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在此結束本書,因為我在河內沒有發現令我很感興趣的東西。它是東京的首都,法國人告訴你,這是東方最迷人的城市,但你問他們為什麼,答案是它跟法國城鎮如蒙彼利埃或格勒諾布完全一樣。我為了乘船往香港而去到的海防,則是一座乏味的商業城市。誠然,從這裡可以往訪亞龍灣,它是印度支那一大名勝,但是名勝我看厭了。我安於坐在咖啡館,因為這裡不是太熱,我很高興不用穿熱帶衣服,讀著過期的《插圖雜誌》,或是為了鍛鍊沿著寬闊筆直的街道漫步。海防有運河貫通,我有時看看多彩迷人的風景,其中有著各式各樣的生活,以及水上各種型別的本地小艇。有條運河有著優美的彎道,兩岸為高高的中式房屋。房子刷成白色,但已變色並有汙跡;灰色屋頂與蒼天相襯,形成愜意的構圖。這一圖畫有著一幅老舊水彩畫褪色的優雅。你看不到哪裡有明顯的色調。它柔和,略顯疲憊,令人感到一絲憂鬱。不知為什麼,這令我想起年輕時認識的一位老處女,一位維多利亞時代的過來人,她戴黑色絲織手套,為窮人織披肩,送給寡婦的是黑色,送給已婚婦女的為白色。她年輕的時候受過苦,但是否因為健康欠佳或是單戀某人,則是沒人清楚。
可是,海防有份地方報紙,邋遢的一小張,字型粗短,油墨脫落,粘你一手,它登些政論文章、無線電訊、廣告和本地訊息。編輯顯然急著想有東西報道,把來去海防的人名都登了出來,歐洲人,本國人,中國人,而我的名字也在其中。我坐的船往香港的前一天早晨,午餐前,我正坐在酒店的咖啡館喝杜博尼酒,侍者進來說,有位先生想見我。我在海防誰也不認識,遂問那人是誰。侍者說他是英國人,就住此地,但他不能告訴我他的名字。侍者只能講一點法語,我很難明白他說些什麼。我迷惑不解,但告訴他請客人進來。不一會兒,侍者帶著一位白人返來了,並把我指給來客看。那人看了我一眼,向我走來。他個子很高,足有六英尺多,很是肥胖,有張颳得光生的紅臉,眼睛純是淡藍。他穿著非常破舊的卡其短褲和領口敞開的斯丁格襯衫,頭戴一頂破舊盔帽。我立刻斷定他是個束手無策的流浪漢,來找我要錢,並納悶自己能有多少機會脫身。
他走上前來,伸出一隻紅紅的大手,指甲破裂而骯髒。
「我想你不會記得我。」他說。「我叫格羅斯利。我跟你在聖托馬斯醫院待過。我一看報上的名字就知道是你,我想我要來拜訪一下你。」
我一點也想不起他了,但我還是請他入座,請他喝一杯。從他的外表看,我起初以為他會跟我要十個皮阿斯特,而我可能給他五個,但是現在,他似乎更有可能要一百,要是給五十能夠令他滿足,我就應該覺得自己很幸運了。要錢老手要的總是比他指望的多兩倍,他要多少你就給多少,只會令他不滿,他隨後會不高興自己沒有要得更多。他覺得你騙了他。
「你是醫生?」我問。
「不,我在那個該死的地方只待了一年。」
他摘下遮陽盔帽,露出一頭很需要梳理的灰白亂髮。他臉上有些奇怪的斑點,他看來並不健康。他的牙爛得厲害,嘴角那裡都是空的。侍者過來寫單,他要了白蘭地。
「拿一瓶來。」他說。「一瓶,明白嗎?」他轉向我。「我在這裡住了五年,但我的法語不知怎麼還是沒長進。我講東京話。」他仰靠椅子,看著我。「我記得你,你知道的。你以前常跟那對雙胞胎出去。他們叫什麼名字來著?我想我的變化比你更大。我最好的日子是在中國過的。氣候惡劣,你知道的。對人不好。」
我還是一點也想不起他。我想最好這樣問問。
「你在那兒跟我是同一年?」我問。
「對。九二年。」
「那可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每年,大約六十名年輕人進入那家醫院;他們多數靦腆,對新的生活感到困惑;很多人以前從未來過倫敦;至少對我來說,他們好比莫名其妙經過一張白紙的影子。第一年,有些人因為這樣那樣的原由離開了,第二年,那些留下來的人逐漸有了自我。他們不只是他們自己了,而是大家一起聽過的講座,是在同一張午餐桌上吃過的烤餅與喝過的咖啡,是在同一個解剖室同一張解剖臺上做過的解剖,是在夏夫茨伯裡戲院的後座一起看過的《紐約佳麗》。
侍者拿來一瓶白蘭地,格羅斯利,如果他真的叫這個名字,給自己倒了一大杯,既不兌水也不加蘇打,一口喝了下去。
「我受不了行醫。」他說。「我不幹了。家裡煩了我,我去了中國。他們給了我一百鎊,要我自謀生路。我可以告訴你,出去我太高興了。我想,我煩他們就跟他們煩我一樣。後來我再沒怎麼煩他們。」
然後,從我記憶的某個深處,一絲線索溜進了可以說是意識的邊緣,就像漲潮的時候,海水衝上沙灘然後退卻,並以下一波更大的浪頭推進。我開始隱約想起上了報紙的某樁小丑聞。隨後,我看到一位少年的面孔,往事慢慢浮現;我現在記得他了。我相信他當時不叫格羅斯利,我覺得他的名字是單音節,但我不敢肯定。他是個很高的小夥子(我看得愈來愈清楚了),很瘦,有點佝僂,只有十八歲,但很早熟,有一頭拳曲發亮的棕發,五官相當粗大(現在看去沒那麼粗大了,或許因為他的臉又胖又腫),膚色特別鮮嫩,粉粉白白,就像女孩子的皮膚。我想,一般人,尤其是女人,會覺得他是個非常英俊的少年,但對我們來說,他只是個笨手笨腳的傢伙。我記得他不常來聽課,不,我記得的不是這個,課堂裡有很多學生,我記不清誰來誰沒來。我記得解剖室。在我旁邊的另一張解剖臺上,他有一條腿要解剖,他幾乎沒碰過它;我忘了解剖其他部位的那些人為什麼說他做事馬虎,我猜他們不知何故覺得他礙事。那些日子,關於此人有很多閒話,隔了三十年,我想起了其中一些。有人說起格羅斯利是個浪蕩兒。他喝酒如牛飲,很會玩女人。那些年輕人多數很單純,他們帶到醫院的觀念都是在家裡和學校養成的。有些人很古板,嚇著了;其他人,那些努力工作的,瞧不起他,質疑他怎能指望通過考試;但是,他令很多人興奮並且欣羨,他做的,正是他們若有勇氣也想做的。格羅斯利有他的仰慕者,你常常可以看到一小幫人圍著他,目瞪口呆,聽他講自己的冒險經歷。我腦子裡現在都是回憶了。很快,他不再靦腆,而是裝出一副老於世故的樣子。就一個臉蛋光滑、皮膚粉白的小子而言,這副樣子看上去肯定可笑。男人(他們自以為是)常常彼此講述自己的胡作非為。他簡直成了一位人物。當他經過博物館,看到一起認真溫習解剖學的兩個學生,他會出語刻薄。他在附近的酒館混熟了,跟女侍應很隨便。回想起來,我覺得他剛從鄉下出來,離開父母和老師的看管,他是被自己的自由和倫敦帶給他的興奮迷住了。他的胡鬧全無惡意。它們只是因為青春期的衝動。他昏了頭了。
但是,我們都很窮,不知道格羅斯利怎樣設法支付他的花天酒地。我們曉得他父親是個鄉村醫生,我想我們都很清楚他每個月給兒子多少錢。這點錢是不夠他給在亭子的舞會勾搭的妓女和在標準酒吧請朋友喝酒的。我們語帶敬畏彼此談論,他肯定負債累累。當然,他可以典當東西,但我們憑經驗知道,一臺顯微鏡不過換得三鎊,一副骨骼模型只有三十先令。我們說,他一個星期肯定至少要花十鎊。我們想的並不是太多,對我們來說,這是最大限度的奢侈了。終於,他一位朋友揭開了謎底:格羅斯利找到了一種絕妙的生財之道。我們都覺得有趣而且印象深刻。我們沒人想出這麼機靈的主意,即使想到,也沒膽量去試。格羅斯利去了拍賣會,當然不是克里斯蒂拍賣行,而是在斯特蘭德道和牛津街的私家住宅,在那裡買了些便宜的小東西。然後,他拿去當鋪,當個十先令或一鎊,比他買的價錢要多。他一週賺四五鎊,他說自己打算放棄學醫並以此為業。我們沒人賺過一文錢,大家都很欽佩格羅斯利。
「哎呀,他真聰明。」我們說。
「他生來就這麼精明。」
「這才是百萬富翁的料。」
我們都很世故,十八歲的時候,對於生活中我們不知道的東西,我們相當肯定不值得了解。遺憾的是,當考官問我們一個問題,我們太緊張,答得常常不假思索,當一位護士讓我們寄封信,我們面紅耳赤。眾所周知,院長把格羅斯利叫去訓了一頓。他威脅他如果依舊做事馬虎,會有各種各樣的處罰。格羅斯利憤憤不平。他說這種事情他以前在學校受夠了,他不會讓一個馬臉太監把他視為毛頭小子。見鬼,他快十九歲了,你沒什麼可以教他了。院長說他聽聞格羅斯利酒喝得厲害。胡說。他跟他的所有同齡人一樣喝得,上星期六他醉了,下星期六他還打算醉,有人要是不喜歡,他可以去做別的事情。格羅斯利的朋友們很是同意他的話,一個男人不能讓自己受到那樣的侮辱。
但是不幸終於降臨,我現在記得很清楚它給我們所有人帶來的震驚。我記得我們兩三天沒見到格羅斯利了,不過,他來醫院的時間愈來愈沒個準,所以,我們要是有所想法,我覺得大家不過說他又去找樂子了。他一兩天後會再度露面,臉色蒼白,但會精彩地講起他勾搭的某個女孩子以及跟她在一起的時光。解剖課是上午九點,我們匆匆忙忙準時趕到那裡。那天,大家沒怎麼聽講,因為課堂內很多興奮的耳語,一張報紙悄悄傳來傳去,與此同時,講師顯然沉浸在自己清晰明白的語言與令人欽佩的口才之中,正在描述我不知道是人體的哪一部分骨骼。突然,講師停了下來。他挖苦起人來文縐縐的。他假裝不知道學生叫什麼。
「我怕是打擾這位讀報的先生了。解剖學是一門非常乏味的科學,我很遺憾皇家外科醫生學會的規章責成我要求您專心致志以能通過相關考試。然而,哪位先生要是覺得受不了,他完全可以到外面繼續閱報。」
那可憐的小子聽了這番訓斥面紅耳赤,尷尬之際,他試圖將報紙塞進口袋。解剖學教授冷冷看著他。
「先生,這張報紙放進您的口袋怕是大了些。」他說。「或許勞駕您把它傳給我?」
那張報紙被一排一排傳到教室的講臺上,這位有名的外科醫生拿著它,並不滿足於他給那可憐傢伙帶來的慌亂,問道:
「我可以問問是報上的什麼東西令這位先生如此興趣盎然嗎?」
給他報紙的那位學生不發一言,指著我們一直在讀的那一段。教授讀著,我們默默看著他。他放下報紙,繼續講課。報紙的標題為「一位醫學生被捕」。格羅斯利因為將賒來的貨物典當而對簿治安法庭的法官。看來這是一樁刑事案,法官將他還押監房一個星期,並不准保釋。看來他在拍賣會買東西然後典當的生財之道,最後並非如他指望的那樣,是個穩定的收入來源,他發現典當自己不花錢賒來的東西更為有利可圖。剛一下課,我們就興奮地談論此事,我得承認,我們自己沒財產,對於財產的神聖不可侵犯缺乏認識,大家都不覺得他罪行嚴重;不過,出於年輕人喜歡把事情想得極壞的天性,幾乎沒人不以為他會被判兩到七年的勞役。
不知為什麼,我似乎一點也不記得格羅斯利是怎麼一回事了。我覺得他可能是在一個學期快完的時候被捕的,而當我們都去休假,他的案子可能又開始審理了。我不知道是治安法庭的法官處理的,還是去到審判。我有一種感覺,他被判處短期監禁,可能六個星期,因為他的非法交易頗為廣泛;不過我記得,他從我們中間消失了,沒多久,就沒人再想起他。奇怪的是,經過這麼些年,這件事情的很多地方我竟然記得這麼清楚。這就好比翻閱一本舊相簿,我突然看到自己完全忘掉的一張照片。
當然,從這位頭髮灰白、紅臉斑斑的肥胖老人身上,我是決不會認出那個雙頰粉紅的瘦長後生的。他看來有六十歲,但我知道他肯定要年輕得多。我很想知道這些年他都做些什麼。看起來他好像不是太得意。
「你在中國做什麼?」我問他。
「我是海關的港口稽查。」
「哦,是嗎?」
這不是很重要的職位,我小心翼翼,不讓自己的語調露出任何詫異。港口稽查是中國海關的僱員,其職責是登上停靠各個通商口岸的輪船與帆船,而我覺得他們的主要工作是防止鴉片走私。他們多半為皇家海軍的退役水手和退伍軍士。沿著揚子江上行的時候,我在很多地方看到他們登船。他們跟領航員和機師很談得來,但船長對他們就有點簡慢。他們的中國話說得比多數歐洲人流利,並且常常娶中國女子為妻。
「離開英國的時候,我發誓要掙到大錢才回去。但我從沒掙到。那些年,無論找到誰做港口稽查,他們都高興得很,我的意思是無論哪個白人,他們什麼也不問。他們不在乎你是誰。找到這份工作我太高興了,我可以告訴你,他們僱用我的時候,我差不多一文不名。這份工我本來只當做權宜之計,但我留了下來,它適合我,我想掙錢,而我發現要是港口稽查知道怎樣行事,他可以大賺一筆。我在中國海關待了二十五年,當我離開的時候,我敢斷定很多長官有我這筆錢會很高興。」
他狡黠地看了我一眼。他的意思我略知一二。但是有一點我樂意確認;他要是問我要一百皮阿斯特(這筆錢我現在認了),我想我只好馬上接受這一打擊。
「我相信你留著這筆錢。」我說。
「我當然留著。我把所有錢都投在上海了,離開中國的時候,我全部投進美國鐵路債券。安全第一是我的座右銘。我太瞭解那些騙子了,我不會冒險。」
我喜歡這話,所以我問他能否留下來與我共進午餐。
「我恐怕不行。午餐我吃不了多少,而且家裡還等我吃飯。我想我得走了。」他站起來,在我上方聳立。「但是聽我說,你今晚何不到我那裡看看?我娶了一個海防姑娘。還生了個小孩。我不是常有機會跟人談談倫敦。你最好別來吃飯。我們只吃本地的食物,我不覺得你會喜歡。九點左右來,好嗎?」
「好。」我說。
我已告訴他第二天離開海防。他向侍者要來一張紙寫下他的地址。他的筆跡很吃力,就像一個十四歲的少年。
「讓門僮跟人力車伕說在哪裡。我住二樓。沒門鈴。敲門就行了。好吧,一會兒見。」
他走了出去,而我去吃午飯。
吃了晚飯,我叫了一輛人力車,並讓門僮幫忙告訴車伕我要去的地方。我很快發現他帶我沿著彎彎曲曲的運河前行,兩岸的房屋我覺得很像一幅褪色的維多利亞水彩畫;他在一幢房屋前停下來,指了指門。這房子很破舊,周圍很髒,我躊躇不前,想他是否走錯地方了。格羅斯利似乎不太可能住在這麼本地的街區和這麼破爛的房子裡。我讓人力車伕等著,我推開房門,看到前面有道黑黢黢的樓梯。四周無人,街道空空。就跟凌晨一樣。我劃了一根火柴,摸索著上了樓梯;到了二樓,我又劃了一根火柴,看到前面一道棕色大門。我敲了敲門,很快,一個小小的東京女人拿著一支蠟燭開了門。她穿著草根階層的土褐色衣服,頭上緊緊纏了一條小黑巾;她的嘴唇及其周圍的皮膚都被檳榔染紅,當她張嘴說話,我看到她的牙齒和牙床都是令這些人變得很難看的黑色。她用土話說著什麼,然後,我聽到格羅斯利的聲音:
「進來吧。我正想你不會來了。」
我經過一間又黑又小的前廳,進到一個面朝運河的大房間。格羅斯利躺在一把長椅上,當我進去,他站起身來。藉著身旁桌上的一盞煤油燈,他正在讀香港報紙。
「坐吧。」他說。「把你的腳放上去。」
「我沒理由坐你的椅子。」
「快坐。我坐這個。」
他拉過一把餐椅坐在上面,把腳對著我的腳放著。
「那是我老婆。」他用拇指指著跟我進來的東京女人說。「小孩在那邊角落裡。」
我順著他的目光望去,看到一個小孩正在睡覺,他靠著牆,躺在竹蓆上,蓋了一床毯子。
「醒了是個活潑的小傢伙。我希望你能看到他。她又快生了。」
我看了看她,顯然如他所說。她很瘦小,小手小腳,她的臉是扁的,皮膚灰暗。她看起來悶悶不樂,但可能只是害羞的緣故。她走出房間,不一會兒,拿來一瓶威士忌、兩個玻璃杯和一瓶蘇打水。我打量著四周。後面有道未上漆的暗色木隔板,我猜是隔開另一個房間,隔板當中釘了一幅報上剪下的約翰·高爾斯華綏像。他看去嚴肅,溫和,一副紳士派頭,我很納悶他在這兒做什麼。另一面牆刷成白色,但又黑又髒。牆上釘著《圖畫》或《倫敦圖畫新聞》的畫頁。
「我貼的。」格羅斯利說。「我覺得這些畫讓這裡看上去像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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