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無論你去哪兒,你做過的事都跟著你

太年輕 加·澤文 第2頁,共2頁

上體育課時,露比班上的一個男生「搞笑地」在女生腿上來回摸,看看誰颳了腿毛,誰沒刮腿毛。露比沒有刮腿毛。她確實從來沒有刮過腿毛。她說她是唯一一個沒刮的女生,而我覺得這讓人難以置信。他們是一群八歲小孩,而此時此刻可是緬因州的隆冬,連我自己也有三個星期沒刮過腿毛了。從什麼時候起連八歲小孩也要刮腿毛了?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應該刮腿毛?」她問。

我在廁所的地上坐下:「一旦你開始刮腿毛,就沒法停下來了,」我說,「只要你不刮,你的汗毛就是軟乎乎的絨毛,而一旦你開始刮毛,它就會變得又粗又硬,而且還很癢。我想盡量拖得越晚越好。而且說實話,腿毛怎麼了?它生來就長在那兒,誰會在乎這個?」

她看我的眼神彷彿她是一個大人,而我才是個小孩。「媽媽,」她嚴肅地說,「要是我想平安無事地度過這一年,你就必須告訴我應該怎樣做。我不想給自己招來更多的麻煩。」

「你這麼說我好傷心。」我說。

「我不想讓你傷心,但是作為一種策略……」她看了我一眼,想確認我有沒有在認真聽。

「策略。」我重複道。

「我們只能這樣。我覺得,我是個好人,而且我很聰明。但這些女孩——她們揪住一點小事就纏著我不放。我跟她們沒的商量。」

「我明白。」我說。

回家的路上,我們在商店停了一下,買了剃刀。

7

我給弗蘭妮打了個電話,為我唐突的離去道歉。

「哦,不。沒事的。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因為宴會大廳而那樣煩人。」她說。

「弗蘭妮,你一點也不煩人。即便你煩人,你畢竟是新娘,也就是說你有資格去煩擾別人。」

「你知道這件事一定會很高興的,我今天下午開車又去了那家鄉間小屋,在那裡轉了轉。太陽快落山了,從窗戶可以看見湖泊,等到十二月,湖面結了冰,風景一定會更美!大廳裡散發著雪松木的味道,我想象裡面佈置了蕾絲花邊和蘭花,還有韋斯繫上格子花紋領結的樣子——如果我們能說服他穿戴的話——我心想:‘弗蘭妮,你這個傻瓜,簡是對的!’我真要好好謝謝你,簡。」弗蘭妮說。

「你這麼說真好。」我說。我感覺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在把這一天搞砸。

「其實,你電話來得正好,我有一個想法。你聽說過斯泰因曼嗎?」

「當然了。」我說。那是一家位於曼哈頓的大型婚紗禮服店。裡面的婚紗標價虛高,樣式做作,實際是個為遊客準備的婚禮遊樂場。那裡的婚紗你在任何一家賣婚紗的正經商場都能找到。

「我知道我這麼說有點俗氣,不過我一直都想到那裡去逛逛,」弗蘭妮說,「我在想,你能不能陪我來,可以把露比也帶來。當然了,你理應帶她來,她是你的助手。我來出錢,我媽媽給我留了一些遺產。」

通常情況下我是不會同意的,不過當時的情況是,露比和我都需要換換環境。「謝謝你的邀請,」我對弗蘭妮說,「不過,你難道不應該帶你最好的朋友去嗎?」

「我沒有好朋友,」她說著,抱歉地笑了笑,「起碼沒有我想帶去的朋友。我覺得自己很難跟女性結成好朋友。」

「可能是因為你以前總是受欺負。」我說。

「有可能。」她又笑了。

「你的伴娘呢?」她有四個伴娘,「你可以帶她們去。」

「她們有三個是韋斯的姐妹,剩下一個是韋斯最好的朋友,而我對她不是很有好感。我可以帶我阿姨一起去,但估計她會哭個不停。再說,我也希望有人能從專業的角度提些建議。」

然而她幾乎不需要任何建議。在婚紗的問題上,弗蘭妮果斷得令人欽佩。只試穿了第一件婚紗她就選定了,於是我們三個把剩下的時間都用來觀光。我懷疑她還沒到商店時就已經選中了那件婚紗。

我們決定從婚紗商城步行去大都會藝術博物館。路程很長,不過跟緬因州的天氣比起來,這裡的天氣更溫暖,陽光也和煦。我們仨挽著手走,但每隔一會兒就要變成一路縱列,好讓行人從我們身邊過去。

露比說:「你知道嗎,當你在街上朝一個人走去時,百分之九十的人,或者男人——我記不清了——是不會讓開的。」

「你是從哪裡知道的?」弗蘭妮說。

「我的朋友摩根夫人,」露比說,「總之,我經常給別人讓路,而且我發現你和媽媽也會這麼做。不過我在想,要是我不讓路會怎樣呢?要是我直挺挺地朝他們走過去,他們最後會讓開嗎?」

「我要試一試,」弗蘭妮說,「我不再讓路了!」她把腰板挺得直直的,不到一分鐘就有個穿西裝的男人向她走來。在他離她的臉還有一尺遠的時候,弗蘭妮猛跨一步讓開了路。

「你躲了!」露比說著,笑得直不起腰。

「我的確躲了,」她說,「討厭!我以為自己可以做到的。」

弗蘭妮皺起眉頭,露比說:「別傷心,弗蘭妮。也許我們正需要一些會給別人讓路的人,不然這個世界就會陷入——那個詞是什麼來著,媽媽?」

「無政府狀態。」我說。

「無政府狀態,」露比說,「或許讓路的人並不是弱者?或許他們只是不介意而已?」

我們到達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後直接去看了丹鐸神廟,那裡一直是我最喜歡的景點之一。弗蘭妮往噴泉裡扔硬幣的時候,一對年過七旬、神采飛揚的老夫婦攔住了我。「我們是從佛羅里達到這裡來度假的。」妻子說。

我早就猜到了。這些人就像迪士尼樂園和裝飾草坪用的粉紅色火烈鳥,渾身噴發著佛羅里達的氣質。

「我們到這兒來是要看望兒子和兒媳。我永遠也想不通,他們為什麼要住在這麼冷的地方。他們的公寓只有一個火柴盒那麼大。」那個男人說。

「我們是想說——希望你不要覺得唐突,不過你長得很像那個女孩,」女人說道,「就是那個跟國會議員惹出了大麻煩的女孩。她叫什麼來著?」

「阿維娃·格羅斯曼,」我說,「我知道你說的是誰!我在南佛羅里達長大,過去總是有人這樣說。不過我現在住在緬因州,沒有人知道那是誰,而且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們有說有笑,感慨長得像一樁陳年醜聞裡鮮為人知的女主角是多麼滑稽的一件事。

「我越看越覺得你不像她。」那女人說。

「我是說,你比她漂亮多了,」那男人說,「你更瘦。」

「那個萊文,」她皺起鼻子說,「他跟那個女孩做的事情可太不光彩了。」

「不過他是個優秀的議員,」她丈夫說,「這你得認可。」

「對於那個人,我什麼也不會認可的,」妻子說,「那女孩固然行為不端,可那個男人,他做的事情——」她搖搖頭,「不光彩。」

「那女孩明知道他有家室,她那是咎由自取。」丈夫說。

「你當然會這麼想了。」妻子說。

「不過他那個老婆,」丈夫說,「她真不得了。冷漠得屁股都快結冰了。」

「不知道那個女孩後來怎麼樣了。」她說。

「手提包。」丈夫確定地說。

「手提包?」妻子問。

「她轉行去做手提包了,」他說,「要麼就是手工織的圍巾。」

「我想那個是莫妮卡·萊溫斯基,」我說完便告辭了,「一路順風。」我說。

我走回露比和弗蘭妮坐的地方。「誰是阿維娃·格羅斯曼?」露比說。

8

我們回到賓館時,韋斯已經在大堂等候。「一個驚喜!」他說著吻了弗蘭妮的面頰。

「哦,天啊,」弗蘭妮說,「你到這裡來幹什麼?」

「韋斯,」我說,「見到你很高興。這是我的女兒,露比。」

「露比,」韋斯說,「是個好名字。」

「謝謝,」露比說,「我從出生就有了。」

「說真的,」弗蘭妮說,「你怎麼來了?」

「我估摸著你們應該買完衣服了,我想帶你出去吃晚飯。」他又吻了她一下。

「你飛這麼遠就是為了請我吃晚飯?」她說。

「當然了,」他說,「憑什麼只允許你們玩得那麼開心?」

「可這本該是個女生獨享的週末。」弗蘭妮說。

「我相信簡不會介意的,」韋斯說,「你看起來不太高興。」他壓低聲音說。

「高興啊,」她說,「這是個驚喜。」

「好了,」我說,「我和露比就不打擾了。見到你很高興,韋斯。」我跟他握了手,帶著露比離開了。

我們坐電梯回到房間。「太尷尬了。」剛到我們那一層,露比便說。

「我也覺得。」我說。

「她可以找到更好的人,」露比說,「她看樣子有些刻薄,可她其實很漂亮,人也善良。」

弗蘭妮住在我們隔壁的房間,那天夜裡,我們聽見他們的爭吵聲穿牆而來。主要是男方的聲音,他所在的位置似乎離牆或者通風管道更近,而且他的聲音又正好是那種能傳得很遠的聲音。

「我只不過想做點好事,你非要讓我感覺像坨屎,謝謝你啊,」他說,「真是太謝謝你了。我正好需要這種感覺,弗蘭西絲。」

他說了些什麼,但我們聽不清楚。

「你就是個瘋子!」他大喊,「你知不知道?我說,你真的就是個瘋子。」

……

「你知道奧德拉是怎麼說的嗎?奧德拉說,以你過去那些事,我真是瘋了才會跟你結婚。我對我的生活可是有計劃的,這些計劃裡可沒有瘋姑娘的份兒。」

……

「不,不,我不接受這樣的說法。我告訴過她,你當時是個十幾歲的小孩,可奧德拉說——」

「我不在乎奧德拉怎麼說!」弗蘭妮終於也大喊起來,聲音穿透了牆壁。

「你想知道奧德拉還說了什麼嗎?奧德拉說你明明有四個伴娘,每一個都很樂意陪你買婚紗,可你偏要帶婚禮策劃人到紐約來,這件事看著就有鬼。」

「我喜歡那個婚禮策劃人!」

「你根本不瞭解她。你其實想說你不喜歡我的姐妹吧?」他問。

「我根本不認識她們!」接著她又說了些我們沒聽清的話。

話音剛落,房門被摔上了。兩個人中不知是誰離開了房間。

「我的老天啊。」露比低聲說。

我們聽過比這更糟的爭吵。婚禮舉辦之前的幾個月裡,人們往往會展示出自己最糟糕的一面。不過,偶爾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一個人最糟糕的那一面也是他最真實的一面,而難就難在人們總在木已成舟之後才能認清自己的處境。「都是平常事。」我說。

「不幸的新娘各有各的不幸,」露比說,「他說弗蘭妮‘過去那些事’是什麼意思,媽媽?」

「那不關我們的事。」我說。

「我們可以問問她,」露比說,「我敢說她一定會告訴我們的。」

「我們可以問,」我說,「她也有可能會說,不過那還是不關我們的事。你唯一有權知道的過去,是你自己的過去。」

「還有你歷史課要學的那些人的過去。你真沒勁,」露比說,「我要上谷歌搜一下,」她拿起手機,「弗蘭西絲——她姓什麼來著?」

「林肯。」我說。

「這名字太普通了,」露比說,「弗蘭妮是艾力森泉本地人,還是別的地方來的?」

「嘿,神探南希!別鬧了,這不關我們的事,」我說,「我猜是別的地方的人。」

「我們可以去看她的臉書主頁,」露比建議道,「看看她都認識什麼人。」

「你這樣像個網路跟蹤狂,還像個犯罪分子。」

「好吧,」露比說著放下手機,「我敢打賭,她以前肯定有厭食症,被人送進了精神病院。」

「這麼說別人可不好。」我說。

「我只不過在想象可能的情況,」露比說,「她太瘦了。」

「是嗎?」我說,「我沒注意。」我當然注意到了。婚紗店的店員用了好幾個夾子才把那條當作樣品的裙子固定住。弗蘭妮的肩胛骨尖利得如同兩把刀。每次我親吻或擁抱她,都擔心自己會把她弄散架。但弗蘭妮也有可能天生就是這樣,誰知道呢?盲目猜測別人的外表下面暗藏著什麼經歷,這種行為太愚蠢了。而且我想讓女兒感覺,她母親並不關注其他女性的身材,因為我不想讓她關注其他女性的身材。我堅信一位母親想讓自己的女兒成長為什麼樣的女性,她自己就應該以身作則。

「你真的沒注意?」露比說。

「我真的沒注意,」我說,「我對其他女性的身材並不感興趣。」

「你簡直是瞎了,」露比嘆了口氣,「神探南希是誰?」

9

「他其實沒那麼糟,」弗蘭妮在回程的飛機上對我說,我坐在中間,弗蘭妮和露比分坐在我兩側,露比正戴著耳機做作業,「他有時候很善良,」弗蘭妮說,「而且他對我們所在的社群充滿關懷。比方說,鎮上的動物救助站被迫要關門了,他就去拜見每一個跟他買賣過房子的人,最終籌到了足夠的錢讓救助站繼續運營。正是他的這個特點吸引了我,他的公民精神,而且非常勤懇。」

「他還好,」我說,「策劃婚禮的確會讓人壓力很大。」

「嗯,」她說,「可你還是不喜歡他。」

「我並沒有不喜歡他,」我說,「畢竟我不是那個跟他結婚的人。」

「好吧,」她說,「那你會嫁給他嗎?」

「不會,因為他不是我喜歡的型別。」我說。

「我是說,假如你是我,你會嫁給他嗎?」

說實話,我不會,可她不是我女兒,甚至連我的朋友也算不上。我很喜歡她,但她只是我的客戶。「可以假設,但我並不能確定你的處境,」我說,「所以我沒法回答這個問題,」我頓了一下,「你愛他嗎?」

「我愛你。」弗蘭妮說。

「不,」我說,「我不信。」

「這裡太曬了,我感覺我快被曬傷了。透過玻璃也能被曬傷嗎?」弗蘭妮拉下遮陽板,「我是說,我像愛朋友一樣愛你。我喜歡你對待事物的坦誠。」弗蘭妮說。

10

弗蘭妮婚禮前夕,我又夢見了阿維娃·格羅斯曼。阿維娃依然很年輕,二十歲上下,而我是她的婚禮策劃人。「要是特地給頭髮做個造型,」她說,「我感覺自己像是在撒謊。」

「你喜歡什麼樣子,就照什麼樣子做。」我說。

「亞倫不喜歡我留捲髮。」她說。

「無論你作什麼決定,都是正確的。」我說。

「人們只有在沒認真聽或者不想承擔責任的時候才會那麼說。你能幫我把拉鏈拉上嗎?」她說。她轉過身,我看見她婚紗拉鏈中間裸露著一大片皮膚。

「怎麼了?」她說,「不會是太緊了吧?」

「等一下。」我扯住婚紗兩邊,使出全身的力氣,居然真的把拉鏈給拉上了。

「你還能坐下嗎?」我問,「還能呼吸嗎?」

「誰需要呼吸啊?」她慢慢地坐下,我聽見婚紗龍骨發出的咯吱聲,暗地裡為婚紗被撐破做好了心理準備。「活在現實中的女孩才要呼吸呢,」她微笑著抬頭看著我,「我從沒想過你會成為婚禮策劃人。」

我醒來時渾身是汗。我看看手機上的天氣預報:有百分之六十六的可能會下雪。

但是並沒有下雪。天氣寒冷而澄澈,路面沒有結冰,航班都沒有延誤,說好出席的人也都來了。儘管連天氣也給了這對新人祝福,可前一夜的夢境整天在我心頭縈繞不散,我對這一天覺得非常不安。

韋斯的姐妹們還算隨和,不過她們彼此親密得讓人難以置信,那是一種具有排他性的親密。韋斯那位不受待見的好朋友奧德拉則讓人印象深刻,不過我一眼就看出——也許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她其實暗戀他。這一天對她來說是場悲劇,所以我對她格外體恤,儘量和善地對待她。我知道愛上一個並不愛你的人是什麼感覺。

席勒把花擺好後跟我打了個招呼:「所有蘭花都準備妥當了,太太。你想不想趁我離開前再去看一眼?」

我跟隨席勒走進宴會大廳。映入眼簾的蘭花模樣有些奇怪——花朵孤零零的,透著幾分可怖,彷彿是某種外星生物,而且花盆和根鬚看上去很不協調。不過這未必不是件好事,誰都不希望自己的婚禮和別人的一模一樣,而且以我對她的瞭解,蘭花十分符合弗蘭妮的氣質。

「你覺得怎麼樣?」席勒自豪地說。

「你幹得不錯。」我說。

「真希望每個新娘都想要蘭花。我覺得這樣有意思多了,」席勒說,「這可能是所有我籌備過的婚禮中我最喜歡的一個,」席勒掏出手機開始拍照,「等你拍完專業照片以後,能不能發給我幾張?你覺得弗蘭妮會介意嗎?」

「我想她會很開心的。」我說。

「弗蘭妮是個與眾不同的女人。」

「對。」我說。

「怎麼?你不同意。」

「我說‘對’。」

「可你的語氣好像帶些別的意思。」他說。

我並不認為我的語氣有什麼不對頭,不過我還是四下看了看,以確認除了我們兩個以外沒有別人。「這並不是針對弗蘭妮,」我說,「而是我保持了許多年的一個想法。所有這些細節——花卉、婚紗、宴會大廳——這些看上去好像都很重要。我的工作就是要讓人相信這些細節都很重要。不過歸根結底,無論他們選什麼,最終不過是幾朵花、一條裙子和一個房間。」

「關鍵是什麼花!」席勒說,「什麼樣的房間!」

「有時候我覺得婚禮就像一隻特洛伊木馬。我向人們兜售美麗的夢境,好把他們的注意力從婚姻本身引開。他們選擇這些東西是為了彰顯自己與眾不同,為了自我感覺沒那麼平庸,可是有什麼事情比選擇結婚更加平庸呢?」

「你這個人想法太可怕了。」席勒說。

「可能是吧。」

「天啊,你心情不好。」席勒說。

「蘭花好像讓我格外傷感。」我說。

「我不確定這個髮型好不好看,」儀式開始前,弗蘭妮說,「看上去過於複雜,而且那個人盤得太緊,我感覺快被勒暈過去了。」她的髮型是兩條粗壯的髮辮在頭頂編成一頂王冠。她本想要年輕姑娘參加室外音樂節時那種隨性的髮型,可如今,兩條辮子像長了毛的蛇,要把弗蘭妮從頭頂生吞下去。

「把它拆開。」我說。

「那能行嗎?」

「優雅質樸的風格,」我說,「你婚禮的主題就美在這裡。你想怎麼做,就可以怎麼做。」

她拆開頭髮:「要是沒有你,我該怎麼辦啊?」

「你可能會僱用另一個我,」我說,「可能是個來自波特蘭的我。」

「我真希望你沒有聽見那句話。我們第一次見面韋斯就那樣說,實在難聽了,」她說,「他想讓大家都喜歡他……他以為這樣會讓你印象深刻。」

「他的確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說。

她大笑起來,馬上又掩住了嘴。「哦,天啊,」她說,「我馬上就要嫁給他了,你肯定覺得我這個人也很差勁,」她頓了一下,「你可能會想:‘她怎麼能愛上那樣的男人?’有時候我自己也在想。」

「我真喜歡你。」我說。我把弗蘭妮的服裝袋拉上,又把鞋和衣服裝進她的運動提包。

「哦,這些事不用麻煩你了!」她說。

「我很樂意做,」我說,「這是我的工作。」

「好吧,簡。謝謝你。你可能已經被我說煩了,但要是沒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我母親……」弗蘭妮的眼睛溼潤起來,但我並不想讓她哭,因為化妝師已經走了,便遞給她一張紙巾。

「沾一沾,」我說,「不要抹。深呼吸。」

她沾了沾眼睛,深呼吸。

「我讀到過一個女人的故事,她在加利福尼亞,」我說,「她假扮成伴娘,趁參加婚禮的人不注意時把婚宴上的財物洗劫一空。我記得她偷過大約五十場婚禮。」

「但她最終還是被抓住了。」弗蘭妮說。

「最後被抓了,但是拖了很長一段時間。你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是最天衣無縫的犯罪方式。婚禮上每個人的注意力都在別的地方。」

「除了你以外的每個人。」她說。

「而且有一半的客人互相都不認識。」

「你這是在轉移話題。」弗蘭妮說。

「我一點也不認為你是個差勁的人,而且你應該知道,人們會為了各種各樣的原因結婚,愛情只是其中一個——我這麼說可能有點冷酷無情——但幾百場婚禮策劃下來,我甚至不能確定愛情是不是你嫁給一個人的最重要的原因。」

「哦,簡,這是唯一的原因啊。」

「好吧。」我說。

「可假如我看錯了韋斯,這可是終身大事。」她說。

「並不是,」我說,「假如你發現自己看走了眼,也沒人會判石刑把你砸死。沒有人會在你胸口戴上一個紅色的‘d’。你活在二十一世紀。僱個律師,你結婚時帶來了什麼,可以盡數帶走——基本盡數帶走——改回自己的姓氏,到別的地方去,重新開始。」

「你說得真輕鬆。要是我有了孩子呢?」

「那樣確實會更加複雜。」

「有時候我自己也在想,怎麼走到了這一步。」她說。

「聽我說,要是你真的認為這是個錯誤,我現在就可以出去,讓所有人都回家。」

11

度完蜜月,韋斯到店裡付給我剩餘的錢。「弗蘭妮說她要來,我告訴她沒必要。簡的辦公室離我只有大約一百五十米。」

我接過支票,放在抽屜裡。「真的只有一百五十米遠嗎?」我問。我的工作特點讓我很少斤斤計較,但韋斯身上的某種特質讓我總想反其道而行之。度完蜜月回來,他曬黑了不少,待人也比從前更加傲慢,來結算欠款還以為我會對他感恩戴德。

「可能有八百米吧。」他說。

「即便是這樣,那也比一百五十米遠。」我說。

「隨你怎麼說,簡。」他一副懶得和我一般見識的樣子,「這是弗蘭妮給露比買的。」他把一個塑膠水晶球擺在我桌上,裡面只有水和幾個塑膠零件:一隻鼻子、一頂禮帽、一根胡蘿蔔、三塊木炭。「這是佛羅里達的雪人。」他說。

「她考慮得真周到。」我說。

「謝謝你做的一切,」韋斯說,「婚禮很美,而且我知道你的友誼對弗蘭妮來說意義非凡。」

「我們相處得很愉快。」我說。

他轉身要走,又轉了回來:「你為什麼不喜歡我?」

「我喜歡你啊。」我說。

「我可不這麼想。奧德拉聽見了你和弗蘭妮的談話。她說你差點就勸服她不和我結婚了。」韋斯說。

「我覺得奧德拉其實暗戀你。我猜她只聽到了對話的一部分,想攪起事端,」我說,「因為事情並不是那樣的。」

韋斯點點頭:「是因為我讓你想起了他嗎?」

「我不知道你說的是誰。」我說。

「你儘可以裝傻,不過我在僱用你之前調查了你的背景。我只是想確認你沒有犯罪前科。你的確沒有——算是沒有吧。但我知道你是誰,我知道你的真名。」

露比走進門來。「你好,韋斯特先生。」她說。

「嘿,小露比。很高興見到你。」他笑著跟她握了握手。

「我正要送韋斯出去呢。」我說。

「替我跟弗蘭妮打個招呼!」露比說。

「沒問題,」他說,我把他送到門口,他即將邁出門檻時壓低聲音說,「你不用擔心,簡。我不會告訴任何人的。就連我妻子也不會說。這件事跟誰都沒有關係,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

過去的事永遠不會真的過去。只有白痴才會相信。我走到門外,在身後帶上了門:「我不知道你以為自己知道些什麼,但你其實一無所知。」

「別裝了,」他說,「連照片都有——」

我打斷了他:「即便這件事是真的,對你又有什麼好處?」

「我並不是在威脅你,簡。不過我可以想象一下,」他說,「要是大家知道你是性醜聞裡的明星主角,恐怕對婚禮策劃的生意沒多少好處。」

「有意思,」我說,「你觀察事物的角度真有意思。你還年輕,可能不記得——那時候連我都還沒出生——不過在1962年,約翰·肯尼迪的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作過一番演講,提出了共同毀滅原則。你記得嗎?」

「當然了,」韋斯說,「就是說,只要你手裡的炸彈比對手更多,你就可以高枕無憂。」

「你這麼說過於簡單了,」我說,「不過既然你想從政,知道這個原則對你有好處。」

「你這是什麼意思?」他問。

「你自認為有我的把柄。而我千真萬確有你的把柄,」我說,「我知道弗蘭妮的事,她的過去。」

「她不會告訴你的。」他看了我一眼,又移開了目光。

「鎮子這麼小,如果你參加競選,那你這個未來的艾力森泉大人物的前景可有點渺茫,有個那樣的妻子……」

「閉嘴。」他說。

「即便你把對我的猜測告訴別人,又能把我怎樣呢?人們或許會感興趣,也有可能不感興趣。我不過是個普通人,不需要其他人為我投票,明白嗎?再不濟,我總是可以到別的地方去給人策劃婚禮。」我聳聳肩膀。

「你真是個賤人。」他說。

「可能吧。我猜你看見的是這麼回事,而我之所以這麼猜,是因為事實就是這樣。阿維娃·格羅斯曼是我在邁阿密大學的室友,我們過去關係很好,但我已經很多年沒見過她,也沒有她的訊息。告訴你吧,韋斯,我有時還會夢見她。這多少讓人有些難為情,不過更讓人難為情的是你竟然犯下這樣的錯誤。但我不怪你,誰知道你在網上花低價能買到什麼破背景調查?你沒有把這件事查清楚情有可原。你是個大忙人,我向你保證,我不會用這件事要挾你。誰都有犯錯誤的時候。我並不覺得這就是道德淪喪的標誌。」

「謝謝。」他說。

「你看,我還是喜歡你的,」我向他伸出手,「跟我握握手,」我告訴他,他照做了,「跟你合作很愉快。希望我們可以保持聯絡。」

我望著那個窩囊廢離去的背影,雖然算不上一溜小跑,但他腳下很麻利,迫不及待地想離我遠一點。我心想,韋斯·韋斯特,你跟亞倫·萊文根本沒法比。

不過,這麼說可能有失公允。很難說今天的我遇見萊文會對他作何感想。也許他跟韋斯·韋斯特的確有幾分相像——他們都是自大的野心家。在萊文身上,這些特點被其他氣質中和了,比如他的聰慧,比如他對身邊人強烈而真摯的同情心。話雖如此,我還是得說……拋開這一切不談,我對萊文的評價更好,也許是因為與他相識時我還處在更容易被打動的年紀,因為與他相識時我還年輕。

12

五月,露比快過十歲生日的時候,我碰巧看見韋斯·韋斯特從辦公室走出來。他正往集市廣場的方向走,我與他相對而行,要去席勒的花店——我在那裡約見了一對即將結婚的新人,愛德華·裡德和愛德華·安第維洛,大家叫他們裡德和艾迪。裡德是一位園林景觀設計師——他婚禮上的花卉絕不可掉以輕心;他想要的是「建築學園藝」風格,只有席勒能勝任。艾迪在弗蘭妮工作的學校做老師,裡德和艾迪都參加了林肯、韋斯特夫婦的冬季婚禮,他們很喜歡我的策劃。我想他們看中我的一個原因是我沒有為他們重名這件事而大驚小怪。「大家的反應讓人很厭煩。沒錯,我們兩個重名,」我們討論婚禮邀請函時艾迪說,「我們是兩個重名的男人。這種事時有發生。沒什麼稀奇,也沒什麼好笑的。」婚禮日期定在八月,主題是「精英派對」。

順便說一句,緬因州在去年十二月通過了同性婚姻的法案,最直接的成效是同性婚禮讓我的客戶數量比翻了一番還多。我甚至在考慮僱用幾位全職員工。

回到正題,韋斯·韋斯特正在打電話,他一邊通話一邊指點江山,彷彿是戲臺上的演員,又彷彿世界之大,只容得下他自己,其他人都不存在似的。又或者我們也存在,只不過我們生來就要做他的觀眾,瞻仰這通電話大戲,為這位精明強幹的房產中介而折服,如此種種。他朝我迎面走來,我也迎著他走去。我知道他並沒看見我,但即便看見我,他也不會為我讓路的。他沒有為那位繩子亂成一團的遛狗者讓路,沒有為那個推著嬰兒車帶孩子的女人讓路,沒有為走出郵局的老人讓路,也沒有為牽著手的少年情侶讓路,他憑什麼要為我讓路呢?

那天下午我只覺得灑脫利落,決定試試露比提出的假設——假如一個人向你迎面走來,而你堅決不讓路,會發生什麼事。那天陽光和煦,街上沒有積冰,我甩開手臂大步向前。我徑直向他走去,眼看就要撞在一起了。

我的鼻尖離他只有大約二十釐米遠了,我依然勇往直前。

他讓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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