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都系活剝。但要使受刑者痛苦萬分而不死,劊子手還真得有點精於解剖的專業經驗不可。否則,皮未剝下,被刑者死在先,行刑者也就完蛋。魯迅先生不禁感慨,中國古代,醫書上的人身五臟圖真是「草率錯誤到見不得人」,但剝皮而不立斃,凌遲而不斷氣,磔刑而不露痕,宮閉而不送命,其「虐刑的方法,則往往好像古人早懂得了現代的科學」。這句感慨的背後,不知有多少人慘死刀下,不知有多少次臨場經驗,才有了這種屠夫合乎現代科學的精到。這一切,只能說明在封建社會里,統治者(包括想成為統治者的流寇)之殘忍,之兇惡,之殺人如麻,之把人不當人待罷了。
於是,魯迅先生結論曰:「明初,永樂皇帝剝了那忠於建文帝的景清的皮,也就是用這(指孫可望)方法的。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其實,明代用此刑,非始於朱棣,據明史專家吳晗考證,要說「剝皮揎草」幹得最起勁的,那個懷有無賴頑劣之心的小和尚,才是創朱明一代酷刑之先鋒。這小和尚,倘生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必為東糾西糾海淀糾,鐵桿紅衛兵,文攻武衛,專政隊長之類人物,而為害一方。
他的虐殺狂,登極以後,變本加厲,更是大開殺戒。歷史上的開國之君,坐穩江山,如何處理與他在槍林彈雨中共同戰鬥、生死與共、稱兄道弟、親密無間、一齊革命的同志,是個很棘手的難題。宋代趙匡胤,杯酒釋兵權,哥兒們從此就養尊處優,閉門謝客,別給我添麻煩,是上策。漢代的劉邦,留其願留者,如蕭何,去其願去者,如張良,像韓信這樣難剃的頭,乾脆送上斷頭臺,是中策。而朱元璋不分青紅皂白,不論親疏遠近,統統一網打盡,寸草不留,恐怕就是下策了。殺功臣之狠之毒之不留情之不念舊交者,莫過於朱元璋。當然,他不是最初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不過,像他這樣,連兒女親家如李善長、藍玉都不放過,而且還「剝皮揎草」,其惡可知。
李善長跟他一起淮右舉事,是他的大總管,定都南京後,敘功封王,他定下來,李的功勞最大,置於諸將之上。他說李是他的蕭何,無李就不能有今天的大明王朝。但最後,告李與別人串通起來謀反,於是,滿門抄斬。別人無法理解這罪狀能夠成立,一位御史冒死上疏,說李已經位極人臣,應有盡有,無法再有,即使幫別人推翻了朱,他還能得到更多嗎?朱元璋一貫對上書者不客氣,稍忤天意,那下場就是人頭落地。李善長被殺才一年,就敢提出來平反的要求,人們都替這位御史捏把汗。朱元璋這一次一反常態,沒有大發雷霆,但也不給落實政策。看來,凡具「盜賊之性」者,錯了也不認錯,哪怕百分之九十九都錯了,他咬住那百分之一,說他永遠正確。
而藍玉,南征北戰,東討西伐,將元軍主力,消滅殆盡,餘部都驅逐到大漠以北,是立下汗馬功勞的元帥。但元帥又如何,也以圖謀不軌定讞,下場比李更慘,給剝了皮,揎上草,傳示全國。這很有一點類似「文革」期間,小將們把走資派押在大卡車上游街的做法。如果哪位紅衛兵,通過時光隧道,回到洪武年間,把戴高帽、掛木牌、坐噴氣式的比剝皮省事的高招,傳授給朱皇帝,肯定會龍顏大悅的。據吳晗《明代特務統治》引歐陽直《蜀亂》:「初,獻(編案:張獻忠)賊入蜀王府,見端禮門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裝,人皮質,頭與手足俱肉身。據內監雲,明初涼國公藍玉,蜀妃父也,為太祖疑忌,坐以謀反,剝其皮,傳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之。」證明朱元璋對剝藍玉的皮,是一點悔意也不存在的。
朱元璋的胡惟庸案、藍玉案、李善長案等等,牽連之廣,上至朝廷,下至農舍,總計約十萬人之多,掉了腦袋,真是殺得天昏地暗,神州變色。惟一例外的,前案,朱元璋怕他女兒當寡婦,赦了他女婿和外孫三人,不在滿門抄斬之列;後案,看來嫁給他兒子的藍玉女兒,也幸而未被連坐,這總算讓我們看到這位皇帝未泯的一點可憐人性。
商鞅論囚,渭水盡赤,這位殘忍的懲罰狂,製造的恐怖場面,令人心驚。秦時的渭水,不像現在這樣受到水土流失的威脅,弄得西安食水都困難。渭水流域,一直到唐代,從王維詩「渭城朝雨浥輕塵」,還可證明那時的森林植被好,水源涵養好,一派江水,莽莽蒼蒼。試想,這位在批林批孔紅過一陣的法家,得殺掉多少人,才能將滾滾的江水染紅?但一念及朱皇帝動不動誅九族,常常是一村一鄉,一姓一族地殺到雞犬不留的地步,放眼望去,惟見十室九空,人煙斷絕,白骨累累,鬼影幢幢,那場面之駭人,商鞅又瞠乎其後了。
所以,明代諸帝,無賴兒郎,也還懂得為尊者諱的道理,對開國老祖的殘忍,往往避而不談,若無其事似的;即使偶爾涉及到,也輕描淡寫,一筆帶過。最不知趣者,莫過於海瑞了。儘管他是位清官,儘管他一生操守正直,行節可嘉,儘管他死後了無分文,甚至葬資也賴他人支給;但同時代的文壇巨匠王世貞評價海瑞,說他「不怕死,不愛錢,不結黨,是其所長;不虛心,不曉事,不讀書,是其所短」,倒也給這位迂執近腐的海剛峰先生,畫了個像。
晚年,重新起用,據沈德符《萬曆野獲編》:「海剛峰起南總憲,到任後,忽設二大紅板凳,雲欲笞御史不法者,一時震駭,以為未有怪事。」這位相當於廉政公署的特派員,覺得按在板凳上打屁股,還不足阻嚇犯罪行為,於是,竟然不識時務地給萬曆皇帝上疏,要求「復國初剝皮囊草之制」,也就是把朱洪武那一套酷刑再搬出來。
接張居正任宰輔的申時行,是個極世故的官僚,重新起用不為張居正喜歡的海瑞,不過是俯順輿情而已。看到他的這份上疏時,肯定哭笑不得:「這個海剛峰啊!」可能勸過他,「老兄臺,你已經是年過古稀的老爺子,你就省省吧!不要哪壺不開提哪壺了!」他聽不進去,正襟危坐,作大任在肩、剛正不阿狀。
凡是性格殘忍的人,多自以為是,好剛愎自用,這位懲罰主義者到底送呈大內。果然,時情大譁,御史立刻就劾海瑞「導上法外淫刑」。幸好,朱翊鈞那天心情不錯,只是怪罪「瑞偶失言」,未予處分,「仍留供職」。並且為他殘忍的老祖宗開脫:「按太祖初制,亦偶一行耳。所謂古有之,而不可行於今者,此類是也。」(以上均見《萬曆野獲編》)
不管後代皇帝怎樣曲意迴護,朱元璋的殘忍,是無法抹煞的。從他生命不息、殺人不止的一生,可以判斷,他是一個人格上有缺陷,心理上有毛病,智商上有思維障礙,心靈上受到過嚴重傷害的病人,否則,無以解釋他無休止地將老百姓,也將官員,更將知識分子,死去活來地折騰的原因了。總而言之,這種求得病態心理發洩的患者,手中多一份權力,人民便多遭難一分。由於他們熱衷於通過施虐、報復,來獲得精神上的滿足,這也是中國曆來刑外之刑氾濫,法外之法猖獗的根源。
一部二十四史,凡手握權力的中國人,把人不當人的殘忍,比比皆是,多到連歷史學者也索性懶得記載。秦白起坑趙降卒四十萬於長平,一句話,四十萬人被殘忍地活埋,楚項羽坑秦降卒二十萬於咸陽,也是一句話,二十萬人被殘忍地砍掉腦袋。到了朱皇帝,殺人的計量單位仍以萬計,但總量在減少。到了清代,魯迅先生說:「清朝有滅族,有凌遲,卻沒有剝皮之刑,這是漢人應該慚愧的。」雖然文字獄,死了不少人,殺人的計量單位就以千計了。到了民國,就以《紀念劉和珍君》和《為了忘卻的紀念》為例,統治者一次性的屠殺,就下降到百位和十位計了。
這種量的減少趨勢,不是表明統治者舉起屠刀時手軟了,而是人類的普遍覺醒的結果,也說明了歷史必然在不斷文明進步的總規律,時代愈遠,黑暗愈重;時代漸近,光明漸多。不過,朱皇帝的殘忍,雖是一頁古老的歷史,但也能使我們懂得流動在中國人血管中的殘忍基因,並不因為進入文明社會,就會消失殆盡,有機會,有可能,估計還會沉渣泛起的。
謂予不信,回頭看一看「文革十年」,還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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