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真正的罪人不在暗處,也不是陌生人,而是我們自己。在所有嫌疑人中,沒有人比我的犯罪動機更明顯了,事實上,我的殺人動機還不止一個……每當這種種犯罪動機加之於身,我的心就被罪惡感吞沒,為活著感到羞恥,為無法彌補的錯誤感到悔恨。

然而,其他人似乎早已釋然了。

那個冬天,南太平洋上的一艘遊艇失蹤了。某日深夜兩點,一位紐西蘭的氣象學家接到一個陌生女人打來的電話,這個女人說他們的船在海上遭遇了暴風雨。她把自己所處位置的座標說給了氣象學家,並向他詢問該往哪個方向走。當時,氣象學家正在上夜班,他需要先研究氣象預報才能回答她的問題,所以就叫她30分鐘後再打過來。

然而,那個女人沒有再打電話來。根據慣例,氣象學家拉響了警報。救援小組使用無線電搜尋,嘗試與那艘船上的人和那個女人取得聯絡。他們一直給那個女人打電話,打了好幾個小時都無人接聽。警方只好聯絡附近的其他船隻,問他們有沒有見過一艘遇難的遊艇。

36小時之後,警方派出軍用飛機前去救援。也許那個女人打來電話時遊艇並沒有遇難,她只是發出他們即將遇到危險的求救訊號。然而,海上的時間比陸地和空中的時間要稍微慢一點,況且那個區域漫無邊際,周圍的海域綿延約一千海里,搜救難度很大。飛機搜尋了好幾個小時,把海面的可疑物全都找出來了,還是一無所獲。

一週過去了。遊艇上包括船長和船員在內的332人全都沒有音信。失蹤乘客的家屬們紛紛趕到澳大利亞,心急如焚地等待親人歸來,彷彿地理上的近距離能稍微緩解他們內心的焦慮。這些人大多數都來自歐洲,經過二十多小時的遠航後到達澳大利亞,入住在一家經營南太平洋豪華遊輪的小型郵輪公司開的酒店裡。

當時,這起事件在英國引起了比較大的反響,因為出事的那家郵輪公司向來受退休人群的喜愛——該公司的郵輪有寬敞的船艙,而且船員和乘客的比例也安排得恰到好處。在輿論的影響下,更多國家參與到救援行動中來。搜尋的範圍擴大了。可隨著時間一分一秒流逝,家屬們開始感到絕望。儘管他們住的五星級酒店不僅有豪華的設施,還提供海灣和碼頭美景,可這些絲毫不能減輕他們內心的焦慮。豪華的環境只會讓他們想起自己身在異地並且處於一種焦慮的等待中。

事實上,這幾周的等待只是一個開始。遊艇一直沒有下落,乘客們生死不明,警方的搜尋工作逐漸減少,保險公司也開始向失蹤者的親人們賠付保險金。(起初,媒體記者都追著家屬採訪,千方百計地想多挖點故事,可就像熟知的情形一樣,某一天他們突然就失去了報道的興趣,而這件事也就自然而然淡了下去。)家屬們說他們感到非常矛盾和焦慮,不知是該心存僥倖,還是「往前看」。

他們沒法往前看,這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這艘遊艇莫名其妙地就失蹤了。按常理來說,遊艇跟遊輪航行的距離差不多,當今的科技非常發達,要找到這麼龐大的目標應該不難。更何況,這艘遊艇採用了當代最先進的科技,有萬無一失的安全配置,而且,當天的氣象預報顯示該區域並沒有暴風雨。所以,那通陌生女人打來的電話就成了一個謎。總之,警方沒有打撈到任何殘骸,這艘遊艇就這樣悄無聲息地從世界上消失了。

這件事引發了各種猜測,有人認為是自然災害引發的(遊艇被大海吞沒了),有人說是地緣政治造成的(遊艇被恐怖分子襲擊了)。當時最盛行的說法是,這是一起乘客和船員精心策劃的失蹤事件。他們買了票,告別了親人,然後躲到世界的某個角落,最終定居在類似於萬那杜群島(以自然風景和土著民對菲利普王子的崇拜而聞名)或索羅門群島這樣的,某座遙遠的異域小島上。

有人說乘客們還活著,在某座美麗的熱帶小島上過著幸福生活,開心地享受他們的假期。這種說法簡直荒誕離奇,不過這無疑是個完美的答案。當然,這種解釋引來了家屬們的極大不滿。因為,若如此說來,乘客們想逃離的不只是現實生活,還有與之朝夕相處的家人,也就是那些此刻正苦苦守在凱恩斯,等待與親人重聚的家屬們。但是,我們不也經常這樣懷疑死者嗎?當然,克里斯多夫的死跟遊艇失蹤事件不是一回事。他已經死了,這是毫無疑問的事實。但是,他的死還留下了一些懸念。你細想就會發現,所有的死亡都是懸而未決的——違背了死亡本身的完結性,留下不確定的問題——克里斯多夫的死也一樣。

正如預期那樣,一年之後,克里斯多夫的案子毫無結果,最後不了了之。警察原本就不指望找到兇手,所以他們對調查結果並不感到驚訝或失望。這個訊息是伊莎貝拉打電話告訴我的。

「他們結案了,」她說,「我們可以重新報案。但是,就算重新報案,我估計結果也差不多。他們沒有發現任何證據,整件事從一開始就搞砸了。我和馬克決定翻篇往前看了,你呢?」她用試探的語氣問,或許她真的想知道我的想法。

「我不同意!」我腦海裡閃過的這個答案連我自己都感到驚訝。就像伊莎貝拉說的,「整件事從一開始就搞砸了」,但我仍希望能重新調查,使用所有法律手段將案子查個水落石出。或許,我們能找到兇手,查出事情的真相。那樣,我們才能真正地「翻篇往前看」——伊莎貝拉的措辭很奇怪,這顯然不是她的真心話,這是一份預演好的「臺詞」,是對她背叛克里斯多夫的託詞!

我還沒來得及回答,她就搶著說:「另外,克里斯多夫的投資,或者說馬克以他的名義所做的投資到期了,總共三百萬英鎊左右。」

我驚訝得說不出話來,想不到自己會有資格繼承這筆財產。

「具體情況律師會向你說明的。錢不多,」她諷刺地說,「這點錢現在只夠在倫敦買套房子。」接著,她說她累了,過兩天再談,說完就倉促地結束通話了電話。

那天,我經歷了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直到晚上,我還在想那筆錢,無心做別的事。我知道我沒資格繼承那筆錢,但也沒有理由拒絕。我在想,我應該接受多少呢,只接受一百萬英鎊的話,我的良心會好受嗎?兩百萬英鎊呢?可這重要嗎?事實上,克里斯多夫死後,我對他的感情已經變了。假如他還活著,我們肯定會離婚,那麼我也會得到一半財產。因為依照法律來看,我是受害方。

一般來說,我們會高價請律師去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或儘可能減少損失。然而,克里斯多夫為什麼沒跟我提過這筆錢呢?回到倫敦後我才知道,他在兩年前繼承了這筆財產,而當時我們的婚姻還沒有出現問題。這筆錢是馬克以克里斯多夫的名義做的投資。我不懂他為什麼把錢交給馬克,甚至還放在馬克名下。不過,我沒有追問更多細節。或許,他早就做好了離婚的準備,為防我分財產才這麼做的;或者是,當時他不需要這筆錢,懶得打理,乾脆就交給馬克了。

我也不需要這筆錢,但是這筆財產總要有人來繼承。我並不貪財,在這種情況下,我寧可不要財產。但我發現,三百萬英鎊確實是個相當誘人的數目。三百萬英鎊,並不像伊莎貝拉說的,只能買套房子,事實上,它能讓我過上一種全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