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牛排

湯姆·金用最後的一小塊麵包,將盤子裡的湯汁擦拭乾淨,然後填進嘴裡慢慢咀嚼著,一邊想著心事。等他站起來離開餐桌時,他還是覺得餓得難受。可是這一家人只有他一人吃過飯了。兩個孩子早早地就被打發到隔壁房中的床上睡覺了,睡著了,他們就會忘記吃晚飯的事情。老婆什麼也沒吃,默默地坐在那裡,不無擔心地看著他。她是一個女工,雖然憔悴瘦削,但臉上還能看出年輕時美麗的痕跡。他吃的麵包是她用最後的一點錢買的,做湯汁的麵粉還是她跟對面鄰居那兒借的。

他坐在窗戶旁邊的一把破椅子上,椅子經不住他的重量,被壓得東倒西歪的。他習慣性地把菸斗塞進嘴裡,伸手去上衣口袋裡掏菸絲。口袋裡什麼都沒有,他想起來了,懊喪地拿掉菸斗放在一旁,責怪自己的健忘。他的動作慢騰騰的,看上去有點笨拙,彷彿承受不了肌肉的沉重負擔。他的身體健壯,動作遲緩呆笨,面貌也不是那麼招人喜歡。他身上的衣服破舊邋遢,腳上的鞋子不久前剛剛換過底子,鞋面破得已經掛不住鞋底了。他穿的這件布襯衫是兩個先令的廉價貨,斑斑點點,領口都磨破了。

仔細看他的那張臉,毫不掩飾地標示出他的身份。那是一張很典型的職業拳擊家的臉,一張在拳擊場上征戰多年的臉,最讓人一眼明瞭的是臉上那種野獸般的好鬥的特徵。他的眉頭緊蹙,嘴巴緊抿——臉上最難看的就是這張嘴了,像一道傷疤。下巴挺闊,充滿挑戰和殘忍。厚厚的眼皮包裹著雙眼,眼球轉動緩慢,沒有表情。說他像野獸,而最像的就是這雙眼睛了。似睡非睡,讓人想到獅子——那好鬥的野獸的眼睛。他的額頭從頭髮根以下塌陷下去,頭髮剪得很短,能暴露出腦殼的凹凹凸凸。鼻子因為多次被打斷、被擊打而變得怪模怪樣,耳朵像捲心菜一樣,從來沒有消過腫,似乎大了一倍。這是他臉上的全部陪襯。另外,他的鬍子也剛剛刮過,可皮膚裡的鬍子楂兒還在長,給他的臉塗上了藍青色。

這麼一張臉,在夜路上或者在偏僻的衚衕裡碰上能夠嚇死人。但是,湯姆·金是個規矩人,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除了在拳擊場上和人打鬥,他沒有傷過任何人,甚至沒聽說過他和誰吵過嘴。他的職業是拳擊,他的好鬥以及所有的野蠻行為只在拳擊場上表現。拳擊場外,他是一個行動緩慢、脾氣隨和的人。年輕的時候,他的錢來得容易,所以出手大方,從不為自己打算。他不記仇,所以他沒有仇人。拳擊對他來說,只是用來謀生。拳擊臺上,他可以把人打傷,打殘廢,甚至打死,但都沒有惡意,這是平常事。觀眾花錢到場子裡來,為的就是看到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打翻在地。贏了的人就能拿到一筆大錢。二十年前,他和烏魯木魯·高傑打拳擊,他知道四個月前高傑在新堡的比賽中下巴被對手打壞,剛剛恢復。在交手時,他就專門衝著他的下巴打,打到第九個回合的時候,他的下巴又被他打壞了。他對高傑沒有惡意,他要打倒高傑,為的是贏得那筆錢。高傑也沒有因此而恨他。這就是拳擊,是比賽,誰心裡都明白,誰都這麼幹。

湯姆·金不愛說話,更多的時候他愛沉悶地坐在窗前看他的手。那是一雙傷痕累累的手,青筋裸露,腫脹變形,看看那曾經被擊碎而扭曲的指節,就能看出他是怎麼用拳的。他不知道人的生命即動脈的生命這一醫學原理,可他非常清楚筋脈於人體的意義。心臟以最大的壓力通過血管向全身輸送血液。現在他的血管已今非昔比了。它們失去了彈性,因為長時間腫脹,他的耐力也遠不如從前了。現在,他動不動就累了,再不能像先前那樣,一口氣鬥上二十個回合,從鑼聲響起就拼命地鬥,鬥,鬥,一會兒被打得靠住繩子,一會兒把對手打得靠住繩子,越打越猛,最後總能在第二十個回合裡,讓全場的觀眾站起來為他歡呼,無論他用哪種方法,衝也好,打抑或閃,他那暴風雨般的拳頭總能擊向對方,同時也挨著對方的拳頭。他的心臟每次都把洶湧的血輸送到他最需要的血管裡。那些血管當時漲得很大,可過後很快就能恢復原狀,有時也有例外——每場鬥完,都要腫一些時日,可並不大看得出來。他盯著這雙腫脹有傷的手,有時竟能看出當初細嫩優美的一雙手。那太久遠了,是在和有「威爾士的凶神」綽號的本尼·瓊斯打鬥時,凶神的腦袋瓜擊碎了第一個指節之前的事了。

眼下,他又感覺到很餓。

「唉,我就真的連一塊牛排都吃不上了嗎?」他大聲嘟囔著,捏緊他的大拳頭,抑制著自己不罵人。

「勃克和索雷那兒我都去過了。」他妻子說,聲音裡帶著歉意。

「他們不肯?」他問。

「半個子兒也不肯。勃克說……」她吞吞吐吐地說不下去。

「接著說,他說什麼了?」

「他說,你欠他的賬夠多的了,他認為你今晚會輸,打不過桑德爾。」

湯姆·金哼了一聲,沒再作聲。他想起年輕時,他養的一條獵狗,經常吃他的牛排。那時,他要賒一千塊牛排,勃克都不會拒絕。可是現在,湯姆上了年紀,今不如昔呀。一個在二等俱樂部打拳的老頭子,還能指望在商人那兒多賒賬嗎?

從一大早他就渴望吃到一塊牛排,這個念頭一直纏繞著他。關於這次比賽,他沒有系統地鍛鍊過。這一年,趕上澳大利亞大旱,生活艱難,連臨時工作都很難找。他僱不起陪練,又吃得差,甚至吃不飽。有時臨時找到點事做,無非就是賣幾天苦力。每天早上,他要圍著陶門公園跑幾圈,練練腿力。可是這根本不夠,僱不起陪練,又得養活老婆和兩個孩子。他得到和桑德爾比賽的機會後,商人們寬鬆了一點,賒給他一些錢。快活俱樂部的秘書也只預支了他三個金鎊——這已是敗者得到的最高酬金了——以外,他就不肯再借了。有時他能從老朋友那兒借幾個先令,他們有錢是能多借給他幾個的,可遇上大旱年,他們也很困難。唉,事實如此——賽前他練得很不夠。他也應該吃得好一點,心裡才沒有顧慮。再說,四十歲的人和二十歲時相比,見效太慢。

「幾點啦,麗茲?」他問。

他妻子跑到走廊裡問鄰居,回來說:「七點四十五。」

「第一場比賽再過幾分鐘就開始了,」他說,「那只是試試拳頭。接下來是狄勒·威爾士和格列德雷的四個回合的比賽,再接著是斯塔萊特與一個水手的十個回合,一個鐘頭以後就該我上場啦。」

又靜靜地待了十分鐘,他站起來。

「麗茲,說老實話,我沒有好好練功。」

他伸手拿起帽子,向門口走去。他沒有吻她——他出去時從來不跟她接吻道別——可是今天晚上,她走上去主動地吻他。她用胳膊摟住他,使他不得不低下頭來親她。他的身體很魁偉,湊在一起,她顯得那麼小。

「祝你好運,湯姆,」她說,「一定要打敗他。」

「是,一定要打敗他,」他也說,「非得打敗他,我一定得打敗他。」

他笑了,裝作很痛快;她跟他貼得更緊了。他從她肩膀上方瞧了瞧這個空蕩蕩的房間。這就是他在這個世界上的所有家當:久欠房租的房,老婆和孩子。現在,他正要離開家,在黑夜裡為他們去掙吃的東西——不是工人,在現代化的車床上耐心工作,而是用古老原始的、威風的、野獸一樣的角鬥方式去掙。

「我一定要打敗他,」他重複著說,口氣裡帶著一點要拼命的意思,「打贏了,就能拿到三十個金鎊——可以還掉所有的欠債了,還能剩下好多。可如果敗了,就什麼也得不到——連坐車回家的幾便士也沒有。秘書已經把輸者得的那一份給了我。再見吧,老婆。要是贏了,我會馬上回來。」

「我等著你。」她在走廊裡對著他喊。

從家裡到快活俱樂部,差不多有兩英里的路程。走在路上,他回憶起自己昔日的輝煌——他曾經是新南威爾士的重量級拳手——那時去參加比賽,他常常坐著馬車去,一個經常在他身上押下大賭注的人和他同行,替他付車錢。眼下,拳手湯米·彭斯和那個美國來的黑人拳手傑克·約翰遜都是汽車接送,他就得走路!誰心裡都明白,走上兩英里然後參加比賽,絕不是什麼好事情。如今他上了年紀,這個世界對老人並不怎麼好。除了做點苦工,他簡直是個沒用的人。受過傷的鼻子和耳朵還時常跟他搗亂,他後悔當初沒有學會一門別的什麼手藝,那樣的話,要比現在好得多。可是當初沒有人跟他說過,即便說了,他也不會聽的。那時候的生活太精彩了。大筆的進項——刺激、風光的打鬥——一次次的放鬆休憩和旅遊——一大幫圍繞在他身邊的人們,他們奉承他,討好他,以跟他說上五分鐘的話握握他的手而感到光榮,大款們常常掏錢請他喝上一杯——那些個風光日月呦——他的拳頭如同流星雨,總是以裁判員的一聲「湯姆·金勝利」的宣判收場,第二天各體育欄目就會出現他的名字。

那是他的輝煌年代!現在,通過一次次的回憶,他弄明白了,當年他打倒的都是上了年紀的老頭。那時候,他是青年,正在成長,蓬勃向上,而對手呢,都老了,在走下坡路。所以他贏得那麼容易——他們的血管腫脹,他們的指節帶著傷,長期的比賽讓他們的筋骨疲乏。他想起了那次在拉希卡特斯灣的比賽情景,在第十八個回合裡他打倒了老斯托什爾·比爾,在更衣室裡,老斯托什爾·比爾像個孩子傷心地哭。也許當初老比爾也像他現在這樣,拖欠了房租。也許老比爾的家裡也有等著吃飯的老婆和孩子吧,或許也跟他一樣,渴望吃到一塊牛排。當時比爾打得很兇,他捱了他好多拳頭,同時遭到了他更加猛烈地還擊。現在他在飽受折磨之後,他明白了二十年前的那個晚上,斯托什爾·比爾是為了不小的賭注來比賽的,而他,正當年的湯姆·金不過是為了榮譽為了並不難掙的錢而戰。他明白了斯托什爾·比爾何以哭得那麼傷心。

看起來,一個人一輩子也就能鬥有數的那麼幾回,這是拳擊運動鐵定的規律。也許有人能鬥一百回,也許有人只能鬥二十回;這是每個人的精力、體力決定的,鬥完了就完了。他還算不錯,比其他的拳擊手都打得多。但他所經歷的每一場艱苦的比賽,都是對他身體的過量透支。每一次比賽,心肺都如同爆裂,讓動脈失去彈性,讓他的神經麻木,使柔軟靈活的肌肉結成硬塊,由於過分的擊打和被擊中,他的筋骨和神經已經疲憊不堪。他的情況算好的,他的那些老搭檔們已經一個都沒有了。在他這一輩拳手裡,他是最後一個。他眼看著他們一個個消失在拳擊臺上,其中的幾個都和他的勝利有關係。

在過去的比賽中,他們總是讓他去對付那些老拳手,他一一地打倒了他們——每逢他看到像老斯托什爾·比爾一樣,在更衣室裡痛哭時,他都要譏笑他們。現在,他老了,他們又用那些年輕人來對付他。那個年輕人桑德爾,是從紐西蘭來的,他的所有成績都留在那兒了。在澳大利亞,誰也不清楚他的底細,所以他們就派他湯姆·金去和他打。桑德爾打贏了,得了獎金不說,他就會去和更好的選手比賽。不用說,這一場比賽,他會拼命打。他要打贏,他需要贏得一切他需要的東西——金錢、榮譽、前途。頭髮斑白的湯姆·金就是他走向光明大道的一塊鋪路石。他什麼也得不到,只能得到三十金鎊,付房租和償還債務還不夠。湯姆·金一路這樣想著,這時他的眼前閃現出了一個個青年形象——意氣風發、皮膚光亮,肌肉柔軟,全身有使不完的勁,有力的心肺,動不動就笑話沒勁的人。這是青年涅米塞斯,他毀了老人,他根本想不到其實這是在毀自己。他一次次地擴大自己的動脈,一次次地擊碎自己的指節,最後被下一代毀掉。年輕人總是年輕,老人在一天天變老。

眼前就是卡斯爾雷街了,他向左拐彎,橫穿了三條馬路,就到了快活俱樂部。外邊聚集著一幫年輕人,他們畢恭畢敬地給他讓開了一條通道,他聽見他們說:「就是他!他就是湯姆·金!」

在走向更衣室的路上,他碰上了俱樂部的秘書,這是一個青年,有著一張靈活的臉,一雙銳利的眼睛。他們握了握手。

「感覺怎麼樣,湯姆?」他問。

「非常好。」湯姆回答。這是虛張聲勢,他知道,如果他手頭有一鎊錢,他就會馬上去買一塊上好的牛排。

他進了更衣室,然後他帶著助手穿過大廳,走向繩子圍住的拳擊臺。這時,等候觀看比賽的觀眾們立刻向他發出歡迎的呼聲和喝彩聲。他向觀眾們還禮,在人群中,他看不到幾張熟悉的面孔。這些個觀眾在他獲得榮譽的時候,還是小孩子呢。他輕輕地跳上拳臺,彎下身子鑽進繩圈,坐在他那一角的摺疊小凳子上。裁判員傑克·鮑爾走過來和他握手,鮑爾是一個不成功的拳擊手,他差不多十多年沒有上過拳臺了。湯姆看到是鮑爾任裁判,很高興,他們是一輩的人。假如他稍稍犯了點規,對桑德爾有點冒犯的時候,他會手下留情的。

年輕的、朝氣蓬勃的拳手們一個個跳到拳擊臺上,裁判把他們一一介紹給觀眾。同時,他還將他們提出來的挑戰向觀眾宣佈。

「普隆託,一個年輕人,」鮑爾介紹說,「北悉尼人,他願意另加五十鎊,向今晚的贏家挑戰!」

觀眾們一陣叫好聲。桑德爾也已經跳上臺來,坐在他的那一角,又引起觀眾的一陣叫好聲。湯姆·金打量著桑德爾,幾分鐘後,他們就會無情地扭打在一起,使出渾身解數打倒對方。他沒有看出什麼來,桑德爾和他一樣,拳擊服外套著長褲和絨衫。他的長相英俊,一頭蓬鬆捲曲的黃髮,結實的,肌肉發達的脖子能夠透視出他的健壯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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