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為一個小說家,您認為需要什麼樣的訓練和習慣?在與年輕朋友互動時,常常被問到這樣的問題,好像在世界各地都有這種情況。我覺得這恰好說明有很多人「想當小說家」,「想表現自我」,然而這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至少我只能抱臂深思,沉吟不語。
因為我連自己是如何成為小說家的,都沒有搞明白前因後果。我並非年紀輕輕的時候就下定決心,「將來要當個小說家」,於是為此進行特別的學習、接受培訓、積累習作,按部就班地成為小說家的。就如同此前人生中的許多事情那般,很有些「忙東忙西的,一來二往之間順理成章,就這麼瓜熟蒂落」的意思,還有不少好運相助的成分。回首往事,簡直令人心驚肉跳,可事實的確如此,真是無可奈何。
儘管如此,當年輕朋友們滿臉認真地問我「要成為一個小說家,您認為需要什麼樣的訓練和習慣」,我又不能隨便敷衍,說什麼:「哎呀,這種事情我不太清楚,全都是順其自然、水到渠成,還有運氣也很重要,想一想還真是蠻嚇人的。」聽到這種話,只怕他們也挺為難,沒準還會冷場。因此我也會嚴肅地對待問題,試著去思考:「那麼,是怎麼回事呢?」
於是我想到,想當小說家的人首先大概要多讀書。這實在是老生常談,真是不好意思。不過我覺得要寫小說,這依舊是至關重要、不可或缺的訓練。既然想寫小說,那麼小說的結構如何,就得作為肌體感覺,從基礎上了解它才是。就像「要做歐姆蛋,首先得把雞蛋敲開」一樣理所當然。
尤其是青年時期,應該儘可能地多讀書。優秀的小說也罷,不怎麼優秀的小說也罷,甚至是極爛的小說也罷,都(絲毫)不成問題,總之多多益善,要一本本地讀下去。讓身體穿過更多的故事,邂逅大量的好文章,偶爾也邂逅一些不太好的文章。這才是至關重要的作業。它將成為小說家必不可缺的基礎體力。趁著眼睛健康,時間有餘,先把這事兒踏踏實實地做好。實際練筆寫文章大概也很重要,不過從先後順序而言,我覺得再往後排一排也來得及。
其次(恐怕先於動筆)要做的,我覺得應該是養成事無鉅細,仔細觀察眼前看到的事物和現象的習慣。身邊來來去去的各色人物、周圍起起落落的種種事情,不問三七二十一,認真仔細地加以觀察,並且深思細想、反覆考慮。雖說是「反覆考慮」,卻沒必要急於對事物的是非價值作出判斷。要儘可能地保留結論,有意往後拖。重要的不是得出明瞭的結論,而是把那些來龍去脈當作素材,讓它們以原汁原味的形態,歷歷可見地留存在腦海裡。
常有人對周圍的人和事爽快利索地展開分析:「那個是這麼回事喲。」「這個是那樣的。」「那小子是這樣的傢伙。」三下五除二便得出明確的結論。這樣的人(我是說,依我所見)看來不太適合當小說家,倒更適合去當評論家或媒體人,再不就是(某種)學者。適合當小說家的,是那種即便腦袋裡已然冒出「那是這麼回事」的結論,或者眼見就要冒出來,卻駐足不前,還要再三思考的人:「不對不對,稍等片刻。弄不好這只是我自以為是。」或者是:「豈能這麼輕易地下結論?萬一前面跳出新的因素,事態說不定會發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呢。」
看來我自己就屬於這種型別。當然也有(大有)腦袋轉得不夠快的原因。儘管當時匆匆得出了結論,可後來一看,卻發現那結論並不正確(或者說不精確、不充分),這樣的苦澀經驗我反覆體味過許多次,因而深感羞愧,冷汗直流,繞了好多冤枉路。因此,我漸漸養成了「別急著下結論」、「儘量多花時間思考」之類的習慣。這說是與生俱來的性情,不如說是吃過很多苦頭才學會的經驗法則。
就這樣,不論什麼突發事件,我的大腦都不會朝著立刻得出結論的方向運轉,而是努力將自己目睹的光景、邂逅的人物,抑或經歷的事情當作一則「事例」,或者說「樣本」,儘量原封不動地留存在記憶中。這樣一來,等到以後情緒更加穩定、時間更加充裕的時候,就能從各種角度審視,仔仔細細地檢驗它,根據需要引匯出結論。
不過就我的經驗而言,迫切需要得出結論的事情,好像遠比我們想象的少。我甚至覺得不管從長期還是短期來看,我們實際上並不是那麼需要結論這玩意兒。所以每當讀報紙或看電視新聞時,我都不禁心生疑念:「喂喂,就這樣飛流直下地亂下結論,到底要幹什麼呀?」
總體說來,如今這世界似乎急於追求黑白分明的判斷。當然,我也認為不應該什麼事情都往後拖:「留待下次吧,以後再說。」恐怕有些事情必須先拿出個結論來。舉兩個極端的例子,「戰爭是開打還是不打?」「核電站明天是啟動還是不啟動?」這樣的事情,我們無論如何都必須儘快明確立場,不然很可能惹出天大的禍事。然而,這類急如星火的事態註定不那麼頻繁。如果從收集資訊到提出結論的時間越縮越短,人人都成為新聞評論員或評論家,社會將變得刻板呆滯、缺乏寬容,甚至變成非常危險的地方。問卷調查中常常有「兩者皆否」的選項,可我總在想,如果有個「眼下兩者都不好說」的選項,其實也挺好。
嗯,社會歸社會,姑且不問。總之,我覺得立志當小說家的人不該迅速得出結論,而應該儘量原封不動地收集和積攢素材。要在自己身上找出大量儲存這類原材料的「餘地」。雖說是「儘量原封不動」,但也不可能將眼前一切都原原本本地牢牢記住。我們的記憶容積有限,因此需要最低限度的工序,即資訊處理之類的東西。
更多的情況下,我主動儲存在記憶裡的,是某個事實(某位人物、某種現象)中興味盎然的細節。因為要鉅細無遺、原模原樣地記下來十分困難(不如說,就算當時記下來了,不久也會忘掉),所以我留心提取出幾個單獨的細節,用便於回想起來的形式留存在腦袋裡。這就是我說的「最低限度的工序」。
那是怎樣的細節呢?是會讓人「咦?」地生出興趣的細節。可能的話,最好是無法巧加說明的東西。如果不合道理,或者條理上有微妙的分歧,或者令人心生疑竇,甚至神秘怪異,就更無話可說了。收集這樣的東西,貼上簡單的標籤(註明日期、場所、狀態),再好好地儲存在腦海裡。說起來就是收藏在大腦中的私人檔案櫃抽屜裡。當然也可以準備一個專用筆記本,記在上面。而我喜歡直接記在大腦中。因為拿著筆記本走來走去的有些麻煩,而且一旦形成文字,往往便心安理得地拋到腦後。將各種東西一股腦兒扔進腦海裡,該消失的消失,該留下的留下。我喜歡這種記憶的自然淘汰。
有一個故事我很喜歡。詩人保爾·瓦萊裡採訪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時,問道:「您會不會隨身攜帶一個記錄靈感的筆記本?」愛因斯坦表面上非常平靜,內心卻十分驚訝,答道:「哦,沒那個必要,因為靈感是難得一遇的事兒。」
的確,聽他這麼一說,我覺得自己也一樣,很少遇到感嘆「此刻手頭有個筆記本該多好」的情況。而且,真正重要的事情一旦放進腦海裡,是不可能那麼輕易就遺忘的。
總而言之,寫小說時至為珍貴的,就是這些取之不盡的細節寶藏。從我的經驗來看,聰明簡潔的判斷和邏輯縝密的結論對寫小說的人起不了作用,反倒是拖後腿、阻礙故事發展的情形多一點。然而,如果將保管在大腦檔案櫃裡的形形色色未經整理的細節,根據需要原汁原味地編排進小說中去,連自己都會覺得震驚,故事竟變得自然而然、栩栩如生起來。
比如說是什麼樣子呢?
哎,一時想不出好例子來,但比如說,就像這個……你熟識的人裡邊,有人不知何故一生氣就打噴嚏,一旦開始打噴嚏,就怎麼也停不下來。我的熟人中並沒有這樣的人,但假定你的熟人中有。看到這樣的人,你也許會想:「為什麼呢?為什麼一生氣就要打噴嚏?」接著就運用生物學或心理學知識進行分析推測、設立假說。這當然也是一種處理方式,但我一般不這樣思考問題。按我的大腦工作方式,往往是感嘆一句「咦,還有這樣的人」,便到此為止了。「不知是什麼緣故,不過,世上也有這樣的事啊。」於是砰的一下,將這件事「一股腦兒」記下來。我大腦的抽屜裡收集了許多這般毫無脈絡的記憶。
詹姆斯·喬伊斯曾經非常簡潔地斷言:「所謂想象力就是記憶。」此言極是,我完全認同詹姆斯·喬伊斯的觀點。想象力千真萬確就是缺乏脈絡的記憶片段的結合體。這種說法在語義上似乎有些矛盾,「被巧妙組合起來的毫無脈絡的記憶」會具備自己的直覺,具有預見性。它才應該成為故事正確的動力。
總之,我們的(至少是我的)腦袋裡配備著這樣的大型檔案櫃。一個個抽屜中塞滿了形形色色作為資訊的記憶。既有大抽屜,也有小抽屜,其中還有內設暗鬥的抽屜。我一邊寫小說,一邊根據需要拉開相應的抽屜,取出裡面的素材,用作故事的一部分。檔案櫃裡反正有數量龐大的抽屜,當我集中精力寫小說時,哪裡的哪一個抽屜中裝著哪些東西,相關印象就會自動浮現在腦海裡,眨眼間就能無意識地找到它的所在。平時忘卻的記憶會自然而然地復甦。大腦進入這種暢通無阻的狀態,是一件非常心曠神怡的事。換句話說,就是想象力游離了我的意志,開始立體地呈現出自由自在的行動。不用說,對身為小說家的我來說,收藏在腦內檔案櫃裡的資訊是任何東西都無法取代的豐富資產。
史蒂文·索德伯格導演的電影《卡夫卡》(一九九一年)中有一個場景,傑瑞米·艾恩斯扮演的弗朗茨·卡夫卡潛入了一座陰森可怖的城堡,裡面排列著數量龐大的帶抽屜的檔案櫃(當然是以那部《城堡》為原型)。記得看到這個場景,我忽然想到:「咦,這光景與我腦內的構造沒準有相似之處呢。」那是一部意味深長的電影,諸位有機會看的話,請留意這個場景。我的腦袋裡面雖然沒有那麼陰森可怖,但基本結構說不定有些相似。
作為一個作家,我不光寫小說,還寫一些隨筆之類的東西。寫小說的時期,會規定好除非有逼不得已的緣由,決不寫小說以外的文字。因為倘若寫起隨筆,勢必會應需要拉開某個抽屜,將其中的記憶資訊用作素材。這麼一來,寫小說時再想用它,就會出現在別處已然用過的情況。比如說:「哎呀,說起來,有人一生氣就會大打噴嚏這個素材,我上次在週刊雜誌的隨筆連載裡寫過了呀。」當然,同一種素材在隨筆與小說中連續出現兩次也無不可,只是一旦出現這種內容撞車,小說好像就會莫名其妙地變得單薄。總之一句話,在寫小說那段時期,最好保證所有的檔案櫃都為寫小說所用。不知什麼時候需要什麼東西,所以儘量節省著用。這是我從長年寫小說的經驗中得來的智慧。
小說寫作告一段落後,會發現有些抽屜一次也沒開啟過,剩下很多沒派上用場的素材,我會利用這些東西(說起來就是剩餘物資)寫出一批隨筆。不過對我來說,隨筆這東西就好比啤酒公司出品的罐裝烏龍茶,算是副業。真正美味的素材總是要留給下一本小說(我的正業)。這樣的素材積累得多了,「啊啊,想寫小說啦」的心情好像就會自然而然地湧上心頭,所以必須好好珍藏。
又要說到電影了——斯蒂芬·斯皮爾伯格的《》裡有一個場景,將儲物間的雜物收集起來,拼湊成一個臨時通訊裝置。諸位還記得嗎?像什麼雨傘啦、檯燈啦、餐具啦、電唱機之類。我是很久以前看的,詳細情節已經忘了,只記得他用現成的居家用品隨意拼組,三下兩下就大功告成了。雖說是臨時裝置,卻能和相距幾千光年的母星取得聯絡,是一臺正宗的通訊機。坐在電影院裡看到那個場景,我欽佩不已。一部好小說肯定也是這樣完成的。材料本身的品質沒那麼重要。至關重要、必不可缺的是「魔法」。哪怕只有樸素的日常材料,哪怕只用簡單平易的詞語,只要有魔法,我們就能用那樣的東西製造出舉世震驚的完美裝置。
然而不管怎樣,我們每個人都要有屬於自己的「儲物間」。再怎麼使用魔法,畢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法無中生有。當突然跑過來,對你說:「抱歉,能不能把你家儲物間裡的東西借我用用?」你就要有常備的「雜物」庫存,才能唰的一下拉開門給他瞧瞧:「當然可以,不管是什麼東西,儘管用好啦。」
作者「村上春樹」的其他小說
《海邊的卡夫卡》《挪威的森林》《天黑以後》《且聽風吟》《沒有女人的男人們》《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1973年的彈子球》《奇鳥形狀錄》《1Q84:BOOK2(7月-9月)》《1Q84:BOOK3(10月-12月)》《斯普特尼克戀人》《尋羊冒險記》《1Q84:BOOK1(4月-6月)》《沒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禮之年》《舞舞舞》《世界盡頭與冷酷仙境》《棄貓》《東京奇譚集》《小城與不確定性的牆》《國境以南太陽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