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人:「您說了好多次了。現在既然說到勒索,我就多講兩句吧。本國有許多人都在幹著敲詐勒索的勾當,難辭其咎。但人們卻以為沒什么大不了的。
「例如,有個窮人,我估計他家離市場幾十裡呢,他想要一斗穀子,一磅黃油或乳酪,供全家食用。但他離市場太遠了,要是親自去,就一天都無法幹活兒,損失八到十便士,對窮人來說太划不來了。因此,他去找一個女東家幫忙,他曾經在那兒幹活兒。他們答應了,但讓他額外付給他們把貨物搬出市場五里路當得的價錢,甚至更多,而且穀殼也要錢。女東家這樣賣自己的黃油和乳酪,實在是不對。這就是一種勒索,利用那窮人的需要,壓榨他。
「但最重要的是,大聲叫賣的販子給這窮人買來食品是按批發價,賣給他的時候卻按零售價,賺取了不合理的收益,是在利用他的需要玩勒索的把戲。我的意思是,這些人批發買來黃油、乳酪、雞蛋、燻肉等,又在集市關閉後的一週內零零碎碎地賣給窮人。
「儘管我不會譴責他們所有人,但他們中確實有許多人用這種惡毒的手法咬噬窮人。僅因為窮人窮,就壓榨他,這是嚴重的罪行。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因耶和華必為他辯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壓榨窮人的人,應該注意這兩處經文!經文警告說,欺壓窮人的,他們的財產會毀滅,靈魂也一樣。當那命定的日子到來,我們可以看到他們的靈魂處在何處,落在何種境況之下。而他們的財產,往往很快就朽爛,有時所有人都知道,有時則無人知曉。
「除此之外,還有高利貸者,借出糧食都收取高額利息,而神禁止這樣的事。因為他們無法在趕集日做這事,就在集市關閉後這么幹。這樣一來,窮人就落入了他們口中。他們會盡可能地利用窮人的需求,榨取高額收益。也許有些人會指責我在混淆視聽,因為其他日常事務也牽扯進來,因為我在窺探他們的不公。但對這樣的指責我要說,既然這樣的行為是惡的,就該從世界上除掉。凡這樣行的人都是干犯神,惡待鄰舍,就如惡人觸怒神自討審判一樣。」
側耳聽:「神知道世上滿了欺騙的事!」
智慧人:「唉!但我告訴您的還不到冰山一角,我也沒必要把這個糞堆翻個底朝天。若是我剖析一下某些稱為當鋪老闆的無賴,您有什么話要說呢?他們借貸財物給一時週轉不過來的窮人,卻用各樣詭計,一年靠著借出的東西賺取三四十鎊,甚至五十鎊,儘管典當的東西已經有充分的價值了。而且最後,如果他們有可乘之機,也會把抵押品侵吞了。」
側耳聽:「這些惡棍是國家的害蟲,不配待在人類社會里。根據您之前講過的一些事,我覺得您似乎認為為自己賺取最大利益並不正當。」
智慧人:「如果賺取最大利益指的是通過在貨物上耍花招儘可能多地賺錢,那就不正當。要是我的意思與此相反,就是在替惡人和所有這類歹徒辯護。我絕不會這樣做的,因為神的話語譴責他們。而不管什么時候,出售貨物時都謀取最大利益,並不恰當,理由如下:
「首先,如果總賣高價、或者謀取儘可能多的利益是正當的,那么在跟別人打交道時丟棄正直的良心也是恰當的。但如果不顧正直的良心並不正當,那么謀取儘可能多的利益也不正當。所以,總是賣高價,或儘可能多地牟利並不正當。之前的談論中已經證明了,在交易中不顧正直的良心並不正當。而人要總賣高價的話,就必須不顧良心。
「總以高價賣貨的人,必定有時會利用進貨的小販不解內情,而狠狠地宰一刀。但這么做,不可能良心無愧,因為這是要超出小販的承受能力,因此是禁止的。所以,總賣高價、儘可能多地牟利之人,必定不顧良心。
「儘可能高地定價,必定會利用鄰舍的迫切需要勒索他,但這么做的話不可能良心無愧,因為這就是越分了,欺詐鄰舍,與《帖撒羅尼迦前書》4:6相悖。所以要儘可能高地賣貨、儘可能多地牟利,就必定不顧良心。
「儘可能高地賣貨、儘可能多地牟利,若有需要,就必定會利用鄰舍的愛好而壓榨他,但這么做不可能良心無愧,因為這也是越分,與《帖撒羅尼迦前書》4:6相悖。由此,所以要儘可能高地賣貨、儘可能多地牟利,就必定不顧良心。
「買東西時也一樣。沒人可以總是儘可能低價地買入,而是必須依從良心。如果總是利用之前說過的原因儘可能低地壓價,就不可能良心無愧。因為凡是想要利用別人的無知、迫切需求和愛好,以此牟利,就不可能良心無愧。亞伯拉罕要買赫人的地時,說: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侖,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他不願白白地拿地,他憎惡這樣的做法,這與他的信仰、信譽和良心都不相符。同樣,當大衛要買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時,他說:你將這禾場與相連之地賣給我,我必給你足價,我好在其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他也跟亞伯拉罕一樣,本著良心交易。他不會欺負耶布斯人,要給足夠的價錢。因為他知道,貴賣賤買是惡行,所以不會做這種事。
「所以,買東西時也跟賣東西一樣,得本著良心。買東西時欺壓、欺詐鄰舍,也不正當,在任何事情上這么幹都不正當,神會多多地施行報應。之前我已經警告過,並證明了這事,《利未記》25:14說的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