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里奧(philipperiot)
有四個系列的話語:皮埃爾·裡維耶的回憶錄及其訊問的內容,由司法機關收集彙總的證詞證言,醫學博士瓦斯泰爾及其巴黎同事的報告,最終審判時撰寫的法律檔案。我們所設定的目標是,在這四個系列之間,以及在每一個系列的內部,發現意義的變遷和矛盾之處:在某些話語對其他話語所進行的這種選擇—闡釋工作的層面上,考查這種變遷是如何發生的,這些矛盾是如何決定的。
對照將針對於皮埃爾·裡維耶生活的敘述,一直到他決定行兇的那一刻為止。這有好幾個原因:這個敘述(至少通過它的一些要素)出現在這四個系列的重要的話語之中;它是從裡維耶的回憶錄、訊問和證詞所提供的要素開始,即我們已熟知的所有要素開始,它必然被設計在要么是法律檔案中,要么是在醫學報告中;它有極大的戰略的重要性,因為我們據此便能確定裡維耶是否瘋癲。本工作的主旨如下:指出這兩種完全矛盾的論斷(醫學的論斷和司法的論斷)是如何利用對裡維耶人生的兩種不同的敘述,通過相同的資訊資料而建立起的。首先,這兩種論斷,從整體上而言,它們要面對各種參考文本(裡維耶的《回憶錄》和證詞證言);然後,通過使用一組特定的事實:即裡維耶的「怪異行徑」(bizarreries),我們將嘗試指出,哪些編碼支配著從預留的參考文本或者排除了的參考文本中選擇各種要素,並支配著對它們的闡釋。
敘述的各種功能
這兩種相互對立的論斷很容易確定:對於醫生而言,「裡維耶從童年開始就患有精神錯亂」(瓦斯泰爾報告的第三部分);對於法官來說,「裡維耶在監獄裡由一個熟練的醫生看望並觀察。根據他的專業眼光,沒有任何東西能夠表明裡維耶有精神錯亂,即便他在行兇之後逃走,或者他試圖通過裝瘋賣傻逃避法律的制裁,都不足以證明他能完全理解自己的所作所為以及隨之而來的後果;顯而易見,在他被捕之後所撰寫的細節豐富的回憶錄中,他的理性應該會再次出現。」(起訴狀和判決書,第83頁)這是與犯罪所伴隨的情況,在法官看來,它首先給出了裡維耶精神健全的證據;同樣,裡維耶的人生故事暗含著回到過去,這種迴歸的最初意義不就是要刻畫出犯罪分子的傳統肖像,並且指出「就像所有的重大犯罪分子一樣,他泯滅了自己良知的呼喚,沒有跟自己的本性中的惡做堅決的鬥爭。」(移送狀,第72頁)
然而,它還必須有另一種更為論戰的意義:不但得出裡維耶不是瘋子,而且還認為他從來就沒有瘋過。但是事實上,有些事情還是造成了一些難題:證人們把很多怪異、荒誕、古怪的事情都歸因於裡維耶。醫生們正是利用在這一點來支援他們的論斷;同樣的,裡維耶的人生故事在這些報告之中也佔據著一個重要的位置:在一段評論之後,他想起來「裡維耶出身於一個有遺傳性精神異常的家庭」(瓦斯泰爾,第191頁),它在我們眼前中展現為一系列的荒誕和怪異行為,它們大體上被視為是許多精神錯亂的徵兆。而之後出現的犯罪行為,則清晰地表現為精神錯亂的一種新特徵,或毋寧說正是這種精神錯亂的產物:「……我獲得了更深刻和全面的確證,即裡維耶的心智是不健全的,他的那些行為在檢察官眼中被視為一樁恐怖的犯罪,但卻只是一種名副其實的精神錯亂的糟糕結果。」(瓦斯泰爾,第190頁)
因此,裡維耶的人生故事,在兩個系列的文本中表現出了一種截然不同的功能。對於醫生來說,這提供了一個證據,即這種犯罪行為是一種可以追溯至裡維耶童年的精神錯亂的產物,它赦免了犯罪分子,同時也免除了為殺人單狂症者的辯護(在另一篇文章中,我們指出,這種辯護系統在1835年的時候還是有用的);通過複述起訴書中的措辭,它允許裡維耶「逃避法律的制裁」。(起訴狀和判決書,第83頁)根據法官的複述,這個故事有雙重功能:在傳統意義上,它通過參照其惡劣的本性而解釋了犯罪的行為;在論戰的意義上,它與醫生不同,得出結論說裡維耶從來就沒有瘋,同時顛覆了他的律師所選擇的辯護系統。這兩個系列的敘述都是從證詞證言建構而來的,並依然與它們相關。
在十三個被訊問的證人中(包括裡維耶的家人),只有一個人(阿邁勒)斷言說裡維耶是瘋子,另一個人(格蕾萊)說裡維耶通常被看作是瘋子或者傻子,最後三個證人(蘇里雷、福爾丹、高勒維爾)報告說裡維耶在他們村就被認為是白痴或者傻子。而且,需要指出的是,這些證人確實都沒有使用精神病學詞義上的術語。除了阿邁勒之外,他們都再次明確地表示,他們的彙報不是按照公眾輿論做的。神甫蘇里雷表達了相反的看法:「被告人總是向我表現出一種非常軟弱的性格,他在他們村以及整個教區都被當作傻子看。不過因為我同他講過幾次話,所以我並不這么認為。」(第55頁)其他八位證人也並沒有影射有關裡維耶瘋癲的傳聞。不過,瓦斯泰爾寫道:「直到他4歲的時候,證人們說,他和其他同齡的小孩還沒有差別,但是自此以後,他就常常被視為瘋子或者傻子。」(第192頁)所有的證詞(除了阿爾松的之外)都說了關於裡維耶的一件或者若干件怪異、荒誕之事,但是他們並沒有為此而把他視為瘋子或者傻子;此外,還有兩個證詞(蘇里雷和福爾丹)提到了裡維耶的智力水平。對皮埃爾·裡維耶回憶錄的閱讀能夠部分地解釋這些證詞所表現出來的歧義性的跡象;這種異常清晰的斷裂在那裡被刻畫下來,把裡維耶的人生分成了兩個階段。
肖像、框架、編碼
第一個階段始於裡維耶的出生,而結束於他10歲或者11歲的時候。它正好對應於他上學的絕大部分時間,也對應著一個篤信宗教的階段,據他所說,這起始於他八九歲,並且持續了兩三年之久。不可否認,裡維耶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在回憶錄中就是這么說的,蘇里雷和福爾丹都證實了這一點,沒有任何證詞與之牴牾。從表面上看,裡維耶與周圍的人維持著正常的關係:他思考著想要成為神甫,他唱誦佈道文;這些證詞與「怪異行徑」沒有任何關聯,這個階段的裡維耶似乎還沒有那種瘋子或傻子的名聲。而後裡維耶放棄了要成為神甫的想法(大約是10或者11歲),這導致了一個斷裂:「然而過了一段時間,我的想法改變了。我覺得我是另類的人,因為我總是很古怪。我的同學覺察到了,他們都嘲笑我。我把他們對我的輕蔑態度歸因於我從一開始就幹過的一些愚蠢行為,在我看來,這就使得他們永遠對我失去了信任。我獨自消遣的時候,走進家裡的菜園,當時我正在看關於軍隊的書,我假裝我們家的綠捲心菜正在列隊打仗……」(第154頁)從這時起,裡維耶開始構思他那榮耀的念頭,尋求孤獨;證人們報告了他最初的各種怪異行徑:它們沒有再間斷過,直到他殺人為止。看來我們還是要回溯到裡維耶有瘋癲名聲的那個時代。無論如何,福爾丹的證詞似乎在邀請我們前去那裡:「我認識裡維耶,不過是他小時候,他很喜歡學習閱讀和寫作。在他10歲到12歲的時候,他不再如前,變成了一個傻子,」(第56頁)我們也可以參考一下訴訟筆錄,它由認識裡維耶的一群市鎮的居民於1835年11月4日在歐奈鎮撰寫,並有52人簽名。(第207—208頁)
之所以這兩個系列的文本錯失了這種斷裂,不是因為粗心大意,而是因為它必然會錯失:我們只在意於對肖像的刻畫了,而不是對故事的重構。這兩個肖像,一個是「因其惡劣本性的傾向—而被放棄的—罪犯」,一個是「瘋子—譫妄者」,它們無法同時建立起來。法官們所構思的肖像是與犯罪相關的;在裡維耶那充滿理性的作品中,我們看到了他那憂鬱而殘忍的性格和邪惡的本性。我們只能在他生平的敘述中嘗試找一些描繪其肖像並使其能夠持續下去的例項。對於醫生們來說,裡維耶的瘋癲—譫妄的肖像必定是在其犯罪之前就已經存在了,而且幾乎一直持續著;它建立起一種與裡維耶的人生故事的關聯,從裡維耶童年開始,直到其行兇才結束。在巴黎醫生的報告中,就像在瓦斯泰爾的報告中,這些敘述減少了對證人們所彙報的諸多怪異行為的列舉。讓我們看看瓦斯泰爾報告的第三部分的標題:「他自幼以來的心智機能的狀態。精神異常的幾個症狀。」裡維耶4歲時與他18歲行兇之時是一模一樣的;這並不意味著什么都沒有發生過,而是意味著在相同的基礎上,所有的事情都同時發生了:裡維耶的精神錯亂。裡維耶的精神錯亂的徵兆並非按照順序連續發生;其中的每一個都只有適於某怪異行徑的那一刻的時間:即殺死青蛙的時間,把普羅斯佩的小腿綁在火上烤的那段時間,這也恰好是它所刻畫並涉及的一種能持續下去的肖像。
法官們所構建的裡維耶肖像圍繞著其罪行,並把它推廣到他生命中的第一和第二個階段。醫生們構思的肖像,始於由證人所提供的關於裡維耶人生第二個階段的各種要素;並把它推廣到裡維耶的童年時期以及圍繞著行兇的各個事件。因此,巴黎的醫生們寫道:「……皮埃爾·裡維耶從4歲開始就不斷表現出精神錯亂的症狀;」(巴黎的醫生,第253頁)與此相反,法官們堅持第一個階段,這與證詞和回憶錄一致:「……他因其學習的天賦以及其求知的強烈慾望,在他的同學中引人注目。」(起訴狀和判決書,第82頁),但是他們並未指出裡維耶人生之中大約10或11歲時的斷裂。顯而易見,如果有兩個階段並且那個製造兩個階段的斷裂不存在的話,那么就不可能構建出兩種關於裡維耶人生的截然相反的敘述來;裡維耶一直被認為是瘋子,就像醫生所希望的;或者一直精神健全,就像法官們所斷言的。但是這個斷裂並沒有在兩種型別的敘述中每一種之中表現出來,這也是有必要的,因為要確保裡維耶形象及其相關論題的永續性,正如我們在每一種敘述中所發現的那樣。在這兩種敘述中的每一種之中,對裡維耶形象的塑造,都不是對歷史的重建;它被限定在一個起著選擇作用的框架之中,即在由裡維耶和證人們所彙報的各種事件之整體中起著選擇作用;它設定出一種允許對它們進行闡釋的編碼(uncodage)。
怪異與殘酷
醫生和法官並沒有對裡維耶的怪異行為(bizarreries)給予相同的重視。對於前者來說,這些怪異行為既是其瘋癲的產物,又是其最明顯的症狀;它們支撐著「瘋子—裡維耶」的形象,正是基於這個原因,它顯得非常重要。法律文本則不想在此處逗留,因為此處與他們對裡維耶人生的闡釋並不一致。為了看得更清楚,我們有興趣來繪製一張表格,指出裡維耶的怪異行為在不同的話語中的分佈情況。(參見第364頁)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摘錄在表中的絕大部分的怪異行為既出現在各種證詞中,又出現在裡維耶的回憶錄中;有少數例外情況將在適當時候進行解釋。我們同樣要指出,裡維耶的所有怪異行為在醫學報告中都有提及(除了「卡力倍」之外)。與之相對,法官們則進行了一個更為嚴格的篩選;他們只是聚焦在一小部分歸之於裡維耶的怪異行為上,並致力於降低這些怪異行為持續存在所造成的影響:「這些異常但是被誤解的行為,能夠使他因為患有精神錯亂而宣告無罪。」(起訴庭的判決書,第75頁)或者,「裡維耶性格的古怪行為通常表現為陰鬱悲觀和不善社交,而有些狀況則少有注意,因為它們似乎無足輕重,並且立刻被不完整的回憶和成見所歪曲,這樣就很快促成了這種共識。」(起訴狀和判決書,第80頁——上述引文中的強調部分是我們新增的)此外,最後這幾行是以蘇里雷的證詞為依據的,關於裡維耶的某些怪異行為,他曾說道:「毫無疑問,倘若沒有他的行兇殺人,人們也只能想到這一點。」(第55頁)
裡維耶的「法律」肖像有兩副面孔。第一副面孔我們已經談過了;法官們堅稱裡維耶有理智,認為他應承擔其犯罪的全部責任。其肖像的第二副面孔是對罪行的解釋:卡昂的檢察官說,「這就是被告人,陰鬱悲觀,愛胡思亂想,並伴之以一種強烈的、冷酷而暴虐的想象力」(起訴狀和判決書,第82頁);維爾的檢察官說,「(他)孤僻、不合群以及殘忍」(訴訟筆錄,第35頁)。正是根據法官所採納的對罪行的解釋,這個方面才得以確定:「他天天都見到父親的悲傷,知道箇中原因,就想要設法使其終止。一旦這個念頭在他陰鬱的想象力中紮下根,並逐漸地牢牢的霸佔住這個位置,他就無法擺脫這個念頭,它就成為一個持續關注的目標,成為他孤獨沉思時的物件。他立即被這種邪惡的計劃所佔據,他頭腦中的全部力量通過其閱讀中的誤解而錯誤地被組織和激發了起來,使得它們都朝向一個目標,他完成心切,再加上他本性嗜血殘暴,都必然地給他指出了一種達到目標的可怕方法。」(起訴書,第83頁——強調部分是我們新增的)
怪異行為在不同話語中的分佈表
1.在雙橫線上,我們集中了這些可以作為公共的研究物件的「怪異行為」。
2.在表格的最後一部分中,在每個演講系列中彼此相關聯的各種事實都用虛線加分隔。
3.對證人的名字,我們往往使用縮略語。
在此,我們可以看到法官們在表格中引述的要素:頑固倔強和孤獨癖,殘忍的行為。由裡維耶的法律形象所限定的閱讀框架,進行了嚴格的篩選:表格中的其他怪異行為就絲毫沒有出現在「法律檔案」一欄中。它對應了一個編碼,這個編碼能夠解釋保留在他們想要的意義中的那些事件。頑固倔強和孤獨癖首先是不變的性格特徵;這些已毋庸贅述。對一個確切案件使用了這些特質的唯一例項,就在裡維耶籌備犯罪的敘述之中。證人們所提到的所有事情(頑固倔強的若干明確例項,與裡維耶的孤身旅行相關的行為、話語和舉止的一些明確的例子)皆未得到法官們的採納。但是,在初審期間提出了那些問題,即在第二次訊問中有關明確事件中的頑固倔強的問題,在隨後的司法檔案中都消失不見了。正是所有的這一切,充滿了模稜兩可:「當他夜遊歸來的時候,他就聲稱他見到了魔鬼,並與魔鬼締約。」(訴訟筆錄,裡維耶家人的宣告,第35頁)。在此,正如在另一些證言中,那些明確的事件指向了裡維耶人格中的灰色地帶,醫生們對此善加利用,而法官們則悄悄地一筆帶過。當醫生們報告那些明確的事件之時,他們的解釋似乎並未提出任何問題:因此,對動物的施虐行為必然成為裡維耶殘暴本性的一個結果。
然而,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法官們還是謹慎地向前推進:在移送狀中提到的殘酷對待兒童的事件,並未再次出現在判決書中。毫無疑問,其殘忍行為的特點尚未得到充分地證明;無論如何,裡維耶宣告自己從未有意傷害兒童(第二次訊問,第66頁)。那個「卡力倍」,即在移送狀中提到的把小鳥折磨致死的工具,在判決書中也不見了蹤跡;因為我們在裡維耶的回憶錄中發現,除了「卡力倍」之外,「我還想製造一個黃油攪拌器,它是自動的,或者說用一輛馬車通過發條來驅動。但是我只想在我的想象中製造。」(第157頁)這些組合所表現出來的,只不過是裡維耶思想的怪異之處,而不是他的殘暴;除此之外,寡婦凱奈爾報告了一件與該工具有關的古怪儀式:「有一天,他帶著村裡的一幫孩子,把它埋在了草地裡。兩三個月之後,他又帶著孩子們去把它挖了出來。」(第61頁)
法官們沒有遇到這個障礙,他們把它忽略了。對法律文本中的編碼工作首先是根據閱讀框架建立起來的;我們先行選擇出怪異行為的特定型別(那些恰好更能夠表現為怪異行為的部分:即殘忍的行為);然後,在每一種型別的內部有各種各樣的特定的怪異行為(有殘忍對待動物,但卻沒有殘忍對待兒童);最後,對於每一種預留出的怪異行為,只有一部分話語與之相關聯(那個卡力倍,不過是把小鳥折磨致死的工具)。毫無疑問,在確定這些過程時,我們絕不是試圖再現這些司法檔案作者的思路發展,無論是算計的還是無意的,自覺的還是不自覺的;我們只是試圖把這些話語的內部結構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這些結構不僅包括它已經說出的,還必然包括所有應該說出的。隨後,當我們嘗試定義作為那些醫生話語之基礎的編碼和框架之時,也會是同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