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10月底的時候,爸爸買了一個鐵絲網籃裝在火箭上。起初我還覺得很酷,後來我才明白爸爸是要我幫媽媽送東西。差不多就在那陣子,媽媽在教會的佈告欄上貼了一張手寫的廣告單,上面說她要開始賣餡餅和蛋糕、餅乾之類的東西。不久,多拉爾先生的理髮廳裡也出現了同樣的廣告單。有人開始打電話來訂購,之後,媽媽開始整天埋頭在盆子裡攪麵粉,廚房裡到處都是堆積如山的蛋殼和砂糖盒。
後來我才明白,媽媽之所以會做這件事,是因為牧場縮減了爸爸的工時,家裡的經濟狀況越來越拮据了,只是當時他們一直瞞著我。綠茵牧場縮減了爸爸的工作量,牧場的老客戶不再訂牛奶,因為聯合鎮新開了一家超級市場。那家超市叫做巨霸超市,開幕那天,他們甚至還請來亞當谷高中的樂隊到現場演奏進行曲。巨霸超市真的就像巨無霸一樣,足以一口吞掉小小的五角商店,有如大鯨魚吞掉小蝦米。超市規模很大,劃分成無數個區域,日用百貨一應俱全,光是牛奶就佔了一整個走道,而且都是塑膠瓶裝,不需要清洗回收。正因為巨霸超市牛奶存貨量驚人,能夠低價促銷,把綠茵牧場打得毫無招架之力。結果,爸爸送牛奶的工作量越來越少。超市裡的陳設漂亮又幹淨,還有冷氣,而且牛奶是塑膠瓶裝的,喝完就可以丟掉,大家都覺得很新奇。另外,巨霸超市營業到晚上八點,這真是聞所未聞。
在火箭身上裝上一個籃子,就像在賽馬身上裝上郵袋一樣,但我還是乖乖執行我的任務,每天下午把媽媽做的餡餅和蛋糕送到顧客家裡。有時候,火箭會顯得有點難以駕馭,彷彿在抗拒,不過,車上的餡餅和蛋糕倒是從來沒掉過。
不久之前,樂善德醫生夫婦對叛徒十分照顧,為了表達感激,媽媽決定做一個最受顧客歡迎的南瓜餡餅送給他們。她把餡餅放在一隻盒子裡,用繩子綁好,放在火箭的籃子裡。然後,我就騎著火箭一路奔向樂善德醫生家。半路上,我遇見了戈薩和戈多。他們還是騎著那兩輛黑色的腳踏車。戈薩一看到我,立刻微微揚起下巴。至於戈多呢,他身上的傷還沒好,還纏著繃帶。一看到我,他立刻猛踩腳踏車,一溜煙跑得不見蹤影了。後來,我終於來到樂善德醫生家,走到後門去敲門。沒多久,樂善德太太就開門了。
「媽媽烤了一個餡餅要送給樂善德醫生,」說著我把盒子遞給她,「是南瓜餡餅。」
「噢,她真是太客氣了。」她把盒子接過去,然後舉到鼻前嗅了幾下。「哎呀,」她忽然驚叫了一聲,「餡餅裡是不是放了奶油?」
「應該是脫脂牛奶吧。」我猜得到,因為廚房裡到處都是牛奶罐。「這是媽媽今天早上做的。」
「真感謝你媽媽,科裡,只可惜我們沒福氣嚐嚐你媽媽的手藝。我和樂善德醫生對乳製品都過敏。」她說,「我們就是這樣認識的。當年在荷蘭鹿特丹,我們同一天在醫院碰面,全身紅腫。」
「噢,天哪。這樣,那你送給別人吃好了,我媽媽烤的餡餅很好吃的。」
「我相信一定很好吃。」她說,「可是我們家裡最好不要有餡餅這種東西,因為法蘭斯簡直就像老鼠一樣,常常三更半夜在屋子裡東翻西翻找吃的。他很愛吃甜食,要是這餡餅讓他發現了,要不了兩天,他就會全身紅腫發癢,就像起麻疹一樣,連衣服都沒辦法穿。所以,最好還是不要讓法蘭斯看到這東西,否則他恐怕會跟弗農·撒克斯特一樣,全身光溜溜地在路上走,懂嗎?」
想象到那個畫面,我不由得大笑起來。「知道了。」於是我又把餡餅拿回來,「那我請媽媽幫你做點別的東西好了。」
「不用這麼客氣。你們的心意我已經很感激了。」
我轉身走到門口,走到一半忽然想到一件事,於是立刻停下腳步。我有點猶豫,不知道該不該跟她提。
「怎麼了?還有什麼事嗎?」樂善德太太問我。
「我可以去找醫生嗎?我想跟他說幾句話。」
「他還在睡覺。他昨天晚上整夜沒睡,聽收音機的廣播。」
「收音機廣播?」
「對,他有一臺短波收音機。有時候他會整晚不睡,聽外國的廣播聽到天亮。如果你有什麼事要跟他說,我可以幫你轉告。」
「嗯……那我晚一點再跟他說好了。」其實我只是想問他下午有沒有什麼事我可以幫得上忙。自從看過樂善德醫生給動物治病之後,我忽然覺得當獸醫很了不起。長大以後,我除了當作家之外,還可以兼任獸醫。對這個世界來說,獸醫是很重要的,就像送奶員一樣重要。
「我下次再來好了。」我說,然後就把南瓜餡餅放回火箭的籃子裡,跳上車騎回家。
我騎得很慢,感覺到火箭似乎有點緊張,不過我認為它只是有點不高興,因為身上被掛了個籃子,彷彿獵狗身上被拴了條鐵鏈。太陽照在身上暖烘烘的,遠處連綿的山丘一片燦爛金黃。大概再過一個星期,漫山遍野的樹葉就會變成深棕色,然後紛紛飄落,這樣的季節,就連幽暗的陰影都會散發出一種無與倫比的美。每到這樣的午後,你一定會不由自主地放慢步伐,好好品味眼前的景緻,因為這樣的美稍縱即逝,很快就會消失。
接著我腦海中忽然浮現出一幅畫面:樂善德醫生像弗農·撒克斯特一樣,光著身子在街上走來走去。想到這個,我不由得笑起來。那一定很壯觀,不是嗎?我聽說過各種各樣的過敏症狀,有人對草類過敏,有人對貓狗過敏,對豚草過敏,對菸草過敏,對蒲公英過敏。我外公對馬過敏。每次一靠近馬,他就會打噴嚏不止,到最後幾乎連站都站不住。就是因為這樣,每年10月,巡迴馬戲團到我們鎮上的時候,他都不敢去。聽奶奶說,我爺爺傑伯對工作過敏。我想,天底下無奇不有,不管什麼東西都有人會過敏,搞不好有人曬太陽都會過敏。真難以想象,樂善德醫生夫妻兩人都不能吃冰淇淋,不能吃香蕉布丁,不能喝香草牛奶,對我來說,這簡直無法想象!換成是我,吃不到這些東西,我鐵定會發瘋——
這時我忽然想到弗農。
那天,弗農站在火車模型前面說了幾句話。
你知道我有什麼看法嗎?
我還記得那天,弗農關了燈,房間裡一片漆黑,只剩下那些模型小房子的窗戶透出燈光。
如果你查得出我們鎮上誰是夜貓子,而且不喝牛奶,那麼,你就逮到兇手了。
我忽然猛捏剎車,這突如其來的動作似乎把火箭嚇了一跳。車子猛然停住。
我忽然想到樂善德太太剛剛說,他昨天晚上整夜沒睡,聽收音機的廣播。
我用力嚥了一口唾液,感覺自己的喉嚨彷彿被石頭哽住了。
有時候他會整晚不睡,聽外國的廣播聽到天亮。
「噢,天哪!」我暗暗驚呼,「噢,不會吧,不可能是樂善德醫——」
這時忽然有輛車停到我旁邊,離得很近,幾乎擦到我的腿,然後拐了個彎堵住我的去路。那是一輛深藍色的低底盤跑車,右前側被撞凹了一大片,上面有一條條的鏽痕,形狀看起來很像毒葛藤葉。後視鏡上吊著一隻兔子,底下還有一個方塊。引擎蓋底下發出低沉的隆隆聲,整輛車都在震動,彷彿潛藏著巨大的力量。「喂,小鬼!」開車的人搖下車窗吼了我一聲。方向盤上覆蓋著藍色的毛皮。「你不就是麥克森家那臭小子嗎!」
他的聲音聽起來有點含糊不清,眯著眼睛,眼球上佈滿血絲。他就是唐尼·布萊洛克,看起來似乎已經爛醉如泥。他滿臉坑坑洞洞,像凹凸不平的巖壁,塗著髮油的頭髮拳曲凌亂,看起來油膩膩、髒兮兮的。「我還記得。」他說,「在西姆家看到的就是你這個臭小子!」
我感覺到火箭突然震動起來,然後往前一躥,往那輛車上撞了一下,彷彿小蝦米在挑戰大鯨魚。
「臭小子,到處亂跑,連不該看的東西你也看到了!」唐尼又繼續說,「搞得我們很麻煩!就是你,對不對?」
「不是我。」我趕緊說。火箭往後退了一下,然後又往前一躥,朝那輛車再撞了一下。
「噢,就是你!臭小子,畢剛一直在找你,他很想親眼看看你。他有很多話要告訴你,然後把你的臭眼睛挖出來,撕爛你那張大嘴巴!上車!」
我心臟怦怦狂跳,越跳越劇烈,感覺自己的胸膛快要炸開了。
「你耳朵聾了嗎?沒聽到我叫你上車嗎?上車!」說著他忽然抬起右手。
他手上有一把槍,槍口對準了我。
這時火箭又撞了一下車子。火箭曾經把我從戈多的魔掌下救出來。可是這次,面對這個卑鄙下流的惡棍,面對槍口,火箭已經救不了我了。
「再等兩秒鐘,我就開槍打爛你腦袋。」唐尼惡狠狠地說。
我嚇得半死。那根槍管看起來簡直就像大炮一樣,我已經徹底屈服了。我丟下火箭,上了車子,腦海中忽然浮現出媽媽的影像。我彷彿聽到她在慘叫。然而,我還有選擇的餘地嗎?「走,我帶你去兜風。」說著唐尼忽然彎腰伸長了身子,手從我面前伸過去,關上我這邊的車門。他渾身汗臭味,酒氣沖天,我被他燻得差點窒息。接著他踩下油門,車子發出一陣隆隆怒吼,忽然衝上路邊的護欄,然後才又轉回到車道上。我回頭看了火箭一眼,看著它很快就變成一個小小的黑影。車子的後擋風玻璃上吊著的塑膠夏威夷女郎玩偶搖搖晃晃的,像在跳著草裙舞。「你給我乖乖坐好,不要亂動!」唐尼又吼了我一聲,我嚇得動都不敢動,因為他手上有槍。接著,唐尼又猛踩油門,引擎發出一陣驚天動地的怒吼,車子沿著商店街風馳電掣,然後轉了個彎衝向石像橋。
「我們要去哪裡?」我鼓起勇氣問他。
「你等著瞧吧。」
車速表上的指標已經攀升到時速一百公里。沒多久,車子已經過了石像橋,引擎一路隆隆怒吼。接著,車子開到一處彎道,車速竟然高達一百二十公里。沿著那條路往前開,就會從薩克森湖旁邊經過。我用力抓緊扶手,可是唐尼卻放聲狂笑。底板上有一隻空酒瓶在我腳邊滾來滾去,車裡瀰漫著一股劣質威士忌的刺鼻酒氣,燻得我淚眼迷濛。
馬路兩邊的樹林在車窗外向後飛逝,形成一片模模糊糊的黃色。車子的後輪在蜿蜒的路面上摩擦,發出刺耳的吱吱聲。「我還真他媽的生龍活虎!」唐尼大吼大叫。也許他真的是生龍活虎,只不過和鬼門關只有一線之隔。他眼窩深陷,滿臉胡碴,全身衣服皺巴巴、髒兮兮的,像在豬圈裡睡了三天三夜。仔細想想,說不定他真的窩在豬圈裡喝酒喝了三天三夜。「終於被我逮到了!」車窗外風聲呼嘯,他放開嗓門大吼,「我一直跟在你後面!怎麼樣,我唐尼·布萊洛克很厲害吧?我神不知鬼不覺地盯上你,終於逮到了你這兔崽子!」他的背整個弓起來,那種怪異的姿勢看得我目瞪口呆。「那死胖子竟敢說我笨!我要讓他瞧瞧,在布萊洛克家,誰才是真正的聰明人!」
他手上有槍,他開著一部綽號大個子的跑車,他是天字第一號的酒鬼。要是這樣就算是聰明人,那麼,我們這位唐尼簡直就是哥白尼、達·芬奇和愛因斯坦三個人的結合體。
後來,車子風馳電掣地經過薩克森湖,經過紅巖平臺。就在這時候,唐尼忽然大叫了一聲:「哇!慢點慢點大個子!」說著他立刻猛踩剎車,車速稍微慢下來了一點,但還是很快,而他卻忽然猛打方向盤,車子飛快衝出十號公路,向右轉上那條樹林間的泥土路,差點撞上旁邊的樹。接著,他又繼續猛踩油門,往前開了大概五十米,那條路就到了底,眼前出現一棟白色的小房子。那棟房子門廊外面圍著紗網,我一眼就認出那是什麼地方了。那輛紅色的野馬跑車還停在綠色的塑膠遮雨棚下面,不過那輛鏽跡斑斑的凱迪拉克卻不見了。門前那座玫瑰花園還是跟我印象中一樣,沒半朵花,可是卻長滿了刺。
「哇!」唐尼大吼了一聲,大個子很快就停在格雷絲小姐家門口。
上帝,救救我!我心裡吶喊著。他到底想幹什麼?
他跳下車,手上抓著那把槍,槍口對著我。「你最好乖乖坐在這裡等我回來!要不然,我一定不會放過你,我一定會宰了你!聽懂了嗎?」
我趕緊點點頭。聽多拉爾先生說,唐尼·布萊洛克殺過一個人,而我相信,他會毫不猶豫地再次殺人,所以我只好乖乖聽話,坐著動也不敢動。唐尼搖搖晃晃地走到門口,開始猛敲門。接著我聽到屋子裡有人大叫了一聲,然後唐尼就用力踹開門衝進去大喊:「她人呢?他媽的那臭婊子呢?」
我愣住了,嚇得六神無主,但那時,不知道為什麼我卻突然想到樂善德醫生。薩克森湖底那個人,不可能是樂善德醫生殺的。一定是唐尼·布萊洛克乾的。多拉爾先生告訴過我,他聽本的爸爸說,那是唐尼·布萊洛克乾的,不是樂善德醫生。
衝進屋子裡不到半分鐘,唐尼很快又跑出來了,而且還揪住一個女孩子的頭髮拖著她走出來。她拼命掙扎,大聲咒罵。
那女孩子就是萊妮。那天我和爸爸第一次遇見她的時候,她還朝我吐舌頭做鬼臉。
「你給我上車!」唐尼又大吼了一聲,拖著她走過庭院。她穿著一件粉紅色的露背背心和一條紫色的短褲,腳上穿著銀色的鞋子,其中一隻鞋子在掙扎的時候鬆脫了。「上車!快點!」
「王八蛋!你放手!你放手!」
這時滿頭紅髮、身材壯碩的格雷絲小姐忽然從門口衝出來。她穿著白毛衣和藍色牛仔褲。那條牛仔褲大得像布袋。她怒氣衝衝,眼睛彷彿快噴出火來,手上抓著一柄炒鍋。她舉起鍋,用力打在唐尼頭上。
砰!他忽然朝她開了一槍。
格雷絲小姐慘叫一聲,伸手捂住肩膀。她那件白毛衣上綻出一片鮮紅,彷彿開出一朵玫瑰。她立刻跪倒在地,嘴裡哭喊著:「王八蛋,你敢開槍打我?王八蛋!」這時又有兩個女孩子衝出來了。她們都是黑頭髮,只不過一個胖一個瘦。她們衝到格雷絲小姐身邊。接著,另一個金頭髮的女孩子站在門口大喊:「我要打電話叫警長了!我要叫警察了!」
「臭婊子!」唐尼邊咒罵邊走向車子,「警長早就被我們收買了!」他拉開車門把萊妮推上車。萊妮倒在我身上,拳打腳踢拼命掙扎,我趕緊爬到後座。「你還鬧!」說著他忽然用力甩了她一巴掌,甩得她整個頭往後扭,面向著我。她的臉很漂亮,但表情很兇悍,因痛苦而扭曲,嘴角滲出鮮血。「你敢再鬧,我就打死你!」唐尼恐嚇她。接著他繞到車子的另一邊,坐上駕駛座。沒多久,引擎立刻發出一陣隆隆怒吼。這時候,我擺出姿勢準備要跳下車,但唐尼從後視鏡注意到我的舉動,立刻舉槍對準我的頭。我趕緊低頭躲開,要不然萬一槍突然走火,我恐怕真的會長出翅膀。「你們兩個!乖乖給我坐好!」唐尼大吼了一聲,然後猛然一個急轉彎,衝上十號公路。
「你瘋了!」萊妮手捂著嘴巴,氣得大罵,「放我們走!」
「少廢話!」
「你膽子太大了!格雷絲小姐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