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的文化往往建立在野生動植物的基礎上。因此,對於草原上的印第安人來說,北美野牛不但是食物,更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的建築、服飾、語言、藝術和宗教信仰。
文明種族的文化基礎不斷變化,無所不在,卻始終保有其原始野性根源的部分。在這裡,我要討論的正是這種野性根源的價值。
沒有人能夠權衡或度量文化,我自然也不會浪費時間去嘗試做這樣的事。只需有識之士的共識就足以說明,在體育活動、風土人情以及重新與野生事物建立聯絡的經歷中都存在著文明的價值。我斗膽將這些價值分為三類。
第一類價值存在於任何能夠讓我們想起自己的血脈起源和進化發展的經驗中。比如,激發起歷史意識的經歷。這種意識是對「民族性」的最佳闡釋。鑑於這一概念尚無任何簡稱,在我們的討論中,我會稱之為「柵條價值」。舉例來說,一名童子軍做好了一頂浣熊皮帽,鑽進柳樹林中模仿丹尼爾·布恩的行徑。此時他就在重演美國的歷史。從文化角度看來,他已經達到了那樣的程度,正在為面對當代黑暗、血腥的現實做準備。再比如,一名農家男孩走進教室時身上散發著麝鼠的臭味——早飯前他曾去巡視了他設下的陷阱。他正在重演皮草貿易中的冒險故事。個體發育複製物種演化,無論在社會中還是個體上都同樣適用。
第二類價值存在於任何能夠讓我們想起自身對於「土地—植物—動物—人類」這一食物鏈的依賴的經驗,以及一切令我們想起生物區系基本原理的經驗。文明將小工具和中間人胡亂填塞進了「人與地球的關係」這一元素中,塞得如此混亂,以至於我們對它的認識越來越模糊。我們設想工業支撐了人類,卻忘了是什么在支撐著工業。該是教育向土地靠攏而非遠離的時候了。那段帶一張兔子皮回家給娃娃做包被的童謠就是民間傳承中的諸多提示之一,提醒著我們,人類曾經需要通過狩獵來為家庭謀取衣食。
第三類價值存在於任何被統稱為「體育道德」的道德約束運動中。我們用以捕獲野生動植物的工具發展得比我們自身更快,而體育道德就是自覺且有限度地使用這些武器裝備。其目標在於,在捕獲野生動植物的活動中加大技巧的比重,削弱工具的應用。
野生動植物倫理中還有一個特別的美德,即通常都沒有旁觀席位來讓旁人對獵人的行為喝彩或喝倒彩。無論採取什么樣的行動,都只出自他個人的良知,而非受迫於眾目睽睽的拘束。這一事實的重要性,無須誇大。
自覺遵從倫理規則能夠提升狩獵者的自尊,可也不該忘了,一旦自律被漠視,隨之而來的就是個人的放縱與墮落。例如,所有狩獵活動的一大共同準則就是,不浪費一塊好肉。如今的實際情況顯而易見:威斯康星州的獵鹿人每合法捕獵一頭雄鹿,就會在樹林中殺死並遺棄至少一頭雌鹿或幼鹿,要么就是在兩頭合法的雄鹿中二選一,丟棄單枝鹿角的小雄鹿。換句話說,將近半數的獵人會射殺他們見到的任何一隻鹿,直到有一隻合法的雄鹿被殺死。遭到非法獵殺的獵物就被留在它們倒下的地方。這樣的獵鹿行為不但沒有社會價值,更是加速了獵場之外的倫理崩塌。
那么,看來似乎存在這樣一種情形:「柵條」和「人與地球」兩種經驗即便無法產生正向價值,至少也止步於零價值,但倫理經驗則有可能產生負價值。
由此,便可以對來自我們戶外根源的三種文化養分做出粗淺的定義。這並不意味著文化就這么得到了滋養。價值的抽取從來都不是自發完成的,只有健康的文化才能得到滋養併成長壯大。我們如今的戶外活動形式能夠滋養文化嗎?
拓荒時期誕生了兩種觀念,都是關於戶外活動中的柵條價值的。一個是「輕車簡從」觀念,另一個是「一顆子彈一頭鹿」觀念。拓荒者必然需要剝除冗餘,一切從簡。他每開一槍都謹慎而精準,因為他缺乏交通工具、現金和足以滿足機關槍般掃射需求的武器。再說得更清楚一些,從這兩種觀念誕生之初,它們就是環境強加給我們的——我們心甘情願地遵守這不得不遵守的規則。
然而,隨著觀念的逐漸演化,它們變成了體育道德的準則之一,變成了一條在狩獵活動中只能靠自律實現的約束。以它們為基礎,形成了一道獨特的美國傳統,關於自力更生、剛毅勇敢、叢林生存技能和射擊術的傳統。這些是無形的財富,卻絕不抽象。西奧多·羅斯福是一名偉大的獵手,這並不是因為他把戰利品掛得到處都是,而是因為他將這種無形的美國傳統用任何小男孩都能讀懂的文字闡述了出來。更加精準細緻的描述可以在斯圖亞特·愛德華·懷特的早期著作中找到。正是這樣的一些人認識到了文化的價值,創造出了適宜其成長的模式,並且反過來藉助以上兩者成就了文化價值。這樣的說法想必也是不過分的。
接下來輪到裝備設計師登場了,他們還有另一個眾所周知的身份,狩獵用品銷售商。他們用無窮無盡的精巧裝備武裝了美國的戶外活動愛好者,全都打著為自力更生、剛毅勇敢、叢林生存技能和射擊術服務的旗號,往往取代了他們功能。各種裝備塞滿了大大小小的袋子,從脖子到腰間都掛得滿滿的。還有更多的塞滿了汽車後備廂,就算拖車也不例外。每一種戶外裝備都越來越輕,通常也越來越好,然而,原本以「磅」為單位的總重量如今卻幾乎要換用「噸」來計算。戶外裝備的交易量漸漸增長到了天文數字,這些數字被一本正經地印刷在紙上,以表明「野生動植物的經濟價值」。可是文化價值又在哪裡呢?
舉個極端的例子吧,讓我們看一看打野鴨的人。他坐在鐵皮船裡,鐵皮船藏在人造陷阱背後。無須邁動腳步,一臺突突作響的馬達就把他送到了目的地。罐裝燃料立在他的身旁,供他隨時取暖,以防有寒風襲來。他拿起一隻工廠量產的喇叭朝著空中飛過的鴨群喊話,用他期望會有誘惑力的聲音——刻在光碟上的家庭自學課程已經教過他該怎樣操作了。喇叭沒有生效,陷阱生效了,一群野鴨盤旋著進入了陷阱。他不惜在鳥兒的第二圈盤旋還沒開始之前就扣動了扳機,因為整片沼澤擠滿了打獵者,別人也用著差不多的裝備,誰都很可能搶先開槍。還隔著七十碼他就開了槍,因為他的可調節喉縮已經放在了無窮大的檔位上,廣告也告訴他了,這種超級z型的子彈射程很遠,而且彈量充足。野鴨群驚散了。兩三隻被打中的鴨子跌落下來,死在了別的地方。這位獵人感受到文化價值了嗎?還是說他只是在為水貂準備食物?下一個掩體開啟了,距離足有七十五碼,另一個傢伙可不是又在端著槍躍躍欲試了嗎?這就是打野鴨,如今的模式。在所有公共獵場和許多俱樂部裡,這就是典型的方式。輕車簡從哪裡去了?一顆子彈的傳統哪裡去了?
答案不可一概而論。羅斯福並不鄙夷現代來福槍,懷特大方自如地使用鋁鍋、絲帳、脫水食物。不知為什么,他們卻能夠將種種工具都化為助力,適度利用機械裝備,卻不被裝備所利用。
我不會假裝瞭解什么是適度,也不會裝作知道正當與非正當裝備之間的界線應該劃在哪裡。雖然這一切看起來似乎很清楚,但在文化效應方面,戶外裝備還有許多事情需要從迴歸根源做起。自制的打獵或戶外生存工具往往能夠提升人與地球關係中的戲劇性,而非摧毀它——用自制飛釣魚餌釣到鱒魚的人得到的不是一份獎賞,而是雙份。我自己也使用過很多工廠量產的小裝備。然而,在為了打獵而花錢購買裝備這件事上必須有條界限,一旦越界,打獵活動的文化價值就會被摧折。
並非所有戶外活動都已經墮落到打野鴨那種程度了。美國傳統的捍衛者依舊存在。或許,弓箭運動和復興的放鷹狩獵方式正標誌著迴歸傳統的開端。可無論如何,大趨勢依舊是愈演愈烈的機械化,隨之而來的依然是文化價值的日漸消解,其中尤以柵條價值和倫理約束為甚。
在我看來,美國的戶外活動者是困惑的,他們不明白自己身上正在發生什么。既然越來越大、越來越好的裝備對工業是有益的,那為什么就不能對戶外活動同樣有益呢?他不曾認識到,戶外活動的本質就是原始的、返祖的——也就是說,兩者的價值背道而馳,過度機械化等同於將工廠搬進森林或沼澤,註定將會摧毀這種反差。
沒有導師來告訴戶外活動愛好者什么是錯的。戶外活動出版物也早已不再表達狩獵,搖身一變成了裝備業者的廣告板。野生動植物管理者忙於繁育獵物好讓槍口有東西可瞄準,顧不上考慮太多類似開槍的文化價值這樣的東西。只因為從色諾芬到泰迪·羅斯福的每個人都說打獵是有價值的,人們便想當然地認為這種價值絕不會被磨滅。
即便在不使用槍械的狩獵活動中,機械化的影響力也已經發揮了各種各樣的功效。現代望遠鏡、照相機、鋁製鳥足環當然不會侵蝕鳥類學的文化價值。要不是舷外發動機和鋁製獨木舟,釣魚的機械化程度看起來也不至於像打獵那樣嚴重。另外,機動交通幾乎已經完全摧毀了荒野旅行這一戶外專案,從下車點到荒野之間只剩下了微不足道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