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雜務

對於一個喜歡獨處,做做夢,讀讀書,打打坐的人來說,莎士比亞書店的環境簡直是太喧囂了。有許多人是在從各種事務和活動中退隱出來後,才開始一種沉思的生活。但對我來說,一切卻正相反:首先是沉思,然後是忙亂。有一個剛剛從維也納過來的弗洛伊德的學生在觀察我之後,說:「你是一位典型的外向型的人。」

首先當然是書店裡的一切日常事務,一個書店中要忙的事情可真多,就像《南西·貝爾號之歌》(rhymeofthenancybell)那首打油詩中寫的那樣,我「既是廚師也是勇敢的船長」。在瑪西尼前來幫忙之前,我一直是學徒、老闆、職員集為一身。單單想象一下每天除了賣書和借書之外,我還得負責計算那些賬單!我得要管理三種不同貨幣的銀行賬戶:美元、法郎和英鎊。要計算那些便士、生丁和美分,是最讓我頭疼的工作。我「特殊的」算術能力讓我處理起生意來可真困難,為此我浪費了許多時間,也浪費了大張大張的草稿紙。有一次,我在普林斯頓時的好友傑西·賽亞(jessiesayre)正巧經過巴黎,她是威爾遜總統美麗的二女兒,一直對我的書店非常關心,我對她提起這一大困難,傑西就建議我晚上到她的旅館去,她可以教我一種算術系統,她曾用這個系統成功地教會過一班智力發展遲緩的孩子們。所以,吃過晚飯後,我就來到她的房間,開始學習。第二天,賽亞夫婦就離開了巴黎——說也奇怪,她的丈夫和她的父親非常相像。傑西臨走時,非常肯定地說,有了她的這個算術系統,我立即就能把一切都料理好。我不想讓我的好朋友失望,而且,我也感到非常慚愧,一直沒有告訴她,其實我立即就回到了我的老辦法中,那就是用大張紙做計算。

阿德里安娜·莫尼耶的書店給人的印像是平和安靜的,你一走進去,就覺得全身舒緩下來。也難怪,阿德里安娜沒有一個喬伊斯在她的書店裡呀!更何況,我們美國人天生就喜歡吵吵鬧鬧。莎士比亞書店也就整天人聲喧譁。我父親在普林斯頓讀書時,他的同學們給他起的外號是「雜務畢奇」,這個雅號用在他女兒身上也正合適。

早上九點鐘,巴黎大學專門研究盎格魯——撒克遜的賀欽教授(uchon)就來了,要給他的英國太太找一本輕鬆的小說;從那時開始,一直到午夜關門,書店裡就不斷地有學生們,讀者們,作家們,翻譯家們,出版商們,出版商的跑腿們,或朋友們進進出出。圖書館的成員中有許多當代作家,當然,還有那些我不認識的他們的讀者朋友們。我當然特別喜歡那些來借閱喬伊斯或艾略特的作品的讀者,但是對於其他的讀者,我也尊重他們的權利。我曾為一位養育著七個喳喳亂叫的孩子的媽媽提供了一整套「賓豆」(bindle)系列作品,我還曾給法國會員弄到他一再要求的英國作家查爾斯·莫根(charlesmorgan)的作品。我也非常喜歡像我自己這樣平凡單純的讀者。如果沒有我們,作家們該怎麼辦?書店該怎麼辦?

為讀者尋找到合適的書籍,就像為他們尋找到合適的鞋子一樣困難。有些顧客要從美國或英國訂購最奇怪的出版物,例如,有一位每年只到我的書店來一次,就是為了取他的《拉斐爾曆書》(raphael'sephemerides)。他們怎麼就不能簡簡單單地買一本《男孩的願望》(aboy'swill),而偏要尋找我書店裡根本就沒有存貨的東西呢?

當然,我的顧客一半以上是法國人,所以,我的工作也包括非正式地教授他們有關美國文學的知識,給他們提供最新的資訊等。我發現,他們中的許多人對美國新作家們一無所知。

我的這些「兔兒」之中,有一位是培根的崇拜者,我的店名讓他如此惱怒,所以,他常常按捺不住要到我的店裡來。在吞下培根火腿和雞蛋的早餐後,他就急急忙忙趕到我的書店,千方百計地阻止我回復那堆積如山的寫給莎士比亞書店的公務信函。他會把《解剖憂鬱》(anatomyofmelancholy)或其他書籍從書架上硬扯下來,把書開啟到能夠證明莎士比亞是培根的筆名的那一頁上,然後就把翻開的書留在店裡。這位「兔兒」還有些暴力傾向。有一天我看到他直盯著撥火棍看,很顯然,他已經決定要把莎士比亞書店的老闆給放倒在地上,所以,當我看到海明威一如往常地走進書店時,我真是大大鬆了一口氣。

我還是更喜歡那些年輕的「兔崽兒」們,他們徑直走進來,坐在那張紅色圓桌邊古老的小扶手椅上,閱讀布萊荷的《地理》(geography)。布萊荷一直相信書籍應該出得又大又平展,可以讓人坐在上面。我也總願意停下手中並不太重要的活計,給這些孩子們看拉爾博的西點軍校計程車兵們,還有我在裡屋大櫃子上面放著的其他玩具,當然,你得把這些孩子舉起來,他們才能看得見。

其中我最喜歡的一位是哈里特·沃特菲爾德(harrietwaterfield)。她的父親戈登·沃特菲爾德(gordonwaterfield)正在撰寫一本關於他們家族長輩達芙·戈登夫人(ladyduffgordon)的傳記。這本傳記非常有趣,我要將這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推薦給所有沒有讀過的人。

哈里特當時只有五歲,她對她媽媽說:「你知道麼,西爾維亞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把她當成摯友。有一天,我本該在書店裡工作,但卻跟著她去布隆涅森林裡的動物園遊玩。那時正是春天,那些動物的幼崽們就在遊客的腳下跑來跑去,讓人惱火的是,有時候它們還會跳起來,咬掉你大衣上的紐扣,這可是你最好的大衣,你媽媽一再叮囑你千萬別弄壞。等到我們去看大象時,就輕鬆多了,因為大象不會跳來跳去。哈里特說:「下次我們再來,就直接去看大象。」

有一天,一位穿著白裙子的金黃頭髮的小女孩和她的父親一起來到書店,她坐在紅色的小圓桌前翻閱兒童讀物。這個孩子名叫薇奧蘭(violaine),是詩人克洛岱爾的乾女兒,她的名字就是隨克洛岱爾的戲劇《小女孩薇奧蘭》(lajeunefilleviolaine)中女主人公的而取的。她的父親是詩人和大使亨利·霍伯諾(henrihoppenot),他是我們最好的朋友之一。薇奧蘭和她的父親以及母親海琳娜·霍伯諾(helenehoppenot)剛剛從北京回來。

這個小女孩的英語幾乎和法語一樣好,那天我和她的父親說話時,她深深地沉浸在凱特·格林納威(kategreenaway)的作品中,等到她長到二十歲時,在反納粹的抵抗運動中,她變成了最危險的環境裡最勇敢的女英雄。

莎士比亞書店的訪客中偶爾也會有一些小狗,但我的小狗泰迪對它們的態度並不友善。

說起泰迪,它原來的主人是我的顧客,來自布魯克林的一位年輕迷人的女士。泰迪是混有雜種血液的硬毛獵犬,是一條特別有魅力的狗。它常常到我的書店來,項圈上的許可證還是在布魯克林時頒發的,它不許任何人把這許可證取下來。有一天,它的女主人來對我說,雖然她很喜歡泰迪,但是,她無法再繼續養它了,她要把泰迪送給我做禮物,並且希望我能接受。我告訴她,我的書店是沒有辦法讓喬伊斯和一條狗共存的。她聽後說:那我只能請獸醫把泰迪給弄死了。

這樣,我只得同意先試著收留泰迪一段時間,我首先得看穆薩是否能接受它,穆薩是阿德里安娜父母親在鄉下的莊園中的那條毛茸茸的牧羊犬,我們經常去那裡過週末。說好了這個前提條件後,泰迪的女主人把它的狗鏈交給我,還有一份詳細的養狗說明書。說明書中告訴我它的健康狀況,它的飲食(罐頭三文魚居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項,這讓莫尼耶一家大為驚奇),它的行為習慣,她花了許多精力才教會它的那些把戲,還有它能聽懂的語言。泰迪會玩的把戲很能逗孩子們開心,如果需要它養家餬口的話,可以在馬戲團裡為它找份工作。它能踮著腳尖轉圈圈;它能四腳朝天躺在地上,直到你數到三;它能用鼻子頂著一根棍子,然後把棍子扔出去,並在落地前又用嘴接住。

我擔心對泰迪來說,替換女主人會是一種打擊,但它不僅很快接受了它的新夥伴,而且,當舊主人第一次回到書店時,它根本就沒起身去和她打招呼。也許是因為它也有自尊心吧。

後來的一個週末,阿德里安娜和我帶著泰迪去趕火車,我們正要通過火車站的大門時,車站的工作人員攔住我們,他說:「你們不能帶這條狗上火車,它必須得戴口套才行。」我們沒有狗的口套,也沒時間去買一個,而這班火車又是我們能乘坐的最後一班車。阿德里安娜總是能想出辦法,她掏出一塊大手帕,紮在泰迪的嘴巴上。還不等那人反應過來該說什麼呢,我們就衝了進去,上了火車,前往鄉下去了。

穆薩原本是條山裡的狗,它還是小狗崽時,我從薩瓦省將它買來,送給阿德里安娜的父親做禮物。沒人能替穆薩梳理它的毛,即使是它的主人也不行,對於一條山裡的狗來說,它從來都不會如此放棄自己的尊嚴。有一次,而且只有這一次,阿德里安娜的媽媽想替它把打著結的毛梳開,穆薩搶過梳子,把上面纏著的毛弄下來,一口就吞了下去。

我們都覺得穆薩肯定不想要泰迪與它做伴,但是,在初次見面大打一架後,這兩條狗居然成了朋友。穆薩佩服泰迪的聰明和智慧,而泰迪則崇拜穆薩,因為它可以說是狗中的一條好漢。

阿德里安娜認為泰迪是一個高度進化的動物,它肯定經歷過無數種變體,或者是如茉莉·布盧姆(mollybloom)所說的那樣,它是一種「會轉世的靈魂」。阿德里安娜覺得它下一次投胎會成為一個郵差,因為她的父親在郵政局工作,所以,她的這一說法充滿了對泰迪的尊重。我很喜歡它目前作為狗的階段,它也很喜歡我。我敢肯定,為了我,它也能放棄掉它作為狗的狀態。

當然,每次喬伊斯一來書店,我就要趕快把泰迪趕到其他地方去。可憐的喬伊斯!當我和阿德里安娜買了輛汽車時,他也很不贊同,他覺得只有政府官員才能使用汽車。而現在,莎士比亞書店又增添了條「好可怕的狗」。

喬伊斯不喜歡泰迪,但是他卻很喜歡莎士比亞書店的店貓,那隻全身漆黑的名叫幸運的貓。幸運喜歡吃手套的手指頭,它的這個習慣讓許多人氣惱,因為他們剛剛將一副上好的手套放在桌上,隨後就會發現上面的手指頭都被咬掉了。喬伊斯從來不戴手套,所以,他不會像其他人那樣對幸運發怒。我實在無法讓幸運意識到這種習慣非常不好,就只能在書店裡貼出一張告示,警告顧客們他們的手套所面對的危險。帽子也一樣,有一次,幸運把海明威的一頂新帽子的帽頂給咬穿了,這真讓我羞愧。還有一次,朋友們到阿德里安娜家裡去喝茶,幸運把放在臥室裡的所有手套的手指頭都給咬掉了。喬伊斯夫人為了另一位客人的手套而大發雷霆,只有在離開之後,她才意識到,她的手套也同樣是犧牲品。

訪客和朋友

訪客從許多不同的國家來到莎士比亞書店,在二十年代初,有一位顧客來自於我們當時稱之為俄國的地方,他就是塞吉·愛森斯坦(sergeeisenstein),他是位偉大的電影藝術家,總是充滿著許多令人興奮的新念頭。他也是我所遇到的最有趣的人物之一,他對於文學界中發生的一切都非常關注,充滿激情地崇拜著喬伊斯。他非常希望能把《尤利西斯》改編成電影,但他又告訴我說,他對於這本書裡的文字實在太崇拜了,所以,不願意因為電影的侷限而犧牲其文字。

愛森斯坦後來又回到巴黎,他把我和阿德里安娜請到俄國大使館,在那裡給我們放映了他的新片《總路線》(thegeneralline),並向我們陳述了他有關這個主題的一些想法。他的想法如此之多,在電影所給定的時間裡,他連其中的一半都沒有表達出來,他可能也無法在特定時間裡完成一部電影的拍攝。

我和愛森斯坦達成了一個協議,我為他提供新的英文書籍,與他交換當代俄國作家的作品。從他寄給我的書來看,在那段時間,俄國並沒有什麼重要的文學作品,也可能因為當時的翻譯沒有跟上。

蘇聯外交官李特維諾夫(maximlitvinov)一家也到書店來過,艾維·李特維諾夫夫人是英國人,而她丈夫幾乎就可以算是愛爾蘭人,他在都柏林上的大學,還是喬伊斯的校友。李特維諾夫家的孩子們的照片也被加入我其他小客戶的照片當中,讓我記憶最深的是湯妮亞(tania)。

我的客戶和朋友還包括一位中國語音學教授(他有一對雙胞胎孩子),其他還有柬埔寨人、希臘人、印度人、中歐人、南美人。當然,我的客戶中的大部分仍是美國、法國和英國人。

珍妮特·弗萊納(janetflanner)是我最早的美國朋友之一,她後來一直使用的是筆名熱內(genêt)。在二十年代,她常常在我的書店進進出出,有一次,她要去羅馬,在去火車站的路上,她特地叫計程車到莎士比亞書店門口停了一分鐘,就是為了要送給莎士比亞書店的圖書館兩本精美的藝術書籍。阿德里安娜後來借了這兩本書,她對裡面的插圖實在太喜歡,過了許久才很不情願地還給圖書館。

珍妮特·弗萊納總是在旅行,她是位四處漫遊的作家,她不是在倫敦,就是在羅馬或其他地方。她才華橫溢,又很用功。而且,我可以證明,她也總是能找到時間幫助別人。有一次,為了對她的幫助表示感謝,我送給她一本《尤利西斯》,裡面還夾著一頁作者的手稿。許多年後,當喬伊斯的作品已經能賣到很高的價錢時,她問我是否反對把她這本《尤利西斯》賣給一家著名的圖書館,當然,出售此書得到的收入都會歸我。這就是珍妮特·弗萊納的性格。

一九四四年巴黎解放時,《生活》雜誌的一位攝影師拍攝了一張劇院街十二號的兩位老顧客在一起的照片,他們是珍妮特·弗萊納和歐內斯特·海明威,這個構思可真棒。

另外一位我早期的朋友是約翰·多斯·帕索斯(johndospassos),他總是來去匆匆,我與他見面的時間是在他出版《三個士兵》(threesoldiers)和《曼哈頓中轉站》(manhattantransfer)之間,但每次都只是驚鴻一瞥。有時候,我也見到他與海明威在一起,有一天,在午休之後我重開店門時,我注意到有人在門下塞了張東西,那是一張約翰·多斯·帕索斯的照片,因為我曾告訴過多斯(我們當時都這樣稱呼他)我需要一張他的照片,這樣可以擺放在書店中作家肖像的收藏中。

桑頓·懷爾德(thorntonwilder)幾乎和海明威同時來到莎士比亞書店,他曾經和年輕的海明威夫婦交往很多,並且常常到書店來。在我所有的朋友中,他是最有禮貌的。他很害羞,言談舉止就像位年輕的助理牧師,和當時同在巴黎的其他人相比,他的背景和他的同代人很不同。我喜歡他的作品《卡巴拉》(cabala)和《聖路易斯雷大橋》(bridgeofsanluisrey),而且,我覺得雖然他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仍然非常謙虛。法國人崇拜他的《橋》,簡直認為此書就是法國文學作品,或至少是法國文學傳統的一部分。在我二十年代的這批朋友們中,他們互相之間的區別可真大,例如懷爾德和麥卡蒙。美國就是這麼地大人多,各種人物都有,如果忘了這點,你簡直就無法解釋他們怎麼會那麼不同。

我一直很喜歡桑頓·懷爾德,也一直很景仰他,所以,過了一段時間後,我發現他幾乎從劇院街上消失,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克利斯汀街上,我的心中就有些遺憾。但是,我絲毫沒有覺得這對我們之間的友誼有什麼影響,他只是因其他事務前往別處而已。舍伍德·安德森也是這樣,他也越來越經常去克利斯汀街,也就是說,更常到斯坦因家裡去了。

藝術家曼·雷和他的女弟子貝倫尼斯·阿伯特(bereniceabbott)(她曾經做過一段時間他的助手)是「圈內人」的專業攝影師。我書店的牆上掛滿了他們的攝影作品。能夠被曼·雷和貝倫尼斯·阿伯特拍照,就說明你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了。我覺得對於曼·雷來說,他最感興趣的已經不是攝影,當時他在前衛藝術運動中已經小有名氣,是達達主義和超現實主義流派中的成員。

一九二四年四月,《出版商週刊》(publishers’weekly)刊登了一篇關於莎士比亞書店的文章,引起了許多美國書商和出版商的注意,而且激起了他們極大的興趣。所以,以後他們有機會來巴黎時,總要到我的書店裡來看看。能夠引起業內媒體的關注,我們也挺得意。這篇文章的作者是莫瑞爾·科迪(morrillcody),他的另一本更重要的著作中的男主角是酒保吉米,海明威還特地為此書寫了序。就像我二十年代在巴黎的許多朋友那樣,莫瑞爾·科迪以後也是成就斐然,在美國和法國的文化交流中,他已經做出,並且正在做出很大的貢獻。

「圈內人」

茱娜·伯恩斯(djunabarnes),充滿魅力,充滿愛爾蘭風格,才華橫溢,在二十年代初也來到了巴黎。她是屬於《小評論》和紐約格林威治村那個圈子裡的,也是麥卡蒙的朋友。她的第一部小說出版於一九二二年,這部小說的書名非常簡單,但很有特點,就叫《一本書》(abook),這也是她的成名之作。她的作品充滿了一種奇特但憂鬱的風格,這和她平時臉上燦爛的笑容形成強烈的對比,和當時的其他任何作家都不一樣。而且,她也不是王婆賣瓜自賣自誇的那種人,幸虧t.s.艾略特慧眼識珠,把她給挖掘出來,並且把她推到文壇她應有的地位上。即便如此,在關於當代文學的專著中,她仍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在我看來,毋庸置疑,她是二十年代巴黎文壇上最有才華、最讓人著迷的人物之一。

在我的書店剛剛開張的那幾年中,有一位名叫馬士登·哈特雷(marsdenhartley)的美國藝術家也在拉丁區一帶活動。他是個很有趣的人物,他的詩集《詩二十五首》(twenty-fivepoems)是麥卡蒙的接觸出版社出版的。他在巴黎沒待很長時間。但是,在與他為數不多的幾次接觸中,我能感覺到他很吸引人,可能還稍有些多愁善感。

在二十年代的巴黎來來去去的,還有一位紅臉頰紅頭髮的活躍人物,她叫瑪麗·巴茲(marybutts),至少在我與她相熟的那段時間,多愁善感可根本與她沾不上邊。在她的作品《異教徒的陷阱》(trapsforunbelievers)中,有科克多(cocteau)為她畫的畫像,可以說是當時的瑪麗·巴茲的真實寫照。但是,她的生活是一場悲劇,她的充滿潛力的寫作因為她的突然去世而中斷。雖然她有幾部作品是由接觸出版社出版的,其中一本是《遠古圓環的阿許》(asheofrings),但是,在她去世後,她的所有作品彷彿都消失了,不知怎麼就絕版了。她也曾寫過一本關於埃及豔后的書,她認為埃及豔后是一位智慧之士,簡直就是位博學的女才子。

在「圈內人」中,有三位美女,很不公平的是,這三位是一家人,她們是詩人米娜·羅伊(minaloy)和她的兩個女兒——珠拉(joella)和法碧(faby)(這個名字的拼法顯然不正確),她們都是絕代佳人,走到哪裡都會引起人們的注視,而她們早就習慣了這點。但是我相信如果進行投票的話,三人中,米娜會被選為是最美麗的。喬伊斯雖然患有眼疾,但他如果誠心想看,他能和其他人一樣什麼都看得見,據他觀察,從各方面來說,珠拉都是標準的美女:她金黃色的頭髮,她的眼睛,她的皮膚,還有她的儀態。所以,喬伊斯肯定會選她。而法碧當時年齡尚小,但已經美麗動人,而且長得很有趣,你真難把目光從她身上移開。

你如果去米娜的公寓,會看見到處都是燈罩,製作燈罩是她養活孩子們的生計。她自己所有的衣服也都是她親手縫製的,女兒們的衣服可能也是她縫的。她的帽子和她的燈罩非常相像,或者反過來說,她的燈罩和她的帽子非常相像。

空閒時,米娜會寫一些詩作,麥卡蒙曾經出版過一本她的詩集,這本詩集薄薄的,書名是典型的米娜·羅伊的風格,《月之旅行指南》(lunarbaedecker)(請注意,麥卡蒙出版的書上把「旅行指南」這個詞給拼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