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人熊大戰,人狼大戰

接下來,我們目睹了一場人熊大戰。星期五和那隻大熊之間爆發了一場雖然艱辛,卻也出人意料的戰鬥,儘管一開始我們都為星期五擔驚受怕,最後卻都被逗得開懷大笑。熊是笨重的大塊頭,腳步蹣跚,不像狼那樣健步如飛,因此它行動起來有兩大特點。首先,它一般不把人當作它的獵物(除非是人先攻擊它,它一般不會撲人的,但如果它餓得受不了了,像現在這樣大雪覆地,也會說不好的)。你如果在樹林裡碰到了它,只要你不惹它,它也不會惹你。但你要非常小心,對它客氣一點,給它讓路,因為它是一個小心眼的紳士,即使是王子當道,它也不會讓路的。如果你真的了,你最好另找一條路埋頭走下去。因為有時如果你停下來,站在那兒盯著它,它就會當你在冒犯它。你如果向它扔一根哪怕只有你手指大的小樹枝,它也會認為受到了侮辱,會把別的一切要事都暫且拋下,而只顧報仇,直到挽回面子為止。這是它的第一個特點。第二個特點是,它一旦被冒犯,就永遠不會離開你,日日夜夜都會跟著你,直到它報了大仇。它哪怕繞上許多彎路,也要抓到你才罷休。

我的僕人星期五救了我們的嚮導,等我們趕到時,他正在扶嚮導下馬,因為嚮導既受了傷,又被嚇破了膽。正在這時,我們突然看到那頭熊從樹林裡走了出來,這是一頭巨熊,是我生平見過最大的一頭熊。我們看到它時,都不禁有點慌亂。但星期五看到它時,反而顯出興高采烈、精神抖擻的樣子。「噢!噢!噢!」星期五一連發出三聲,指著熊說,「噢主人,你不要管我,我跟它握個手。我讓你們好笑。」

這傢伙這麼高興,我很吃驚。「你這傻瓜,」我說,「它會吃了你的。」「吃我吧,吃我吧!」星期五一連說了兩遍,「我吃它。我讓你們好笑。你們都站這兒,我演給你們好笑。」於是他就坐下來,迅速地脫下靴子,換上一雙便鞋(就是我們所說的平底鞋,他一直放在口袋裡),把他的馬給了我的另一個聽差,然後就拿著他的槍跑了,跟一陣風似的。

那頭熊正慢條斯理地走著,看來並不想招惹任何人。星期五欺身上前,向它叫喚,彷彿熊能聽懂它似的。「你聽著,你聽著,」星期五說,「我要跟你說話。」我們遠遠地跟著,這時已往山下走,到了加斯科尼省的這一邊。我們進入了一片大林子,那裡土地平坦,視野開闊,四處散佈著許多大樹。

星期五跟上了那頭熊,很快欺近它。他揀起一塊大石頭向它扔過去,正好打中了它的腦袋。但這沒有傷到它,就跟扔到了一堵牆上似的。可是這達到了星期五的目的,因為這個傢伙毫無畏懼地這麼做,只是為了讓熊追趕他,好給個機會讓我們笑一笑。

熊感到有人打它,並且看到了他,就轉過身來追趕他。它邁開大步,搖搖擺擺地飛跑起來,速度跟馬中速跑差不多。星期五撒腿就跑,向我們這邊跑來,彷彿是向我們求援似的,因此我們都決定立即向熊開槍,以救出我的僕人。只是這頭熊本來好端端地自走自路,他卻把它引到我們這邊來,這很是令我生氣。我更加生氣的是,他把熊引向我們之後,自己卻跑了。所以我就衝他喊:「你這狗日的!你這是在逗我們笑嗎?快走開,騎上你的馬,我們要開槍打它了。」他聽到我說的,就叫道:「別開槍,別開槍,站著別動,你們會好好笑。」這傢伙身手敏捷,他跑兩步,熊才跑一步。突然他一轉身就從我們身邊跑開了。他看到有一棵大橡樹很合心意,就示意我們跟他過去。他三步並作兩步,一溜煙爬到了樹上。他把槍放在離樹根大約五六碼遠的地上。

熊也很快來到了樹下,我們遠遠地跟著。它做的第一件事是在槍跟前停步,嗅了一會兒,沒有動它,然後就向樹上爬去,它雖然體形巨大笨重,爬起來卻跟一隻貓似的。我對我僕人這種愚蠢的行為十分驚愕,根本看不出有何好笑之處。我們一看到熊上樹,就策馬靠近那裡。

我們到達大樹跟前時,看到星期五早已爬到一根大樹枝向外伸展的小枝梢上,那頭熊也正爬過去,爬了有一半了,越往前爬,枝梢就越細。「哈!」星期五對我們說,「現在你們看我教熊跳舞。」於是他就跳動並且晃動樹枝,這下把那頭熊弄得搖搖欲墜,只好趴著不動,開始往後望,看看能否退回去。看到這一幕,我們真的開懷大笑了。不過,星期五還沒有完,看到熊趴在那兒不敢動,他又向它嚷開了,彷彿他以為熊會說英語似的:「啊?你怎麼不走了?你再往前走呀!」於是他停止晃了。那頭熊彷彿聽懂了他的話似的,真的往前進了一點點。星期五一看,又開始晃了,熊又停住了。

我們認為這正是向熊的腦袋開槍的好時機,於是叫星期五站著別動,我們要打熊了。但他一直向我們大聲嚷嚷:「啊,求你們,求你們了。別開槍,我等會兒開槍。」長話短說。就這樣星期五跳得一陣一陣的,熊站得一晃一晃的,我們在下面笑得東倒西歪的,但都不知道這傢伙接下來要幹什麼。起先我們以為他要把熊晃下來,可是我們發現熊也不笨,並不上當。只見它用寬大的熊掌死勁抓著樹枝,不肯往前多走一步,免得被搖下來。這樣,我們就不知道這事的結果會如何,這個玩笑要開到哪裡了。

但星期五很快就令我們疑團頓消。他看到熊緊緊攀附在樹枝上,不能再誘前一步,就說:「好吧,好吧,你不往前,我往前。你不近我,我近你。」說著這話,他就向樹枝的末梢爬去,用體重將末梢壓彎了垂到地面。他順著末梢輕輕地往下滑,等末梢挨低地面,他兩腳一下子就跳了下來。他跑到槍那兒,把槍拿到手裡,站好了不動。

「好了,」我對他說,「星期五,你還要做什麼?怎麼不向它開槍?」「別開槍,」星期五說,「現在別。我現在開,我殺不了。我站著,讓你們笑多一次。」他真的這麼做了。因為當熊看到敵人走了,也就從他所站的樹枝那裡退回來,但它退得很小心,每一步都向後看一下,一直退到了樹幹那裡。然後,它腦袋朝上屁股朝下地往下爬,它用爪子抓著樹,一步一步地向下退,顯得十分從容。在這節骨眼上,就在它的後腿要著地時,星期五一個箭步跑到它跟前,把槍口塞進熊的耳朵,一槍就結果了它。

然後,這傢伙轉過身來,看我們有沒有笑。當他看到我們都喜形於色時,他自己也大聲地笑了。「我們那裡就是這麼殺熊的,」星期五說。「你們這樣子殺熊?」我說,「怎麼做到的,你們沒有槍。」「沒槍,」他說,「沒槍,但我們用很長的箭射。」

星期五的這場人熊大戰是我們的一個很好的消遣,但我們仍舊在荒野中行進,我們的嚮導傷得不輕,我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剛才的狼嗥還一直在我耳邊縈繞。除了我在本書前面提到過的我在非洲海岸聽到過的野獸咆哮外,我還從來沒有聽到過這麼可怖的聲音。

由於這些事情,以及天就要黑了,我們不得不匆匆離去,不然的話,我們一定會依星期五的意思把這巨熊的皮剝下來,這皮值得收藏。但我們還有三里格要走,我們的嚮導也一再催促,故此我們只好扔下熊不管,接著趕路了。

地面上仍覆蓋著雪,儘管不如山上的深厚而危險。我們後來聽說,猛獸受到飢餓的驅使,從山上跑進森林和平原地區覓食,在村子裡造成了許多損害。他們驚擾到了村民,咬死了不少羊和馬,甚至還有人。

我們還有一個危險地段要穿過,我們的嚮導告訴我們,這一帶的狼主要集中在那個地段。那是一個小平原,四周樹林環繞。要穿過樹林,我們就要經過一條狹長的林間小道,然後才能到達我們借宿的村莊。

我們進入第一個樹林時,離太陽落山只有半小時了。我們進入這片小平原時,太陽剛剛落山。在第一個樹林裡,我們什麼也沒有遇到,只是在林中一塊二百碼長寬的空地上,看到了五隻大狼穿過道路,一隻接一隻地飛掠而過,彷彿在追趕它們眼前的什麼獵物。它們沒有注意到我們,轉眼之間就不見影兒了。

看到這,我們的嚮導—順便說一下,他是一個十分膽小的傢伙—要我們作好準備,因為他相信更多的狼正在飛奔過來。

我們都拿起武器,環顧四周,但並沒有看到更多的狼,直到我們穿過那個長約一里格半的樹林,進入了那個小平原。我們遇到的第一個東西是一匹死馬,就是說,一匹被狼群咬死了的可憐的馬。至少有十二隻狼正在那裡吃馬。說它們在吃馬,不如說它們在啃馬骨頭,因為馬肉早就被吃光了。

我們覺得打攪它們的盛宴不應該,它們也不太注意我們。星期五想向它們開槍,但我怎麼也不想讓他這麼做。因為我覺得,前面的麻煩可能比我們意識到的還要多。我們還沒有走完小平原的一半,就開始聽到左邊林子裡傳來一片可怖的狼嗥聲,立刻看到大約一百隻狼朝我們直奔過來。它們聚在一起,排成一字陣,規整如一位久經沙場的軍官調教出來的軍隊。我簡直不知道用什麼方法對付它們,只是覺得我們也應該聚在一起,排成一排。於是我們馬上照此擺開陣勢。我們當時的裝備是,每人都有一支長槍和兩把手槍。為了不使火力中斷太久,我命令一次只能一半人開火,另一半人做好準備。第一排槍放過後,如果狼群繼續撲來,就開第二排槍。在開第二排槍時,那些開完第一排槍的人不要忙於給他們的長槍裝彈,而是要抽出手槍,作好準備。這樣,我們就能夠連開六排槍,每次都有一半人開槍。不過現在我們沒有必要這樣做了,因為,在我們放完第一排槍後,敵人完全止步不前,被槍聲和火光嚇壞了。四隻狼被擊中頭部,倒斃了。另幾隻受了傷,淌著血跑了,這在雪地上可以看到。我發現它們停步了,卻並沒有馬上撤退。我忽然想起來,曾經有人告訴我,最兇猛的野獸也怕人的聲音,因此就讓所有同伴一起扯起嗓子高喊,這招還真有點管用,因為它們一聽到我們的喊聲,就開始後退,掉頭走了。我又命令朝它們背後開了一排槍,這才使它們飛快逃命,竄到樹林裡去了。

這為我們爭取了時間來給槍支重新上彈。我們不能耽擱時間,因此繼續前進。但就在我們剛給長槍裝好子彈,作好準備的時候,就聽到從我們左邊的林子裡傳來一陣可怕的嗥叫。只是這一次聲音較遠,而且就在我們要去的正前方。

夜幕降臨,光線昏暗,這對我們更糟。叫聲越來越響,我們很容易就聽出那是這些地獄般造物的嚎叫聲和嗚咽聲。突然,我們察覺到有三群狼包圍了我們,一群在我們左邊,一群在我們後面,一群在我們前面。可是,由於它們並沒有向我們撲來,我們就快馬加鞭全速前行,可是由於路面粗礪,只能讓馬一路小跑。我們就這樣跑著,看到前面有一個樹林的入口,我們必須穿過那片樹林,才能走出這個小平原的外沿。但當我們走近林間小道時,卻大吃一驚,看到數不清的狼正站在樹林入口等著我們呢!

突然之間,從樹林的另一個開口處傳來一聲槍響,我們朝那邊一望,看到一匹馬衝了出來,背上還帶著馬鞍和韁繩,它跑得像風一樣快,後面跟著十六七隻狼,全速追趕。馬比它們跑得快,但我們都認為這種速度不能持久,不懷疑它終將被它們趕上。最後它們確實趕上了。

這時我們看到了最可怖的一幕。當我們策馬來到剛才那匹馬衝出來的樹林入口時,發現了另一匹馬和兩個人的殘骸,是被這些兇殘的野獸吃掉的。其中一個人無疑是剛才開槍的人,因為他身邊還扔著一支開過火的槍。這個人的頭和上半身都被吃掉了。

這令我們不寒而慄,不知如何是好。但狼群很快就幫我們解決了這個問題,因為它們馬上就圍了過來,等著將我們捕食果腹。我確信,一共有三百隻左右。幸運的是,在樹林入口附近,有一些大原木堆在那兒,大概是夏天砍下來後碼在那裡等待搬運的。我把我這支小小的軍隊拉到這堆木頭那裡,找到一根特別長的木頭,叫大家在它後面一字排開。我叫他們都下馬,把這根大木頭當作胸牆,站成一個三角形,或排成三面,把我們的馬圍在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