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確認偏誤

至高忠誠 詹姆斯•科米 第1頁,共2頁

讓我陷入困境的不是無知,而是看似正確的謬誤。

——馬克·吐溫

2004年4月,傑克·戈德史密斯正和他的團隊一起,在司法部夜以繼日地為「星風」專案建立更堅實的法理基礎。就在他們忙得不可開交的時候,一群美國士兵在伊拉克的阿布格萊布監獄裡虐待囚犯的照片被公之於眾。在這些照片裡,幾名美軍士兵對伊拉克囚犯進行了非常不人道的虐待。他們被羞辱,被蒙上頭,被扒光衣服,還被勒令進行人體堆疊,場面簡直觸目驚心。有些囚犯被銬起來,被一群兇猛的獒犬撲上去撕咬,還有一些看起來奄奄一息的囚犯被美國士兵嘲笑。

很快,媒體紛紛對此口誅筆伐,指控美國士兵虐待伊拉克囚犯。再過六七個月就是總統大選了,這件事給了布什政府重重一擊。為了應對這個突發事件,國防部部長在全國直播的國會聽證會上出庭做證,在全美國人民面前對那些被虐待的伊拉克囚犯及其家屬道歉,並承諾會對此惡行進行徹查。國務卿將這起阿布格萊布監獄虐囚事件比作之前在越南發生的美萊村大屠殺,而那次大屠殺成功地激起了公眾的反戰情緒。但事情並未到此結束。

正當全世界都在強烈譴責這一虐囚事件時,中央情報局也變得非常緊張,因為之前中央情報局也曾在執行秘密任務時存在虐囚行為。2002——2003年,中央情報局曾對其抓獲的囚犯實施毆打、剝奪食物、羞辱等非常手段,甚至還差一點兒溺死囚犯。中央情報局堅信這些人要在美國境內謀劃恐怖襲擊事件,於是把他們關在美國領土之外的黑牢裡,對他們嚴刑逼供。2002年夏,中央情報局曾向司法部諮詢,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他們究竟能在審訊中對這些犯罪嫌疑人採取什麼手段。

2004年6月,伊拉克虐囚事件剛過去兩個月,傑克·戈德史密斯對我說,他在這些刑訊手段中發現了一些不尋常的東西。6個月前,他就已經發現了問題,並告訴中央情報局的特工,之前給他們的法律意見書可能不能作為行動依據了。現在,隨著「星風」專案事件塵埃落定,他做完了之前未完成的分析,發現司法部不能從法律上支援中央情報局的所作所為。同「星風」專案一樣,之前司法部針對中央情報局的刑訊手段給出的法律意見書存在根本性缺陷。而且,他相信中央情報局特工的行為已經逾越了這個存在缺陷的法律意見書所允許的範圍。自從司法部一份有關「酷刑」的機密指導草案被洩露了之後,這事兒就被鋪天蓋地般地報道開來,成為伊拉克虐囚事件之後的又一個大新聞。就此,布什政府任期內,秘密政策議程與法律規定之間的戰爭又一次打響了。

早在1994年,國會就從法律角度定義了「酷刑」這個詞。國會對這一詞語的定義與我們大多數人理解的定義是不一樣的。在認可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基礎上,美國國會在美國法律中正式將「酷刑」定義為:故意施加嚴重的精神處罰或肉體處罰,造成受刑者精神或肉體上極度痛苦的行為。實際上,大家腦海裡的「酷刑」大多都不足以在法律上被稱為「造成極度痛苦」或「嚴重處罰」。很多人都覺得,把別人關在一個黑暗的、棺材式的盒子裡,或者把人衣服扒光然後吊在天花板上好幾天不讓睡覺就是酷刑。但在國會的司法解釋裡,酷刑需要滿足「嚴重處罰」和「造成極度痛苦」的條件。正因如此,法官或律師可能會最終判處上述行為不符合「酷刑」的司法解釋。

2002年,「9·11」恐怖襲擊事件之後,中央情報局想用一些非常手段逼迫一些被抓獲的「基地」組織領導人招供。他們希望這些人能供出其他的「基地」組織成員,主動說出正在謀劃的其他恐襲計劃,從而拯救那些無辜的生命。於是,中央情報局的一些官員諮詢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的意見,想知道他們想用的一些刑訊手段,比如在狹小空間內關禁閉、剝奪睡眠,以及被稱為「水刑」的模擬溺水,是否會違反關於「酷刑」的法律規定。要明確的一點是,他們並沒有問司法部的律師可不可以使用某種手段,而只是讓司法部把相關的法律底線告訴他們。

這件事發生的背景和「星風」專案一樣,司法部都是被要求在國家危機面前做決定。那時候,所有人都被「9·11」事件造成的恐慌籠罩,領導者害怕類似的恐襲事件會再次發生。中央情報局和布什政府的官員們對司法部保證,針對「基地」組織領導人採取非常的刑訊手段不僅有效,而且非常必要,只有這樣才能拯救不計其數的無辜生命。在這種壓力下,一位司法部律師(就是為「星風」專案提供有問題的法律檔案的那位律師)僅憑一己之力就為他們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見書,其中非常寬泛地定義了「酷刑」這個詞。同時,他還出具了另一份法律意見書,其中表示中央情報局計劃對其首位嫌犯阿布·朱貝達(abuzubaydah)採取的刑訊手段,在法律上並不構成「酷刑」。因此,中央情報局被准許對朱貝達使用全套的刑訊手段,從掌摑、剝奪其睡眠到對其實施「水刑」。等到2003年年底,傑克·戈德史密斯出任法律顧問辦公室主任,我出任副總檢察長的時候,中央情報局已經憑藉這份法律意見書,在美國以外的多處黑牢裡,對很多嫌犯進行過暴力刑訊了。

我並不想再一次和白宮中的某些勢力開戰,尤其是打響一場無比醜陋且曠日持久的消耗戰。「星風」專案這場戰役已經讓我備感壓力,不僅僅是我個人,我的家人也深受其害。我差點因此丟掉了工作。我們住的房子還是浮動貸款,純利息按揭的那種,還有5個就要上大學的孩子,我們的經濟條件真的不是很好。無論是我在曼哈頓做聯邦檢察官那些年,還是在司法部任二把手的時候,包括後來做聯邦調查局局長,我的工資始終都沒能超過我第一年在紐約那個律師事務所做初級律師的時候。當然了,很多人掙得跟我一樣少,也都順順當當地養孩子了,我們只是沒規劃好罷了。儘管我內心不願再跟白宮發生衝突了,但我同意戈德史密斯的意見,這份關於「酷刑」的法律意見書是有問題的。因此,我私下去拜訪了司法部部長阿什克羅夫特,向他說明我們應該撤銷司法部之前對中央情報局採取那些刑訊手段的法律意見書,也闡明瞭我們應該這麼做的原因。儘管我的提議要實施起來並非易事,但他還是同意了我的想法。

這時,我們倆都意識到,這麼做會在某種程度上暴露中央情報局特工的身份。因為他們依據之前的法律意見書,確實對很多嫌犯實施了非常的刑訊手段。這些負責審訊的特工並不是律師,他們有權依照政府顧問給出的建議行事。但是,他們賴以行動的依據不合法,這種情況必須被叫停。必須要基於事實,撰寫全新的、合理合法的法律意見書。

儘管我們並不負責評判這個專案對國家是否重要,但戈德史密斯和我對聯邦調查局的審訊手段非常熟悉。很早以前,聯邦調查局就已得出結論,這種刑訊逼供毫無作用。刑訊逼供所得到的供詞要麼不可靠,要麼根本沒有用處。多年來,聯邦調查局一直致力於「融洽質詢」——與嫌犯建立互信關係。在成功地與嫌犯建立了互信關係之後,聯邦調查局一次又一次成功拯救了無辜的生命,一次又一次成功得到有關恐怖分子、黑幫和連環殺手的資訊。因此,我們很是懷疑,中央情報局這種刑訊逼供手段是否真的有效。在我看來,採用這些手段的人就像是虛張聲勢的政府官員——看過很多探案片,卻沒有真正進行過刑偵質詢。

然而,中央情報局的領導層及其背後的政府高層,比如副總統迪克·切尼,顯然不這麼想。他們的思想深受人性中最強大、也最令人不安的觀念——確認偏誤所影響。我們的大腦已經進化到可以按照我們已經相信的東西來處理資訊。我們更傾向於尋找和關注那些能夠支援自己觀點的事實和依據。麻煩的是,當我們陷入確認偏誤這個陷阱時,很可能就不會再去接受那些挑戰自我認知的觀點,也不會去注意那些和我們已經得出的結論相違背的東西。在這個錯綜複雜、瞬息萬變、互相作用的世界中,這種確認偏誤會讓我們成為那種固執己見的人,不容易改變自己的看法。

但這種偏誤不能僅用生物進化理論來解釋。總統、副總統和他們身邊的工作人員,還受到當前政治文化的影響。在當前的政治文化下,不確定是無法被容忍的,存疑是會被嘲笑的,是會被視為弱點和缺陷的。從古至今,領導層都被逼著做出確定無疑的決定,被逼著強化他們原有的確認偏誤。

當然,在一個良性的組織中,存疑並不是弱點,而是大智慧。當人們確信自己走的道路是正確的道路,確信自己相信的事實就是真相時,這才是最危險的。但我說的存疑,並不是那種「牆頭草」式的舉棋不定,也不是因「不敢做決定」而踟躕不前。

通常情況下,我們都是必須要做決定的,而且要迅速做出決定,就算是最艱難的決定,也是如此。而最艱難的決定往往都是在相關資訊最少、時間最緊迫時做出的。做出這些決定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意識到,這些決定可能是錯的。如果領導人總保持這種謙遜的態度,他們就更容易聽取他人的意見。

但公平地講,我們當前的文化導致領導人很難保持謙遜,尤其是像總統、副總統這種在政府工作的人。要他們一直保持謙遜、聽言納諫,太難了。因為他們一旦承認自己對某事猶疑不決,或自己之前的決定是錯誤的,無異於斷送自己的政治前途。而作為民眾來講,我們也希望看到一個強大的、處事果斷的領導。試想一下,如果我們支援的領導在其任期結束之後告訴我們,儘管他不是有意犯錯的,但他知道,在他所做的眾多決定中,肯定有錯誤的決定。現在,他只能祈禱這些錯誤的決定沒有傷害到他的人民,只希望我們會原諒、忘記他的那些錯誤的決定。這樣軟弱的領導一定會被趕下臺。然而,美國的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在他1976年的告別演說中,是這樣說的。他說:

回首這些年來的執政經歷,我可能犯下了很多錯誤。儘管我並不是有意犯錯,但我確實知道自己有很多缺點,而這些缺點會導致錯誤的行為。無論這些錯誤是什麼,我都誠懇地祈禱上帝免除或減輕這些錯誤所帶來的後果。同時,我也希望我的國民能夠寬恕這些錯誤。在過去的45年裡,我把全部的熱忱都奉獻給了這個國家。我希望隨著我日後長眠地下,這些因無能而犯下的錯誤,最終也會煙消雲散。

在布什政府內部,副總統迪克·切尼、副總統顧問戴維·阿丁頓和其他人已經承認這種所謂的「強化審訊」行為是有效的。所謂的「強化審訊」,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暴力刑訊,也就是實施酷刑。這些人就是不肯承認與他們的結論相悖的證據。在他們的眼裡,阻止他們通過這個法案的人(比如像我一樣的律師)就是在用無辜的生命冒險。

我能理解為什麼切尼等人對司法部要改變法律意見書這件事的反應如此強烈。但這個一開始就不合理的法律檔案能夠出臺,其主要責任還是在於這些政策制定者,比如副總統。這些有權有勢的領導者,非常確定自己接下來的行動,只諮詢少數幾名律師,並且要求他們迅速得出結論。正是因為有這樣的領導者,註定了我們今後要面臨諸多問題。

從我的角度來看,這件事的解決方案並不複雜。司法部在「星風」專案和中央情報局可使用的刑訊手段兩件事上犯了重大的法律錯誤,給總統和政府提供了錯誤的法律資訊。若想要司法部繼續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就得改正這些錯誤,這樣才能保證司法部履行其對歷任總統——包括布什總統,和整個國家的責任。如若不然,司法部就變成了一個黨派團體,只是在黨派之爭時說一些必要的話罷了。就算司法部是處於領導團隊的巨大壓力之下,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司法部部長是由總統在參議院的建議下任命的,且這一任命要參議院予以通過,這個流程確實有其意義所在。在政策問題上,司法部的自由量裁權舉足輕重,例如,司法部能決定什麼樣的案子應該優先審理,怎麼解決反壟斷糾紛。同時,司法部的政策選擇也要代表民意,而民意的表現形式就是總統大選的結果。然而,政治領袖凌駕於司法部之上,勢必會造成緊張和衝突的局面,因為司法體系必須是公正公平、不偏不倚的。

憲法和法律不是任何政黨進行政治鬥爭的工具。正義女神只關心正義,不會對其頭上的政治勢力卑躬屈膝,更不可能任其擺佈。

我曾去過北卡羅來納州的一個海岸,岸邊有兩個離得很近的堰洲島。兩個堰洲島之間有一片狹窄的水域,來自大西洋的海水不斷拍打著島嶼後面的一大片淺灣。這裡常常風暴大作,巨浪似乎要開山劈海,但實際上並沒有山可以被劈開。我覺得,司法部的領導層就像是站在這片水域上,站在波濤洶湧的政治世界和風平浪靜的非政治世界之間。他們要一邊響應總統及其支援者的政治信念,一邊又要保護手下眾多政治中立的探員、檢察官和工作人員。只要司法部的領導層能理解這些政治風暴,他們就能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但若他們踏錯一步,滔天的巨浪就會吞沒淺灣,司法部也會淪為一個政治工具。如果這樣,司法部便喪失了其在美國政治社會中的獨立地位,其捍衛正義的能力也不復存在。

2004年春天就是這樣艱難。一天晚上,帕特里斯看著我。她明顯知道,我手頭的工作已經快讓我精疲力竭了。她也看到了媒體上那些伊拉克美軍虐囚的照片。她看著我,對我說:「虐待他人是不對的。別做那種人。」

我下意識地反問道:「你說什麼?你知道我不能跟你說這事兒。」

她說:「我不是想讓你跟我說這事兒。我就是想跟你說,別做那種人。」在接下來這一年裡,她時不時就會用這句話來勸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