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小說史上,馮夢龍(1574—1646)是個很重要的人物。
雖然,長期以來,他被定性為通俗文學家,但這並不是十分準確的評價。實際上,他是一位扭轉了宋元明以來中國人閱讀習慣的小說改革家,算得上是中國小說史上的拓荒者。在中國,寫小說者很多,但對大家讀慣了的小說,無論內容無論形式,能實行一次根本變革者很少。
凡能行非常事者,必非常人,他絕不是文學史上可以馬馬虎虎對待的人物。
中國的白話小說,始於宋代的話本。但從話本出現那天起,內容無非兩端,主要是說史,其次為神魔、靈怪、煙粉、傳奇之類。應該說,是這位馮夢龍,將舊的小說格局引出神天鬼地,回到大千世界,疏離帝王將相,關注芸芸眾生。
這是極具勇氣的創舉。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十四、十五世紀的中國,由於作坊手工業的發達,由於商貿交易活動的活躍,初具規模的資本經濟開始萌芽,擁有財富的新興階層便在城市中出現。與小農經濟不同的是,這些城市中的有產者和平民,是一個湧動著消費慾望的群體。他們的文化需求和躺在地頭上由著太陽曬屁股講兩個葷笑話就心滿意足的農民不同,他們渴望著美學價值高一些,文化品位強一些,以市井人物為主體,以城市生活為背景的文學出現。於是,馮夢龍的「三言」應運而生,揚棄話本小說中舊的講史模式,遂走在了時代的前列,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馮夢龍,江蘇長洲(今江蘇蘇州)人,在明代,江浙是經濟最發達的地區,因此,他能得風氣之先,創新行事,也是一種歷史的必然。不過,對這位具有前瞻性的小說改革家,文學史缺乏足夠的估價。一個「俗」字,給他蓋棺論定,是不甚公正的。
中國文人有一個通病,一旦衣冠楚楚,人五人六,馬上就把褲腿放下,遮住未洗乾淨的泥巴,馬上叼起雪茄當精神貴族,一張嘴,全是洋人的名字,一說話,全是西方的名詞。中國的東西,傳統的東西,本土的東西,老百姓喜歡的東西,下里巴人能夠接受的東西,他們是不放在眼裡的。這些人的文學史,必然就是某些人的文學史。因此,別指望這本文學史裡會留張椅子給馮夢龍先生來坐,他哪有資格進到這大雅之堂?即使他捧上一大抱玫瑰,誠心給某些人獻花,門口一定有人攔住,你有請柬嗎?休看他買了九十九朵玫瑰,但不是人家要邀請的一百位客人中的一位,他也只有吃閉門羹的分兒。
有文學,就有文人聚集的地方,好者好之,惡者惡之,但只要他們在一起,必然是一個宗旨排外的團契。猶如海明威所言,像養在一個玻璃瓶裡的蚯蚓,鑽來拱去,互相以彼此的排洩物撫慰著自己,做瓶子裡的文學大師夢。好在馮夢龍識趣,不想幹擾人家這種自得其樂,何況他的事情多得很,日程排得很緊。一方面,他要下鄉去採風,為已經出版的吳下民歌集《掛枝兒》再編一本《山歌》續集;一方面,他要馬不停蹄地訪遍江浙一帶的書市,覓尋散佚的宋人話本。
因為,他要據其中「市人小說」的斷篇殘章,來撰寫他的《警世通言》《醒世恆言》《喻世明言》。所以,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對他的這些創新作品,定名為「擬宋市人小說」,算是有別於傳統的新品種。「市人小說」,也就是「市井小說」,「市井小說」,也就是市民當主角的小說。對今天的作家來說,願意寫誰就寫誰,願意咋寫就咋寫,當然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可五百年前,自宋元明三代沿襲下來的規矩,凡小說,必講史,已成為金科玉律,要破它,需要一分膽量。
我欽佩馮夢龍這種敢於否定的勇氣。否定一個兩個前人,也許並不難,但否定幾朝幾代的定論,否定幾百年來的規矩,在習慣聽命、比較軟骨的中國文人行列裡,像他這樣的抗命者是罕見的。所以,明亡以後,一說於憂憤中死,一說為清兵所殺,便足以證明他的風骨。站在「嘉年華」盛會門外的馮夢龍,探頭朝裡一看,瓶子裡的哥兒們姐兒們正玩得開心,便不想打擾,伸手攔住一輛「馬的」,上了高速,打道回府,奔長洲去也。
每個人都有他的快樂,只有最沒出息的作家,最沒起子的評論家,才能以別人的快樂為快樂。我認為,馮夢龍的快樂,是他將大家已經習慣了的,文即史、史即文的神聖法則推翻,以現實世界中發生的人和事,也就是活生生的,你熟悉,我熟悉,大家都熟悉的人和事為描摹物件,這種另闢蹊徑的快樂,這種顛覆傳統的快樂,是作家的至高境界。他在這三部書中,改編、移譯、移植,更主要是自創了大量的「擬宋市人小說」,誠如一首贊他的詩中所說,「千古風流引後生」。《紅樓夢》也好,《儒林外史》也好,五四白話文運動也好,甚至我們大家寫的當代小說也好,溯本追源,最早是從他這條涓滴小溪開始,然後才成為滾滾巨流的。
我想他這種快樂,與跟屁蟲得以列席某次盛宴的快樂,與寫不出東西而窮折騰的快樂有著根本的不同。對作家來說,創造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現在回過頭去看收錄在「三言」中的,每部40卷,三部共120卷的小說,無一不是嘔心瀝血、傾腸吐肝之作,這裡面既有宋元舊制,也有明人新篇,更有馮夢龍他自己操刀的擬作。由於經過他程度不同的潤飾增刪,最後,神仙也分不清每一篇之由來,之所本。這就是大師化腐朽為神奇的創造力。
孫楷第《小說旁證》一書的序文中,分析了通俗小說的出現,正是由於有文人的介入,才得以登堂入室、大行其道的。
宋人說話有小說一門,敷衍古今雜事,如煙粉靈怪公案等色目不同,當時謂之舌辨。蓋散樂雜伎粗有可觀。雖一時習尚難以禁除,亦不為世重。及文人代興,效其體而為書,浸開以俚言著述小說之風。如馮夢龍《三言》、凌濛初《拍案驚奇》二集、清李漁《無聲戲》《十二樓》等不下數百卷,為世人傳誦。於是通俗小說駸駸乎為文藝之別枝,與丙部小說抗衡。
孫楷第說到這類新的文學體裁之來勢兇猛,之不可遏制:「蓋其紀事不涉政理,頭緒清斯無講史書之繁;用事而以意裁製,詞由己出,故無講史之拘;以俚言道恆情,易覽而可親,則無文言小說隔斷世語之弊。至藻繪風華,極文章之能事,則又二者所同,不可揚彼而抑此。斯雖通俗歟而無傷於雅。然則徵其故實,考其原委,以見文章變化斟酌損益之所在,雖雕蟲篆刻幾於無用,顧非文人之末事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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