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英鎊 馬克•吐溫 第1頁,共2頁

那一年,正當二十七歲,在舊金山一位礦產經紀人手下,我充當一名辦事員,對證券交易所的各項交道手續無不熟練。在這世上我孤身一人,別無依靠,只能全憑自己的聰明才幹和清白聲譽在世途站穩腳跟,巴望有一天終於走上成功之路。對於這麼一個人生前景我很知足了。

每逢星期六下午,交易所收盤之後,時間就全屬於我了。我經常在海灣裡駕著一艘揚帆的小遊艇消磨時間。有一天,我膽子也大了些,駕著小艇越駛越遠,終於漂流到大海去了。

天快要黑了,我幾乎絕望了,正這時候,一艘駛往倫敦的雙桅小帆船把我救了起來。這是一次路程遙遠、風急浪高的航行。他們讓我充當一名普通水手,在船上幹活,抵消搭船費。

船到倫敦,我上得岸來,一身衣服已是破破爛爛,口袋裡只剩了一塊錢。這一塊錢為我提供了二十四小時內的飲食住宿。那接下來的二十四小時,我既沒有東西下肚,也無處可以容身。

到了第三天上午,大約十點鐘左右,我衣不蔽體,餓著肚子,拖著步子,正沿著波特蘭廣場走去,有一個小孩子,由保姆牽著走過,孩子隨手把一隻梨子扔到了陰溝裡——只咬過一口的一隻又大又香甜的梨子。不用說,我挪不開步子了,我渴望的眼光盯住了那丟棄在泥漿中的珍寶。我的嘴角在淌著口水,我的腸胃在呼喚它,我整個生命在哀求它。可是每次我走前一步,想要去撈取它了,總是有過路人一眼看穿了我心懷鬼胎。我呢,不用說,當即挺直了身子,若無其事似的,裝得根本沒把那個梨子放在眼裡過。

就是這麼尷尬的情況,卻不斷地來了一遍又一遍,我硬是沒法把那隻梨子拿到手。到最後我給逼得無可奈何,再也顧不得丟臉出醜了,正準備衝過去把梨子搶到手就走,忽然我身後有一扇窗子給托起來了,只聽得有一位紳士在窗畔嚷道:

「請進來吧。」

一個穿著很氣派的號衣的聽差開門把我接進去,又引領我進入一個陳設豪華的房間,裡面正坐著兩位年長的紳士。他們把僕人打發走了,讓我坐下。他們剛吃罷早餐,我一看到眼前吃剩的食物,幾乎六神無主了,差點兒約束不住自己了。可是人家並沒請我品嚐一下呀,我只得竭盡所能把自己的餓火壓下去。

在不多一會兒之前,這屋子裡發生了一件事兒,我自然一無所知,直到好多日子以後才明白原來如此。現在且容我先行奉告各位是怎麼一回事吧。在兩天以前,那一對老兄老弟發生了一場好不激烈的爭論,結果是雙方同意打一個賭來了結此案——按照英國人的方式來解決一切說不清的問題。

諸位也許記得,英格蘭銀行曾經發行過兩張票面各為一百萬鎊的大鈔,那是準備專用於與某國辦理一項公家的交易。也不知為了什麼緣故,只有其中的一張用上了,隨後登出了;另一張呢,始終妥藏在銀行的金庫裡。好吧,現在這兄弟倆在閒談中,談著談著忽然扯到了假定有這麼個外地人,品德高尚、又聰明懂事,漂泊來到倫敦,舉目無親,身無分文,只有那一張百萬英鎊的鈔票,又無法說明白這鈔票他是怎麼得來的,那麼他會落到怎樣一個命運呢?老大說他只落得活活餓死;老二說沒有的事。老大說他不能到銀行(或其他機關)要求兌現,否則他會當場給逮捕。

兄弟倆就這麼爭論不休,後來老二說了,他願意拿出兩萬英鎊打個賭:無論如何,那個人憑著那張百萬英鎊的大鈔,把三十天的生活打發過去,絕不會有牢獄之災。老大接受了他的打賭。老二於是就到銀行去把那張大票面的鈔票買下來。瞧,這就是英國人的作風:說到做到。接著他口授了一封信,由他的書記用圓潤漂亮的字型錄下來。兄弟倆於是在視窗守了一整天,注意有哪個合適的人出現,好把那封信交給他。

他們眼看著好多張正派誠實的臉兒走了過去,都不夠機靈聰明;又有好些機靈聰明的呢,卻又不夠正派誠實;另有好多既聰明又誠實的呢,卻還沒落到窮困潦倒的地步。再不然,可以算得貧困潦倒了,卻偏又不是外地人。反正總是有這有那不夠格的地方——直到我闖進了兄弟倆的視野。他們認為我符合各方面的條件,因此一致同意選定了我。現在我坐在那兒等待著,不知道他們把我叫進去究竟有什麼事。

他們開始盤問我的情況了,也不消多少工夫,把我的生平概況都摸清了。最後他們跟我說,我正是他們心目中所要找的人。我會說這使我太高興了,又表示我想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於是二人中的一位交給我一個信封,說是隻消讀了內中的信,一切就解釋清楚了。我正想拆開信封,他卻說不行,要我帶回住所,好好地用心讀一遍,千萬不能匆忙草率啊。我莫名其妙,很想把事情略微進一步談一下,可是他們那邊卻到此為止了。我只得起身告辭,內心感到受了傷害,受了侮辱,被人當作了笑料——他們分明在跟我玩惡作劇,而我卻只能忍氣吞聲;以我當前的處境,受了侮辱,怎能挺身而起,面對有財有勢的人們,怒目相向呢。

我本想再去把那個梨子撿起來,哪怕眾目睽睽,也要把那梨子吞下肚去。誰想梨子已不在了。就為了那倒霉的打擾我丟了一份可充飢的食物。想到這裡,自然不會讓我對那兩個老人平添好感。我剛走到看不見那座宅子的場所,就拆開那信封,原來裡面裝著錢呢!我對那兩個老人的印象立即改變了——不瞞你說吧!我片刻也沒有耽誤,急忙把信紙和鈔票往背心口袋裡一塞,拔腳就奔向最近的一家廉價的飯店。

嘿,你沒看到我當時的吃相呢!最後我吃到終於塞不下去了,就拿出鈔票,攤平了,掃了一眼,這一下我差些兒暈過去了。五百萬元!我的頭腦在直打轉。

想必我坐在那兒直髮愣,對著那張鈔票直眨眼,足足有一分鐘之久,我這才回過神來。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那飯店老闆。他一雙眼睛牢牢地盯著那張鈔票,他發呆了,像個木頭人。他整個身心都流露出一種誠惶誠恐,已是動彈不得了,哪怕動一個手指、移一個腳步都不行。我馬上抓住這時機,採取了唯一合理的、行得通的辦法——我把那張鈔票向他遞了過去,滿不在乎地說道:

「請你給我找錢吧。」

這句話把他恢復成一個正常的人,千百遍的連聲說對不起,他可無法兌換這張大鈔呀。我把鈔票送過去,他卻碰都不敢碰一下。他很想看這張鈔票,盯著它看,如飢似渴地看,彷彿無論怎麼看也解不了他的饞似的;可是他卻又只顧往後退縮,不敢碰一下——那張大鈔神聖不可侵犯,他這麼個泥土坯子,怎能用俗手去褻瀆它呢。

我說道:「真抱歉——如果這讓你不方便。可是我沒有別的辦法了,只能請你兌換一下吧——除此之外,我身邊一無所有了。」

可是他卻回說:那毫沒關係!他很樂於把那區區一小筆飯錢掛在賬上,下次光臨時再結算吧。我說可能有好一段時間不會再到附近這一帶來了。他卻說這有什麼大不了的,他有這耐性;還說如果我想吃些什麼,只管隨時來好了,而且可以繼續掛賬,愛掛多久就多久,悉聽尊便。他又說希望自己不至對於像我這麼一位闊氣的大主顧也不敢信任了——僅僅因為我不拘一格,在公開場合有意在穿著上和人們開個玩笑。這時候,另一位主顧踏進店堂來了;店主示意我快把那個「魔王」收藏起來,於是一路點頭哈腰地把我送到了門口。

一齣門,我直奔那幢宅子,去找那兄弟倆,去補救他們粗心大意所犯下的大錯——必須趕在警察們搜尋到我,替我把物歸原主包辦了之前。說實話,我緊張極了,又是慌又是急,雖然按理說,這事不能歸罪於我。可是我對於人的習性很瞭解,當兄弟倆發覺錯把一張百萬英鎊的鈔票給了一個流浪漢,還道那只是一鎊而已,他們就會衝著他大發雷霆,而不會抱怨他們自己的一雙近視眼。我逐漸接近那座宅子時,我緊張的情緒逐漸穩定下來了,因為那兒一帶並沒什麼動靜。這使我有把握說:那個粗心的錯誤至今還沒有發覺呢。我按了門鈴,還是原先那個僕人前來應門。我求見那兩位紳士。

「他們出門去了。」口氣高傲、冷淡,正是他們這一類傢伙的聲氣。

「出門了?去哪兒啦?」

「旅行去了。」

「行蹤的方向呢?」

「往大陸去了吧,我想。」

「去大陸啦?」

「是啊,先生。」

「走哪一條路——哪一條路線?」

「我可說不上,先生。」

「他們什麼時候回來呢?」

「一個月後,他們說的。」

「一個月!哎喲,這可糟啦!請你給我出個主意,我怎麼能跟他們通幾句話。這事兒可至關重要啊。」

「我沒有辦法,可不,我根本不知道他們往哪兒去了,先生。」

「那麼我得見一下他們家的什麼人才好。」

「一家人都走啦——出門好幾個月了——到埃及和印度去了吧,我想。」

「老兄,鬧了一個天大的錯誤啦。等不到天黑他們就會回來啦。能請你跟他們說一下嗎?——就說我來過啦,而且還準備一次次找上門來,直到把那個錯誤糾正過來了;要他們不必驚慌。」

「要是他們回家來,我一定告訴他們,可是我看他們未必會回來吧。他們說了,在一小時內你會來這兒有事要詢問,讓我務必告訴你,這兒好好的,什麼事都沒有。到時候他們自會回來,盼望和你見面。」

我只好打消原來的主意,走了。這裡究竟是什麼一個機關呀!我快要神志錯亂啦。「到時候」他們自會回來,這話是什麼意思?噢,那封信,也許會說明一切呢。我把它忘了個乾淨!我掏出信來閱讀,信上這麼寫著:

你是一位聰明、誠實的人,瞧你的臉容就可以知道了。我們認為你很窮,是外地人。信內附上一筆錢,這是借給你的,期限三十天,不計利息。期滿之日來本宅作一交代。我拿你打了個賭,如果我贏了,你可以挑選任何一個我有權授予的職位——任何一個,那是說,你能證明你本人熟練和勝任這一職務。

沒有簽名,沒有地址,沒有日期。

這一下,我可招來麻煩了。諸位處於讀者的位置上,對於以前的種種緣由,瞭然於胸,我可是兩眼漆黑啊。對於我那是一個深不可測、密不透風的謎團。他們在玩什麼把戲,我一無所知,也猜不透那是有意要害我呢,還是對我一片好心好意。我來到了一座公園,坐了下來,想把這回事琢磨出一個所以然,考慮我該怎麼辦才好。

一個小時之後,我的思考終於結晶為這樣一個判斷:

也許那兩個人對我懷有好意,也許是懷著惡意;這可沒法兒斷定——隨它去吧。他們在玩一局遊戲,或是在實行一個計劃,或是在作一個實驗,或是在著手幹這麼一類事,誰能說得準呢——隨它去吧。他們拿我打了一個賭,究竟打了什麼賭呀,沒法兒斷定——隨它去吧。那些沒法斷定的問題就這麼處理了;餘下的問題卻是輪廓分明,可以捉摸的,不妨歸諸滿有把握的那一類。如果我去英國銀行,把那張鈔票存入它的主人的賬戶上,銀行會照辦的——他們知道他是誰,雖說我卻並不知道;可是他們會盤問我這張鈔票是哪兒來的;要是我如實回答,他們會理所當然地把我送進了遊民收容所。同樣是理所當然的,一句謊話會把我送進了監獄。同樣的後果會追隨著我,如果我去其他銀行,想把鈔票存在我名下,或是拿它去抵押貸款。

不管我甘心還是不甘心,我不得不到東到西隨帶著這個碩大的負擔,直到有一天那兄弟倆回得家來。它對我一無用處,就像一把灰燼;可我卻得好生保管它,戰戰兢兢地看守它,一面靠乞討哀求過日子。哪怕白送給人家我也送不掉,無論送給正派老實的公民,還是攔路打劫的強盜,都決不會接受,或是跟它有什麼糾葛。那弟兄儘可以高枕無憂。即使我把那鈔票丟了,或是燒了,他們還是無須擔心,他們可以通知銀行止兌,於是就能得到銀行的全額補償。可是在這一個月裡我卻要活受罪了,既沒有工資,又得不到好處——除非我幫人家贏得了那個賭注(不管是什麼賭注),獲得了人家答應我的那個職位。得到那職位我應當是高興的,像他們那個階層的人物委派你一個職位是差不了的啊。

我沒法不想著那個職位,翻來覆去地想。我的胃口越來越大了。不用說薪金一定是很高的。下一個月就要起薪了;從此我就萬事亨通了。我那股得意勁兒一下子上來了。這時候我又在街頭漫步了,一眼看到了有一家服裝店,一股強烈的慾望給喚起了,我要扔掉這一身破爛,重又穿上得體像樣的衣帽服飾。我支付得起那筆錢嗎?不行,我一文不名,除了那一百萬英鎊。我只得硬著頭皮走過了那店家。可是過了一會兒我身不由己地又給「飄」回來了。那誘惑在無情地折磨著我。我準是在那家服裝店前來來回回地經過了六次,那可是一場充滿了丈夫氣概的鬥爭啊。最後我屈服了,我無可奈何呀。

我問店員道,他們有沒有做得不合身、被顧客退回來的衣服。那個傢伙一聲不吭,只是把頭一點,指向另一個傢伙。我向那個被指點的傢伙走過去,他也是一聲不吭,用下巴指向另一個傢伙。我又走向那個人,他說道:

「馬上就來接待你。」

我等待著,一直等到他把手頭的事辦完,他這才領著我到一個後間去,解開了一堆被拒收的衣褲,揀了一套最陳舊的扔給我。我穿上了,不合身,一點兒也不起眼,可還算是新的,我只想把它買下來,所以也不加挑剔,膽怯地問道:

「不知能否給一個方便,容許我過幾天再來付款,我身邊沒有帶零錢。」

那傢伙皺眉蹙額地擺出一副挖苦刻薄的神氣說道:

「噢,沒帶零錢嗎?當然囉,我也料想得該是這麼回事。我知道,像你這樣的上等人身邊是隻帶大鈔的。」

我惱火了,說道:

「朋友,你不能憑一個人的衣冠來衡量一個陌生人啊。這套衣服的錢我完全付得起,我無非不想叫你們為難罷了——怕你們收下一張大鈔換不開。」

他聽了這話,態度上稍許收斂一些,但說話還是拿腔拿調的:

「我並沒有想得罪哪一個的意思,既然你說得那麼不客氣,我倒要講幾句了,你憑空斷定我們換不開你帶在身邊的不知是一張什麼大鈔,那未免是多管閒事了。正好相反,我們換得開。」

我把那張鈔票交給了他,說道:

「啊,好極了;我道歉。」

他是帶著笑臉把鈔票接過去的——是滿面笑容,上面嵌著一條條摺疊紋,皺紋,還有一圈圈螺旋紋——就像你向池塘中扔下了一塊磚石。接著,他向他手裡的鈔票瞥了一眼,這副笑容一下子凍結了,黯然失色了,就像你在維蘇威火山坡的小塊臺地上發現的那些凝固成波紋狀、蠕蟲狀的岩漿。我這輩子還從未見過一個正在綻開的笑容一下子紋絲不動,千年萬年的凝固了。

那個傢伙,手拿著鈔票,就這麼呆呆地站在那兒;老闆趕過來看是怎麼回事,他心情好得很,問道:

「喂,怎麼回事呀?出了什麼岔子啦?還缺少些什麼呀?」

我說:「一點兒岔子也沒有。我是在等他找錢呢。」

「來吧,來吧,把錢找給他吧,託德;快把錢找給他呀。」

託德頂回去道:「快把錢找給他!說得倒輕巧,老闆,請你自己瞧瞧這張鈔票吧。」

老闆看了一眼,吹了一聲低沉的、很能表明心事的口哨,於是一頭鑽進了那一堆退貨的衣服裡,只顧把它們翻過來又轉過去,一邊兒始終只管滔滔不絕地說著話,像在說給他自己聽:

「把那麼一套不像話的衣服賣給這麼一位獨具一格的百萬富翁!託德是個傻瓜——一個天生的傻瓜。老是幹出這一類傻事。把一個個百萬富翁從這兒店堂裡趕跑了,——他就是認不清哪一位是百萬富翁,哪一個是窮光蛋,他一輩子也認不清!啊,我要找的那一套在這兒啦。大爺,請把身上那些個脫下來,扔進火裡去吧!請賞個臉穿上這件襯衫,還有這身衣服——最合適沒有了。講素雅,講闊氣,講不顯眼,還少不了它。讓公爵穿上了也夠氣派了。這本是國外一位親王定做的——也許你認得他吧,大爺,這位哈利法克斯大公國的親王殿下不得不把這套衣服留在我們這兒,另外定做了一套喪服,只因為眼看他母親快要故世了——後來她並沒有死。不過什麼都不成問題,我們總不能叫一切事物老是按著我們……我是說,按照它們——瞧,這條褲子,挑不出一個錯!正好合你的身,越看越光彩,大爺。現在再穿上背心吧;啊哈,又是很合身!現在再把上裝穿上了——老天啊,快瞧吧!十全十美——從頭到腳,上上下下!我幹這一行幹了一輩子,還從沒像今天這麼風光,這麼出彩呢。」

我表示很滿意。

「你說對啦,大爺,說對啦!我敢擔保,眼前儘可以對付著穿一陣了。可是你且等著瞧吧,瞧瞧我們按照你本人的身材為你製成的套裝又是個什麼樣兒吧。來呀,託德,拿本子和筆來;記下來:褲腿長,32。」如此等等。

我還沒來得及插上句話,他已經把我的尺寸量好了,已經吩咐下手趕製一套禮服,一套便裝,幾件襯衫,以及其他等等。我一等到有插話機會了,就說道:

「可是,我的好老闆,我可沒法定做這一批衣服啊,除非你能無限期地等到收賬的那一天,或者呢,這張鈔票你能換開了。」

「無期限地!這個詞兒多沒勁,大爺,多沒勁。‘永生永世’那才是該你說的詞兒,大爺。託德,快把這批定貨趕出來,送到這位紳士的府上,不許有片刻的耽誤。讓那些小主顧們且等著吧。把這位紳士的住址記下來,還有——」

「我在準備搬家。哪天我有便經過時,再進來給你們留下新地址吧。」

「好得很,大爺,好得很。請稍待一會兒——讓我送你出去,大爺。這兒走——請慢走,大爺,請慢走啊。」

好吧,你該明白了吧——一系列隨之而來的將是怎樣的情景。我順水推舟地想要什麼就買什麼,接著就讓對方找錢。不出一星期,一切日常需要的生活用品和各種奢侈品都張羅齊全,都闊氣地陳設在我新住進去、在漢諾威廣場的一家昂貴的公寓式的旅館裡。中飯晚飯都由他們供應,可是早餐,我認定了去哈里士那家小飯鋪——就是我憑著那張百萬英鎊鈔票吃到了我第一頓飯的場所。這一下,我成全了哈里士。訊息四面八方地都傳開了,都知道有這麼一個生性古怪來自海外的人,他那件背心插袋裡藏著百萬英鎊的大鈔,充當了那家小飯店的保護神。

單憑這句話就足夠了。原本是可憐巴巴、硬撐著的、做一天吃一天的小本買賣,一下子名揚遠近了,顧客盈門、應接不暇了。哈里士好生感激我,硬是要把錢借給我用,怎麼推也推不了。這樣,儘管我是個窮光蛋,卻不愁沒錢花,日子過得像一個闊佬,像一位大人物。我只怕到頭來總有一天玩不轉了,一下子垮臺了;可眼前我已下了水,不拼命游過去,就只能淹死啊。

就因為懷了這種大禍臨頭的預感,使本來絕頂可笑的人生插曲,具有了絕不含糊、嚴肅的、甚至悲劇性的一面。到了晚上,斷黑了,向我步步逼緊的,總是那悲劇的一面,老是警告我,老是威脅我;我呢,只是呻吟歎息,在床上輾轉反側,沒有一絲睡意。可是隻消白天照射出歡樂的光芒,那悲劇性的一面就黯然失色了,消失了。於是我洋洋得意,心裡的那股高興勁兒,可說是叫我暈頭轉向,如痴似醉。

我已經算得上世界大都會中的名流了,那也就不足為奇了,我不僅是有些兒,而是了不得地自高自大了。你拿起一張報紙,不論是英格蘭報、蘇格蘭報,還是愛爾蘭報,總會發現上面有一處或是多處提到了「背心袋裡放著百萬英鎊的那一位」,報道他最近的談話和行動。一開始,有關我的報道給放在「私人雜談」一欄墊底兒。接著,我的地位列在爵士們之上了;再後來,在從男爵之上了,再往後,又在男爵之上了;如此這般,隨著我知名度的擴張,我的排名也在步步高昇,直到我一路攀升到無可再高的高度。我就一直保持著那個位置,領先於王室以外的所有公爵,除了全英國的宗教領袖之外,我居於一切宗教界人士之上。

可是要知道,這還談不上名譽;到目前為止,我無非讓人談得熱鬧,知道有這麼個人物罷了。於是不能比這更好的好運突然降臨了——不妨說,就像冊封騎士,只消用劍面在他肩頭輕輕一擊——一下子就把那隨時會破滅的、拌著唾液沫子的小名氣,昇華為那經久不衰、黃金般的聲譽了。《笨拙》刊出了我的一幅漫畫像!可不,現在我是頭面人物了;我的社會地位是踏穩了。儘管還是有人會跟我開個玩笑什麼的,可為的是討好,不敢高聲取笑了,不敢放肆了。人們會對我面帶笑容,可決不會衝著我哈哈大笑了。那已是翻過去的一頁了。《笨拙》把我描繪成了穿得一身破爛,正在跟倫敦塔下的衛士討價還價,要收購倫敦塔。

好吧,你也可以想象得到,對於一個年輕小夥子這是怎麼一回事了——過去從來沒有人注意過他,現在,忽然之間,不論他隨便說一句什麼話,無不立即被人撿去了,到東到西地傳播開了;不論往隨便那兒走動一下,總是聽得到人們一個個在口口相告:「那兒走動著的正是他呀!——這就是他呀!」他進早餐,沒有一次不是被一大堆人圍著看;他一齣現在歌劇院的包廂裡,那千百架望遠鏡無不把火力立即集中到他身上。哎喲,我從早到晚,一整天都泡在金光燦爛中就是了——這可是夠分量了啊。

我那套破爛的舊衣服,要知道至今還儲存著呢,而且不止一次兩次,還偶爾穿著這一身破爛去逛街,為的是好再一次享受當初那一種得意勁兒:我買了一件小東西,卻遭了白眼,於是我抖出那張百萬英鎊大鈔,對準那個冷言冷語的人發射過去,當場把他轟倒了。可是這套把戲後來玩不下去了。我那套服裝給那份畫刊一宣傳,已盡人皆知了;只要外出穿上它,就立即被認出來了,身後還跟隨著一大群人。我一開口表示想買這麼件東西,那老闆不等我向他揚出那張大鈔,就自願把他那鋪子整個兒都賒給我。

在我一舉成名後大約第十天,為了履行我對祖國的義務,我去了領事館拜見美國公使。他有鑑於我的身價,熱情地接待了我,一方面又埋怨我不該拖延了那麼久才來辦理手續,還說若要得到他的寬諒,唯一的辦法就是:當天晚上他將舉行宴會,有一位賓客因病不能出席,由我替補他坐上那個空缺的席位。我一口允諾,於是聊起來了。原來他和我父親是小時候的同學呢,後來又一起進了耶魯大學,直到我父親去世,他們倆始終是一對深交的好朋友。他因此要我隨時隨地,只要有空,就到他家去坐坐;我自然回答:非常樂意。

事實上我非但樂意,而且求之不得呢。一旦我的內幕給捅開了,也許他有辦法替我擋一擋那滅頂之災。我不知道他會怎麼辦,可是也許他自有他的辦法呢。我不敢把自己的秘密向他和盤托出,這為時已太晚了;要是我這倫敦奇遇還剛開個頭,我早就向他如實交代了。不行,現在我可不敢冒失啊;我已經卷入太深了。我陷入得這麼深,怎敢不顧一切地向一位新交吐露真相呢——雖說照我自己看來究竟捲入得多深還說不明白。

要知道,雖說我欠下不少賬目,我還是很留意不超出我的能力範圍——我是說,不超過我的薪金收入。當然,目前還無法確定我究竟會有多少薪金收入;可是我有充分的依據讓我作出一個評估,那就是如果我為當事人贏了那場打賭,我就可以在那位豪富的老紳士委任權範圍之內隨意挑選一個職位,只消我勝任就行——我一定能證明自己是勝任的,那沒有疑問。至於他們打的賭,我才不擔心呢,我一向很走運。我評估我的薪金會是年薪六百到一千英鎊;就算第一年起薪是六百英鎊,以後逐年提加,憑著我得到了證實的才幹,終於會攀登上那千位數。

就目前而言,我欠下的債務只相當於我第一年的薪金。人人都想要把錢借給我,在大多數場合都讓我以這個或那個藉口推託了。我的債務因此只有三百英鎊欠款,和另外三百鎊欠下的生活費和賒賬。只要我能管住自己,處處精打細算,一刻也不放鬆,我相信我第二年的薪金收入就可以讓我度過當月的其餘日子了。但等到這個月的月底,我的東家出門歸來,我就一切都不愁了——我可以把我兩年的薪金所得,分期攤還給債主們;我自己呢,立即投入工作。

那一晚的宴會非常愉快,有十四位來賓光臨:肖瑞迪奇公爵和公爵夫人、他們的千金安妮-格蕾絲-伊蓮諾-瑟勒絲-等等-等等-德·波亨郡主、紐蓋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浦賽子爵、布拉塞吉勳爵和勳爵夫人、一些沒有爵位的男女來賓、公使和他的夫人及小姐,以及小姐的一位有往來的女友,芳名波希霞·朗亨,是個二十二歲的英國姑娘,在兩分鐘內我就把她愛上了,她呢,也把我愛上了——不用戴眼鏡,我也能看出來了。此外還有一位客人,是個美國人——可是我把後面的故事提前講了。大家聚集在客廳裡準備著胃口等待入席用餐,一邊冷眼觀察遲到的賓客們,這時候只聽得通報道:

「勞埃德·赫斯丁先生。」

交際場中那一套少不了的禮節完了後,赫斯丁立即發現了我,熱情地張開雙臂,徑直向我走來,正當他想和我握手時,卻突然呆住了,露出一臉尷尬的窘態,說道:

「請原諒,先生,我錯認人了。」

「呃,你可沒有把我錯認呀,老朋友。」

「不,你莫非是那——是那——」

「那個帶著背心袋的怪物嗎?正是我呀,沒錯。不用顧忌,只管叫我的綽號好了,我已經聽慣了。」

「說得好,說得好,說得好,真是想不到呀!有一兩次我在報上看到你的大名和外號連在一起,可我從來也沒想到那個亨利·亞當就是你呀。呃,這還是半年還不到的事啊——那時候你在舊金山,給布萊克·霍普金公司當辦事員,除了月薪外,你為找點額外貼補,還熬夜加班,幫著我整理和核實戈爾德和寇利統計表上的結算金額。做夢也沒想到你居然會來到倫敦,成就了堂堂的大人物:百萬富翁!哎喲,這可是《天方夜譚》的奇蹟在人間再現了。老兄,要我一古腦兒全接受下來,我辦不到呀,我也沒法理解這一切呀!寬放我一些時間吧,好讓我在腦海裡團團打轉的旋風平息下來。」

「事實上,勞埃德,我並不比你強,我自己也並沒弄明白自己: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呀。」

「唉,真叫人暈頭轉向,可不是?呃,才只是三個月前的事啊——我們一起上‘礦工飯館’——」

「不是的,是去了‘你好嗎’酒家。」

「對,是‘你好嗎’酒家,在為那份決算表絞盡了六小時的腦汁後,上那兒去吃一塊牛排,喝了一杯咖啡,當時我一心想說服你,和我一起去倫敦,自願替你去請假,路上的一應費用都由我支付,如果貨物脫手,還要分些好處給你。可是我那些話你聽不進去,說是我這買賣不會得手,你又耽誤不起把川流不息的日常工作停頓下來,等到日後你我回來,不知該耗盡多少時間才能把那些斷了線的業務重又一一接上頭。可你卻來到這裡了。真叫人摸不著頭腦啊!你怎麼會來到這兒的呀?真是難以置信,你交上了什麼好運使你這麼平地一聲雷,就此發跡了?」

「啊,純粹出於意外。說來話長——你簡直可以說是一篇傳奇故事呢。我會把前前後後的經過都告訴你,但目前可不行。」

「什麼時候呢?」

「且到這個月的月底。」

「那還得等待半個多月呢。憋著一肚子的好奇心還得熬這麼長一段時間,真是叫人太難受了啊。改為一個星期吧。」

「我做不到。以後你會知道那是為什麼。且說你的買賣怎麼樣呢?」

他那滿臉春風一下子消失了,嘆了一口氣,他說道:

「你真是未卜先知,哈爾,一個地道的預言家。我但願沒有來就好了。我不想談這回事。」

「你非談不可。我們告辭後,你得跟我走,今晚你就住在我家,把那回事全都告訴我。」

「噢,你真想聽嗎?你說的是真心話嗎?」他的眼角里閃著淚花了。

「是呀,我要聽到整個故事,一字不漏。」

「我太感激了!居然又能在別人的聲音裡,在別人的眼光裡發現對我和我的遭遇有一種仁愛的關懷——在這兒我經歷了種種人情世故之後。老天啊!我巴不得能跪下來感謝你的一片好心!」

他緊緊地握住我的手,精神為之一振,這以後就情緒正常了,興致提起來了,準備入席了,——可筵席還沒開始入座呢。早著呢,按照常規的麻煩發生了。憑著那缺德的、可惱的那一套英國式的講究規矩,麻煩就避免不了啦,上首下首的席位問題解決不了啦,結果只好吃不成飯啦。英國人外出赴宴,總是先在家裡給肚子墊個底,因為他們心裡明白他們此去要冒什麼風險;可是誰也不會告誡一個外地人,因此他毫無防備地跌進了圈套。自然,在今晚的宴會上誰也不會上當,因為大家都有赴宴的經驗,只除了赫斯丁這一個初出茅廬的生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