙演講,救世軍,羅馬天主教,猶太人,印度人——就是那些事。有個傢伙——唉,我叫不上來他的名字,不過是個很有能耐的演講家,他真的是。他罵起他們可是一點兒也不客氣!‘走狗們!’他說,‘布林喬亞的僕從們!統治階級的走狗們!’寄生蟲——那是另外一個用詞,還有豺狼——他肯定稱過他們是豺狼。當然,他指的是工黨,你也明白。」
溫斯頓有種感覺,他們在各說各的,答非所問。
「我真正想知道的是這個,」他說,「您有沒有感覺跟過去比起來,現在有了更多自由?您現在是不是更被當做一個人來對待?在過去,富人,高高在上的人們——」
「貴族院。」老頭兒懷舊般插話道。
「隨您怎麼稱呼吧。我問的是,那些人能不能就因為他們富裕,就把您看得低人一等?比如說,跟他們打照面時,您是不是真的必須取下帽子叫他們‘先生’?」
老頭兒似乎在沉思,開口回答前,他喝掉了杯子裡四分之一的啤酒。
「對,」他說,「他們喜歡你為他們碰一碰帽子,那表示尊敬,差不多吧。我自己不願意那樣做,我是說我自己,不過我也那樣做了很多次。非得這樣,可以這麼說。」
「那種事是不是經常發生——我只是引用我在歷史書上讀到的——也就是那些人跟他們的僕人是不是經常把您從人行道上推進陰溝裡?」
「有個人推過我一次,」老頭兒說,「就像是昨天的事,所以我記著呢。是划船比賽那天晚上——划船比賽那天晚上人們經常會鬧得很厲害——我在夏夫茲伯裡大街上撞到一個小夥子身上。他很有點紳士的樣子,他真的是——禮服襯衫,高頂禮帽,黑大衣。他在人行道上有點兒歪歪斜斜地走著,我好像是沒注意撞到他身上。他說:‘你幹嗎不看路?’我說:‘你他媽以為你買了整條人行道嗎?’他說:‘再跟我囉嗦,我把你他媽的脖子給擰下來。’我說:‘你喝醉了,待會兒再跟你算賬。’我可沒胡說,他用手在我胸口推了一把,差點兒把我推到公共汽車輪子底下。我當時也是年輕氣盛,正要給他來一下,只是——」
溫斯頓陷入一種無助感裡。老頭兒的記憶裡只有陳芝麻爛穀子的瑣碎事情,你可以問他一整天,也問不到什麼東西。從某種意義上說,黨的歷史仍然正確,有可能完全正確。他最後又試了一次。
「也許我沒能說清楚,」他說,「我想說的是這個:您已經活了很大歲數,一半時間都是在革命前過的。比如說在一九二五年,您已經成年了。根據您所記得的,能不能說出一九二五年的生活比現在要好一些還是壞一些呢?要是您能選擇,您寧願活在那個時代還是現在?」
老頭兒沉思著看了一眼飛鏢靶。他喝光了啤酒,喝的速度比以前慢了些。他再次說話時,似乎有了種萬事可忍、哲學家般的神色,似乎啤酒讓他更穩重了一些。
「我知道你指望我說什麼,」他說,「你指望我說要不了多久,我就會再次年輕。大多數人被問到時,會說他們最想返老還童。年輕時,身體又好,又有力氣,可要是你到了我這把年紀,你在各方面都不會很好了。我腳有毛病,膀胱更是要命,天天夜裡上六七趟廁所。另外呢,當個老頭兒也有很大好處,你不會再為同樣的事兒操心了。不用跟女人糾纏了,這還不賴。我快三十年時間沒碰過女人了,信不信由你。再說我也不想。」
溫斯頓靠著窗臺坐著。再問下去也沒用。他正要再去多買些啤酒,老頭兒站了起來,拖著腳步很快走到室內那頭臭烘烘的廁所。多喝的半升啤酒已經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溫斯頓在那裡多坐了一兩分鐘,眼睛盯著他的空玻璃杯。幾乎沒留意到是什麼時候,他的雙腳又帶著他走上了街道。他心想,最多再過二十年,那個最突出也是最簡單的問題——「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現在更好」——就永遠成為無法回答的問題了。但實際上甚至在現在,也已經是無法回答的了,因為對從遙遠的舊時代遺留下來的少數散居著的倖存者而言,他們沒有能力把一個時代同另一個時代做比較。他們記得上百萬件無用的事情,例如跟一個工友的吵架,尋找丟了的腳踏車打氣筒,一個死去很久的妹妹的表情,七十年前某個颳風的冬日早晨那捲著灰塵的旋風等等,卻看不到相關的事實。他們就像螞蟻,只看到小的,看不到大的。在記憶已經失靈、文字記錄被偽造時——在這些事情發生時,就只能接受黨所聲稱的人們的生活狀況已經得到提高,因為沒有可資參照的標準。那種標準現在既不存在,以後也永遠不會再有。
這時,他的思緒突然停下來,他停下腳步張望了一下。他是在一條窄窄的街道上,幾間光線陰暗的小鋪子夾雜在居民房屋中。就在他頭頂上,吊著三個掉了顏色的金屬球,看樣子好像曾經鍍過金,他好像知道那裡。沒錯!他正好在一間雜貨店的外面,他在那裡買過日記本。
一陣恐懼感掠過他的心頭。買那本本子的行為本身就夠不慎重的了,而且他也發過誓永遠不再來這裡,然而他讓自己的思想信馬游韁時,他的雙腳卻自動將他帶回這個地方。他之所以開始記日記,就是為了防止自己做出這種自取滅亡式的一時衝動行為。同時,他注意到當時雖然已經快二十一點,那間鋪子卻仍開著。他覺得與其在外面留連,倒不如走進去更少招人注意。他走進鋪門,要是被盤問,他可以說是來買剃鬚刀片的,聽著還像回事。
鋪主剛點亮一盞懸掛著的油燈,它散發出一股雖然不潔,但不算刺鼻的氣味。他也許有六十歲,身材單薄,彎腰弓背,鼻子長長的,給人以和藹之感,厚厚的眼鏡片後面是一雙和善的眼睛。他的頭髮幾乎全白,眉毛卻依然濃密,仍是黑色。他的眼鏡,他那輕手輕腳、小心翼翼的舉動以及他身穿黑色絲絨舊夾克這幾個特徵,都讓他模模糊糊有種睿智的樣子,像個搞文學的,或者音樂家。他的話音柔和,似乎很憔悴,而他的口音跟大多數群眾比起來,沒那麼土裡土氣。
「您還在人行道上時我就認出您了,」他馬上說,「您是來買過小姐用記事本的那位先生。那種紙可真漂亮,真的。白條紙,以前是這麼叫的。現在已經不生產了——哦,我敢說有五十年沒再生產了。」他從眼鏡架上方瞄了一眼溫斯頓,「您具體還想要點兒什麼?或者您只是隨便看看?」
「我路過這兒,」溫斯頓含糊地說,「只是進來看看,沒想專門要買什麼。」
「也好,」那個鋪主說,「因為我估計也沒辦法讓您買到合適的東西。」他做了個抱歉的手勢,他的掌心是綿軟的。「您也看到是怎樣的了,一間空鋪子,可以這麼說吧。這話我只跟您說,古董生意差不多算是到頭了。沒人買,也沒存貨了。傢俱,瓷器,玻璃——全慢慢壞掉了。當然,金屬製品絕大多數都被回爐了,我好多年一件銅製蠟燭座也沒見過。」
鋪子裡很小的空間竟然塞得滿滿的,讓人不便走動,然而裡面幾乎沒有一件值上一點小錢。地板上的地方很擠,因為靠牆一圈堆著不計其數的畫框。櫥窗裡有一碟一碟的螺釘螺母,豁了刃的鉛筆刀,指標根本走不了的失去光澤的手錶,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無用物件。只是牆角那裡的一張小桌子上面,有一堆雜七雜八的小玩意兒——上了漆的鼻菸壺、瑪瑙胸針之類——裡面也許有些有意思的東西。溫斯頓朝那張桌子走去時,他的眼睛被一個圓圓的、表面光滑的東西所吸引,它在燈光下幽幽發亮。他把它撿了起來。
那是塊很重的玻璃,一面圓,一面平,幾乎是個半球。那塊玻璃在顏色和質地上,有種獨特的柔和之感,像雨水那樣。中心位置,有片被弧面放大的奇特東西,粉紅色,形狀複雜,能讓人聯想到玫瑰花或者海葵。
「這是什麼?」溫斯頓很著迷地問道。
「那是珊瑚,是的,」那個老頭兒說,「肯定來自印度洋,他們把它嵌進玻璃裡面。製造時間會在一百多年前,不過從樣子看,還要更早些。」
「是件漂亮的東西。」溫斯頓說。
「是件漂亮的東西。」那個老頭兒讚賞地說,「不過現在沒幾樣東西可以這麼形容了。」他咳嗽了一下。「這麼著吧,您想買的話,給我四塊錢就行了。我記得像這種東西,以前能賣到八鎊,八鎊是——唉,我算不出來了,但會是很多錢。可是如今誰又關心真正的古董?再說也沒多少古董留下來了。」
溫斯頓馬上掏給他四元錢,把他看上的那樣東西揣進口袋。它之所以吸引他,並非是它有多漂亮,而在於它擁有的那種外觀,屬於跟如今這個時代很不相同的某個時代。那種顏色柔和、雨水般的玻璃跟他見過的任何玻璃都不一樣。這件東西特別吸引人的,是它顯然毫無用處,不過他猜想以前肯定是當鎮紙用。它放在口袋裡很重,但幸好還沒讓他的口袋顯得太鼓鼓囊囊。對黨員來說,擁有這樣一件東西是奇怪的,甚至可以說是不正當,凡是舊的乃至漂亮的東西,總多少會令人生疑。老頭兒在收到四元錢後,顯然情緒更好些了,溫斯頓意識到給他三元甚至兩元他都會接受。
「樓上還有間房間您可能願意看看,」他說,「裡面沒多少東西,只有幾件。我們一起上樓的話,可以拿盞燈。」
他又點亮一盞燈,彎著腰慢慢在前面帶路。走上陡峭破爛的樓梯後是一段狹窄的過道,然後進了一間房間。它不對著街邊,而對著一個鋪著鵝卵石的院子和一片煙囪叢林。溫斯頓注意到裡面的傢俱擺放得仍像有人住的樣子。地上鋪了一小片地毯,牆上掛著一兩幅畫,還有把又髒又破的高背扶手椅頂住壁爐放著。一架老式玻璃面時鐘在壁爐臺上滴滴答答走著,鐘面分為十二格。窗戶下邊,一張很大的床佔據了快四分之一的房間面積,床上還有床墊。
「我太太死之前我們一直住在這兒,」老頭兒不無歉意地說,「我在一件一件賣傢俱。那是張漂亮的紅木床,或者說至少把上面的臭蟲弄乾淨後算得上吧,不過我想您會覺得它有點兒太笨重了。」
他把燈高舉著,好照亮整個房間。在溫暖的暗淡燈光下,那房間看上去奇怪地令人嚮往。溫斯頓的腦海裡掠過一個想法,就是敢冒險的話,他大概可以一星期花幾元錢租下這裡。這是種不可能實現的離譜想法,他剛想到就放棄了。但那房間在他心裡喚起一種懷舊的念頭,一種年代久遠的記憶。坐在那樣一間房間裡會有什麼感覺,他好像完全明白:坐在熊熊爐火前的扶手椅裡,腳放在壁爐擋板上,擱架上還有把燒水的壺——那是種絕對獨處、絕對安全的感覺,沒人監視你,沒有聲音纏著你,除了燒水壺的響聲和時鐘悅耳的滴答聲,沒有別的聲響。
「沒有電屏!」他忍不住低聲說。
「啊,」老頭兒說,「我這兒從來沒那種東西。太貴,不管怎麼說,我好像從來沒覺著需要裝那個。您看那邊的牆角還有張不錯的摺疊桌,不過您要是想用邊上的桌板,當然得換上新合頁。」
另外一個牆角那裡有個小書架,吸引溫斯頓走過去,上面只有幾本垃圾書。在群眾居住的地方,對書本的查抄和銷燬做得同樣徹底。在大洋國內,幾乎不可能找到一本印刷於一九六〇年以前的書。老頭兒仍然用手舉著燈,站在放在紅木畫框裡的一幅畫前,它掛在壁爐一側,正對著床。
「喏,您要是剛好對舊版畫感興趣——」他小心翼翼地說。
溫斯頓走過去細看那幅畫。那是一幅鋼雕版版畫,畫的是一座橢圓形建築物,有著長方形的窗戶,前方還有座小塔。那座建築的周圍還有欄杆,在它後面,還有似乎是一座雕像之類的東西。溫斯頓盯著它看了一會兒,他對之似曾相識,但不記得有那座雕像。
「畫框釘在牆上,」老頭兒說,「不過當然我可以給您取下來。」
「我知道那座建築,」溫斯頓過了很久才說,「現在都成廢墟了,它在正義宮外面的街道上。」
「沒錯,就在法院外面。它是在——哦,好多年前被炸掉了。它曾經是一座教堂,名叫聖克萊門特教堂。」他抱歉地笑了笑,像是意識到自己說了什麼有點荒誕不經的東西。他又說:「‘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什麼?」溫斯頓問道。
「噢,‘「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那是我們小時候唸的押韻詩。往下的我不記得了,不過我確實還記得結尾:‘這兒有支蠟燭照著你去睡覺,這兒有把斧頭把你的頭剁掉。’是跳舞時唱的。別人把胳膊抬高讓你穿過去,唱到‘這兒有把斧頭把你的頭剁掉’時,他們胳膊往下一壓就把你卡住了。只是一些教堂的名字,倫敦所有的教堂都唱到了——也就是所有主要的教堂。」
溫斯頓在茫然想著教堂是屬於哪一世紀的。要想確定倫敦的建築物是哪個時代的總是不容易的。凡是令人讚歎的大型建築物,如果其外貌差不多夠新,都會自動被聲稱建於革命之後,而凡是顯然建於很久以前的,都會被歸類為建於所謂中世紀的黑暗時代。資本主義的幾個世紀被認為未能產生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人們從建築上學到的歷史不會比從書本上學到的更多。雕像,銘文,紀念碑,街道名——一切可能揭示過去的都被有系統地更改了。
「我從來不知道它以前是教堂。」他說。
「有很多留了下來,真的。」老頭兒說,「不過被用做其他用途了。哎,那首押韻詩是怎麼唸的?啊,我想起來了!
‘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聖馬丁教堂的大鐘說——
「喏,我記得的就這麼多了。一法尋,那是種小銅幣,看上去跟一分錢有點像。」
「聖馬丁教堂在哪兒?」溫斯頓問道。
「聖馬丁教堂?它還在,在勝利廣場,跟畫廊在一塊兒。就是前面有三角形柱廊,臺階很高的那幢建築。」
溫斯頓很熟悉那裡。它是個博物館,用來展覽各種各樣的宣傳性物品——火箭彈和水上堡壘的縮微模型、展示敵人殘暴行為的蠟像造型等等。
「它以前叫做田野裡的聖馬丁教堂,」老頭兒補充道,「不過我不記得那一帶有什麼田野。」
溫斯頓沒買那幅畫,它是比那塊玻璃鎮紙更不合適擁有的東西,而且不可能拿回家,除非把它從畫框上取下來。但他仍然多逗留了幾分鐘跟老頭兒說話,得知他的名字不叫威克斯——人們有可能根據從鋪子門面處的題字作此推論——而是查林頓。查林頓先生似乎是個鰥夫,年紀為六十三歲,住在那間鋪子裡已有三十年。這三十年裡,他一直想把櫥窗上的名字改過來,但從未著手去做。他們談話時,溫斯頓的心裡一直想著那首記得不清不楚的押韻詩。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你欠我三個法尋,聖馬丁教堂的大鐘說!說來奇怪,可是對自己念一念時,會有幻覺,似乎真的聽到了鐘聲,那鐘聲屬於失去的倫敦,然而那個倫敦仍在此處彼處存在著,被改頭換面,也被遺忘了。從一個又一個鬼影般的尖塔那裡,他似乎聽到鐘聲在洪亮地鳴響。但就記憶所及,他在現實生活中從未聽到過教堂鐘聲。
他告別查林頓先生,獨自走下樓梯,好不讓這個老頭兒看到他邁步出門前,先要察看一下街道。他已經打好主意,再過一段適當間隔——比如說一個月——他會冒險再來這間鋪子看一看。那也許比開小差不去集體活動中心更危險。單是買過日記本後,不知道那個鋪主是否可以信賴,就又再來第二趟已經夠蠢的了,然而——
對,他又想,他會再回來。他會再買一些美麗然而無用的東西。他會買下那幅聖克萊門特教堂的版畫,把它從畫框上取下來,藏在工作服的上衣裡帶回家。他會從查林頓先生的記憶裡挖掘出那首詩的剩下部分。甚至租下樓上房間的瘋狂念頭也再次閃現在他腦海。也許有五分鐘時間,興奮感讓他疏忽大意了,他沒有先隔著櫥窗往外看一看,就跨上人行道。他甚至即興唱了起來:
「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聖馬丁——
突然,他感到五內俱寒,魂飛天外。一個身穿藍色工作服的人影正沿著人行道走過來,那時離他不到十米遠。是小說司的女孩,黑頭髮的那個。天色正在變暗,然而仍能毫不困難地認出她來。她在直直盯著他的臉,然後又繼續快步走著,似乎沒看到過他。
有那麼幾秒鐘,溫斯頓嚇得不能動彈。然後他向右轉,腳步沉重地走開了,也暫時沒注意到他走錯了路。不管怎樣,有個問題算是得到了澄清:那個女孩在監視他。這完全不再有疑問。她一定是跟蹤他到這裡的,因為如果說她在同一天晚上,來到離黨員住處幾公里遠的同樣一條無名小街上是碰巧,那就讓人無法相信了。說是巧合就太離譜了。她是否真的是個思想警察的特務,或者只是個由好管閒事心理驅使的業餘偵探,根本說來,那些都無關緊要。她在監視他這一點就夠了,也許她也看到他進那個酒館。
走路很費勁。每走一步,口袋裡那塊玻璃都撞擊他的大腿,他有點想把它掏出來扔掉。最糟糕的是他覺得肚裡難受。有那麼幾分鐘,他覺得如果不能馬上找到一間廁所,他就會死掉,但在這種地段沒有公共廁所。後來陣痛過去了,留下了隱隱的痛感。
那條小街是條死衚衕。溫斯頓停住腳步,站立了幾秒鐘,茫然地想著該怎麼辦,然後他轉身沿原路返回。轉過身後,他心裡突然想到那個女孩僅在三分鐘前跟他擦肩而過,要是跑步,也許能追上她。他可以尾隨她,一直到僻靜處,然後拿一塊鵝卵石砸爛她的腦袋,口袋裡那塊玻璃也夠重,可以一用。但他馬上放棄了這個想法,因為想一想就需要氣力,也不可忍受。他跑不動,也沒法砸她,再說她年輕而且精力充沛,能夠自衛。他也想快些到集體活動中心去,然後待在那裡直到關門,以此作為那天晚上不在別處的部分證據。但那也是不可能,一種要命的倦怠感控制了他,他只想儘快回到家裡,坐下安靜一會兒。
他回到公寓時已經過了二十二點,二十三點半總閘就會被關掉。他走進廚房,吞下了差不多一茶杯勝利杜松子酒。然後走向淺凹處的那張桌子,坐下來並從抽屜裡拿出日記本,但他沒有馬上開啟它。電屏裡傳出一個粗嗓門女聲,在哇哩哇啦地唱一首愛國歌曲。他坐在那裡,眼睛盯著日記本的大理石紋封面,想對那聲音充耳不聞,卻做不到。
他們會在夜裡來抓你,總是在夜裡。正確的做法是在他們來抓你之前自我了斷,無疑有些人正是這樣做的,許多失蹤事件其實都是自殺。然而在全然無望得到槍支以及任何速效萬靈毒藥的世界上,自我了斷需要極大勇氣。他有點震驚地想到,疼痛和恐懼在生物學上完全無用。就在需要做出某一動作時,身體總是變得失去活動能力,從而背叛了自己。如果動手動得夠快,他也許能把那個黑髮女孩幹掉,然而恰恰因為所處的極度危險境地,他失去了行動的力量。他突然想到,一個人在遭遇危機時,要與之鬥爭的,從來不是外部敵人,而是自己的身體。即使是現在,即使喝了酒,腹部的隱痛仍讓他不可能進行連貫的思考。他意識到在所有表面上是英勇或者悲劇性的情況下總是如此。在戰場上,在刑訊室,或者在一條正下沉的船上,你與之鬥爭的事情總是被忘卻了,因為軀體成了重要的問題,直到最後成了唯一重要的問題。即使你沒被嚇癱或者痛苦地號叫,生活仍是跟飢餓、寒冷或失眠一刻不停地鬥爭,還有跟胃酸或牙疼鬥爭。
他開啟日記本,重要的是記下點什麼。電屏裡的女聲開始唱起一首新歌,她的聲音像有尖碴的碎玻璃片一樣,插進了他的腦子。他努力回憶奧布蘭的模樣,日記是為他而寫,或者說就是寫給他的,然而他開始想象思想警察把他抓走後,他將遇到什麼。如果他們馬上處死他倒沒關係,被處死在意料之中,但在死之前(沒人說起過這些事,不過誰都清楚)一定要遍嘗坦白時不可避免的一切:匍匐在地板上尖叫饒命,骨頭被打斷,牙齒被打落,頭髮一縷縷被鮮血染紅。既然總是同樣的結果,又何必非要承受這一切?為何不可以把你的生命縮短幾天或者幾星期?從未有人躲過偵察,從未有人不坦白。你控制不住犯了思想罪時,可以肯定的是某一天你必將被處死,然而為何那種什麼都改變不了的極度恐懼非要在未來等候著?
他又試著想起奧布蘭的樣子,這次成功了一點。「我們會在沒有黑暗的地方見面。」奧布蘭對他說過這種話。他知道這句話的意思,或者說自以為知道。沒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來,人們永遠看不到,然而如果有先見之明,就能神秘地分享到未來。因為從電屏傳來的聲音在他耳邊聒噪著,他無法順著那個思路往下想。他抽出一根菸噙到嘴上,一半菸絲立即掉到他舌頭上,那是種難以吐出的苦澀塵土。老大哥的面龐浮現在他腦海中,取代了奧布蘭的臉龐。像前幾天所做的,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硬幣看著它。那張臉往上盯著他,凝重,平靜,警覺,然而在兩撇黑色八字鬍後,隱藏的是什麼樣的微笑?像個沉重的不祥之兆,他又看到那幾條標語:
戰爭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無知即力量
新話是大洋國的官方語言,相關結構和語源請參考附錄。——原注
聖塞巴斯蒂安(?——288?):羅馬警官,早期基督教徒,引導許多士兵信奉基督教,事發后皇帝命令以亂箭射之,僥倖不死,後被亂棒打死。
b——b代表的是老大哥(bigbrother)兩詞的第一個字母。
馬拉巴爾:位於印度東南部。
指一年一度牛津和劍橋兩大學代表隊在泰晤士河上進行的划船比賽。
三個金屬球曾是當鋪的標記。
一種有線條水印的白色書寫紙。
法尋:英國舊時值四分之一便士的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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