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就這麼過去了,就像普通的日子那樣過去了。我就這麼把這一天給消磨掉了,溫柔地把這一天給扼殺了,藉由我粗鄙又叫人羞愧的生活藝術。今天我工作了幾個小時,翻閱了幾本舊書,像個小老頭一樣身體痛了足足兩個小時,服了藥粉,竊喜疼痛就這麼被我矇混過關了,然後又泡了個熱水澡,深深地吸吮著美好的暖意,接著收了三次信,連那些沒用的信和印刷品也都仔細閱讀過,再做一下呼吸練習,但冥想練習,由於今天感覺全身舒暢,所以就不做了。之後又去散了一個小時的步,抬頭時意外發現天空中竟然有美好、溫柔,又難得一見的羽毛狀雲絮。好美,一如閱讀舊書,一如慵懶地躺在溫暖的澡盆裡,但即便如此,今天也並非一個特別令人振奮、特別璀璨,或特別幸福、快樂的日子,而是一個再正常不過,再平凡無奇不過的日子。這樣的日子我已經過了好一陣子,一種屬於不知足老先生的庸俗日子,稱得上舒適愜意,完全可以接受,並且還不賴,就是再普通不過的尋常日子。在這種日子裡沒有嚴重的病痛,沒有很大的煩惱,沒有解不開的憂愁,沒有絕望。這種日子裡連思考自殺的問題—是時候該自殺了吧?該不該效法十九世紀的奧地利作家阿達爾貝特·施蒂弗特在刮鬍子時順便了結掉自己的生命?—都能心平氣和、不激動、不害怕地做出客觀、冷靜的評估。
任何人只要嘗過那種悲慘的日子,那種痛風發作,或劇烈頭痛的日子(這種頭痛根植於眼球后方,只要眼睛或耳朵稍微動一下就足以讓所有快樂瞬間化為折磨,一種像被惡魔詛咒般的頭痛),或嘗過那種靈魂像死掉了一樣的日子,或嘗過內心完全被掏空,且絕望至極的可怕日子—在那種悲慘的日子裡,我們只能無奈地置身於幾乎要被上市公司榨乾的殘破地球上,任憑人類的世界和所謂的文化不停地對我們散發出如年貨市集般譁眾取寵的虛偽、蒼白的光芒,並讓它們如影隨形地跟在我們身邊,衝著我們獰笑,發揮如催吐劑般的效果,讓人想吐,甚至對我們原本就病懨懨的自我集中火力猛攻,終至把一切的無法忍受推向巔峰—任何人只要嘗過那種地獄般的日子,就會對今天這種普普通通、馬馬虎虎的日子感到心滿意足,並心存感激地坐在溫暖的火爐旁,心存感激地讀著早報,安心地確認:今天,世界上又沒有戰爭爆發,沒有新的獨裁政權產生,政治上和經濟上的那些極明顯的狗屁倒灶、貪贓枉法也都沒被揭發。然後再心存感激地給那把早已生鏽的七絃琴調音,再開心地,甚至說得上興高采烈地唱一首普普通通的讚美詩,並藉此讓那個他所歌頌的、沉默又溫和的,隨隨便便就能—猶如被施了氟氯溴一般—迷迷糊糊地感到心滿意足的神,在無聊的日子裡有點無聊事可享。這種無聊的心滿意足,這種令人心生感激的無病無痛,在如此昏聵、迷糊的氛圍下,當事者雙方—只知一味點頭的神和頭髮有點花白、聖歌唱得馬馬虎虎的這個普普通通的人—他倆真是像極了,簡直就是雙胞胎。
心滿意足是件美事,無病無痛是件美事,能夠這樣得過且過的生活是件很美的事,在這種日子裡不管是疼痛或慾望都不敢囂張,所有的一切都只能默默潛行,只能躡手躡腳地悄悄通過。可惜這樣的生活不適合我,我完全受不了這種心滿意足,一小段時間後我便會無法忍受地對它感到厭惡和痛恨,就會絕望地想要逃進別的氛圍裡,或許是逃進慾望裡,或許是—必要時—不惜逃進痛苦裡。我只要一小段日子無慾無痛,呼吸著所謂美好生活的平淡氛圍,我赤子般的靈魂就會開始隱隱作痛、默默悲傷,逼得我憤憤不平地只想將那把鏽跡斑斑、用來歌頌神的七絃琴直接砸向一臉睡意、迷迷糊糊,又心滿意足的神臉上。我寧願讓惡魔般的痛苦焚燒我,也不願在舒適的居家氛圍中悶死。一股壓抑不住的狂野慾望在我胸中燃燒,我只想追求強烈的感覺,只想做出驚世駭俗之舉,心中油然而生的是一股憤怒,對於溫和、平庸、正常,對於徹底閹割的生活感到憤怒。一股按捺不住的強烈慾望,想破壞,想砸毀商店、教堂,或狠狠地自殘,想做些魯莽的蠢事,想把受人崇拜的聖像頭上的假髮扯掉,想送給叛逆的男學生們一心想要的前往漢堡的車票,想誘拐小女孩,想扭斷某些代表市民階級秩序的大人物的脖子。因為在我內心深處,最厭惡、最不屑、最常破口大罵的其實就是市民階級的這種心滿意足、身體健康和舒適愜意的生活;市民階級所刻意營造和維護的這種樂觀,這種對中庸、對正常、對普通的大肆鼓吹與豢養。
天色漸暗,我也在這樣的心情裡結束了這普普通通的一天。但我結束掉這一天的方式,並非一般痛苦的男人會採取的那種正常又舒服的方式。我沒有讓自己躺進業已鋪得舒舒服服的床上,也沒有接受床上那個誘餌般熱水袋的引誘,而是對自己今天的微不足道的表現感到心有不甘又懊惱,於是怒氣衝衝地套上鞋,穿上大衣,頂著黑夜與薄霧進城,打算到城裡那家名為「鋼盔」的小酒館裡,像那些喜好杯中物的男人說的那樣「小酌一杯」。
我離開閣樓,沿階而下,走下這道陌生人家裡難爬的階梯,這道刷得乾乾淨淨、徹徹底底的小市民樓梯。這棟體面的出租公寓內一共住了三戶人家,閣樓是我此刻的棲身之處。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但我這匹沒有故鄉的荒野之狼,我這個最討厭市民階級世界的人,竟然總是寄居在最典型的小市民階級家庭中,可見這一定是一份難以割捨的往日情懷。我選擇的住處從來不是皇宮般的豪宅,也不是寒酸的無產階級房舍。我選的永遠都是井然有序、體面卻非常無趣,且維持得一塵不染的小市民階級家庭,這種地方總是縈繞著滿室的松節油氣味和肥皂香味。住在這種地方,倘若你關門時不小心太用力,或進屋時鞋子實在太髒,你都會被自己的不當行為狠狠地嚇一跳。毋庸諱言,我之所以喜歡這種氣氛,是因為兒時的記憶,就像是一份深藏在心底的對故鄉的渴望,這份渴望一再地—令人絕望地—引我踏上這條愚蠢的老路。說實在的,我確實喜歡活在這種矛盾與衝突中,亦即我喜歡將我的生活,我那種孤獨、缺乏愛、慌慌張張,且越來越混亂失序的生活,安頓在這種充滿家庭氣氛與市民階級氣氛的環境中。我喜歡嗅聞洋溢在樓梯間那股安靜有序、乾淨有禮,而且溫和的氣息。我雖討厭市民階級的一切,但這股氣息卻總能觸動我心底的某種情懷。
此外,我也喜歡在跨過房間的門檻後,外面的一切就被擋在門外了。裡頭只有一大堆書、一大堆菸蒂、一大堆酒瓶和滿屋子亂七八糟、一塌糊塗,以及無人整理的東西。這屋裡的所有一切,不管是有形的書、稿子,或無形的思緒,全都標記著、彰顯著寂寞所帶來的危害和生而為人所面臨的困境,以及一份深切的渴望,渴望為這個了無意義的人生尋得一份嶄新的意義。
我行經南洋杉,也就是二樓住戶門前那個小小的樓梯間。毫無疑問,這裡比其他地方更一塵不染,刷洗得更徹底。二樓門前這片天地呈現出一種超凡脫俗的悉心照料,簡直像座散發出光芒的秩序殿堂。這裡鋪著令人羞於踐踏的木地板。木板上立著兩個小小的花架,每個花架上都有株大大的盆栽,一盆是杜鵑花,一盆是長得非常茂盛的南洋杉。尤其是南洋杉,這株健康又結實的小樹,雖然小,卻體現出極大的完美,它的每片針葉,即便是最細枝末節處也擦拭得無比干淨清新。偶爾四下無人,我會把這裡當作神聖的廟宇,坐在可以居高臨下觀賞南洋杉的階梯上,靜下心來,十指交握,虔誠地望著這座井然有序的小花園,它那令人感動的狀態和孤寂到簡直可笑的氛圍,總能觸動我心靈深處的某個角落。我常猜想,在樓梯間的旁邊、那扇門的後面,在南洋杉神聖樹蔭的庇護下,那裡肯定是間充滿桃花心木氣味的公寓,過的肯定是一種非常體面、非常健康,每日早起,認真負責,家人定期聚會,一起開心過年過節,星期天固定上教堂,每晚早早上床睡覺的日子。
巷弄中,我踩在潮溼的柏油路面上,刻意裝出輕鬆愉快的模樣。眼淚汪汪的街燈在又溼又冷的朦朧霧氣中綻放著光芒,同時吸吮著潮溼地面反射回來的微光。我突然憶起少不更事時—當時我最愛這樣漆黑又朦朧的晚秋夜晚,或冬季夜晚—每當大半夜,我裹著大衣,頂著狂風驟雨,疾步穿過粗暴又狂掃落葉的大自然時,總是無比貪心又陶醉地大口呼吸著興致高昂的孤寂感與多愁善感。當時的我也是孤獨的,卻孤獨得非常享受,且文思泉湧。稍後回到房裡,我總要坐在床沿,就著燭光,趕緊把泉湧的詩句寫下來!可惜那一切已經過去,我儼然飲盡的空杯,再也無法盈滿。遺憾嗎?不,一點也不。凡事過去了,就已經過去了,沒有什麼好遺憾的。真正能造成遺憾的只有此時此刻與今時今日,只有那些被我虛度了的、不計其數的時刻與日子,以及那些我只能無奈忍受,既無驚喜也無驚嚇的蒼白日子。感謝上帝,幸好也有例外的時刻,在極偶爾、極罕見的某些時刻裡,生活中還是會出現驚嚇,出現驚喜,並突破藩籬,將我這迷失的人重新帶回充滿生命力的世界中心。我悲傷而充滿內在悸動地試著回想:上次出現這種感覺是什麼時候?
那次是去聽一場演奏會,他們演奏了一首好美的老曲子,在木管樂手奏出兩個輕音之間,我突然跨過了天堂之門,翱翔於天際,並親眼見證了上帝正勤勉地忙於工作。這樣的喜悅與盈滿令我泫然欲泣,世間再沒有我想對抗之物,再沒有能令我恐懼之事,我願接納並認同世間的萬事萬物,願毫無保留地獻出我的赤誠之心。那份感動前後不到十五分鐘,但當晚他就又回來找我,回到了我的夢中,從此以後,總是默默地在蒼白、荒蕪的日子裡為我綻放光芒。偶爾我會短暫而清晰地看見他金碧輝煌的神聖身影再度行經我的人生;他總是彷彿已被俗世的塵埃深埋,然後又突然光芒萬丈地出現在我眼前,貌似再也不會消失,不一會兒卻又消失得無影無蹤。某個夜裡,我躺在床上,依舊清醒,突然文思泉湧,但那些詩句美得、妙得我簡直不敢妄想可以把它們記下來。隔天一早,我也確實完全想不起來了。但那些詩句仍深埋在我心裡,就像一顆堅硬的果仁深藏在又破又舊的外殼下。還有一次是發生在閱讀某位詩人的作品時,另一次是在思考笛卡兒的一項洞見時。
還有一次是閱讀帕斯卡爾的思想時,另一次則是我和情人在一起時,那道耀眼的金色光芒再度出現並引領我進入喜樂盈滿的天堂。啊,要在人世尋獲神的蹤跡何其困難啊!尤其身處這個如此不知足、如此充滿小市民階級氛圍和如此缺乏精神性的時代裡,而且還得面對眼前的這些建築、這樣的商業、這樣的政治和這樣的人!在這樣一個世界裡,它所有的目標都不是我所追求的,它所有的快樂都不是我所想要的,所以我怎能不成為一匹荒野之狼,怎能不成為一個孤僻而粗鄙的遁世者?不管是進劇院或者去看電影,我都坐不住,報紙我也看不下去,當代書籍我鮮少有滿意的,我無法理解大家為什麼要一窩蜂去擠人滿為患的火車和飯店,去擠播放著沉悶、刺耳音樂的咖啡廳,為什麼要一窩蜂擠到奢華都市的酒吧和歌舞廳裡去,為什麼要趕集似的去參觀世界博覽會,加入遊行行列,或趕一場又一場專為求知若渴者舉辦的演講,或聚集在偌大的運動場上觀看賽事,做這些事究竟能獲得什麼樣的趣味和快樂?對我而言,這些唾手可得的快樂,這些總有成千上萬人不辭辛勞趕著要去做的事,我不懂它們的樂趣何在,遑論參與了。相反地,在我極少數的歡樂時光裡,那些被我視為幸福,視為珍貴經驗,令我欣喜若狂或振奮的事,世人往往只願意在文學作品裡接觸、尋找或喜愛,一旦這些事出現在現實生活中,大家只會覺得瘋了。是啊,假如世人是對的,假如咖啡廳裡的音樂是迷人的,假如大眾娛樂和不知足的美國式的群眾行為是對的,那麼我的行為當然是錯的,我這個人當然是瘋了,我肯定是一匹—就像我常自稱的那樣—貨真價實的荒野之狼,一匹迷失在一個對他而言既陌生又無法理解之世界的荒野之狼,一隻找不到故鄉,無法自在呼吸,無法暢快吃喝的迷途動物。
懷抱著這份揮之不去的想法,我疾步走在溼答答的街道上,來到城裡最安靜且最古老的一區,我停下腳步,往對面看,在小巷的那邊,黑暗中有一堵老舊的灰色石牆。我很喜歡望著那堵牆,看著它如此蒼老、如此不問世事地矗立在小教堂和老旅館中間。白天經過,光看著它粗糙的牆面,我的眼睛就宛如得到了歇息。如此安靜、美好又沉默的地方在市中心已經很罕見了。城裡的其他地方,每半平方米就會有家商店,只見律師、發明家、醫生、理髮師或雞眼治療師,為了招攬生意全在殷勤地對路人自我介紹和推銷。此刻我再度望向那堵古老的牆,見它沉默而安詳地矗立在那兒。不,不對,似乎有什麼地方變了。我發現牆中央竟然有扇美麗的、小小的尖頂拱門。我感到困惑,無法確定那扇門是否一直都在那兒,或是最近才剛裝修的。但那扇門看起來非常舊,極為古老。以深色木頭做成的、緊閉著的這扇小門,或許百年前曾是通往寂靜修道院的通道,或者現在也還是—即使修道院不存在了。也許這扇門我早就看過千百回,只是從未察覺。也許它最近剛上過漆,所以我才會注意到。無論如何,我站在對面一個勁兒盯著它看,就是沒有走過去。橫在我們中間的路面,看起來軟得像一踩下去就會不斷往下陷,而且溼答答的。我就這麼站在人行道上,久久地望著對面。漆黑的夜色籠罩著萬物,突然間我覺得那扇門的上方似乎有花環裝飾,或者有什麼色彩斑斕的東西。我拼命地瞧,終於看到那扇門的上方好像有塊淺色的牌子,牌子上似乎寫了字。我眯起眼更加認真地看,最後決定走過去,雖然路面又髒又有積水。到了對面,我看見灰綠色的牆面上,小門的上方有塊被燈光打亮的淺色區域,一些彩色字母不斷出現在這隅反白的牆面上,旋即消失,然後又出現,又消失。我心想:燈光廣告。這堵美好的老牆終究還是淪為他們打廣告的地方了!我的眼睛捕捉到幾個快速閃過的字母。但這些字太難看懂,我幾乎是半看半猜。除了每個字母間隔不一外,這些字母的顏色也都太淡太微弱,並且一下子就消失了。在這裡打廣告的這個生意人也未免太過外行,他肯定也是匹荒野之狼,也是個可憐的傢伙!為什麼他會選在老城的這條暗巷中的這堵老牆上打廣告?而且還選在這個時間點,選在這樣的下雨天—這個時候根本不會有人經過這裡。而且,廣告字幕為什麼要跑得這麼快,並且消失得這麼快?而且又這麼隨性和難以閱讀?但是,等等,我終於跟上了它的速度,一口氣捕捉到了好幾個字:
魔法劇場
非人人皆可入場……
——非人人皆可……
我試著開啟那扇門。但不管我怎麼用力,怎麼壓,那柄又舊又沉的門把始終紋絲不動。這些字跑完後,字幕突然消失,彷彿它悲傷地察覺到自己的徒勞無功。我往後退了幾步,腳都踩髒了,但不管我怎麼等,都沒有再看見任何字母,廣告字幕就這麼結束了。我站在骯髒的路面上,好一會兒移不開腳,只是等,白費力氣地等。
我終於放棄,開始沿人行道的方向往回走,突然一連串彩色光影映在積水的柏油路面上。
我趕緊閱讀:
僅——供——瘋——子——觀——賞!
現在我的腳全溼了,並且冷得發抖,但我還是繼續站在那裡等。又過了好一會兒,什麼也沒有。我站在那裡等,並且忍不住想:這些像鬼火一樣,突然出現在潮溼牆面上和黑亮柏油路面上的、朦朧的彩色字母還真是漂亮啊!突然我又想到:真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啊!先前我不是還在想有關金碧輝煌的神聖身影突然出現在眼前,旋即又遠去,然後消失得無影無蹤的事。啊,二者真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啊!
我冷得發抖,卻繼續往前走。我忍不住緬懷神聖身影,忍不住滿心向往:要是能穿過那扇門,走進僅供瘋子觀賞的魔法劇場該有多好!不知不覺我已來到鬧市區,入夜後這裡什麼樣的娛樂都有,到處是懸掛的海報,招牌林立:女子樂隊、雜技表演、電影、舞廳,但這些都不是我要的,這些是任何人都可以觀賞或從事的娛樂,是正常人的娛樂。我也確實看到那些表演的入口處擠滿了一群群正常的人。即便那些娛樂不是我要的,我的滿懷悲傷還是得到了些許寬慰,因為我畢竟見到了來自另一個世界的問候,那些跳躍的、五彩繽紛的字母,它們撩動了我的靈魂,甚至深深觸動了我的心絃。金色的神聖身影再次以微光閃現的方式出現在我面前。
我決定再次造訪那家充滿古舊氣息的溫馨酒館。這家酒館,從我二十五年前第一次造訪這裡,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變。老闆娘還是當初那位,不少當時的客人還坐在這裡,甚至坐在相同的位置上,面前也擺著相同的酒。我走進這家樸實的小酒館,這兒就像我的一處避難所。跟有南洋杉的那隅樓梯間一樣,這個避難所雖然無法提供我家鄉般的歸屬感,雖然充其量只能給我一個可以安靜旁觀的位置,讓我看著舞臺上這些陌生人根據陌生劇本演一場陌生的戲,但即便如此,這個安靜的位置仍有其難能可貴之處:這裡沒有擁擠的人群,沒有喧譁,沒有音樂,這裡只有一些安靜的小老百姓,就著沒鋪桌巾的木頭桌子(非大理石桌面,非搪瓷桌面、絲絨桌面或黃銅桌面),面前擺著一杯酒,一杯紮紮實實的好酒。但也許這些看起來很眼熟的酒客只是一群庸俗之輩,在他們庸俗的家中枯燥的神龕上供奉的也是那種隨隨便便就能心滿意足的神。但也有可能他們就像我一樣,是孤獨而迷失的少年,是滿腦子無用理想的沉默酒鬼,是荒野之狼,是可憐的惡魔,唉,誰曉得。他們每個人各有各的鄉愁,各有各的失落,他們來這裡各有所需吧。已婚的來追尋自己的少年情懷,老公務人員來緬懷學生時代的意氣風發,所以大家才會這麼沉默,才會只是靜靜地喝著酒,而且都像我一樣,寧願與半升阿爾薩斯葡萄酒為伴,也不要去擠在女子樂團的舞臺前。我可以在此拋錨,要我在這裡待上一個小時,甚至兩個小時,都不成問題。阿爾薩斯葡萄酒剛要入口,我忽然想到,除了早餐的那塊麵包,我這一整天什麼也沒吃。
真不可思議,人竟然可以什麼東西都吞下肚!我先看了十分鐘報紙,通過眼睛將某個不負責任的傢伙的精神產物吞下了肚;那傢伙囫圇吞棗地將別人的話就這麼吞下去,然後又完全未經消化地吐出來,我竟然也跟著把它們吞下肚,並且還足足吞了一整個專欄。接著我又吃了一大塊牛肝,一塊從被打死的小牛身上割下來的肝。真是不可思議!但最棒的還是阿爾薩斯葡萄酒。我一向不喜歡又濃又烈的酒,那種酒不適合日常小酌,它們的作用通常太強,並且常以具有某種特殊風味而聞名。我最喜歡的還是這種純淨、清淡、樸實,沒有特殊名稱的鄉下酒,喝多了也不會感到不舒服,它們喝起來就是這麼美味,這麼順口,這麼充滿了鄉村、大地、天空和森林的氣息。一杯阿爾薩斯葡萄酒配上一塊美味的麵包,絕對是最棒的一餐!但我卻先吃了一盤牛肝,平時我很少吃肉的,可是今天這盤牛肝竟讓我覺得很享受,而且我面前的這杯酒也已經是第二杯了。這真是不可思議!同樣不可思議的還有:在某個地方的綠色山谷裡,因為有一群健康、殷實的農人不辭辛勞地種植葡萄,並且榨汁釀酒,所以在世上的某些角落,甚至是離他們很遙遠的角落,滿懷失望、默默喝著酒的小老百姓或迷失的荒野之狼,才能有機會因為這些酒而重新汲取到些許勇氣與悸動。
姑且讓我稱之為不可思議吧!的確很棒,它讓我們得以再次感受到悸動。一杯薄酒下肚,一切都釋懷了,連報上那堆爛文字都能輕鬆笑看。突然,早已被我拋之腦後的木管輕音再次奏起,猶如一個能映照出周遭景象的肥皂泡在我心中冉冉升起,晶瑩剔透,就這麼五彩繽紛地把整個世界映照在、縮小在其表面上,旋即輕輕破滅。倘若那天堂般的美妙旋律真的已悄悄深植於我的靈魂中,並且偶爾會在我心底綻放出五彩繽紛的美麗花朵,那麼我又怎能說自己全然迷失了呢?即便我確實是一隻迷途的動物,一隻無法理解周遭環境的野獸,但我這可鄙的生命還是有意義的,因為答案已然在我心中,我的心總能接收到那來自遙遠的、更高世界的召喚,無數美好的影像早已深植在我的腦海中:
義大利文藝復興大師喬託在帕多瓦城小教堂藍色拱頂上繪製的天使群像;
哈姆雷特和頭戴花冠的奧菲莉亞,他們的遭遇無疑是世間所有悲傷與誤解的最佳例證;
站在火焰熊熊燃燒之熱氣球上,慷慨激昂大發議論的飛行員賈諾左;
舉起頭上的新帽子向眾人致意的隨軍牧師阿提拉·施梅茨勒;
還有宛如一座山那樣聳入雲霄的佛塔婆羅浮屠。
即便這些美好的影像也同時存在於成千上萬其他人的心目中,即便還有其他不計其數的美好影像與音樂,但唯有我的心是它們最終的歸處,唯有我的心能看懂、聽懂它們。
修道院那堵古老、斑駁、飽經風霜的灰綠石牆,那堵借無數裂縫與侵蝕雕刻出壁畫的牆—是誰在由衷地與之回應?是誰用靈魂赤誠地擁抱它?是誰戀之愛之?是誰看懂了它所施的魔法,那五彩繽紛卻稍縱即逝的魔法字母?除此之外,僧侶們所撰寫的古書和古書上熠熠生輝的彩飾畫,還有那些早就被同胞們所遺忘、百年前,甚至兩百年前的德國詩人所寫的書籍,所有這些陳舊不堪、黴跡斑斑的扉頁,還有古代音樂家所留下的手稿或印刷品,那些塵封在清晰卻泛黃樂譜上的音樂夢—是誰聽懂了它們那極富精神性,不羈卻充滿了嚮往的心聲?是誰把他們的精神與他們所施的魔法滿滿地裝在心裡,讓他們在另一個與他們大相徑庭的時代裡依舊長存?是誰不曾忘記義大利古比奧城山丘上那株矮小、脆弱的柏樹,那株即便因落石砸中而折斷,仍努力展現強悍之生命力,且再度萌發嬌嫩新芽的柏樹?是誰懂得對二樓那位辛勤的主婦和她悉心照料下一塵不染的南洋杉真心發出讚歎?是誰在深夜的萊茵河畔看懂了霧氣蒸騰中縹緲筆畫所傳達出的寓意?是荒野之狼!還有,是誰努力在為自己荒蕪的生活尋找些許殘破的意義?是誰為此不惜忍受外在的了無意義,不惜活得像個瘋子,並且只能在心裡偷偷盼望:也許在這令人迷惘的一片混亂中仍能見到啟示,仍能接近神?
老闆娘想為我斟上第二杯酒,但我握住了杯子,並且起身。我不需要酒了。金色的身影再次閃現,我又憶起了永恆,憶起了莫札特,憶起了星辰。頃刻間我又能暢快地呼吸,暢快地活著,暢快地存在於人世間,無須忍受痛苦折磨,無須恐懼,無須自覺可恥。
我走出酒館,寂靜的街道上冷風狂掃著細雨,細雨敲打著路燈,朦朧的燈光幽微而閃爍。現在要去哪兒?倘若我此刻可以許一個有魔法的心願,我希望面前立刻出現一間路易十六風格的美麗雅室,並由裡頭的一流樂手為我演奏兩三首韓德爾和莫札特的音樂。啊,那我的心情會有多麼舒暢啊!我將暢飲冰涼、優雅的樂聲,猶如諸神暢飲瓊漿玉液。啊,假如此刻我能有個知交好友,一個住在閣樓裡,就著燭光沉思,身邊還放了把小提琴的知交好友,該有多好啊!我一定要躡手躡腳地闖進去,破壞他的寧靜夜晚—靜悄悄地沿著樓梯的轉角層層向上,突然出現在他的面前,嚇他一大跳,接著兩人秉燭夜談,縱情音樂,暢快地享受幾個小時遠離俗世的夜晚時光!曾經,我享受過那樣的快樂,就在幾年前,但隨著時間過去,那份快樂也離我遠去,並徹底地消失無蹤了;在此刻與彼時之間,剩下的唯有歲月凋零。
我滿心躊躇地踏上歸途,豎起領子,手杖敲打在溼答答的柏油路上。不管我再怎麼放慢腳步,回到閣樓的速度還是太快。我不喜歡我那個小小的臨時歸處,但對我而言,它又是如此不可或缺,畢竟隨著時間過去,那個在冬夜裡頂著狂風驟雨,在曠野中奔跑的我,早已一去不復返了。但上帝為證,無論如何我都不想掃了自己今晚的好興致,下雨也罷,痛風也罷,都影響不了我,遑論那株南洋杉了。即便聽不到室內樂器的演奏,即便無處可尋身邊放著一把小提琴的孤單摯友,我心中美好的樂章依舊奏起,我依舊會在有規律的呼吸間輕哼著旋律,像煞有介事地自己為自己演奏。我邊走邊想。沒錯,沒有樂隊、沒有朋友根本無所謂,嚮往那種無濟於事的溫情,並因此而自苦,真是太可笑了!孤獨其實是一種獨立,是我由衷盼望的,是我長年累月自我鍛鍊後得到的。但孤獨也是冰冷的,是啊,沒錯,孤獨同時帶來了寂靜,美好的寂靜,形成了一種巨大,大得像群星運轉於其中的冷冽又寂靜的太空。我行經一處舞廳,強悍的爵士樂迎面襲來,燥熱而野蠻,像從一堆生肉上擴散而出的氣息。我忍不住駐足。無論我多麼討厭這種音樂,它都悄悄對我產生了一股吸引力。我討厭爵士樂,但比起現今的學院派音樂,我喜歡它遠超過學院派音樂十倍。爵士樂所展現出來的那種既歡樂又粗獷的野性,總能引領我進入本能的世界,並且直接呼吸到單純而鮮紅的感官慾望。我停下腳步,嗅聞,聞著充滿血腥味的靡靡之音,憤怒而貪婪地嗅聞著從舞廳內飄出的氣息。其實這種音樂,部分充滿了詩意,既多愁善感又甜蜜,可謂非常感性,但另一部分卻無比狂野、放肆和強烈。兩個天差地別的部分卻可以在爵士樂中單純而和諧地結合在一起,並形成一個整體。這是一種屬於末日的音樂吧!羅馬最後一任皇帝命人演奏的想必就是這種音樂。當然,跟巴赫或莫札特那種真正的音樂相比,這種音樂簡直像垃圾—但我們的藝術、我們的思想,本來就是這樣,這就是我們的表象文化呀,一旦把它拿來跟真正的文化相比當然會淪為垃圾。
但這種爵士樂也有它的優點,就是非常真摯,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黑人那種可愛、不虛偽的特質,以及稚子般的快樂情懷。這種音樂具有黑人和美國人的某些特質,這種特質對我們這些性格堅毅且強悍的歐洲人而言,既像少年般新鮮又顯得稚氣。會不會歐洲也將變成這樣?或者歐洲其實早就朝這個方向在改變了?會不會我們只不過是一群對過往歐洲,對過往音樂、文學仍有所堅持與崇拜的人,換言之,我們只不過是一群碩果僅存的、患有複雜精神官能症的愚人,我們這種人或許明天就會被眾人遺忘,嘲笑?會不會我們所謂的文化,所謂的精神,所謂的靈魂,所謂的美,以及所有被我們稱為神聖的東西,其實都只是個鬼影子,它們早就死了,只是我們這群傻瓜仍視之為真,仍視之為活生生的?也許它們從來就沒有真的存在過,沒有真的活過?會不會我們這群傻瓜所致力追求的東西,從頭到尾都只是個幻影罷了?
我又重新回到了老城區,小教堂模糊而不真切地矗立在一片灰濛濛之中。我突然想起了今晚稍早之前的經歷,那扇謎一樣的小拱門,拱門上方那隅謎一樣的反光區域和玩笑似的、忽隱忽現的光影字母。那些字母上寫了什麼?「非人人皆可入場」「僅供瘋子觀賞」。
我將目光投向那堵古老的石牆,仔細地瞧,暗自期盼神奇魔法能再次啟動,那扇小小的拱門能為我正式開啟,並邀請我這個瘋子走進去。會不會那裡頭真的有我所向往的東西?真的有屬於我的音樂正在演奏?
那堵黝黑的石牆,在夜幕低垂中冷眼旁觀著我,它全然封閉,深深地沉睡在自己的夢中。上面根本沒有門,沒有尖尖的拱門,那裡只是一堵黝黑、沉靜,連個洞也沒有的牆。我啞然失笑地繼續往前走,彬彬有禮地對著石牆點頭致意:「晚安了,石牆,我不吵醒你。總有一天,等時間到了,你就會崩塌,或者會被貪婪的企業招牌給覆蓋。現在你依舊在這兒,這麼美麗、這麼安靜地矗立在這兒,這已經夠讓我滿心歡喜了。」
突然黝黑的巷口冒出來一個人,就這麼莽莽撞撞地站在我面前,我嚇了一跳。又是一個寂寞的夜歸人,他步履蹣跚,頭戴便帽,身穿藍色襯衫,肩上扛著一面海報旗,脖子上繞著一根皮帶,皮帶一路延伸到腹前的箱子上。箱子是開啟的,年貨市集上沿街兜售的小販都是這副打扮。他疲憊地走在我前面,沒回頭瞧我一眼,否則我一定會跟他問好,並請他抽根雪茄。憑藉路燈,我想看清楚他旗幟上—其實那只是一根杆子上粘著一張海報—的內容。但海報晃來晃去,我怎麼也看不清楚,於是我開口喊他,希望他停下來讓我看清楚。他聞言停住,並將旗杆扶正,我終於可以仔細閱讀那仍在輕輕晃動、微微飄蕩的文字:
無政府主義者的夜間娛樂
魔法劇場!
非人人皆可入場……
「啊,我正想找的就是您,」我欣喜地叫住他,「請問所謂的夜間娛樂是什麼?在哪兒演出啊?什麼時候開始?」
但他徑自往前。
「不是人人皆可入場。」他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聲音裡透著濃濃的睡意,繼續往前走。
他已經累了,想回家了。
「請留步,」我拉開嗓門兒喊,疾步朝他跑去,「您箱子裡放的是什麼?我想跟您買!」
男子步伐沒停,機械式地把手伸進箱子裡,抽出一本小冊子,往我面前一擺。我趕緊接過來,收進口袋。我解開大衣紐扣,正想掏錢給他,他卻一個轉彎,往旁邊的一扇門走去。門在他身後合上,他就這麼消失在我眼前。門後,他沉重的腳步聲在庭院裡響起,先是踩在石板路上,接著是一段木階,再下去我就聽不清楚了。突然,我也覺得好累,一股已經很晚了,得趕緊回家的感覺油然而生。我加快腳步,迅速穿過市郊的巷弄,回到我居住的、有城牆環繞的那一區。此區有無數窗明几淨的出租公寓,在草坪和常春藤後面經常住著公務員和一些退休的人。行經常春藤、草坪和杉樹,我回到了家門口,對準鑰匙孔開門,找到開燈的按鈕,進到玻璃門內,經過光可鑑人的木櫃、盆栽,開啟閣樓的門,進到我臨時的窩,暫時的家,裡頭有靠背椅、火爐、墨水瓶、水彩顏料盒、諾瓦利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它們正在等著我,一如其他人,那些正常的人,回到家,家裡總有母親,或妻子、孩子、女僕,狗和貓在等著他們。
我把溼答答的外套脫下,立刻想到那本小冊子。我將它抽出來,一本印刷得很差,紙張也用得很差的薄冊子,就是那種年貨市集上常有人傳送的小冊子,標題通常是《剖析一月出生的你》或《怎麼在八天內看起來年輕二十歲?》。
我從容地坐進那張有扶手、有靠背的椅子裡,戴上眼鏡,下一秒卻心頭一凜,有一種命中註定的感覺。這本小冊子的封面竟然印著這樣的標題:《荒野之狼—僅供瘋子閱讀》。
以下是這本小冊子的內容。翻開後我一口氣將它讀完,並且越讀越迫不及待,越讀越激動莫名!
從前有個人名為哈利,大家管他叫荒野之狼。他以兩腳行走,身穿衣服,是個人,但骨子裡卻是匹不折不扣的荒野之狼。他學會了很多事—一個擁有良好智慧者所能學會的那些事,並且成了一個相當有智慧的人。但有件事他沒學會,那就是:對自己和自己的人生感到滿意。這件事他做不到,他是個無法知足的人。原因可能是,在其內心深處,他無時無刻不意識到(或自認為意識到),自己其實不是人,而是匹來自荒野的狼。針對這一點,有識之士或許要爭辯不休,他現在真的還能算是一匹狼嗎?會不會他曾被施了魔法,甚至出生前就被施了魔法,所以原本是狼的他才會變成了人?又或者,他雖生而為人,卻擁有荒野之狼的靈魂,並且被此靈魂所控制?或者,自認為骨子裡是匹狼的這種信念,根本只是他自己的一種幻想或病態,例如,有可能是這個人小時候性情很野,不受約束又不守規矩,於是管教他的人竭盡所能想除掉他體內的那匹野獸,並因此導致他產生了這樣的幻覺和信念:自己骨子裡其實是頭野獸,不過是披了層薄薄的人皮與教化的外衣罷了。這件事要聊可以聊很久,甚至可以寫成專書來探討。但說得再多也無助於荒野之狼,因為不管那匹狼的存在是因巫術,或因人為塑造,或只是他自己對靈魂的一種幻想,總之,對他而言,結果通通一樣。無論別人怎麼想,也不管他自己怎麼想,都毫無意義,因為這些都無助於把那匹狼從他身上剷除掉。
總歸一句話,荒野之狼擁有雙重天性,一是人性,一是狼性,這是他的命運。但說實在的,這樣的命運既不特別也不罕見。這種情況在許多人身上都看得到。他們有的很像狗,有的很像狐狸,像魚,或像蛇,但他們並沒有因此而特別感到困擾。人和狐狸、人和魚並存在這些人身上,不但不互相妨礙,還能互相裨益,尤有甚者,有的人達到的狀態令人羨慕—在這種人身上,狐狸或猴的性格遠大於人,他們卻能過得幸福又快樂。這種例子屢見不鮮。不過哈利的情況卻剛好相反,他體內的人和狼無法和平共存,遑論相輔相成;他體內的人和狼永遠處於敵對狀態,彼此的存在只會給對方帶來痛苦;兩個容不下彼此的死敵同在一具軀體與靈魂中,這注定是痛苦的。但話說回來,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命運,沒有誰是真正輕鬆的。
至於我們這匹荒野之狼,他的情況是,他有時候覺得自己是狼,有時候又覺得自己是人,就像所有混雜物種一樣。只不過當他是匹狼時,他體內的人就會用批判和審視的眼光不斷窺探他—當他自覺是人時,體內的那匹狼同樣也會這麼做。舉例來說,當自覺是人的哈利突然有個很棒的想法,或油然生出一股細膩、高尚的感覺,或想從事某些所謂的善行時,他體內的狼就會露出利齒,冷冷地笑,並殘酷無情地譏諷他,那些他自覺高尚的行為在狼的眼裡其實很可笑;狼一向清楚自己要什麼,狼要的是獨自奔跑在草原上,舔吮鮮血,追逐母狼,所以,就狼的眼光來看,人類所有的行為都極其可笑又可鄙,愚蠢又虛偽。反之亦然,當哈利自覺是狼,且做出像狼一樣的行為時,當哈利對其他人齜牙咧嘴,當哈利憎惡所有人,與所有人為敵,覺得人類的禮儀與風俗真是虛假又低能時,他體內的人同樣在監視著他,在冷眼旁觀著這匹狼,同樣會冷言冷語地奚落他是畜生,是野獸,並狠狠地破壞和掃他的興,讓他無法盡情享受當一匹簡單、健康、狂野之狼的樂趣。
這就是荒野之狼的處境,所以你完全可以想象,哈利擁有的是一個不怎麼愉快和幸福的人生。但請注意,我的意思並非說比起一般人他過得特別不幸(雖然他自己的確這麼想,畢竟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所遭遇的痛苦乃是世上最大的痛苦)。其實誰都不應該被說成是過得特別不幸。即便體內無狼蟄伏,這樣的人也未必就一定幸福。而且,即便世上最不幸的人生也有陽光璀璨的時刻,也有見到小小的幸福花朵綻放在貧瘠的沙土與岩石間的時候。荒野之狼的人生也是如此。但不可否認,他絕大多數時間過得不快樂,同時也讓別人很不快樂。這種情況常發生在當他愛上某些人,而那些人也愛上他時。因為所有愛他的人看見的永遠都只是他的某一面。有些人愛他是因為認為他是個高尚、聰明,又獨特的人,所以一旦發現他身上的狼性就會既震驚又失望。但他們一定會發現,因為就像所有的人一樣,哈利也想要得到完整的愛,所以在那些他真正在乎的人面前(他真正在乎他們的愛),哈利特別不肯說謊,不肯遮掩自己的狼性。相反地,有些人正是衝著他的狼性而愛他,他們愛他的自由、狂野、無法馴服、危險和強悍,因此一旦這些人在這匹充滿野性、兇狠的狼身上看見了人,看見了哈利也向往善良與美德,也向往溫柔,也聽莫札特,也讀詩,甚至懷抱著人類的理念時,他們的失望和難過也就特別強烈。正因為這些人會特別失望和憤怒,所以荒野之狼的雙重性和矛盾性格才會如此深刻地影響這些與他交會者的命運。
那些自以為了解荒野之狼,且完全可以體會其生命之悲慘與撕裂的人,其實錯了,他們不知道的事情還多著呢。他們不知道,哈利的人生也有例外的情況和幸福的時刻(就像常規之中必有例外,就像上帝有時會特別欣賞那唯一一個犯罪的人,而非另外那九十九個正直的人)。哈利雖然一下子自覺是狼,一下子自覺是人,卻也有單純而不受干擾,能平靜呼吸、思考和感受的時刻。是的,他體內的人和狼,在極罕見的某些時刻,也能和平共處,也能相親相愛,所以他們不一定是一方甦醒,另一方必沉睡,而是有時也能相輔相成,互相強化,甚至能讓對方獲得雙倍的力量。一如世上到處可見的那樣,哈利人生中的所有習以為常,所有日復一日,所有熟悉的、規律的事物,有時似乎全為了一個目標而存在:為了體驗某個突然出現的瞬間,為了某個意想不到的中斷,為了讓不同凡響、奇蹟或恩寵有機會清楚地呈現。但這種短暫又稀罕的幸福時刻,是否真能平衡和緩解荒野之狼大多時候的悲慘命運,並讓他的快樂與痛苦保持平衡?或者,這些短暫而強烈的快樂時光不僅能消弭所有痛苦,甚至還能戰勝痛苦?唉,這同樣又是個閒得發慌者才會熱衷探討,但實則根本莫衷一是的問題。荒野之狼也常在那些閒來沒事、得過且過的無用日子裡苦思這個問題。
此外還有一點必須說明:類似哈利這樣的人其實為數不少,尤其是藝術家,許多藝術家都屬於這種人。這種人有兩個靈魂,有兩種本質,他們身上既富神性又具魔性,流著母親的血,也流著父親的血,快樂的能力和痛苦的能力既衝突又交織,時而並行不悖,時而互為表裡,就像哈利體內的人和狼。這種人的生命是如此不平靜,在罕見的快樂時刻裡,他們體驗到的強烈情感是如此巨大,感受到的美好是如此無以名之;此瞬間幸福所激起的浪花是如此之高,如此之耀眼,以至於全然凌駕於痛苦的海洋之上;此短暫而璀璨的快樂甚至光芒萬丈到讓旁人也備受感動,也為之著迷。於是藝術傑作的誕生,便猶如激盪在痛苦海洋上那股既珍貴又稍縱即逝的幸福浪花。痛苦的個人在這些傑作中短暫擺脫了自己的宿命,他所展現出的高度生命力,甚至能讓他的幸福璀璨得宛如星辰,能讓所有親謁者彷彿見證永恆,彷彿一同實現了自己的幸福夢想。但這些像哈利一樣的人,他們每一個,不管他們如何看待自己的表現和作品,其實都不曾擁有所謂的世俗人生。換言之,他們的人生並非既定,且完全沒有既成的形態與模樣,這些英雄、藝術家或思想家,他們並不像法官、醫生、鞋匠或老師那樣,不,他們的人生是一場永不結束且充滿痛苦的動盪與洶湧,是一種悲慘又悽苦的撕裂,而那些在此混亂人生之中綻放出光芒的,既稀少又珍貴的經驗、行為、思想和創作,一旦它們的意義沒被看見,一切終將淪為泡沫,淪為毫無意義。所以在這類人當中便出現了這樣一種既危險又可怕的想法:也許整個人類的存在就只是一場可怕的錯誤,是始祖母親誕下的一個嚴重失敗的畸形兒,是大自然所做的一次既混亂又失誤到可怕的嘗試。不過,除了這想法之外,他們之中還產生了另一種想法:也許人類不僅僅是一種有著半吊子理性的動物,而且是諸神之子,註定要成為不朽者。
每一種人都有自己的特徵,自己的標記,有自己的美德和缺陷,也有自己的致命罪孽與弊病。荒野之狼的特徵之一是,他是個夜行者。對他而言,早晨是一天當中最糟糕的時段,他最怕早晨,這段時間他總是諸事不順。他這輩子從沒有一個早晨是開心的,中午以前他沒有真的做成過什麼事,想出過什麼好點子,或讓自己和別人快樂過。總要等到下午,他才會開始慢慢暖起來,活過來,快到夜晚時—在那些情況很好的日子裡—他才會開始顯得精力充沛,有時甚至還能神采奕奕、興高采烈。這其實跟他渴望獨處,渴望獨立自主有關係。他渴望獨立自主,其渴望之深、渴望之熱切無人能及。即便是年少時,那時他還很窮,還得費盡千辛萬苦才能掙得溫飽時,為了捍衛自己的獨立自主,他寧願捱餓、衣衫襤褸,也從不肯為了錢,為了安逸的生活,為了女人,或為了權勢而出賣自己。他捨棄過、拒絕過不下百次那些所有人都欣羨的大好機會或天大的幸運,只為保有自己的自由。
他能想象的最厭惡和最殘忍的事莫過於,他得從事某項職務,從此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得時時聽命於人。他厭惡被關在辦公室、官署,或公家機關裡,對他而言,這比死還難過。他做過的最恐怖的夢,是自己被禁錮在部隊的軍營裡,所以他很有自知之明地避開了所有相關的工作,但也得因此常常付出很大的代價。不過,這一點正好彰顯出他的堅毅與美德;他在這一點上所展現出來的,正是不屈不撓與堅定不移,他的性格在此表現得既明確又率真。然而這樣的美德,也與他的痛苦及命運息息相關。就跟所有人的情況一樣,荒野之狼當然也不例外。那個因他內在本質最深刻的渴望而矢志追求、努力奮鬥的目標,終將成為他的使命,只可惜這並非什麼好事。一開始這確實是他的夢想與快樂,但後來卻成了他悲慘的命運。有權之人死於權,有錢之人死於錢,逢迎獻媚者自毀於屈從,耽溺逸樂者自毀於逸樂。所以,荒野之狼的致命傷,也在於他所追求的獨立自主。他專心致志地朝他的目標邁進,變得越來越獨立自主,再也沒有人能命令得了他,他再也不需要在乎任何人的看法,他終於可以自由地獨自一人決定和取捨他所有的所作所為。
每個堅毅、強悍的人都會聽從自己真正的慾望,並朝那個方向去追尋和達到目標。但獲得自由後,哈利忽然驚覺,他的自由其實是一種死亡,他變得遺世孤立。世界以一種極可怕的方式不再幹擾他,人們再也與他無涉,是啊,連他都快跟自己無涉了,他快要在因為疏離感和孤獨感而變得越來越稀薄的空氣中窒息而亡。情況於是變成,獨處與獨立自主再也不是他的願望和目標,而是他的命運,是他所受到的懲罰。他許下了魔法心願,一個不容反悔、無法撤銷的心願。什麼都於事無補了,即使他現在由衷嚮往且誠心誠意地敞開雙臂,想要與人接觸,想要融入人群,大家也只會任由他獨自一人。
大家這樣對他,並不是因為討厭或嫌棄他。剛好相反,他其實有許多朋友。很多人喜歡他,但他能獲得的,永遠只有大家的好感與友善。人們邀請他出席聚會,送他禮物,寫文情並茂的信給他,但從沒有人真的想親近他,要與他結為至交。既沒有人想要,也沒有人有能力參與他的生活。於是籠罩著他的是孤獨的空氣,是寂靜的氛圍,周遭環境只能與他擦肩而過,他再也沒有能力與之締結關係,再強大的意願和渴望都幫不了他,都無濟於事了。這便是他很重要的生命特徵之一。
另一項特徵是,他屬於那種會自殺的人。但有一點必須說明,如果我們僅僅把那些真的殺了自己的人稱為自殺者,那我們就錯了。自殺的人當中有許多是因為意外而自殺成功的,所以就本質而言,這些人並不真的屬於自殺者。在那些沒有鮮明個性,沒有強烈特徵,沒有嚴峻命運的普羅大眾中,在成千上萬、成群結隊的人中,有些人確實自殺身亡了,但就他們的表現和特徵來看,其實不能因為他們自殺身亡就將他們劃歸為自殺者。相反地,那些本質上屬於自殺者的人有很多,甚至可以說絕大多數是不會真的動手把自己給殺掉的。真正的「自殺者」—哈利就是個典型的例子—他們的生活方式其實跟死亡不一定有緊密的關係。何況要跟死亡關係緊密,無須自殺也能離死亡很近。真正的自殺者具有這樣的特質:他總是一味地,不管有沒有道理,覺得他的自我是大自然裡特別危險、極其絕望,且深受危害的一株幼苗;總覺得自己毫無遮蔽,正嚴重暴露在危險之中,彷彿正顫顫巍巍地立於懸崖邊最狹窄的那塊突巖上,只要輕輕一點外力,或只要內心稍微有點軟弱,就足以讓他跌落無底深淵。看手相的話,這種人的命運線有個明顯的特徵:自殺是他最有可能的死亡方式,至少他自己這麼篤信。
他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情懷(此情懷通常在青少年時期就會出現,然後一輩子揮之不去),先決條件並非他的生命力特別弱,剛好相反,你會發現這些「自殺者」的天性其實都特別堅毅強韌、具有野心,勇敢而大膽。但就像有些人天生的體質是生點小病就會發高燒,被我們稱為「自殺者」的這種人總是非常敏感又神經質,他們天生的性格就是遇到一點小波折就會滿腦子強烈的自殺念頭。如果我們能有一門夠勇敢、夠負責任,敢直接研究人,而非只研究生命表象之運作機制的學科,如果我們也能像建立人類學和心理學那樣,建立一門直接研究人的學科,那麼就能讓所有人看清這一事實。
我們在此針對自殺者所做的一切描述,不言而喻全是些很表面、很膚淺的東西,此乃心理學,換言之,是物理學的一部分。如果以形而上學的角度來看,事情就不是這樣了,一切會變得清楚許多,因為就形而上學的觀點,「自殺者」其實是那些因個體化而產生罪惡感的人,是那些再也無法把自我圓滿和自我成就當作人生目標的靈魂。相反地,這些靈魂矢志追求的是瓦解與消融,是重回母親的懷抱,是重回神的懷抱,是迴歸宇宙。許多具有此天性的人根本無法真的把自己殺死,因為他們很清楚自殺的罪有多深重。即便如此,我們還是稱他們為自殺者,因為唯有在死亡中,而非在生命中,他們才能見到自己所追尋的救贖。他們已下定決心要擺脫自己,要獻出自己,他們渴望灰飛煙滅,渴望迴歸原初。
一如優勢可能變成弱點(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必須變成弱點),同樣地,典型的自殺者也常能反過來化表面上的弱點為力量和支援,沒錯,典型的自殺者經常這麼做。哈利,亦即荒野之狼也是這樣。就像他成千上萬的同類一樣,對他而言,想死隨時都能死的想法並不只是少不經事時一種多愁善感的幻想和遊戲,而且還是哈利獲得慰藉與支援的依據。雖然就像他的同類一樣,哈利無論遇到什麼波折,遇到什麼痛苦,遇到什麼不愉快的生活狀況,都會立刻想到要用死來逃避。但漸漸地,從這種企圖自殺的傾向中,他為自己開創出一種有助於生活的哲學。他相信緊急出口的大門永遠為他敞開,因此自殺的想法反而為他帶來了力量,並讓他對品嚐痛苦和不如意產生了好奇心,有時,在他情況非常糟糕時,他甚至還能在心中竊喜,有些幸災樂禍:「我倒是很好奇,想看看一個人到底可以承受痛苦到什麼樣的程度!一旦我的承受力達到極限,我只需推開那扇死亡之門,就能立刻獲得解脫。」這樣的想法讓許多自殺者獲得了無與倫比的強大力量。
另一方面,自殺者都很懂得怎麼跟自殺的念頭對抗。他們每個人,在其心靈深處的某個角落,都再清楚不過:自殺雖然是個解脫的辦法,卻是個無恥又不符合規定的緊急措施。相反地,不去自己動手,而是讓人生將自己打敗,把自己擊垮,這才是更高貴、更美好的死法。這份自知之明,這份良心不安—就像自慰者總會產生罪惡感—讓絕大多數「自殺者」選擇跟自己的自殺念頭長期對抗。他們對抗自殺,就像偷竊狂對抗自己忍不住想偷的癮頭一樣。
荒野之狼當然也很熟悉這種對抗,也運用過、換過無數方法和手段來對抗想自殺的念頭。最後,在他四十七歲時,他想到了一個令人開心又不失幽默的好辦法,這辦法常常讓他感到快樂。他把自己五十歲生日那天定為自殺日,到了那天如果他還想自殺就可以自殺。換言之,他跟自己約定:五十歲生日那天他可以根據當天的心情,自己決定要不要動用自殺這項緊急措施。所以,現在即便發生了什麼讓他想死的事,即便他惡疾纏身、一貧如洗、痛苦萬分且悲傷不已—這一切都將變成是有期限的,再怎麼嚴重的事,頂多也只能再折磨他為數不長的幾年、幾個月,或幾天而已,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忍受折磨的時間也將變得越來越短!這想法讓他在面對某些痛苦與不幸時變得輕鬆許多。換作從前,這些痛苦與不幸肯定會折磨得他又深又久,是啊,甚至可能徹底動搖他。但現在,無論他基於什麼原因過得不好,無論他在原本枯槁、孤寂和混亂的人生中又遇到什麼重大的痛苦與挫敗,他都能對著這些磨難說:「你們給我等著瞧,再過兩年,兩年後看看誰主宰誰!」他越來越愛沉浸在這樣的想象中:五十歲生日那天,一大早他就接獲無數信件和祝賀,但他卻萬般篤定地拿起刮鬍刀,正式向所有痛苦道別,最後再把死亡之門掩在身後。等著瞧吧,到那時,痛風、抑鬱、頭痛和胃痛就沒有地方繼續囂張了。
除了以上說明之外,接下來我們還得對荒野之狼所表現出來的單一現象,尤其是他和市民階級之間的獨特關係,來做出說明。為求清楚解釋,我們將追根究底地探討存在於這些現象背後的基本法則。作為出發點,理所當然且不言而喻地,我們將從他和「市民階級」之間的關係開始探討。
荒野之狼,就他自己的看法,他是完全生活在市民階級世界之外的遺世獨立者,因為他既沒有家庭生活,也不追求社會成就與虛名。他完全以一個單一個體自居,以一個特立獨行者自居;他有時視自己為病態的隱居者,有時又覺得自己是超凡脫俗、凌駕於一般人之上的個人,且擁有天才般的稟賦,是遠遠超越平庸生命之卑微格局的崇高個人。他充滿自覺地瞧不起市民階級,且為自己不屬於市民階級而自豪。但在某些方面,他又活得非常市民階級。他在銀行裡有存款,有能力資助窮苦潦倒的親戚,他雖不特別注重穿著打扮,卻一向得體而不張揚,他努力讓自己與警察、稅務機關,或類似的權責單位、政府機關維持相安無事的良好關係。尤有甚者,他在心裡一向暗暗地、熱切地嚮往著市民階級溫馨的小世界,嚮往他們住的那種寧靜的、體面的、乾淨的小花園,有明亮樓梯間的房屋,嚮往屋內那種因井然有序和舒適愜意而洋溢著的簡約、知足的氣氛。雖然他喜歡保有自己的各種小小的壞習慣和奢侈行徑,喜歡自外於市民階級,喜歡以特立獨行者或天才自居,卻又完全無法居住和生活在—姑且讓我們這麼說吧—市民階級式生活全然不存在的鄉村。在野蠻粗暴者和遺世獨立者聚集的地方他安居不了,在作奸犯科者或被褫奪公權者出沒的地方他生活不下去,他永遠只能在市民階級聚集地的郊區定居,並與市民階級的各種習慣、標準和氛圍保持接觸,即便他與這一切的關係是對立的,即便這一切一直是他所要對抗的。在成長過程中他所受的是小市民階級的教育,因此他從中吸取了不少市民階級的觀念與成規。理論上他雖完全尊重且不排斥從事賣淫工作的妓女,但若在現實中遇到活生生的妓女,面對面時他應該完全無法以禮相待,無法視她為與己無異的同類。至於那些不見容於國家和社會的政治犯、革命分子,或思想煽動者,荒野之狼又能愛他們如手足,但是面對宵小、強盜和姦淫者,他又只能用非常市民階級式的態度來看待他們的行為,並深感遺憾。
荒野之狼就是以這樣的方式在一邊贊同和認可自己的一半本質和行為,一邊否定和對抗自己的另一半本質和行為。他在一個充滿文化氣息的市民階級家庭中長大,換言之,在有非常固定的生活形態與風俗習慣的環境中成長,因此他有部分靈魂總是脫離不了且依附著俗世規範,即便他個體化的程度早已超過市民階級所能企及,即便他早已從市民階級式的理念和信仰中掙脫出來了。
作為一種持續存在的人類現象,所謂的「市民階級模式」其實就是一種對平衡的追求,亦即企圖在人類無數極端行為與對立行為中尋得一個平衡的中間點。讓我們就對立行為先隨便舉個例子,例如聖人和縱慾者,藉由這個例子大家應該就容易瞭解其中含義。
人可以全心全意追求精神上的成長,追求近似於神,換言之,可以將畢生精力奉獻在成聖的理念上。相反地,人也可以全然追求本能生活,亦即徹底聽從感官要求,將畢生精力奉獻給眼前逸樂所帶來的暫時性滿足。前者是一條成聖之路,成就的是精神上的殉道者,是將自己徹底奉獻給神。後者是一條縱慾之路,成就的是慾望的殉道者,是將自己徹底交付給沉淪與腐朽。而市民階級要的就是在這兩種極端對立中尋得一個恰當的中間點。市民階級絕不會將自己徹底交付出去,絕不會義無反顧,既不會為了縱慾,也不會為了苦行而奮不顧身,他永遠不會是烈士,不會是殉道者,他絕不會以自我毀滅為代價—剛好相反,他所遵循的理念不是義無反顧,而是努力保住自我;他奮鬥的目標既非成聖,也不是要反其道而行之,因為他根本無法容忍絕對;他雖想服侍上帝,卻也想服膺慾望;雖願意當個有美德的人,卻也不反對享受一下俗世的美好與愜意。總之,他追求的是在極端中尋得一箇中間點來安居,在沒有劇烈風暴與動盪的區域內尋得一個平庸而舒適的環境來生活,而且他也確實辦到了。不過他得付出代價,代價就是失去充滿強度的生命力與感情。但唯有在劇烈的生命強度與感情強度中才能獲得既絕對又極端的人生。人要活得強烈就得捨棄自我。但市民階級最看重的無非就是這個自我(而且還是那種膚淺而不成熟的自我)。在市民階級捨棄強烈的生命後,他便得以固守既有且獲得安穩;不再對上帝充滿信仰狂熱後,便得以獲得良知上的平靜;不再追求慾望後,現成的收穫便是滿足;捨棄自由後迎來的是安逸;雖感受不到致命的炙熱,卻能享受到舒適的溫暖。所以,就本質上來講,市民階級是一種生命動能很弱的產物,膽小怯懦又害怕放棄任何自我,且易於治理。因此市民階級選擇了以多數取代集權,以法律取代武力,以投票表決取代肩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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