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奔向自由

果然不出我們所料。

我們的爸媽果然都嚇壞了,氣沖沖地打電話去興師問罪。艾默裡警長也親自到布蘭林家去登門拜訪。後來他告訴我爸爸,戈薩和戈多兩兄弟那天都不在家。不過,他說他已經告訴他們的爸媽說,他們的兒子打斷了約翰尼的鼻子,甚至差一點就打裂了他的頭骨。沒想到,布蘭林先生的反應竟然只是聳聳肩,然後說:「噢,警長,小孩子就是這樣嘛,打打鬧鬧沒什麼大不了,而且這也是一種很好的學習,讓他們早點看清楚現實世界是什麼樣子。」

艾默裡警長按捺住滿肚子火,指著布蘭林先生的鼻子說:「你給我聽清楚!我勸你好好管管你那兩個兒子,要不然,他們遲早會被送進少年犯管教所。要是你不管教你兒子,那就我來管!」

「隨便你。」布蘭林先生滿不在乎地說。他懶洋洋地坐在電視前面,客廳裡襯衫和襪子丟得到處都是,而且還聽得到布蘭林太太在房間裡抱怨說她背痛。「他們根本就不怕我。他們誰都不怕。要是他們真的被送去少管所,那我跟你保證,那裡會被他們一把火燒掉。」

「你叫他們自己來找我,不然,我就自己到你們家來找人!」

布蘭林先生一邊拿著牙籤剔牙,一邊搖搖頭。「,你追過風嗎?那兩個孩子野得跟什麼似的。」說著,他忽然不看電視了,抬起頭來盯著艾默裡警長,牙籤還咬在嘴裡。「你剛剛說我們家戈薩和戈多把四個男孩子打得很慘,是嗎?奇怪了,這聽起來很像是他們只是為了保護自己。我不相信他們會同時找四個男生打架,除非他們瘋了,你不覺得嗎?」

「那幾個孩子告訴我,那根本就不是你說的那種自衛。」

「我兒子也告訴我——」布蘭林先生忽然停了一下,牙籤舉在面前,眼睛盯著牙籤上那團東西,「——麥克森家那孩子用棒球打了戈多的肩膀,差點把他骨頭都打碎了。我看過戈多肩膀上的淤青,整片都黑了。要是那些人再逼我,那我可能就要對麥克森家那孩子提出控告了。」說著他把牙籤塞回嘴裡,又開始低頭看電視。電視上正在播《羅賓漢》那部電影。「哼,麥克森那一家子每個星期天都上教堂,虔誠得跟什麼一樣,結果他們竟然教兒子拿棒球打我兒子,然後竟然還做賊的喊捉賊。」他很不屑地哼了一聲,「好個虔誠的基督徒!」

不過到最後,艾默裡警長還是佔了上風。帕裡什醫生給約翰尼治療,這筆醫藥費布蘭林先生願意支付。另外,警長堅持要戈薩和戈多到警察局的拘留所去打掃衛生,而且一個星期不準去游泳池。可想而知,這隻會令他們更痛恨戴維·雷和我。我下唇的傷口縫了六針,那種痛跟被打的時候差不多。不過,這筆醫藥費,布蘭林先生就不肯付了,因為我拿球打了戈多的肩膀。我媽媽氣壞了,可是爸爸卻不想再追究。戴維·雷晚上睡覺的時候必須放冰袋,臉上是又青又紫的一大片。後來聽爸爸說,約翰尼的腦震盪挺嚴重的,要等帕裡什醫生評估沒問題才準下床。那可能要等上好幾個星期。後來,約翰尼雖然可以下床走動了,可是還是不準跑,不準做任何劇烈運動,不準騎腳踏車。至於藏在看臺底下的那輛腳踏車,他爸爸已經取回家了。說起來,布蘭林兄弟不光是打了我們,還對我們造成了更大的傷害。他們剝奪了約翰尼的美好夏日時光。6月他才剛過了十二歲生日。十二歲的生日,一生只有一次。也就是說,那個日子所代表的意義被布蘭林兄弟摧毀了。

這陣子,我眼睛一直腫腫的,很怕光,所以白天都把窗簾拉上。而也就是這段時間,我開始從雜誌裡剪下一堆怪物的圖片。我常常把一整沓的《怪物世界》雜誌擺在大腿上,把裡面的怪物圖片剪下來,然後用膠帶貼在牆上、書桌前面、衣櫥門上,反正,能貼的地方全貼了。後來,等到我貼完了,這才發現我的房間已經變成一間「怪物博物館」了。四面牆上貼滿了著名的怪物,有《歌劇魅影》裡那個戴面具的怪人,還有吸血鬼、科學怪人、木乃伊,彷彿那些怪物從四面八方凝視著我。我床鋪四周貼滿了恐怖電影的黑白劇照,像是《暗夜倫敦》、《畸形人》、《黑貓》、《魔山古屋》之類的。衣櫥門上貼的是電影裡的各種怪獸圖片。至於我書桌前面,那就比較特別了,上面貼的都是我特別崇拜的偶像,比如,有一張是文森·普萊斯,那是他在愛倫·坡的小說《阿夏家的沒落》改編的電影裡扮演的斐德列克·阿夏。另外一張是克里斯托弗·李,他扮演的是經典小說《德古拉伯爵》改編的電影裡那個永生不死的吸血鬼。有一天媽媽跑進來,看到我滿房間的照片,嚇得差點當場昏倒。她趕緊扶住門框。「科裡!」她大叫了一聲,「牆上那些圖片嚇死人了,還不趕快拿下來!」

「為什麼?」我問她。我縫了六針的下唇還在痛。「這是我的房間,我愛怎麼貼就怎麼貼,不可以嗎?」

「沒錯,可是,那些怪物整天盯著你,你不怕做噩夢嗎?」

「不會啦,」我說,「真的不會。」

她沒再說什麼,然後就默默地出去了。於是,圖片就這麼貼著了。

真正會害我做噩夢的不是牆上那些怪物,而是布蘭林兄弟。我反倒覺得那些怪物就像我的守護神,令我很有安全感。有他們守護我,布蘭林兄弟絕對不敢從窗戶爬進來找我。甚至,在夜深人靜的時刻,我彷彿聽得到他們跟我說話,鼓勵我,安慰我,叫我要勇敢面對外面那個世界。在那個世界裡,大家只要碰到難以理解無法解釋的事物,本能的反應就是畏懼。

而我從來就不怕那些怪物,因為我覺得我能夠控制他們。黑夜裡,我就睡在他們旁邊,但他們絕不會越過那條界線侵犯我。我的怪物並不是天生就喜歡自己脖子上有螺絲釘,喜歡自己長著佈滿鱗片的翅膀,喜歡吸人血,喜歡自己有一張會嚇壞女孩子的臉。我的怪物並不邪惡,他們只是想在那個古老的險惡世界裡尋找一個安身立命的所在。看到那些怪物,我會想到自己,還有我那幾個朋友。他們都很笨拙,長相平庸,一天到晚被欺負,可是,他們絕對不讓自己被擊倒。他們是一群邊緣人,他們只是想在那個充滿敵意的世界裡找到自己的歸宿。在那個世界裡,有人拿著火把,有人拿著護身符,有人拿著十字架,有人槍裡裝了銀子彈。在那個世界裡,有原子彈,戰鬥機,火焰槍。在那個世界裡,大家都要對付他們。他們並不完美,他們飽受折磨,然而,他們才是真正的英雄。

不過,還是有些東西會令我感到畏懼。是什麼呢?

有一天下午,媽媽整理了一沓舊雜誌放在門廊上準備要拿去扔掉,結果我發現裡面有一本舊的《生活》雜誌,於是就坐在門廊上看起來。叛徒懶洋洋地趴在我旁邊,樹上傳來陣陣蟬鳴,清澈蔚藍的天空美得像一幅畫。雜誌裡有幾張照片。那些照片和一樁震驚全國的事件有關。時間是1963年12月,地點在得克薩斯州的達拉斯城。照片裡陽光燦爛,總統和他的夫人坐在一輛黑色的加長敞篷禮車上,面帶微笑向四周的民眾揮手致意。接著,我忽然看到一張模糊的照片。照片中的那一刻,我們國家遭遇了驚天動地的鉅變。我在電視上看過那個叫奧斯瓦爾德的傢伙被人開槍打死。我還記得,電視裡那傢伙看起來個子好小,而那聲槍響也只是啪的一聲,聽起來像氣球破掉,完全不像西部片裡那種六發左輪槍的轟然巨響。我記得,當時奧斯只是輕輕叫了一聲,然後就倒下去了。有一次我的腳指頭被石頭砸中,叫得比他還大聲。

接著,我看到肯尼迪總統葬禮的照片。照片裡,隊伍中的馬都沒有人騎,而總統的孩子擺出敬禮的姿勢,夾道的人群看著棺木從他們面前經過。看著那張照片,感覺十分怪異,甚至有點毛骨悚然。那些照片裡,你可以看到地上是一團又一團的黑影。也許你會認為那是光線的關係,或者是底片之類的問題。不過在我看來,那些照片裡充滿了黑暗。路口的轉角是一個個漆黑的人影。男人穿著西裝,女人在哭泣,有人把卷曲的細紙條撒在他們身上。照片裡有車隊,有一棟棟的大樓,還有修剪得很整齊的草坪,而一片片的黑暗把那些都串連在一起。照片裡的人,臉部都籠罩在黑暗中,而腳下也是如瀝青般黑暗的一片。那些照片裡,黑暗彷彿變成了活生生的東西,生長在人群中,感覺上就像病毒一樣,迫不及待想擴散到照片外面。

接著,我翻到下一頁,看到另一張照片。照片裡有一個全身著火的人。他是一個光頭的東方人,盤腿坐在馬路上,全身都是火。儘管火焰已經逐漸吞噬他的臉,但他卻還是閉著眼睛,神情安詳而神聖。每次爸爸在收音機裡聽到洛伊·歐賓森的歌聲,也會出現那種神情。有人說洛伊·歐賓森是1960年代最偉大的白人搖滾歌手。那張照片底下有一行字,上面說明拍攝的地點是一個叫做西貢的城市,而那個光頭的男人是一個和尚,他把汽油澆在自己身上,然後點燃了一根火柴。

接著,我又看到第三張令我心驚膽戰的照片。照片上是一間被燒燬的教堂,窗戶的彩繪玻璃支離破碎,消防隊員在廢墟里搜尋東西。有幾個黑人站在教堂四周,臉上露出那種震驚過度的呆滯表情。教堂前面的樹都光禿禿的看不到半片葉子,但奇怪的是,照片底下的文字說,這件事是發生在1963年9月15日,當時應該還是夏天不是嗎?文字裡還提到,那片廢墟本來是位於伯明翰十六街的浸禮會教堂,當時正在上主日學,結果有人引爆了一枚預先埋設的炸彈,炸死了四個小女孩。

我轉頭看看遠處的奇風鎮。這是我的家鄉,青翠的山嶺連綿起伏,天空碧藍如洗,而且遠遠就看得到布魯頓區家家戶戶的屋頂。叛徒在我旁邊嗚嗚哼著,我猜它一定是夢見了美味的骨頭。

我從來不曾真正瞭解什麼叫仇恨,直到我看到這些照片。我無法想象,竟然會有人在禮拜日把炸彈放在教堂裡,炸死那些小女孩。

我忽然覺得不太舒服。那天我的頭被戈薩揍了好幾拳,到現在還是會痛。於是我回到房間,躺到床上。在那些怪物的懷抱裡,我不知不覺睡著了。

這是我們的奇風鎮,夏天才剛開始。清晨,空氣中瀰漫著薄霧,接著,太陽出來了,晨霧漸漸消散,空氣中開始瀰漫著濃濃的溼氣。那溼氣有多重呢?就算你只是走過院子到信箱去拿信,等你走回屋裡的時候,你會發現衣服已經溼透,整個黏在皮膚上。到了中午,你會感覺地球彷彿已經停止轉動,那蒸騰的熱氣足以把半空中飛過的小鳥烤熟。到了下午,你會看到西北邊的天際湧起一團暗紫色的濃雲。你可以坐在門廊上,開啟收音機,一邊喝著冰涼的檸檬汁,一邊聽棒球轉播,看著那團烏雲緩緩飄過眼前。沒多久,你會聽到遠處的天空傳來隱隱約約的雷聲,雲端閃著電光,而收音機會出現噪聲。有時候可能會突然下起滂沱大雨,下個三十分鐘,不過,絕大多數的時候,你只會聽到飄過的雲團裡傳來隱隱的雷聲,卻看不到半滴雨。到了黃昏,大地的熱氣漸漸消散,你會聽到樹林裡響起蟬鳴,一波接著一波,彷彿樹林裡成百上千的蟬齊聲鳴叫。成群的螢火蟲從草叢裡飛出來,飛到樹上,停在樹枝上,這時候,你會看到樹枝上閃爍著無數光點,一片燦爛,彷彿整串的聖誕燈。那種感覺,彷彿盛夏的7月飄散著聖誕節氣息。接著,天空開始依次綻放出點點星光,慢慢浮現出一彎明月。在這樣的夜裡,要是爸媽心情好,他們就不會硬逼著我早早上床睡覺。我可以熬到十一點再睡。這樣一來,我就可以坐在門廊上,看著家家戶戶的燈光漸次熄滅,看著夜色慢慢籠罩整個奇風鎮。燈光熄滅之後,天上的星光就會越來越明亮。你抬頭看著滿天迴旋流轉的燦爛星光,那種感覺,就像看著宇宙的心臟緩緩搏動。微風輕拂,大地的清香隨風飄散,枝葉隨風搖曳。在這樣的時刻,你一定會覺得這是一個和諧而有秩序的世界,就像電影中那靜謐安詳的農場,而且,你一定深信住在這裡的人都是純樸善良的人。而我也一直如此憧憬。我渴望自己的家鄉就是一個這樣的世界。然而,我看到了那些照片。我看到重重黑暗逐漸籠罩了這個世界,看到一個全身是火的人,看到一座被炸燬的教堂。於是,我開始看到這個世界的真相。

後來,爸媽終於又准許我騎腳踏車出去了,而我對火箭也漸漸越來越熟悉了。不過,媽媽話說得很清楚。「要是你再摔下來,嘴唇的傷口又裂開,那這次帕裡什醫生恐怕需要給你縫二十針!」而我自己也心知肚明,運氣是靠不住的,小心為妙。於是,我都只繞著我家附近騎,而且小心翼翼,彷彿在巡迴馬戲團的會場上騎小馬,一步一步慢慢走。有時候,我會看到車頭燈裡似乎又出現那隻眼睛,可是當我仔細一看,那隻眼睛又不見了。火箭似乎明白我的心意,於是也乖乖配合我慢慢來。然而,鏈條齒輪的運轉是如此順滑,腳踏板踩起來是如此輕盈,如此靈活,我感覺得到,它渴望盡情賓士。我感覺得到,我還沒有見識到真正的火箭。

我嘴唇的傷口癒合了,頭也消腫了,然而,我受創的自尊和自信並沒有隨之復原。心裡的創傷,外表是看不見的。我也只能默默承受。

星期六那天,爸媽帶我去公共遊泳池游泳。游泳池里人山人海,擠滿了中學生。我必須順帶提一下,這座游泳池只有白人才可以進來。媽媽一看到那清澈碧綠的池水就迫不及待地跳下去了。爸爸在池邊找了把椅子坐下,不管我和媽媽怎麼拉他,他就是不肯下水。過了一陣子我才想到,他上一次下水,就是在薩克森湖裡,結果,他眼看著那個人沉進湖底。我陪他坐了一下,看媽媽在水裡遊了好幾趟。這時我終於有機會再跟他說一次尼莫·科理斯的事。尼莫擁有異於常人的手臂,投球的速度快得嚇人。這件事我已經告訴過他兩三次了,可是當時他不是在看電視就是在聽收音機,根本沒有專心聽。而這次機會來了,因為他顯然沒什麼興趣下水游泳,而旁邊也沒有電視或收音機會讓他分心,所以他就只好專心聽我說話。聽我說完之後,他說我應該去找默多克教練,把尼莫的事說給他聽聽,說不定他會去找尼莫的媽媽,勸她讓尼莫參加棒球隊。我決定過些時候再去找教練。

到了下午,我看到戴維·雷也跑到游泳池來了。跟他一起來的有他爸媽,還有他那個六歲的小弟安迪。戴維·雷臉上那些淤青幾乎都不見了。他爸媽過來坐在我爸媽旁邊,接著,他們的話題開始繞著布蘭林兄弟打轉。聽他們說,被布蘭林兄弟修理過的人,好像不止我們這幾個。我和戴維·雷都不想再聽一次那天的事,所以我們就跟爸媽要錢,說我們要去飛輪露天冰店喝冰奶昔。爸媽果真塞了幾塊錢給我們,於是我們就穿著拖鞋頂著大太陽一溜煙跑掉了。安迪哭著說他也要跟著去,但最後還是被戴維·雷的媽媽拉住了。

飛輪露天冰店就在游泳池對面,是一棟白色粉刷的建築,屋簷底下垂著一排白色灰泥粉刷的假冰柱,門口有一隻北極熊的雕像,上面畫滿了各式塗鴉。有人寫道:「沒人能打敗我們!我們是64屆高三!」還有人寫「路易!路易!」甚至還有「戴比愛高柏!」等等各種標榜獨立的話。飛輪可以算是我們奇風鎮青少年消磨時間的大本營,店裡賣漢堡,熱狗,薯條,還有三十幾種不同口味的奶昔。平常,你可以看到很多十幾歲的男生女生開著父母的車到這裡來,把停車場擠得水洩不通,而這個星期六也不例外。停車場上的車子一輛接著一輛,擠得像沙丁魚罐頭,窗戶大開著,收音機放得很大聲,音樂聲充滿了整個停車場。記得有一次,我看到小個子史蒂維·考利開著他的午夜夢娜到這裡來,停在一個角落裡,車上有個金髮美女,頭靠在他肩上。我從他車子旁邊經過的時候,史蒂維瞄了我一眼。他一頭黑髮,眼睛藍得像游泳池裡的水。我沒看到那女孩子的臉。我忽然有點好奇,不知道那女孩子究竟是誰,還有,不曉得她知不知道,在奇風鎮和聯合鎮中間那條公路上,小個子史蒂維和午夜夢娜依然陰魂不散。

戴維·雷一向膽子比較大,什麼都敢嘗試。他買了一杯巨無霸薄荷奶昔,花了五角錢。我想買一杯香草奶昔,可是他勸我不要買。「香草奶昔有什麼稀罕!」他說,「你應該試試——」說著他抬頭看看價目表,上面什麼口味都有。「我覺得你應該試試花生奶油!」

我聽他的話買了一杯,結果沒有讓我失望。那是我這輩子喝過最好喝的奶昔,味道很像融化的花生巧克力棒。接著,奇怪的事發生了。

我們手上端著冰涼的白色大紙杯,杯子上有兩個紅色的大飛輪圖案。頭頂豔陽高照,我們慢慢走過停車場。就在這時候,那聲音出現了。那是音樂聲,一開始是從幾輛車裡的收音機傳出來的,接著,別的車裡的年輕人也紛紛開啟收音機,轉到同一家電臺的頻率,而且把音量調得很高。於是,音樂聲從小小的喇叭流瀉出來,鋪天蓋地充滿了整個停車場,飛揚在夏日燦爛的天空。沒幾秒鐘,停車場上每一輛車裡的收音機都在播放同一首歌,而且,有幾輛車子甚至發動引擎,歡笑聲此起彼伏。

我忽然停下腳步,因為我完全被那首歌吸引住了。那跟我從前聽過的音樂截然不同。聽得出來那首歌是好幾個男的同時唱出來的,乍聽之下,他們有時候好像各唱各的,但有時候又變成合唱,變幻莫測。他們的聲音交織在一起,融合成一種渾然天成的完美和音。他們高亢嘹亮的歌聲充滿喜悅,彷彿小鳥自由自在飛入雲端。另外,在那完美的和聲背後,還交織著令人振奮的鼓聲,還有輕盈的吉他聲。聽著那首歌,我忽然感覺從背脊傳來一股興奮的戰慄。

「戴維·雷,那是什麼?」我問,「那是什麼歌?」

自由……自由……奔向自由……

「那是什麼歌?」我又問了他一次。那一刻,心裡的感覺是一種無法形容的驚慌,怕自己不能知道歌名。

「你還沒聽過嗎?中學那邊每個人都會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