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氣就像是燃燒的火焰,而恃強凌弱則是燃燒冒出的煙。
——本傑明·迪斯雷利
黑幫成員可能在穿著打扮上喜歡標新立異,在言談舉止上喜歡獨樹一幟,但他們有一個共同點——恃強凌弱。所有恃強凌弱的人基本上都差不多,他們通過欺凌弱小來滿足內心的某種不安全感。我非常瞭解他們的心理,我見過很多這樣的人。
大部分人第一次看見我的時候,都會注意到我的身高。我有將近2米高,在人群中很顯眼。但我小時候並沒這麼顯眼,實際上,當我們家從紐約州的揚克斯搬到新澤西州的艾倫代爾的時候,五年級的我從一個受歡迎的小孩子變成了被欺凌的物件。
自出生後,我就住在揚克斯一棟簡陋的房子裡,周圍鄰居們的房子也不奢華。我所有的親戚都住在揚克斯。揚克斯是紐約五大區中最北部的布朗克斯區的一個小城鎮,居民大多數都是藍領工人。我的曾祖父母是在19世紀愛爾蘭移民潮中來到美國的。我的父母都在這座城市長大,住在市區北部的一個愛爾蘭聚居區,相隔只不過幾條街。我祖父也念過書,但只念到小學六年級。因為我的曾祖父在一次工傷事故中不幸喪生,因此我祖父不得不輟學養家。後來,他當了一名警察,最後成為揚克斯警局的局長。
我家就住在十六中的後面,在這所學校裡,我度過了一個愉快的童年。我母親曾經也就讀於這所學校,我祖母的一個好朋友是這所學校的校長。在我們搬家之前,我是五年級最受大家喜歡的學生,是學校的寵兒。
那時,揚克斯和十六中就是我生活的全部。我能透過家裡高高的籬笆牆看到學校的紅磚樓,學校的操場與我家後院之間只有一牆之隔。我、姐姐和兩個弟弟每天走路去上學。因為籬笆牆太高了,我們翻不過去,所以得繞過整個街區才能到學校。我書念得很好,也很適應學校的生活。我覺得我在這兒已經有了歸屬感。這種感覺好極了,但我父親帶回家的一個訊息徹底改變了我的生活。
那時,我父親布賴恩·科米(briencomey)在一家大石油公司工作。他最初的工作就是把成罐的汽油賣給加油站,因此得不斷尋找新的加油站才行。隨後的幾十年裡,他能開車帶你在紐約市四處轉,給你看那些他發現的加油站,用他的話講,那是「他的」加油站。在20世紀60年代,汽車行業和石油行業都正在蓬勃發展。
1971年,我父親在新澤西州北部找了份新工作,於是我們得搬家。那時候,我對新澤西州的概念只有被稱為「帕利塞德」(palisades)的高高陡崖。揚克斯地處寬闊的哈得孫河東岸,透過房屋之間的空隙,我能看到帕利塞德陡崖在哈得孫河西岸矗立著,形成一道黑色的石牆。我並不覺得那裡是世界的盡頭,因為我們曾經開車去過印第安納州一次。但實際上,我的世界確實在那裡結束了。我們就要搬到牆的另一側去了,對我這個十六中的寵兒來說,那裡有一個新的世界。
我很快發現,我在新學校不是寵兒了。新學校是位於新澤西州艾倫代爾的布魯克塞德小學。我的父母習慣省吃儉用,所以媽媽都是在家自己用電推子給我們兄弟幾個剪頭髮,在希爾斯大賣場給我們買便宜的衣服。我的褲子不夠長,白襪子露在鞋子外面,厚底的黑鞋子裹著我扁平的大腳。我當時並沒意識到,我的紐約口音與當地孩子都不一樣,特別引人注目。
這種引人注目很快就給我惹來了麻煩。在我入學後不久,我就被一群混混圍住了,他們嘲笑我和我的穿著打扮。我不記得我當時說了什麼,但我一定說了些什麼,因為我之前是個驕傲的好學生,嘴上是不肯認輸的。但當時的我並沒強壯到能支撐我的「嘴硬」。他們將我打倒在地。
這些小混混總是會在放學後叫同學到附近公園玩,然後再對他們拳打腳踢。我也被他們叫過很多次,但我都沒去,我避開了公園這條路。我記得有一次有個小混混想要打我的時候,我跟他理論:「如果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那我們倆用拳頭互毆有什麼用呢?能改變什麼呢?」但是,這番理論讓他更生氣了。可能我老老實實讓他打的話,他打夠了就會放過我去找別人吧,但我並沒有這個勇氣讓他打個夠。
接下來的三年,我都在試圖躲避這些人。他們總是罵我,但我總是避免與他們發生肢體衝突。我不夠強壯,沒有力量反抗他們。所以我在學校都是獨來獨往,回家就和弟弟們在一起,閒的時候就一個人在城裡逛逛。
艾倫代爾的學生和另一個鎮的學生上的是同一所高中,因此,九年級的我遇上了另一群混混。我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找上我的,那時的我並不高大顯眼——可能從高中畢業之後才長起來——但我有點小聰明,而且很健談,可能是這些引起了他們的興趣吧。那時我正試著加入橄欖球隊,也加入了校合唱團,可能他們覺得合唱團的男孩兒都有點文藝、有點格格不入,因而總是將其作為霸凌的首要物件。
當時,我的很多高中同學都已經開始發育了,他們高大威猛,而我還有點嬰兒肥。從開學第一天起就有人拿這個開玩笑。他們欺負我的時候,經常把我摔到儲物櫃的門上。這實在是太疼了,但我能忍。而接下來這個是我絕對不能忍的。如果我記得沒錯,這些小混混會拉著男孩兒內褲的後腰,把內褲向上一拉,直接從褲子里拉出來。這事兒一般是由兩個人合作完成,而我在九年級的時候曾被這樣欺負過幾次。
一開始,我沒有反抗,也沒告訴任何人,所以他們總來找我。那些小混混會在學校走廊裡抓我、掐我、擰我,要麼就對著我的肩膀狠狠打上一拳。後來,每當遠遠看到他們過來了,我就躲開。
我努力想避開他們,但有時候真的太難了,例如在更衣室換衣服時,或在橄欖球場上訓練時。我曾經報名參加了橄欖球隊,但連續幾周鼻青臉腫地回家後,我媽終於受不了了。有一次我摔到了尾椎骨——那時候我連尾椎骨是什麼都不知道。我媽都沒告訴我,就直接去了默裡教練家裡,說我以後都不踢球了,因此我的橄欖球生涯只持續了三週時間。我媽的這種做法實在是太讓我丟臉了,但內心深處我又覺得有點如釋重負。其實,我媽看到了我自己都沒意識到的一面——我並不適合打橄欖球,我一點兒都不健壯。她寧可看到我傷心失望,也不願意我再鼻青臉腫地回家了。儘管我媽這麼做讓我少了幾次被欺負的機會,但並沒有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在這以後,我都只敢在空無一人的更衣室裡換衣服。
那些日子確實很難熬,但幸運的是,我有幾個好朋友,也有一些偶像,有一些重視我的人,他們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這些人讓我忘記了被欺凌的痛苦。起初,是我的父母給我這種感受。我父母很嚴厲,但也很善良。他們是那種會把孩子的成績單貼在冰箱門上的父母,他們把最難看的成績單貼在最上面,這樣家裡所有的孩子都能看到你這張成績單。他們會逼我們,但也一直都在背後支援著我們。我媽每天早上都會唰的一下拉開我臥室的窗簾,然後對我說:「起床啦!去向世界證明你的能力!」幾十年後,當我成為司法部副總檢察長的時候,父母送了我一個雪景球,裡面是一個象徵著正義的天平,底座上刻著「揚帆起航,綻放光芒」。直到現在,這個雪景球還擺在我的辦公桌上。
我上高中的時候,放學回家之後會跟媽媽聊一聊白天發生了什麼。2012年她罹患癌症即將離世的時候,我們又談起了我小時候的事。她告訴我,從我還是個小孩子時,她就對我抱了很大的期望。她在離世之前,給我看了一張她珍藏的小字條,是我7歲那年寫的。那次,我因為犯錯被關到臥室反省。我在紙條上寫道:「我錯了媽媽,但我保證,將來一定會出人頭地。」這張字條,她保留了將近50年。
在我的求學路上,我遇到了很多好老師,我跟他們關係都不錯。其中跟我關係最好的是我的英文老師安迪·鄧恩。安迪當時是校報的指導教師,而我是一個頗有追求的校報記者。不知為什麼,雖然我在高中也有幾個好朋友,但我總是跟老師的關係更親密。
還有一個叫作哈里·豪厄爾的人,在我的生命中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在高二和高三的兩年裡,我都在哈里的零售店裡打工。哈里的零售店離艾倫代爾不遠,我的工作主要就是搬貨、收拾購物車和收銀。實際上,這個工作工資並不高,也就每小時4美元的樣子,但我非常喜歡這個工作。我的喜愛可能大部分都來源於哈里這個老闆吧。
哈里是個白人,中等個頭,身材保持得很好。他的頭髮永遠都梳得整整齊齊,穿著一件白色短袖t恤,名牌別在左胸的兜上。一條黑色腰帶,無論穿什麼顏色的褲子,永遠搭配一雙鋥亮的布洛克皮鞋。在我的印象裡,他就像45歲的羅伯特·杜瓦爾(robertduvall)那樣帥氣英俊。
回想起來,儘管後來我為包括總統在內的很多傑出領導人工作過,但我依舊認為哈里·豪厄爾是我遇到的最出色的老闆。這可能是因為他熱愛自己的工作,總是為自己的工作而自豪吧。哈里十分了解零售行業,他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一步一個腳印地走到了店長的位置。在他的管理下,他的店永遠都是公司所有零售店中最乾淨、運營得最好的那一個。
哈里店裡的員工大部分都是學生。我們每天都過得非常高興,在工作的時候會開心大笑,也會開彼此的玩笑,但都對自己的工作十分認真負責,自己手上的活兒絕不假手他人,而且一定要做到最好。所有這些都是哈里教給我們的。他為我們創造了一個既富有挑戰性又十分輕鬆的工作環境。當我們犯傻的時候,他絕不嘲笑我們,但又經常忍不住咧嘴笑一下;如果我們犯了錯誤,或是哪兒做得不夠好,他會直言不諱地指出來。我們愛他,又敬畏他,他讓我們覺得自己很重要。他非常關心自己的工作,也同樣關心我們,我們都拼命地工作,想讓他滿意。哈里·豪厄爾讓我愛上了零售店,也愛上了零售店的工作。因為有了這份愛,我願意把店裡的每一條走道都擦得乾乾淨淨,把每一個瓶瓶罐罐、每一個包裝袋兒都擺得整整齊齊,好讓顧客覺得舒服自在。
在那個還沒有條碼的年代,我們用手持的打碼機把價籤打在貨品上。這是個緩慢的過程,需要非常耐心才能不把價籤標錯。萬一要是標錯了,這個價籤就會永遠打在貨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