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一位朋友發給我一篇劇本讓我過目,講的是一個人一生的故事,一個虛構的人。讀到劇本的四分之三時,這位虛構的主角的妻子去世了。我坐在沙發上,像個大人一樣哭了,泣不成聲,淚流滿面,所有為了父親未曾流下的淚水宣洩而出,抽空了我全身的力氣。哭完之後,我的心如同暴風雨過境後的世界,洗去陰霾,宛若新生。
我將這個故事講給你聽,因為這是一件已趨淡忘又該常駐心頭的事……回想起它雖會帶來鑽心的痛,卻又非常值得。
作為作家,我的創作之旅已跨越四分之一個世紀。
有人對我說,我的故事幫助他們度過了失去至愛——或是孩子,或是父母一方——的痛苦時光,或者陪伴他們戰勝了病魔,熬過了個人的不幸境遇;還有些人對我說,我的故事促使他們開始看書,或激勵他們開啟了一番事業;甚至有些人把我書中的插圖或詞句文到了皮膚上,作為意義非凡的紀念,伴隨他們走到生活中的每個地方……當面對這些事時,我大多會致以誠摯的感激,但終歸沒有太過看重。
我寫故事並不是為了幫助大家渡過難關,也不是為了讓從不看書的人捧起書本。我寫故事是出於對故事的興趣,是出於腦海裡的突發奇想。我需要將那個蹦躂的小小靈感釘到紙上,仔細琢磨,徹底弄清我的所想所感。我寫故事是為了尋找我所創造的人物接下去會遇到什麼。我寫故事是為了養活我的家人。
因此,當收到廣大讀者的感謝時,我受之有愧。我忘了對小時候的我來說小說意味著什麼,忘了那時的圖書館是什麼樣子。閱讀小說是避開難以容忍之事的一次逃離,是通向生活溫暖舒適、規矩清晰易懂的非現實世界的一條通道。故事能讓我們瞭解未曾或無法親身體驗的人生,比如十八世紀與毒藥為伍的毒師,他們小劑量服毒,進而能夠攝入對於不具備毒藥耐藥性的人來說致死的劑量。有時,小說就是一種應付世上精神之毒的方法,讓我們得以生存。
我始終記得:沒有塑造我的無數作家——特立獨行的、才華卓絕的或純粹最先遇見的——沒有他們,就沒有現在的我。
那些聯結的時刻,與那些小說拯救生活的一幕幕,怎麼會無關呢?最重要的莫過於此。
5
因此我寫了一本關於墳場居民的書。我是那種喜歡同時又懼怕墳場的男孩。在我幼時居住的薩塞克斯鄉鎮有個墳場,關於這個墳場的故事中,最奇異最玄妙的是這麼一件:墳場裡埋著一個女巫,就在高街附近。
等到了上中學的年紀,我再次閱讀碑文,意識到這個「女巫」(這座墓屬於三個被綁在火刑柱上燒死的新教殉道者,火刑由一位信奉天主教的女王下令)和我想象的分明是兩回事,這讓我失望至極。這段往事,加上吉卜林所寫的一個關於寶石趕象棒的故事,共同啟發了《女巫的墓碑》這一故事。儘管這個故事是《墳場之書》的第四章,但它卻是我最先寫下的章節。二十年來,它一直不斷激起我把它付諸筆端的衝動。
這個想法是如此簡單,講述一個在墳場長大的男孩的故事,靈感來自於一個場景:我的小兒子,邁克爾(那時他兩歲,而現在他已經到了他兩歲時我的年紀——二十五歲,長得比我還要高了)騎在兒童腳踏三輪車上,在燦爛的陽光下騎過墳場,經過那座我曾以為屬於一位女巫的墳墓。
當時,二十五歲的我冒出了寫一本書的念頭,我確信這是個實實在在的想法。
我嘗試寫下這個故事,但意識到自己的筆力不足以將這個故事塑造好。所以我不斷寫作,學習創作技巧,不過寫的是別的內容。我寫了二十多年,直到認為自己有能力創作《墳場之書》,或者意識到自己沒什麼長進,早寫晚寫都一個樣。
在我的設想中,這本書會是個短篇故事集,因為吉卜林的《叢林之書》就由一個個短篇故事組成。可我又想將這本書寫成小說,因為在我腦海中它就是一部小說。兩種想法爭鋒相對,對於作者來說既妙趣橫生,又無比頭疼。
我盡己所能將這個故事寫好,這是我唯一悟得的寫作之道。這並不是說我能寫得有多好,這隻能說明我努力嘗試了。最重要的是,我創作了我自己有興趣閱讀的故事。
我等了太長時間動筆創作,又花了太長時間停筆收工。我寫啊寫,到了二月的一個夜晚,最後兩頁從我的筆端緩緩流出。
在第一章我編了一首小詩,留下末尾沒有完成,將其補全的時候到了。我寫下這首小詩的最後三行:
面對生活,
面對生活的痛苦、生活的樂趣,
走遍萬水千山。
有那麼一瞬,我的眼睛酸了,在那一刻,也唯有那一刻,我第一次看清自己在寫什麼。這是一本關於童年的書——關於伯蒂的童年,地點是墳場,可即便如此,他的童年也與別的孩子毫無二致。這還是一本關於為人父母的書,寫出了身為父母最為哭笑不得的根本性悲劇:如果你盡了父母之責,將孩子健健康康地撫養長大,他們將不再需要你,他們會離開,擁有屬於自己的生活、家庭與未來。
我坐在花園裡,寫下了《墳場之書》的最後一頁。我心裡明白:我寫下的這本書超越了我的預想,甚至超越了我自己。
這種事無法靠計劃有意為之。有時你為一件事竭盡全力,蛋糕依然無法發酵;有時你又會得到一個比你幻想的還要完美的蛋糕。
接下去,無論作品是好是壞,無論是如你所願還是慘淡收場,作為作者,你只能聳聳肩,去面對下一件事,無論下一件事是什麼。
每個人不都是如此嗎?
6
在演講中,你需要組織好自己的所思所想,面對大眾表達出來。最後,你需要為自己所說的話作個總結。
我記不清我今晚到底說了什麼,但我對自己想要表達的意思非常明確:
閱讀很重要。
書本很重要。
圖書管理員很重要。(同時,圖書館不是託兒所,不過一些野孩子能在書海里自主地汲取養分。)
在孩子眼中變得很酷是件光輝榮耀而不可思議的事。在所有小說中,兒童小說最為重要。
此外。我們寫故事的人知道,我們通過虛構或者說「撒謊」而謀生,但世上存在道出真相的善良「謊言」,我們則需盡己所能為讀者編造出那樣的「謊言」。因為在世界上的某個地方,有某個人需要這樣的故事。故事能讓他們看到不同的風景,令他們成為一個不同的人。有這樣的故事相伴,他們就會獲得希望、智慧、善意或慰藉。
這就是我們寫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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