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Reading Room

應物兄 李洱 第1頁,共2頁

「readingroom去過嗎?一定要去。」季宗慈說,「如果你沒去過,我可以陪你去。必須的。」

真是荒唐。readingroom不就是圖書館閱覽室嗎?我怎麼可能沒去過呢?但是接下來,應物兄聽明白了,季宗慈所說的readingroom是有具體所指的,它幾乎已經是個專用名詞了,指的是大英博物館的閱覽室,準確地說,指的是馬克思寫作《資本論》時待過的那個閱覽室。

季宗慈剛從英國回來。他的姐姐,另一個胖子,嫁給了一個英國胖子。他去倫敦就是參加兩個胖子在倫敦海德公園舉行的婚禮。這位第二任姐夫是純種盎格魯—撒克遜人,隆鼻藍目,色淺唇薄,但最喜歡喝的卻是中國的紅星二鍋頭。婚禮之後,他由新郎官陪同,懷著朝聖般的心情去參觀了大不列顛圖書館。這是因為有人告訴他,如果他出版的書能被譯成英文並被大不列顛圖書館珍藏,那麼他作為一個出版家才算是成功的。

參觀馬克思寫作《資本論》時用過的那個readingroom,是季宗慈此行的重點。閱覽室的牌子上寫著:這裡為眾多的政治流亡者和學生,提供了避難所和精神的源泉。就是它了,馬克思當初就是個流亡者。他最感興趣的當然是馬克思在地板上磨出來的腳印。但是,當他問到此事,圖書館管理員笑了。圖書管理員起初還以為他是日本人呢,現在知道他是中國人了,因為只有中國人、俄國人才會問到那個腳印。管理員說,戈爾巴喬夫下臺之前也曾跑來瞻仰那個腳印,但卻什麼也沒有看到。

應物兄這時候發現,他們現在坐的書房的門上,掛著一個牌子,上面寫的就是「readingroom」。

反正是閒聊,我們的應物兄就耐心地聽季宗慈講了下去。不時能夠聽到幾聲狗叫。因為季宗慈接下來又講到了狗,所以應物兄後來每當回憶起這天的談話,就會有一種錯覺,覺得那些狗好像已經成精了,它們似乎在提醒季宗慈:胖主子,我們已經排了半天隊了,你什麼時候講到我們啊?

季宗慈說,他當時覺得圖書館管理員很不負責任。眾多公開出版的書上都寫到過此事,而且都提到馬克思是坐在7號位置上寫作的,怎麼會有假呢?他就請求管理人員幫他找一找7號座位。現在,那個座位上坐的是一個年輕人,留著莫希幹髮型,胳膊上有一塊刺青,圖案是一朵祥雲。他「一不小心」把衣服掉到了地上,趁機彎下腰看了看,還真是沒有看到腳印。莫非後來裝修過?他的疑問很快被管理員打消了。管理員說,它一直保持著原樣,因為這裡的一桌一椅,都是知識和歷史的見證,不能隨便更換的。後來,他想通了,地板上怎麼會磨出腳印呢?那又不是中國的豆腐渣工程。再說了,馬克思為什麼一定要磨腳呢?沒有任何證據說明,馬克思患過腳氣。

「但是,這個腳印的故事編得好啊!」季宗慈說。

「是啊,精彩的小說細節。」他說。

「它讓多少人信以為真,讓多少人油然而生敬意。我對費鳴說過,你作為一個寫過劇本的人,一個大學校長的捉刀人,看到這樣的細節,是不是有點慚愧?這樣的細節,是不是偉大的細節?費鳴承認,他自愧弗如,甘拜下風。後來,我又去看了他們新進的圖書。我現在要告訴你的是,我在那裡看到了老兄的《孔子是條‘喪家狗’》。但遺憾的是,那只是中文版,還不是英文版。不管怎麼說,這已經是我的一大成就了。當然,這首先是你的成就。在另一個書架上,我看到了程濟世先生的著作,一共有三本,都是英文著作。我本想拍下來的,遺憾的是,管理員不準拍照,塞錢也不行。」

「圖書館總是要進書的嘛。」

「我現在要說的是,那個新郎官告訴我,能夠進到大不列顛圖書館的作者,幾乎每個人都有傳記出版。這句話提醒了我。」

應物兄有點明白了,季宗慈是想出版程先生的傳記。

「你的意思是——」

「其實參觀readingroom的時候,看到裡面有很多傳記,我的潛意識已經告訴我,這件事得做,得馬上做。」

「但是程先生說過,在他死之前,他不願看到關於自己的傳記。他認為,傳記就是蓋棺論定。」

季宗慈換了個坐姿,把一條腿壓到了另一條腿上:「不,我沒打他的主意。」

「你說的是《孔子傳》?這個必須等到太和研究院成立之後再做。」

季宗慈說:「好,那就不急著做了。應物兄,不知道你還記得那條狗嗎?」

「狗?木瓜?當然記得,前些時間,嗨,不提了。」

外面的狗叫聲突然熱烈起來了。季宗慈喜歡養狗,養了一條藏獒,一條黑背。如前所述,他們談話的時候,狗叫聲就不時傳來。那是藏獒叫的還是黑背叫的,應物兄分辨不出,他只是覺得那聲音很渾厚,像牛犢,但比牛犢的叫聲傲慢。季宗慈喜歡和它們做遊戲,一種藏貓貓的遊戲:他先躲到一個地方去,然後讓它們樓上樓下地找。教學相長,季宗慈時不時流露出來的那股傲慢勁兒,除了資本力量在作怪,或許還受到了黑背和藏獒的影響。季宗慈還養過一條愛斯基摩犬,狗臉很像狐狸,毛色淺灰,但眼圈是黑的,耳朵像個等邊三角形。它整天臥著,肚皮貼著地,把脖子儘量伸長,下巴也貼著地,甚至連它的舌頭也要拖到地上,以儘量增加與大地的接觸面積。是因為它熱愛這片土地嗎?才不是呢。它是要散熱。它後來還是熱死了。

「看來,你真的忘了。我說的是那條草狗,那個土八路。」

「你說的是——」

「你怎麼忘了?它雖然是個土八路,卻擁有最文雅的名字,草偃。」

草偃?想起來了。它還活著?他忍不住站了起來,往窗邊走去,想看到它。季宗慈看出了他的急切,告訴他說,它單獨養在後院,相當於獨門獨院。

於是,他走出這個房間,穿過走廊,進到另一個房間,隔著窗戶看到了後院。第一時間,他並沒有看到那隻狗。他首先看到的是後院那株杮子樹。他對那株杮子樹,倒是有著深刻的記憶。他第一次來這裡的時候,正遇到艾倫對著保姆發火。原來保姆把樹上的紅杮子都給摘了。艾倫說:「沒有杮子,我還要往上面綁杮子呢。你倒好,一個不落,全都摘了。」保姆說:「不摘就掉下來了,摔爛了。」艾倫說:「犟嘴!」立即有另一個矮個子保姆跑了過來。矮個子保姆蹦了起來,要去撕那個保姆的嘴,被艾倫攔住了。他還記得,矮個子保姆問:「前幾天那幾個杮子,是不是你摘的?偷吃了嗎?你連青杮子都偷吃啊?看我不撕爛你的嘴。」高個子保姆藏在梯子後面,說:「我拿它泡醋了,就泡在廚房裡。」

他對艾倫說:「杮子醋最好了。」

艾倫這才放過了那個保姆。保姆把梯子放到門廊下的時候,兩眼噙淚。

哦,他現在看見了,那隻狗就臥在後院門廊下。

與前院的黑背比起來,它顯得那麼瘦小,那麼卑微,令人懷疑它們曾擁有共同的祖先。對不起,我幾乎把你給忘了。不是幾乎,而是忘得一乾二淨。真的對不起了。應物兄聽見自己說。

那條狗是他從棍棒下面救出來的。哦不,不是棍棒,是屠刀。那是木瓜誕生之前的事了。算下來,它應該比木瓜大半歲。當時他還沒去美國訪學呢。他所住的北辰小區的東邊,原來有個農貿市場,出售水果、蔬菜、冒牌服裝、全自動麻將桌,當然還有各種肉類。肉食區又分為四類:牛羊肉區、豬肉區、水產區和禽類區。他很少光顧牛羊肉區,想吃牛羊肉他就去吃火鍋,或者到某個街角去吃烤串。他經常光顧的是禽類區,有人專門在那裡宰殺活禽:雞、鴨、鴿子和鵪鶉。他喜歡吃鴨子,麻鴨。這個習慣還是因為喬姍姍。據說麻鴨有助於下奶,喬姍姍生下應波,奶水不足,他就天天給她燉麻鴨。她吃鴨子,他喝湯。丟進去幾塊酸蘿蔔,那湯葷不葷,素不素的,而且酸不酸,鹹不鹹,甜不甜,淡不淡,正合中庸之道,喝起來別有滋味在心頭。

那天他來買鴨子,看到賣鴨子的攤位前臥著一條狗。是條草狗,它已經做了母親。一隻小狗在身邊來回兜著圈子:它很快樂,傻呵呵地快樂,因為它還不知道眾生並不平等。它用前爪掏耳朵的動作看上去還很笨拙,好像掏的是別人的耳朵。賣肉者此時正在宰殺鵪鶉,一隻只鵪鶉從麻袋裡掏出來,腦袋和身體朝相反的方向一擰,再猛地一拽,鵪鶉就身首分離了。有幾隻腦袋被扔到了大狗的旁邊,大狗伸出舌尖輕輕一卷,鵪鶉的腦袋就不見了。它一邊細嚼慢嚥,一邊將鵪鶉毛徐徐吐出。那個動作讓應物兄想起了小尼采。小尼采吃瓜子的時候,嘴巴就像一臺微型的脫粒機,通過舌頭和牙齒的巧妙配合,瓜子仁粒粒進肚,瓜子皮卻片片飛出。他沒有想到,小尼采可以做到的事,一隻狗也可以做到,而且做得更好,所以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這時候來了一個慈眉善目的老頭,胸前掛著友誼賓館的牌子,是負責食堂採購的。老頭上來就問:「東西呢?」

「下雪了,吃的人多了,賣光了。」

「一隻沒留?」

「明兒給你留兩隻。」

「有條腿也行啊。沒有後腿,有個狗頭也行啊。」

「狗頭也搶光了。」

「蒙誰呢?這不有現成的嗎?」那老頭看著那條大狗。

「兒子養的。」

「宰了。」

「兒子要鬧人的。」

「宰了。」

「小傢伙真的要鬧人的。」

「宰了。」老頭說,「錢嘛,可以漲點。」

「您老就看著多給一點吧,小傢伙不好哄的,得給他個玩具。」

「就按前腿的價格算。」

「後腿吧。」

「前腿!」

「前腿就前腿。」

賣肉者眯縫著眼,看著那條大狗,還用手摸了摸狗頭,揪了揪狗耳朵。狗伸出舌頭,愉快地舔著主人的手。狗這時候是跪在賣肉者面前的,一邊舔著主人,一邊眺望著棚外紛飛的大雪。它不知道恐懼,不知道主人馬上就會要了它的狗命。賣肉者當時好像還猶豫了片刻,但在接過老頭遞過來的一支菸之後,立即從砧板下面抽出一把刀,蹲到了狗的面前。賣肉者繼續撫摸著狗頭,狗伸出舌頭再去舔主人的時候,那把刀突然變短了,然後又變長了,刀刃上已經開始滴血。那隻狗捱了一刀,嘴巴咧了一下,好像在笑。笑完之後,迅速躲到裝鵪鶉的麻袋後面,但它的腦袋已經抬不起來了,只能歪著頭朝這邊看。它甚至都沒有叫喚一聲,只是呼呼地喘氣。狗主人朝它招了招手,吹了聲口哨,那隻狗就又艱難地爬了過來,靠著主人的高筒膠鞋,好像是要休息。賣肉者的刀再次刺入了它的脖子。這一次,狗脖子就像折斷的樹枝,狗頭一下子耷拉到了地上。直到這個時候,它才明白主人要的就是它的狗命。它似乎有些委屈,想躲一會兒,儘量躲得遠一點。但奇怪的是,主人只是又吹了聲口哨,它就慢慢地掉轉身體,又爬了回來。它的腦袋已經不聽指揮了。它的身體向前移動,腦袋卻拖在後面,拖到了它的腰部。

那隻小狗非常興奮,圍著母親又蹦又跳,歡呼雀躍,尾巴也高高地卷著。慢慢地,它感到了迷惑:母親怎麼轉眼間就變成了一堆肉?變成一張可以摺疊起來的狗皮?它終於狂叫起來了,嬌嫩的嗓子又尖又細。它一跳一跳地,想抓住那張已經吊到了肉鉤上的狗皮。賣肉者這時候正跟老頭討價還價呢。老頭看見那隻小狗,才知道殺的是母狗。當然,老頭也可能是裝作剛知道,為的是砍價。

老頭說:「母狗?母狗的肉太老了。對不起了,你得降價。」

賣肉者說:「加上西紅杮醬,做成酸湯狗肉,也吃不出來公母啊。」

但老頭就是不鬆口。刀在顫抖,刀還在滴血。賣肉者的表情變得猙獰起來。應物兄突然有點緊張。但接著,那張猙獰的臉上卻擠出了笑:「再搭上這隻小狗怎麼樣?它可是一條公狗。」

說來這就是緣分了。當賣肉者去抓那隻小狗的時候,小狗一下子躲到了應物兄的兩腳之間,不停地在他的腿上蹭來蹭去。

就在那一瞬間,他決定買下那隻小狗。

他想,再過兩個月就是春節了,到時候他就把它帶回本草老家,讓它陪伴母親。喬姍姍說:「讓它替你盡孝?」這話當然很難聽,但意思大致不差。小狗長得很快,一個多月之後,它已長大了一倍。它一直沒有名字。後來,他就給它起了名字叫草偃,小名叫偃兒。為什麼叫這麼個名字呢?因為那天他在備課的時候,正好看到孔子與季康子的一段對話。孔子對季康子說:

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既然它是一條草狗,那就叫草偃算了。於是它就有了這麼一個帶著儒學背景的名字。可是春節還沒到,打狗季節先到了,凡是體重超過十公斤、身高超過四十釐米的中大型犬隻,都要一網打盡。物業人員陪同城管在小區檢查時,發現了草偃,勒令他必須處理掉,雖然那時候它的身高還不夠四十釐米。也真是巧了,當中隔了一天還是兩天,季宗慈到他家裡做客,他就請求季宗慈把它帶走,因為季宗慈的別墅區是可以養大狗的。季宗慈說:「養狗人很講究血統的。弄這麼一條草狗,我丟不起那個人啊。」

「你就代養幾天,給它一口吃的就行,過幾天我就去接它。」

那年春節,喬木先生要去海南過年,並要求他和喬姍姍同去,好過一個團圓年。他也就沒能回到本草。後來,他倒是問過季宗慈,那條草狗呢?季宗慈說,它就在院子裡跑來跑去的,有時候在這一家,有時候在那一家。季宗慈還讓他放心,說餓不著的,因為它可以自食其力。莫非它已經變成一條流浪狗了。但季宗慈說,它每天晚上都回來,就安心待在後院。

他現在想起來,他雖然來過這裡幾次,卻再沒有見過它。

他確實把它給忘了。

「你還記得嗎?上次在醫院,我跟你說,我差點把命給丟了,是你救了我一條命。你肯定認為,我是誇張。還真不是誇張。我說的事,就跟草偃有關。」

「什麼事啊,竟然差點要了你的命?」

「你這朋友是怎麼當的?我差點命喪黃泉,你卻一點都不關心。」

按季宗慈的說法,不久前這個別墅區發生了幾起盜竊案。其中有一戶最為倒霉,不光被盜了,而且一家三口連廚娘帶保姆全都給宰了。順便說一句,應物兄後來知道,季宗慈所言有誤:廚娘和保姆其實是同一個人,也不是一家三口,而是一個男人和他的姘頭。說到那個「宰」字,季宗慈的聲音變成了重音,眼睛瞪圓了。出事的那幾家都是開煤礦的,有一家還開了金礦。但還有一家開煤礦的,卻躲過了一劫,平安無事。「知道為什麼嗎?」季宗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