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遺憾的是,歐巴馬總統的行為也加劇了這一危機。2015年10月11日,他曾在《新聞60分》的採訪中說,希拉里·克林頓對其郵件的處理是一個「錯誤」,但並沒有威脅到國家安全。這種說法大大降低了司法部調查結果的可信度。隨後,在2016年4月10日《福克斯新聞》的採訪中,他又說希拉里·克林頓確實粗心,但並沒有故意損害國家安全的意思,並暗示這個案子中涉及的材料的保密等級本沒有那麼高。歐巴馬總統是個十分聰明的人,非常懂法。所以直到今天我都不能理解,為什麼他會對這個案子發表這樣的公開言論,為什麼要在最終判決公佈之前就這樣為希拉里開脫。如果總統已經做出了決定,那其他人肯定會想,司法部終究是會遵照總統的意思來辦事。但就我所知,歐巴馬總統其實和大家一樣,只知道媒體曝出的那些資訊,他從沒就這個案子聽過我們的簡報。如果歐巴馬總統一直聽取媒體報道的資訊,那他其實什麼也不知道,因為當時我們根本沒有洩露任何有價值的資訊。但他的這種說法把我們推到了風口浪尖,如果最終我們沒有對希拉里·克林頓提起訴訟,那我們一定會飽受大眾的攻擊和質疑。
2016年3月初,我覺得最終這個調查肯定會無疾而終,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起訴希拉里。於是我建議副總檢察長薩利·耶茨(也就是我的直接上司)考慮一下,如果這起案件最終真的以未起訴結案,到時候應該怎麼收場。耶茨之前是個職業檢察官,我已經認識她很多年了。她和我的一個好朋友曾一起在亞特蘭大做助理檢察官。那時,她以強硬、細心和公正著稱。從我出任聯邦調查局局長以來,我看到的她完全符合之前人們對她的描述。由於希拉里·克林頓的案子並不是個簡單的案子,2016年也不是普通的一年,於是我建議耶茨,我們應該在這個案子上保持資訊透明。儘管公開這樣的資訊並不是慣例操作,但就這起案件而言,唯在如此才能確保美國人民相信我們,保護司法部的公正性。我對耶茨說,我希望她能安排人手研究一下,我們如何才能在法律框架下保證此案的透明性,但她一直沒有回覆我的建議。
至此,這個案子已經調查了將近一年。事已至此,任何一個稱職的調查者或檢察官都已經能夠預測該案件的結局。每當案件調查即將結束時,檢察官就會依照慣例起草起訴書,而稱職的檢察官也會開始考慮,如果最後真的未起訴,那這個案子應該怎麼結案。然而,如果接下來有其他證據出現的話,我們也一定會考慮其他結果,而且稱職的檢察官總會提前做好預案。
2016年5月初的一個週末,我開始起草一份陳述,歷數我們在這個案子上的大部分發現。我覺得這個案子馬上就會結束了。除非我們能找到什麼確鑿的郵件或指令,能明確證明希拉里·克林頓有犯罪意圖,又或者能證明她對聯邦調查局的調查人員說謊了,否則這個案子只能這麼結束了。平心而論,我覺得她很有可能有犯罪意圖,也有可能說謊,其實我倒是希望能起訴她,但我們沒有證據。在這個充滿惡意的政治環境中,我需要提前做好預案,要把我們的決定用最好的方式呈現出來。這個陳述草案改了很多次,我試了很多不同的方式,想要對國務卿希拉里的所作所為做出最準確的描述。在我們看來,她對這些郵件處理得非常草率,根本不是所謂的「粗心」就能解釋的。我在草案中一度使用「嚴重疏忽」一詞來描述這一行為,並解釋了在這個案子裡,這個詞不適用於100年前的刑法定義。根據1917年刑法,如果有人「因為自身嚴重疏忽導致(機密資訊)被從適當位置移除,或是被送至自己不信任的人手中,或者導致(機密資訊)丟失、被盜、被提取或被損毀」,則該人犯有重罪。
其實,1917年國會制定這項法規是想適用於那些有犯罪意圖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說,嫌疑人必須是故意為之,才能被判重罪。投票通過這項法規的國會成員也考慮到,僅因為粗心而犯錯的人,不能被判以重罪。我也瞭解到,從1917年至今,司法部只依據這項法規起訴過一個人(一個腐敗的聯邦調查局探員,其罪行遠比「嚴重疏忽」要嚴重得多),但從沒有人因為觸犯這項法規而被定罪的。瞭解了這個情況,我更堅信,這項法規不能適用於希拉里·克林頓的這個案子,因此用「嚴重疏忽」這個說法是不準確的,會產生歧義。因此,我對團隊成員說,我們得換一種表達方式,更準確地描述她的行為。改了很多遍之後,我決定用「極其粗心」這個詞對她的行為進行描述。
我把寫好的草案交給了聯邦調查局的高階官員,請他們思考三個問題:這封草案裡的事實描述得是否準確;是否有什麼政策或其他規章會對這封草案的內容予以限制;我們要用什麼方式,以什麼形式將這封草案的內容公佈給美國人民。這就是我能想到的預案了,我並沒有做出最終決定,但這封草案可以讓我們對此展開討論。在法律框架下,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有意義的?如果我們要公開陳述某一案件,聯邦調查局該怎麼做?我們是和司法部部長站在統一立場上,還是獨立發表看法?要不要以書面形式遞交國會?這些都是我們需要討論的問題。
聯邦調查局的領導層確實對其進行了討論、思考和辯論,甚至連睡覺的時候都在想著這些問題。我想從大家那裡得到儘可能多的反饋,但有一點很重要:無論如何都要保證聯邦調查局工作的獨立性,我不想讓司法部知道我們在做什麼。其實,如果要證明聯邦調查局的獨立性,最冒險的方式就是繞過司法部直接向大眾公佈資訊。我並不知道這樣做是否有意義,那時候我甚至覺得自己瘋了,如果我們跟司法部說出我們的想法,司法部肯定不會同意。司法部很可能會壓根兒不想讓我們考慮這些問題,那我就得像那次「事件」會議一樣,必須遵守司法部的命令了。因此,我們把這件事保密在聯邦調查局內部。調查進行到最後一步——對希拉里·克林頓開展訊問。
但就在這時,調查陷入了困境。其中最大的一個問題、也是最有爭議的一個問題就是,國務卿希拉里有選擇性地上交郵件。當時,國務院要求她將之前的工作郵件全部上交國務院,而希拉里·克林頓只選擇了其中一部分上交。2014年年末,國務院要求她上交郵件的時候,她的私人伺服器上有大約6萬封郵件。她的私人律師稽核了所有的郵件,將其中一半上交國務院,其餘的都刪除了。我和「中期團隊」的成員都認為,如果我們不查清楚希拉里刪除郵件的原因,那我們的調查結果就不具有說服力。我們不能拿著他們給的這些郵件做調查,我們得拿到一手資訊,得知道這些律師是根據什麼做出了刪除郵件的決定,還得看看他們是用哪些裝置進行的這一操作,這樣我們的專家才能找到這些被刪除郵件的蛛絲馬跡。
可以想象,我們的這一調查活動讓司法部的律師非常緊張。希拉里的律師團用來稽核郵件的那些電腦中也包含他們其他客戶的資訊。如果我們想搜查那些電腦,我們就有可能違反律師與當事人保密特權以及律師工作成果保護協議,不僅是希拉里·克林頓,還有他們的其他不相關客戶的權利都有可能被侵犯。希拉里·克林頓的代表律師貝絲·威爾金森(bethwilkinson)在與司法部交涉時措辭非常強硬,表示她和其他律師都不會談論任何有關客戶的事情,也不可能交出自己的電腦讓聯邦調查局的調查人員檢視。這就意味著他們會與我們頑抗到底。聯邦調查局的總法律顧問吉姆·貝克(jimbaker)認識威爾金森,所以我請他去和威爾金森交流,表達一下我們要搜查他們的電腦的決心。他也確實去了,但威爾金森馬上將聯邦調查局的意圖告訴了司法部。於是,聯邦調查局和司法部之間的關係變得有些僵硬。
調查陷入了僵局,如果我們不能拿到那些被刪除的郵件,瞭解他們刪除郵件的原因,我們就無法對美國民眾說聯邦調查局的工作是稱職的。對於我們來講,將希拉里·克林頓的律師牽扯進來並沒什麼大不了的,不檢視這些電腦,不調查這些律師,我絕不會同意結案,絕對不會。如果國務卿希拉里想在接下來的兩年中都面臨刑事調查的話,那就隨她吧。儘管我們態度很堅決,但直到2016年5月中旬,我們依舊沒能有機會檢查那些電腦。這樣,這場調查很有可能會持續到夏天,也就是民主黨和共和黨各自召開全國代表大會之後,而兩黨都會在各自的全國代表大會上提名自己的總統候選人。
於是,2016年5月,我去見薩利·耶茨,對她說這場調查不能再這麼無休止地繼續下去了。現在距離兩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只有幾周的時間,我可能得建議她指派一名特別檢察官來負責此案件。我的前任也曾經這麼做,其中最知名的應該是路易斯·弗裡局長曾經以書面形式建議司法部部長任命一名特別檢察官去調查時任總統比爾·克林頓的資金募集活動。我還對她說,如果司法部再不盡快結束此案的調查,就會導致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任大打折扣。我們需要一名不受政治黨派力量影響的、來自部門外部的檢察官來負責這次調查。我不知道我會在哪一天正式向她提出這一建議,但除非我們能拿到那些電腦,否則離這一天不遠了。
耶茨理解我的想法。我不知道她做了什麼,但「中期團隊」的成員很快就感覺到,司法部的年輕律師好像打了雞血一樣。突然,他們開始不顧一切地想要拿到那些電腦。僅僅過了幾周,這些律師就談好了交易,拿到了我們想要的東西——電腦和與希拉里的律師團談話的機會。我不知道他們如何說服這些私人律師答應了他們的要求,因為聯邦調查局並沒參與司法部律師與希拉里的律師之間的談判。最終,我們拿到了我們想要的東西,但並沒有發現任何可以改變之前的結論的決定性證據。至此,我終於能說聯邦調查局的調查結果是可信的了。我對此非常滿意。
就在整個團隊為了這些電腦鬧得人仰馬翻的時候,整個6月,我都在思考究竟怎麼結案。距離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只有6周了,我們如何結案才能讓公眾真的相信司法部的調查結果是公平公正的呢?這時發生了兩件事,讓我又想到了之前那個瘋狂的想法——繞過司法部直接把所有的事情都公之於眾。
首先,2016年6月中旬,俄羅斯政府開始披露從民主黨有關機構偷來的郵件。最初是一個叫作「dcleaks」的網站和一個自稱「guccifer2.0」的駭客在網上公佈了一些被竊取的郵件,意在針對希拉里和民主黨。這就意味著與洛蕾塔·林奇相關的那些機密資訊隨時有可能被洩露,根本不用等上幾十年。就像我之前說的,這些材料一旦被披露,那些未經證實的真相會讓黨派人士叫囂,聲稱希拉里通過林奇操縱聯邦調查局的調查。
6月27日,星期一,鳳凰城烈日炎炎。在鳳凰城機場的停機坪上,比爾·克林頓和司法部部長林奇在聯邦調查局的一架灣流5噴氣式飛機上會面,談話時只有他們兩個人,談了大約20分鐘。一開始聽說他們倆這次即興會面的時候,我並沒當回事。我根本想不到他們會談什麼。有人說他們的會面會影響調查結果,但在我看來這根本是無稽之談。如果比爾·克林頓真的想對司法部部長施壓,他就不會在大白天走進繁忙的機場,登上一輛全是聯邦調查局特工的飛機。何況主持調查的人也不是林奇。但這些基本事實並不能影響媒體的論斷。隨著媒體沸反盈天的評論不斷湧出,我開始關注這件事。我眼看著民眾對這場談話的評價演變成一個荒謬的論調:歐巴馬政府領導下的司法部根本不可信,不可能完成對希拉里·克林頓郵件案的調查。
而此時,司法部部長駁回了我之前建議她退出希拉里·克林頓一案的提議。7月1日,星期五,她選擇了一個非常奇怪的立場——她宣佈自己不會退出希拉里·克林頓的案子,但她會接受我和司法部職業檢察官對此案的建議。實際上,她這種要退出不退出的態度很讓人費解。
司法部部長的這種態度讓人摸不著頭腦,於是我又開始考慮是否要建議她任命一位特別檢察官。這位特別檢察官必須是在常規政治體系之外,還得能夠持身中立。眾所周知,任命特別檢察官這種事一向都是兵行險著。最後我還是決定不提出這一建議,因為這實在是太不公平了。不任命特別檢察官這個決定不是政治決定,而是道德上的選擇,是由我們的價值觀決定的。任何調查物件都應該被公平對待。世界頂級的聯邦調查局團隊已經調查了希拉里·克林頓將近一年,調查結果顯示這個案子並不值得起訴。但如果現在引入一位特別檢察官,那就無異於昭告天下,這個案子還是有可以調查的地方,無疑會將案子的調查再延長几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同時,這也會讓美國民眾覺得我們之前做的所有調查都是假的,換句話說,民眾會認為聯邦調查局在撒謊。
幾年來,我一直提到之前說過的「信用水池」,這才是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能夠永遠站在正義一方的法寶。每當我們出現,無論是在法庭上還是在燒烤攤旁邊,只要我們亮明身份,就算是陌生人都會相信我們,因為我們有幾十年來積累下來的信用為我們背書。如果沒有這個「信用水池」,我們就會和這個兩極分化的政治體制中的黨派人士沒有任何區別。當我們將我們的所見所聞,將我們找到的證據提交法庭、陪審團和國會的時候,他們不是在聽一個民主黨人或是共和黨人的論調,他們聽到的是獨立於黨派紛爭之外的、真實的調查反饋。聯邦調查局永遠都要做這個國家的「局外人」,否則就違背了其建立的初衷。我總是願意用「信用水池」這個比喻,因為「水池」這個意象既可以突出信用「浩瀚無際」的特點,又能凸顯它的脆弱,水池太容易被抽乾了。那麼,如果司法部部長是有政治立場的,身為她的下屬,我如何能保護傳承了幾十年的「信用水池」呢?聯邦調查局絕對是獨立的,是不受黨派影響的,美國人民需要知道這一點。
為了保護我們的「信用水池」,我做了個決定。我需要與林奇保持距離,還得讓大家注意到這點,我要做一件2016年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以聯邦調查局的名義,單獨向美國民眾迅速披露資訊,告訴公眾我的最終決定、我所有的想法及疑慮。我知道,這麼做對我自己來說就是毀滅性打擊。民主黨人會覺得我就是在給自己增加曝光度,是個無法控制自己的自大狂;而共和黨人一定會攻擊司法部,說司法部德不配位或是腐敗橫行。同時,這種做法也會讓我和司法部之間的關係出現永久的裂痕。但我相信,一直到現在我都相信,我這麼做無論是對聯邦調查局還是對司法部,都是最好的選擇。
美國民眾需要了解真相,也應該瞭解真相,而我覺得自己應該站出來,保護我們的「信用水池」,就運算元彈都打到身上也在所不惜。
如果不出意外,2016年7月5日,星期二,我將在聯邦調查局總部召開新聞釋出會,宣佈結案。除非2016年7月2日,希拉里·克林頓在接受我們的訊問時,對我們說謊。
很多專家都質疑過,這起案件中希拉里·克林頓作為被調查物件,為什麼聯邦調查局等了這麼久才對她開展訊問。實際上,有經驗的調查者都會避免在自己不太瞭解案件情況的時候訊問嫌疑人,因為這種資訊不對等會讓嫌疑人從中得利,從而妨礙調查。尤其是在高智商犯罪中,調查者更願意在掌握全盤資訊之後再去對嫌疑人開展訊問,這樣調查人員就能問出好問題,能逼嫌疑人說出真相,能用其他目擊證人的證詞或物證來輔助訊問。這就是為什麼聯邦調查局在調查時,通常都在最後才訊問嫌疑人,「中期團隊」也是這麼做的。聯邦調查局的探員和分析師花了一年的時間做了所有能做的調查分析。現在我們要看看,在我們密集的提問下,她會不會選擇說謊;如果她真的說謊,我們能否證明她說謊。在高智商犯罪中,我們總會發現嫌疑人會選擇說謊來掩蓋自己的罪行,這給我們以機會起訴他們做偽證,就算我們手上沒有實質性證據對其提起訴訟,但對調查人員說謊本身也是一項罪行。不過,想要發現並證明這樣一個圓滑世故、公眾形象良好的人說謊不是一個簡單的任務,但聯邦調查局也不是吃素的,之前斯圖亞特和利比不也栽在我們手裡了。在這個案子中,儘管我們到最後才對希拉里·克林頓開展訊問,但這場訊問至關重要。
司法部的檢察官和國務卿希拉里的律師團最終敲定在獨立日三天小長假中的週六早上對她訊問,訊問將在華盛頓聯邦調查局總部進行。
有關這場訊問的資訊被傳得面目全非,但我們還是要關注真相。當天,希拉里·克林頓被特勤人員秘密送到了聯邦調查局的地下車庫,隨後接受了聯邦調查局的訊問。訊問是由聯邦調查局和司法部共同派出的5人團隊進行的,希拉里·克林頓也由5位律師陪同。當時,這5位律師都不是這個案子的調查物件。這場訊問持續了三個多小時,地點設在聯邦調查局總部重重安保下的一個會議室裡,由兩位高階特工主持。除了必要的安保工作之外,聯邦調查局沒有給希拉里·克林頓任何特殊優待,她在聯邦調查局就是個普通的犯罪嫌疑人。跟大家想的不一樣,我沒有參加這場訊問,因為局長並不會參與這些具體工作,局長是拍板做決定的。聯邦調查局有專業的、熟悉所有案件細節的調查人員來做這些具體工作。同時,依照程式,我們也不會在訊問未逮捕的嫌疑人時進行錄影,而是由專業的記錄員進行會議記錄。國務卿希拉里在接受訊問之前並沒有被要求起誓,但這也是標準流程,因為聯邦調查局在嫌疑人自願接受訊問時不會要求他們起誓。但無論如何,如果聯邦調查局發現在訊問過程中希拉里·克林頓說謊,那根據聯邦法律,她還是犯了重罪。簡而言之,儘管媒體和國會一直都針對此事喋喋不休,但聯邦調查局確實遵循了標準流程來對希拉里·克林頓進行訊問。
當天下午,我跟「中期團隊」的成員通了很長時間電話,聽取了他們的彙報,他們並沒有什麼新發現,畢竟這些專業的調查人員已經在過去的一年中花了成百上千個小時調查希拉里,讀了她的上千封郵件,拜訪了她身邊所有的人。根據希拉里·克林頓的陳述,她不太瞭解科技和安保方面的資訊,只是圖方便才使用了個人郵箱,想避免同時使用政府工作郵箱和私人郵箱的麻煩,同時她依舊不認為郵件內容是機密資訊。在她的回憶錄《何以致敗》中,她也提到了自己對科技的無知。在她看來,她位於紐約查巴克家中的私人伺服器是十分安全的,因為這個房子在特警保護之下,不可能被外人黑入。但她不知道的是,黑進一個伺服器並不需要破門而入,而是在網際網路上遠端操作就可以完成。她還在訊問中說道,因為國務院的基礎通訊設施建設並不完善,不能為她和她的高階員工提供可靠的郵箱和電話,因此很多員工都會選擇「避開」對敏感資訊的談論,而她相信自己和自己的員工已經成功地「避開」了那些敏感的機密資訊。她說的這些確實有點道理,但機密資訊就是機密資訊,洩露了就是洩露了。訊問中,希拉里·克林頓說她將稽核和刪除郵件的權利下放給了他人,相信他們只會刪掉純私人郵件,並不知道這樣會妨礙司法公正。
隨後,我們對希拉里·克林頓的訊問結果進行了仔細的稽核和討論,並不能證實她在任何一句話上說謊了,一句都沒有。她沒有承認有任何操作不當,也沒有表現出她是知法犯法。無論我們信與不信,我們都沒有證據證明她說謊了。在這個案子上,調查人員沒法再進行下去了,於是這個案子結束了。現在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就是,美國人民需要知道聯邦調查局的調查結果。
接下來的週末和星期一,我都和整個團隊一起起草結案宣告。我們決定直播我們的結案宣告,真人出鏡,這樣民眾就能第一時間知道結果。而且,我們要努力保持自己一貫專業的、不偏不倚的形象。在我們的設計中,這場直播很短,不接受提問,但我們會盡力提供儘可能多的細節資訊,儘可能使該案件公開、透明。我們相信,查案細節和調查發現對於該案件的調查結果和結案宣告的可信度無比重要。宣告中的每個字都通過了聯邦調查局法律團隊的稽核,確保其符合司法部政策以及現行法律。
7月5日那天,我非常緊張,緊張的原因有很多。我覺得我的職業生涯已經岌岌可危了。我對自己說,要鎮定,你已經55歲了,不缺錢,工作任期有10年,你不打算再轉行了,也不打算再往上爬了,有什麼可擔心的。但我還是緊張,因為我其實非常欣賞司法部部長和副總檢察長,但現在我就要繞過她們自己單幹了,就要為這樣一個高調的案子瞞著她們釋出公開宣告瞭,她們一定會非常生氣吧。但如果我不繞過司法部,我們的任何一個舉動,都會被視為是受黨派鬥爭影響的結果。我在釋出宣告之前一直在糾結究竟要不要告訴她們我在做什麼。最終,我覺得我有責任知會她們,我要對此案發布宣告,但我並不打算告訴她們宣告裡寫了什麼。是不是很糾結?
於是,我給薩利·耶茨打了個電話,告訴她我就要針對希拉里的案子釋出宣告瞭,但不會跟司法部合作。聽了我的話,她一個問題都沒問。儘管之前我並沒告訴過她我的意圖,但她似乎很理解我,理解我這麼做的原因,也欣賞我的做法。司法部部長林奇的回應有些不同,她只問了一句話:「你打算說些什麼的?」
「很抱歉,我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不能與司法部合作,這很重要。我希望有一天你能理解我這麼做的原因。」她聽了我的回答,一言不發。
我結束通話了電話,走出了辦公室。路上,我停下來,給全體聯邦調查局員工發了一封郵件。我希望他們能第一個得到訊息。
我的同事們:
當你們看到這封郵件的時候,我正走在去媒體見面會的路上,將要釋出有關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一案的調查宣告。隨信附上宣告全文,供全體同事查閱。你們會發現,這份宣告中披露的細節資訊比我們在其他案子上披露的資訊要多很多,其中就包括我們建議司法部不對調查物件提起訴訟。我這樣做,是因為我覺得民眾對聯邦調查局的信任非常珍貴,因此我希望他們能明白我們在調查過程中都做了些什麼,我希望民眾理解,我們聯邦調查局的這次調查是一次稱職、誠實且獨立的調查。聯邦調查局以外的人可能會對這一調查結果有不同看法,但我想讓大家知道,我們的調查不帶有任何政治傾向,完全專業,因此我們得出的結論也獨立真實、認真審慎。這個宣告是由聯邦調查局的相關調查人員經過仔細調查得出的,並沒有其他人的干預,也沒有通過任何機構的審查。政府內沒有誰知道我將要發表什麼宣告,我覺得這事就該這麼辦。
雖然上一段出現了很多次「我」,但實際上這次調查和這個結論都是聯邦調查局團隊的智慧結晶。這些極具天賦的探員、分析師、技術專家、律師和其他人員為了這個案子夜以繼日。我與他們一起工作,保證這個團隊有足夠的資源,保證沒有人干擾他們的調查。實際上,確實沒有人干擾他們的調查。我以他們為傲,以全體聯邦調查局人為傲。我們所有人調查這個案件的方式,將會得到全體美國人民的愛戴和尊重;我們調查這個案件的方式,值得全體美國人民的愛戴和尊重。
當天,我故意繫了一條金色的領帶,沒有系藍色的,也沒有系紅色的,以免有人說我有政治傾向。我想過要把發言的內容背會,但因為我們一直在做一些微小的調整,因此我放棄了這一想法。我的公關團隊把發言文本投影在了牆上,這樣我就可以在發言的時候知道我說到哪裡了。
同時,我也遭到了很多非議,其中一些甚至來自我的家人,因為他們覺得我「拿腔作調」。他們之所以說我「拿腔作調」,是因為發言的時候我就像個主持人一樣,前面鋪墊太長,不能直接切入正題。我的本意並不是這樣,但我明白他們的意思。在我看來,如果我一開始就把結論丟擲來,說聯邦調查局並不打算對希拉里·克林頓提起訴訟,那無論我接下來要說什麼,都不會有人聽了。但是,我接下來要說的東西至關重要,正是這些東西才能讓美國民眾依舊相信聯邦調查局是一個稱職、誠實且獨立的司法機構。
正如我所料,華盛頓的兩黨成員都對此大為光火。共和黨人發火是因為這個案子明明看起來「證據確鑿」,聯邦調查局最終卻選擇不起訴希拉里·克林頓。正如我之前說的,這個觀點非常荒謬。凡是調查過機密資訊洩露事件的、有正常思考能力的反情報工作者,絕不會覺得這個案子對職業檢察官來說是個值得起訴的案子,根本不可能。而民主黨人怒氣沖天是因為我雖然沒有對希拉里提起訴訟,但我描述了案件的調查細節,對希拉里的所作所為進行了指摘和批判,「損害」了她的名譽。
兩黨在一個問題上保持了空前的一致:他們都認為我違反了司法部的政策。其實,如果案情合適而公眾又關注的話,就算調查物件沒有被起訴,司法部也會披露一些案件資訊的。2015年春,聯邦調查局對密蘇里州弗格森市的邁克爾·布朗一案結束調查後,司法部就曾披露過這個案件的相關資訊,還發布過一個長達80頁的備忘錄,詳細記錄了所有調查細節。2015年10月,針對美國國稅局主管洛伊絲·勒納(loislerner)的案子中,司法部也曾披露所有相關資訊。在這起案件中,聯邦調查局就美國國稅局是否曾針對並騷擾「茶黨」組織展開了刑事調查。司法部表示,勒納的「判斷力很弱」,但「不稱職的管理並不是犯罪……勒納的行為確實令人憂慮,也急需改正,但其所作所為並不足以讓司法部對其提起刑事訴訟」。正因為有這些先例,同時這個案子還引起了公眾的極大興趣,為了保障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心,我們必須將我們的調查行為及調查結果公之於眾。如果不公佈調查細節,調查結果就會顯得撲朔迷離、軟弱無力,最終傷害的還是美國民眾對司法機構的信任。而這次與之前不同的是,聯邦調查局局長為了保護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挺身而出,脫離司法部領導,獨立發表宣告。做出這個決定的時候我就知道,這將會把我本人和我的職業聲涯直接送到所有政治勢力的槍口下,接受他們的攻擊。
然而,如果要我再選擇一次,我不會這麼做。這麼講有點事後諸葛亮的意思,但如果再來一次,我會在釋出會一開始就挑明,我們不會對希拉里·克林頓提起訴訟。當時,我覺得人們可能在聽完這個重磅訊息之後,就不會關注餘下的資訊了。但現在回頭看,後給出結論造成的恐慌可能更麻煩。更重要的是,我應該找一個更恰當的詞來描述希拉里·克林頓的所作所為,一個比「極其粗心」更恰當的詞。共和黨人為了把希拉里·克林頓拉下臺,用了100年前的法律定義,認為對機密資訊的「嚴重疏忽」要被判重罪。對於很多人來說。我用的「極其粗心」聽起來太像「嚴重疏忽」這個法律用語了,只有非常謹慎的律師才明白其中的區別。我曾花了好幾個小時來應對國會針對這個詞提出的問題,而這個詞也使聯邦調查局和司法部成了所有人攻擊的靶子。除了上述兩點之外,我對自己那天的行為絲毫不後悔,儘管大部分政治攻擊的矛頭都因此轉向了我(可能我就是因此被炒魷魚的)。因為我始終相信,這是能夠保護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在美國民眾心目中的公信力的最佳方法。
9月,國會聽證會如期舉行。儘管有很多批評的聲音,但至少我可以說,聯邦調查局至此結束了希拉里·克林頓的案子。我們向公眾提供了所有細節資訊,努力向美國人民證明聯邦調查局是一個稱職、誠實且獨立的司法機構。現在,總統大選也如期舉行。幾個月之後,在2017年1月27日的晚宴上,特朗普總統告訴我,我在7月召開的那場記者會「拯救了希拉里·克林頓」。其實,我並沒想拯救誰,就像後來我也不想「拯救唐納德·特朗普」一樣。從始至終,我的目的就是說出真相,讓公眾知道,什麼才是對司法機構的至高忠誠。
聯邦調查局副局長馬克·朱利亞諾說的是對的,我們完蛋了,跟預期的一樣痛苦。我們自食了我們國家政治體制的惡果,我自己也受到了意料之中的攻擊。但我仍然覺得如釋重負,因為聯邦調查局和我都不用再考慮希拉里·克林頓和她的郵件了。這個案子,結案了。
但願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