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法拉變賣農場

現在,就剩下我一個人孤零零地在農場上了,而且這個農場也不再屬於我。買主允許我繼續在房子裡住著,想住多久都可以,從法律上算是租給我的,所以我要支付租金,租金是一天一先令。

我打算把所有的傢俱都賣掉,所以和法拉就有一堆事要做了。我們把屋子裡能看到的所有瓷器和玻璃杯都擺在桌子上等著賣掉。桌子後來賣出去了,我們就把它們排成長隊擺放在地板上。每過一小時,布穀鳥就會在它們上方的鐘表裡傲慢地唱歌,但它很快也被賣出去了,它飛走了。有一天,我把玻璃杯都賣了,但到了晚上又覺得它們很好,所以早上又開車去了內羅畢,請求那位買下它們的女士取消這筆交易。雖然沒有地方放它們,但畢竟有很多朋友的手指和嘴唇都碰過它們,它們還為我帶來了香醇的美酒,身上還回響著往昔的各種話語,所以心裡總覺得捨不得它們。又況且,如果我願意,打碎它們也很簡單。

壁爐旁原本擺著一個老式的木質屏風,上面畫著中國人、蘇丹人、黑人,還有一頭帶著繩子的狗。每到晚上,爐火熊熊地燃燒著,屏風上的人就會走下來,為我給丹尼斯講的故事做插畫。在決定處理它時,我定定地看著它看了很久,最後還是把它疊了起來,裝進了箱子裡。屏風上的那些人終於可以好好歇一歇了。

為了紀念丈夫諾斯拉普·麥克米倫爵士,麥克米倫女士在內羅畢建造了一座麥克米倫紀念館。紀念館很宏偉,裡面還有圖書室和閱覽室。她開車來到農場,和我聊起了往日的時光,顯得很傷心。她最後把我從丹麥帶過來的大部分傢俱都買走了,準備放在她的圖書室裡。我很開心,這些整日樂呵呵的、又聰明又熱情的櫥櫃仍然能夠在一起,能夠坐在一個滿是書本和學者的環境裡。這感覺就像在革命時期,一小群女士找到了一所大學當庇護所一樣。

我把自己所有的書都放進了箱子裡,平時就坐在上面,也會把它們直接當餐桌用。在殖民地,書本的作用與在歐洲的不完全相同。它們幾乎掌控了你整個生活,從這個意義上說,你會因為它們不同的內容,感激它們或憎恨它們,而這種感激或憎恨要比在文明社會中濃烈得多。

書中虛構的人物和馬兒們一起,在農場上奔跑,在玉米田裡散步。它們就像聰明計程車兵一樣,能夠很快找到適合自己的營地。一天晚上,我讀完了《克羅姆·耶婁》(cromeyellow)這本書。第二天早上,當我騎著馬走在自然保護區的一條山谷中時,一頭小羚羊突然躥了出來,它立刻就化身成了《克羅姆·耶婁》裡的牧鹿,拉著赫爾客裡士和他的妻子,以及他們的三十條或黑或淺黃褐色的哈巴狗向前跑。這本書是我在內羅畢的一家書店偶爾發現的,以前從來沒有聽說過這個作者。讀完之後,我好像在茫茫的大海中新發現了一塊綠油油的小島,心情非常好。在這片國土上,沃爾特·司各特塑造的所有人物好像就在英國一樣,幾乎在所有地方都能見到;你也可能會碰到奧德修斯和他的大軍,甚至還能見到拉辛筆下的許多人物,真是讓人感到不可思議。彼得·施萊米爾穿著七里格靴,大步邁過非洲的高山;蜜蜂小丑阿格布就住在河畔的花園裡。

其他的東西有的賣掉了,有的打包郵走了。在最後幾個月裡,房子慢慢地變回了它原本的樣子,看起來像頭蓋骨一樣高貴。裡面涼爽寬敞,帶著迴音,房前草地上的草長得跟臺階一樣高。最後,屋子裡終於什麼都沒有了。我倒覺得這種狀態要比之前的更適合人居住。

我對法拉說:「我們真應該一直保持這個樣子。」

法拉非常理解我的這種心情,因為所有索馬利亞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禁慾主義者。在這段時間裡,法拉一心一意地幫助我處理一切事物。他看起來越來越像一個索馬利亞人了,也越來越像我剛剛到非洲時,他被派去亞丁接我時的樣子。他很擔心我腳上的那雙舊鞋子,還說會每天向真主安拉祈禱,保佑我能穿著這雙鞋順利抵達巴黎。

在這幾個月裡,法拉每天都穿著他最好的衣服。他有很多漂亮的衣服,比如有著金色刺繡的阿拉伯小馬甲,是我送給他的;帶有金色飾帶的猩紅色制服馬甲,穿到身上讓他看起來特別高雅,是伯克利送給他的;還有各種顏色的絲質頭巾。平常他都把它們收到櫃子裡,只有在特殊場合的時候才拿出來穿。但現在,他也穿上了它們。不論是跟在我身後走在內羅畢的大街上,還是和我一起站在政府大樓髒兮兮的樓梯上或是律師的辦公室裡時,他都穿得像盛極一時時的所羅門王一樣。一個索馬利亞人能做到這樣還真是不容易。

除了傢俱,我還要考慮我的馬和狗。我一直想拿槍直接把它們打死,但很多朋友都給我寫信,想要繼續養它們。看到他們的來信之後,我騎著馬和獵狗們一起出去時,就會感覺直接用槍打死對它們不公平,畢竟它們的體內還流淌著鮮活的生命。我花了很長時間決定這件事情,感覺自己從來沒有在哪件事上如此搖擺過。最後,我終於決定把它們送給朋友了。

一天,我騎著最心愛的坐騎魯熱去內羅畢。我們走得很慢很慢,一路上我不停地前後張望,心裡在想,魯熱一定會覺得很奇怪,因為我們這是要去內羅畢,但到了之後,我卻不讓它回來了。我費了很大力氣把它弄進了奈瓦沙火車的運馬車廂裡。站在車廂裡,我最後一次撫摸它那如絲般潤滑的口鼻,最後一次把自己的臉貼了上去。魯熱,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讓你走。我們曾經一起穿過土著的香巴田和棚屋,去尋找通向小河的車道;你曾經在陡峭溼滑的下坡地上,像騾子一般敏捷地向下衝;在棕色的淙淙溪水中,你的頭和我的頭曾緊緊地靠在一起。現在,我願你能身處白雲朵朵的山谷,左有樹幹可以啃,右有康乃馨可以吃。

我還有兩隻獵鹿犬,一隻叫大衛,一隻叫戴娜,都是潘尼亞的孩子。我把它們送給了在吉爾吉爾附近開農場的一個朋友。它們在那兒可以盡情地享受追獵的樂趣。兩隻獵鹿犬強壯活潑,我們很順利地把它們放到了朋友的車裡。朋友開車離開時,它們的頭擠得緊緊的,從車的一側伸出來,舌頭也伸在外面,喘著粗氣,好像準備好了要去參加一次興奮刺激的打獵活動。它們那敏銳的眼睛、靈活的四肢,以及怦怦跳動的心臟,就要離開這間房子和這片草原,去一個新的地方呼吸、嗅聞,去歡快地奔跑了。

農場上的工人們一個個地開始離開。沒有了咖啡,沒有了咖啡工廠,普蘭·辛格失業了,他也不想繼續在非洲工作,所以最後決定要回印度。

走出工作的地方,能操控金屬礦產的普蘭·辛格就變成了一個孩子。他一點兒都不覺得農場的末日要來了。雖然他很傷心,大把的眼淚流進了濃密的黑鬍子,但他一直在努力嘗試著想讓我留在農場,還為我想了很多讓農場繼續運轉的計劃,這讓我很擔心他。那段日子裡,他像往常一樣,為農場的機器感到驕傲,整個人被釘在了蒸汽機和咖啡烘乾機上,他那雙溫柔的黑色眼睛始終緊緊地黏著每一個螺釘。到了最後,他終於意識到所有的一切已經是無法挽回了,於是就放棄了努力。他很傷心,人也變得有點消極。有時碰到我,他會告訴我他的旅行計劃。離開農場的時候,他什麼行李都沒帶,只帶了一個小工具箱,裡面裝著各種工具和焊接裝置,就好像他早已把自己的心和生命送到了大洋彼岸,現在要過去的,就只剩下他這副瘦小的、絲毫不會裝腔作勢的棕色軀體,以及一口焊接鍋。

他離開前,我想送他一份禮物。我本來是希望他能從我現有的東西里挑一件的,當我告訴他這個想法後,他非常開心地說,他想要一枚戒指。但我根本沒有戒指,也沒有錢去買。當時,還有幾個月我才會離開農場。有一次,丹尼斯來到農場和我一起吃飯,我把這件事告訴了他。丹尼斯曾經送給我一枚阿比西尼亞軟黃金戒指,大小可以調整,因此也適合所有的手指。告訴他普蘭·辛格的願望後,丹尼斯就覺得我肯定是在打這枚戒指的主意,想把它送給普蘭·辛格。他以前總是跟我抱怨說,不管他送給我什麼,我扭頭就把這些東西給了農場上的有色人。為了防止我把戒指送出去,他把戒指從我手上摘了下來,戴在自己手指上,說在普蘭·辛格走之前不會還給我。但沒過幾天,他就去了蒙巴薩島。最後,這枚戒指也就跟著他一起下葬了。

普蘭·辛格離開之前,我變賣了農場上的傢俱,有了足夠的錢去買他在內羅畢看中的那枚戒指。這枚戒指是純金打造,沉甸甸的,鑲嵌著一枚亮得像玻璃的紅寶石。看到戒指之後,普蘭·辛格激動得哭了。我想,這枚戒指應該幫助他渡過了與農場和機器的離別難關。因為在離開之前的最後幾個星期裡,他天天都戴著它,而且只要走進我的房子,他就會抬起手,給我展示那枚戒指,臉上帶著燦爛溫柔的笑容。在內羅畢車站,我最後看到關於他的東西,就是這隻細瘦的黑手,它曾經以極快的速度在熔爐上工作。列車車廂裡炙熱擁擠,他坐在工具箱上,把手伸出車廂朝我上下揮舞,和我告別,那顆紅寶石像一顆小星星一樣閃閃發光。

普蘭·辛格終於回到了他位於旁遮普的家。他已經很多年沒有回去了,但家裡人一直跟他保持著聯絡,會常常給他寄一些照片。他把這些照片都儲存在工廠邊上的波紋鐵皮屋裡,常常會滿懷溫柔和驕傲地拿給我看。他坐船還沒到印度的時候,我就收到了他好幾封信,而且每封信都是同樣的開頭:親愛的夫人,再見。然後,他會繼續往下寫,告訴我一些身邊剛剛發生的事情,還有他旅途中的一些奇遇。

在丹尼斯去世後的一週,我在一天早上遇到了一件很詭異的事。

當時,我正躺在床上思考這幾個月裡發生的事情,想要弄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感覺自己從某種意義上已經脫離了人類生活的正常軌道,陷入了一種自己怎麼也不應該有的混亂狀態中。不管任何時候,只要我抬腳走路,腳下的地面好像就在下陷,星星也開始從空中墜落。我想到了一首關於世界毀滅的詩,裡面就提到了星辰的墜落。還想到了一首關於小矮人們在山洞裡嘆息的詩,他們最後都死去了,而且是死於恐懼。我想,最後這幾個月我所經歷的不可能只是巧合,也不可能只是人們所說的壞運氣,這其中一定有一箇中心原則,如果我能把它找出來,我就得救了。如果我找對方向,事情的邏輯一定就會清晰起來。所以我認為我必須要起床去尋找某個跡象。

很多人覺得,「跡象」這個東西完全是胡扯。但我覺得,這是因為它需要一種特殊的心態,而大多數人通常都不可能擁有這種心態。但凡有了,在尋找某個跡象的時候,就不可能找不到答案,這是大自然對於人的要求的自然回應。在這種心態下,一位天才的牌手隨手從桌子上拿起十三張牌,就能湊成一手好牌,它們完全是一個整體。在其他人還沒有叫牌sup/sup之前,他已經看到了一個「大滿貫」正在盯著他的臉看。玩橋牌也有大滿貫?當然有,但是隻留給命中註定的那個牌手。

我走出房子去尋找這個跡象,不知不覺間就走到了僕人們的棚屋區。他們剛剛把自己養的雞放了出來,這些雞在棚屋中間到處跑著。我站在地上,定定地看著它們。

法提瑪的白色大公雞昂首闊步地走到我前面,然後突然停下,頭向一邊歪了歪,又朝另外一邊歪了歪,頭上的雞冠就立了起來。原來,在小路的另一側,一條小小的灰色變色龍從草叢裡爬了出來,像公雞一樣,正在做晨間偵查。公雞徑直走過去踩在了它身上,然後咯咯咯叫了幾聲,表達自己的滿意。雞是吃變色龍的。看到公雞,變色龍整個就傻掉了。它非常害怕,但卻很勇敢。只見它用爪子抓著地面,使勁地張大嘴巴,想要把敵人嚇跑,然後突然朝公雞吐了一下棍子一樣的舌頭。公雞好像很吃驚,就站著不動了,過了一秒鐘,它迅速果斷地低頭,嘴巴像錘子一樣啄下去,變色龍的舌頭被它啄了出來。

兩隻動物之間的交戰只持續了十秒鐘。我把公雞趕走,然後拿起一塊大石頭,把變色龍砸死了,因為沒有舌頭,變色龍是活不下去的,它們要依靠舌頭捕食蟲子。

在如此微小的世界裡,竟然會發生如此陰森可怕的事情,這讓我感到很害怕,於是我轉身離開,在房子邊上的石凳上坐了下來,而且坐了很久。法拉把茶水端了出來放在桌子上,我不敢抬頭,一直盯著腳下的石頭,心裡想著,這個世界真是太危險了。

在接下來的幾天裡,我慢慢地才意識到,很可能這一幕就是我所尋求的答案,而且是最為純粹的精神層面的答案。在這個過程中,我得到了尊重,變得與普通人不一樣,雖然方式有點怪異。我朝著某些力量大聲呼喊,這些力量反而比我自己更加重視我的尊嚴,它們怎麼可能給出其他答案呢?畢竟這段時間不應該是寵愛和溺愛我的時候,於是面對我的祈求,它們就選擇了集體沉默。它們對著我大笑,笑聲在山谷中迴盪,通過喇叭、公雞和變色龍傳遞給我。哈哈哈!

我很慶幸在這天早上及時拯救了變色龍,否則它很可能會緩慢地死去,那可真是一種痛苦。

就在這段時間,英格里德·林斯特龍從恩喬羅的農場下來,和我一起住了幾天。當時,我還沒有把所有的馬匹賣掉。她完全是因為和我的友情才來的,因為她在農場太忙了,平時根本就無法抽身離開。為了償還購買農場的債務,她的丈夫在坦噶尼喀的一家大型劍麻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她來到農場的時候,他正在海拔兩千英尺的公司裡揮汗如雨,就好像他的妻子為了農場,把他像奴隸一樣租了出去。所以,農場就只能靠她一個人經營了。她把農場的家禽養殖場和菜園擴大,買了很多豬,還養了一些小火雞,忙得幾乎很難脫身,離開幾天都不行。但為了我,她把農場的一切都交給了凱莫薩打理,然後跑到了我這裡,就好像是朋友的房子著火了,她要跑過來幫忙一樣。這次她沒有帶凱莫薩來,對法拉來說這可能是件好事。因為體內帶著一種巨大的力量,一種自然元素所特有的力量,英格里德打心底裡能夠理解,也能清楚地意識到讓一個女人放棄自己的農場,離開自己的農場到底意味著什麼。

她和我在一起的時候,我們不聊過去,不聊未來,也從來不提任何一個朋友或熟人,兩顆心一起把那些災難排斥在外。我們就是在農場上散散步,每當經過一個東西,就說出它們的名字。就這樣一個一個地說過去,好像是為了在精神上存下我所有的損失,又好像是她要為我向命運申訴,然後專門來收集材料來了。英格里德已經經歷過很多事情,雖然她很清楚這世上不會有這樣的書,但她還是有這種想法,它是女人們在這個世界上謀生的一部分。

我們走在地勢較低的牛棚邊,坐在柵欄上,在牛們進棚的時候一頭一頭地數著。我一句話不說,指著這些牛給她看,意思是「這些公牛們」,她同樣也是沉默著回應我:「是啊,這些公牛們。」然後把它們記在她的那本書裡。我們又走到馬廄裡,給馬兒們喂糖吃,它們吃完之後,我把自己黏兮兮的、沾滿馬兒唾液的手伸到英格里德面前,大聲喊道:「這些馬兒們啊。」英格里德艱難地嘆了一口氣,說:「是啊,這些馬兒們啊。」然後就把它們也記了下來。在河邊的花園裡,她根本無法忍受我馬上就要丟下這些從歐洲帶來的植物這個事實,絞著雙手看著這些薄荷、鼠尾草和薰衣草,好像在思考著什麼計劃,好幫著我把它們帶走。後來,她還向我提起過這些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