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安全考慮,軍法處決定先給曹水兒上五花大綁。
所謂五花大綁,分為「押解式」(穿小麻衫):從脖頸到肩頭至大臂都被捆綁,大臂被向後縛緊,與頸、肩、上身固定。小臂雙手不綁,犯人可勉強自理生活(吃飯喝水等)。又一種稱之為「執行式」,也就是正要使用在曹水兒身上的,除捆綁手腕外,連同雙臂,以至胸、背、脖頸等部位全都緊緊捆縛。
不料死刑犯激烈反抗,無論如何不讓上綁。軍法處幾個參謀一同上手,要強制執行。曹水兒稍施拳腳,便把哥兒幾個打了個人仰馬翻,趕快跑去把「一號」首長搬來了。
「曹水兒!要配合執行軍法,你答應過的!」司令員正色說。
「處決歸處決,繩捆索綁老子不幹!」
「這是法定程式,不好免除。」軍法處處長厲聲說。
「姓曹的活了這麼大,什麼時候都由著我自己的性子,從不習慣聽誰的吆喝。今天給老子來一個五花大綁,我受不了這個憋屈!」
「這是他唯一的要求,可以考慮。」司令員悄聲說。
「首長知道,這傢伙能耐大了,放開他手腳,極有可能就……」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拿我是問好了!」司令員已大為不悅。
「首長話都講到了這個份上,我服從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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