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言而喻,這是一種既軟弱又膽小的本質。此本質仍存在於許多人身上,讓人遇事無法堅持;市民階級基於本身的特質,在這世上只能扮演羊群的角色,置身於一匹匹自由馳騁的狼當中。話雖如此,但我們也看見了,在強權統治的時代,市民階級雖迅速被排擠到社會邊緣,卻從來不曾消失,有時候甚至看起來像主宰著世界。這是怎麼辦到的?無論就其族群的數量、奉行的美德、秉持的常識,或其組織來看,市民階級都沒有強悍到足以讓自己免於淪亡。畢竟其生命強度從一開始就非常之弱,弱到世上沒有任何一帖藥能確保其生命。話雖如此,但市民階級畢竟還是活了下來,甚至活得堅韌且綿延不絕。為什麼會這樣?
答案是,關鍵在於荒野之狼。的確,市民階級的源源活力並非來自其一般成員的那些特質,而是來自一群為數龐大的外圍者,這群外圍者由於本身的理念既模糊又具有彈性,所以依附著市民階級生活。換言之,總有一大群生性堅毅且充滿野性的人一直跟著市民階級一起生活。我們的荒野之狼哈利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哈利,其個體發展的程度遠超過市民階級所能企及的程度;他不但瞭解冥想所能帶來的喜樂,也清楚怨恨和自我厭惡所能帶來的那種陰鬱的快樂;他瞧不起法律,瞧不起美德和常識,卻又自縛於市民階級之中,根本無法脫離。於是乎,在真正的市民階級這一主體的外圍始終環繞著各式各樣、各種屬性的人,環繞著千百種不同生活形態與聰明才智的人,即便這些人很可能每一個都比市民階級優秀,且認為自己的使命是活在絕對之中,但基於孩童般的孺慕之情,他們依舊依附著市民階級,並一點一滴、潛移默化地受著市民階級軟弱的生命本質所影響;他們漸漸習慣於留在市民階級之中,隸屬於它,並自覺對它有義務,得效力於它。殊不知,這其實是因為市民階級遵循的,是多數決定權所慣用的那種反推論原則:不反對我,就是支援我!
檢視荒野之狼的靈魂就會發現,他其實是一個高度個體化的人。光是他的高度個體化就註定了他無法成為市民階級—因為所有高度個體化的人終究會與自我對抗,會有毀滅自我的傾向。誠如我們所見,荒野之狼想成為聖人和想成為縱慾者的動機同樣強烈,但囿於軟弱與惰性,他無法服膺那份渴望,那份投身自由、投身狂野之宇宙的渴望,只能渾渾噩噩地持續依附在市民階級這顆沉重的、母體般的星球上。但這是他在這世間的位置,是他的依歸與束縛。大多數知識分子和大部分藝術家都屬於這類人。他們當中只有最強悍的人得以衝破包覆著市民階級地表的大氣,去到無垠的宇宙。至於其他人,不是徹底屈服,就是選擇妥協讓步。雖然他們看不起市民階級,卻又只能淪為其中一員,併成為強化市民階級、頌揚市民階級的力量。為了讓自己活下去,他們終究不得不認同市民階級。這樣的遭遇對這批為數眾多的人而言雖稱不上悲劇,卻絕對是重大的挫敗與厄運,所幸他們的天賦得以在此地獄中淬鍊成熟並開花結果。
反觀那些真的掙脫束縛衝出去的人,那些得以投身絕對之中的人,他們雖能用令人讚歎的方式隕滅,卻發揮不了什麼作用,只能成為真正的悲劇人物,畢竟他們的人數實在太少。相反地,選擇依附市民階級且留下來的這些人,他們的天賦常能為市民階級所推崇,並獲得極大的榮耀。於是在這批人的面前開展出了第三個國度(市民階級世界和無垠宇宙之外的第三個王國),一個僅存在於想象中,卻具有至高無上之統治權的世界,這個世界就是,幽默。
心靈上不得安寧,精神上持續承受巨大痛苦的荒野之狼,因缺乏強大的勇氣,無法獻身悲劇,無法衝向星空,雖自覺追求絕對乃其使命,卻又根本沒有能力活在那樣的絕對之中,於是當他們的精神在痛苦煎熬中變得堅強而具有彈性後,他們為自己找到了另一條出路,另一條和解之道,那就是幽默。真正的市民階級雖不具備理解幽默的能力,幽默卻總是一定程度地具有市民階級色彩。在幽默這個想象出來的國度裡,荒野之狼那些複雜的、破碎的理念得以全然實現:在這裡,聖人和縱慾者得以同時受到認同,位於極端的兩邊終於得以向彼此彎曲和靠近,不僅如此,市民階級也一併被納入認同的範圍。在幽默的國度裡,最虔誠的信徒也能毫無困難地認同作惡多端的匪徒,反之亦然。但在這裡不可能發生的是,讓位於極端的這兩種人,或其他絕對者,去認同那些不好不壞、全然中性又位於中間的人,換言之,去認同市民階級。幽默是那些無能成就偉大天職之挫敗者,差點成為悲劇人物者,擁有極高天分的不幸者,他們的美好發明;唯有幽默(它也許是人類最獨特且最聰明的成就)能化不可能為可能,能整合和統一位於各區域、各光譜的人。能讓人活在這世上卻又活得不像在這世上,能尊重法律卻又超越於法律之上,能擁有卻又擁有得「像並未擁有」,能放棄卻又放棄得「像並非放棄」—以上這些是大家常提到且喜歡當作人生智慧來闡述的話,但唯有藉助幽默,這些人生智慧才得以達到。
倘若既不缺天分,也不缺行動力的荒野之狼在宛如地獄的痛苦混亂中,還能煎熬出、淬鍊出幽默這帖魔法湯藥,那麼或許他還能得救。可惜現在他還差得遠,還辦不到。不過,機會,或者說希望,總是存在的。愛他的人,參與他人生的人,一定會希望他獲得拯救。所以,也許他看起來仍像持續困在市民階級中,但其實他的痛苦已經變得可以忍受,變得收穫豐碩。他跟市民階級世界的關係,那種又愛又恨的關係,終將擺脫情緒性的多愁善感,他與這個世界的依附關係終將不再被他視為恥辱,不再因此而折磨他。
但要有這樣的結果,甚至最後要能鼓起勇氣躍入宇宙,荒野之狼必須先面對自己,先深入審視自己內在靈魂的混亂狀態,從而對自己本身充滿自覺。如此一來,他那滿是困惑且看似全然無法改變的存在狀態,才有可能在他面前清晰地呈現出來,讓他從今以後再也不能為了要逃出慾望的深淵,而一再躲進多愁善感的哲學慰藉中,或一再盲目地沉溺於自己的狼性中。人和狼必須彼此卸下虛偽的情感面具,赤裸裸地正視對方。後果有可能是玉石俱焚,人性和狼性就此分道揚鑣,荒野之狼就此消失,或剛好相反,在幽默的光輝中,人性和狼性反而有機會理性地緊密結合。
也許有一天,哈利會被引導至這最後的機會面前。也許有一天,哈利終將學會如何認清自己,無論他是因為拿到了一面我們的小鏡子,或遇到了那些不朽者,或進了我們的某間魔法劇場,並在那裡遇見了那個能拯救其墮落靈魂的人,總之,哈利終有一天將學會認清自己。成千上萬的機會正等著他,不可抗拒的命運將吸引這些機會前來。依附著市民階級的這些外圍者,他們每一個其實都正置身於魔法機緣的情境中。而且什麼都不需要,光是一記無中生有的閃光便足以成事。
對於以上這一切,即便荒野之狼永遠沒有拿到這份描述其內在狀態的傳記式概要,他還是能完全瞭然於胸。因為他本來就有能力感知自己在這個世界裡的位置,感知且明瞭那些不朽者的意義;他雖能感知到自己將與自己相遇,卻對這種相遇的可能性深感害怕;他知道那面鏡子的存在,知道自己一定得面對那面鏡子,一定得往裡頭看,卻又連看一眼都怕得要死。
探討至此,最後我們還有一項最終的假設得交代清楚,換言之,還得去除一項最根本的假象(虛構)。所有的「解釋」,包括各式各樣的心理學,各種理解的方法與嘗試都需要輔助工具,換言之,需要理論,需要神話,甚至需要謊言。因此負責任的作者最後都不該忘記,應該儘可能地把這些謊言交代清楚或破除掉。例如,當我說「上」或「下」時,這其實只是我個人的主張,這樣的主張需要被解釋,因為「上」跟「下」只存在於思想中,只存在於抽象概念裡。
真實世界裡根本就沒有所謂的「上」跟「下」。
簡言之,「荒野之狼」也是這樣,也是一種假設。哈利自覺是狼人,並認為自己是由人和狼這兩種敵對的、相反的本質所構成,但這種說法其實只是種嚴重簡化的神話。哈利絕非狼人,即使我們做得像一時不察,接受了哈利編出來的這個他自己深信不疑的謊言,做得像我們真的視他為一種具有雙重性格的生物,視他為荒野之狼,並試圖藉此概念去解釋他、描述他,但其實我們的目的也只是希望藉此假象讓讀者更方便了解而已。接下來我們應該試著把這樣的假象交代清楚並予以更正。
把自己一分為二,劃分成狼和人,劃分成本能和精神,哈利試圖藉由這樣的二分法來理解自己的命運,但這種二分法其實是一種非常粗糙的簡化,是一種對事實的強暴,目的只在輕鬆地獲得一個乍看之下清楚明白,事實上卻根本錯誤的解釋,解釋的物件是哈利在自己身上發現的那些衝突。他自覺這些衝突就是他諸多痛苦的來源。哈利在自己身上看見了「人」,換言之,看見了一個由思想、由情感、由文化,由被馴化及被雕琢過的本能所形成的世界。但在這個「人」的旁邊,哈利同時看見了一匹「狼」,換言之,一個由慾望、由野性、由殘酷、由未經昇華之原始本能所形成的黑暗世界。雖然這種把自己一分為二,劃分成兩個敵對領域的做法看似清楚明白,但哈利卻也不得不一再地體會到、經歷到,狼和人有時候,亦即在某些幸福時刻,其實是能互相包容的。
每當哈利試圖在生活的某個當下、某個單一行為、某個單一感受中去嘗試釐清現在這部分到底是隸屬於人或隸屬於狼,就會立刻陷入困境,他那美妙的狼人的理論就會立刻瓦解。原因就在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如此簡單的,即便是未開化的黑人,即便是白痴,都沒有這麼簡單,簡單到只需把自己當作是兩大部分或三大部分的總和,就能夠解釋清楚。尤有甚者,企圖用「狼加人」這種天真的二分法來解釋哈利這麼複雜的人,這根本是毫無希望的幼稚嘗試。哈利並非由兩種本質所構成,而是由上百種甚至上千種本質所構成。他的生命(就像所有人的生命一樣)不是隻在兩個極端—例如本能和精神,例如聖徒和縱慾者—之間擺盪,而是在成千上萬個極端中擺盪,在數不盡的兩相對立中擺盪。
像哈利這樣一個受過高等教育又聰明的人,竟會認為自己是匹「荒野之狼」,竟然會相信可以把自己如此豐富而複雜的生命狀態用如此簡單、如此糟糕、如此粗糙的形式來概括,對此我們其實無須驚訝。畢竟人本來就不具備從事高難度思考的能力,即便是最富精神性且最有知識的人也都是戴著一副眼鏡,一副由極天真、極簡化,且充滿欺騙性之既定形式所構成的眼鏡在觀看世界和觀看自己—尤其是觀看自己!因為這是人類的一種—至少看起來如此—與生俱來且充滿強迫性的需求:把自己想象成一個具有統一性的完整個體。
不管這樣的幻想多麼經常被撼動,而且是被嚴重撼動,卻總能再度復原如初。一名法官在殺人犯面前坐下,凝視對方的眼睛,突然有那麼一瞬間,他從犯人口裡聽到的是自己(法官)的聲音,並在自己的內心深處看見了對方的種種情緒激動、能力和潛在的可能。即便如此,下一秒他又會恢復成一個具有統一性的完整個體,又恢復成法官,又迅速撤回到自己幻想出來的那個「我」的軀殼裡,繼續他的職責,判定那個殺人犯死罪。即便真有某些特別天分構造特別細膩的人類靈魂,真能感知到自己的多重分裂,即便真有這樣的人,比方說天才,他們真能擺脫那種人格完整性的幻想,接受自己的多重性,視自己為許多個「我」的集合體,即便如此,一旦他們把這件事說出來,就會立刻被多數、被主流給拘禁,那些人會求助於科學,將他們確診為精神分裂症患者,藉此保護人類免於從這些不幸者口中聽到事實與真相。所以,幹嗎要浪費口舌?幹嗎要把那些每個會思考的人其實都心知肚明,可一旦說出來就會牴觸世俗規範的真相說出來?其實,敢把幻想出來的那個完整的我一分為二,敢這樣做的人已經近乎天才了,即使不是天才,也絕對是個既罕見又有趣的異類。事實上,沒有任何「我」是一個具有統一性的完整個體,即便是那種最單純的「我」也不例外。「我」其實是個極為多彩多姿、多樣化的世界,是一片小小的星空,是由各種形式,各種層級和狀態,各種繼承之物和可能性所構成的一片混亂。由於我們每個人都致力於要把這一片混亂看作是一個具有統一性的完整個體,所以才會談論著自己的「我」,總好像這個「我」是再簡單不過的,有固定形式,且輪廓清晰的現象。但這樣的假象,對我們每個人而言,又似乎是必要的,就像呼吸和進食一樣,想活著就不可或缺。
這種假象其實源於一項非常簡單的援引,亦即就外在身體來看,我們每個人確實都是一個單一個體,即便如此,作為靈魂的我們卻從來不是這樣。可是傳統上,即便是文學,就連最上乘的文學,其剖析的物件也一直是表面上看起來像具有統一性的完整個人。從古至今的文學類別,最受專家和內行人推崇的就是戲劇,這真是太正確了,因為戲劇是最有(或最可能有)機會把「我」的多樣性呈現出來的一種文學類別—倘若簡陋的眼見為憑沒有把戲劇的內容給抹殺掉的話,畢竟「眼見為憑」會讓我們把戲劇裡的每一個人都誤認為是完整而單一的,因為這些角色確實都藏身在一個叫人無法反駁的、獨一無二,且完整又封閉的軀體裡。最推崇這種膚淺美學的當數所謂的「性格戲劇」,在這種戲劇裡,每個角色都性格鮮明且具有獨特性,都被視為具有統一性的完整個體。唯有拉開距離從遠處看,或許才有機會讓某些人逐漸領悟:這一切只是導因於一種膚淺的、表面化的美學;倘若我們把古希臘羅馬的美學概念套用到我們偉大的劇作家身上,那我們就錯了。這些古希臘羅馬的美學概念雖棒,卻不是人類與生俱來的,而是我們被教導、被說服後接受的,這些美學概念總是從眼睛看到的外在形體出發,創造出來的其實只是一種對自我、對個人的虛構與假象。古印度文學就完全沒有這樣的概念。印度史詩裡的英雄就沒有被塑造成一個個的個人,而是諸多人格的合體,是一連串的化身。
除此之外,現今出現的許多文學作品,在角色表演和性格表演這層外表下,企圖呈現的其實也是靈魂的多樣性,雖然作者本人未必意識到了這一點。一個人若想看清這一點,就必須下定決心,不要從一開始就把這些文學裡的角色當作一個單一的完整個體,而要視之為某個更高整體的一部分、一些面向,或一些不同觀點的呈現(這一更高整體,我姑且稱之為文學家的靈魂)。倘若我們用這樣的方式來重新看待歌德的《浮士德》,那麼浮士德、梅菲斯特、浮士德的僕人華格納,以及書中所有的角色將一起形成一個整體,一個超越人格的整體。唯有在此更高的整體中,而非單一角色裡,我們才有機會窺見靈魂的真正本質。浮士德有一句老師們很愛引用,但市井小民聽了卻會嚇得發抖的名言:「我胸膛裡,唉,住著兩個靈魂!」浮士德這麼說,恐怕是忘了住在他胸膛裡的還有梅菲斯特以及其他為數不少的靈魂。我們的荒野之狼,也自認為胸膛裡裝了兩個靈魂(狼和人),並因此感覺自己的胸膛快被擠爆。人的胸膛,人的軀體本來就只有一個,但住在裡面的靈魂絕非兩個或五個,而是數不清多少個。人就像一個由上百層蔥瓣組成的洋蔥,也像一塊由無數條絲線編織而成的布。古代的亞洲人看出了這一點,甚至深知這一點,比方說佛教的瑜伽就有一項修煉,是教人認清,對性格的執著乃是一種妄念。但人世間的戲碼還真是有趣又多樣:印度人花了幾千年辛辛苦苦要破除的妄念,相同的東西,卻是西方人耗費無數心力企圖要鞏固和強化的物件。
有了上述觀點,我們再回來看荒野之狼,就能立刻明白為什麼他會被自己的雙重性折磨得這麼悽慘。因為他就像浮士德,都認為一個胸膛裡裝兩個靈魂太多了,那個胸膛註定要被擠爆。實則剛好相反,兩個靈魂根本太少。哈利企圖用這種無比簡陋的想象來解釋自己的靈魂,但這根本是在欺負他可憐的靈魂。哈利雖受過高等教育,但在這件事情上卻表現得像個頂多只會數到二的山野村夫。他把自己的一部分稱為人,另一部分稱為狼,然後便自覺大功告成,自覺殫精竭慮了。他把在自己身上發現的所有精神性的、具有崇高意義的,或隸屬於文化的全劃歸為「人」,然後把所有本能的、野性的,或混亂失序的全劃歸為狼。只可惜,不管我們的思想有多簡陋,我們貧瘠的白痴語言有多粗糙,我們的生命都無法像我們的思想和語言一樣簡陋粗糙。只要哈利把這套粗鄙的狼的理論應用在自己身上,他就無異於是在自欺欺人,而且還是種雙重的自我欺騙。哈利,恐怕真像我們所擔心的那樣,把靈魂轄下的所有區域全劃歸為「人」了—雖然那些全加起來也還稱不上是人,並且把隸屬於本性的那些部分全劃歸為狼了,即便那些本性其實遠遠超過狼性。
就跟所有的人一樣,哈利也深信自己知道什麼是人,卻又同時自覺對人一無所悉,雖然在夢裡或其他難以操控的意識狀態下,他其實還會經常感知到什麼是人的。但願他沒有忘記那些感知,但願他會盡可能將那些感知內化為自己的一部分!人其實沒有固定和持續的狀態(雖然人有固定和持續的狀態,這曾是古希臘羅馬時期對理想之人的看法,但即便在那個時代,也有許多智者對此提出過相反的見解),人其實更像是一種嘗試與過程,是一座連線在自然與精神之間的危險窄橋。人的內在使命驅使他依循精神,朝神而去;人的最深渴望卻又牽引著他依循自然,重回母親的懷抱。人的生命,就在這兩股力量的拉扯中,充滿恐懼地劇烈擺盪著。人們在「人」這個概念裡所理解到的,永遠只是一個在一定時間內有效,僅具有暫時性,隸屬於市民階級的一種共識。這一共識,這一約定俗成,會排斥和禁止某些極為原始的本能,並要求人得一定程度地有自覺、有文化、有教養,得摒除自己的野蠻獸性,稍具精神性則不僅被允許,還是必需的。此約定俗成下的「人」,就像所有的市民階級的理念一樣,都是一種妥協,一種既怯懦又自以為聰明的嘗試:試圖兩邊討好,兩邊哄騙,既要哄騙對自己有諸多強烈要求的壞脾氣女祖宗「自然」,又要哄騙同樣對自己要求嚴苛的暴躁男祖宗「精神」,並試圖在這兩者之間尋得一個最不偏不倚的中間點來立足。就是因為這樣,市民階級才會允許並容忍那種被他們稱為「人物」的傢伙存在,並將這種個性鮮明且突出的人物獻祭給「國家」這尊神。市民階級一直就很懂得利用這種個性鮮明之人物與國家之間的衝突矛盾。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今天被市民階級當作異教徒燒死,當罪犯吊死的人,才會在以後又被他們當作英雄立碑頌揚。
「人」並非什麼已完工的成品,而是一種對靈魂的持續要求,一種遙遠的可能性,一種既令人嚮往又叫人害怕的可能性,在朝目標前進的道路上,永遠只能一小段一小段地邁進,過程中還得承受可怕的狂悲與狂喜,並被少數的單一個人這樣對待:今天送你上斷頭臺,明天又給你建英雄紀念碑—對此荒野之狼其實心知肚明。即便如此,他還是寧願不當「狼」,而自稱為「人」,而且他所說的「人」,指的主要是市民階級約定俗成下那種平庸之「人」。至於,如何成為一個真正的人,如何成為不朽者,哈利雖然也很清楚,有時甚至還朝那個方向邁出了小小的、猶豫的一小段路,並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承受了沉重的孤獨,但最終,對於這真正至高無上的目標,對於遵循和努力踏上真正追尋靈魂的成人之道,對於朝著成為不朽者的這條獨一無二的窄路邁進,哈利卻是裹足不前的。換言之,在其內心深處對此是畏縮而退卻的。即便他明明感覺到:畏縮和退卻所帶來的其實是更大的痛苦、羞辱和最終的放棄,甚至是命喪斷頭臺,但他還是不願意乾脆承擔起所有該承擔的痛苦,乾脆慷慨赴死,不管死多少次都在所不惜。對於「成為真正的人」,對此目標,哈利雖然比市民階級更具自覺,卻選擇閉上眼,不去想也不去知道。拼了命地緊緊抓住自我,拼了命地不想死,才是絕對必死無疑且永無生機的一條路。相反地,敢慷慨赴死,敢破繭而出,敢把自我徹底、永遠地奉獻出去,才是真正能成就不朽的蛻變之道。在面對他所崇拜的、心儀的不朽者—例如莫札特時,他看待他們的方式始終是以一種市民階級的眼光,所以才會總喜歡像個學校老師一樣,光會用「具有極高的特殊天賦」來解釋莫札特的完美,卻絕口不提莫札特的義無反顧,不提他的決心受苦,不提他的不理會市民階級的各種理念和理想,不提他所承受的莫大孤寂—那種能助人忍受痛苦,助人成為真正的人,能把市民階級大氣層整個稀釋掉、助人奔向冷冰宇宙的孤寂,那是一種宛如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裡所承受到的莫大孤寂。
但我們的荒野之狼至少在自己身上發掘到了浮士德般的雙重性,他發現:住在他單一完整軀體內的,並非一個單一完整的靈魂;他頂多正朝著這個目標在邁進,在漫長的朝聖之路上,期盼自己終能掌握住「和諧」這一理念。他希望自己要麼就去除掉身上的狼性,徹底成為一個人,要麼就放棄當人,至少當匹狼,並活出完整的、不被撕裂的生命。可惜他似乎從沒有好好觀察過真正的狼—如果他看過真正的狼或許就有機會目睹,即便是動物也沒有單一完整的靈魂,在其美麗、矯健的外在形體下,同樣住著繁多、各式各樣的企圖與狀態,即便是狼也有它的絕境與深淵,即便是狼也有它的痛苦。「迴歸自然(本性)!」錯,真的錯了,走上這條路的人始終是誤入歧途,是踏上一條既令人痛苦萬分又毫無希望的歧途。哈利永遠不可能完全變成一匹狼,倘若他真有機會變成一匹狼,那麼他將見識到,即便是狼也絕非簡單而原始,而是非常多重又複雜。即便是狼,在狼的胸膛裡也裝了兩個,甚至多於兩個的靈魂。渴望成為狼的人,就像高唱「多麼幸福啊,還能當個孩子」這首歌的人一樣,都忘了一件事。那個歌頌幸福兒童、多愁善感而討喜的人,雖然也希望迴歸自然,迴歸天真無邪,迴歸最初,卻完全忘了,孩子何曾是幸福的,孩子其實也得面對無數衝突,無數分裂對立,也得承擔所有的痛苦。
「迴歸」這條路是絕對行不通的,它既不能讓人變回狼,也不能帶人重返童年。況且萬物之始從來就不是無辜而單純的;萬物,就連看起來最簡單之物,在它被創造出來的那一刻也已經是有所欠缺、有所過失的了,也已經是斑斑裂痕了,也已經被捲入了骯髒汙穢的「生成」之旋渦與風暴中了,並且再也不能,真的再也不能奮勇逆流了。追求重返純真,重返尚未形成之前的狀態,這條路絕對無法引領我們回到神的懷抱。這條路雖會帶著我們前進,但只是往前,既成不了狼,也當不成孩子,只會讓我們繼續身陷罪惡,繼續更無法自拔地陷溺在追求成為人的過程中。自殺也幫不了你,可憐的荒野之狼,你終將踏上追求成為人的那條漫長的、充滿艱辛的困苦之路,你的雙重性,勢必被你自己弄得更加分裂與多重,你的複雜性,勢必被你自己搞得更加複雜。你的世界將無法縮小,你的靈魂將無法簡化;你的世界勢必會越來越大,而你終究得接受這整個偌大的世界,並且把它塞進被你嚴重撐大的苦楚的靈魂裡,只為最後或許還能得到平靜。這條路佛陀走過,這條路每個偉大的人都走過,有的走得充滿自覺,有的走得渾然不覺,但只要具備敢於冒險的勇氣就行了。所有的誕生都代表著與宇宙分離,代表著劃定範圍與侷限,代表了脫離神,是一種充滿痛苦的、全新的「成為」的歷程。迴歸宇宙,放棄充滿痛苦的個體化,並且成為神,這代表的是,要把靈魂不斷地擴充和撐大到能夠再次環抱整個宇宙。
我們這裡談的「人」不是那種我們在學校裡見到的人,不是國家經濟或統計學上所指的人,不是走在馬路上那些成千上萬的人,不是那種如海灘上的沙,如大火燎原後之灰燼的人。這種人無足輕重到多個幾百萬或少個幾百萬都無關緊要,他們只是堆物質,此外無他。
不,我們指的不是這種人,我們要談的是更高意義下的人,是願意踏上成人之漫長道路、願意把成人當作目標的人,是具備王者氣概的人,是不朽者。天才其實不像我們以為的那麼罕見,當然也不像文學史、世界史,或報上講的那麼多。荒野之狼哈利,他給我們的印象是他大有資格成為天才,大有資格具備勇氣踏上成人的道路,大可不必一遇到困難就自憐自艾地把可笑的荒野之狼搬出來當藉口。
有潛能、有機會踏上成人之路,卻總是用荒野之狼和「唉,兩個靈魂!」來故步自封和自圓其說的人,其實跟那些總是懦弱地依戀著市民階級的人是一樣的,他們都既不可思議又可悲。一個有能力掌握成佛之道的人,一個知曉人類各種美好天空與可怕深淵的人,不該生活在一個由常識、民主和市民階級教育所主宰的世界。他之所以生活在這樣的一個世界裡,全然是因為懦弱,但每當體內的各種面向、各種特質開始對他產生強烈作用,開始煎熬他,且狹窄的市民階級斗室對他而言變得充滿壓迫感時,他就會把一切歸咎於「狼」,且故意不去知道,此刻他身上最美好的部分其實正是狼。相反地,他會稱自己身上所有狂野的部分為狼,並視之為邪惡,視之為危險,視之為驚世駭俗—虧他還自認為是個藝術家,自認為擁有細膩的觀察力,竟然無法看見:他體內,除了狼,在狼的背後,其實還有許多其他動物;作勢要咬的並非只有狼,他體內其實還住著狐狸,住著龍,住著豹、猴和天堂鳥。只是這整個世界,這整個充滿了對立物,充滿可愛與可怕、巨大與渺小、堅硬與柔軟之物的天堂樂園,竟被狼人童話給掩蓋了,給侷限了。就像哈利身上那個真正的人也被假象了,被市民階級給掩蓋了,給侷限了。
我們不妨想象有座花園,花園裡有上千種樹、上千種花,有上百種水果、上百種香草。
可惜這座花園的園丁只懂得把植物區分為「可以吃的」和「雜草」兩大類,換言之,面對園裡十分之九的植物他都不曉得該怎麼辦。於是,他把最嬌豔的花朵給拔了,把最珍貴的樹給砍了,不然就是用充滿厭惡和嫌棄的眼光鄙夷它們。荒野之狼也是這麼對待他靈魂中的千百種花。只要無法歸類為「人」或「狼」,他就視而不見。尤有甚者,他簡直什麼都能劃歸為「人」!只要不完全符合狼,不管是懦弱、猴子般的行為、笨還是自私小氣,他全都劃歸為「人」。同樣地,不管是強悍還是高貴,只要他還無法駕馭,他就將它劃歸為狼。
讓我們就此跟哈利道別吧,讓他獨自踏上他的道路,繼續前行吧。倘若有一天,他真的加入了那些不朽者的行列,真的抵達了其艱辛路程的最終目標,回顧這一切,他將驚訝於自己的躊躇反覆,自己的混亂與無法下定決心,驚訝於這整段歷程的迂迴曲折,並終能帶著嘉許、責備、不捨,又自覺莞爾的笑容,心平氣和地看待荒野之狼!
讀完之後,我忽然想起幾個星期前的一個晚上,我也寫了首很特別的詩,那首詩描述的同樣是荒野之狼。我開始在滿是東西的書桌上翻找一堆堆雜亂無章的紙片,終於找到了,我再次閱讀起來:
我荒野之狼,跑呀跑,跑呀跑,
世界覆滿了白雪,
樺樹上的烏鴉振翅高飛,
卻不見一隻兔,一隻鹿!
鹿繫著我深深的愛戀,
倘若能尋獲一隻!
我要將它緊緊地咬在齒間,攫在爪中,
再沒有比這更美好的事了。
我將以無比的赤忱待我心愛的鹿;
大口咬進它柔軟的腿,
盡情暢飲它鮮紅的血,
之後得以孤獨地徹夜長嚎。
即便是兔也能令我心滿意足,
它溫暖的肉在夜裡格外甜美——
但是啊,一切皆已離我遠去,
還有什麼能帶來一絲生之樂趣?
我尾巴上的毛已花白,
眼睛也看不清了,
親愛的妻子數年前已離世。
此刻唯有我獨自跑呀跑,夢想著鹿,
跑呀跑,夢想著兔,
聽風在冬夜裡呼嘯,
灼熱的咽喉痛飲著風雪,
將我可憐的靈魂交付於魔鬼。
現在我手裡有兩份關於我自己的描述,一份以詩歌寫成,就像我本人,悲傷且憂思滿懷。
另一份則冷靜理智,顯得具有高度的客觀性,乃由旁觀者所撰,由某個從外圍、從高處,居高臨下觀察我的人所寫,撰寫者對我的瞭解似乎比我自己還多,卻又好像比我自己還少。兩份有關我的描述—我那首悲傷的,念起來佶屈聱牙的詩,以及這份出自陌生人手筆的睿智論述—它們勾勒出的形象都令我悲從中來。兩者都沒錯,都赤裸裸地呈現出我悲慘的存在方式,都直指我令人無法忍受又難以掌握的生命狀態。是啊,荒野之狼必須死,他必須親手了結自己那令人厭惡的存在方式,或者必須在重新自我審視的死亡之火中徹底消融後蛻變,他必須卸下面具,必須朝成就新我的道路邁進。啊,這條路,這樣的歷程,對我而言既不新鮮也不陌生,我懂,因為我經歷過無數次,每一次都是令人絕望的時光。在這些艱難的體驗裡,每一次我的自我都被徹底撕裂成碎片,都被最深沉的力量喚醒並摧毀。每一次我都被我生命中的某個我所珍惜和特別鍾愛的部分所背棄,並經歷失去。其中一次我失去了我的市民階級榮譽,連同我的財產,還被迫學會放棄別人對我的尊敬,那些人以往一見到我總是脫帽致敬。
另一次是我的家庭生活在一夕間崩毀。我罹患精神疾病的妻子把我趕出家門,讓我失去了原本舒適的生活環境。愛與信任瞬間變成了恨與死命對抗,在這一過程中我飽受鄰居充滿憐憫與輕蔑的異樣眼光。我的孤獨感便是從那時開始萌芽的。又過了幾年,那真是既艱辛又痛苦的幾年,我好不容易在嚴峻的孤獨感和艱辛的自我鍛鍊中重新建立起苦行的精神生活與理念,並獲得一定的生活水平與平靜。我讓自己全然投入抽象的思考活動中,嚴格且規律地執行冥想練習,但就在此時,我好不容易建立起的生活形態又再度崩潰,此生活形態所具有的崇高意義也一併淪喪。我就這麼一次次在混亂且嚴峻的人生旅途中被撕裂,被摧毀,然後再以全新的面貌投入世界,繼續累積新的痛苦,新的罪惡。每一次在面具被扯下後,在秉持的理念徹底崩潰後,首先襲來的總是殘酷無比的空虛與死寂,那是致命的束縛感、孤獨感和無依無靠,那是由冷酷無情與絕望所形成的既荒蕪又空虛的地獄,此刻的我又在經歷。
每次在生活被徹底摧毀後,最終我的確都能有所收穫,這一點無可否認。我的確有收穫,比方說我變得更自由了,在精神上或內心深處變得更茁壯了,但我同時也得面對孤寂、不被理解與心寒。就市民階級的觀點來看,我的生活一次次崩毀,無異於持續的墮落,並代表著我越來越偏離正常的、眾人認可的、健康的生活方式。這些年我變成了一個沒有工作、沒有家庭、沒有故鄉的人,我被所有的社會團體排除在外,孤孤單單的,沒有人喜歡我,許多人對我這個人心存疑慮,我也確實一再跟社會的主流意見與道德觀發生嚴重衝突。雖然我仍生活在市民階級的範圍內,但我所有的感覺和想法卻告訴自己,我只是這個世界裡的一個陌生人。對我而言,宗教、祖國、家庭、政府全都失去了價值,全都與我無關,學界、業界、藝術界的自以為了不起只讓我感到厭惡,我的各種直觀與洞見,我的品位,我的整個思想—我曾因此思想而被公認為才華橫溢,且備受推崇與愛戴,但現在這份思想業已凋零、荒蕪,甚至被眾人質疑。即便這些痛苦的蛻變過程讓我得到了某些無形的、無法衡量的收穫,但我也因此付出了極昂貴的代價,在這個過程中,我的人生一次比一次艱辛、困苦、孤單,且危厄。說真的,我實在沒有理由繼續堅持走這條路,它不斷引我朝空氣稀薄處邁進,就像尼采在他那首秋之歌裡所描述的輕煙歸處。
是啊,我真的很有經驗了,我很清楚那些轉變的歷程。這些轉變是命運特別為它所眷顧的、難纏的孩子量身打造的,那樣的歷程我再清楚不過了。那些歷程就像自負卻一無所獲的獵人在狩獵時必經的一個個階段,就像年邁的股市老手必經的一個個投機階段:獲利、不安、動搖和破產。難道我又得重新經歷一遍?又得再次面對那些痛苦和折磨,又得經歷混亂的困境與危機,又得再次眼睜睜看著自己變得卑微,變得毫無價值,又得因為害怕毀滅而萬分恐懼,天啊,難道我又要重新面對這所有的膽戰心驚?乾脆別讓這些痛苦有機會捲土重來,乾脆逃走算了,這會不會是比較聰明又簡單的做法?肯定是,這樣的做法肯定比較簡單又聰明。不管那本《荒野之狼》的小冊子裡對「自殺者」的描述為何,不管荒野之狼最後選擇的做法是怎樣,總之,為避免再次經歷那些可怕的事,沒有人能阻止我用煤氣,用刮鬍刀,或用手槍來結束自己的生命。那些痛苦與悲傷我真的嘗夠了,嘗得既頻繁又深刻。沒錯,即便要我下地獄,世上也沒有任何力量能要求我再次去經歷那種叫人膽戰心驚地面對自我、重塑自我和化身為另一個全新的自我的過程。這樣的歷程通往的目的地和換得的結果,從來就不是和平與寧靜,而是下一次的自我毀滅和下一次的自我重塑!即便自殺是愚蠢的、懦弱的、無恥的,即便自殺是一項不名譽的、卑鄙的緊急措施,但在每個人的內心深處,誰都希望自己別再承受痛苦石磨的碾軋,誰都想幹脆從那道最不要臉的緊急出口逃出去算了。現在我無須再假裝情操高尚,無須再表演英雄主義,我需要的只是做出簡單的決定:到底是要選擇痛一下子就會過去的自殺,還是要選擇繼續承受激烈到難以想象、沒完沒了的無盡痛苦。在我艱難又瘋狂的人生裡,我已經扮演夠了具有高尚情操的堂吉訶德,已經經常地把榮譽置於歡愉之前,把英雄主義置於理性思考之上。夠了,真的該結束了!
晨光迷濛地從窗外透進來,一個下著雨、沉重又該死的冬日清晨,天亮了我才剛要上床。我躺在床上,心裡已經有了決定。突然間,就在我的意識即將跨越最後界線完全消失前,就在我快要睡著的那一瞬間,荒野之狼那本冊子裡的某個地方,一個很特別的地方,突然發光似的浮現於眼前—就是那段講「不朽者」的地方。這段文字頓時與我某個印象深刻的記憶有了聯結。我有時候覺得自己離不朽者好近,其實不久前,在欣賞一段古典音樂時,為了融入及享受不朽者的那種冷靜、清晰,帶著堅毅笑容的智慧,我又全心投入且渾然忘我到自覺離他們好近。總之,有關不朽者的想法就這麼突然冒出來,鮮明無比,旋即消失,接著睡意像一座山,沉甸甸地朝我的額頭壓下。
中午醒來,我立刻意識到心裡已經有了決定的那件事。那本小冊子和我的那首詩靜靜地擱在床頭櫃上,我的決定從日常生活的一片混亂中冒出來,親切又理智地看著我。過了一夜,一覺醒來,我的決心更加茁壯、更加堅定。倉促不一定就會犯錯,我決定自殺絕非一時衝動。這決定就像一顆成熟且經得起考驗的果實,其實是慢慢長大、慢慢變得沉甸甸的,只要命運的風颳起,輕輕一推便足以讓它瓜熟蒂落。
在我常備的旅遊藥箱裡有一種治療疼痛非常有效的藥,一種藥效強大的鴉片製劑,但我很少拿出來享用,甚至常常一個月用不了一次。我只有在身體真的痛到受不了時,才會動用這種會讓人嚴重神志不清的藥。可惜這種藥沒法用來自殺,多年前我曾經試過一次。那次我再度被絕望徹底籠罩,於是我拿出那種藥,並且一口氣吞下了極大的量。那樣的量絕對足以殺死六個人,但就是殺不死我。我雖然昏了過去,且在數個小時裡徹底失去了意識,但令人失望的是,在經歷猛烈的胃痙攣後,我竟然又有點清醒了,並且在迷迷糊糊的狀況下將鴉片全數吐出,接著又昏沉沉地睡去。第二天中午我真的醒了,醒得很悽慘,不但頭痛欲裂,而且大腦一片空白,完全想不起任何事情。吞那些鴉片,除了讓我好一陣子無法入眠且胃痛得要死之外,根本沒有任何作用。
所以吃鴉片自殺不在考慮之列。我決定用另一種方式來實現我的決定:下次只要我再難受到想要服用鴉片時,我就要徹底解決自己的痛苦,不要再只求暫時解脫,換言之,我將自殺,而且這次我會用最可靠且萬無一失的方法,也就是用槍或刮鬍刀自殺。這件事就這麼決定了,至於《荒野之狼》那本小冊子裡提到的可笑方法—等到五十歲生日那天再自殺,這對我而言太久了,我還得再等上兩年。不管是一年還是一個月,甚至只需等到明天,我都不願再等了,因為那扇門本來就是敞開的。
喬託(giotto,約1266—1337):佛羅倫薩畫派創始人,也是文藝復興的先驅者之一。他不僅表現出卓越的繪畫技巧,同時也奠定了文藝復興藝術的現實主義基礎。
奧菲莉亞是莎士比亞代表作《哈姆雷特》中的角色之一。
賈諾左和下文中的阿提拉·施梅茨勒,都是德國作家讓·保羅作品中的人物。
婆羅浮屠:位於印度尼西亞,大約建於西元750年至850年,「婆羅浮屠」的意思可能來自梵語,指「山頂的佛寺」。
客西馬尼園:位於耶路撒冷東部,在汲淪溪旁,靠近橄欖山,據說耶穌經常在此禱告與默想。
這首歌出自19世紀的德國歌劇《沙皇與木匠》(zarundzimmermann)。
一般認為這裡指的是尼采1887年所寫的詩《孤獨》(vereinsamt),這首詩的第四段裡有一句「如一縷輕煙,總要朝著冷冽的天空向上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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