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無妨如此說,魯迅不死。當然,不死的是他的作品。能不能長久地經得起後人折騰,是文章不朽的試金石。
不知是「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的多愁善感呢,還是「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的世紀末綜合徵,去年,加上前年,好多德高望重,以及德並不高、望也不重的名流組合,開始熱衷於總結20世紀的中國文學,紛紛進行一種《封神榜》的封神運動和《水滸傳》聚義廳裡排座次的遊戲,真是好不熱鬧。
據說,喜歡回過頭去看的人,是一種從生理到心理上都在接近衰老的表現。凡衰老,先糊塗;而糊塗,必顛倒;一顛倒,便語無倫次,搞七念三。但我很驚訝地發現,在所有此類性質的排排坐吃果果的牌桌上,這些擁有投票權的先生,還不到王熙鳳所說的「糊塗油蒙了心」的程度,總是能清醒地把魯迅先生放在首席位置。就衝這一點點的明白,實在令人對他們的智商刮目相看。
20世紀,從白話文出現起,至今能夠時常掛在中國人嘴邊的作家,首推魯迅先生,即使往死裡反對他的人,也不能(或不敢)持異議的。哪怕撇開他的小說、他的雜文、他的譯作、他的學術研究這一切不計,僅就他筆下的這位阿q的人物形象而言,哪怕到21世紀、22世紀,乃至更遠的世紀,恐怕也不會輕易退出中國人的話語體系。
我們知道,《阿q正傳》是1921年12月4日開始在北京《晨報》副刊連載,次年2月2日載畢的。1923年8月,將其編入小說集《吶喊》,由北京新潮社出版。除1925年5月26日,為俄文譯本寫了一篇短序外,直到1926年12月3日,也就是距這篇作品發表以後的整整五年,魯迅才發表文章談《〈阿q正傳〉的成因》。以今日之眼光看,魯迅對於他自己作品的宣傳工作,實在做得太差了。此後,隔了13年,直到1934年11月14日和18日在《答〈戲〉週刊編者信》中,應劇本改編者的公開要求,才不得不在報紙上提及這篇小說。
看來,他拙於炒作,默守古風,埋頭寫作,不事推銷,是可以肯定的了。也許,他還保持著中國文人的那一點最可貴的清高品質;也許,他還相信「桃李無言,下自成蹊」的無須張揚的做人準則;也許,他對商品經濟的運作過程相當陌生,沒有強烈的拜金主義;也許,他只想當文學家,而不想當文學活動家,懶得去張羅那些外務。
所以,他未能如近來一些作家,拿到版稅,馬上擁有一輛屬於自己的私家車。由此可見,今人也許寫不過前人,但適應生活、獲得更大利益的本領,要比前輩們聰明得多,也狡猾得多。因此,有些為先生抱屈。假如,他是另一個比較隨俗的魯迅,對於聲名、對於利益也比較在意的魯迅,按照20世紀90年代出書的一般規格,我想他至少應該做到:
小說問世的第一個月,在中山公園裡的來今雨軒,設茶點,供小酌,併發紀念品,召開一次新聞釋出會。邀請諸如《晨報》、《商報》、《京報》、《國聞週報》的主編、發行人,還有上海《申報》的駐京特派員,以及《朝日新聞》、《字林西報》等外報記者,發給他們新聞稿,在報刊上形成第一波的輿論攻勢。
第二個月的某個星期天,在臺基廠的六國飯店,召開一次作品討論會。請柬印上「會後有工作餐」字樣,當然,不能一隻飯盒馬虎了事,總得有中西合璧的正餐供應才是。「老虎總長」章士釗,自是不會請的;「我的朋友」胡適之,請了也未必出席;但傅斯年、錢玄同、孫伏園、劉半農、齊壽山、沈尹默,以及京城文化界其他重量級人物,怎能不光臨呢?自然是魚貫入場,踴躍發言,鼓吹譽揚,不遺其力。這樣,就在文壇造出第二波權威人物攻勢。
第三個月,在沙灘的北大紅樓門前,組織一次盛大的簽名售書活動。可惜那時中國還沒有電視,不過,鼓號隊敲敲打打,鎂光燈啪啪作亮,還是可以做到的。於是,購書者慷慨解囊,過路人駐足觀看。到了下午,晚報就有了「讀者太多,擠破了門;簽名太多,手脫了臼」之類的報道。如此,對廣大市民層發出第三波群眾攻勢。
不要相隔得太久,第四個月,作者,或出版商,就得出來發表宣告:書被盜版(下面帶三個驚歎號)。反正放心好了,不會有一個盜版者跳出來反駁,本人絕無盜你版的念頭。但是,捉準了這個弱點,無妨作出「賊咬一口,入骨三分」的痛苦狀。你越說自己被盜版的無奈無訴無可奈何,也就等於向世人宣示,我的作品是如何地受歡迎。這第四波借道滅虢的宣傳攻勢,應該說是最厲害的殺手鐧。
趁熱打鐵,第五個月,設法與翻譯家聯絡,儘量套磁,拜託他們將自己的作品推向外國。當然不會是在20世紀80年代頗受作家歡迎的楊憲益、戴乃迭夫婦了,20年代他們仍在求學階段,一時間指不上。但耆宿如辜鴻銘,新秀如羅家倫,洋派如林語堂,通才如梁實秋,都是呱呱叫的精通數國外語的天才,何不磨破嘴皮,踏穿門檻,登堂入室,親熱無比呢!至於用完了人家以後,再不理會也不遲的。
嚴格地說,上述的種種包裝手段,是最起碼的、最小兒科的,簡直不足掛齒的炒作行徑。這些年來,一些很一般的作品,不照樣弄到地動山搖的程度。如果今人當真寫出來一部類似《阿q正傳》的劃時代作品,落入一位炒家手裡,要不鬧出七級地震那樣大動靜,是絕不會善罷甘休的。
堅信「文章得失不由天」的魯迅先生,看來,虧大了。
不過,話說回來,當年他也真的這樣熱衷於炒作的話,怕也不是能在歷史上留存下來,經得起折騰的大師了。所以,他若健在,我想他也許要修改1936年9月20日一篇題名《死》文章中所立下的遺囑,說不定會對「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的第五條,補充一點,「尤其不可去做炒作起來的文學家或美術家」。
因為,事實也證明著,凡炒作自己到了不可開交的當代文人,最後,除了落一個「萬人嫌」的罵名以外,還能剩下什麼呢?
21世紀到了,如果能夠把上世紀文學界的優秀傳統、良好風氣、革新精神、求實態度,帶到2000年開始的新世紀去,而把那些一說起來就皺眉頭的不雅、不潔、不妥、不像話的一切,都留在即將過去的舊世紀,讓其成為歷史,倒是個挺不錯的主意。
但是,有這個可能嗎?誰知道。
不過,說真的,「文章得失不由天」,讀魯迅這句箴言,至少能多一點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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