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荷
布萊荷(bryher),布萊荷,我一直在想,擁有這個有趣的名字的人是否有一天會踏進我的書店?我已經認識了她的丈夫,羅伯特·麥卡蒙,但是布萊荷不喜歡城市,也不喜歡她所稱呼的那「一排排的商店」。她不喜歡人多的地方,很少光顧咖啡館,離群索居。但我知道她喜歡巴黎,喜歡法國的一切,我希望,有一天,她能夠對那「一排排」討厭的商店視而不見,到我的書店來。
果然有了這一天,對莎士比亞書店來說,那真是個重要日子,羅伯特·麥卡蒙把她帶來了。她是一位羞澀的英國女子,穿著定做的套裝,帽子上有兩根飾帶,讓人聯想到水手的帽子。我的視線無法從布萊荷的眼睛上移開,她的雙眸如此湛藍,那種藍色賽過天空,賽過海洋,甚至比卡布裡島的藍色洞穴還要藍。更為美麗的是她那雙眼睛裡的神情,我要說直到今天,都讓我無法忘懷。
我記得那天布萊荷什麼話都沒說,她連一點聲音都沒有發出,對英國人來說,這並不奇怪,他們不喜歡閒聊,用法語來表達,就是「讓別人花費精力去交談吧」。所以,麥卡蒙和我的任務是說話,而布萊荷的任務只是觀看。她以布萊荷特有的方式靜靜地觀察著一切,就像在倫敦大轟炸期間,她在「暖鍋」茶屋裡觀察著一切一樣。正如她的小說《貝奧武夫》(beowulf)所證明的,什麼都逃不出她的眼睛。
她的這種態度和其他人很不同,大多數人都是匆匆忙忙地進進出出,她只關心自己,把自己封閉得就像郵局裡的包裹一樣。
布萊荷對莎士比亞書店的興趣非常切實,而且呵護備至。從那天起,她的興趣和她的呵護就沒有間斷過。
布萊荷的名字源於西西里群島中的一個小島,她小時候常到那裡去度假。她的朋友們向來都以布萊荷這個名字來稱呼她,但她的家人和從小就認識她的人則稱呼她為溫妮弗雷德。據我所知,她的全名應該是安妮·溫妮弗雷德(anniewinifred)。她的父親約翰·埃勒曼爵士(sirjohnellerman)是金融界的頭面人物,也是英王喬治五世在位期間最了不起的人物之一。他有許多業績,年輕時還曾是位傑出的阿爾卑斯山的登山高手。
小溫妮弗雷德的父母親非常疼愛她,但是同時,他們也因她有些古怪的性格而困擾。她非常討厭像其他小女孩那樣穿著漂亮的裙子,也不喜歡花邊絲帶,或是把頭髮弄成鬈髮。噢,還有那一層層的襯裙,特別是冬天法蘭絨布做成的,更是不能忍受!她童年的生活遠遠不如她所喜愛的《巴布斯特的貓》(thecatofbubastes)以及其他海洋與歷史故事中那麼有趣,她所要忍受的,是那些女家教們,她走到哪裡她們就跟到哪裡,還有那一頓頓由戴著白手套的男傭們伺候著的沒完沒了的大餐!可惜她那好心的父母親沒有意識到他們的孩子正計劃著如何逃到海上去,她其實是一位小「湯姆·索亞」,正等著她能夠跳出視窗的第一個機會。
布萊荷在她那本薄薄的《巴黎1900》(paris1900)中,寫到她跟隨父母親第一次到巴黎的經歷,他們帶她去參觀了著名的世博會,她那年才五歲,而且,比同齡的孩子們長得還要矮小。但是,她是位挺厲害的英國小妞,當時正是「波爾戰爭」期間,如果哪位法國人說一些英國以及「那些波爾人」的壞話,她就想要一拳擊中他的眼睛。
她的父母親帶她去埃及時,她還沒長大多少。在那裡,埃及的象形文字讓她痴迷,埃及的故事讓她充滿興趣,她一點都不像其他孩子,只對兒童讀物中小狗小貓的故事感興趣。開羅真讓她開心,有一天,她的父母親騎著駱駝出去了,她就把床上所有的床單和枕套扯了下來,然後用它們來打扮自己。當她出現在用人面前時,他們都害怕極了,還以為是看到了鬼,他們尖叫著逃出了飯店,一個用人都沒有留下。
隨著她的年齡漸長,布萊荷與她家庭之間的誤解也就越來越深。她曾寫過一系列的自傳體小說,其中那本《發展》(development)寫到她結婚時為止。在這本書中,她寫到她如何盡了最大努力試圖讓自己適應那種根本就不適合她的生活,但最後還是以悲慘的失敗告終。她只有在上擊劍課和閱讀時才覺得高興。等到她長成少女時,法國詩歌取代了韓迪(henty)和海洋的故事,法國詩人馬拉美(mallarme)成了布萊荷心目中的英雄。
通過詩歌,布萊荷最終逃離了那讓她絕望的生活環境,後來,她就結識了希爾達·杜利特爾,她們成了一生的摯友。在h.d.的幫助下,她找到了自己的世界,也進入了作家的圈子。h.d.是「意象主義」這一文學流派中最受推崇的一位詩人,這一流派中還包括埃茲拉·龐德、約翰·戈德·弗萊切(johngouldflentcher)等人,在那段時間,他們主要聚集在倫敦。
因為布萊荷最好的朋友是位美國人,她也就開始對美國產生極大的興趣,並決定要到那裡去看看。所以,就像布萊荷後來一直說的那樣,她與她的導遊h.d.,就「遠走美國」去了。
她的這次美國之旅的最主要的事件,除了第一次與瑪利安娜·摩爾(mariannemoore)等詩人會面外,就是她與來自明尼蘇達的年輕的作家羅伯特·麥卡蒙的婚姻。他們認識後的第二天就決定結婚,布萊荷沒有告訴她的未婚夫她真實的身份,因為她實在是害怕這一爭取自由的計劃招來反對之聲,所以,她打算在她能夠把丈夫帶回英國與父母見面之前,她要保守住她結婚的秘密,這樣,她的父母就沒有機會反對這樁婚事了。但是,報紙還是披露了這個故事,第二天,麥卡蒙就知道了自己娶的是約翰·埃勒曼爵士的女兒。
布萊荷的父母親聽到這個訊息後,還是挺高興的,他們很喜歡這位女婿。他們全家,還有布萊荷的弟弟約翰,都打心裡喜歡羅伯特,這包括他講話帶著的鼻音和他身上的一切。
布萊荷喜歡遠離「公眾」和城市,而麥卡蒙基本上都住在巴黎,他和他的作家朋友們一起,大部分時間都花在塞納河左岸的咖啡館裡。他的才華讓他成為二十年代最有趣的人物之一,而且,在這幫波西米亞的朋友中,他的富有也是獨一無二的,這當然也是他如此受人喜愛的原因之一。他出手大方,喝酒總是他買單,咳,他喝得可也真夠多的。結婚後,他的資金更為充裕,羅伯特就當起了出版家,他建立了接觸出版社(contacteditions),出版了好幾本挺成功的書籍。麥卡蒙的朋友們都很喜歡他,但他無法接受任何對他的控制,無論在私人生活中還是在文學創作上都是這樣,就像他親口對我說的那樣:「我只是一個酒鬼。」
雖然我們偶爾能夠誘惑她一次,但布萊荷很少到巴黎來,每年差不多隻來一次。但是她每次來,大家都會興高采烈,阿德里安娜會邀請我們的法國朋友們與她見面。有一次她到莎士比亞書店來,看到一群人正圍在壁爐前,在那一堆擱在壁爐架上的郵件中尋找自己的信。對於那些聚集在塞納河左岸的藝術家們來說,莎士比亞書店不僅是他們的「美國快遞」,也是他們的銀行,所以,我有時就稱我的書店是「左岸銀行」。布萊荷認為我這個如此重要的郵政服務應該有個信箱,所以,就幫我弄來了一個質地上好的巨大的匣子,裡面按照字母順序分成一個個小格子,這就讓接收傳送信件成為一種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