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東西很容易看到,意料中的事情做起來很順手。沒有哪個人不願意過安定的生活,正是一動不如一靜。人類越文明,生活也就越安定,在文明的社會里,事情都明明白白地擺在那裡,很少有意外。可是,一旦有了意外,情況再嚴重些,那些弱一些的人就遭殃了。他們預料不到那些事情後面的事情,對付不了意外,更不能改變些許原來的習慣,來適應新的、陌生的生活方式。反正,到他們所習慣的生活再也過不下去的時候,就只有等死一條路了。
不過,適於生存的人也不少,這些人迷了路,或者由於一些原因被迫離開了自己所熟悉的安定環境,正走在一條陌生的道路上,他們能使自己很快適應新的生活。伊迪茨·惠特爾塞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她在英國的一個小鄉村裡長大,那兒的生活一向平靜,人們循規蹈矩,一旦有人做了不規矩的事,人們不單單感到意外,而且覺得離經叛道。她工作得很早,那是那兒的傳統,還是少女的時候,她就給一個貴婦人做侍女。
文明的作用是什麼?就是迫使環境服從人類的規矩,直到它馴順得像機器一樣聽話。麻煩的事不會有,意外也在意料之中。人能夠淋雨不覺得溼,凍著不覺得冷,就是死神,也沒有那麼可怕和突兀地潛伏在你的四周;這一切早已成了一齣事先編排好的戲,一幕一幕地順利地演到進入家族墓地的那一場,一人一場,代代如此,那墓門上的鉸鏈都不會生鏽,連空氣裡的灰塵都來不及停落。
伊迪茨·惠特爾塞生活的環境就是這樣的,平平淡淡,一點事都沒有。二十五歲那年,她陪著女主人到美國旅行了一趟,這也不算什麼。一切都是那麼順當,按部就班,只不過方向不同而已。這條橫跨大西洋的路非常平穩,所以,雖說是海船,不如說是一座宏大的、有很多寬走廊的旅館,在海里平穩迅速地移動,它用它那沉重的軀體壓住了洶湧的波濤,讓海洋變成了單調平靜的磨坊水池。到達彼岸之後,這條路在陸地上繼續向前——這條路很體面,每一個角落都安排得妥妥帖帖,每一個該落腳的地方都安排有旅館,旅館與旅館之間,還安排了許多裝了輪子的旅館。
住在芝加哥的時候,她的女主人看中了那裡的社交生活,伊迪茨·惠特爾塞看中的是另一個方面;她向女主人辭掉了差事,變成了伊迪茨·納爾遜太太,之後顯露了一下她的才能,也許只是稍微的一點點,她能夠從容地應付意外,而且應付自如。漢斯·納爾遜是個瑞典裔移民,木匠出身,在他身上充分展示了條頓人鍥而不捨的精神,正是有了這種精神,這個民族才不停地在進行著偉大的冒險事業。他身強力壯,頭腦遲鈍,卻有無窮的上進心,他所具有的忠誠和愛情,和他的體魄一樣堅強。
「我要辛辛苦苦地幹上一陣子,要攢一點錢,然後就到科羅拉多去一趟。」新婚的第二天,他和伊迪茨說。一年之後,他們果然到了科羅拉多。漢斯·納爾遜第一次採礦,就染上了採礦的癖好。他到處尋找金礦銀礦,走遍了南北達科他、愛達荷和俄勒岡州的東部,然後又到了英屬哥倫比亞的崇山裡。無論是在路上還是宿營,伊迪茨都和他在一起同甘共苦,共同操勞。她做家庭主婦時養成習慣走小步,現在已變成了登山越嶺的大步流星。她學會了在危險面前用冷靜的眼光和清醒的頭腦從容面對,再也不像過去那樣在意外面前不知所措。凡是恐懼,都是因為無知,這是城市人的通病,它讓人變得和笨驢一樣愚蠢,一受驚就僵在那裡手足無措,想不到去搏鬥;要不就嚇得到處亂竄,擠成一團,連路也能堵住。
伊迪茨·納爾遜這一路上遇到的意外太多了,也鍛煉出了她的眼光。凡事她不但能看到湖光水色中明亮的一面,也能看到當中隱蔽的陰暗面。她活了那麼大,沒有下過廚房,可是眼下,她居然學會了不用胡不花、酵母就可以做出麵包,還可以在火上用普通的鍋烘烤麵包。遇到連最後一塊醃豬肉都吃完的時候,她能夠果斷地用鹿皮鞋或者行李裡任何一塊硝得比較軟的皮子做成代食品,讓她至少可以保全性命,繼續勉強前進。她學會了套馬,套得和男人一樣好——這種事會讓每個城裡人幹起來都要灰心的,她知道什麼行李用什麼樣的方法捆紮。她甚至能夠在瓢潑大雨中,用溼木頭耐心地生起火來。反正,不論在什麼樣的環境裡,她都能夠應付。可是眼前,最大的意外還沒有到來,她也就還沒有受到大的考驗。
當時,找金礦的浪潮正在向北湧向阿拉斯加,漢斯·納爾遜和他的妻子身不由己地被捲進了這股潮流,湧向了克朗代克。1897年秋天,他們到了迪亞,因為沒有錢,不能夠帶著行李穿過契爾庫特山隘,再從水路到道森。因此這一年的冬天,漢斯·納爾遜就幹起了他的老本行,幫著大家一起建設這個應運而生、供應行李用品的史蓋奎鎮。
他一天到晚都覺得自己停留在黃金國邊兒上,似乎這一冬天,他總是好像聽到整個阿拉斯加在召喚他。其中,屬拉圖亞灣的呼喚聲最高。終於,在1898年的夏天,他和妻子就乘著七十英尺長的西瓦希木船,順著曲曲彎彎的海岸線摸索著前進了。跟他們同路的還有不少印第安人和三個白人。那些印第安人把他們和他們的給養運到距離拉圖亞灣差不多一百英里遠的一個荒僻的小地方,登岸之後,就回到史蓋奎鎮去了。那三個白人留下來了,因為他們是納爾遜夫婦的合夥人。費用大家均攤,有朝一日賺了錢也是大家平均分。在這段時間裡,伊迪茨·納爾遜負責給大家做飯,將來也可以和大家分攤好處。
他們先砍了許多樅樹,搭起了三間連體的木屋。伊迪茨·納爾遜的責任是操持家務。男人們的分工是尋找金礦,而且是必須找到礦,這些他們都辦到了。這個不算是什麼驚人的發現,因為那不過是一個貯藏量極少的衝擊礦床,每個人都要很辛苦地幹上好多個小時才能夠淘到十五到二十塊金沙。這一年,阿拉斯加短暫的夏天比往年要長出許多,他們把回史蓋奎鎮的時間不斷地延遲。等到他們決定離開的時候已經晚了。本來他們和當地的幾十個印第安人約好了,趁他們秋天到沿海一帶做生意的機會,跟他們一塊兒走。那些西瓦希人還真的在等他們,直到不能再等了,他們才動身走了。現在,這夥人除了等待偶然的機會搭船以外,已經沒有任何別的辦法了。在這段時間裡,他們挖空了金礦,又砍了很多的木頭貯存起來準備過冬了。
晚秋的暖和天氣像夢境一樣一個接著一個,突然間,在尖厲的狂風怒號中冬天來了。一夜之間,天氣就變了,這幾個淘金者一覺醒來,外面已經是大雪瀰漫,千里冰封了。暴風雪一場接著一場,沒有風雪的時候,四周靜悄悄的,只有荒涼的海岸上一陣接一陣的海濤聲打破了這裡的沉寂,厚厚的霜似的鹽像是給海邊鑲上了一道白邊。
木房子裡的一切都很好。他們已經把金沙稱過了,差不多值八千塊錢,沒有誰不滿意。幾個男人都給自己做了雪鞋,他們出去打一次獵,就能夠帶回不少新鮮的肉,貯藏起來;在漫漫長夜裡,他們樂此不疲地玩著紙牌,一會兒玩惠斯特,一會兒玩五點。現在,採礦的活兒沒有了,伊迪茨·納爾遜就讓男人們生火洗盤子,她則為他們補襪子,縫補衣服。
在這個小木屋裡,還沒有發生過抱怨、爭吵和撕扯,大家的運氣似乎都不錯,經常聽到彼此互相祝賀的聲音。漢斯·納爾遜的頭腦不是那麼靈活,他早就佩服伊迪茨接人待物的本事。哈爾基是個又高又瘦的得克薩斯州人,他不太愛說話,性情有些孤僻,可是待人和氣,只要你不反對他的那個金子能夠成長的論點,他就會和大家相處得很好。這夥人裡的第四號人物是麥克爾·鄧寧,他給這個木屋增添了不少帶愛爾蘭味兒的歡樂。他身材高大,很有力氣,但是容易上火發脾氣;可是真遇到了重大事件,氣氛緊張時刻,他又很和氣。第五位人物,也是最後一位,叫達基,他天生是一個為大家充當小丑的人,只要能讓人快樂,他甚至不惜拿自己開玩笑。他生來好像就是為人發笑而來的。這夥人之間,到現在還從來沒有發生過糾紛。他們只幹了短短的一個夏天,每人就能得到一千六百美元,這所木屋裡面,當然要充滿了歡樂滿足的氣氛了。
接下來就發生了意外的事情。那天,他們坐下來準備吃早餐。此時,已經八點鐘了(不淘金之後,早餐自然而然地推遲了),但是還需要點著那支插在瓶子裡的蠟燭。伊迪茨和漢斯面對面坐在桌子的兩端。哈爾基和達基背朝著們,坐在桌子的一端。他們對面空著一個位子,鄧寧還沒有到。
漢斯·納爾遜瞧了瞧那個空凳子,慢慢地搖搖頭,他打算賣弄一下他那不高明的幽默,他說:「平常,他都是第一個到。今天可太奇怪了,沒準兒他生病了吧?」
「麥克爾到哪兒去啦?」伊迪茨問。
「他比我們起得還早呢,到外面去了。」哈爾基說。
達基臉上露出了淘氣的笑。他裝作知道鄧寧為什麼沒有來,故意擺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樣子,意圖讓大家都來向他打聽。伊迪茨走到男人們的屋裡看了一下,回到桌子邊上。漢斯看著她,她搖了搖頭。
「他吃飯從來沒有遲到過。」她說。
「這我就不懂了,」漢斯說,「他的胃口一向大得像一匹馬。」
「太糟糕了!」達基悲傷地說。
一個夥伴沒有來,卻給他們製造了開玩笑的機會。
「這可真是一件大不幸的事!」自然是達基開頭。
「什麼?」他們異口同聲地問。
「麥克爾可憐哪。」他慘兮兮地說。
「麥克爾到底出了什麼事?」哈爾基問。
「他不會再餓了,」達基悲悲切切地說,「他的胃口沒有啦,他不喜歡這種伙食了。」
「誰說他不喜歡啦?吃起來,他連耳朵都浸到盆裡去了。」哈爾基說。
「他那麼做,是表示對納爾遜太太的禮貌,」達基立刻反駁說,「啊,我明白了,我終於明白了,這太糟了。他為什麼不在這兒呢?他是出去了,出去幹什麼呢?出去是因為要開胃。怎麼才能開胃呢?他得光著腳在雪裡走。哎呀,我終於明白了。有錢人遇到胃口不開的時候,都是用這個辦法來開胃的。麥克爾有一千六百塊錢,他是個有錢人了。他沒有胃口了,所以呀,他正在想辦法開胃呢。你們只要把門開啟,準能看見他光著腳在雪地裡走路呢。不過,可沒有辦法看到他的胃口。這就是他自己的麻煩了,等他找到了胃口,他就會提著它回來吃早飯啦。」
達基的一套胡言亂語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笑聲還沒有停,門就開了,鄧寧進來了,大家都回頭看他。他手裡拿著一支獵槍。就在大家還在扭頭看他的時候,他把槍舉到肩上,開了兩槍。第一顆子彈剛打出去,達基就倒在了桌子上,撞翻了他面前的咖啡,他那亂蓬蓬的黃頭髮就浸在他的那盆玉米粥裡了。他的前額壓在盆邊上,盆翹了起來,跟桌面形成了一個四十五度的角。哈爾基跳了起來,身子還在半空中,第二槍就響了;他臉朝下,栽倒在地板上。他那句「我的天」僅僅在嗓子裡嘟噥了一聲,就再也沒有聲音了。
這可是太意外的事了。漢斯和伊迪茨都嚇呆了。他們全身緊張地坐在桌子旁,目不轉睛地盯著那個殺人兇手。他們從火藥的煙霧裡,隱隱約約地看到了他。這時安靜極了,能聽見達基的那杯翻倒的咖啡滴在地上的聲音。鄧寧扳開獵槍的後膛,拿出子彈殼,他一手端著槍,另一隻手伸到口袋裡去掏子彈。
正當他把子彈裝上膛的時候,伊迪茨·納爾遜清醒過來了。他下一步就是要打死漢斯和她。眼前發生的事太可怕了,太叫人不能理解,因此,她神志迷糊了大約三秒鐘。接著她站起身和他搏鬥起來。她就是和他搏鬥起來了,她像一隻貓躥到了殺人兇手面前,用兩隻手揪住了他的衣領。她這一動作撞得他踉踉蹌蹌,倒退了幾步。他想把她甩開,可是又抓住槍不放。這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因為此刻她結實的身體和貓一樣。她掐住他的脖子,用盡全身的力量把他向旁邊一拉,幾乎就把他摔在地板上了。他立刻站直身體,迅速地轉起身來。她因此抓得更緊,身體隨著他轉,腳離開了地板。轉了一會兒,她懸空的身體撞在了一把椅子上,於是這一男一女就在拼命的掙扎之中,摔在了地板上,佔了半個房間。
漢斯·納爾遜的頭腦和神經顯然比他的妻子反應要慢。尤其在這種意外情況下,他的感覺更顯遲鈍,不過雖然慢了半拍,他也拿定了主意,開始行動了。伊迪茨已經撲到了鄧寧面前,掐住了他的脖子,漢斯才跳起來。可是他沒有她那麼冷靜,他氣瘋了,像喝醉了酒的武士那樣怒冠沖天。他從椅子上一跳起來,嘴裡就發出一半像獅吼,一半像牛叫的聲音。伊迪茨同鄧寧的身體已經旋轉起來了,他還在那兒咆哮怒吼,接著,他就在房間裡到處追趕這股旋風,直到他們摔在地板上,他也剛好追到。
漢斯猛撲到那個倒地的男人身上,拳頭像雨點狠狠地砸向他,每一拳都像打鐵的錘子,他發狂般地擂著。後來伊迪茨感覺到鄧寧身上已經沒勁兒了,就鬆開手,翻身滾到了邊上,一面喘氣,一面盯著他們。重錘一樣的拳頭一直不停地揮舞著。鄧寧好像並不在乎,躺在那兒一動不動。這時候,她忽然意識到,他已經昏過去了。她連忙大聲叫喊,吩咐漢斯停手,可是任憑她怎麼喊,他就是不理。她抱住了他的胳膊,他還是不理會她,只不過他的胳膊揮起來不那麼靈便了。
沒辦法,她只好用自己的身體擋在丈夫和那個已經不會抵抗的兇手之間。她這麼做,並不是出於理智,更不是憐憫,甚至不是為了服從宗教的戒律。這可以說是出於一種守法的精神,這是她從小就養成的道德觀念。漢斯終於發現他在打自己的妻子,就停住了手。他乖乖地讓伊迪茨推開了他,好像一條兇猛而忠實的狗被主人趕開了一樣,但嘴裡仍舊發出野獸般的餘怒未息的狺狺聲。有好幾次,他都要重新朝他的俘虜撲過去,伊迪茨都用身體擋住了他。
伊迪茨一點一點地朝後推著漢斯。她從來沒有看見過他這種樣子,甚至她覺得他的神情比鄧寧和她搏鬥得最激烈時還要可怕。她簡直不能夠相信這隻狂怒的野獸竟是她的丈夫漢斯;她戰慄了一下,突然感到一陣恐懼,怕他會過來咬她的手。漢斯呢,他不想傷害妻子,可他不肯罷休,他有幾次要撲過去接著打,所以有好幾秒鐘,他忽而向後退,忽而向前衝。伊迪茨堅決地擋住了他,直到他恢復了理智,平靜下來。
他們站起身來,漢斯搖搖晃晃地回到牆邊,靠在那兒,臉上的肌肉抽搐著,嗓子裡繼續發出深深的嘶吼,可是聲音漸漸小下去了,幾秒鐘之後就停住了。現在,他反應過來了。伊迪茨站在房子中間,雙手擰在一起,氣喘吁吁,渾身猛烈地抖著。
漢斯什麼也不看,可是伊迪茨的眼睛卻不停地在房間裡掃來掃去,再次注視著剛才發生的情景。鄧寧一動不動地躺在那兒,在狂轉之中撞翻的那把椅子就在他的身旁。那支獵槍有一半壓在他的身子下面,後膛開著,那兩顆沒有裝上去的子彈滾出了他的右手,想必是他本來捏得很緊,直到失去知覺才鬆開手。哈爾基臉朝下,撲倒在他摔倒的地方;達基向前伏在桌子上,亂蓬蓬的黃頭髮浸在他那盆玉米粥裡。那個盆子仍舊翹起一邊,跟桌面形成一個四十五度的角。這個翹起來的盆讓她好奇,為什麼它沒有倒呢?真是不近情理,人都死了,盛粥的盆子居然翹著,沒有道理。
她回頭看了鄧寧一眼,雙眼又回到了那個翹起的盆上。這真是太不可思議啦!她突然有了一種想笑一下的神經質的衝動。隨後她注意到了房間裡的沉寂,於是有了一種期待,希望發生點什麼,她把那個盆忘了。從桌子上滴下的咖啡聲那麼單調,更加強了屋裡沉寂的氣氛。為什麼漢斯那麼安靜呢?他為什麼不講話?她看著他,想說點什麼,這才發現自己的舌頭根本不聽使喚。她的嗓子有特別疼的感覺,嘴也又幹又苦。她只能看著漢斯,漢斯也在瞧著她。
突然,一聲尖銳的金屬聲打破了這裡的一片沉寂。她尖叫了一聲,立刻調轉眼光瞧著那張桌子。那個盆倒了。漢斯嘆息了一聲,好像才從睡夢中醒來,盆子的聲音讓他們想到了今後他們將要生活在一個新的世界裡。而這所木房子就是今後他們要生活行動的新世界了。原來的木房子裡的生活已經一去不返。眼前的生活是全新的,生疏的。這個意外的變故給事情的表面施了一層魔法,讓它們的價值、憧憬全部改變了,把現實中的和想象中的全都交織了一起,讓人無所適從。
「我的上帝呀,漢斯!」這是伊迪茨說出的第一句話。
漢斯沒有吱聲,眼睛帶著恐怖神色看著她。他慢慢地瞧了瞧屋裡的情景,仔細地瞧著。接著,戴上帽子,朝門口走去。
「你要到哪兒去?」伊迪茨擔心地問他。
他的手已經抓住了門把手。他扭轉半個頭,回答說:「去刨幾個墳坑。」
「漢斯,別讓我一個人留在這兒,跟這些——」她向整個房間掃了一眼,「跟這些在一起。」
「遲早要刨。」他說。
「可是你不知道該刨幾個坑,」她拼命地反對,看他猶豫了,又說,「我要跟你一起去,能幫個忙。」
於是漢斯走到桌子旁邊,一下子吹滅了蠟燭。接著,他們就一塊兒來檢查房間裡的情況。哈爾基和達基已經死了——很可怕,射程太近了。漢斯不願意靠近鄧寧,伊迪茨只好一個人去檢查這部分情形。
「他沒有死。」她對漢斯說。
他走過去,低頭瞧了瞧那個兇手。
伊迪茨聽見她丈夫的嘴裡在嘟噥著什麼,就問他:「你說什麼?」
「真丟人,我居然沒有把他揍死。」他這麼回答她。
伊迪茨正低頭檢視鄧寧。
「你走開!」漢斯非常粗暴地命令她,聲調怪怪的。
她突然驚慌起來,瞧了他一眼。他已經抓起鄧寧的獵槍,正在把子彈塞進去。
「你想幹什麼?她一面喊著,一面迅速地挺直了正在彎著的腰。」
漢斯沒有回答,可是她看見他正在把獵槍舉向肩頭,她連忙抓住槍口,用力向上推。
「別管我!」他厲聲喝道。
他打算從她手裡奪下槍來,可是她靠得更近了,她已經抱住了他。
「漢斯,漢斯!冷靜點吧!」她喊道,「別發瘋!」
「他殺死了達基和哈爾基!」她的丈夫回答說,「我要打死他!」
「這樣做是不對的,」她反對道,「還有法律。」
他冷笑了一聲,他不相信在這種地方法律會有什麼用,他只是固執地、毫無感情地重複著一句話:「他殺死了達基和哈爾基。」
她和他爭論了好半天,這不過是單方面的陳詞,因為他太固執,翻來覆去總是那句話:「他殺死了達基和哈爾基。」她呢,又擺脫不了她從小所受到的教育和傳統的觀念。那種傳統的守法觀念,對她來說,就等於是行為正確與否的準則。她看不出還有什麼更正確的東西。她認為漢斯這種把執法權攬在自己手裡的行為,並不比鄧寧的所為來得正當。以牙還牙是不對的,現在要懲罰鄧寧,只有一個辦法,應當按照社會上通常的做法,依法處理。最後,漢斯還被她說服了。
「好吧,」他說,「就按你說的辦。說不定哪天,明天或後天,他就會把我們都殺死的。」
她搖了搖頭,伸手要鄧寧手裡的槍。他剛準備交槍,又縮回了手。
「最好是讓我打死他!」他在懇求她。
她還是搖了搖頭,於是他又準備把槍交給她。正在這時候,門開了,一個印第安人徑自開門走進來。一陣猛烈的風雪隨著他吹了進來。他們轉過身子,面對著他,漢斯手裡仍舊握著那杆槍。這個不速之客看到這情景,一點不驚奇,他已經看清楚這兒有死者,也有傷者。他平靜得很,哈爾基就躺在他的腳邊,他一點不理會。彷彿這具屍體根本就不存在。
「風真大呀,」印第安人說,算是問候,「都好嗎?都很好嗎?」
漢斯手裡還抓著那杆槍,他覺得這個印第安人一定以為這裡的死人都是他打死的。他求救似的望著妻子。
「早上好,尼古克,」她說,聲音有點勉強,「不好,很不好。出大亂子了。」
「再會,我要走了,事情很忙。」那印第安人說完這話,就不慌不忙,很仔細地跨過地板上的一攤血跡,開開門,走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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