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瞪口呆。他胸前那朵襟花……那呆滯的表情……不錯,症狀一點不差,可我還是覺得難以置信。我想這都是因為無數次地目睹炳哥那些開始轟轟烈烈後來無疾而終的戀愛,所以不敢相信他竟然善始善終了。
「結婚了!」
「對,今天早上去了霍爾本市政廳。我剛參加完婚宴回來。」
我一下坐直身子,打起十二分精神,到底是見過大場面的人。我看這事必須從各方各面挑明瞭說。
「咱們得說清楚,」我說,「你真的結婚了?」
「是呀。」
「娶的是你前天還愛的那個姑娘?」
「什麼意思?」
「這,你也知道自己什麼樣。告訴我,你怎麼會一時衝動的?」
「你別這副口氣行不行?我娶她是因為我愛她,要命。她是世上最好的媳婦兒。」炳哥說,「獨一無二。」
「這都好說,我看你的話應該能信。可是你想過你叔叔的反應沒有?上次我見到他,他可沒什麼心情撒五彩紙屑。」
「伯弟。」炳哥說,「跟你實話實說好了。我媳婦兒使出了激將法,我這麼說你明白吧?我跟她說了我叔叔的看法,她說要是我愛她愛得夠深,就會勇於面對老先生的怒火,立刻和她結婚,不然乾脆分手。我根本沒得選,所以就買了朵襟花一咬牙。」
「那你現在有什麼打算?」
「哦,我全都計劃好了。你去見我叔叔跟他宣佈我的婚訊——」
「什麼?」
「你去見——」
「難不成你打算把我拖進來蹚渾水?」
他盯著我,好像莉蓮·吉許從昏迷中甦醒的樣子。
「這還是伯弟·伍斯特嗎?」他難過地問。
「沒錯,如假包換。」
「伯弟老兄。」炳哥輕輕地在我身上這拍一下那拍一下,「想想嘛!咱們是老同學——」
「哎,好啦!」
「好兄弟!我就知道你靠得住。她正在樓下大廳裡等著,咱們馬上帶著她衝去龐斯比花園街。」
新娘子我只見過一次,當時她還是服務員打扮。我還擔心她婚禮這天會裝扮得花枝招展的,結果卻發現,她並沒有又是絲絨又是花帽子又是撲鼻的香水,反倒怪有品位的。很素淨,沒有花花綠綠。瞧她那一身打扮,就像剛從伯克利廣場走出來的。自打這樁倒霉生意開始,我第一次看到了一絲希望。
「這位是我的老朋友,伯弟·伍斯特,寶貝。」炳哥說,「我們是老同學,是吧,伯弟?」
「正是!」我說,「幸會!我想咱們——嗯——那天午飯就見過了,是吧?」
「哦,不錯!幸會!」
「我叔叔最聽伯弟的。」炳哥解釋說,「所以我叫他跟咱們一起過去,算是做點鋪墊吧。嘿,計程車!」
一路上三個人都沒怎麼說話,氣氛有點緊張。等車停在老位元沙姆的陋室門口,我們三個跳下車,我心裡還挺高興的。我叫炳哥和夫人先在大廳裡候著,一個人先上了樓。進了客廳,管家跑去搜尋他家大王。我在屋子裡來回踱步,等他快點現身,突然發現有張桌子上擺著《女兒當自強》那本破書。書正好攤開在第215頁,其中一段重重打著鉛筆線的文字吸引了我的注意。一讀之下我就發現,這真是得來全不費功夫,待會兒剛好能助我一臂之力。
這一段是這麼寫的:
「有什麼能戰勝,」——米莉森特面對這個執拗的老人,眼中精光一閃——「有什麼能戰勝純潔的、火焰一般的愛情?無論王孫公子還是達官貴戚、爵爺,也無論父母長輩如何不饒不依、以卵擊石。我愛您的兒子,溫德米爾勳爵,沒有什麼能讓我們分離。冥冥之中就註定我們今生在一起,您又怎能不自量力,違抗命運的軌跡?」
侯爵透過兩道濃眉凌厲地望著她。
「唔!」他說。
我正要溫習米莉森特的反詰,這時門開了,位元沙姆踱步進來。和往常一樣,他看到我笑逐顏開。
「親愛的伍斯特先生,意外到訪,榮幸之至。請坐。不知有什麼能為你效勞的?」
「哦,我這次是以使者的身份來的,代表炳哥,知道吧?」
他的一團和氣有點消散。他沒有開口送客,所以我再接再厲。
「依我看呢,」我說,「要戰勝純潔的、火焰一般的愛情,還是挺有難度的。我是說,這可能嗎?我可不看好。」
面對這個執拗的老人,我眼中雖然沒有精光一閃,但總算抖了抖眉毛。他喘了一會兒,樣子有點疑惑。
「伍斯特先生,上次見面時我們已經講過了,當時——」
「是,但這不是又有新情況了嘛。是這樣的,」我直奔主題,「今天上午炳哥跑去一頭栽下去了。」
「老天爺!」他猛地跳起來,張口結舌,「為什麼?在哪兒?怎麼栽的?」
原來是沒聽明白。
「我用的是比興的手法。」我趕緊解釋,「沒說錯吧。我是說他結婚了。」
「結婚!」
「可不是當了新郎了。你不會發火吧?你也知道,年少衝動,兩顆心彼此相愛什麼的。」
他呼呼直喘氣,很氣不過的樣子。
「你這條訊息叫我深為震驚。我——我想,我是被——將了一軍。不錯,將了一軍。」
「但你又怎能不自量力,違抗命運的軌跡?」我用餘光掃了一眼臺詞本。
「嗯?」
「瞧,他們註定今生在一起,冥冥之中,知道吧。」
坦白說,他要是在這個節骨眼回一句「唔?」我就沒轍了。所幸他沒朝著這個角度想。一時間兩個人都沒有話說,他似乎陷入了沉思。接著他的目光落到那本書上,隨即吃了一驚。
「呀,老天保佑,伍斯特先生,你是在引用書裡的句子啊!」
「有點改動。」
「我就說怎麼聽著耳熟呢。」他這下神色全變了,還咕咕一聲淺笑,「哎呀,哎呀,你最知道我的軟肋!」他拿起書,埋頭苦讀了好一會兒,我有點覺得他已經把我忘了。還好,他放下了書,抹了兩下眼睛。「啊,好了!」他說。
我蹭著雙腳,憧憬著最好的結局。
「啊,好了。」他又說了一遍,「我不能做第二個溫德米爾勳爵,是吧,伍斯特先生?告訴我,你筆下這個頤指氣使的老先生是不是有原型的?」
「啊,沒有!想到就寫了唄,知道吧。」
「天才!」老位元沙姆喃喃道,「天才!啊,伍斯特先生,我改變心意了。你說得對,我怎麼能自不量力,違抗命運的軌跡呢?我今天晚上就寫信給理查德,告訴他我同意他的婚事。」
「你不如當面跟他宣佈這個好訊息。」我說,「他正在樓下等著呢,偕同夫人。我這就下去叫他們上來。回見啦,真要多謝你。炳哥肯定要高興壞了。」
我一個箭步竄出客廳奔下樓梯。炳哥和夫人坐在兩張椅子上等著,像牙醫診所候診室裡的兩位病人。
「怎麼樣?」炳哥急切地問。
「全部搞定,只差握手。」我在老炳哥背上一拍,「衝上去,你們叔侄倆樂呵樂呵。拜拜——老朋友們。需要我的話,你知道到哪兒找我。恭喜恭喜,廢話不多說了。」
我說完趕緊開溜,免得他們謝個沒完沒了。
所謂世事難料。等我回到公寓,雙腳往壁爐架上一搭,啜飲著吉夫斯端來的茶,大概有史以來第一次覺得功德圓滿,應該好好犒勞一下自己。我習慣了眼睜睜看著生活之大熱門在衝刺階段馬失前蹄名落孫山,但在炳哥這件事上,我左看右看都覺得滴水不漏。我走以後,他只要領著炳嫂走上樓領取祝福就好了。我對此深信不疑,所以等他約莫半個小時以後心急火燎地衝進客廳時,我滿以為他是要泣不成聲地感謝我,誇我是個好哥們什麼的,於是對著他綻開了一個慈悲的笑顏。我正要遞煙給她,卻發現他好像有心事。不錯,他根本就像被人狠狠地打在了太陽神經叢上。
「我親愛的老夥計,」我問,「怎麼了?」
炳哥在屋子裡撲來撲去。
「我——要——冷靜!」他撞倒了一張桌子,「冷靜,見鬼!」他撞翻了一把椅子。
「不會是出什麼岔子了吧?」
炳哥大叫一聲,是乾巴巴惡狠狠的那種。
「哪有一件破事沒出岔子?你猜你走了之後出了什麼狀況?你還記得你非得送給我叔叔的那本書吧?」
以我之見這與事實大有出入,不過我看出這可憐蟲正為什麼事在氣頭上,所以沒糾正他。
「《女兒當自強》?」我說,「可派上了大用場呢。我就是引用了裡面的話才最終說動你叔叔的。」
「哼,我們進去以後可沒派上什麼用場。那本書擺在桌子上,我們先聊了幾句,氣氛漸入佳境,這時我媳婦兒看到了。她說,‘哦,位元沙姆勳爵,你讀過這本書?’我叔叔答,‘讀過三次了。’我媳婦兒說,‘我很高興。」我叔叔眼前一亮,「這麼說,你也是羅西·m.班克斯的書迷了?」我媳婦兒說,「我就是羅西·m.班克斯!’」
「呀,我的姑奶奶!不是吧?」
「就是。」
「怎麼可能是她?我是說,要命,她不是在高階自由派俱樂部端盤子的嗎?」
炳哥悶悶不樂地對著沙發椅踢了一腳。
「她在那兒工作是為了蒐集素材,寫一本叫《俱樂部公子默文·基恩》的小說。」
「她總該告訴你呀。」
「她發現我愛的是她的人,不在乎她身份低微,特別感動,所以瞞著沒說。她說打算以後再跟我坦白。」
「那,然後呢?」
「那場面就是一個雞飛狗跳。老先生氣得險些中風,說她冒名頂替。他們扯開了喉嚨各說各的,最後我媳婦兒跑去找出版商拿證據,說要讓我叔叔寫書面致歉信。接下來會怎麼樣,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等我叔叔發現自己被人愚弄了,準要氣成個潑婦;等我媳婦兒發現咱們耍羅西·m.班克斯這個把戲是為了讓我娶另一個女人,那麻煩就大了。你瞧,她最初受到我的吸引,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從來沒有戀愛經驗。」
「你是這麼跟她說的?」
「是啊。」
「天!」
「那,我呢,從來沒有……真正地戀愛過。這裡邊可有千差萬別,一邊是……嗨,算了。我怎麼辦?這才是重點。」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