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離婚 老舍 第2頁,共2頁

「啊,李先生!」丁二爺的舌頭似乎不大利落,臉上通紅,抓住老李的右臂還晃了兩晃,「李先生,我又在這兒遛酒味呢!又喝了點,又喝了點。李先生,上次你請我喝酒,我謝謝你!這是第二次,記得清楚,很清楚。還能再喝點呢,有事,心中有事。」他指了指胸口。

老李直覺地嗅出一點奇異的味道,他半拉半扯地把丁二爺架到一個小飯鋪。

又喝了兩盅,丁二爺的神色與往日絕不相同了,他居然會立起眉毛來。「李先生,秀真!」他把嘴放在老李的耳邊,可是聲音並沒放低,震得老李的耳朵直嗡嗡,「秀真!」

「她怎麼了?」老李就勢往後撤了撤身子,躲開丁二爺的嘴。

「我懂得婦女,很懂得。我和你說過我自己的事?」

老李點了點頭。

「我會看她們的眼睛,和走路的神氣,很會看。」他急忙吞了一口酒。「秀真回來了,今天。眼睛,神氣,我看明白了。姑娘們等著出閣是一個樣,要私自鬧事又是一個樣,我看得出。秀真,小丫頭,我把她抱大了的,現在——」丁二爺點著頭,不言語了,似乎是追想昔年的事。

「現在怎樣?」老李急於往下聽。

「哎!」丁二爺的嘆氣與酒盅一齊由唇上落下。「哎!她一進門,我就看出來,有點不對,不對。她不走,往前擺,看著自己的大腳微笑!不對!我的小鳥們也看出來了,忽然一齊叫了一陣,忽然地!我把秀真叫到我的屋裡;多少日子她沒到過我屋裡了!小的時候,一天到晚找丁叔,小丫頭!我盤問她,用著好話:她說了,她和小趙!」

「和小趙怎著?」老李的大眼似乎永遠不會瞪圓,居然瞪圓了。

「一塊出去過,不止一次了,不止。」

「沒別的事?」

「還沒有;也快!秀真還鬥得過他?」

「嘿!」

「哎!婦女,」丁二爺搖著頭,「婦女太容易,也太難。容易,容易得像個熟瓜,一摸就破;難,比上天還難!我就常想,左不沒事吧,沒事我就常想,我的小鳥們也幫著我想,非到有朝一日,有朝一日男女完全隨便,男女的事兒不能消停了。一個守一個,非搗亂不可。我就常這麼想。」

老李很佩服丁二爺,可是顧不及去討論這個。「怎辦呢?」

「怎辦?丁二有主意,不然,丁二還想不起喝酒。咱們現在男女還不能敞開兒隨便:兒女一隨便,父母就受不了。咱們得幫幫張大哥。我準知道,秀真要是跟小趙跑了,張大哥必得瘋了,必得!我有主意,揍小趙!他要是個好小子,那就另一回事了,秀真跟他就跟他。女的要看上個男的,勸不來,勸不來,我經驗過!不過,秀真還太小,她對我說,她覺得小趙好玩。好玩?小趙?我揍他!二十年前我自己那一回事,是我的錯,不敢揍!我吃了張大哥快二十年了,得報答報答他,很得!我揍小趙!」

「揍完了呢?」老李問。

「揍就把他揍死呀!他帶著口氣還行,你越揍他,秀真越愛他,婦女嗎!一揍把他揍回老家去,秀真姑娘過個十天半月也就忘了他,頂好的法兒,頂好!勸,勸不來!」

「你自己呢?」老李很關切地問。

「他死,我還想活著?活著有什麼味!沒味!很沒味!這二十年已經是多活,沒意思。喝一盅,李先生,這是我最後的一盅,和知己的朋友一塊兒喝,請!」

老李陪了他一盅。

「好了,李先生,我該走了。」丁二爺可是沒動,手按著酒盅想了會兒:「啊,我那幾個小黃鳥。等我——的時候,李先生,把它們給英養著玩吧。沒別的事了。」

老李想和他用力地握握手,可是愣在那裡,沒動。

丁二爺晃出兩步去,又退回來:「李先生,李先生,」臉更紅了,「李先生,借給我倆錢,萬一得買把傢伙呢。」

老李不想去看張大哥了;丁二爺的言語像膠粘在他的腦中,他不知道是欽佩丁二爺好,還是可憐他好。可是他始終沒想起去攔阻丁二爺,好像有人能去懲治小趙是世上最好的一件事。他覺得有點慚愧,為什麼自己不去和小趙幹?唯一的回答似乎是——有家小的吃累,不能捨命,不是不敢。但是,就憑那樣一位夫人,也值得犧牲了自己,一生做個沒起色,沒豪氣的平常人?自己遠不如丁二爺,自己才是帶著口氣的活廢物。什麼也不敢得罪,連小趙都不敢得罪,只為那個破家,三天沒和太太說話!他越看不起自己,越覺得不認識自己,「到底會幹些什麼?」他問自己。什麼也不會。學問,和生活似乎沒多大關係。在衙門裡做事用不著學問。思想,沒有行動,思想只足以使入迷惘。最足以自慰的是自己的心好,可是心好有什麼標準?有什麼用處?好心要是使自己懦弱,隨俗,敷衍,還不如壞心。他低著頭在暮色中慢慢地走,街上的一切聲音動作只是嘈雜紊亂,沒有半點意義。一直走到北城根,看見了黑糊糊的城牆,才知道他是活著,而且是走到了「此路不通」的所在。他立住,抬頭看著城牆上的星們。四外沒有什麼人聲了,連燈光也不多。垂柳似乎要睡,星非常地明。他入了另一個世界。一個沒有人,沒有無聊的爭執,連無聊的詩歌也沒有的世界;只有綠柳伴著明星,輕風吹著小萍,靜到連蓮花都懶得放香味的時候,才從遠處來一兩聲雞鳴,或一兩點由星光降下的雨點,叫世界都入了朦朧的狀態。呆立了許久,他似乎才醒過來。嘆了口氣,坐在地上。

地上還有些未散盡的熱氣,坐著不甚舒服,可是他懶得動。南邊的天上一團紅霧,亮而陰慘。遠處,似乎是由那團紅霧裡,來的一些聲音,沙沙的分辨不清是什麼,只是沙沙的,像宇宙磨著點兒什麼東西,使人煩惱而又有些希冀,一些在生死之間的響聲。他低下頭不再看。想起幼年在鄉間的光景。麥秋後的夏晚,他抱著本書在屋中念,小燈四圍多少小蟲,綠的,黃的,土色的,還有一兩個帶花斑的蛾子,向燈罩進攻。別人都在門外樹下乘涼。「學生」,人們不提他的名字,對他表示著敬意。十四五歲進城去讀書,自覺得是「學生」了,家族,甚至全國全世界的光榮,都在他的書本上;多識一個字便離家庭的人們更遠一些,可是和世界接近一點。讀了些劍俠小說也沒把他的「學生」的希冀忘掉了,雖然在必不得已的時候也摹仿著劍俠和同學打一架,甚至於被校長給記過一次,「學生」的恥辱。

到北平去!頭一次見著北平就遠遠看見那麼一團紅霧,好像這個大城是在雲間,自己是往天上飛。大學生,還是學生,可是在雲裡,是將來社會國家的天使,從雲中飛降下來,把人們都提起,離開那汙濁的塵土。結了婚:本想反抗父母,不回家結婚,可又不肯,大學生的力量是偉大的,可以改革一切:一個鄉下女子到自己手裡至少也會變成仙女,一同到雲中去。畢了業,戴上方帽子照了相,嘴角上有點笑意,只是眼睛有點發呆。找事做了,什麼也可以做,憑著良心做,總會有益於人的。只是不能回鄉間去種地,高粱與玉米至多不過幾尺高,而自己是要登雲路的。有機會去革命,但是近於破壞;流血也顯著太不人情,雖然極看不起社會上的一切。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於是入了地獄,至今也沒得出來,鬼是越來越多,自己的臉皮也燒得烏黑。非打破地獄不可!可是想打破地獄的大有人在,而且全是帶走一批黑鬼,過了些日子又依舊回來,比原前還黑了三倍,再也不想出去。管自己吧,和張大哥學。張大哥是地獄中最安分地笑臉鬼。接來家眷,神差鬼使地把她接來,有了女鬼,地獄更透著黑暗,三天誰也不理誰!就著鬼世界的一切去浪漫吧,膽子不知為什麼那樣小,或者是傲慢不屑?誰知道!又看見了那團紅霧,北平沒在天上,原來:是地獄的陰火,沙沙的,燒著活鬼,有皮有肉的活鬼,有的還很胖,方墩,舉個例說。

不敢再想!沒有將來,想它做甚?將來至好不過像張大哥——閉門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地獄的生活本是懲罰。小趙應當得意;丁二爺是多事,以鬼殺鬼,鋼刀怎會見血?!自己抓不到任何東西,眼前是那團紅霧,背後是城牆;幸而天上有星——最沒用的大螢火蟲們!好像聽見父親叱牛的聲音。父親抓住了一塊地,把一生的汗都滴在那裡。可是父親那塊地也保不住,假如世界是地獄的話。收莊稼的時候,地獄的火會燒得更痛快;忽,一陣風,十里百里一會兒燎盡!連根麥稈也剩不下!

極慢地立起來,四圍沒有一個人,低著頭走。向東沿著河沿走,地上很溼軟,垂柳像搖籃似的輕擺,似乎要把全城搖入夢境。柳樹後出來一個黑影,極輕快地貼住他的肩,一股賤而難過的香味。「家去坐坐,不遠:茶錢隨意。」一個女的聲音。可是乾啞,難聽,像是傷風剛好的樣子。老李本能地躲了躲,她緊往前跟。他摸了摸袋中,只剩了幾角錢的票子,抓了出來,塞在她的手中。「不家去呀?」她說著把手放下去。他的嗓中堵上塊石子,深一腳淺一腳地快走。又找到大街,他放慢了腳步。「地獄裡的規矩人!」他叫著自己。回去,她一定還沒走呢,把手錶也給她?沒敢回去。一個手錶救不了任何人。藉著路燈看了看,已經十二點半。

他兩天沒到衙門去,一來是為在家中等著那個浪漫的馬先生,二來是打不起精神去做事。連丁二爺都能成個英雄,而老李是完全被「科員」給拿住,好像在籠裡住慣的小鳥,開啟籠門也不敢往出飛;硬不去兩天試試,散了就散了,沒關係!在他心的深處,他似乎很怕變成張大哥第二——「科員」了一輩子,以至於對自己的事都一點也不敢豪橫,正像住慣了籠子的鳥,遇到危險便閉目受死,連叫一聲也不敢;平日的歌叫只為討人們的歡心。他怕這個。他知道他已經被北平給捆起來,應當設法把翅膀抽出來,到空中飛一會兒。絕對地否認北平是文化的中心,雖然北平確是有許多可愛的地方。設若一種文化能使人沉醉,還不如使人覺到危險。老李不喜歡喝咖啡,一小杯咖啡便叫他一夜不能睡好。現在他決定要些生命的咖啡,苦澀,深黑,會踢動神經。北平太像牛乳,而且已經有點發酸。

跟太太還不過話,沒關係。「科員化」的家庭,吵嘴都應低聲的;不出一聲豈不更好?心中越難過,越覺得太太討厭。她不出聲,正好,省得時時刻刻覺到她的存在。將來死了埋在一處,也不過是如此,一直到倆人的棺材爛了,骨頭挨著骨頭,還是相對無言,至於永久;好吧,先在活著的時候練習練習這個。就怕有朋友來,被人家看破,不好意思,「科員」!管它呢,誰愛來誰來,說不定連朋友也罵一頓;有什麼可敷衍的?

邱太太來了。紙板似的,好像專會往別人家的苦惱裡擠。老李想把她攆出去,可是不敢:得陪著說話,無論如何無聊!

「李先生,我來問你,你看邱真有意學學吳先生嗎?」兩槽牙全露出來。

「不知道。」

「哼!你們男人都互相地幫忙,有團體!我才不怕,離婚,正好!」

「幹嗎再說,那麼?」老李心中說。

邱太太到屋裡去找李太太。老李看出,自己應該出去遛遛:科員不便和另一科員的太太起什麼衝突。拉著英出去了。

上哪兒去?想起北城根那個女人。哪能那麼巧又遇上她。遇上,也不認識呀;在半夜裡遇見的。可憐的姑娘,也許是個媳婦。她為什麼不跳在河溝裡?誰肯!老李你自己肯把生命賣給那個怪物衙門,她為什麼不可以賣?焉知她不是為奉養一個老母親,或是供給一個讀書的弟弟?善心與黑暗遇上便是悲劇。

找張大哥去?不願意去,也不好意思去,天真還沒出來。到底小趙是怎回事?為什麼不去提著小趙的耳朵,把實話揍出來?飯桶,糟蛋,老李!

買了個極大的三白香瓜,堵上英的嘴,沒目的而又非走不可地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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