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闖衙喊冤

縣衙的差役們,頭戴篾頂尖帽,手持竹板繩索,如同牛頭馬面,在公案桌前分站兩旁,一齊放開嗓子大聲嚎叫:

「大老爺升堂——!」

最後這個「堂」字,喊得長而且響。

衙役三班,照這樣的喊法,喊完一遍又喊二遍,喊完二遍又喊三遍。直到三遍喊完後,那個身穿長袍馬褂、頭戴頂子的「縣令大老爺」,這才堂哉皇哉、一步一喘地走出上房。他腆著肚子,拿著架子,踱著方步,穿過二堂來到大堂,氣咻咻地坐在公案桌邊的太師椅上。

這個「七品縣令」,長得鷹鼻鷂眼,肉頭肉腦;那怕有二百斤重的塊頭兒,壓得椅子咭吱嘎吱亂叫喚。他吭哧吭哧地喘著粗氣,一陣陣的酒腥臭味兒從探著兩小撮黑毛的鼻孔裡冒出來,在屋中擴散著;兩眼半睜半閉,眼角上掛著黃乎乎的眵目糊;伸手拿過案角上的「驚堂木」,往桌面上一拍,濁聲濁氣地說:

「帶上來!」

兩個差役拖著遍體鱗傷的梁寶成進了大堂。

進門後,差役往前一推,鬆開手滾蛋了。

剛受過重刑的梁寶成,疼痛難忍,站立不住,一跤摔倒地上,一陣頭暈目眩昏迷過去。

梁寶成是怎麼來到大堂上的呢?

這得先從白眼狼那裡說起——

白眼狼硬說常明義殺了他的「大哥爹」,並沒半點根據,只不過是想借口殺害常明義罷了。白眼狼所以要殺常明義,這有兩個原因:

第一,這些年來,在白眼狼的眼裡,有兩顆釘子,一個是他的長工梁寶成,另一個就是他的佃戶常明義。在長工中,梁寶成人緣兒好,孚眾望,斷不了領著長工們抻牛筋兒、鬧亂子。常明義有點韜略,是佃戶當中的「軍師」,經常琢磨些對付白眼狼的點子。因為這個,他倆便成了白眼狼的心腹大患。

第二,就是白眼狼一心要霸佔梁家的宅基、常家的地。

白眼狼的如意算盤兒是:通過靈堂栽贓,逼著梁寶成殺了常明義,爾後,再把寶成當作「殺人兇手」,綁送縣衙把他除掉。以後再想個別的花招兒,來個斬草除根。這樣,既拔了他眼中的兩個釘子,又用「無本取利」的砝碼讓梁家的宅基、常家的地全姓了賈。

照白眼狼的估計,他設的這個圈套兒,準能套住梁寶成。他這個結論,是從這樣的邏輯裡推出來的:我靈堂栽贓,以命相逼,人,哪有不怕死的?我許地收買,以財相誘,人,哪有不愛財的?再讓口若懸河的馬鐵德用他那三寸不爛之舌一網花兒,還怕他個梁寶成不上我的鉤?

白眼狼哪裡知道,他的估計完全錯了!梁寶成並沒有讓白眼狼牽著鼻子走,他的陰謀詭計成了泡影。

當時,梁寶成見白眼狼殺機畢露,他心中想道:「我要寧死不應,他一定會把埋伏好的刀斧手喝出來,先殺了我,再去殺害那毫無提防的常明義。此後,還不知要給我們二人加上個啥‘罪名’,說不定家裡人還得跟著吃官司……」梁寶成想到這裡,這才來了個順水推舟的脫身之計。

寶成出了賈家,先給常明義送了個信兒,要他領上秋生趕緊逃走,而後又回到家領上老婆孩子連夜逃出了虎口。

次日,梁寶成一家,來到河西的坊子鎮投親。這家親戚,是寶成妻子的表姑父。他雖不算大財主,可在鎮上得算個上流戶兒。他怕受牽連,不敢收留寶成一家。這類話兒雖然抹不開直說,可寶成已經看出人家的意思。於是,耿直的寶成領上老婆孩子,一甩袖子憤然離去。

坊子鎮上,有個窮人,叫高榮芳。他聽說此事,氣不平,就向梁寶成說:「窮哥們兒,跟我來!」旋間,高榮芳把梁寶成一家,領進一間破草棚子。這座破草棚子,周遭兒圍了一圈兒籬笆障子,算是「垣牆」。

梁寶成問:「這是你的?」

高榮芳說:「不!是我堂弟高榮馨的住宅。年底下,他一家被窮逼得下關東了。」

過一霎兒,高榮芳又拿來幾件破爛炊具,幫著梁家立起鍋灶。鄰近的幾家窮街坊,還湊集了一點吃的燒的送過來。

梁寶成安下腳兒以後,就千方百計地打聽龍潭街上的情況。聽黃大海說,在寶成逃走的那天夜裡,常明義被賈家的狗腿子追上活活打死了。因為他的財產全被白眼狼霸佔,沒有葬身之地,窮街坊們把他的遺體收殮起來,卷在一張秫秸箔裡,埋在龍潭橋邊的運河灘上。常明義的兒子常秋生,多虧鄉親們的掩護逃了活命,如今下落不明。

梁寶成聽了這個訊息,又悲痛又氣憤。他想:「常明義是個一咬嘎嘣嘣響的好人,如今卻落了這麼個下場;他的冤枉我梁寶成最知根底兒,我應當替他報仇!」

於是,寶成託人寫了張呈子,遞到縣衙告了狀。

七八天過去了。呈子如石沉大海,音訊全無。寶成又遞上一張,還是沒有回聲。有一天,寶成聽人說,「闖衙喊冤」,可以立刻見到縣官。於是,他又求人寫下了第三張呈子,大聲喊著「冤枉」,闖進了衙門口兒。

按照當時的規矩,「闖堂喊冤」,要先打四十大板。這四十大板,一般人是經受不住的。何況,白眼狼又事先花上了銀錢,竟把個梁寶成打得皮開肉綻,死去活來……

梁寶成被冷水澆醒了。

他咬緊牙關,忍住疼痛,掙扎著坐起來,瞪大眼睛,環視著身邊這陌生的環境。這有生以來從未見過的場面,給他一種陰森恐怖、殺氣騰騰的感覺。可是,寶成覺得「大堂」是說理的地方,就理直氣壯地昂起頭來,等待「過堂」。

站堂的差役向寶成喝道:「跪!」

梁寶成說:「腿叫你們打壞了!」

縣令從頭到腳把梁寶成打量一遍,撇了撇嘴角子,聳了聳膀頭兒,又裝五作六地乾咳了兩聲,「過堂」便開始了:

「你叫什麼名字?」

「梁寶成。」

「唔,梁寶成就是你呀?」

「不錯。」

「年庚幾何?」

「三十五歲。」

「何處人士?」

「龍潭街。」

「多少田畝?」

「沒有地。」

「以何為業?」

「扛活的。」

「狀告何人?」

「白眼狼。」

縣令將那「驚堂木」一拍,喝唬道:

「唗!放肆!」

我一說「白眼狼」,他為啥就大動肝火?梁寶成心裡這樣想著,一股怒氣湧上胸來。於是,他又加重語氣,質問道:

「怎麼?白眼狼那狗日的就不興告嗎?」

「驚堂木」又響了一聲:

「這是大堂!不許罵人!懂嗎?沒有見過世面的窮巴子!」

梁寶成聽了這些牙磣話兒,火撞腦門兒,怒氣難忍,又質問道:

「‘窮巴子’是個啥稱呼?不許別人罵人,你咋罵人?」縣令臉如猴腚:

「我,我是父母官!」

梁寶成的兩隻眼裡要噴出火來:

「照你這麼說,不是‘只興官家放火,不許民家點燈’嗎?」

「唗!斗膽!」

寶成忍氣吞聲,規勸自己:「咱是來打官司的,犯不上跟他慪氣,算了吧!」縣令喘了幾口臭氣,又問:

「你和被告是什麼關係?」

「我是他的扛活的。」

「我一看你就不是守法百姓!你吃著東家,喝著東家,又跑到大堂上來告東家……」

梁寶成胸有成竹,依法爭理:

「東家做壞事不犯王法?東家殺人沒有罪嗎?」

「胡謅!凡是東家,都是財主;財主是有識之士,哪能幹出殺人害命的事來?」縣令打了個飽嗝兒又說,「你定是誣告!」

梁寶成怒火燃胸,嚴詞質問:

「你不問是非曲直,憑啥說我誣告?」

「我朱某,辦案多年,斷事如神;熟通相術,觀面知心;區區小案,何需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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