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果然,米琪接著便轉向了我這邊。我雖盼著她不要這樣,但該來的還是來了,我也並不感到驚奇。「你有什麼想法嗎?不用說,你肯定碰到過許多類似的狀況,畢竟你進入出版業也這麼多年了,又曾經在大型出版社裡待過。」我不太清楚她說這話的真正意圖——米琪究竟是在稱讚我經驗豐富,還是在明褒暗貶,諷刺我雖然曾在大公司裡工作,卻犯了今天這樣的低階錯誤。

我調整坐姿,身體微向前傾,「我認為,這部作品最值得強調的賣點,在於它所衍生出來的社會價值——這個故事不單是一對男女陷入愛河的羅曼史,更是戰後那個歷史階段的一個縮影。那是一個為了全人類的幸福而不惜犧牲自我的年代。然而,即便是在如此偉大的時代背景下,個人身上也同樣揹負著存在於每個時代的——愛與恨、嫉妒與無私。對於他們而言,如果選擇違反軍規,跨越文化偏見而結合,這樣的生活肯定不會是順風順水的。他們勢必要經受各種各樣的考驗,即便他們之後一起來到了美國。」

我腦海中的某段記憶突然被喚醒了。這種歷史背景下的個人命運,使我想到自己多年以前在我還沒有當編輯時的一段經歷。「我記得自己曾經採訪過一位來自日本神戶的女士,那是好多年前新聞學課上的一次作業。她在戰後和一名美國士兵結婚,然後來到了佐治亞州。一天,她在牙醫診所準備固定牙齒的時候,意外發現她已經懷有身孕。然而那位牙醫對她說,她最好儘快去做流產,因為不同種族相結合會帶來遺傳問題。她的孩子生出來絕對不會是正常的。這樣的話竟然出自一個醫學專業人士之口——你能想象得到嗎?」

坐在對面的希拉里瞪大眼睛,搖了搖頭,她顯然感到觸目驚心,同時又被這故事所深深吸引,這種反應和我第一次聽到這故事時簡直一模一樣。

「那個牙醫還主動幫她聯絡了做流產手術的人。她甚至連去往黑診所的車都已經安排好了。直到最後關頭,她實在憋不住,把整件事情告訴給了一位亞特蘭大的社會名流——她當時在他家做家事。得知真相之後,她勃然大怒,驅車趕到牙醫診所裡,衝著他的鼻樑狠狠砸了一拳,又寫信將事情原委投給了地方報社。可誰想,當地的婦女協會卻極力想把她從鎮上趕出去。從那以後,她成了一名社會活動家。」

桌子對面,羅傑撓了撓頭,似乎十分困惑,「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不是覺得這個故事不夠精彩,只不過……」他轉了轉手腕,好像在說,「說重點,簡。」

「我的意思是,牙醫的故事雖然佔用了大概一兩分鐘時間,但在此過程中,大家都聽得十分入迷。沒有人出言打斷我。」這種事情在編輯部會議上其實並不常見,一般情況下,大家都是你一言我一語地爭相發言,像陷在電湧裡上躥下跳的彈珠那樣,噼裡啪拉說個不停,「這個故事的賣點在於,我們每個人都能從中找到某種共鳴。我們總是關心故事中人性的層面,這個主題是永不過時的。除此之外,我們也很在意歷史軌道中的岔路口,那些如今看來覺得不可思議,卻被上一代人認為是合情合理的社會習俗。我們都會認為,若是自己身處同樣的處境,絕對不會容忍那種事情。可是如今,當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先後離開人世,而他們的故事還有許多未曾訴說時,這樣一個關於那個時代的故事將極具吸引力,而這種吸引力正是作品能夠暢銷的核心。還有什麼比這樣的故事更打動人呢,讓你既難以置信,卻又不得不去相信,因為它們是真實發生的歷史。」

米琪緊閉的雙唇突然撥出一口氣,吹過她的筆端,「很好,我喜歡這個思路。你儘快把策劃方案看完,有什麼其他想法,也一起反饋給我。」

「明白。」

「我要你在下週例會上,把剛才那段話複述一遍。」米琪在筆記本上動筆如飛,然後會議繼續。在會議結束之前,陳述方案的邏輯已在我心中基本成型。我有半小時的休息時間,可以閱讀米琪的策劃資料。之後我還約了個經紀人一塊兒吃午餐,他正在附近與幾家出版社約談策劃方案,希望能從中發現一些有意思的東西。

即便如此,當我坐下來瀏覽米琪的策劃資料時,最令我在意的,卻還是藏在我辦公桌裡的那份書稿。儘管被鎖在了黑暗之中,《守護故事的人》卻無時無刻不在吸引著我。

在這天之後的時間裡,我看了米琪的策劃資料,見了經紀人,接了幾個電話,然後又向希拉里諮詢了一些問題,但是無論我在做什麼,《守護故事的人》就好像是縈繞在我耳畔的低語,不時地令我為之分神。與此同時,蘭德和薩拉的身影也總是浮現在我腦海,如同樹葉貼在窗戶上留下的陰影,時而遠,時而近,時而模糊,時而清晰,牢牢抓住我的注意力。

臨近下班時,我幾乎已無法集中精力,所有心思都已經飛了過去。然而,最後還有一個短會,要把那個二戰愛情故事的提案重新過一遍,與其說這是和新上司打好關係的機會,我反倒覺得更像是某種折磨。五點十五分,會議終於結束,我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剛一進門,便聞到一股似曾相識的紙張的黴味。

我彷彿又回到了那間木屋,和那個小姑娘一起躲在木板底下,小心地聽著那群粗野男人的對話。不過,這次我自己的某段記憶也交織在其中。這段往事我直到此時方才突然憶起——躲在某處偷聽的滋味,以及為了自由而拼命奔跑的場景,我赤腳踩在石塊和灌木叢中,荊棘與樹枝拉扯著我的衣服和皮膚,還有青苔的柔軟觸感,以及最後一縷陽光照在雲母石片上折射出的光芒。

這時,桌面逐漸消失了,我彷彿看見兩條裸露的小細腿,套在一條玫瑰色的裙子裡,舊傷口剛剛結痂,新傷口又開始冒血,一直流到哈尼溪清涼的溪水裡。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也許是我剛剛得知母親離去的那天早晨?是那天嗎?我也說不好。關於母親的許多記憶,我要麼早已拋卻,要麼深埋在心底。她離開之後,大人警告我們,絕對不能再提起她。

此外,還有一件事也喚醒了我的某段記憶。蘭德·查普林再三思慮的那個又長又拗口的詞。默倫琴人。

這段回憶來得十分突然卻異常清晰,像蒙著水霧的鏡子被誰用手擦了個乾淨。

「你要是再敢在幹活的時候跑到林子裡瞎轉悠,珍妮·貝絲,我就叫默倫琴人過來把你抓走算了。」祖母咬牙切齒地警告我,不時晃動手裡的木勺。我很清楚那個木勺的用途。不是用來攪拌什麼好吃的東西,而是她用來打人的。「默倫琴人會趁著夜色過來抓你,你該慶幸我一直幫你祈禱,把他們給趕跑了。他們總在夜裡出沒,尋找靈魂腐蝕的壞人,比如你媽媽那樣的。他們會把你的靈魂交給魔鬼,讓你永遠無法走上正道。你聽到我說的話了嗎?」

「我恨你,老太婆。」這聲音很洪亮,是一個成年女人的聲音,是現在的我發出的聲音。但那個時候,我根本不敢說出這種話。

我和故事裡的蘭德·查普林一樣,以為默倫琴人只是憑空捏造的人物,如同站在屋外求助的黑眼少年,他們會把臉隱藏在寬大的斗篷裡,當你同意讓他進屋之後,才會發現他們根本沒有眼睛,本該是眼睛的位置只有兩個空洞的黑眼眶。莫茂·蓮娜還曾信誓旦旦地說,就算我們沒被默倫琴人蠱惑到樹林裡將靈魂擄去,黑眼少年也不會輕易放過我們。她還說,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是值得被拯救的,因為我們的媽媽本性如此。

我已有多年沒再想起這件事情,沒讓莫茂·蓮娜和她惡毒的話語闖入我的生活裡——我甚至沒工夫去想,向本已在掙扎求生的孩子灌輸這種悲慘遭遇是多麼可怕的事情。她們的媽媽不知去向,爸爸則要求她們將他的每句話當作最高指令。

我坐到辦公椅上,開啟電腦,在谷歌搜尋欄中輸入關鍵詞。

默倫琴人

我按下回車鍵,螢幕上立即跳出了成百上千條網頁連結。不像蘭德·查普林,我只要動動手指頭,就能馬上搜到不計其數的相關資訊。

「該名詞依照慣例用於稱呼美國東南部地區擁有多種族血統且與世隔絕的其中一個群體。過去,默倫琴人總被人們視作危險的怪胎,原因便在於其孤立特質與奇特……」

「是遙遠的傳說還是基因的奧秘:通過dna研究剖析默倫琴人血統起源。世代以來,總有形形色色有時甚至是匪夷所思的故事,圍繞著居住在阿巴拉契亞地區,那深色皮膚藍色眼睛的本土人群……」

「包含一群來自坎伯蘭峽地區的混血種人。人們通常認為,默倫琴人是遭遇海難的葡萄牙或土耳其水手、出逃的奴隸與當地人通婚產生的後裔……」

「或源自非洲葡萄牙語‘melungo’一詞,意為‘船伴’。但事實上,沒有人確切知道這個名字源自何處,也不清楚默倫琴人的文化根源可能在哪……」

「默倫琴人,他們從北卡羅來納州遷徙至東田納西州及南弗吉尼亞州,以躲避新進移民對他們的迫害。人們認為……」

「或許是1585年消失在羅阿諾克島上那時運不濟的殖民者的後代。第一批英國和法國探險家在探索北卡羅來納州的山區時,發現了住在房子裡藍眼睛的當地人。默倫琴人……」

「人們都同他們保持距離,因為他們古怪而又詭異,像是被惡魔附了體。如果有誰傻到膽敢跑到默倫琴人的地界裡,即便他能毫髮無傷地回來,最後也會漸漸頹萎下去,或者患上什麼無人能醫的病痛……」

我不停點選頁面,積極地搜尋著種種資訊。即便身處走廊盡頭這間洞穴般的小辦公室裡,我也依然察覺到了,白晝已經結束,夜色正在降臨。門外陸續傳來了各種聲音——關門的聲音、胳膊滑進外套的聲音、拉上背包和電腦包拉鏈的聲音,還有人們低聲打探週末安排的聲音。我最喜歡的實習生過來找我了。安德魯,親切但有些輕浮的那一個,親切地說道:「週五晚上到了,小說部待會兒要到爆格酒吧去,現在正好是暢飲時段,我們會一起觀看尼克斯隊的比賽,是個認識新朋友的好機會。你想過來嗎?你可以加入我們,一塊兒喝個爛醉,雖然你並不是小說部的。」

我想象他們醉成一堆的模樣,不禁笑了起來。除了擁有英俊的臉龐和淡藍色的雙眸,這孩子對出版界還持有一種揶揄的幽默態度。那天在午餐室,我們一起等待微波爐加熱午餐的時候,他突然告訴我,編輯部會議在他的印象裡,就像是以「這份書稿是否會讓我顯胖」為主題的一場大會。

我喜歡安德魯,不過,恐怕並不是他所期望的那種感情。他是個來自愛荷華州的小鎮青年,孤身一人在大城市裡打拼。遠在他鄉的小鎮青年最想做的,通常就是迫不及待地組建自己的家庭,請注意是迫不及待。這是我來到這裡以後逐漸瞭解到的。

「我還有好多工作沒有做完,不過還是謝謝你的邀請。」

「一味工作而全無玩樂……」

「如果你還沒有發現,我也不介意讓你知道這個秘密,我這個人其實挺無趣的。」

安德魯衝我溫柔一笑,他家鄉的媽媽肯定十分想念這個笑容。她應該十分震驚,自己的寶貝兒子竟要遠走他鄉去追尋夢想。她大概每晚都會給他打電話,問他吃得好不好,有沒有遇見心動的姑娘。從安德魯身上可以看出,他是在溫馨而有教養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一直深受家人的寵愛與支援。

一時間,我甚至有點嫉妒他。我多希望他能比現在年長十歲,或者是十二歲,而且不知為何依然單身,正想找一個合適的姑娘,帶回家介紹給他溫暖的家人。當然,這想法是挺傻的。不過,即便你十分熱愛當前生活的其他方面,內心深處有時還是會本能地嚮往溫暖的家庭生活,以及不會令人感到束縛的家庭紐帶。

「也許下週吧。」我不該這麼說的。不應該讓他抱有希望。

「好的,」他有些遲疑地站在門口,似乎還有別的什麼話想說,「好吧,不管怎麼樣,祝你週末愉快,週一見。」

「週一見,安德魯。謝謝你帶我適應新環境。我非常感激。」

「小意思,隨時樂意效勞。沒的說。」如果這孩子真想在這行得到認真對待,那就必須學會戒除使用「好的」「沒的說」這一類的用詞。願上帝保佑他那脆弱的小心臟。

他走之後,我一時難以決定,是要繼續搜尋相關資訊,還是收拾好資料,把工作帶回家去。至少在自己家裡,當我再次翻開《守護故事的人》時,不用再擔心會被別人看見。

地板清掃機運作的聲響從走廊那頭的某個地方傳來,正好幫我做了決定。隨著毛刷高速旋轉,傳動帶不時發出拉長的尖嘯聲。也許是《守護故事的人》令我產生了這種聯想,我覺得這聲音聽來像是一頭小豬的號哭,它的腳被人抓住,無情地從它媽媽身邊拖走,成為任人宰割的乳豬肉。

我把所有東西都收進拉桿公文包裡,因為週末要用的檔案比較多,我特意把它帶了過來。我在原地站了一會兒,最後一次認真考慮把違禁書稿帶回家去的風險。

你可以現在溜過去,把東西還回廢稿堆裡,所有人幾乎都已經走了……

可我知道自己不會這麼做。還沒等我開啟抽屜,把信封從裡面拿出來,我的心思便已經飛進了薩拉和蘭德的世界裡。我走進藍嶺山脈裡——不是遊客所鍾愛的觀光景點,而是灰濛濛的土路,與世隔絕的小村落,以及幽閉的山谷,那些地方在二十世紀初,也就是蘭德·查普林造訪時,還沒能沐浴到文明的曙光,而且有些地方直到現在依然如此。

我往外走去,從羅素和大型地板拋光機旁邊走過。他已經停下機器,正在檢視防護罩底下的狀況。

「應該是皮帶鬆了。」我說。

羅素抬起頭,吃了一驚,「嗯,我想也是。」他頓了一下,直直地看了我一會兒,「今天回去得挺早啊?」

「嗯,沒錯。」我很好奇,除了喬治·蔚達,或者米琪以外,還有誰會注意到,我不是今晚最後一個離開編輯部大廳的人。鑑於上午會議上的失誤,繼續堅守工作崗位其實才是較為明智的選擇,然而此時此刻,我壓根沒有心思去打安全牌,「我有點事情要回去處理。」

房間裡灰朦昏暗,除了睡在臨時狗窩的「星期五」所發出的呼嚕聲,一點別的動靜也沒有。「星期五」是我和布萊恩交往階段的遺留產物。我們在吃完晚餐走路回家的路上,在一個垃圾桶裡發現了它,一隻又瘦又髒的混種吉娃娃,仍然對人懷有戒心。

是布萊恩提出把它帶回我的公寓先養一兩週,他還張貼啟示,以防有人正在找它。布萊恩的生長環境優越,對某些事物的看法有時過於天真。他萬萬不會想到,有人會故意拋棄一隻活生生的小動物。

「你應該把它帶回你住的地方去,」我們站在巷子口討論下一步的安排時,我對他的意見提出了抗議,「比較而言,它更喜歡你一些。」

「嗯,這一點倒是相當明顯。」布萊恩十分戒備地摟住小傢伙的脖子。它的耳朵被壓得緊貼腦袋,眼睛突出來,露出尖利的牙齒,看起來就像是某種外星生物,「可是我沒時間照顧小狗,簡。」

「難道我就有時間嗎?」有些時候,布萊恩會忘記我們同在一家公司工作這個事實。他在發行部,我在編輯部,都是需要投入大量時間的職務。我們已經暗中交往了一年半,其間總是分分合合——暗中進行是因為公司有禁止辦公室戀情的規定,而分分合合的原因,則是我們似乎都不確定,這段感情是否能夠走下去,或者究竟能走多遠。

小狗拼命晃動腦袋,小小的身軀大張著嘴巴,做出虛張聲勢的模樣。我不由自主地,笑了出來。「幸好這小傢伙不是條鬥牛犬。」

同以往一樣,我們的爭執最終以我的屈服落下帷幕。布萊恩設法使它平靜了下來,一人一狗臉貼著臉,可憐巴巴地望著我,叫我如何能夠說不。「好吧,不過我最多隻能留它到下個星期五。」

誰知下個星期五逐漸演變成了三年。我和他終於正式分手,生活也發生了這樣那樣的變故。結果我養這條狗的時間反而超過了我們的感情以及上一份工作持續的時間。

我也不清楚,自己為什麼一直沒把「星期五」送走。或許因為在我看來,以它這樣的性格和長相,很難再找到一個肯收留它的地方。或許只是因為,養它並不需要太費心思,而且它從不亂咬屋裡的東西。反正這房子平時也沒有別人在用,而且只需要幾美元,就能讓住在走道盡頭那家的小孩帶它出去散步。她們由單親媽媽一人撫養,需要一點額外收入。

它打了個哈欠,轉過視線看向我這邊。我把公文包挨在主要充當書桌的兩人用餐桌旁放好,將其他東西都擱在廚房操作檯上,這裡大部分時間也被我當成桌子來用。

「今天有沒有在公園裡教訓別的小狗呀?」「星期五」因為常衝比它大好幾倍的動物大吼大叫,在這一帶頗負盛名,幫我遛狗的小女孩都覺得十分有趣。

它站起來,一條一條地伸展自己的小短腿,然後原地轉圈嗅探了一陣,又撲通一聲趴下,把屁股對著我,鼻子指向充作食盤的空奶油桶。同往常一樣,它的溝通能力不說老練,至少也是十分出色的。

「我也很高興見到你,‘星期五’。今天的工作還順利嗎?」

它當然沒有回話,不過我用它的口吻,完成了這個對話,「嗯,還算不賴,簡。我在窗臺邊上坐了一會兒,又到沙發上躺了一陣。我把碗裡的水全喝光了,又在公園裡找了幾個新對手。又是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日子了。」

它打了個哈欠,嗚咽了一聲,跟著打了個噴嚏,像是在說:「拜託,這也太老套了吧。來點新鮮事吧,簡·吉布斯。」

通常而言,如果要養一條狗,它至少得會搖尾巴或者用別的什麼方式示好,不過對於「星期五」,我只能發動自己的想象力了。「我嗎?多謝你的關心。今天還挺有意思的。有好有壞。我在部門會議上出錯了,不過之後又發生了一件相當奇怪的事情。實際上,幾乎可以稱得上詭異了。你覺得這東西像什麼?」

我俯身拉開公文包的前袋拉鏈,把那個舊信封從裡面取了出來,「它莫名其妙地就出現在我的辦公桌上了。我今天一大早過去就看見它了。而且,根據郵戳日期推斷,它唯一可能的出處就只有……廢稿堆了。」

我看向那邊時,「星期五」正坐在它的床上,注視著我。接著,它把視線慢慢移開,停在了我肩膀上方的位置,好像看見了什麼似的。接著,它又突然吠叫了一聲,我立馬感覺到全身發涼。

難道這裡還有別人?我轉過身,仔細打量這個開放式的房間。什麼人也沒有,也沒有別的異常情況,只除了「星期五」剛才的怪異表現。

「你別這樣。」我開啟頂燈。燈泡閃爍起來,好像馬上就會滅掉,房間裡似乎也籠罩著一種似曾相識的詭異氣氛。

突然之間,一切都恢復正常,燈泡亮了,「星期五」側身趴到地上,樓下的街道傳來悠長的警報聲。我低頭看著信封,藉助頭頂的熒光燈,幾乎辨認出了郵戳上的其他內容。

我移到房間正中,將信封舉到更為靠近光源的地方,眯著眼睛仔細檢視起來。

我認出了兩個字母:nc1。原來,這故事不只是發生在藍嶺山脈,就連書稿也是在那裡寫成的。北卡羅來納州。我多年以前離開的故土。

寒意再次侵襲至我全身——混雜著恐懼、迷惑和不確定的心緒。這一切難道都是巧合?到底是誰把這信封放到我桌上的,又是出於什麼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