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珍妮姑娘 德萊塞 第1頁,共2頁

珍妮這樣匆匆被叫去的理由,不過是因為味絲搭得了小兒的急症——這種急症之突如其來的結果,是沒有人能在兩小時之前預料到的。那時味絲搭不過幾點鐘之前得了咽喉炎,卻發展非常快,把可憐的瑞典老太婆嚇得半死,慌忙央求鄰居家趕來送信,說味絲搭病重,要甘太太立刻就去。這送信人目的希望她快去,形色不免慌張,使得珍妮以為孩子馬上就要死,心裡過度驚慌,以致幾年來的秘密一下敗露。珍妮走出門,就三步並作兩步的直向前狂跑,只盼跟女兒再見一面。如果她沒來得及趕上怎麼好呢!如果味絲搭已經離去了該如何是好呢!她本能地加快了腳步,而在一杆杆的街燈向後風馳電掣而去的時候,她已完全忘記了雷斯脫方才所說的話的難堪,也顧不得他要趕她出門去,叫她和小女孩子流落他鄉,卻只想著味絲搭正在病重,或者已經臨危,並想起女兒病重全是自己的罪過,認為如果自己能把她帶在身邊,就不會有今夜的事。

「我要趕得上才好,」她一路上不停地自言自語,過一會兒又發狂似的自責道:「我該知道這種不自然的行為是要受懲罰的。我怎麼這麼糊塗!——怎麼這麼糊塗!」

一到門口,她飛也似的跑過那條小徑,進到屋中,見味絲搭慘白、安靜而虛弱地躺在那裡,不過已經好多了。好幾個鄰居的瑞典人和一箇中年的醫生伺候在旁邊,看到她跪到孩子床邊去跟她說話,大家都好奇地對著她看。

這時珍妮已經下定決心。她對她的女兒已經犯罪,犯了不可饒恕的大罪,以後要全力來彌補了。雷斯脫原是很愛她的,以後她什麼事都不瞞他了;就算他離開她——她想到這一點,不由得心如刀割一般——她也必須要這樣做。她決不叫味絲搭再做沒人看管的棄兒。她決心要對她盡母親的義務,給她一個家。自己到哪裡,她也到哪裡。

她這時在這簡陋的瑞典矮屋裡,坐在床邊,心裡逐漸明白過來,這樣的欺騙是毫無意義的,已經使家庭生出許多糾紛和痛苦,自己這幾個月來的憂慮也因此而來,特別是今天晚上的事情,也就是這種欺騙的結果,那根本沒有好處?況且現在事情已經敗露了。她坐在那裡不斷地思索,真不知將來會怎麼樣,同時味絲搭也隨之安靜下,不久就酣然入睡了。

雷斯脫等到開始發覺這事時的一陣怒氣過去了之後,就對自己問起幾個十分自然的問題。「這個孩子的父親是誰?她有幾歲了?怎麼她剛好會在芝加哥,是誰在照料她的?」但他只能問而不能答,他是絕不能知道的。

這時候,他不由得懷著好奇心,把他初次跟珍妮在聯橋夫人家裡見面的情形回想起來。她當時所以能打劫他的地方在哪裡?為什麼他只經過幾小時的觀察就覺得自己一定能把她引誘上勾呢?料想這可悲的事件裡面一定有一種騙術,就是一種熟練了的騙術;使她對自己這樣老實的人也來實施騙術,就太忘恩負義了。

忘恩負義是雷斯脫平生最憎恨的,他以為這是人類中罪大惡極的罪行,如果在珍妮身上發現一丁點,那是要使他難堪之至的。他看她以前的行為,似乎從來不曾露過忘恩負義的形跡,恰恰相反,她好像是知恩圖報的,但是今天這事敗露,他就認為是她忘恩負義的強有力的證據,出於水火之中的她十分善意的嗎?

想到這裡,他就從椅上站起來,在那寂靜的房間裡來回踱著步子,同時這問題的嚴重性已經使他充分發揮起想像力來,他認定她已經對他犯了罪,而他認為自己是有能力懲罰她的。又斷定本來的隱瞞已經不存在,繼續的欺騙更是不可容忍。最後,他就斷定她的感情到底是分了一部分給他,一部分給那孩子;這樣的發現,是他這種地位的人誰也不能欣然接受的。他因此感著十分煩躁,兩手插在衣袋中,不停地在地板上走來走去。

雷斯脫之所以認為珍妮辜負自己,原不過為了隱瞞孩子這件事情,其實這孩子由來的關係非正式的,也如果珍妮被他引誘而成的關係一般,那麼他這樣的判斷難得用自己的行為來維持平衡的,卻相信一種理想,認為女人對於她所愛的男子應該把她心裡的事毫無保留,無所隱瞞,如今珍妮對他有這樣的隱瞞,所以讓他痛恨了。他曾有一次試著問到她的身世,她卻求他不要逼問她。那時她就應該說出這個孩子了。現在呢——他只有搖頭而已。

他把這事想過一番之後,第一個衝動就想一走了之,從此把她拋棄。同時他又要想看看這事的究竟。但是他竟戴上帽子穿上大衣出去了。先到一家附近的酒館去飲酒。飲完,他僱車到俱樂部,在各房間裡走了一遍,跟遇著的熟人閒談一回,他覺得心亂如麻;最後,經過三小時的考慮,他才僱車回公寓。

珍妮坐在睡著的孩子旁邊,心中毫無頭緒,不知所措,過了半晌,見她呼吸均勻,知道危險已經過去。她那時覺得沒事可做,就又想起自己剛才匆忙離去的家來,記起自己曾經答應雷斯脫的話,覺得對於自己的義務是該盡職盡責。也許雷斯脫那時還在等她。他就算要和她斷絕,想必也願意把她剩餘的故事聽完的。她想他肯定要把自己拋棄,心中不免驚恐悲痛,但她覺得這樣的處置也不過分,只是自造孽的報應罷了。

珍妮回到公寓,時間已過十一點,穿堂裡的燈已經熄了。她先試著推一下門,這才插進鑰匙去。聽聽裡邊並沒有聲響,她就開門而入,準備好讓雷斯脫拿著一副森嚴的面孔來對待她。可是他並不在家。瓦斯燈亮在那裡,是他忘記了沒關的緣故。她急忙四下掃視一遍,見屋裡空空的,就立刻得出另外一個結論,他已經棄她走了,於是她呆呆地站在那兒,顯出無可奈何的樣子。

「走了」她心裡想。

正在這個時候,他的腳步聲在樓梯上響了。他戴著一頂軟邊帽,低低拉在寬的額頭,遮在棕色的眉毛上,身上穿著大衣,領子緊緊地扣著。他進門來,眼睛不看珍妮,先把外套脫下來,掛在釘上。這才慢吞吞取下帽子,把它也掛了起來。等這套都做完,他才走到眼巴巴望著他的珍妮那邊去。

「我現在要把這事情從頭到尾問一問,」他開口先這麼說。「這是誰養的孩子?」

珍妮猶豫了一會,好像一個人正要動身去探險似的,這才機械地開口,一一的供認出來:

「是參議員白蘭德的。」

「參議員白蘭德!」雷斯脫回應了一聲,這個已故名人的名字灌入他耳中,實在具有一種難以想像的力量。「你怎麼會認得他的?」

「我們常常替他洗衣服,」她簡單地回答——「我的母親和我。」

雷斯脫愣了一會兒,她這樣坦白地陳述,居然把他那一肚子的怨恨都化解了。「參議員白蘭德的孩子,」他心裡想。那麼這個平民利益的偉大代表人就是她的——一個自己供狀的洗衣服的女兒——糟糕極了。卻原來是一幕下層生活的大悲劇。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他追問著時,臉上現出十分憂鬱的神色。

「距現在將近六年了,」她回說。

他把自己跟她認識後的時間計算了一下,這才繼續說:

「那孩子多大了?」

「五歲多點兒。」

雷斯脫微微有點感觸。他心裡覺得事態嚴重,語氣就更加沉重,卻不像以前那麼嚴峻了。

「你以往把她藏在哪裡的?」

「在你去年春天到辛辛那提的以前,她都在我家裡。之後是我去帶她到這兒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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