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人問:「您小說裡登場的角色,是否以真實人物為原型?」我的回答大體上是「no」,一部分是「yes」。迄今為止,我已寫過為數不少的小說,但從一開始就意圖明確,「這個角色是在心裡比照著現實中這位人物寫的」,像這種情況總共只有兩三次。我一邊寫著(都是一些小配角),一邊多少有些忐忑不安:萬一被人家瞧出底細來,「這是以某某為原型的吧」,尤其那個人偏偏就是某某本人的話,那可就不好辦啦。所幸至今還一次都沒被人識破。儘管大體上是以某位人物為原型,卻也細心周到地作了改造再寫進小說裡去,我猜周圍的人大概還不至於察覺到。恐怕其本人也是。
相比之下,我不曾在心中想象過某位人物、純粹是憑空虛構出來的角色,反而被人家無端說成「某某一定就是原型囉」,像這種情況要多得多。有時候,居然還有人挺身而出,堂而皇之地宣告:「這個角色就是拿我做原型的嘛。」薩默塞特·毛姆在小說中曾經寫過一個故事,說的就是被一個素未謀面、甚至未聞其名的人告上了法庭,聲稱「自己被當作了小說的原型」,他為此困惑不已。毛姆的小說往往把角色描寫得栩栩如生、活靈活現,有時還成心調侃作弄(往好裡說是諷刺),因而才會招致如此強烈的反應吧。讀到他那種高明的人物描寫,也許真有人誤以為就是在批判和揶揄自己。
多數情況下,我小說裡登場的角色都是在故事發展中自然形成的。除了極少的例外,基本不會有事先決定「我要寫出個這樣的角色來」的情況。隨著寫作的展開,絡繹登場的人物自然會組成主軸般的東西,種種細節也會紛紛被吸附過去,就像磁鐵將鐵片吸附過去一樣。就這樣,一個個完整的人物形象便逐漸形成。事後細想,常常會發現:「咦,這個細節跟誰的某某部分有點像嘛。」但不會從一開始就定下方案,「好,這回要把誰的某某部分拿來用用」,然後再去塑造角色。許多作業反倒是自動推進的。就是說,我在塑造某個角色時,幾乎是無意識地從腦內的檔案櫃中抽出資訊片段,將它們拼合起來。大致就是這樣的情況。
我私底下把這種自動作業叫作「自動小矮人」。我一直開手動擋的車,剛剛開始駕駛自動擋的車時,感覺「這個變速箱裡肯定住著好幾個小矮人,就是這幫傢伙在分工協作、操縱排擋」,而且總有一天這幫小矮人會鬧罷工:「哎呀,整天為別人忙碌奔命,累死我啦,今天要歇上一天!」說不定車子還在高速公路上風馳電掣呢,猛地一下子就拋錨不動了。想到這裡,我甚至隱隱有些恐懼。
我這麼一說,各位也許會啞然失笑,但總而言之,說到「塑造角色」這類工作,棲息在我潛意識之下的「自動小矮人」眼下好歹還在(儘管一面在嘀嘀咕咕地發牢騷)忙忙碌碌地為我幹活兒。我只不過是匆匆抄寫成文字而已。當然,這樣寫下來的文章不會原封不動地編織到作品裡去,日後還會幾經改寫、變換形態。而這種改寫與其說是自動進行的,不如說是意識鮮明、邏輯清晰地推進的。然而說到原型的確立,那倒是無意識的、出自直覺的作業,或者說非得這樣不可。要不然就會塑造出讓人覺得極不自然、缺乏鮮活氣息的人物形象。於是,這種初期工序就「承包給自動小矮人」了。
要寫小說,總而言之就得閱讀許多的書。同樣的道理,要寫人物,就得了解大量的人。我覺得這麼說也全然無礙。
雖說是「瞭解」,但也不必徹底理解和通曉對方。只須瞟上一眼那人的外貌和言行特徵就足夠了。只不過無論是自己喜歡的人,還是不太喜歡的人,老實說甚至是討厭的人,都要樂於觀察,儘量不要挑肥揀瘦。因為把登場人物一律都搞成自己喜歡的、感興趣的或是容易理解的人物,用長遠的觀點去看,那部小說就會變成缺乏廣度的東西。有各種不同型別的人物,這些人物採取各種不同的行動,彼此衝突碰撞,事態才會出現變動,故事才能向前推進。所以,哪怕一見之下,心想「我可不待見這傢伙」,我也不會背過臉去,而是將「哪裡不順眼」「怎樣不討人喜歡」這些要點留在腦海裡。
很久以前——我記得是在三十五歲前後——曾經有人對我說:「你的小說裡不會出現壞人啊。」(後來我才知道,庫爾特·馮內古特的父親臨終前也對他說過一模一樣的話。)被他這麼一說,我便思忖:「細想一下,好像還真是這樣。」自那以來,便有意識地讓一些反面角色在小說裡登場。與其說我當時將心思放在讓小說跌宕起伏上,不如說是放在構築自己私人的(相比之下是和諧的)世界上。必須先確立這種屬於自己的安定的世界,當作與粗野的現實世界相抗衡的避難所。
然而隨著年齡不斷增加——不妨說是(作為一個人和一個作家)不斷成熟,儘管進展緩慢,但我漸漸能在故事裡安置負面的或者說不那麼和諧的角色了。要問是怎麼做到的,首先是因為我的小說世界已基本成形,可以將就著工作了,及至下一步,把這個世界拓展得更廣更深、更具活力便成了重大課題。為此就必須讓出場的人物富於多樣性,讓人物的行動有更大的振幅。我越發強烈地感到有這種必要。
再加上我在現實生活中也經歷過(不得不經歷)種種事情。三十歲時姑且成了一位職業小說家,也變成了公眾人物,於是不管樂意不樂意,都得承受迎面撲來的強烈風壓。我絕非熱衷拋頭露面的性格,但有時會身不由己地被推上前去。時不時也得幹一些本不想幹的事情,還遭到過親近之人的背叛,為此心灰意冷。既有人為了利用我,大說特說言不由衷的溢美之詞,也有人毫無意義地(我只能認為是這樣)對我破口大罵。還曾被人家真真假假地說三道四。此外還遭遇過種種匪夷所思的怪事。
每當遭遇這種負面事件,我就留心觀察相關人物的言行舉止。既然苦頭是非吃不可了,索性從中淘取些貌似有用的東西——其實就是「不管怎樣,總得保住老本」啦。當時難免會心中受傷、情緒低落,但如今想來,這樣的經歷對我這個小說家來說也算是充滿營養的東西。自然,美妙而愉快的經歷肯定也有不少,但相比之下,記憶猶新的卻淨是負面的事情。與回憶起來讓人愉悅的事情相比,倒常常想起那些不願回憶的事。總而言之,不妨說從這樣的事中能學到更多的東西。
回頭想想,我喜歡的小說,似乎以出現很多饒有趣味的配角的居多。在這層意義上,首先啪的一下浮上腦際的,要數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群魔》。讀過此書的各位想必都知道,這部作品中荒誕離奇的配角層出不窮。明明篇幅很長,讀起來卻絲毫不嫌煩。讓人覺得「怎麼會有這種傢伙呀」的豐富多彩的人物、稀奇古怪的角色絡繹不絕地登臺露面。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腦袋裡肯定有一個巨大無比的檔案櫃。
說到日本的小說,夏目漱石的小說中出現的人物實在是多姿多彩,魅力無窮。哪怕是偶然露面的小角色,也都栩栩如生,擁有獨特的分量。這種人物道出的一句臺詞、露出的一個表情、做出的一個動作,都能奇妙地長留心間。閱讀漱石的小說總讓我感佩的,就是幾乎不會出現「此處需要這樣的人物,所以姑且叫個人上場」式的湊數的人物。他的小說不是一拍腦門胡編亂謅的,而是讓人有紮紮實實的感受。可以說每一個句子都經過精雕細琢。這樣的小說,讀來本本都讓人信服,可以放心地讀下去。
寫小說時讓我最快樂的事情之一,就是「只要願意,自己可以變成任何一個人」。
我原來是用第一人稱「我」開始寫小說,這種寫法堅持了二十多年。短篇之類有時會用第三人稱,長篇則始終使用第一人稱。當然,「我」並不等於村上春樹,就如同雷蒙德·錢德勒並不等於菲利普·馬洛,根據不同的小說,「我」的人物形象也在發生變化。儘管這樣,堅持用第一人稱寫作,久而久之,現實中的我與小說中的主人公「我」的界線——無論對作者還是對讀者來說——有時在某種程度上也難免變得不夠分明。
剛開始並沒有發生什麼問題,或者說我本想以虛構的「我」為槓桿的支點,構築起小說世界,並將它拓展開來。但是不久後便漸漸感到僅憑這一點不夠用了。尤其是隨著小說的篇幅與架構擴充套件開去,僅僅使用「我」這個人稱便有些憋屈氣悶,於是在《世界盡頭與冷酷仙境》中,便按章輪流使用「我」和「在下」這兩種第一人稱,這也是試圖打破第一人稱功能侷限的嘗試。
最後一部只用第一人稱寫作的長篇小說,是《奇鳥行狀錄》(一九九四年、一九九五年)。然而篇幅長到如此地步,單憑「我」的視點講述故事便顯得捉襟見肘,得時時處處帶入種種小說式的創意。或是加入別人的敘述,或是插入長長的書信……總之引進一切敘事技巧,試圖突破第一人稱的結構制約。然而有些地方畢竟讓人感覺「這就算走到盡頭啦」,接下來的《海邊的卡夫卡》(二○○二年)就把一半內容切換成了第三人稱敘事。少年卡夫卡的章節都沿用舊例,由「我」擔任敘述者推進故事,此外各章則以第三人稱講述。如果有人說這是折中,這話一點都不假,可儘管只佔了一半,卻由於匯入了第三人稱這個聲音,使小說世界的範圍大幅擴充套件開來。至少寫這部小說時,我感到自己的手法要比寫《奇鳥行狀錄》時自由多了。
後來所寫的短篇小說集《東京奇談集》、中篇小說《天黑以後》,從頭至尾都採用了純粹的第三人稱。我好比是在那裡面,即以短篇小說與中篇小說的形式,確認了自己能完美地運用第三人稱。就像把剛買的跑車開到山道上去試駕,確認各種功能的感覺一樣。依序將流程整理一遍,從出道開始到告別第一人稱、只用第三人稱寫小說,幾乎過去了二十年。真是漫長的歲月啊。
一個人稱的切換,何以竟需要如此之長的時間?確切的理由連我自己也不清楚。其他姑且不問,恐怕有一點是運用第一人稱「我」來寫小說,我的身體和精神已經習以為常了,所以轉換起來自然要耗時費力。這在我而言,與其說僅僅是人稱的變化,不如說得誇張些,更接近於視點的變更。
我好像屬於那種不管是什麼事情,要改變它的推進方式,總得耗費許多時間的性格。比如說給登場人物起個名字,我都會思考許久也起不好。像「鼠」啦「傑」啦這類綽號倒罷了,但正兒八經的名字卻怎麼也起不好。為什麼呢?您要是問我,我也不太清楚,只能回答:「因為給別人起名字,我實在感到害羞。」我也說不好,就是覺得像我這樣的人竟然隨意賦予別人(哪怕是自己編造出來的虛構人物)姓名,「未免有些假惺惺」。或許從一開始,我就覺得寫小說這種行為令人害羞。寫起小說來,簡直就像把心靈赤裸裸地曝露在睽睽眾目之下,令我十分羞赧。
總算能給主要人物起名,按作品來說是始自《挪威的森林》(一九八七年)。就是說在此之前的最初八年裡,我基本一直用無名無姓的登場人物,用第一人稱來寫小說。細想一想,這樣寫小說就等於一直在為難自己,硬把繁瑣曲折的規則強加給自己。可當時卻不以為意,滿心以為本該這樣,堅持了下來。
然而隨著小說變得更長更復雜,出場人物再無名無姓的話,連我也感到束手束腳了。出場人物數目大增,而且還無名無姓,這樣一來勢必會產生混亂。於是我只得放棄堅持,橫下心來,寫《挪威的森林》時便斷然實施了「起名作戰」。雖然實屬不易,但我還是閉眼咬牙,豁了出去。自此以後給出場人物起名,就不再是苦差事了。如今更是信手拈來,順順當當就能起個合適的名字。甚至還寫了像《沒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禮之年》那樣,主人公的姓名本身就成了書名的小說。《1q84》也是,從女主人公被賦予「青豆」這個名字的那一刻起,情節便像突然得到動力一般,朝前湧動起來。在這層意義上,名字成了小說中十分重要的因素。
就像這樣,每當寫新的小說時,我就設定一兩個具體的目標,大多是技術性的、肉眼可見的目標,心想:「好了,這次來挑戰一下!」我喜歡這樣的寫法。解決一個新課題,完成一樁此前做不到的事情,就有一種真實感,覺得自己作為作家又成長了那麼一丁點兒,就好比一級一級地爬梯子。小說家的妙處就在於哪怕到了五六十歲,這樣的發展和革新仍然可行,沒有年齡的制約。如果是體育選手,大概就不可能這樣了吧。
小說變成了第三人稱,出場人物增加,他們各自有了姓名,故事的可能性便愈加膨脹開去。亦即是說可以讓不同種類、不同色調、擁有種種意見和世界觀的人物登場亮相,可以描寫這些人之間多種多樣的瓜葛和關係。而且最為美妙的,還是「自己幾乎可以變成任何一個人」。在用第一人稱寫作時,也有過這種「幾乎可以變成任何人」的感覺,不過改為第三人稱後,選擇範圍一下子更寬廣了。
使用第一人稱寫小說時,在多數情況下,我是把主人公(或是敘述者)「我」草草當成了「廣義可能性的自己」。那雖然不是「真實的我」,但換個地點換個時間的話,自己說不定就會變成那副模樣。如此這般地不斷分枝,我也在不斷分割著自己。並且把自己分割後再拋入故事性之中,來檢驗自己這個人,確認自己與他者(抑或與世界)的接觸面。對最初那個時期的我來說,這種寫法是相稱的。而且我喜愛的小說多是用第一人稱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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