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歷史稍有所知的人,都會知道司馬遷這個名字;而知道司馬遷是位歷史學家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他在天漢二年(西元前99年),因替李陵敗降匈奴事辯解,觸怒漢武帝下獄,受「宮」刑,然後於汙穢骯髒之中死去的故事。
「宮」,即是去勢。司馬遷可算是非正常死亡的中國文人中,一個很特別的例子,恐怕也是世界文學史上的惟一。
「宮」和去勢,是一回事,但性質有所不同。「宮」是刑法。去勢,在有皇帝的年代裡,是當太監的首要條件。若不想當,也就不必去勢。當然也有或被父母鬻賣,或因生活無著而淨身入宮,不無被迫的個例。但大多數被閹者,甘願去勢,是作為謀生手段,求得進宮。因此,這班人對於不男不女的第三性狀態,較少屈辱感。而且一旦成為太監,生活在無數已將「那話兒」連根切掉的人中間,大家彼此彼此,誰也不可能笑話誰,褲襠裡有沒有那個玩意兒,便是無所謂的事了。
太監這行業,不僅中國有過,外國也有過的。如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如克勞狄、尼祿、維特利烏斯和提圖斯等羅馬諸帝,如其後的拜占庭帝國諸帝、奧斯曼帝國諸帝,都曾在後宮使用割掉生殖器的男人,以供役使。中國明代,大概是歷史上破紀錄使用宦官的帝國,故有「十萬太監亡大明」這一說。任何朝代,太監或類似太監的人多了,都不是好事。
由於宦官有太多的機會接近帝王后妃,容易獲得寵幸;加之閹人的變態性心理,嫉妒一切正常的人,便是他們的仇恨準則。因此,一部「二十四史」,讀來讀去,凡太監,都不是好東西。至少,好東西極少極少,所以,對這卑汙齷齪者多、陰暗險惡者眾的一群,統統蔑稱之為「閹豎」,倒也合適。
但司馬遷之被「宮」,與「閹豎」的去勢,截然不同。老實說,歷代皇帝收拾文人,手都不軟,什麼毒辣殘忍的法子沒有使用過呢?但把文人××連根端掉者,劉徹是獨一份。那是中國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頁,文人之受屈辱者,莫過於此。
「宮」刑,在中國,盛行於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初期,以閹割或損壞男女生殖器官,旨在使其餘生在屈辱中度過。漢武帝異想天開,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裡,他不殺頭,也不判刑,更不戴上什麼分子的帽子,而是採用「宮」刑,來對付他的國史館館長、國家圖書館館長,使其喪失作為一個男人的尊嚴,既活不下去,也死不成。這一招,實在可謂既惡且損,加之下流下作。
這奇恥大辱對司馬遷來說,「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一位「英明」之主,竟對文人進行如此卑劣的報復,簡直使我們這個具有悠久文明的中華民族,為之蒙羞。古代洋人的酷刑,能夠將耶穌在十字架上釘死,能夠將聖女貞德,將布魯諾在火堆上燒死,憤怒的革命群眾,甚至將路易十六夫婦送上斷頭臺一一鍘死,不可謂不恐怖;在莎士比亞時代,人犯的腦袋,也有割下來掛在倫敦塔橋上示眾的,其殘忍可想而知。但像劉徹用「宮」刑對付一個文人,對付一個埋頭在簡牘中閱讀歷史的學者,這是世所罕見的無恥行徑。
每讀毛主席《沁園春》詞中「秦皇漢武,略輸文采」這一句,我總會想起漢武帝「宮」司馬遷這件丟中國人臉的事情,虧他做得出來,下得去手。我始終想,問題恐怕就出在這句「略輸文采」上。要是像他那老祖宗劉邦,雖能吼出兩句「大風起兮雲飛揚」,可這位亭長從不以詩人自居,無論司馬遷說長道短,根本不甩儒生的漢高祖,至多當他放屁,不當一回事的。而漢武帝,詩詞歌賦都來得,雖「略輸」,還有點「文采」,這一有,就壞菜,他把自己看作文人,按文人行事。同行之間,免不了計較,就要關心意識形態領域的問題,就要注意階級鬥爭新動向了。而且,有權的文人,嫉妒起來,往往不擇手段。「宮」你一下,又何妨?所以,碰上一個有文采的皇帝,哪怕「略輸」一點,絕不是什麼值得文人大眾高興的事情。
司馬遷書讀多了,有點呆氣,他為什麼不想想,同姓司馬,那個司馬相如被欣然接受,這個司馬遷卻被斷然拒絕呢?難道還不足以總結出一點經驗,學一點乖嗎?這就不妨打油一首了:「彼馬善拍馬,吃香又喝辣,此馬講真話,只有割××。」為那張按捺不住的嘴,付出××被劁的代價,真是太不划算了。
《漢書·司馬遷傳》認為:「夫唯《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難矣哉!」這意思就是說:若是司馬遷能夠「明哲」的話,也許可以「保身」,具體一點,可以保住那命根子。但他心血來潮,跳出來為李陵主持公道,招來了這場沒頂(卵?)之災。
不過,要一個具有責任感、使命感,特別是這位太史令,還多一份歷史感的文人,讓他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讓他對帝國的千瘡百孔閉上眼睛,讓他在這位年近六十花甲,做了四十多年皇帝的漢武帝面前,裝聾作啞,那是不可能的。
「宮」司馬遷的天漢二年,大漢王朝的日子不甚好過,大面上的風光依舊,內囊早盡了。由於歷年來徭役兵役不斷,狂徵暴斂,人民負擔沉重,大批農民不得不離開土地,奔走流亡。這一年,齊、楚、燕、趙和南陽等地相繼發生農民起義,來勢甚兇。所有這些敗象,都是劉徹隨著年事的增高,「英明」一天天少下去,不英明一天天多起來的必然結果。
孟德斯鳩說過:每個被授予權力的人,都易於濫用權力,並且將他的權力用到極限。康德也說過:掌握權力就不可避免地敗壞理性的自由判斷。義大利哲人馬基雅維利說得更乾脆:久握權力,必致腐化。這也是所有長期執政的統治者,在其晚年,難以逃脫的失敗命運。
劉徹哪能例外?到了晚年,除了封禪巡幸,敬神祀鬼,便是好大喜功,大興土木,與所有老年統治者一樣,最後必成為一個悖謬顛錯的老糊塗。司馬遷還以為他是當年意氣風發的「英主」,居然天真爛漫地「欲以廣主上之意,塞睚眥之辭」,要為李陵敗降慷慨陳詞。
其實子承父業繼任太史令的他,在國史館裡,早九晚五,當上班族,何等愜意!翻那甲骨,讀那竹簡,渴了,有女秘書給你沏茶,餓了,有勤務員給你打飯。上自三皇五帝、春秋戰國,下至陳勝吳廣、楚漢相爭,那堆積如山的古籍,足夠他白首窮經,研究到老,到死的。而且,他和李陵,非親非故,「趨舍異路」,不相來往,更不曾「銜杯酒,接殷勤之歡」,有過私下的友誼。用得著你狗拿耗子,多管閒事嗎?但是,知識分子的通病,總是高看自己,總覺得他是人物,總是不甘寂寞,有一種表演的慾望。
他認為他應該說話,他要不站出來為李陵說句公道話,還有誰來主持正義呢?他說:一,李陵「提步卒不滿五千,深踐戎馬之地,……橫挑強胡,仰億萬之師」;二,李陵「能得人之死力,雖古之名將,不能過也,身雖陷敗,彼觀其意,且欲得其當而報於漢,事已無可奈何,其所摧敗,功亦足以暴於天下」;三,李陵「轉鬥千里,矢盡道窮,救兵不至,士卒死傷如積」。學問太多的人,易愚;愚,則不大識時務;不識時務,就容易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做出錯誤的事情。
他這一張嘴,果然捅下天大的婁子。
漢武帝是讓他講話來著,他該懂得,陛下給臉,垂詢你的意見,是要你講他願意聽的話。你如果不想對李陵落井下石,你完全可以裝糊塗,千萬別進逆耳之言。這位多少有點受寵若驚的關西大漢,遂以「款款之愚」,「拳拳之忠」全盤托出他的真實想法。一句「救兵不至」,不但毀了他的前程,連男人的看家本錢也得根除。他不是不知道,那個未能如期會師,致使李陵孤軍奮戰,兵敗而降者,正是陛下心愛的王美人之兄長,貳師將軍李廣利。但他要說,這個認死理的司馬遷!
結果,「明主不曉,以為僕沮貳師,而為李陵遊說,遂下於理」。一個「略輸文采」的統治者,收拾這個當場得罪了他,得罪了他小舅子,更得罪了他心愛之人的文學同行,還不容易。陛下吩咐了,不用砍掉他的腦袋,只消「宮」他就行了,然後捲簾退朝。劉徹,肯定會為他這得意一筆,回到後宮,跟王美人一塊兒偷著樂的。妲己,曾讓商紂王殺比干剖腹驗心;褒姒,曾讓周幽王舉烽火報警取樂,那麼,漢武帝「宮」太史令討美人歡心,又算得了什麼?
宮刑,為五刑之一。《書·呂刑》曰:「愛始淫為劓、刵、椓、黥」,「椓」,孔穎達疏:「椓陰,即宮刑也。」也就是去掉生殖器官。「劓」,削掉鼻子;「刵」,切掉耳朵;而「黥」和「墨」,則是在犯人的臉上刺字;「刖」,斬斷手足。《孔傳》曰:「截人耳鼻,椓陰黥面,以加無辜,故日五虐。」古人對這類殘酷的肉刑,也是持否定態度的。結果,「殺」,在五刑中,倒成了最簡單的刑法,因為砍掉腦袋,只須一刀了事。
遠古時代,統治者視人民為草芥,老百姓如肉在俎。據《漢書·刑法志》:「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所謂刑平邦用中典者也。」要是刑亂邦用重典的話,五百增加到一千,那就該是道路以目,動輒獲罪,不知什麼時候,什麼場合,什麼原因,就會掉耳朵,掉鼻子,割××,送性命。所以,漢武劁司馬遷而不殺,留一條命在,該磕頭喊萬歲才對。
讀《水滸傳》,陸虞侯往林沖臉上刺字,押往滄州;武松在陽穀縣犯事,臉上刺了金印發配。對人犯的施虐行為,到唐宋,到明清,還在延續。這種遠古時期留下來的殘忍的惡行,像基因一樣,在國人的血管裡流動著,一遇機會,就會爆發出來。要不然,「文革」期間,那些造反派和紅衛兵,怎麼想起給走資派掛黑板,戴高帽,剃陰陽頭,往死裡折磨呢?不學無術的革命派,不可能從史書中得到啟發,很大程度上是血管裡的基因在起作用。
司馬遷「下於理」(理,古指司法官),大約是他四十多歲的時候,比如今那些知青作家還要小一點,正是泡吧泡妞泡桑拿的好年紀。但他卻只能在「蠶室」裡泡了。顏師古注《漢書》:「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為密室蓄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須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在沒有麻醉劑,沒有消毒措施,沒有防止感染的抗生素,以及止痛藥的情況下,按住司馬遷,剝掉褲子,割下××,可想而知,那份痛苦,比死也好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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