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多年後,道林·格雷一直無法擺脫這本書的影響。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從未想要擺脫這種影響。他想辦法從巴黎弄到了不下九冊此書大開本的初版,並分別用不同顏色裝幀,來適應他不同的情緒,和他時不時幾近失控的變幻莫測的天性。書的主人公是一個奇妙的巴黎青年,浪漫和科學的氣質神奇地在他身上混合,在道林看來,幾乎是自己未來的寫照。實際上,他似乎覺得整本書寫盡了他的生活故事,包括他還未經歷的一切。

有一點,他比小說中這位美妙的主人公要幸運。他從不知道,實際上,也沒有任何理由知道那種感覺——莫名其妙地怕照鏡子、光滑的金屬表面、平靜的水面……而那個巴黎青年如此年輕就已經承受了。顯然是因為一個曾經非常美麗的人突然間香消玉殞。小說用或許有點誇張的、悲劇的筆調描摹了一個人的悲傷和絕望,因為他最珍視的,他人和世界都擁有的,他卻失去了。道林常常帶著一種殘忍的快樂閱讀小說的後半部分,而幾乎每次歡樂和享受,都包含這種殘忍。

道林身上那奇妙無比的美,讓巴茲爾·霍華德和其他人如此迷戀的美,似乎從未消逝。即使那些聽過他最惡劣的行徑的人——有關其生活方式的各種奇怪的謠言已悄悄傳遍倫敦,併成為俱樂部內的談資——一旦見到他本人,都不再相信那些風言風語了。他始終保持著一種出淤泥而不染的神態。他一走進房間,談吐粗俗的人就會立刻閉嘴,他的一臉純潔總讓他們無地自容,他的出現讓他們似乎回憶起了自己已被玷汙的天真。他們感到奇怪,他這樣迷人,這樣優雅,是如何免受這個既醜惡又縱情聲色時代的汙染的。

他常常會消失一段時間,去某個神秘的地方,時間長得超出人們的預期,於是會在他的朋友圈,或自以為是他朋友的人中間,引發奇怪的猜測。他回到家,總是先悄悄溜到樓上那間鎖著的房間,用現在從不離身的鑰匙開啟門,手拿鏡子,站在巴茲爾·霍華德為他畫的像前,一會兒看看畫布上醜惡的正在衰老的臉,一會兒看看鋥亮的鏡子裡對著自己笑的漂亮年輕的面容。如此鮮明的對比常常增加他的快感。他越來越迷戀自己的美,對自己靈魂的墮落也越發感興趣。有時,他會帶著一種畸形而可怕的愉悅,一絲不苟地,觀察那醜陋的線條刻上皺紋遍佈的前額,抑或悄悄地蜷縮在豐厚的雙唇中。有時,他會納悶,罪惡的標記和衰老的跡象,哪一個更可怕。他會把自己白皙的雙手放在畫像粗糙浮腫的手邊,嘲笑那變形的軀體和衰退的四肢。

其實在晚上,有那麼一些時候,他毫無睏意地躺在瀰漫著幽香的臥房,或當他喬裝化名,出沒在碼頭附近名聲敗壞的小旅館裡,在那些汙穢不堪的房間裡夜不能眠時,他常常會習慣性地想起自己造成的靈魂的毀滅,並生出一種強烈的惋惜之情,因為這都純然出於自己的自私。但這樣的時候很少。曾經,他和亨利勳爵一起坐在他們共同朋友的花園裡,勳爵第一次在他內心激起的對生活的好奇心,現在似乎與日俱增,令他滿意。他對生活了解得越多,就越想了解。他像餓瘋了的人,喂得越多,就越餓。

但他並不是毫無顧忌,至少在處理與上流社會的關係時不是。在冬天每個月的那麼一兩次,或在社交季節的每個星期三晚上,他會向世界敞開自己漂亮的住宅,邀請當時最有名的音樂家,用奇妙的藝術陶醉賓客。這些小型的宴請,總是在亨利勳爵的幫助下才得以妥善安排。對賓客的悉心挑選,座位的得體安排,餐桌裝飾的高雅品位,異國鮮花、繡飾桌布、金銀古盤的微妙而協調的擺放……都讓道林的宴請聲名大噪。實際上,有很多人,尤其是小年輕們,都在道林身上看到了,或以為自己看到了他們在伊頓公學或牛津大學上學時所夢想的一切,看到了真正的學者的教養與上流人士的一切優雅、名望和完美舉止的結合。在他們看來,道林似乎屬於但丁所描繪的那種「以崇拜美來使自己完美」的人sup/sup,與戈蒂耶一樣,「現實世界為他存在」。

當然,對道林來說,生活是第一位的,也是最偉大的藝術,所有其他藝術都只是為它所做的準備。時尚範兒,讓真正奇妙的東西一時風靡;公子哥派頭,以獨有的方式試圖突出美的絕對現代性,自然,這兩者他都愛。他的衣服樣式,以及時不時鐘情的獨特風格,對梅菲爾舞廳的時髦年輕人和蓓爾美爾街上的俱樂部裡的人們,都有巨大影響。他們模仿他的一舉一動,甚至他偶爾展露出的優雅魅力,他們也一心要學,即使對他來說只是半開玩笑的紈絝習氣。

雖然他隨時準備接受這一成年就會得到的地位,而且實際上,一想到自己對當下的倫敦而言,可能就如同《薩提利孔》的作者對於尼祿皇帝統治時期的古羅馬一樣sup/sup,他就有一絲妙不可言的愉快,但是,在內心最深處,他不只渴望做「美的鑑賞權威」,教大家珠寶搭配、領帶系法和手杖姿勢。他想要描畫出一種新的生活方式,有理性的生活哲學和分明的生活理念,在感官的昇華中達到最高境界。

崇拜感官享受常常遭人詬病,而且很有道理的樣子。人天生害怕比自身強大的激情和感覺,他們意識到自己與低階生物有同樣的慾望和感受。但道林·格雷覺得,感官真正的本質從未被人理解,它們之所以一直保持在原始和獸性的狀態,純粹是因為世人在用禁慾迫其屈服,或以痛苦予以扼殺,而不是盡力讓它變成新精神的要素——對美有更精細的本能感受,才是這新精神的根本。當道林回顧整個人類發展史,一種悵然若失的感覺縈繞不去。人們竟捨棄了那麼多!出於如此微不足道的目的!瘋狂任性的拒絕,各式各樣的自我折磨和自我否定,始於恐懼,卻終於墮落,比人們因為無知而竭力擺脫的想象中的墮落還要可怕的墮落。大自然運用絕妙的諷刺手段,逐出修道士,使他以沙漠中的野獸為食;賜予隱居者,讓他以荒野中的野獸為伴。

是的,正如亨利勳爵所預言的,一種要重新創造生活的享樂主義即將出現,要把生活從嚴酷而不合時宜的清教徒主義中解救出來,它已在我們這個時代奇怪地復活了。當然,這種新享樂主義是服務於理智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以犧牲情感體驗為代價的理論或體系。事實上,它的目的就是體驗本身,而非體驗的結果,不管這種結果是苦是甜。禁慾主義使感覺喪失,庸俗的縱情揮霍使感覺遲鈍,這與新享樂主義無關。它要教會人珍視生活的一個個瞬間,而生活本身就如同一個瞬間。

幾乎沒有人在天亮前還未醒來,這一夜或許無夢,讓人幾乎傾心於死亡;或許充斥著恐懼和怪異的歡樂,那時,閃過我們腦際的幻象比現實更可怕,還有怪誕的蘊藏了鮮活生命力的本能。它們賦予哥特藝術持久的生命力,讓人覺得這種藝術是受困於幻想症的藝術家創造的。白皙的手指慢慢地伸進窗簾,似乎在顫抖。奇形怪狀的黑影默默鑽進房間的角落,蜷縮在那兒。窗外,有鳥兒在樹葉間的躍動聲和人們趕去工作的聲音。山風嗚咽嘆息著,盤旋在寂靜的房子周圍,似乎擔心驚醒沉睡者,卻又必須把睡神從紫色的山洞中喚醒。層層疊疊昏暗的薄紗揭開了,萬物漸漸恢復了形狀和顏色,我們看著黎明以它古老的方式重塑世界。暗淡的鏡子又開始它對映事物的一天,數支熄滅的細蠟燭依舊立在原地,旁邊擺著一本裁了一半的書、在舞會上戴的用金屬絲扎著的花兒,或者一封不敢讀或讀了太多遍的信。在我們看來,似乎什麼都沒變。熟識的現實生活從虛幻的夜影裡回來了,我們不得不從原來中斷的地方重新開始生活,一種可怕的感覺悄然襲來,我們必須在一成不變、讓人厭倦的陳規裡葆有繼續的力量。我們或許會狂熱地渴望,早晨一睜開眼睛就看到一個在黑夜中已為我們量身重建的新世界:萬物都有了新的形狀和顏色,新的秘密,滄海桑田。在新世界,過去無足掛齒,即使有立足之地,也無論如何不會再意識到責任或悔恨。愉悅的回憶裡帶著辛酸,享樂里也有痛苦。

在道林·格雷看來,創造這樣的世界才是他生活的真正目標,或者至少是真正目標之一。他在尋找一種新穎而快樂的感覺,想擁有怪異的氣質,那是浪漫的要素之一。為此,他常常採用那種他知道與自己天性格格不入的思維方式,任憑自己沉溺在感官微妙的影響中,然後,他宛如看到了它們的色彩,滿足了自己智力上的好奇心,便又以奇怪的冷漠,將它們棄之不顧。這種冷漠與真正的性格熱情並不矛盾,而且據某些現代心理學家說,這常常是其前提條件之一。

關於道林,一度有謠言說他要加入羅馬天主教派。當然,天主教的儀式確實一直強烈地吸引著他。天主教每天的獻祭比古時候的獻祭都要可怕得多,那對感官事實的極力抵制,組成元素原始的單純,竭力象徵人類悲劇的永恆悲哀……都攪動著他。他喜歡跪在冰冷的大理石上,看著身穿硬朗的繡花長袍的牧師,慢慢地用白皙的手移開聖盤的罩布;或者舉起裝有白色聖餅(人們願意相信那是真正的「天使麵包」),嵌著珠寶的、燈籠狀的聖體盒;或者穿著「耶穌受難」時的衣服,把聖餅掰開,放進聖餐杯,捶胸以示悔罪。神情莊重的孩子們,穿著鑲有花邊的紅衣服,把冒著煙的香爐拋到空中,像鍍金的一朵朵大花。這一切讓他產生一種難以言說的迷戀。當他走出教堂,他總要驚奇地看一眼黑色的告解室,渴望自己坐在其中一個人的暗影裡,傾聽男男女女隔著破舊的柵欄低聲訴說著自己生活中的真實。

但有些錯誤他絕不會犯:比如正式接受某一信條或體系,那會阻礙智力發展;或者誤把只適合留宿一晚,或者在無星無月之夜逗留幾個小時的小客棧,當成住所。神秘主義具有一種化常見為新奇的神奇力量,似乎總伴著微妙的反律法主義,這曾打動過他一段時間;而在另一個時期,他又傾向於德國達爾文主義運動的唯物主義學說,將人的思想和激情追溯到大腦中某個珍珠狀的細胞,或體內某根白色的神經,對此他感到一種奇特的樂此不疲。他為一種觀點感到高興:精神絕對取決於某些生理條件——無論病態還是健康,正常還是殘缺。然而,正像之前所說的,與生活本身相比,他似乎覺得沒有什麼理論是舉足輕重的。他強烈地意識到,所有理性思考,一旦脫離了行動和實驗,是多麼貧瘠。他知道,感覺跟靈魂一樣,都有精神上的奧秘還有待揭開。

於是,他開始研究起香水和制香秘訣了——蒸餾氣味濃重的香油,燃燒東方來的難聞的樹脂。他看到感官與情緒是一一對應的,於是決心要發現兩者之間真正的關係,他想弄清楚,是什麼讓乳香陡增人的神秘,龍涎香激起人的情慾,又是什麼讓紫羅蘭喚起對過去浪漫的回憶,麝香擾亂頭腦,黃蘭玷汙想象。他常常想闡釋真正的香水心理學,大致描述出物質的效果:氣味香甜的根、滿載花粉的香花、香膏、黑色的香樹、讓人噁心的甘松香、使人發瘋的枳椇,還有據說能驅除心靈憂鬱的蘆薈。

有段時間,他又完全沉迷於音樂。他常常舉辦奇怪的音樂會,在一間飾有很多格子的長方形屋子裡。那天花板硃紅色和金黃色交錯,牆壁則漆成了橄欖綠。瘋狂的吉卜賽人拉著小齊特琴,把狂野的音樂撕成碎片;嚴肅的、戴著黃頭巾的突尼西亞人,拉著巨大的魯特琴上緊繃的弦,旁邊是咧嘴笑的黑人單調地擊打著銅鼓;還有裹著頭巾、身材瘦小的印度人,蹲在紅墊子上,吹著長長的蘆笛或銅管,在迷惑,或假裝迷惑大眼鏡蛇和可怕的角蝰蛇,讓它們起舞。當舒伯特的優雅、蕭邦美麗的憂傷、貝多芬強大的和聲都讓他的雙耳無動於衷,這些原始音樂刺耳的停頓和尖銳的不和諧,卻時不時觸動著他。他蒐集世界各地所能找到的最古怪的樂器,有來自一個已消亡的民族的陵墓,也有來自僅存的幾個與西方文明尚有關聯的野蠻部落,他喜歡撫弄它們,聽聽聲音。他擁有了黑河流域印第安人的神秘的「朱魯帕里斯」,這種樂器不允許婦女看,年輕男人要等到受齋戒或鞭笞時才能一睹真容;他還擁有能發出鳥兒尖叫聲的秘魯泥罐,阿方索·德·奧瓦里sup/sup在智利聽過的人骨笛子,在秘魯庫斯科附近發現的碧色渾厚的水蒼玉,可以奏出獨一無二的甜美曲調。還有彩繪葫蘆,裡面裝滿了卵石,搖起來咔啦作響;墨西哥人的「克拉林」長號,演奏者不是往裡吹氣,而是朝外吸氣才能奏響;亞馬孫部落刺耳的「特爾」,吹奏者是整天坐在大樹上的哨兵,據說三里格(現在的九英里)外都能聽見;「雙音木頭鼓」,這種樂器有兩個振動的木簧片,演奏時用木棒敲擊,木棒上得塗取自植物的乳白色汁液的黏膠;阿茲特克人的「幽託」鈴,像葡萄一樣連成一串;用巨蟒皮作面的圓筒形大鼓,貝納爾·迪亞茲和科爾特斯sup/sup一起侵入墨西哥神廟時曾見過,迪亞茲曾在書中生動地描繪過那悲涼的鼓聲。這些樂器奇妙的特色讓他著迷,他一想到藝術也像大自然一樣,有自己的怪物,外形兇殘、聲音可怕,他就感到一絲奇異的愉悅。然而,過了一段時間,他就厭倦了這些樂器,於是寧願回到歌劇院,獨自一人,或和亨利勳爵一起坐在包廂裡,如痴如醉地聽《唐豪瑟》sup/sup,在那部偉大藝術作品的序曲裡,看到自己靈魂悲劇的上演。

另一段時間,他開始研究珠寶。他像法國海軍上將安·德·茹瓦約斯那樣,身穿綴著五百六十顆珍珠的衣服,出現在化裝舞會上。這種癖好他迷戀了好多年,實際上可以說他從未厭倦過。他常會花一整天翻來覆去地擺弄那些盒子裡的各種石頭,如燈一照就會變紅的橄欖色金綠寶石、帶有銀線的波光玉、淡黃綠色的橄欖石、玫瑰粉與酒黃色相間的黃玉、火紅色的閃耀著四角星的紅寶石、火焰紅的肉桂石、橙色和紫色相間的尖晶石、寶石紅與寶石藍交替的紫水晶等等。道林喜歡貓眼石的金紅色、月長石的珠白色和乳蛋白石的揉碎般的彩虹色。他從阿姆斯特丹買入了三枚色彩豐富的特大號綠寶石,並擁有一顆令所有鑑賞家都垂涎不已的古董級綠松石。

他還發現了一些有關寶石的美妙傳奇。阿方索的《教士規》sup/sup中提到,有條巨蛇的眼睛是純正的風信子石;在有關亞歷山大——古希臘厄馬提亞的征服者——的浪漫傳說中,據說在約旦峽谷發現了一種「背上長著純正的綠寶石圈」的蛇;菲洛斯特拉託斯則告訴我們,龍的腦袋裡有寶石,「只要出示金色的字母和大紅袍」,怪獸便會中了魔法似的睡去,即可將它殺死;根據偉大的鍊金術家皮埃爾·德·卜尼法斯的說法,鑽石可使人隱身,印度瑪瑙可使人善辯,紅玉髓可消氣,紅鋯石可催眠,紫晶可解酒,石榴石可驅魔,天牛石可使月光失色,透石膏會隨月亮的盈虧而增減光亮,翡翠寶石能識別竊賊,唯有幼子之血可致其失靈;萊昂納德斯·卡美盧斯曾見過一塊從一隻剛被殺死的蟾蜍腦中取出的白石,具有某種抗毒功效;在阿拉伯鹿的心臟中發現的牛黃石則是瘟疫的剋星;按照德謨克里特斯的說法,阿拉伯鳥巢中有一種銀色石頭,戴上它就可免除一切火災。

在加冕典禮上,錫蘭國王會手捧一顆大紅寶石騎馬穿過城市。「牧師約翰」大殿的宮門「用瑪瑙做成,鑲嵌著整隻角蝰蛇的角,攜毒者因此無法入內」。山牆上放著「兩隻金蘋果,蘋果裡有兩塊紅玉」,白天金子閃光,夜晚紅玉發亮;洛奇的怪談傳奇《一顆珍珠在美洲》中提到,在女王的寢宮,可以看到「世界上所有貞潔女子的銀雕塑像,正對著橄欖石、紅玉、藍寶石和綠寶石做的漂亮鏡子顧影自憐」;馬可·波羅曾見到日本人把玫瑰色的珍珠放進死者嘴裡;有人潛水採得一顆珍珠,敬獻給波斯薩珊王朝俾路斯王,一個海怪因迷戀這顆珍珠而殺死採珠人,悲悼了七個月,後來匈奴人把俾路斯王誘入陷阱,國王扔掉了珍珠——拜占庭歷史學家普羅柯比如是說——儘管阿納斯塔修斯一世為之懸賞五百磅黃金,但之後再也沒有找到這顆珍珠;馬拉巴爾王曾給某個威尼斯人看過一串共有三百零四顆珍珠的念珠,每顆珍珠代表一個他所崇拜的神。

據布朗託姆所說,當亞歷山大六世之子,瓦倫蒂諾公爵謁見法王路易十二時,他的坐騎掛滿金葉,帽子上鑲著兩排光焰閃爍的紅寶石;英王查理的坐騎馬鐙上有四百二十一顆鑽石;理查二世的一件外套綴滿巴拉斯紅寶石,價值三萬馬克;霍爾這樣描寫過亨利八世,說他在前去倫敦塔加冕的路上,穿著一件「凸金線上衣,胸甲上飾滿鑽石和寶石,頸項圍著大塊巴拉斯紅寶石」;詹姆斯一世的寵臣們都佩戴著金絲線細織的綠寶石耳環;愛德華二世曾賜予皮爾斯·戈維斯頓一副鑲著紅鋯石的紅金甲冑,一副嵌著綠松石的金玫瑰頸肩,以及一頂綴滿珍珠的頭盔;亨利二世的手套長及肘部,上面綴滿珠寶,他還有一隻獵鷹手套,上面嵌著十二顆紅玉石和五十二顆大珍珠;「大膽的查理」——勃艮第家族的最後一位公爵,他的公爵帽上懸掛著梨形珍珠,飾有藍寶石。

生活曾是多麼精緻啊!生活中的排場和裝飾曾是多麼華麗啊!哪怕只是在書上讀讀已逝者的奢華,都令人覺得美妙異常。

後來,他的注意力又轉向了刺繡和在北歐寒冷的屋子裡當作壁畫的掛毯。他一投入研究這個主題——他總有一種異乎尋常的能力,無論做什麼事,一旦開始,都能一下子沉迷其中——就想到時間給美麗奇妙之物帶來的摧殘,忍不住感到悲哀。而他,至少已經躲過了這種命運。一個夏天,又一個夏天,黃色的長壽花開了又謝,如此往復。可怕的夜晚裡,仍不斷發生著那些可恥的事情,但道林安然不變。嚴冬無法傷害他的容貌,玷汙他的花樣年華。物質世界卻是多麼不同啊!它們都到哪裡去了呢?那件繪有諸神與巨人之戰的紫色大袍子,是棕皮膚的姑娘們為取悅雅典娜做的,它到哪裡去了呢?尼祿皇帝曾用一張紫色巨帆蓋於羅馬鬥獸場上空,上面畫著星空下阿波羅駕著白馬金韁雙輪戰車,它又在哪裡呢?他渴望見到那些為太陽神祭司織的奇特餐巾,上面繡著盛宴所有的一切珍饈佳餚;還有希爾佩裡克王的靈柩上飾有三百隻金蜜蜂的屍衣;激怒了蓬託斯主教的那些奇妙的袍子,上面畫著「獅、豹、熊、狗、森林、岩石、獵人——實際上,畫家所能複製的大自然中的一切」;查理一世穿過的一件外套,袖子上繡著一首歌詞,第一句是「夫人,我欣喜萬分」,配樂用金線繡成,音符在當時是方的,每個音符以四顆珍珠組成;道林讀到過在蘭斯王宮為勃艮第的瓊王后準備的臥房,裡面飾有「一千三百二十一隻刺繡鸚鵡,身上都繪有國王的徽章,以及五百六十一隻蝴蝶,蝴蝶的翅膀上都相似地繪有皇后的徽章,全部用金線繡成」;為法國王后凱薩琳·德·梅第奇特製的靈床上,鋪著黑色的天鵝絨毯上繡滿了新月和太陽,靈床的帳幔是錦緞料子,飾有葉圈和花冠,金銀襯底,邊沿垂下珍珠流蘇,靈床放在掛著一排排王后的紋章的房間裡,紋章用碎黑絲絨繡在銀線底布上拼成;路易十四的寢宮裡有一根十五英尺高的金飾女像柱;波蘭國王索別斯基的御床,是用土耳其士麥那的金色錦緞鋪就,上面飾有綠松石鑲嵌成的《古蘭經》經文,床柱鍍銀,雕刻精美,嵌滿了彩釉和寶石圓飾,這張床是從維也納城前的土耳其營地裡得來的,當時穆罕默德的軍旗曾立在它顫動的鍍金床罩之下。

就這樣,整整一年,道林試圖收集最精美的紡織和刺繡品,其中有精緻的印度德里的平紋細布,巧妙地縫有金線織成的掌狀葉和閃光的甲蟲翅膀;孟加拉國達卡的薄紗,因透明而在東方被稱為「織雲」、「流水」和「夜露」;爪哇繪著古怪圖案的花布;中國精細的黃色幃幔;用茶色緞子或淡藍絲綢裝幀的書,繪有百合花圖樣、鳥和人像;匈牙利繡的方網眼花邊的面紗;西西里的錦緞和西班牙硬絲絨;喬治王朝時期綴滿金幣的紡織品;日本繡著綠金線和豔羽鳥的帛紗。

道林對教會的祭衣也情有獨鍾,實際上,他對宗教儀式相關的一切都很感興趣。在他府邸的西走廊,有一排長雪松木櫃子,裡面是他收藏的許多罕見而漂亮的,「基督的新娘」sup/sup的服飾真品。她們不得不穿紫色的和亞麻的衣服,再戴好珠寶,這樣才能掩蓋那為自作自受的苦難和痛苦所傷的,蒼白消瘦的身軀。道林有一件華麗的長袍,用深紅絲綢和金線錦緞做成,重複排列著六瓣花中鑲嵌著金石榴的圖案,上邊兩側是小珍珠組成的鳳梨圖案。祭衣的飾帶分成一格格,分別描繪了聖母瑪利亞生活中的不同場景,聖母加冕圖則用彩色絲線繡在兜帽上。這是十五世紀義大利出品的。他還另有一件綠絲絨法袍,上面繡滿了一簇簇心形的裝飾葉,伸出長莖白花,細節用銀線和彩晶勾勒出來。祭衣的襻扣用金線挑高紋飾了六翼天使的頭像。飾帶用紅金絲線織成菱形圖案,點綴著包括聖塞巴斯蒂安在內的眾多聖人和殉道者的圓形頭像。道林還有一些十字褡sup/sup,有琥珀色真絲的,藍絲綢與金色織錦相間的,黃絲錦緞和金色布料交替的,無不繪有《耶穌受難圖》,另繡有獅子、孔雀和其他徽記;還有用白色緞子和粉色絲錦緞相間的祭衣,上面有鬱金香、海豚和百合花圖樣;還有暗紅色絲絨和藍色亞麻布做的祭壇帷簾;還有許多聖體布、聖餐杯罩和聖像手帕。那些使用這些東西的神秘儀式中,總有什麼能激發他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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