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客廳裡的紳士 毛姆 第2頁,共2頁

「你為什麼貼高爾斯華綏?你讀他的書?」

「不,我不知道他寫書。我喜歡他的臉。」

地上有一兩個破舊的藤墊,一個角落裡放了一大摞《香港時報》。傢俱只有一個臉盆架,兩三把餐椅,一兩張桌子,一張本地式樣的柚木大床。房內陰沉邋遢。

「這小地方不壞,不是嗎?」格羅斯利說。「很適合我。我有時候想搬,但我現在不想了。」他輕聲一笑。「我到海防本來只待四十八個小時,但我在這兒已經五年了。我其實是順道去上海的。」

他沉默下來。我無話可說,也不出聲。然後,東京小女人對他說了句什麼,她的話我當然不明白,而他回答著。他又沉默了一兩分鐘,但我覺得他看著我,彷彿想問我什麼話。我不知道他為什麼猶豫。

「你在東方旅行的時候,有沒有試過抽鴉片?」他終於隨意問起。

「有,我抽過一次,在新加坡。我想看看是怎麼回事。」

「結果呢?」

「說實話,不是太令人興奮。我覺得自己會有最美妙的感覺。我期待著幻覺,就像德·昆西那樣,你知道的。我唯一感到的是一種身體的安樂,就跟你洗了土耳其浴躺在冷卻房裡的感覺一樣,然後頭腦特別活躍,所以想什麼事情似乎都極為清晰。」

「我明白。」

「我真的覺得二加二等於四,這絕對不容置疑。但是第二天早晨——哦,上帝!我頭昏腦漲。我太不舒服了,一天都不舒服,吐得一塌糊塗,吐的時候,我痛苦地告訴自己:還有人說這很有趣。

格羅斯利靠在椅子上,鬱悶地低聲笑了笑。

「我想是貨色不好。要麼你抽得太猛了。他們見你是個生手,給你抽過的殘渣。這足以讓任何人嘔吐。你現在想再試試嗎?我這裡有些好貨。」

「不,我想一次對我來說足夠了。」

「我要是抽一兩筒你介不介意?這種氣候你是需要它的。它讓你不得痢疾。這個時候我通常會抽一點。」

「你抽吧。」我說。

他又對那女人說話,她抬高嗓門,聲音沙啞喊著什麼。木頭隔板後面的房間傳來一聲應答,過了一兩分鐘,一位老婦拿著一個小圓盤出來了。她乾癟年老,進來的時候,有著汙漬的嘴巴對我討好一笑。格羅斯利站起身,跨過去上床躺了下來。老婦將盤子放在床上;盤裡有盞酒精燈、一杆煙槍、一枚長針和一小圓盒鴉片。她蹲坐在床上,格羅斯利的妻子也上了床,把腳蜷在身下坐著,背靠著牆。格羅斯利看著老婦,她把一小粒藥丸穿在針上,拿到火上燒得噝噝響,然後把它塞進煙槍。她把煙槍遞給他,他長吸一口,把煙憋了一小會兒,隨後噴出一道灰白的濃霧。他把煙槍還給她,她又開始燒另一筒。沒人說話。他接連抽了三筒,然後躺了回去。

「的確,我現在感覺好些了。我剛才覺得累極了。這個老巫婆,她的煙燒得真好。你真的不來一口?」

「真的。」

「隨你。那喝點茶吧。」

他跟妻子說了,她溜下床,走出房間。不一會兒,她拿來一個小小的瓷茶壺和幾個中式茶杯。

「這裡很多人都抽,你知道的。你要是抽得不過量就沒壞處。我一天抽的從不超過二十到二十五筒。你要是給自己限定這個量就可以持續很多年。有些法國人一天抽到四十或五十筒。這太多了。我從不那樣做,除非有時我想放縱一下。我敢說我從未覺得有什麼壞處。」

我們喝著茶,茶很淡,略有香味,口感清爽。然後,老婦給他燒了一筒又一筒煙。他妻子回到床上,很快就蜷在他的腳下睡著了。格羅斯利一次抽兩三筒,抽菸的時候,他似乎心無旁騖,但一會兒又很健談。我幾次暗示要走,可他不讓我走。時間慢慢過去了。他抽菸時,我有一兩次在打瞌睡。他告訴我他的一切。他講個不停。我只是為了暗示他才出聲。我沒法把他告訴我的用他自己的話講出來。他翻來覆去。他很囉嗦,他給我講的故事雜亂無章,先是後面一小段,然後是之前一小段,所以我得自己排列順序;我發覺,有時候他害怕自己說得太多,將有些事情隱瞞起來;有時候他撒謊,我得從他的微笑或眼神來猜測真相。他沒什麼語言來描述自己的感受,我得透過俚俗的暗喻和老一套的粗話來推測他的意思。我不斷問自己他究竟叫什麼名字,它就在我的嘴邊,惱火的是,我想不起來了,雖然我也不知道這跟我有什麼關係。他一開始有些懷疑我,我覺得他在倫敦的胡鬧與他蹲監獄的事情,這些年來是個令他苦惱的秘密。他總是害怕有人遲早會發覺。

「有趣的是,即使現在,你竟然還想不起我在醫院。」他說,機靈地看著我。「你的記性肯定糟透了。」

「真該死,差不多三十年了。你要想到那以後我見過成千上萬的人。我沒理由比你記得我還要記得你吧。」

「那是。我想也是。」

他似乎安心了。終於,他煙抽夠了,老婦給自己燒了一筒煙抽著。然後,她去到小孩躺的竹蓆上蜷在一旁。她一動不動,我猜她倒床就睡著了。當我終於離開,我發現人力車伕蜷在人力車的踏板上睡得很熟,我只得把他搖醒。我認得路,我想透透氣活動一下,所以給了他幾個皮阿斯特,告訴他我想走一走。

我帶走的是個奇怪的故事。

格羅斯利講他在中國的二十年,我聽得有點驚恐。他掙到錢了,我不知道有多少,但從他說話的樣子,我應該想到大概有一萬五到兩萬鎊,對於一個港口稽查來說,這是一大筆錢。他不可能老老實實掙到這筆錢,他的交易具體如何我所知甚少,但我從他的突然沉默,從他會意的一瞥和暗示猜測,他要是覺得值得的話,卑鄙的交易他也不會猶豫。我想沒有比走私鴉片更讓他有利可圖的事情了,他的職位給了他機會來安全地獲利。我相信他的上司經常懷疑他,但從未找到可以用來處置他的瀆職證據。他們滿足於把他從一個港口調到另一個港口,但他不受干擾;他們盯著他,可他太機靈。我看得出來,他既害怕告訴我太多他的醜事,又想誇耀自己的精明。他很得意中國人信任他。

「他們知道可以信任我。」他說。「這讓我有機可乘。我一次也沒有出賣過中國佬。」

他以自己是個老實人而沾沾自喜。中國人發現他喜歡古玩,他們常常送他一些,或是把東西帶來讓他買;他從不過問來歷並廉價買進。當他買得夠多了,他就送到北京去賣個好價錢。我想起他是怎樣靠買拍賣品然後典當來開始商業生涯的。二十年來,憑著卑鄙手段和小聰明,他一鎊一鎊累積,他賺的每一分錢都投到上海。他過得慳吝,把一半薪水攢起來;他從不休假,因為他不想浪費自己的錢,他不願和中國女人有什麼關係,他想讓自己免於糾纏;他滴酒不沾。他一心想著一個目標,攢夠錢就可以回英國,過他少年時代想過的生活。那是他唯一想要的東西。他在中國彷彿夢遊;他不關心周圍的生活;它的多彩與奇妙,它可能有的樂趣,對他來說毫無意義。他的眼前總是有倫敦的幻影,標準酒吧,他站著,腳擱在欄杆上,帝國與亭子的舞會,勾搭來的妓女,綜藝戲院裡半莊半諧的演出,快活劇場的歌舞喜劇。這才是生活、愛情與冒險。這才是浪漫。這才是他一心向往的東西。這些年來他過得像個隱士,想著可以再過庸俗生活的那個目標,這的確令人印象深刻。他的性格由此可見。

「你瞧。」他對我說。「即使可以回英國休假,我也不願回去。我想一勞永逸地回去。然後,我想過時髦生活。」

他看到自己每晚穿著晚裝鈕釦眼裡插一朵梔子花出門,他看到自己身穿大衣頭戴棕帽肩掛一副歌劇眼鏡去看德比賽馬。他看到自己打量那些女人並挑出一己所好。他決心在抵達倫敦的那晚喝醉,他二十年沒醉過了;他的工作讓他醉不起,他得保持清醒頭腦。他要小心別在回國的船上喝醉。他要等到了倫敦才喝。他將有一個多麼美好的夜晚!他想了二十年了。

我不知道格羅斯利為什麼離開中國海關,要麼這地方他待不下去了,要麼他的工作到期了,要麼他攢夠錢了。不過,他終於啟程了。他坐的是二等艙;他打算到了倫敦才開始花錢。他在哲麥街住了下來,他一直想住那兒,他直接去到一家裁縫店,給自己定做了一套衣服。一流。然後,他在城裡轉了轉。跟他記得的不一樣了,交通更繁忙了,他覺得困惑,有些茫然。他去了標準酒吧那裡,發現他常常閒坐飲酒的酒吧不見了。萊斯特廣場有家餐館,他有錢的時候常在那兒吃飯,但他找不著;估計拆掉了。他去到亭子,但那裡沒女人;他很煩,又去帝國,發覺舞會也沒了。這簡直當頭一棒。他不是太明白。唉,不管怎樣,二十年的變化他必須有所準備,要是做不了別的事情,他還可以醉酒。他在中國得過幾次熱病,因為氣候的變化又復發了,他感覺不太好,四五杯下肚,他樂得上床睡覺。

這個第一天不過接踵而來的很多事情之一斑。一切都不對勁。當格羅斯利告訴我一樁又一樁事情如何令他失望,他的聲音變得憤憤不平。老地方沒了,人不一樣了,他發覺很難交上朋友,他異常孤獨;他從未想到在倫敦這樣的大城市會是這樣。問題在於倫敦變得太大,不再是九十年代早期那個快活宜人之地。它四分五裂了。他勾搭了幾個女子,但她們不如他以前認識的那麼好,她們不像從前那麼有趣了,而他隱約感到她們覺得他是個古怪的傢伙。他不過四十出頭,她們卻把他看成老人。當他試圖跟站在酒吧周圍的很多小子交朋友,他們卻不睬他。不論如何,這些小子並不知道怎樣喝酒。他願意喝給他們看。他每晚都喝醉,在那個該死的地方,這是唯一可做的事情,但是,啊,他第二天很不舒服。他覺得那是因為中國的氣候。他做醫學生的時候,每晚可以喝一瓶威士忌,早晨依然精力充沛。他開始常常想起中國了。他想起自己從未覺得有所留意的種種事情。他在那兒過得不壞。或許他遠離那些中國女子太傻了,她們有些人小巧可愛,她們不像這些英國女子那樣裝腔作勢。你只要有他這筆錢,就可以在中國過得很快活。你可以養箇中國女子,加入俱樂部,會有很多不錯的朋友一起喝酒、玩橋牌和打檯球。他想起中國的商店,吵鬧的街道,負重的苦力,停著帆船的港口,還有岸上聳立著寶塔的河流。有趣的是,他在那兒的時候從未怎麼想過中國,而現在——好,他心裡放不下了。他念念不忘。他開始覺得倫敦不是一個白人待的地方。它簡直沒落了,就是這樣,有一天他想,或許他回中國是件好事。當然這很傻,為了能在倫敦過上好日子,他像奴隸一樣工作了二十年,而去中國住卻很荒唐。有他這筆錢,他應該哪裡都可以過得快活。但不知為什麼,除了中國,別的事情他沒法考慮。有一天,他去看電影,看到上海的一個場景。事情就這樣定了。他煩了倫敦。他恨它。他要離開,而這一次,他會一去不復返。他回國一年半了,對他來說,這比他在東方的二十年還要長。他坐上一艘法國船從馬賽啟航,當他看到歐洲的海岸沉入大海,他鬆了一口長氣。到了蘇伊士,他感受到了東方的第一陣氣息,他知道自己走對了。歐洲完了。東方是唯一去處。

他在吉布提上過岸,在科倫坡和新加坡也上過岸,但是,船雖然停靠西貢兩天,他卻留在船上。他一直都喝得很多,覺得有點不舒服。不過,船到海防要停四十八個小時,他想還是上岸看看的好。抵達中國之前,這是最後一站停留。他要去上海。到了那裡,他打算住進一家酒店,到處看看,然後找個女人,並給自己找個住處。他要買一兩匹馬來參加賽馬。他很快就會交到朋友。人在東方,不像在倫敦那樣死板冷淡。上了岸,他去酒店吃飯,吃完飯,坐上一輛人力車,告訴車伕他想找個女人。車伕帶他去到我坐了好幾個小時的那所破舊房子,裡面住著那位老婦和那名女子,現在則是他孩子的母親。過了一會兒,老婦問他想不想抽菸。他從未抽過鴉片,他總是害怕這東西,但現在他覺得不妨一試。那晚他覺得很愉快,那女子惹人憐愛;她很像中國女人,小巧可愛,就像一個玩偶。好,他抽了一兩筒,他開始覺得很快活很舒服。他待了一夜。他沒睡覺。他只是躺著,感覺很平靜,想著事情。

「我在那兒一直呆到我的船去香港。」他說。「船開了,我還待著。」

「那你的行李呢?」我問。

我這麼問,或許因為我對於人們如何將切實的細節與生活中理想的一面結合起來有著不應有的興趣。在一本小說中,當不名一文的情侶駕駛一輛又長又快的賽車翻山越嶺,我總想知道他們怎樣設法支付這筆錢;我經常問自己,當亨利·詹姆斯筆下的人物剖析自己的處境之餘,他們怎樣應付自己的生理需求。

「我只有一箱衣服,我從來不想多買衣服,我和那女人坐人力車去拿箱子。我只想呆到下一班船到來。你瞧,我在這兒離中國很近,繼續往前之前,我想我要等一等,習慣一下,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最後這句話洩露了他的想法。我知道到了中國門口,他沒勇氣了。英國令他這麼失望,他現在害怕把中國也拿來接受考驗。要是這也令他失望,他就一無所有了。多年來,英國就像沙漠中的海市蜃樓,但是當他屈從這一誘惑,那些閃亮的池塘、棕櫚樹和綠草都是空的,只有起伏的沙丘。他有中國,只要他不再見到它,他就擁有它。

「不知為什麼,我留下來了。你知道的,你會驚訝日子過得有多快。我似乎沒時間做我想做的一半事情。我在這裡畢竟很舒服。這老太婆煙燒得真好,而她則是個可愛的小女人,我女人,然後有了小孩。一個活潑的小傢伙。你要是在某個地方過得快樂,去別的地方有什麼好呢?」

「你在這兒快樂嗎?」我問他。

我打量著這間又大又空的破屋。房內毫不舒適,沒有一件小小的私人物品令人覺得可以給他家的感覺。格羅斯利原封不動住進了這間曖昧的小公寓,它本是幽會之所和歐洲人吸鴉片的地方,並由那位老婦打理,而他與其說是居住,不如說是暫住,彷彿第二天他還會打點行李離開。過了一會兒,他回答了我的問題。

「我一生從沒這樣快樂。我常想,總有一天我要去上海,但我覺得我不會去了。老天在上,我再也不想見到英國了。」

「有時候你會不會很孤獨,想找人說話?」

「不會。有時候,一箇中國流浪漢跟一位英國船長或一位蘇格蘭技師來這裡,然後我去船上,我們聊聊從前。這裡有位老兄,是個法國人,在海關做過,他講英語;我有時去看看他。不過,我其實不太需要誰。我想很多事情。有人打岔,我會心煩。鴉片我抽得不多,你知道的,我只是早上抽一兩筒安安胃,但我要到晚上才真正抽。然後我會想事情。」

「你想些什麼呢?」

「哦,什麼都想。有時候想倫敦,我小的時候它什麼樣子。但多半是想中國。我想我有過的好日子,我是怎樣掙錢的,我想我從前認識的人,還有中國人。我有時很險,但總是平安無事。我想知道我可能有的女人是什麼樣子。小巧可愛。我現在後悔自己沒養一兩個。中國這國家了不起;我喜歡那些商店,有個老頭蹲著抽水煙,還有那些店招。寺廟。的確,那才是一個人住的地方。那才是生活。」

幻影在他眼前閃耀。幻覺將他抓住。他很快樂。我很想知道他最後會怎樣。當然,這還沒完呢。或許,他一生中第一次將現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東京(tonkin),越南北部一個地區的舊稱。

德文,sehenswürdigkeiten。

應為安南的貨幣單位。

原為法文。

德比賽馬(derby)為英國傳統賽馬之一,每年六月舉行。

哲麥街(jermynstreet),多男士用品店,聲名遠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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