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中地方法院的長廊上,「死道友」們陪我坐在椅子上等待開庭。
假髮阿姨說了一個笑話,比如她有個朋友收到文縐縐的法院判決書,看不出打贏還是打輸,跑去問神。神明降乩,乩童看了頭痛,把判決書吃了。「死道友」們聽了乾笑幾聲。我覺得不好笑,這時候無論講什麼都不好笑。
距離我被傷害的那天已過了三個月,如今來到了髮夾彎,無論是否通過,傷害仍會永遠跟著我。我坐在椅子上,等候法警唱名,心情緊張,看著庭務員用推車拉著成堆的開庭卷宗、證物與法庭日記經過。有幾個要打官司的人拿著傳喚單,坐在椅子上發呆。一個戴眼鏡的女孩從中庭對面的偵查庭出來就大哭了,哭聲讓大家更沉重。不久,兩位法警從地下室的羈留室押送犯人上來。犯人穿灰色囚衣,戴著手銬腳鐐,發出聲響,低頭面對一位少婦帶著八歲的女兒。女兒大喊一聲爸爸加油,囚犯就抬頭不哭了。我要哭了。
祖母捉住我的手,我就忍下淚了。母親這時通過法院的金屬探測門,到處找開庭地點,她繞過長廊角落,那兒坐著廖景紹。廖景紹請了兩名律師,他們熱切討論,佈局待會兒的法庭辯論。看到這兒,我再度緊張,沒發現母親來到我面前了,我抬頭看她,離開三個月沒使得這一眼有起伏。
庭號燈響了,法警叫大家進來開庭。我前往法庭為性侵官司特別設立的隔離室之前,酒窩阿姨替我祈禱,「死道友」也用她們的方式給我祝福,她們知道我會贏,已訂好餐廳,在退庭後舉行慶功宴。
法庭內,三位女法官從後門進來時,法警要大家起立。大家坐下後,法官很快進入程式,一點都不想耽擱似的,連電影中常見的敲法槌開庭都沒有。三位法官坐在法臺,穿鑲藍邊黑袍,坐中間的審判長說已經開過兩次「準備庭」,今天直接進入互動詰問。
第一位證人是幼兒園老師馬盈盈,她平日穿緊身牛仔褲當作皮膚,今天也是。廖景紹的律師傳喚她來是有原因的,她的記憶力非常好。馬盈盈常對小朋友耍的絕招,是背下根號2或圓周率的小數點以後一百位數,也能背下近兩百位小朋友的名字;她的專長是傍晚站在幼兒園大門,進一個家長來,就廣播「某某某小朋友,你的誰誰誰來接送」,令家長覺得自己受到重視。
辯護律師有兩位,先上場的是小鬍子律師。他習慣摳嘴角,彷彿那兒有顆惱人的青春痘。他從外圍問,慢慢地問到事發當日:「五月二十八號那天聚會,你們喝了多少酒?」
「很多。」
「有沒有確切的資料?」
「雪藏白啤酒共十八罐,法國坎特里堡白葡萄酒三罐,還有一罐百樂門威士忌。」
「黃莉樺小姐有喝嗎?」
「不少。」
「黃莉樺小姐喝了多少,想得起來嗎?」
馬盈盈閉上眼,沉思說:「啤酒兩罐,葡萄酒約五杯,她不喝百樂門。」
小鬍子律師隨即提示證據,將當天消費的統一發票秀出來。要我不看到這張證據還真難,它透過每個座位前的計算機螢幕播放,兩側牆上也有投影。資料真的如馬盈盈所言,沒有錯。
接著,小鬍子律師慢慢找出對被告廖景紹有利的證詞,比如問敬酒過程:「是誰喝得比較兇?」「黃莉樺小姐起身去廁所時,走路狀況如何?」「廖景紹先生喝多少?」「廖景紹先生有對黃莉樺小姐敬酒嗎?」「黃莉樺小姐對廖景紹先生勸酒嗎?」這些提問都很細。
我知道小鬍子律師的用意了,他要藉由記憶力超強的證人馬盈盈,告訴三位法官:當日氣氛融洽,廖景紹沒有預謀把我灌醉,我也沒有裝醉。這朝著律師在準備庭所擬的論證重點發展:「這不過是日常聚會後,一對現代男女的一夜情」歡快劇本,廖景紹無罪。
穿紫邊黑袍的檢察官拿著筆,輕輕敲桌子。這是法庭最常出現的小聲音,偶爾也出現在門口的執勤法警坐皮椅的擠壓聲,或極低音的內線電話聲響。審判長沒有阻止小聲響,只有誰的聲響過大時,她才提醒似的瞪誰。
檢察官停止敲筆,便是開始問話時,她問得很外圍,似乎找不到新證據。我知道她的想法,馬盈盈不是今日辯詰的主菜,但身為被害人的檢察官,不能隨意放棄這道小菜。所以她問了幾題,又出現敲筆的習慣,不知是在思索,還是在苦惱什麼。
「馬盈盈小姐,你和廖景紹認識幾年了?」檢察官問。
「五年又三個月。」
「廖景紹生日幾號?」
「六月十五號。」
「他的身高呢?」檢察官抓到重要線索,打蛇上棍。
「一六七點五釐米。」
「他鞋子穿幾號?」
「喜歡穿馬汀大夫的六號半鞋子。」
「他最喜歡的都市?」檢察官逼問。
「東京。」
「他去那兒最常做什麼?」
「去東京銀座的老店琥珀咖啡館,喝十八號的無冰冰咖啡(icelessice-coffee),抽古巴的特立尼達(trinidad)雪茄,那種雪茄的味道在辛辣中帶著微甜,還有果木與堅果的濃郁味。」她連珠炮似的說出來。
「你能解釋嗎,為何這麼清楚?」檢察官問,這同樣是大家的疑惑,馬盈盈是如何掌握這些細節的。
「我之前是他的女朋友。」
法庭很安靜,小鬍子律師輕輕咬牙,抓起嘴角。三位法官探頭看,避免視線被自己桌前的螢幕擋住,連發呆的通譯都有了精神。
這很勁爆呀!馬盈盈是廖景紹的前女友,我在工作場合看不出來。或許他們分手很平和,就像吃完餐後各自付賬離開。對了,我記得馬盈盈有一次說「不要以為,有錢的醜男人的老二都是香的」,又說「女人跟快爛掉的臭男人混久了,連自己的快樂都臭掉了」。因為言辭講得太勁辣,我至今還記得,如今我竟然跟她與廖景紹的交往聯想在一起。
檢察官繼續詰問:「你們的交往,是廖景紹主動追求你的嗎?」
「不是。」
「是馬盈盈小姐你主動追求他的?」
「不是。」
兩者都不是,檢察官轉而問:「你們是什麼時間開始交往的?」
「二○一三年,晚上九點。」
「那天發生了什麼事?」
「他說他失戀了,要找我喝酒解悶兒。」馬盈盈講到這兒,速度放慢了,而且頭低著。
「他是指廖景紹先生嗎?」檢察官得到答案,又追問,「你喝醉了,然後廖景紹跟你發生了關係?」
「是。」
「異議。」小鬍子律師提出程式問題,阻止檢察官發問。
「請說明理由。」審判長說。
小鬍子律師指出,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六條第四項載明,不得提問「被害人與被告以外之人之性經驗證據」。檢察官反駁,這條只限定辯護律師與被告不能詰問,檢方卻不在限制內。審判長最後裁定,異議駁回,請檢察官繼續問。檢察官已經拿到答案了,她藉由馬盈盈之口,說出了廖景紹會借酒醉,趁機跟女性發生肉體關係,而且女方半推半就。我想,這足夠說明廖景紹有一套自己跟女生的性遊戲,直到踢到我這塊鐵板。
經過兩輪的詰問,證人馬盈盈離席。我不曉得自己是不是取得優勢,通往真相的過程,往往如此湮塞,而且回頭路都消失了。幸好鄰座的祖母伸過手來,緊握我的手。我發現她好緊張,手掌都是冷汗,但仍主動給我安慰。
第二位證人是社群警衛——張民憲,他在事發那天值勤。他會出現,我一點都不驚訝,證人們在開庭時會先聚在法庭,我就知道今天誰來做證了。然後法官採取隔離偵訊,請證人們出去,等候傳喚,唯一全程在旁邊陪伴的是祖母。祖母以家屬身份在場陪同,是性侵官司允許的。
我替警衛張民憲擔憂的是,他喝了點兒酒。他進來時,法警聞到酒味,而且還是新鮮的味道。我懷疑他在門外候訊時,又喝了幾口。
審判長皺著眉頭,問:「你平常都是這麼早喝酒?」
「不會的,我是緊張。」警衛張民憲說,「我要是緊張,都會喝點酒,這樣才不緊張。」
「你現在還會緊張嗎?」
「不會,我剛剛在門外又喝了點兒壓驚。」
要是在法庭之外,這回應令人發噱,但是法庭內只有三位法官淺淺微笑。而且審判長試探性地問:「你是開車來的嗎?」
「我沒開車,也沒騎車。」警衛張民憲挺起胸說,「喝酒不能開車,這規定我知道。」
「那你知道到法院做人證,可以喝酒嗎?」
「沒有這一條規定。」
「你怎麼知道?」
「我問了大門法警,他說,去問法官就行了。」張民憲點點頭,「那法官大人你說呢?」
審判長點頭微笑,問了警衛張民憲的基本資料,接著進行詰問。
檢察官主詰的重點是,我進社群大門時,喝醉了嗎?人有醉意,往往不是在餐桌,而是離開餐桌之後發作。到底我哪時醉酒的,忘了。警衛張民憲卻說得比較仔細,他說,我到社群大門時,不太能走路,由廖景紹攙扶我。廖景紹一手環抱我的腰,一手尋找我包包內的感應扣,不小心把包包裡的東西散落。這一幕才令警衛張民憲印象深刻。
警衛張民憲又說,社群內仍有門禁與電梯,需要感應扣通行,他知道廖景紹抱了一個醉人無法操作,便幫忙扶著我進電梯,送抵八樓的家門。廖景紹說了幾聲謝謝。
「依你的判斷,黃莉樺小姐從進社群門口,到進家門時,已經醉得不省人事了?」檢察官問。
「沒錯。」
「好了,我的問題問完了。」
小鬍子律師接著反詰問,他拉了拉黑色白領袍,摳了嘴角,問:「張民憲先生,你擔任社群警衛多久了?」
「大概三年了。」
「你值班的時間呢?」
「晚上七點到隔天七點,共十二小時。」
「我發現你今天喝酒了,你值夜班時會喝酒嗎?」
「不會。」
「你值完班後會喝酒嗎?」
「不會。」
「那你今天喝酒的原因?」
「異議。」檢察官提出程式問題,他說證人喝酒,與案情沒有關係。審判長認為異議成立,要辯護人更正提問。
「我能回答,我為什麼喝酒。」警衛張民憲轉頭,看著被告席的廖景紹,「我知道我為什麼會喝酒。」
「證人可以不回答這問題。」審判長阻止。
「我應該不讓他進來的,你這畜……生……」來不及了,警衛張民憲指著被告廖景紹,大吼,「你幹了什麼好事,竟然在我的社群欺負人。」
法庭躁動起來,有人站起來,有人瞪大眼。
審判長拿法槌敲,敲了十下,其中幾下像打地鼠遊戲般充滿幹勁,才把張民憲的怒氣與言語打滅了。可能是因為審判長第一次使用法槌維持秩序,她花了好幾秒才找出來,起頭那幾下敲得不順,有點兒慌,足夠讓張民憲把罵人的話通通講完。接下來,審判長念出張民憲的基本資料,然後說出開庭的日期、時間與庭間,要書記官記下,請法警趕他出去。
這場證人詰問最後匆忙結束。不過,我對張民憲的擔心多了起來,雖然他有時執勤會偷睡,老是在大門外的花圃抽菸,但是他對社群算是盡忠,按時夜間巡邏兩次,見人進社群大門會注意,不像有些警衛老是盯手機、頭永遠縮在櫃檯後看不到。他事後跟我說,在庭上會發飆,是他老婆發生過同樣的事,他老婆過了那關,他卻過不了,心裡永遠有芥蒂,最後兩人以離婚收場。
「我痛恨強暴犯。」張民憲離開法庭前又大喊了一聲,「請法官大人不要當恐龍。」
在這世界上,我們痛恨壞人,我們憎惡暴力者、詐欺者、無恥之徒。但是要揪出這些人,不是上教堂祈求,而是必須通過法律程式,通過科學辦案,並且需要證人證詞。但是,證人未必願意坐上證人席,去指證暴力者、詐欺者、無恥之徒,只想要在電影院看到銀幕裡的壞人惡有惡報。
我成為第三位證人,即使是在隔離室,內心仍很煎熬。我得說明我身處的空間,它位於法臺左側,是帷幕玻璃室,專供性侵官司的法庭設施。玻璃是單向鏡子,我看得到法庭現場,外頭卻看不到我,而法官可透過桌前的視訊看到我的狀況。要開始做證,我有幾秒鐘腦袋空白,直到鄰座的祖母緊握我的手,我才聽到法官問我,有被告在場,會影響我自由陳述嗎?
我搖頭。
審判長看著視訊中的我,說:「法庭現場有錄音。你要是點頭,就要說‘是’;搖頭,要說‘不是’。」
「不會影響。」我對麥克風說,是變聲系統,聽起來較低沉。
「要是中途有任何不舒服,或什麼想法,可以隨時跟我說。如果準備好,由辯護人進行主詰。」
辯護律師有兩位,由廖景紹重金聘請。靠法臺的律師蓄著小鬍子,前兩次詰問由他來,這次換另一位戴口罩的。戴口罩的律師咳了兩下,問了我外圍的小問題,我深思後才回答。我之前從承辦案子的書記官處得知,律師與檢察官在準備庭的主張是:前者認為是無罪的一夜情,後者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趁機性交罪」起訴。這資訊在我心裡裝了過濾器,我得避免被推到一夜情的陷阱,在法庭要思索對方問話。
「事發那天,你還記得是誰扶你進社群的嗎?」口罩律師問。
「不曉得,我喝醉了。」
「黃莉樺小姐,你還記得那天社群警衛是誰嗎?」
「不曉得。」
「所以,你不曉得自己發生了什麼事?」
「我感覺有人在扶我回家,然後我躺在沙發上,我感覺身體不是我的。然後有人掀了我裙子,對我侵犯,像是夢一樣,我沒有辦法抵抗。」
「所以,你在那樣的狀況下,沒有辦法確定,是誰跟你發生了你認為的性侵行為嗎?或許是警衛張民憲,你能確定嗎?」
「異議。」檢察官打斷問話。
「理由。」審判長問。
「辯護人一次問了兩個問題,而且誤導被害人真實情狀。」
審判長下裁示:「原告黃莉樺與被告廖景紹曾發生性行為,是不爭的事實。在黃莉樺的陰道已採集了事證,而且被告也承認了性行為,請辯護人不要在這裡纏繞太久,更正問題。」
「我更正提問,」口罩律師點頭說,「我整理一下,黃莉樺小姐你從什麼時候下車到社群大門,是誰扶你進電梯,最後進入家門?這一路的過程,你都想不起來了?」
「是的。」
「有人對你進行了你所謂的性侵這件事,也沒有很確定?」
「是的。」我遲疑了一下。
口罩律師停頓了一下,用眼鏡後頭那雙又細又窄的眼睛看著我。隔著單向玻璃,他什麼都看不到,但是我有被看穿的害怕。接著他轉頭拿下小鬍子律師傳來的提示字條,咳了兩下,再度提問:「黃莉樺小姐,你知道我的當事人廖景紹先生喜歡你嗎?」
「知道。」
「廖景紹先生開娃娃車載你回家的路上,一邊開車,一邊將右手放在你的手上,你記得嗎?」
我想起之前的日子,廖景紹開跑車時,將手放在我的手上,我縮離了。可是那天我沒有,我記得他摸我,我醉得無力縮手:「我記得。」
「你沒有縮手,是表示什麼?」
「我醉了,沒辦法有太多的動作。」
「那你是否記得,我的當事人在車內,說過他喜歡你?」
「是的。」我記得他說過。
「那你是否還記得,他曾摸你的臉?」
「是的。」
「你有拒絕他嗎?」
「沒有。」
「理由是?」
「我喝醉了,無力反應,我要拒絕卻沒有力氣。」
「可是你記得,是嗎?」
「是的。」
「所以我整理一下。」口罩律師發動更凌厲的攻勢,「在回家的路上,你記得廖景紹跟你的互動,比如他摸了你的手,你沒有拒絕;他摸你的臉,你也沒有拒絕。但是到社群後,你就不太清楚了?」
「是的。」
「所以,我的當事人送你上樓,跟你求愛這件事,你記得嗎?」
「我不曉得。」
「所以,我的當事人在跟你發生性行為時,你覺得那是一場夢?」
「是的。」
「你有拒絕嗎?」
「有,我記得有說不要,我在偵查庭與筆錄上都是這樣說的。」
「你要想清楚,因為你說你進入社群後,醉得不省人事了。」口罩律師用犀利的口氣問,「你之後的事都忘了,怎麼記得自己說過不要,所以你是沒有說還是不知道?或者是忘記了?」
「異議,辯護人騷擾證人,而且誘導性提問。」檢察官說。
律師的口氣被審判長糾正,也被要求更正提問,才說:「你被你認為的性侵時,有確切說不要嗎?」
「忘記了。」
「請書記官在筆錄上載明,」口罩律師拉下口罩,冷冷地對法臺上穿黑袍、始終快速打字的書記官,說,「告訴人黃莉樺小姐面對她認為的性侵過程,她‘忘記了’有沒有反抗,而不是說‘不要’。」
我發現,我掉入了圈套。
這次換成檢察官反主詰,由她問話。
這位檢察官是女的,與之前偵查庭詢問我的男性檢察官不同。我喜歡這樣的安排,女檢察官給我安全感,她四十幾歲,予人穩重感,也許是專門派來打性侵官司的。她停止了敲筆,看了兩位辯護律師一眼,才對我說:
「黃莉樺小姐,你聽過‘理想的噩夢’嗎?」
「我不懂?」
「那是你做了一個噩夢,在夢裡被人追殺或遇見惡鬼,不斷掙扎,不斷大喊,然後這時候忽然醒來,大喊不要,這叫‘理想的噩夢’,聽過嗎?」
「沒有。」
「還有種叫‘不理想的噩夢’,那是在噩夢裡掙扎、喊叫,但醒不過來,困在噩夢裡就是醒不過來?」檢察官繼續問。
「異議。」口罩律師大喊,說,「檢方提問與此案無關。」
審判長沉思一下,說:「請檢方說明這樣提問的目的,我想聽聽看。」
「被害人對性侵過程不是完全忘記,仍有殘存記憶,但記憶模糊,」檢察官又敲了一下筆,「黃莉樺小姐在陳述自己被性侵過程時,數次提到一場夢,我是跟她核對,以便回溯她事發當日的記憶。」
「異議駁回,請檢方繼續提問。」審判長說。
檢察官回到提問:「黃莉樺小姐,有種叫‘不理想的噩夢’,那是在噩夢裡掙扎、喊叫,但醒不過來,困在噩夢裡就是醒不過來,懂嗎?」
「我懂這意思。」
「我整理一下你的想法:事發當時,被告廖景紹對你性侵,你醒不過來,但是覺得自己做了個噩夢,是嗎?」
「是的。」
「據你之前陳述,你進去社群大廳後,意識已不清了?」
「沒錯。」
「但仍記得被性侵時的噩夢?」
「有印象。」
「請庭上出示案卷a105的事發現場照片,以喚醒被害人的記憶。」檢察官說畢,書記官開啟計算機檔案。
瞬間,我家客廳的照片出現在投影牆上,以及我被強暴時所躺的沙發。這張照片幾乎佔滿了牆面,非常明亮,像是我家樓下的霓虹燈廣告牌。拍攝的時間在半夜,符合當時情境,光線不明,窗外霓虹燈照進來,我看得到客廳牆的虹彩幻影,與各式的玻璃反光。這個地方,我三個月沒回去了,這麼久了,沒有太多眷戀,卻有太多的記憶以及傷害。
「那個噩夢的內容是什麼?」
「我不斷掙扎,就是醒不過來,沒有辦法醒來。」
「你在夢裡有喊不要嗎?」
「有,我喊了幾次不要。」
「有喊出來讓被告聽到嗎?」
「我沒有辦法確定。」
「那你醒來後,發現了什麼?」
「廖景紹不見了,但是我的裙子被掀起來,內褲被脫下來。」
「你有什麼感受嗎?」
「我知道自己被強暴了,而且流下眼淚。」
「所以,我必須再次確定你的意思是:黃莉樺小姐,你沒有同意廖景紹跟你發生性行為,是嗎?」
「是的。」
「好了,庭上,我的問話結束了。」檢察官繼續敲筆。
辯護律師進行第二次詰問——復主詰。我是觀察法庭,才懂得這遊戲得經由雙方的兩輪問話。小鬍子律師比較年輕,鬍子不成氣候,不詰問我,但是隨時送上提示單給口罩律師,使後者的攻勢更犀利。口罩律師咳了幾聲,問了我幾個問題後,說:
「黃莉樺小姐,我整理一下,你遭受你所謂的性侵之後,又做了一個夢見你祖母在現場的夢,這才打電話給你母親,是嗎?」
「沒有錯。」
「你母親回來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打電話給廖景紹。」
「她跟廖景紹說了什麼,你記得嗎?」
「我媽媽說,你怎麼可以欺負我的女兒。而廖景紹一直笑,說這是誤會,聲音有點顫抖。」
「廖景紹先生在電話裡說了什麼?」
「他說,他愛我。」
「除此之外,他還有講別的嗎?」
「廖景紹說,不要誣賴他。」
口罩律師點點頭,拿到小鬍子律師送來的提示單,要求法庭出示了一張重要證物,將它投影在牆上。那是和解書,是母親寫的字跡,內容記載著:「小綠豆幼兒園園長邱秀琴願意付出新臺幣三百萬元」,解除「黃莉樺對廖景紹的刑事告訴」,口說無憑,特立此據為證。
「黃莉樺小姐,你知道這張和解書的存在嗎?」
「知道。」我確實知道,雖然沒看過,但是母親曾頻頻打來電話,就是談這張和解書。
「你能告訴我,第四行所寫的刑事告訴,是什麼意思嗎?」
「我的性侵案。」
「你知道性侵案是‘非告訴乃論’,起訴人是不能撤銷案子的,也就是你不能把案子撤掉?」
「知道。」
「那請問,要怎樣解除?」
「不曉得。」
「你剛剛說了你知道這張和解書的存在,怎麼會不曉得‘解除’你所謂性侵案的方式?是你不曉得,還是忘了?」
「我忘了。」
「請庭上在筆錄記下,黃莉樺對和解書上‘解除強制性交罪’的方式,是忘了,不是‘不曉得’。」
我能分辨「忘了」與「不曉得」的差異,前者是曾發生而記憶模糊,後者是不知道此事。事實上,我沒有忘記,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回答。母親曾多次來簡訊,比蟑螂河更恐怖,告訴我如何撤案,就是在「強制性侵罪」提告後,即便檢方的筆錄有證據能力,只要我不出庭指認,又無目擊者,廖景紹可能不會被定罪。
「黃莉樺小姐,你知道這三百萬元的資料是怎樣來的嗎?」
「不曉得。」
口罩律師轉頭,對審判長說:「請提示證據卷案d201錄音,當庭播放,以喚醒黃莉樺小姐的記憶。錄音來源是我的當事人廖景紹母親的手機,她因為業務需要,所有手機來往都有錄音。」
當庭播放的檔案,是我在幼兒園最後一天時,透過園長的手機與母親通話的內容。母親要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則譏笑母親懦弱,勸她獅子大開口,要談條件的話,就回來當園長,不要當財務長。播放完錄音檔,口罩律師對我確認錄音的真實性,有無造假。我說這都是真的。
「黃莉樺小姐,你現在記起來這三百萬元怎麼來的了?」
「是我提出來的。」
「這是你遭受你所謂的性侵之後,跟園長提出的條件嗎?」
「不是這樣的,那時候我很氣我媽媽,她把性侵當籌碼,跟園長談,當作她回到幼兒園工作的條件。我媽媽以前是幼兒園的財務長,後來被人逼走,她一直覺得有人搞鬼才被迫離職。」
「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我重新問一次,這三百萬和解金,是你提出來的嗎?」
「是的。」
「你還跟園長要求,請她離職,是嗎?」
「是的。」
「黃莉樺小姐,你要求三百萬元的和解金與園長離職,都是在你所謂的性侵後提出來的?」
「是的,可是這不是你想的那樣。」
「你能說出我是怎樣想的嗎?」
「異議。」檢察官趕緊打斷,認為這是要求我做不實的臆測,而口罩律師說問題問完了。
我心裡有陰影了,深深臆測,以至於在接下來的檢察官詰問中,我特別不安與焦躁,倒不是檢察官會將我導引到不利的方向,而是覺得自己掉進了口罩律師挖好的泥淖裡打轉,爬不出來。
辯詰結束了,法官給了廖景紹陳述的機會。這些不祥的臆測,被廖景紹說出來了。
廖景紹坐在被告席上,穿著單調,戴著素調眼鏡,跟他往日吸引異性似的散發費洛蒙的潮裝不同,他老是搓著手,幾乎低著頭,只有辯護律師將局面匯入優勢時,他才抬頭,展示他的面無表情。
現在,廖景紹從口袋掏出一張小紙,攤開三折,恢復到它原本的樣子,對著稿子念出他的陳述,他說:「我為那天夜晚的事感到難過,原本以為是你情我願的性愛,一場情慾的流動,或一段愛情的開始,到最後卻變調了,成了被告,我不知道怎麼會變成這樣,我希望法官大人能還我清白。」
「是嗎?」我打斷他的話。
廖景紹看了我這邊一眼,繼續說:「成了被告,我的生活陷入陰影中,我媽媽也是,我們的生活陷入無奈中。」
「有嗎?」我插話,努力摳指甲,把憤怒摳掉。
「黃莉樺小姐,你讓被告講完嘛!不要打斷。」審判長對我說,「現在是他的陳述時間,你不要干擾他。」
「我只想說的是,」廖景紹從稿子上抬頭,對著法臺,「法官大人,我們家為了這件事,努力想籌出那三百萬元,這也危及我媽媽的幼兒園工作,我們過得很委屈。我認為這是‘仙人跳’,從頭到尾就是有人預謀詐欺,請法官大人還我清白。」
「我不是那樣的人。」我流下淚來,心中充滿憤怒,我不是他講的以性引誘的詐欺犯,起碼這點是不容懷疑的。但是,我在這時間點無法多解釋,只有眼淚不停地流下來,無法控制。
廖景紹說完後,把擬好的講稿折三折,放回了口袋,然後懇請審判長主持公道。
審判長沒有太多表情,點頭說:「被告廖景紹陳述的詐欺,不是在本案審理的範圍,但我不是暗示你,要告或不告,而是希望你回去後跟懂法律的人諮詢,以瞭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
「你鬼扯。」我大吼,「你欺人太甚。」
法庭安靜極了,大家轉頭看隔離室,沒有太多動作。
我用眼淚控訴,用盡力氣哭,呼吸都很難,哭聲透過變聲麥克風傳出去。我難過到底了,就像剛來法院時看見的那位從偵查庭走出來的女孩,她站在中庭,旁若無人地大哭,有什麼被揪痛得讓她在眾人面前流淚也無所謂。那絕對是以為真理與正義站在你這邊,但是有人以暴力搶走了,綁架到他的身邊。謊言不會成為真理,但是謊言會透過法律擊敗真理。
我哭得太悲傷,審判長沒轍,大家也束手無策,等待我自己把淚水哭幹。此時,鄰座的祖母站起來,摸著我的頭髮。她輕輕地摸,將手穿過我的發,穿過每根髮絲而抵達我的頸部。那隻手像是小丑魚,模仿我童年最喜歡的動畫片《海底總動員》裡的角色,叫尼莫。每當我哭時,尼莫那隻手遊過了無數的髮根來到耳朵,輕輕摸耳垂,上次有人跟我玩是二十年前。那時我大概九歲,祖母一邊玩一邊跟我說,尼莫終於找到自己的家了,耳朵是它的家,到家了就把難過的淚水掛在海葵的觸鬚上。
我曾被這樣摸過了就不哭,今天的我也是,情緒漸緩。但是,令我眼淚完全中斷的是,祖母對審判長說:
「法官大人,我可以當證人,證明我孫女被欺負時,有說不要。」
這句話簡直是一道閃電,打在漆黑荒野,對我而言是亮光來了,對大家而言也出現了貫耳的雷聲,祖母成了法庭的焦點。接下來的五秒鐘,法庭沒有任何聲音。審判長最後開口了,她得講話才能打破僵局,她詢問祖母當時確實在現場嗎?確實聽到我有說出「不要」嗎?
「有,我有聽到,」祖母點頭,大聲說,「我知道有法庭錄音,剛剛有錄到我回答的聲音嗎?」
法庭又安靜了。
幾秒後,審判長說:「你是黃莉樺的法庭陪伴者,可以表達意見。」
祖母請纓,願意為她悲傷的孫女上戰場了,她說:「我想坐在證人席,說出那天的經過。」
現場一片譁然,那種譁然不是在嘴裡出聲,而是落在心裡。
檢察官插了話,願意傳喚祖母為臨時證人,她要扳回局勢。口罩律師看到廖景紹的眼中浮出一絲掙扎,反對祖母做證,因為這不是兩造在準備庭安排的辯詰證人,建議安排到下個庭期。
審判長陷入思考,請雙方就傳喚臨時證人深入陳述,之後三位法官低聲交談,決定傳喚祖母坐上證人席,要是律師對這項安排不服,可以事後提起行政救濟。兩位律師發出沉重的呼吸聲,給予無言抗議。
祖母離開隔離室,由通譯帶領,走特殊通道進入法庭,如願坐上證人席,接受檢察官的主詰。性侵時刻的證詞,會是詰問的重點,但仍然是從外圍慢慢問進去,一寸寸拉到關鍵時刻。
「你在黃莉樺十歲時,離開了她?」
「是的,在我兒子自殺後不久,那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打擊。他的自殺來自我媳婦的外遇。我知道這件事之後,就離開了媳婦和孫女。」
「你離開後,都沒有跟黃莉樺見面?」
「有,我還有見面,只是她不知道我去見她,我是偷偷去看她。」
「為什麼偷偷去見她?」
「我離開那個家的時候,我答應過她,每年回去看她一次,她可能忘記這件事了,因為有點匆忙,可是我沒有忘記。」
「怎樣偷偷去看她?」
「是這樣,我每年十月八號回去看她。」祖母說,這是她離開我的日子,她會在這天回到我的身邊。從我的小學、中學、高中,到外縣市讀大學,她都會在那天過來,遠遠地看著我,凝視我在樹下等公交車或與同學們歡笑。她記得我在讀高中時,十月八號那天放颱風假,我跑去sogo百貨公司逛,那次是我們最近距離的接觸,在轉角碰撞。我回頭,說出歉意,她什麼都沒回應就走了。我忘了這些重逢的日子,不曉得有人在遠處凝視我,有人這麼全心全意觀護我。如今我聽了,充滿暖意,剛剛在法庭被攻訐而滋生的沮喪,暫且退散。
「你是在事發的前三天回到黃莉樺的住所的?」
「沒錯,我是偷偷回去的。」
「所以這三天,她都沒有發現?」
「我想她沒有發現我。我偷偷回去,只有在她們晚上睡覺或白天出門時才出來活動。有時候,我會搬張椅子,坐在莉樺的床邊,靜靜地看著她睡覺。」
「你回去的目的,就是為了看黃莉樺?」
「我得了癌症,才回去跟她說再見。死是有責任的,那責任是得跟自己深愛的人告別。」
「死的責任,是虧欠嗎?」
「死的責任不是虧欠,是有所愛。」祖母停頓,看著隔離室的方向,「我只想告訴她,愛是這輩子最該緊緊捉住的東西;但你不曉得是握到假愛的刀子深深受傷,還是握到真愛的鐵鏽而不自知。總之,擁有豐富靈魂的人,才能握到刀子受傷之後,還願意下次跟人握手結緣。」
「這是死的責任?」
「不是的,這是我剛剛坐在她旁邊,看她哭時要跟她說的話。」
檢察官又問了幾次後,切入事發當晚,她問:「那請你說明,事發那天,你在哪裡?」
「我孫女黃莉樺家中的客廳。」
「你看到了什麼?」
「我沒有看到,是聽到了黃莉樺說‘不要’,她說了幾次‘不要’。」祖母的語氣堅定,「請法官大人把我講的這句話記錄下來。」
「那你聽到了,有阻止事情的發生嗎?」
「有,我很努力地搖著傢俱,發出聲音。」祖母說得很慢,以保持思緒清晰,「傢俱搖晃,廖景紹應該嚇到了,然後跑了。」
「所以,你確定自己聽到被害者黃莉樺小姐在意識不清的狀態下有說不要。而且你還搖晃傢俱以製造聲響,阻止廖景紹的行為。我這樣描述,有錯誤嗎?」
「沒有。」
「好了,我的問話結束了。」檢察官說。
祖母說的證詞,給了廖景紹一個震撼彈。他眉頭揪著,牙關緊咬,用來應付緊張情緒。廖景紹的記憶肯定是回到了性侵我的那晚,想起客廳的傢俱如何神秘地震動,他現在懂了,那是祖母的警告。
此時,廖景紹的心中響起了喪鐘,犯罪把柄被抓著。他坐在被告席上,多次給律師眼神,想說出什麼,但那可憐的眼神哪裡能說盡他心中的恐懼?他大膽地離開座位,矮身走向口罩律師,說了幾句話,直到審判長警告才回座。這畫面給我燃起了希望,我跌到谷底的情緒往上爬了。
兩位律師深談了幾句,表情凝重,口罩律師沉重呼吸,鼻孔撥出的氣被口罩擋住,把眼鏡蒙上一層白霧,彷彿陷入了泥淖般找不到方向。然後,他掀開口罩,露出精明的目光,對祖母進行詰問。
「你剛剛說,在事件發生時,你人在客廳,聽到了黃莉樺小姐說‘不要’,並且還搖晃傢俱發出聲音,阻止了你所謂的性侵事件,是嗎?」
「是的。」
「請你說明,事發當時你在客廳的哪個位置。」
「客廳的箱子裡。」祖母沉默幾秒才說。
「箱子裡?」口罩律師又吐了口氣,用小眼睛看人,「請你說明這箱子的大小。」
「一個木箱,那種傳統的旅行箱。」
「大小呢?」
「寬大概四十釐米,長大概七十釐米,高大概四十釐米。」
「所以,你當時是在一個寬大約四十釐米、長七十釐米、高四十釐米的箱子裡面。你確定你是在箱子裡?」
「沒有錯。」
「請庭上在筆錄中載明,」口罩律師對書記官說,「證人黃莉樺的祖母能躲在一個小箱子裡,異於常人所言,她的證詞無證明力。」
「真的,我能擠在箱子裡,我有軟骨功。」祖母堅定地說。
「在法庭做偽證是要判七年以下的,而且不得易科罰金,我認為你的陳述虛偽不實,偏袒了當事人的一方。」
「異議。」檢察官認為口罩律師的見解過於主觀。
這下子,法庭成了辯論的場合,審判長就祖母證詞的證明力,要律師與檢察官論述。這不過是照程式走,我感到審判長的目光閃爍,對祖母的荒謬證詞有了不好的心證。檢察官也很牽強地辯護,對律師提出「證人是否有精神狀態的幻聽幻覺」都立場搖擺。我卻堅信祖母說的,她真的有縮骨功,能躲在箱子裡,但無法說服大家。
重要的時刻來了,要是審判長認為異議不成立,就間接裁定了祖母的證詞有問題;要是判定異議成立——就承認祖母有特異功能——這答案比登天還難。我看見大家滿臉狐疑,像是跟因紐特人談論沙漠這樣的奇景。
「等一下。」祖母插話了,「我可以現場示範我怎樣做到。」
「沒問題,我也想知道。」審判長馬上回應,然後對書記官下令,「請庭務員搬箱子來,後門的走道盡頭有一個兩格書架,格式差不多像是證人說的,就把它搬過來好了。」
不久之後,法官專屬出入的後門開啟了,兩個庭務員搬來了書架。那是落地書架,大約用來放法律書籍,或是放黃金葛這類好養的植物,書架頂留下一圈花瓶的水漬痕。書架放在證人席前面,深褐色,閃著日光燈光芒,審判長請法警用捲尺測量了箱子尺寸,接近祖母的陳述。祖母也認為這個木箱很符合她的需要。
「我可以表演了嗎?」祖母說。
「要是你準備好了,那就可以了,請。」審判長站起來觀看,這讓法庭所有的人也站起來,瞧著祖母的表演。
祖母深呼吸數次,脫掉鞋子,舒展筋骨。她盤坐在地上拉腳筋,把手臂繞過了肩膀而碰到腰部,頸部像貓頭鷹般幾乎往後轉了一百八十度,整個人極度柔軟,筋骨大幅度鍛鍊。大家看了都覺得不可思議。接著,她的雙腳放進書架櫃,蹲下去,挪蹭身體,試著把自己裝進只有自己體積四分之一的空間,接著小腿彎成一個奇特弧度,大腿也是,下半身擠壓縮小了,緊緊貼著木櫃空間。這是大家看過最神奇的表演。
大家看著祖母,思索這到底是什麼功夫,幾乎把下半身體化成液態肉體倒進櫃子裡,有著水的表面張力功夫。廖景紹看了心顫,兩手絞得冒出汗水,這表演決定了他的命運。
突然間,祖母咳了起來,她的上半身要擠進箱子時,肺部腫瘤擠壓著她的呼吸,令她不斷咳著。她越咳越兇,眼淚逼出來了,不得不從箱子裡站來,對審判長說:「我得喘一下,可以嗎?」
「你可以再次試試看。」
「我可以把外衣與褲子脫掉嗎?這樣比較好表演。」
「你上次擠進箱子,有穿衣褲嗎?」審判長問。
「有,但是我這次想做好一點。」祖母把上衣與外褲脫掉,一位皮膚松皺的女人站在法庭中央。她上身有瘢痕,胸前有幾顆粉色痣,屁股幾乎像是筷子夾起來時破掉的湯包,腿上有靜脈血管曲張,還有那套看起來像在傳統市場買的便宜肉色胸罩與內褲。她把身上的束縛都脫掉了,毫無畏懼,就是為她的證詞與她的孫女奮鬥。
「還有,我要把胸罩解除,這樣我比較好呼吸。」祖母說。
「你上次擠入箱子裡,有穿胸罩嗎?」
「法官大人,有。」祖母已經伸手往後掏,把胸罩扣解除,「但是這次我得這樣做,我有點喘。」
祖母頂著藍紫色短髮,乳房鬆弛,胯部堆著肥肉,受十幾雙眼睛注視,像是為了爭取減免重稅而裸身騎馬遊城的戈黛娃夫人——裸體示眾,這一關絕對不會比地獄審判來得簡單,她再度深呼吸,把咳嗽暫緩,祈求主耶穌與菩薩保佑,才站進了箱子。她這次試著把小腳彎曲時,再也沒有辦法順利,臉上多了痛苦,那種表情像是腳被捶擊了。我不曉得發生了什麼事,祖母的軟骨功失效了,她的小腿無法順利彎曲。
祖母再次深呼吸,忍住咳嗽,然後猛力下壓,小腿傳來清脆的斷裂聲音,使軟骨功再度發揮了。
我嚇了一跳,拍打玻璃帷幕,喊著:「阿婆。」
「可以的,」祖母忍痛抬頭,「這是常有的事,這很正常。」
「我好像聽到斷裂的聲音,你沒問題吧?」審判長問。
「沒問題,我可以繼續。」祖母說完,試著把大腿縮排箱子,但是臉上的痛苦完全把她的皺紋掩埋了,甚至眼睛與鼻子都掩埋了,身上是汗。我非常替她擔憂。她從痛苦中擠出微笑,要大家別靠近。
然後,她的大腿發出了斷裂聲響,呈現折角。那弧度很恐怖,我看見堅硬的物體頂著她的大腿皮膚,那不是軟骨功,那是骨折。我慌了,眼裡都是淚水,只顧著大叫,透過麥克風讓大家從安靜的觀看中拉回了現實。我衝出隔離室,往法庭方向跑,我得阻止祖母把自己再擠進箱子裡。
審判長按了法臺下的警鈴,位於地方法院大門旁的警衛室響起了急促鈴聲,幾個法警提著警棍,沿著走廊一邊跑一邊大喊讓路,皮鞋在洗石的地板上發出尖銳聲響。他們衝進了法庭,看見我在那兒瘋狂地哭喊著,要逮捕我這擾亂法庭的人,不久才發現重點不是我,是祖母。
祖母人像是快枯萎的百合花,肉色內褲汗溼了,身體折出詭異的弧度,陷在書櫃內,她的右腿斷了兩截。她忍受巨大痛苦,臉上流淚,很努力地想把自己擠進書櫃,在救護人員把她抬出來前,她重複說著:
「拜託,再讓我試一次,我可以做到的。」
「拜託,讓我再試試看。」
「我真的沒問題。」
「真的……」
祖母右腿的兩處折斷了,一處是小腿脛骨與腓骨,一處是大腿股骨。醫生判定是閉鎖性骨折,生命徵兆穩定,先禁食八小時等開刀。祖母想全身麻醉,一來是半身麻醉由細針從腰椎入藥,較痛;二來不想聽到有人拿電鑽在她的骨頭上打鋼釘時鋼板的尖銳聲。麻醉醫師不願意,怕祖母麻醉後嘔吐窒息,給她加鎮靜劑緩和情緒。後來祖母贏了,她半身麻醉後,血管擴張導致體熱散失過度,全身不斷抖動,醫生說他不是魚販來殺一條快渴死的魚,給予全身麻醉。
「我做了一個很長的夢,夢見你爸爸。」祖母從恢復室推回一般病房,對我說了這句話,「非常好笑。」
「怎麼說?」我問。
祖母的腳又痛起來,從手術縫合口痛到斷骨處,大概是從五樓以右腳落地的感受。她皺起眉頭,伸手按了止痛藥按鈕。這是我以五千元自費購買的一袋止痛藥,非健保用藥。不久,止痛藥發揮了效用,祖母平靜下來,才說很久沒有夢見我爸爸。夢中的爸爸鬍子濃密,行為卻是四歲心智,拿著毛線衣棒往鍋子裡煮著內褲給人吃。祖母覺得這夢境異常怪,但說不上怪在哪兒,可能是湯沒加鹽巴。直到她發現我爸爸的頭裂了好深的縫,才意識到「這孩子不是沒有了」,然後她小心呵護這個母子團圓的夢境,吃著內褲餐,時光好美好安靜,唯一的對話是叫兒子別去浴室照鏡子,以免看到自己頭顱擠裂的死貌。祖母中年喪子的痛苦,總是無堅不摧地滲入夢境,讓她流淚,每幾年得重溫這古怪的相逢。
這個夢,祖母講了幾次,只講好笑的部分給探病的「死道友」們聽,每次先按一次止痛藥才講,以免惹得自己大笑,也惹痛了腿。這給我演戲的感覺,祖母的笑,或「死道友」們配合的笑,有點刻意,好沖淡法庭上她失敗的證人表現。我會這麼說,是因為我每次撞見祖母和酒窩阿姨兩人談話時,別過頭去流淚,回過頭來對我笑。
除了皺眉頭,祖母從來沒有說過斷腿之痛。她大部分的時間在床上,小號用夜壺,大號才下床,下床前先用止痛劑,過了藥效才拖著劇痛的身體從廁所走出來。我下去醫院的商店街,買了成人紙尿布應急,祖母拿到後愣了三秒,那是老人用了紙尿布就人生殘廢的表情,這使我又尷尬地拿出一包當作尿布的夜用型衛生棉。她馬上轉笑,說這兩個是好禮物呀!
過了幾天,祖母跟同骨科病房的其他病患混熟了,和別人比殘,自己略勝一籌。比如,她說有一家三口都躺在這病房,原來父母和孩子三貼著騎摩托車,撞到了突然開啟的轎車後門,三人的骨頭斷了五處,而爸爸躺在床上打手機跟肇事車主一邊哀號裝痛、一邊討和解費,不然就是用手機籤香港賽馬。還有個油漆工跌斷腿,送來醫院後不畏殘痛,每天最大的毅力是拖著石膏腿到醫院大門口抽菸。
至於臨床的八旬老男人,一直很神秘。他時常呻吟,晚間睡覺時從嘴巴吐出很濃的臭味,只有醫護揭開布簾時,可以看到他包著尿布、肌肉流失的屁股,以及裹石膏的大腿。
過了幾天,祖母對我微笑,說:「今天,我比較幸福呢!」
「怎麼說?」
「他現在很罪過。」她以目光暗示臨床,再次用閩南語說,「他到目前還沒開刀接上骨頭,家屬罪過。」
我當下沒意識到閩南語的「罪過」,除了罪失,還可以表示痛苦。等到隔著布簾的老人發出呻吟,我才想到:這位老人的家屬很少出現。兩天前我睡在祖母病床旁的小臥椅陪伴時,他呻吟到半夜,惹得同病房的斷腿爸爸咆哮,油漆工下樓去抽菸解悶。祖母按了兩下止痛劑,下床幫老人換掉塞滿糞便的紙尿布,用溼紙巾擦乾淨,處理好即將長褥瘡的一副皮包骨。病房才安靜下來。
祖母跟我說,這老人的腿裹石膏,只是固定而已。因為老人糖尿病,開刀很危險,加上骨質疏鬆、高血壓等症狀,家屬不想開刀,只忙著爭家產。老翁的家境還可以,家屬卻不願用較方便的自費止痛劑,僱來的移工看護只在早上來照顧一下老人,然後回去整天顧餐廳。
「我跟你說,」祖母要我靠近點,才細聲說,「我問你阿姨才知道,這老先生快沒了。她聞得到他有很濃的‘上帝的眼淚’了,要不是我逼她說,她都不願意說出來,怕我有忌諱。」
「上帝的眼淚?」我愣了一下。
「就是……」祖母比出死亡的手勢,然後說,「晚上你不要住這邊了,阿姨會過來幫忙的。」
到了傍晚,移工看護來到老人床邊,自顧自講了半小時電話就走了,沒有打斷老人的呻吟。大家又被呻吟聲惹煩了,能抽菸的去抽菸,只能留下來打電話罵的真想摔電話了。祖母按兩下止痛藥,下床拉開隔床布簾,看見一具蒼老肉體像是一袋薄薄的發黴皮袋裡裝滿了廢骨頭。他最乾淨的是微啟的雙眼,眼角的分泌物被祖母用溼紙巾擦掉之後,終於流下淚,眼睛好亮。
「你喜歡菩薩還是上帝?」祖母看老人沒有回應,說,「不然我叫他們一起來好了。」
老人聽了嘴角微笑,眼睛像是星空發著光。
祖母抓住他的手,默誦一千遍的阿彌陀佛,酒窩阿姨默禱《哥林多前書》之「愛的箴言」數回。半小時後,老人平靜下來,血壓降下來,使得生理監測器發出警訊。那些快累死的護士很緊張,廣播請求協助;住院醫師趕來打強心劑,一陣手忙腳亂後,宣佈死亡時間,移除病人導尿管與針管。死亡時間被斷腿爸爸當作明牌,滑手機籤香港賽馬,油漆工還在樓下抽菸。
隔天,我退房了,祖母唯一惦念的是止痛藥還有半袋沒用完,可以給隔壁病床新來的八旬老婦,她也很慘。
祖母出院後,我們去餐廳大吃大喝。那是很棒的餐宴,我卻吃得不愉快,只能伴著微笑,想著走下坡的官司,臉上的陰影更深了,令大家杯酒間的笑聲都很尷尬。我該喝酒澆愁,酒這惡魔壞了我的人生,我該多喝點加速毀壞,要是酒駕或許離開餐廳後就不會發生什麼事。
事情發生在迴游泳池家的路上,路經偏僻的十字路口,前車在綠燈後沒有前行,而是跑出兩人,吵起架來。我們只能旁觀。而我後方的司機下車,來到我的車邊,隔著窗戶比手畫腳,似乎要我繞過前車離開。我開窗要聽得更清楚,護腰阿姨忽然要我踩油門快跑。來不及了,要是我喝了酒,肯定有膽猛踩油門,把前車轟得稀巴爛。
我沒有,讓那傢伙從窗戶伸手到鑰匙,熄了車子。在一陣慌張、混亂與尖叫中,我與護腰阿姨被挾持到另一臺車的後座,離開現場,至於t3車上的「死道友」隨後也被挾持來。原來十字路口的糾紛,全都是一場戲。
副駕駛座的傢伙老是叼著煙,姑且叫「抽菸哥」。他拿著槍,轉身恫嚇我,叼著煙發出很濃的閩南語口音:「如果不要粗(吃)慶記(子彈),閉上眼睛。」護腰阿姨說,鄧麗君不會閉眼。抽菸哥說,他確實看過很多死掉的人,怎麼教都學不會閉眼睛。於是護腰阿姨把護腰鬆開,把鄧麗君塞進她又松又大的t恤,哆嗦得像是沸騰的電鍋蓋。
車子經過一段顛簸彎曲的路,窗外很荒涼,我還沒有領略四周風景,已經來到一棟三樓的透天厝。我被趕下了車,後頭t3的「死道友」也是這樣。這棟房子很怪,一樓牆板被打光了,只剩主樑柱。我們被趕上二樓的客廳,東西都被搬光了,空蕩蕩,講話有點回音。牆面用紅漆塗寫著各種抗爭口號,比如做鬼也要報仇、欺人太甚、祝你們生兒子沒卵葩,還有個很大的「恨」字,屋內有高濃度的怨氣,牆角的那圈黴漬只能往有人燒炭自殺的屍水痕去想。我們小聲討論著,結論是被「馬西馬西」挾持了。祖母安慰我們,他們的目的是為了錢,我們沒錢就沒事。「死道友」認為這才是最難的。
到了傍晚,門開啟了,走進來三個男人。最前頭的人老是嚼檳榔,嘴巴停不下來,姑且叫他「檳榔哥」。他就是撲進車窗來熄火的傢伙。檳榔哥坐在自己搬進來的椅子上,冷靜地看著我們,一旁的抽菸哥則發出笑聲。至於守門的那位,不時伸手抓胯下,就叫「胯下哥」。一般來說,給黑道取下流綽號是禮貌。
「我們是好人,不會欺負你們。」檳榔哥說。
「嘿咩!不會欺負你們漏(弱)女子,放心啦!」抽菸哥附和,右腿不斷地抖著。
過了半分鐘,祖母說:「我看得出來,你們是好人,不然我們在路上早就被殺了。」
「你很聰明。」檳榔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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