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悅和那幾個人拉開一段距離,一個人在後面走著。當然,他們在茂密的灌木叢開闢一條小徑,或者在古木參天的森林中呈「之」字形穿行時,他不敢落得太遠,必須保證看得到他們和他們的馬。自從發生「貓咪事件」後,這些人又開始無視他,儘管盧卡斯在其他人不注意的時候還會對他報以同情的微笑,但是晚上喝朗姆酒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來悅被叢林裡的溼氣搞得昏昏沉沉。穿過灌木叢的時候,頭重腳輕,彷彿淹沒在水霧之中,水汽像浪花拍打著他的下巴和耳垂。
還有多遠?多遠?珊趴在他的脊背上,挪動了一下,讓腿更舒服地耷拉在他的屁股上。
「不知道,珊。我怎麼能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我們已經走了多遠。不知道要去哪兒。」
哈格蒂扭頭看著來悅,很生氣,但什麼也沒說。每逢來悅和珊說話的時候,那幾個人對他都嗤之以鼻。他們不知道他在說什麼,來悅也不再在乎他們怎麼想。
「傑」死後,他給它挖了一個坑,埋了起來。
你不妨把它吃了。吃它!你餓壞了。反正他們認為你是為了吃才把它殺死的。吃不吃都無所謂了,來悅。
但來悅拒絕了。他活該捱餓。當然不能從這個可憐的小傢伙身上尋求救助。然而,內心深處,來悅已經在某些方面讓步了——也許因為那幾個人對他已經不抱什麼希望,也許因為他已經屈從於他們認為他是一個不加選擇的捕食者的想法——他變得像狗一樣善於覓食。小袋鼠、叢林鼠、負鼠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他爬過蜿蜒曲折的溝渠,一把抓住沙巨蜥的尾巴,把它拽進口袋。他會用弗裡茨的槍打下大鸚鵡、火雞、貓頭鷹。最容易抓到的是那些可憐的鴿子,即使有人走近,也不會展翅高飛,還傻傻地蹲在地上等著被人抓。還剩什麼沒被他抓來吃過?經過小溪的時候,他仔細搜尋,希望抓到海龜。它們又嫩又軟的肉很受大家歡迎。看來,只要不是小貓,來悅無論做什麼飯,那幾個白人都吃得挺香。
他小心翼翼地挪動了一下肩膀上的扁擔,讓兩邊的籃子保持平衡。頭暈目眩,他好像一簇鵝毛在空中翻飛,飄浮。有時,他會專注於裝在口袋裡的珊的雕像,漂浮在她的世界裡。從包裹雙腳的皮囊,從身邊繚繞的煙霧、腳下沙沙作響的草地騰空而起。但在另外一些時候,他把自己束縛在眼前的事物上。本特躺在塵土裡,發燒,筋疲力盡。長長的茅草刺穿褲子,在腿上留下一道道難看的劃痕。馬在同樣的茅草中穿行,細長的腿上流淌著汗水和鮮血。
他們走到一道深谷,弗裡茨不小心從陡峭的山坡滾落下去。大夥兒都笑了起來。就連渾身無力、趴在馬背上顛簸向前的本特臉上也露出一絲苦笑。就在這時,一道赭色的光吸引了來悅的注意,但轉瞬即逝,消失在灌木叢中。
他把扁擔和籃子扔在地上,從鞘中拔出砍刀,順著山坡往下滑,眼睛一直盯著那道亮光閃過的地方。鑽進灌木叢之後,他用腳趾碰了碰兩塊已經鬆動的岩石,用刀尖戳了戳樹葉,把枯瘦的樹枝輕輕分開,看到一條和他的胳膊一樣粗細的蛇爬上樹枝,動作十分敏捷,比他想象的要快得多。蛇繞著樹旋轉,來悅目不斜視,緊緊盯著它的腦袋,手起刀落,砍斷了樹枝,也砍掉蛇的腦袋。被一分為二的蛇砰的一聲,掉到下面的樹枝上。這讓他想起另外一次聽到的砰砰聲,不由得向後縮了縮,喘息著,看蛇皮上的扇形圖案。來悅從樹上拔下砍刀,用刀尖挑起蛇頭。一道黃色的、宛如金屬的光從眼前閃過。他用刀尖挖出蛇的左眼,然後是右眼,放在手掌裡,把已然殘缺不全的蛇頭扔掉。
沙利文走到他身後,咕噥著表示滿意。「晚餐。」他說。
來悅點點頭,爬回到山上之後,收拾好東西,開啟一個汙漬斑斑的麻袋,把蛇裝到裡面,把蛇眼裝到他的絲袋裡。
兩個小時後,「安營紮寨」時,來悅聽到蟋蟀的鳴叫。說不定哪天,他會做一頓「蟋蟀大餐」。倘若那樣,他就要花一整天的時間去抓蟋蟀。因為烤很多才能填飽這幾個人的肚子。
他們經過一個小鎮已經六天,麵粉快吃完了。他做了一塊很硬的餅放在火上烤熟。然後把蛇從袋子裡拿出來,十分利落地剖開它的肚子,把蛇皮一寸一寸地剝下來,只剩下粉紅色的一團肉。把肉切成四英寸長的肉段兒,洗乾淨蛇肉和手之後,在蛇肉外面裹上一層面粉,在火上烤。
那兄弟倆用手指抓著吃東西,發出很大的聲響。其他幾個人還保持著一副彬彬有禮的樣子,用勺子在碗裡刮來刮去,用袖頭擦去嘴唇上的蛇油。
來悅倒了一杯熱茶,從烤餅上掰下一角,從那幾個人身邊走開,在自己的行囊上坐下。他剛才還餓得直流口水,但現在烤肉的味道把他搞得直反胃,一口東西也不想吃。
是的,親愛的,你最好別吃。
珊的話讓來悅生氣,但她是對的。過一會兒,吃幾口硬麵餅算了。他真是個失敗者,小偷,殺手,甚至不配得到一點蛇肉。他開啟那個絲綢荷包,把蛇眼睛拿出來,放到茶裡,大口大口地喝了下去。熱水灼痛了嘴。蛇已經不復存在,沒有辦法監視他,沒有辦法向黑鳥彙報。
大夥吃飯的時候,來悅拿出珊的雕像。他想把她的頭髮修剪好——自從他認識她以來,她的頭髮已經長得很長了。現在已經長及後背,在肩胛骨之間晃來晃去。真是幸運的巧合,他凝固的鮮血染黑了木頭——恰恰就在她烏黑的頭髮披散下來的地方。木料太軟了,他像削蘋果一樣在應該是頭髮梢的地方輕輕刻畫著。
來悅,還要跟他們一起待多久?我不喜歡這裡。
「我知道你不喜歡,珊。我不知道還要多久。可是我跟他們待的時間越長,賺的錢就越多。」他喃喃自語著,想著家,想著父親紫檀木書桌散發的那股好聞的氣味,還有媽媽煮的玉米粥的香味。他想知道鶯在吉米的店裡都幹些什麼。她的腳再也不會打水泡了,甚至可能胖了。他為她高興,鬆了口氣。但那螞蟻還在亂爬。
來悅把刻刀和雕像放在行囊上,回到篝火邊取他們用過的餐具。俯身取哈格蒂用過的杯子時,哈格蒂轉過身,皺著鼻子,伸出一隻手對著來悅的嘴巴使勁扇。
來悅大多數時候聞不到自己難聞的口氣,但偶爾也能聞到一股惡臭。那時候,他會驚訝地,甚至不無滿足地體會從腸胃幽暗的深處升起的那股灼熱的氣流。他的胃就是這樣「自給自足」。
他對珊說:「像裂開的腐肉的氣味,一道道暗紅的傷口,大熱天散發著惡臭。」一隻被擠死在抽屜後面的老鼠散發的惡臭。是的,珊,什麼東西在腐爛。塵土飛揚,令人作嘔。像豬糞、爛泥、稀屎。還有臭蟲。甲蟲在糞便中爬行,蠐螬在黑暗中蠕動。狼吞虎嚥,咯吱咯吱地咀嚼。腐臭的肉變成灰色,蛆蟲蠕動著,一邊吃,一邊扭來扭去,在鼻涕一樣灰綠色的傷口裡搜尋。還有一具被遺棄的、到處都是擦傷的、腫脹的屍體。蝦殼,一聲聲脆響。噗噗,狗放屁。
來悅咯咯笑著,做他們的遊戲。哈格蒂瞪了他一眼。他聽不懂他說的話,但看起來很憤怒,也許還有點害怕。來悅撿起一根很細的小樹枝,折斷了剔牙。然後舉到鼻子跟前嗅了嗅,聞到那股熟悉的腐爛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