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恃強凌弱

至高忠誠 詹姆斯•科米 第2頁,共2頁

後來,公司引進了「新技術」,一種硬質塑膠做的價籤槍,能夠把價籤貼在貨品上。整個店裡只有兩三把這種價籤槍,領導跟我們講這個價籤槍造價高昂,使用的時候需要格外小心。

一天晚上,我正忙著裝紙製品區的貨——廚房用紙、廁紙、面巾紙等。我已經裝了差不多1/3了,劃開紙箱子,用這個新型價籤槍給每件商品貼上價籤,然後把商品擺在貨架上。我正幹得暈頭轉向的時候,一個同事跟我說:「科米,價籤槍借我,用一下就還你。」然後他伸出手想要接過這把價籤槍。我想都沒想,就扔了過去。

就在價籤槍離開我手的那一剎那,我同事轉身消失了。我看著這把昂貴的價籤槍在空中劃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線,轉了幾圈,從二三十英尺的空中掉在了地上。在我的記憶裡,我叫著:「不!」然後飛身去接價籤槍,但於事無補。這把昂貴的價籤槍在哈里的腳邊摔得粉碎。哈里經常來我這邊看看,而我同事看到了他過來的身影——他的時機把握得太好了。

面對這種情況,許多領導都會直接呵斥這個愚蠢的孩子,我就認識幾個這樣的領導。而當這把價籤槍在哈里擦得鋥亮的皮鞋旁摔得粉碎的時候,他只是看了一眼,對我說:「掃乾淨吧。」然後轉身走了。之後,他再也沒有問起這把價籤槍,也沒要我解釋什麼。16歲的我只能認為是哈里當時意識到我被陷害了,帶著他一貫的微笑,他理解我的處境,理解我是被陷害的,並且在心裡同情我。

可能是這把價籤槍確實不貴,也可能哈里最後讓我同事賠償了,但哈里的寬容與仁慈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讓我更加愛戴他。我工作更賣力了,把紙製品區的過道整理得越發整潔。不過後來,我又幹了一次傻事。

一天晚上,我被指派去裝奶製品貨架。這可比紙製品複雜多了,貨品重量根本就不在一個量級上。我走到後面的冷庫去取牛奶。當我推開厚重的冷庫門的時候,我看到牛奶被一排一排摞在高高的貨架上,每個塑膠板條箱內裝有4加侖牛奶。那時候還沒有塑膠奶瓶,這些牛奶都裝在紙質包裝盒裡,就跟現在學校午餐供應的那種紙盒牛奶差不多,只不過比它大了好多倍。我拉過一輛兩輪手推車,開始往上裝。顯然,我想得太簡單了,我裝了6板條箱,那可是足足24加侖牛奶啊!我媽如果看見了,肯定會說我是因為懶得跑第二趟,所以才裝了這麼多。我歪歪扭扭地推著手推車,小心翼翼地控制著平衡,把它推出了冷庫。我用右肩抵住手推車的後沿兒,左手扶在這堆牛奶上面,跌跌撞撞地推著車衝過冷庫門,沿著奶製品貨架往前走。這堆牛奶實在是太重了,我推著車,速度越來越難控制。我走得越來越快,小心翼翼地不讓這堆牛奶倒在我身上。就快到牛奶陳列櫃的時候,我來了個急剎車,完全忽略了慣性作用。當然,牛奶自己可不會忽略這一點。

就在我突然停下手推車的時候,板條箱卻因為慣性繼續向前,結結實實地摔在了地上。嘩啦!奶盒頂部全部崩開了,牛奶灑了一地。天哪!我從沒見過這麼多牛奶灑在地上!這一攤牛奶順著奶製品走道流到麥片區,流到罐裝食品區,流到國際食品區……這簡直是場災難,我都不知道怎麼描述。

我趕緊跑到後面,抓起一把拖布,拿了個桶,瘋狂地擦著地上的「奶湖」。沒有人注意我,紙質的牛奶盒不會摔碎,只是開口了。我想,如果我動作夠快,可能會在其他人看到之前解決掉這個問題。

在哈里來之前,我已經擦了一會兒了。他站在「奶湖」的一頭,手插著腰,小心不讓擦好的皮鞋被弄髒。他站在那兒欣賞了一會兒我的「傑作」,然後說:「學到什麼沒?」

「學到了,先生。」

「那就好,弄乾淨吧。」他轉頭走了。

那時候我太年輕了,還不能領會領導藝術的真諦,但16歲的我已經知道,我想成為哈里那樣的人,而不是成為學校裡的那種小混混。可能,哈里能感覺到我在學校的處境,他能理解,我只是一個想要融入某個集體、做好一些事情的孩子罷了。

不能融入集體,還總被欺負,這種日子確實不太好過,但換個角度想,這也培養了我識人的能力。在隨後的日子裡,我花了好一段時間學習評估威脅、判斷聲調,弄清楚走廊和更衣室裡不斷變動的局勢。要避免被人欺凌需要不斷地學習和調整自己,這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恃強凌弱的人。因為跟著他們欺負別人實在是很容易,你只需要走近他們,融入進去就行了。

在這些被欺凌的日子裡,在一次次被欺負的過程中,我瞭解了權力能帶來的後果。哈里·豪厄爾擁有權力,而他在使用權力的過程中,滿懷著同情與憐憫。這對他來講並不容易,因為他在和一群未成年的孩子打交道。其他人也擁有權力,比如說學校裡那群小混混,但他們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去欺負那些手無寸鐵、無力反抗的人,只因這做起來更加容易。同樣地,人們總是隨波逐流,而不是奮起反擊。

從我早年間所犯的一個大錯誤中,我也學到了這個教訓。

1978年,我考上了威廉與瑪麗學院。那時候,我首次離開家鄉外出求學。儘管我們所有人都不願意承認這一點,但大家都會害怕,都會想家,我也不例外。因為學校裡的學生太多了,我們17個大一男生只能住在主宿舍樓外面的一個配樓裡,樓裡沒有宿管員,也沒有其他老師管我們。直到現在,我都不敢回憶當初那段時光——實際上,學校在不經意間創造了一個《蠅王》中的世界。

宿舍樓裡有一個男孩有點惹人討厭。現在想起來,他不過是有點兒自大,有點兒保守而已。他在老家有個女朋友,他總是提起自己的女朋友。他的屋子收拾得很乾淨,還擺了幾盆綠植。大部分情況下,他都是我行我素。但不知為什麼,其他男孩就是覺得他很討厭。於是,他們弄亂他的房間,扔掉他的東西,把他最喜歡的錄音帶洗掉去錄東西,還幹了很多別的壞事。而我,也是這個群體的一員。我也做了一些壞事,幫著他們幹完壞事之後還嘲笑了幾句。我也給他人造成了痛苦。

40年過去了,我依然覺得很羞愧。我怎麼能去欺負別人呢?但我確實是個欺負人的混蛋。畢竟,當時身邊所有人都那麼做。可能我怕如果我不去欺負他,其他人就會來欺負我吧。又或者是因為我一直以來都沒能融入這樣的群體,我只是不想顯得那麼格格不入。在這裡,我終於融入了這個群體,我成了一個恃強凌弱的人。

我的父母總是教育我,不要隨波逐流。我媽經常說:「要是別人跳樓你也跟著跳嗎?」在我高中畢業的時候,我代表所有畢業生髮言,講的就是同儕壓力的消極影響。我從16歲那年開始,就篤信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的一句話:「依照世人的觀念生活很簡單,離群索居、遵從自己的內心也不難,難的是身處喧囂卻仍能不染世俗、卓然獨立。」(應該是這麼說的,我沒有查證。)

儘管家教森嚴,自己之前也有過被欺負的經歷,並且內心總是感到一絲內疚,但我依然沒能抵抗住這種所謂的「友誼」與「快樂」,可能內心深處還隱隱有逃過一劫的喜悅。這是個和我當年一樣倒霉和可憐的孩子,但我騷擾並欺凌了他。我就是個膽小鬼,是個偽君子,是個混蛋。

幾十年來,我認識了很多我這樣的人。我們都無法抵擋加入主流群體的誘惑,總是壓抑自己內心的聲音,認為主流群體可以解決我們遇到的各種問題。我們認為這個群體能做出明智的決定,彷彿群體是某種道德實體,能夠超越個人,而個人只有跟從的份兒。在群體面前,我們傾向於沉默,讓「群體的智慧」出面解決問題。但這種從眾心理,讓我們放棄了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最終導致那些呼聲最高的少數人的意見代表了大多數,而這些「少數人」最懂得如何利用大家的從眾心理,為自己謀利。

如果我家一直住在揚克斯,如果我一直是大家眼中的寵兒,如果我一直能很好地融入群體之中,我不知道我現在會成為什麼樣的人。做一個圈外人,被人嘲笑愚弄,確實很痛苦。不過,也正是這段經歷讓我成為一個更好的人。這段經歷讓我逐漸堅定自己對恃強凌弱行為的憎惡,使我對受害者深感同情。實際上,我做檢察官時覺得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把各種各樣的恃強凌弱的人關進監獄,使好人免受他們的欺侮。大學畢業後,我再也不願隨意向任何「主流群體」低頭了,即使這會讓我的生活更加不易。人生啊,彈指一揮間,對此已經深有體會的我決意要將餘生花費在有意義的事情上。

1英尺≈0.304米。——編者注

1美製加侖≈3.785升。——編者注

《蠅王》是威廉·戈爾丁發表於1954年的寓言體長篇小說。小說講述了一群被困在荒島上的兒童在完全沒有成人的引導下如何建立起一個脆弱的文明體系,最終由於人類內心的黑暗面導致這個文明體系無可避免地被野蠻與暴力代替。——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