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是的。」男人說,「你剛才說要翻過山去?」
「是的。」
「為什麼?」
「我家親戚在那兒。」
「啊,你還有親戚在那兒啊?你叫什麼名字呢?」
「英格爾。你呢?」
「艾薩克。」
「艾薩克?嗯。就你自己住這兒嗎?」
「是的,是自己住在這兒。」
「其實也不壞。」姑娘有些討好的語氣。
現在他變得聰明多了,甚至一眼就看出來她是專程為了這事兒來的,而不是什麼路過。實際上也許兩天前她就動身來這裡了。也許她是聽說了他需要個女人幫忙。
「到屋裡去歇會兒吧。」他說。
他們走進屋裡,女人從包裡拿了些吃的,男人拿了些羊奶,兩個人一起吃起來;吃完他們把姑娘裝在小囊子裡的咖啡拿出來,煮了一點。兩個人舒舒服服地坐著喝咖啡,一直到睡覺的時候。夜裡,他向姑娘試探同房,姑娘答應了。
次日清晨,她沒有離開;這一整天她都沒有離開,而是在屋子內外忙來忙去;給山羊擠奶,刷鍋洗碗,把房裡打掃得一塵不染。她一直沒有離開。她的名字是英格爾,他的名字是艾薩克。
現在這個孤獨的男人生活終於有了些改變。確實,他這位妻子因為長了兔唇,所以說話含糊不清,還經常愛把臉歪到一邊去,不過對他來說都沒關係。想想若不是因為她嘴唇上的缺陷,估計也不會來這裡了;所以他應該感謝她長了兔唇。當然,他自己也不好看。艾薩克就像個從裂了縫的玻璃望出去的人一樣,鬍鬚粗硬,身材粗壯。他面容也不溫和,好像要掙脫出來的巴拉巴。相反,英格爾沒逃走倒是奇怪。
她沒有走,艾薩克外出回來後都能看到草房子裡的那個女人,她好像和房子融為一體了。
他得多養活一口人,但這算不上負擔;他現在倒是更自由了,想待著就待著,必要時候想出去就出去。而且外面有很多事情需要他了解。那裡有條河,看起來清澈動人,河水深不見底,河岸邊的水流稍顯湍急。這條河倒沒有被人忽視,或許是從山林裡某處較大的水源流出來的。他弄了些魚竿去河裡釣魚,晚上回來後帶了一大籃子的鱒魚,這些東西對於英格爾真是極大的驚喜;她完全不知所措了,因為她之前粗茶淡飯,鮮少吃到山珍海味。她拍著雙手激動地叫著:「啊!你是從哪裡……」馬上她就注意到艾薩克很高興看到她這麼開心,並且深感自豪,因為她接著又說了類似這樣的話。噢,這些魚她從來沒見過,他是怎麼找到這些魚的!雖然英格爾頭腦並不聰明,但她在家養了兩隻母羊,還把它們帶來了,所以說在其他方面,英格爾就像是個福星。這是他們最想要的東西了;現在綿羊和羊羔都有了,還添了四頭,羊群正在壯大,真是讓他們感到振奮。除此之外,英格爾還帶了別的東西來:衣服,還有她自己的一些小物什,其中有個穿衣鏡,還有一串亮晶晶的玻璃珠子項鍊,一架紡車,還有一臺梳毛機。啊,她真的帶了好多東西,再多一點的話,這屋子要從地板堆到天花板上去,其他東西真的就沒地方放了,當然人也沒地兒住了。艾薩克看到這麼多的財富簡直被震驚了,不過他一向少言寡語,因此也沒有表現得有多激動,甚至什麼都沒說,只是慢慢慢慢走出門去,看看外面的天氣如何,然後又踱回來。是啊,他真覺得自己越來越幸運了,他已經慢慢陷入英格爾的情網裡了,或者說是更加迷戀起英格爾了,或者不管是怎麼回事。
「其實你不用帶這麼多東西的。」他說道,「夠用就可以啦。」
「我還有一堆沒帶過來呢。對了,還有那位艾維特叔叔,你知道他嗎?」
「沒聽說過。」
「怎麼會呢,他非常有錢,在那一帶算非常富有的呢。」
愛情往往讓聰明人變成傻子。艾薩克於是覺得自己也該乾點大事了,不過做得有些過頭了。「我想說的是,你不用去挖馬鈴薯了,我今晚回來後去挖吧。」
他帶上一把斧頭就往森林裡走去。
她聽到他在附近的林子裡砍樹;砍倒後樹木斷處的碎裂聲隱約傳到她耳朵裡。她隨即拿了把鋤頭到馬鈴薯地裡去,開始勞作起來。愛情又往往可以讓傻子變得聰明。
晚上艾薩克回家了,用一根繩子拉了一根很粗的木頭。噢,單純天真的艾薩克,他拖著木頭,一路弄出很大聲響,又是咳嗽又是叫喚,當然他做這些都只是為了讓英格爾出來看看他帶來的驚喜。英格爾聞聲出來。
「你瘋了嗎?」英格爾剛從屋裡出來就叫道,「你自己怎麼可以單手做這個?」他沒回答,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比一個單幹的男人多做一些有什麼,又不是什麼大事,只是一根木頭而已。
「你要拿這個來幹嗎?」她又問道。
「噢,再說吧。」他回答得漫不經心,彷彿她不在他身邊似的。
當看到她自己去挖了馬鈴薯,他又不太高興了,這好像她做得壓根沒比他要少,這讓他很不開心。他把繩子從木頭上解下來,然後帶著它又出門去了。
「怎麼啦,還有沒帶回來的嗎?」
「不是。」他粗聲說道。
和前一次一樣,他又帶著一根木頭回來了,不過沒一點響聲,他悄無聲息地把木頭立起來,靠在牆上,就放在那兒。
這個夏天他砍了很多木材,把它們一一運回到草房子外面放著。
————————————————————
巴拉巴,《聖經》中一個強盜頭子,囚犯,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猶太人要求將他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