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已是一九九三年了。通往山區的路已是水泥路了,媽媽也不必再騎腳踏車進山了,是縣裡的吉普車送我們母女進山的。
一路上我很興奮,又是背詩又是唱歌的。
我與媽媽來到了神仙頂。
在媽媽的推動下,神仙頂已經有了一間半衛生所,備有一些一般的常用藥。農民們頭疼腦熱或受了小的外傷,不必再到鄉里去,能夠不出村就買到藥和及時包紮一下了。負責管理衛生所的,都是在縣裡受過培訓的人,以姑娘們為主,類似早年間的「赤腳醫生」;媽媽經常對她們的工作進行督察指導。
我和媽媽在神仙頂衛生所裡間的小屋住下了——那小屋有床、被褥和蚊帳,我和媽媽每晚擠在一張床上睡。
媽媽帶去了一批童書、書包文具和毛巾香皂、鞋襪和掛麵、奶粉什麼的,總之帶去的東西挺多的,全是她和民盟的同志捐的。
但媽媽不許我參與分發那些東西。
她說:「你又沒捐什麼,所以你沒資格分發。以後你長大了,也願意捐了,那時才有資格。」
白天,媽媽忙著挨家挨戶檢查身體、治病。她擅長針灸和推拿,連臨江市的人都曉得她在這兩方面的大名。神仙頂的中老年人排著號等待接受她的治療。
而我則立刻與神仙頂的孩子們打成了一片。確切的說法應該是——我企圖立刻與他們打成一片,交上新朋友;他們卻都與我保持一定的距離,誰都不願成為與我關係親密的人。那不是排斥;排斥是有敵意的,他們的臉上、眼裡並無敵意。也不是防範,因為我對他們毫無危險,而且我在主動向他們表達友好——他們只是將我視為「異類」。他們還從沒見過一個縣城裡的孩子,我在方方面面與他們太不一樣了。他們是些一年到頭村裡村外四處玩兒的孩子,包括女孩子的皮膚也曬得挺黑,而我則細皮嫩肉的。他們穿的幾乎都是打補丁的衣服。有的孩子的衣服就那麼前破一處後破一處的,連補丁也沒打。而我穿的雖然是最經髒的衣服,與他們的衣服比起來還是太有樣式、太乾淨了。他們中有的孩子已經過了上學的年齡卻並沒上學,而我袖子上還彆著「兩道槓」。我得承認我是成心的,為了向他們證明我是優秀的小學生,以為那樣會較快就博得他們的好感,不料恰恰相反。
有一天雨後,我穿雙粉色的小雨靴蹚水玩,不經意間發現周圍已站了幾個孩子在看著我,其中一個和我年齡差不多的女孩還揹著小弟弟。他們的褲腿都高挽著,都赤著腳。
他們看我的目光,使我聯想到了我的同學們在我家都愣愣地看著我時的目光。
是的,那些山裡的孩子不是串通一氣地在排斥我,也不是在防範我,我有什麼可防範的呢?——他們只不過對我太陌生了。陌生加羨慕,使他們無法與我友好起來。就像一群小野貓面對一隻家貓寶貝,我身上異於他們的「氣味」,使他們覺得和我玩在一起是不明智的,或者有失小野貓的尊嚴。
我選擇了逃之夭夭。
還有一天,幾個男孩子在一起玩「頂拐」,我從旁看著的時候,走來了一位年輕的孕婦。
她對我說有人想認識我,問我一點兒縣城裡的事,讓我跟她去見那個人。
我猶豫地問:「男孩女孩?」
她笑了,說是女人。
我說:「那最好去問我媽媽。」
她說:「人家就想聽一個女孩講的嘛。」——接著又對男孩子們說,「你們誰也不許欺負她啊!她受我保護,誰欺負她我找誰算賬!」
男孩們都說不敢不敢。
我見她在男孩子中挺有威望,而且又宣告我受她保護,就放心大膽地跟她走了。她一路輕輕牽著我的手,還不時目光溫柔地低頭看我。
她就是我二姐何小菊,那年二十六歲了。她也嫁給了一戶雜姓人家,腹中懷的已是二胎了。一九九三年,農民打工潮已經波及神仙頂了,她丈夫趙大志到外地打工去了。她有時單過,有時在婆婆家住幾天,享受享受被照顧的優待。
大我十五歲的懷著孕的二姐,牽著我這個還是小學五年級女生的小妹的手,要去見我的大姐何小芹。
我可真是我兩個姐姐的小妹妹呀!
張家貴出了那事後,使我大姐精神失常了一陣,恢復了兩年後,嫁給了另一個雜姓男人吳起。吳起比我大姐大三歲,只有小學文化,是個瘦弱的男人,也沒張家貴那種在神仙頂的男人中少見的氣質。好在他不把我大姐得過的病當回事,視我大姐為寶。他也外出打工去了,他家人嫌棄我大姐。說是精神正常了,其實往往還是不太正常。吳起只得託付我父親時常關照我大姐,防止她走失了卻沒人知道。自從大姐得了那種人見人躲的病,二姐這個妹妹反倒像是姐姐了,雖然已是別人家兒媳,仍時時關心大姐的日常起居和一日三餐,有時甚至不顧婆家的反對,乾脆陪大姐住幾天。
我看到大姐時,她正在她那破家門前鋤草。那的確是破家,房頂似乎會塌,門已歪了,門前地泥濘不堪,雜草叢生,還有雞屎鴨屎。
二姐說:「姐,別鋤了,等天晴了,地曬乾了,我鋤吧。」
大姐拄著鋤杆,看定我問:「是她?」
二姐點點頭,輕輕將我往大姐跟前推了一下,親暱地說:「讓這位姐仔細看看你模樣哈。」
大姐的衣服褲子洗過不久,挺乾淨的,卻不知為什麼皺巴巴的。她的頭髮也沒個型,顯然不常梳,有些凌亂。只有她的臉依然是俊秀的,身材也依然保持著苗條。
二姐的話使我困惑,我覺得按年齡我應該叫大姐二姐「小姨」或「小姑」才對。她倆明明都是已婚女人了,我這麼大的小女孩叫她倆姐怪怪的。
儘管我心有不解,卻還是站定不動,隨我大姐將我看個夠。
大姐的一隻手順著鋤杆一滑,蹲下端詳了我一會兒,站起身說:「沒錯兒,肯定是她。讓她走吧。」
二姐小聲問:「就這樣了?」
大姐「嗯」了一聲,接著鋤草。
二姐怔怔地看了大姐片刻,以對不住我似的語氣說:「那,就這樣吧,你可以走了。別貪玩到別處去,直接回衛生所哈。」
她的手在我頭上愛撫了一下。還沒等她的手收回去,我已轉身跑開了,像一隻被人逮住又被人釋放的小鹿。
不僅大姐的家是破敗的,神仙頂到處都呈現著破敗之相。中青年人全都到外地打工去了,我大姐二姐留在村裡,是由於她倆各自的特殊原因。中青年人,特別是男人走了,維修家園這種事女人和老人是幹不好的。即使是家裡主力——男人回來了,他們也懶得對家園進行維修了。他們有了與以往不同的新的家園意識——要用他們在外地掙的錢重蓋較永久的,可傳給子孫後代的磚瓦結構的小樓。從前那種家園,他們早看不上眼了。只不過他們眼下攢的錢,還不夠實現他們的家園夢。
全村的破敗,是即將全面地舊貌換新顏之前的「遺蹟」,是兩幕戲劇之間尚未清檯的「場景」。
雖然我才小學五年級,那也能感受到在縣城和神仙頂之間迅速拉開的變化。玉縣當年雖然發展得並不快,卻每年都在變,每年都有新現象,一年一個樣。顯而易見地,十餘年間神仙頂只有一種變,那就是往破敗了變,似乎要被人遺棄。
第二天一早我走出衛生所時,見一個比我高點兒的男孩站在門旁。
他問:「想去捉泥鰍嗎?」
終於有一個村裡的孩子主動邀我玩兒,我當然求之不得,並沒因他是男孩而遲疑,立刻高高興興地跟他去了。
多數人家的田由女人和老人負責了,少數人家的田租給別人家了。土地一下子不值得珍惜了,有些人家捨得在窗前屋後種花了。
剛剛收割過後的稻田很軟,某些地方還汪著水。有泥鰍,也有鱔魚,不多,且小,像我的手指那麼粗細,半天才能扒開泥土捉到一條。男孩每捉到一條都讓我看看,之後才往小簍裡放,彷彿我是驗收官似的。我怕泥弄到衣服上,沒下手捉。
男孩眉清目秀的,是三年級小學生。
我說那你得叫我姐。
他難為情地笑笑,挺願意地開始叫我姐。
十幾年後我才知道,他是我大姐的兒子,是我外甥——是我那精神不正常的大姐要求他主動找我玩的。
我在是小學五年級女生時就當姨了,這使我每一想到就啞然失笑;有時也苦笑——某種責任是天定的。
而當時,我渾然不知,我外甥他也矇在鼓裡。
我沒耐心看我外甥捉泥鰍了,就獨自走到旁邊去採花。田邊開著一簇簇紫色的小花,很招人喜歡。
忽然間我聽到了我外甥的驚叫,猛抬頭一看,見一頭公山羊在追一個人,不知那人怎麼惹它了,也不知它是誰家的羊。它的個頭特大,樣子特威武,像一頭小牛。它長著兩隻約一尺長的尖尖的角。許多羊的角都是向後彎的,那頭羊的角卻是朝前彎的。那人被追急了,躍到了田裡。公羊收住四蹄瞪了我一會兒,一低頭,挺著兩隻銳角又以更快的速度向我衝來。
我站在田邊,看著它,嚇呆了。如果它真一頭頂在我身上,兩隻羊角肯定會刺穿我的胸。
就在那時,我不知被誰攔腰抱起。抱起我的人失去了平衡,仰面摔在田裡,我倒在他身上。
那人是我的生父何永旺。當時他在田裡幹活,一邊幹活一邊不時看我一眼。
他知道我是那個被他遺棄的女兒。
收割過的稻田裡,稻根的茬子很硬。他的腳被嚴重扎傷,腿上胳膊上手上也有輕傷。
結果我媽媽多了一個外傷病號。
幾天後媽媽說:「你應不應該去感謝一下那個救了你一命的伯伯呀?」
我說:「我這幾天都在這麼想。」
於是我的「校長媽媽」就帶我去見救了我一命的生父。
我生父家,或者說我們神仙頂那個家比我大姐家強不了多少,連住屋都漏雨。我生父的床上方懸掛著一塊塑膠布,兜住的雨水還沒放淨。我們何家還是沒有兒子,生父那年快六十了,外出打工難以找到活幹了。他將來要能住上好房子,就只有指望他兩個女婿了。至於他們有沒有那種能力,或雖有能力願不願幫他,他當時心裡肯定是沒底的——因為他見到我和媽媽,第一句話說的就是:「住在這種惱火的家裡,真不想麻煩你方校長一次次地來」。
我媽媽安慰地說:「得往前看。」又低頭對我說,「謝過伯伯。」
我就說了句感謝的話,還躹了一躬。
生父問:「叫什麼名字?」
媽媽代我說了我的名字。
他對我的名字不理解,問有什麼講。
媽媽表情不太自然地笑了笑,說也沒什麼講,不過圖的叫起來順口,要我自己告訴他「婉之」的意思。
我對自己名字的意思當然是明白的,害羞地解釋給他聽。
「名字起得真好,還是你們文化高的人會給孩子起名。我們農民起不來這麼好的名,只會小芹小菊的隨意地起……」
他顯出很自卑的樣子。
而我的「校長媽媽」就又不自然地笑笑。
忽然他提出了一個要求:「讓我摟摟她,行嗎?」
媽媽愣了一下,隨即表情莊嚴起來,口吻鄭重地說:「行。怎麼不行呢?我很高興看到你摟摟我女兒。」
那時,他坐在床邊,垂著腿,聽了我媽媽的話,立刻向我伸出了雙臂。
可是我不情願。不是怕他。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我媽媽的病號,有媽媽在旁邊,我一點兒都不怕這個陌生的老男人。我是嫌他身上有股難聞的味兒——他肯定因為腳受了傷而多日沒洗澡了。
我趑趄不前。
媽媽將雙手放我肩上,輕輕向他推我,並柔聲細語地說:「伯伯愛你,讓伯伯摟摟。」當時我很奇怪媽媽為什麼不說「喜歡」兩個字而偏說他「愛」我,但我心裡剛一產生那種奇怪,就已經被他緊緊摟在懷裡了。
他好像一摟住我就不再打算將我放開似的。我聽到了他變得粗重的喘息和咚咚的心跳聲。
我從沒被誰那麼緊地摟抱過,這使我很不習慣。而且,我覺得他好像要哭起來。
我求助地扭頭看媽媽。
媽媽說:「她何伯伯,咱們該換藥了。」
他的手臂稍一鬆,我就掙脫身子跑出去了,一口氣跑到離他家挺遠的地方……
我和媽媽離開神仙頂的前一天下午,媽媽正歸整東西,有人在外邊叫「方校長」。
我趴在窗臺,見門前有位老爺爺,下巴留著半尺長的鬍子,幾乎全白了。
我媽媽邁出門,尊敬地稱他「老支書」。除了我二姐、大姐和生父,他是我「接近」的第四個神仙頂的大人。我說「接近」的意思是,聽得到他們說的話,看得清他們的表情。前三個大人給我的印象都有些古怪,這反而使我對神仙頂的大人們產生了好奇心。至於其他大人,他們只不過遠遠地望過我,我也在同樣遠的距離內望到過他們,但互相沒接近過。
老支書看了我一眼,對我媽媽小聲說:「我心裡明鏡似的。」
我媽媽也小聲問:「您有何指示?」
他說:「除了對黨員我還有些權力,再就管不了那麼多了。可方校長,咱倆認識快三十年了,互相很瞭解。有幾句話,我必須說在你當面。」
媽媽謙恭地回答:「請老支書教誨。」
「嗨!你呀,你叫我怎麼說你好?全縣挑不出幾位你這麼優秀的女同志,可這件事,你明白我指的什麼事,你做的它就欠思量!……」
老支書說得激動起來,想指著「校長媽媽」說,可剛一朝她舉起手,立刻又垂下,背身後了。
「我猜到了您會批評我,可我想,有朝一日她也許還是會與這裡……所以……」
我頭一次見到我媽媽說話不自信的樣子。
「神仙頂是什麼地方你不清楚?有朝一日真會變成神仙住的地方?你……咱們就是放生,那也得替動物選選地方吧?老話說,幫人幫個急,救人救到底,希望你方校長再三考慮,就這話!……」
他一說完,倒背一隻手,邁著大步走了。另一隻手,隨著他的步子忽前忽後地甩。
媽媽進屋後,我問:「媽媽,你做錯什麼事了,惹得他那麼生氣地批評你?」
媽媽一邊繼續歸整東西一邊說:「他沒生氣,他只不過有點兒激動。媽媽沒做錯什麼,他那也不算批評。有些事,大人之間看法不同,很正常。」
我又小聲問:「是與我有關的事嗎?」
媽媽停止歸整,扭頭看著我嚴肅地說:「純粹大人們之間的事,怎麼會跟你小孩子有關?不許胡思亂想。神仙頂的事,和你一輩子都沒關係。」
離開神仙頂時,我跪在吉普車後座,從小小的後窗望著越來越遠的神仙頂以及它周圍的一切,暗想那種地方除了破敗的確再無使人印象深刻之處,完全不值得再去第二次。而那裡的怪怪的四個大人,誰都是我喜歡不起來的人。只有那個帶我捉過泥鰍的男孩,在我心裡保留了一點點好感;臨行沒再見到他,沒與他告別,使我心裡多少有些遺憾。
回到縣城後,沒過幾天我就將神仙頂以及那裡的人們徹底忘了。畢竟,一個很窮而人又古怪的地方,在小孩子的頭腦中估計最長也就只能保留幾天的記憶吧?
只有那個男孩兒的樣子,還偶爾出現在我腦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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