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與現實
我取道敦刻爾克和蒂爾博瑞,坐客輪的三等艙回英國。走這條路穿越英吉利海峽,花費最少,卻並不是最糟糕的。要想在船艙裡睡覺,得另外掏錢,索性我跟三等艙的大部分乘客一塊兒睡在輪船的交誼廳裡。那天的情景我在日記中有記錄:
「27個男人,16個女人,一塊兒睡在交誼廳裡。今天早上,沒有一位女士洗過臉。男人們去洗手間了;女人們拿出化妝盒,臉也不洗,直接抹粉。我的問題來了:性別在這種場合是次要的嗎?」
旅程中,我跟一對來自羅馬尼亞的夫婦攀談起來。他們還是孩子,準備去英國度蜜月。他們問了我無數個關於英國的問題,我大言不慚地向他們吹噓。馬上就回家了,我心裡很高興。我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裡窮了這麼久,在我看來英國似乎成了天堂。英國的確有很多東西吸引著你回家:浴室,扶手椅,薄荷醬,烤得非常地道的新土豆,棕黃色的麵包,橘子果醬,用真正的啤酒花釀製的啤酒——這些東西真的很棒,前提是你能買得起。你有錢的時候,英國還真是個不錯的國家。當然了,我還有一份照顧弱智兒的工作,窮肯定是窮不了了。一想到自己不再是個窮人,我就變得非常愛國。那對羅馬尼亞夫婦問得越多,我就越讚美英國。天氣啊、景色啊、藝術啊、文學啊、法律啊——總之,英國的一切都是完美的。
「英國的建築好看嗎?」那對夫婦問。「棒得不得了!」我說,「你們倆的確應該看看倫敦的雕像!巴黎太粗俗了——一半是浮華,一半是貧民窟。可倫敦——」
接著,船沿著蒂爾博瑞港口慢行。河岸上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一座巨大的酒店,牆都是用灰泥粉刷的,頂上還有幾個小尖塔。站在英國的海岸上望去,酒店就像幾個笨蛋注視著的一家收容所的外牆。「法國建築師設計的。」我向他們保證。又過了一會兒,當火車穿過東區的貧民窟慢慢爬過倫敦時,我還在誇讚英國的建築之美,似乎一點兒也不能說英國不好。現在我回家了,再也不用過那種窮日子了。
我去了b的辦公室,他的第一句話就讓我的幻想破滅了。「真對不起,」他說,「要僱你的那個人出國了,耐心點兒,一個月後他就回來。堅持一個月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我來到街上才想起應該再向他借點兒錢。還有一個月呢,我身上只剩下了十九先令六便士。這個訊息讓我大吃一驚,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我在街上晃了一天,到了晚上,我實在想不出倫敦哪兒有便宜的床位,於是便去了一家「家庭旅館」,房費是七先令六便士。交完錢,我身上只剩下十先令兩便士了。
第二天早晨,我有了主意。無論如何,我還得去向b借點兒錢,但這事太丟人了,與此同時,我還得偷偷摸摸地活著。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千萬不能把那套最好的衣服當掉。除了那套第二好的衣服,我可以把所有的東西寄存在車站的衣帽間。我要用那套第二好的衣服換些便宜的衣服穿,說不定人家還能找給我一英鎊。要想靠30先令活一個月,我必須穿破衣服——當然了,越破越好。究竟30先令能不能撐一個月,我不知道,畢竟我對倫敦不像對巴黎那麼熟悉。或許我可以去乞討,把鞋帶賣掉也行。我記得我在一份報紙上讀過一篇關於乞丐的文章,文章說這幫傢伙把2000英鎊縫進了他們的褲子裡。無論如何,我也不可能在倫敦餓死,所以沒什麼可擔心的。
為了賣掉衣服,我去了朗伯斯區,那兒的人都很窮,有很多賣舊衣服的店鋪。在第一家店鋪,店主態度很友好,卻不願幫我的忙;第二家店鋪的老闆態度很粗魯;第三家店鋪的老闆是個聾子,也許是裝聾作啞;第四家店鋪的老闆是個一頭金髮的大塊頭年輕人,渾身上下都是粉紅粉紅的,就像一根火腿。他看了一眼我身上穿的衣服,然後一臉鄙夷地用大拇指和食指摸著它們。
「東西不怎麼樣,」他說,「確實是很爛的東西。你想賣多少錢?」(其實衣服質地很好)
我跟他說想換一些舊衣服,值多少錢讓他看著給。他想了一會兒,拿出幾件又破又髒的衣服,扔在櫃檯上。「錢呢?」我問,盼著他能給一英鎊。他一噘嘴,拿出一先令,放在那幾件破衣服旁。我沒跟他計較——我本來是想跟他爭論的,可剛張開嘴,他就伸出一隻手,做出一副要把那錢收回去的樣子。我看出來了,我完了。他讓我在店鋪後面的一間小屋子裡換了衣服。
那堆衣服裡有一件外套,以前是深棕色的,現在已褪了色,還有一條黑粗布褲子,一條圍巾外加一頂布帽子。我的襯衫、襪子和靴子沒有當,口袋裡還裝著梳子和剃刀。穿上這套衣服,我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以前我經常穿破衣服,可跟這一身一點兒都不一樣。這一身不僅髒,沒形,咳,怎麼說呢——反正很不雅觀,有點兒像古代人穿的那種破衣服,跟單純的破爛兒很不一樣,就像是賣鞋帶的那種人穿的,也可以說是流浪漢那種人穿的。一個小時後,在朗伯斯區一家店鋪的鏡子裡,我看到了一個長相非常猥瑣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個流浪漢),徑直朝我走來,等我定睛一看,發現鏡中人正是我自己。我的臉上已經抹上了一層灰塵。灰塵這種東西向來一視同仁,你穿得很體面的時候,它不侵擾你,可等你的翻領沒了,它就會從四面八方朝你飛來。
我在街上一直待到很晚,我一直在流浪。現在這個樣子,我有點兒擔心警察會把我誤認為是流浪漢,把我抓起來。我不敢跟任何人說話,我一張嘴,他們肯定會察覺出我的嗓音和衣著之間的那種不相稱(後來我才發現,這事根本沒發生過)。穿上新衣服,我馬上就來到了一個新世界。剎那間,似乎每個人的態度就都變了。我幫助一個小販把他弄翻的手推車扶起來,他微笑著對我說了一句:「謝謝你,老兄。」這輩子沒人叫過我老兄——都是身上這套衣服的功勞。還有,我生平第一次注意到,女人對男人穿得好與壞的反應的差別竟有那麼大。一個穿得很破爛的男人經過她們身旁時,她們趕緊躲開他,臉上那厭惡的樣子就像見了一隻死貓一樣。衣裝是一種很有魔力的東西。不管怎麼說,穿得跟流浪漢一樣,第一天很難不會有一種被人家瞧不起的感覺。這就像蹲監獄一樣,在裡面待的第一個晚上你也會覺得很丟臉。那種感覺沒有來由,卻很真實。
晚上11點左右,我開始找住的地方。我聽說過那種廉價客棧(順便提一句,這種地方不叫廉價客棧),我覺得花上四便士租一個床位就差不多了。我在滑鐵盧路上看到有個人正站在馬路牙子上,看樣子是幹粗活兒的。於是我走上前去問他,我說我破產了,想找一個最便宜的床位。
「哦,」那人說,「你去街對面那棟房子看看,就是招牌上寫著‘單身男人好床位’的那棟。那地方不錯,的確很不錯。我常在那兒住,又便宜,又幹淨。」
那是一棟高大、破舊的樓房,從窗戶裡透出昏暗的光,有的窗戶上還糊著棕色的牛皮紙。我走進一條石頭鋪就的小道,一個臉色蒼白的小男孩兒,好像還沒睡醒,從一扇通往地下室的小門旁邊出來了。地下室裡傳出竊竊私語的聲音,一股熱浪從裡面湧了出來,還有一股乾酪的酸味兒。那小男孩兒打了個哈欠,伸出一隻手。
「要租床位嗎,先生?一先令就行。」
付完錢,小男孩兒領著我走上一段搖搖晃晃、沒有燈光的樓梯,然後走進一間臥室,裡頭有一股止痛藥和髒床單的甜臭味兒。窗戶似乎被封死了,剛進去的時候,汙濁的空氣差點兒讓我窒息。屋子點著一根蠟燭,我看了一下,房間面積是15平方英尺,高8英尺,一共有八個床位,六張床上已經有人住了。這些人都穿著衣服,身材臃腫而奇怪,甚至連每個人的靴子都堆放在身上。有人在角落裡賣力地咳嗽著,那樣子真讓人噁心。
等到了床上我才發現床硬得就像一塊木板,一個圓柱形的硬東西被當作枕頭,就像一塊木頭。這比在桌子上糟糕多了,床不足六英尺長,還非常窄,床墊凸出來一大塊,得使勁兒抓住才能不掉下來。床單上沾滿了臭汗味兒,我都不敢讓它碰我的鼻子。還有,被子都是用床單做的,裡面夾著一層薄薄的棉花,這種東西根本不保暖。整個晚上都有人在亂折騰。差不多每隔一個小時,我左邊床位上的那個人——我覺得是個水手——就會起來一次,先罵一通,再點起一支菸。還有一個人,好像膀胱出了點兒毛病,一晚上要起來六七次,對著他的夜壺很響地撒尿。牆角里患有咳嗽病的那傢伙每隔20分鐘就會咳嗽一通。這傢伙咳嗽得很有規律,他一咳嗽外面有條狗就會跟著狂叫。不用問,只要外面的狗一叫,這傢伙肯定在咳嗽。這人咳嗽時發出的聲音討厭得難以形容,一邊吐氣泡,一邊乾嘔,似乎他咳嗽的時候,腸子也跟著劇烈翻騰一般。有一回,他划著了一根火柴,我這才看清他的臉。他已經很老了,灰白色的頭髮,深陷的臉,就像一具屍體。他把褲子套在腦袋上,當作睡帽。不知為什麼,我總是很討厭睡帽這種東西。每次他咳嗽或者那個水手罵街的時候,旁邊床位上一個睏倦的聲音就會響起:
「閉嘴,哦,看在上帝的分兒上,快閉嘴!」
我總共睡了差不多一個鐘頭的覺。清晨,朦朧中我覺得有個棕黃色的大東西朝我襲來。睜開眼一看,原來是那個水手的一隻大腳,從被子底下伸出來,挨近了我的臉。這隻腳呈深棕色,跟印第安人的差不多,上面還粘著泥。屋裡的牆像患了麻風病一樣。床單三個星期沒有洗過了,幾乎變成了赤褐色。我從床上起來,穿好衣服,下了樓。地下室裡有一排洗臉盆,兩條滑膩的毛巾。我口袋裡裝著一塊肥皂,剛要洗,就見每個洗臉盆上都粘著一條條汙跡——這種髒東西粘得非常牢靠,黏糊糊的,黑得像鞋油一樣。我臉都沒洗就出去了。總之,這家旅館不像描述的那樣既便宜又幹淨。不過,後來我發現,它是一家相當具有代表性的旅館。
我穿過泰晤士河,向東走了很長一段路,來到位於塔山附近的一家咖啡館。這家咖啡館非常普通,在倫敦像這樣的咖啡館有上千家。相比巴黎的咖啡館,這家顯得奇怪而洋氣。裡面通風不是太好,有流行於上世紀40年代的高背長椅,當天的選單用肥皂寫在一塊玻璃上,還有一個14歲的姑娘負責上菜。幹粗活兒的那些人把食物用報紙一包就開始吃,用一種類似於瓷杯子的大杯子喝茶。一個角落裡有個猶太人,把頭埋進盤子裡,正在充滿負罪感地大口吃著燻豬肉。
「給我來一杯茶、一份麵包和一些黃油。」我對那姑娘說。
她注視著我:「這兒沒有黃油,只有人造奶油。」說這話的時候她顯出一副吃驚的樣子。
她把我點東西重複了一遍:「一杯茶外加一份麵包!」這句話就跟巴黎的咖啡館裡侍者喊的那句「一杯紅葡萄酒」一樣不朽。
在我的高背長椅旁邊的牆上有一則公告,上面寫著:「不許往口袋裡裝糖。」公告下面有一首殘詩,不知是哪個富有詩人氣質的顧客寫的:
偷糖的人,
會被稱為骯髒的……
詩的最後一個字不知被誰給刮掉了。英國就是這個樣子。一杯茶、一份麵包花掉了我三個半便士,這樣一來,我的口袋裡就只剩下八先令兩便士了。
公寓的過客
靠這八先令,我活了三天四夜。我在滑鐵盧路住得很不舒服,於是搬到東部,在彭尼菲爾茨的一家公寓住了一個晚上。這家公寓很具有代表性,在倫敦,像這樣的公寓有幾十家。這家公寓可以提供50到100人的住宿,由一個「代理人」負責經營——代理人是老闆的代理人,因為這類公寓都屬於營利性的企業,老闆都是有錢人。我們那間宿舍住著15到20個人,床鋪也是又冷又硬,不過床單倒不像一個禮拜沒洗過的樣子。從這一點看,的確有改進。房租從九便士到一先令不等(一先令的宿舍床與床之間相隔六英尺而不是四英尺)。按規定,房租必須在晚上七點之前付清,不然的話就只能被趕出去了。
地下有一間公共廚房,租客都可以用。燃料是免費的,鍋碗瓢盆、茶壺和燒烤用的叉子隨便用。裡面還有兩個大火爐,一年四季都燒著。管火、打掃廚房和鋪床的工作由租客輪流做。租客中有一個叫史蒂夫的碼頭工人,年紀大一些,長得很帥氣,看模樣像是諾曼底人,是這兒的頭頭兒。租客之間發生了什麼爭執,或者有誰因為拖欠房租被趕出去等等這種事都由他來調停。
我喜歡這間廚房。它深藏於地下,屋頂很低,又熱,煤煙讓人昏昏欲睡。爐火發出的光照進牆角里,形成黑絲絨般的影子,整間屋就靠它照明瞭。屋頂上繫著幾條繩子,上面掛著一些破舊的衣物。這兒的租客大多是碼頭工人,端著炒鍋在爐子上忙活著,紅色的光打在他們臉上。有些人半裸著身子,他們洗好了衣服,正等著晾乾。晚上,會有人玩拿破崙紙牌和西洋跳棋,還會有人唱歌——《我是個小夥子,我父母做錯了什麼》是大夥兒最喜歡的一首。還有一首關於海難的歌大家也很喜歡。有幾次,夜深時,有人拎著一桶濱螺進來了,買得很便宜,就在大夥兒中間分了。在這間公寓裡,分東西很常見,大夥兒都覺得給一個失去工作的人飯吃是天經地義的事。租客當中有一個面色蒼白、形容枯槁的小夥子,看樣子他時日不多了。人們說他的毛孔是褐色的,在瘋人院裡住過,身體被切開過三回。別的人經常喂他飯吃。
租客中還有兩三個靠撫卹金度日的老年人。在見到他們以前,我還從未想到過在英國竟有一點兒收入也沒有、光靠每星期幾先令撫卹金度日的老年人。無論怎樣,這些老年人也沒有別的收入。其中有一個很健談,我問他是如何活著的。他跟我是這麼說的:
「住旅社一個晚上是九便士——一週下來就是五先令三便士。每週六刮一次鬍子,每次三便士——加在一起就是五先令六便士。還有,每個月要理一次髮,每次六便士。除此之外,還得花四先令四便士買吃的和漿果。」
他想不出別的花項了。他平日裡吃的是麵包、人造奶油和茶——將近週末時,他沒錢買牛奶,只能吃乾麵包、喝茶。還有,他的衣服可能是人家捐助的。他似乎對現狀很滿意,跟食物相比,他更看重他的床和爐火。不過,每週有10先令的收入,花點兒錢刮刮鬍子,也是一件不錯的事。
一整天我都在街上晃悠,東邊最遠到過沃平區,西邊最遠到過白教堂區,在巴黎待過了,覺得這裡要乾淨得多、安靜得多,也荒涼得多。這裡沒有電車發出的尖叫聲,沒有嘈雜痛苦的後街生活,也沒有當兵的在廣場上大聲喧譁。這兒的人穿得要好些,臉漂亮些,也溫柔些,沒有法國人那種兇暴的個性和惡意。這兒喝醉酒的人要少得多,也不那麼髒,吵架的也少,更多的是懶散。三五成群的人站在角落裡,稍微有些營養不良,不過每隔兩個小時,這些倫敦人就會「喝一杯茶,吃兩片面包」。這兒的空氣中似乎缺少巴黎的那種興奮。這裡有的是水壺和勞動力市場,而巴黎卻是小酒館和血汗工廠的聚集地。
盯著街上的行人看是件有趣的事。倫敦東區的女人們是漂亮的(可能是混血的緣故)。萊姆屋區擠滿了東方人——中國人、吉大港人、賣絲質圍巾的德拉威人,甚至還有幾個錫克教徒,沒人知道這些人是怎麼到這兒來的。到處都能看到街頭聚會。在白教堂區,有號稱「唱福音」的人決意將你從地獄中拯救出來,前提是你得給他六便士。在東印度碼頭,救世軍正在舉行禮拜儀式。他們唱著「這裡有像猶大一樣卑怯的人嗎」,而另外一撥人則唱著「該怎樣處置一個喝醉的水手」,於是,兩幫人對著唱。在塔山,有兩個摩門教徒正在發表演講。他們旁邊的平臺周圍有群人正在抗議,又喊又叫,不讓他們再說下去了。有人公開抨擊他們的一夫多妻制。有個瘸腿、留著鬍子的人,顯然是一個無神論者。他聽到了「上帝」這個詞,正在憤怒地質問他們,這時人群中響起一陣讓人感到困惑的噪音。
「親愛的朋友們,讓他們把話說完好嗎?就這樣,讓他們說。別吵!——不,不,回答我。你們倆能讓我看看上帝長什麼樣子嗎?要是你們倆能讓我看看他長什麼樣,我就信他。——哦,閉嘴,別打斷他們的話!——你們倆別說了!——一夫多妻主義者!——嗯,關於一夫多妻制該說的還不少呢。別讓女人摻和這種事。——親愛的朋友們,能不能——不,不,別耍滑頭。你們倆見過上帝嗎?你們倆碰過他嗎?你們倆跟他握過手嗎?——哦,別吵,看在上帝的分上,別吵!」等等。我聽了20分鐘,挺想對摩門教有點兒瞭解,可這個集會除了大吵大鬧外,一點兒用處也沒有。街頭集會的命運大都是這樣的。
在中塞克斯街,在人潮湧動的市場上,一個衣衫襤褸、拖曳著走的女士,正用力拉扯著一個五歲的小搗蛋鬼。她在小搗蛋鬼面前搖晃著一把小號。小搗蛋鬼在號哭。
「自己玩兒去!」做母親的大聲叫喊著,「我把你弄到這兒來給你買把小號是為了什麼?你想不想到我的膝頭上來?你這個小雜種,自己去玩兒吧!」
小號上落下幾滴唾沫。母親和孩子吼叫著消失了。這地方比巴黎怪多了。
我在彭尼菲爾茨住的最後一個晚上,有兩個租客吵起來了,那場景真令人討厭。一個七十歲左右、靠領取撫卹金生活的老人,光著上身(他正在洗衣服),用很難聽的話罵一個背朝火爐、長得挺敦實的碼頭工人。藉著爐火發出的光,我看到了這個老人的臉,他因悲憤差點兒哭了。很顯然,這兒發生了嚴重的事。
就聽老人說:「你這個——!」
碼頭工人說:「閉嘴,你這個老東西,等會兒再收拾你!」
老人說:「那就試試吧,你這個王八蛋!我比你大30歲,不過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能把你揍得屁滾尿流!」
碼頭工人說:「哈哈,說不定我會把你打爛!老東西!」
他們倆就這樣吵了有五分鐘。其他的租客坐在周圍,一個個悶悶不樂的樣子,竭力不去理會這場爭吵。碼頭工人看上去怒氣衝衝,可那個老人變得愈加狂怒。他伸著脖子,一點點向碼頭工人靠近,在離對方几英寸的地方大聲尖叫著,就像一隻騎在牆頭上的貓,然後啐了一口唾沫。他想鼓足勇氣給對方一拳,卻沒有成功。最後,他又開始破口大罵:
「哈——,你就是這麼個貨,哈——!把那東西放進你的髒嘴裡,使勁兒吸吧,你這個——!我要揍爛你的臉。哈——,你這婊子養的。吸吧,你這個王八蛋!你就是這麼個貨,你——,你——,你這個黑鬼弄出來的雜種!」
說完,他突然癱倒在一張長椅上,雙手抱頭,號啕大哭起來。對方瞧見大夥兒都對他怒目而視,就出去了。
後來,我從史蒂夫那兒知道了他們倆爭吵的原因,似乎是一先令的食物引起的爭端。老人存的麵包和人造奶油不見了,在接下來的三天,如果別人不周濟他的話,他就會餓肚子。那個碼頭工人有工作,吃得也不錯,總在嘲笑人家,於是就有了這次爭吵。
當我身上只剩下一先令四便士的時候,我去鮑區的一家公寓住了一個晚上,那兒的租金只有八便士。我穿過一條小道,來到一間深藏於地下、令人窒息的屋子,它的面積是十平方英尺。火爐旁邊圍坐著十個人,大部分都是幹粗活兒的。已是午夜,可代理人的兒子,一個臉色蒼白、渾身黏糊糊的小孩兒仍坐在工人大腿上玩耍。有個上年紀的愛爾蘭人正對著一個小籠子裡的一隻紅腹灰雀吹口哨。那兒還有幾隻別的會唱歌的鳥兒,羽毛都已褪色,它們一輩子就生活在地下室裡。租客習慣了在爐子上燒水,就不用再走一碼去洗手間弄水了。我在桌子旁坐下,覺得腳底下有什麼東西在動,低頭一看,一堆黑黑的東西正在緩慢地穿過地板,是一群黑甲蟲。
宿舍裡一共有六張床,床單上用大字寫著「偷自鮑路××號」。床單散發出的味道讓人作嘔。我旁邊床上躺著一個老人,是個街頭藝術家。他的脊柱異常彎曲,被子無法蓋滿他的身體,他的背離我的臉只有一兩英尺。他的背光光的,上面粘著一些漩渦狀的髒東西,就像大理石桌面一樣。晚上,他一個人醉醺醺地回來了,就在我的床附近吐了一地。屋裡也有臭蟲——沒有巴黎的多,卻也不會讓你睡好覺。這是一個骯髒的地方。不過代理人和他的妻子人很好,不論是白天還是夜裡,只要你開口,他們隨時都會為你端來一杯茶。
免費的代價
早晨,像往常那樣,我喝了一杯茶,吃了兩片面包。之後,我又買了半盎司菸絲,翻翻口袋,只剩下半便士了。我不想再去找b借錢,這樣一來,除了去臨時救濟站,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對這種事我腦子裡一點兒概念也沒有,不過我知道在拉姆頓有一家臨時救濟站。我動身了,並於下午三四點到了那兒。在拉姆頓市場,我看到一個靠著豬欄的愛爾蘭老人。他面容消瘦,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個流浪漢。我走過去,跟他靠在一起。過了一會兒,我把煙盒遞給他。他開啟那盒子,看了一眼裡面的菸絲,臉上頓時顯出一副吃驚的樣子:
「天哪,」他說,「這是好菸絲啊!六便士一盎司呢!你是從哪兒弄的?路上你走的時間不長嘛。」
「嗯,你在路上弄到煙了嗎?」我問。
「哦,弄到了一點兒。瞧。」
他拿出一個生鏽的小鐵罐。小鐵罐以前是裝奧秀牌食品的,裡頭有二三十個菸頭,是從人行道上撿的。愛爾蘭老人表示他很少撿到菸絲,然後他又一本正經地補充說,在倫敦的人行道上,一個人一天能撿到兩盎司菸頭。
「你是來投奔臨時救濟站的嗎?」他問。
想到他可能會讓我入夥,所以我說是。然後我問他拉姆頓臨時救濟站是什麼樣子的。他說:
「哦,是一家提供可可飲料的臨時救濟站。有提供茶的臨時救濟站,有提供可可飲料的臨時救濟站,還有提供稀粥的臨時救濟站。感謝上帝,拉姆頓臨時救濟站沒有稀粥——至少我上回去的時候沒有。自從上次去那兒以後,這段日子我一直在約克和威爾士一帶轉悠。」
「稀粥是什麼?」我問。
「稀粥嗎?就是一大罐子熱水,再加上罐底的一些血色的燕麥片。稀粥這東西難喝死了。」
我們倆靠在豬欄上又聊了一兩個小時。這個愛爾蘭老人人不錯,可身上的味道不怎麼好聞,其實對一個渾身都是病的人來說,這事沒什麼大驚小怪的。似乎他從頭到腳都是病(他非常詳細地跟我描述了他的徵候):他的腦袋禿了,又得了溼疹;他是近視眼,可又沒戴眼鏡;他患有慢性支氣管炎;他的背很痛,至於是什麼病,還未確診;他患有消化不良症;他患有尿道炎;他患有靜脈曲張、拇囊炎,還是扁平足。儘管揹著這一身的病,他卻在街上流浪了15個年頭。
五點左右,愛爾蘭老人說:「光喝一杯茶你能受得了嗎?臨時救濟站六點才開門。」
「我覺得自己能行。」
「嗯,這一片兒有個地方,可以讓你免費喝一杯茶,還會給你一小塊圓麵包。那茶不錯。不過喝完之後,他們會讓你念一大段祈禱詞,就算是混時間吧。跟我來。」
他領著我走進一條小巷,小巷裡有一座錫皮頂的小屋,跟鄉下的小涼亭差不多,我們在門口停了下來,已經有差不多25個流浪漢在那兒等著了。有幾個很髒的老傢伙,其餘的多是看上去挺正派的小夥子,是從北邊來的,很可能是失業的礦工或者摘棉花的工人。過了一會兒,門開了,從裡面出來一位女士,她把我們迎了進去。這位女士身穿藍色絲質長裙,戴著一副金絲眼鏡,脖子上掛著一個十字架。
我們脫下帽子,坐下,覺得很不自然。這位女士給大夥兒分了茶,在我們喝茶吃麵包的時候,她一直在四處走動,親切地說著話。她說的是關於宗教的事——說耶穌一向憐愛我們這樣的貧苦人,一個人在教堂做禮拜時時間過得有多快,還說一個行路人經常做禱告是多麼重要。我們不喜歡聽她講這種東西。我們靠牆坐著,捻弄著各自的帽子(流浪漢沒了帽子就覺得自己受到了嘲弄),臉變得通紅。這位女士跟我們說話時,我們儘量嘟囔點兒什麼。不用說,她這麼做都是出於好心。過了一會兒,她端著一小盤面包走到一個北方小夥子跟前,然後對他說:
「我的孩子,最近一次你跪下來跟你天上的父做靈魂上的溝通是什麼時候?」
這個可憐的小夥子一個字也沒說出來,不過他的肚子替他回答了,一見到吃的東西,他的肚子就不爭氣地咕嚕咕嚕叫起來。他被羞臊得無地自容,麵包也吃不下去了。只有一個人能夠回答這位女士的問題,並且還能回答得讓她滿意。這人活力十足,長著一個紅鼻子,看模樣像是個因為酗酒丟了袖章的下士。他能夠大言不慚地說出「親愛的主耶穌」這句話。我還從未見過像他這樣不知羞恥的人。毫無疑問,他是在監獄裡學會這一套的。
茶喝完了,我發現流浪漢們正相互間偷瞄對方。不用說,大夥兒的想法是一樣的——祈禱開始前能不能溜掉?有個人已經坐不住了——還沒站起來,卻不時地朝門口偷看,似乎是在提議:走吧。這位女士看了他一眼,把他給按住了。她用比剛才更加親切的語調說:
「我覺得你們沒必要這麼早去。臨時救濟站六點才開門,咱們還有時間跪下來,跟我們天上的父說兩句。我覺得說完之後咱們就會好受些,對嗎?」
紅鼻子男人趕緊幫忙,把手風琴擺好位置,把《聖經》分發給大家。發《聖經》的時候他是背對著那位女士的。這是他想出的一個主意,是一種開玩笑式的做法。就像發一副撲克牌似的,每走到一個人跟前,他都會壓低聲音說:「夥計,這是你的牌,咱們現在玩的是拿破崙紙牌遊戲,這張是你的!四張a,一張k!……」
我們帽子也不戴就跪在骯髒的茶杯中間,開始嘟囔那些我們應該做卻沒有做的事,還有那些我們本不應該做卻做了的事。那位女士滿懷熱情地祈禱,眼睛卻始終在環視我們,看看我們是不是在禱告。我們逮著一個空子便相互間嘻嘻一笑,使個眼色,低聲說幾個非常下流的笑話,我們這麼做只是為了證明我們不在乎。不過這麼幹讓我們有一種如鯁在喉的感覺。除了那個紅鼻子的傢伙,大夥兒的心思都不在這上面,沒人能夠稍微大聲地說出應答文。唱讚美詩的時候,我們表現得稍微好些。不過有個老流浪漢除了「向前,基督的勇士們」這一句之外別的什麼都不會唱,於是他總時不時地唱這一句,把挺動聽的一首聖歌給搞得亂七八糟。
祈禱持續了半個小時。那位女士在門口跟我們一一握手之後,我們就溜了。一走到她聽不見的地方,就有人說:「麻煩事總算完了。我還以為這祈禱沒完沒了了呢。」
「你不能白吃人家的麵包,你得付錢。」就聽另外一個人說:
「你說的是付錢,對吧?哈哈,你什麼都不知道。你不跪下來祈禱,他們連一杯兩便士的茶都不會給你的。」
大夥兒都覺得這人說得在理,紛紛嘟囔著表示同意。很明顯,這些流浪漢喝了人家的茶,卻不懂得感恩。說真的,那茶的味道真不錯,跟咖啡館裡賣的茶大不一樣,這種區別就像正宗的波爾多酒跟自稱為波爾多酒的垃圾酒一樣。同時,我還認為,人家給我們茶喝完全出自好心,沒想著要侮辱我們,所以將心比心,我們應該對人家表示感謝——可我們沒這麼做。
臨時救濟站
六點差一刻,愛爾蘭老人把我領到臨時救濟站。臨時救濟站是一棟灰黃色的立體磚樓,佇立在救濟院的一個角落裡,讓人看上去覺得很不舒服:一排排的小窗戶被欄杆阻擋著,一道高高的牆和幾扇大鐵門把它和路隔開,遠遠望去更像是一座監獄。那兒已經有了一長隊衣衫襤褸的人,都在等著開門。這些人長什麼樣的都有,多大年齡的都有,最年輕的只有16歲,臉還很稚嫩;最老的75歲,背也駝了,牙齒也掉光了,活像一具乾屍。其中有幾個流浪漢,一看就是老資格,這從他們的柺杖、小棍和灰黑色的臉就能辨認出來。有些原來是在工廠做工的,現在沒了工作;有些是農民;還有一個西裝革履的職員和兩個確定無疑的智障。看著這一大群人,我忍不住心生厭惡。可他們既不是壞人,也不能對旁人構成什麼威脅,只是一群看上去不那麼雅觀、骯髒透頂的人。他們差不多都穿著破衣服,一看就知道處於營養不良的狀態。不過,這些人都很友好,什麼都不問。有好幾個還給我煙抽——當然了,都是菸頭。
我們靠在牆上吸菸,大夥兒開始談論最近一段時間去的那些臨時救濟站。從他們的談話中,我大致可以判斷出臨時救濟站各不相同,每一個都有優點和缺點,一個人在路上的時候牢記這些資訊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老手會把英國各個臨時救濟站的特點告訴你,比如a臨時救濟站的特點如下:可以吸菸,但室內有臭蟲;b的特點如下:床很舒服,但看門的那傢伙是個流氓;c的特點如下:一早上他們就放你出去,但那茶不能喝;d的特點如下:要是你有錢,那裡面的工作人員就會把錢偷走,等等。
流浪漢們都有走熟了的路,用不了一天就能到達其中的一家臨時救濟站。我聽人說從巴尼到聖奧爾班這條路最好走。他們提醒我要繞開比勒裡基和切爾姆斯福德,還有肯特的艾德山。切爾西據說是英國最豪華的臨時救濟站。讚美它的人說,那兒的毯子更像是監獄裡的,而不像是臨時救濟站的。夏天,流浪漢們往往漂泊在外,到了冬天,他們就儘可能向大城市靠攏。這種地方暖和,慈善事業做得也好。不過,他們得不停地漂泊。因為一個流浪漢每個月不能兩次進入同一家倫敦的臨時救濟站,要是被人抓住就得蹲一個星期的班房。
六點過一點兒,門開了,我們開始挨個兒進去登記。院子裡有間辦公室,一個工作人員拿著一個登記簿進去了,登記簿上有我們的名字、職業和年齡這些資訊,還有我們是從哪裡來的,要到哪裡去——這最後一項是為了記錄我們這些流浪漢的行蹤。我給出的職業是「畫家」。我畫過幾幅水彩畫——話說回來,誰又沒畫過呢?那個工作人員問我們當中有沒有帶錢的,大夥兒都說沒帶。按規定,一個人進臨時救濟站的時候,口袋裡的錢不能超過八便士,要是少於這個數,也得在門口上交。不過,流浪漢的慣常做法是把錢用一塊布緊緊裹起來,不讓它們發出聲音,然後再偷偷帶進來。他們一般把錢放進茶葉包或者糖包裡(每個流浪漢都會隨身攜帶這種東西),或者夾在「檔案」中,這些「檔案」是聖物,從不搜查。
在辦公室登記之後,一個工作人員(流浪漢的頭頭兒,他的工作是管理流浪漢。一般來說,他也是接受救濟的人)和一個穿著藍色制服、又嚷又叫、頗具流氓作風的門衛領著我們走進臨時救濟站。臨時救濟站裡面不過有一間浴室、一間廁所,外加一些由兩長排石頭砌成的小屋子。小屋子或許有100間之多。屋裡空蕩蕩的,很陰暗,乾淨得讓人感覺不舒服,還有一股軟肥皂、洗滌劑和公共廁所的味道——總之是一種冰冷的、令人沮喪的、只有監獄裡才會有的那種味道。
門衛把我們聚集在走廊裡,然後讓我們進浴室。每次進六個人,洗澡前需要搜身。搜身是看看你帶沒帶錢和香菸。在拉姆頓臨時救濟站,只要你能把香菸帶進去,想抽就抽,沒人管。不過要是被人發現,你身上帶著這些東西,那它們就會被沒收。老手告訴我們,門衛從不搜查膝蓋以下的部分,所以進浴室之前,我們都把各自的香菸藏到了靴子的腳脖子處。然後,脫衣服時,我們就會把香菸偷偷放進外套口袋中。外套是被我們當枕頭用的,可以隨身帶著。
浴室內的一幕格外令人討厭。50個骯髒、一絲不掛的男人擠在一間20平方英尺的小屋裡,胳膊肘挨著胳膊肘。浴缸只有兩個,毛巾也只有兩塊,黏糊糊的。我永遠都忘不了那些腳丫子發出的惡臭。少數流浪漢實際上一輩子都沒洗過澡,他們說,洗熱水澡會讓身體的各個器官變得「虛弱」。不過臉和腳是要洗的,還有他們纏在腳趾上的那些令人作嘔的小布條也是要洗的,所以趁別人在浴缸裡洗的時候,有些人就把自己的腳洗完了。門衛把我們推來推去,看到有人磨磨蹭蹭就破口大罵。輪到我洗的時候,我問能不能先把浴缸好好衝一下然後再洗,因為裡頭已經留下了很多汙穢之物。門衛只是簡單而粗暴地說了一句:「快閉嘴!快洗!」這兒的人都是這麼說話的,我再也沒敢張嘴。
洗完澡,門衛把我們的衣服捆成捆兒,把臨時救濟站的灰色的純棉襯衫分給我們。這些襯衫就像剪短了的男睡衣,至於是不是乾淨的,就不得而知了。我們挨個兒走進小房間,過了一會兒,門衛和流浪漢頭頭兒就從救濟院把晚餐給我們送來了。每個人的飯食都是定量的:半磅楔子形的、塗著人造奶油的麵包和一品脫沒有加糖的味道極苦的用一個錫罐盛著的可可飲料。坐在地上,我們只用了五分鐘就把這些東西掃蕩光了。七點左右,小屋的門在外面被鎖上了,一直要到第二天上午八點才會開。
臨時救濟站允許每個流浪漢跟他的朋友睡一個屋,每間小屋睡兩個人,當初人家就是這麼計劃的。我沒有朋友,人家讓我跟另外一個單身流浪漢睡一個屋。這人是個瘦子,一張小臉,還略微有點兒斜眼。小屋面積是八平方英尺,高五英尺,是石頭砌成的,高牆上有一扇窗戶,用柵欄封死了,門上有一個窺視孔,總體來看,真像監獄裡的號子。屋內有六條毯子,一個夜壺,一條熱水管,別的就什麼也沒有了。我朝周圍看看,覺得缺點兒什麼。然後,我心裡一驚,明白了,於是便大聲叫道:
「床呢?」
「床?」那人回了我一句,臉上一副吃驚的表情,「沒床!你還想要床?在這種臨時救濟站你得睡地板。上帝!這種地方你還沒適應嗎?」
臨時救濟站裡沒有床,這似乎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我們把外套捲起來,倚住熱水管,儘可能讓自己舒服點兒。屋裡很憋悶,空氣很汙濁,溫度卻不高,把六條毯子都墊到身體下面肯定會冷的,於是我們各拿出一條,放到身體下面,讓地板顯得稍微軟和點兒。我們分開睡,相隔一英尺,呼吸的時候,氣體吹到對方臉上,我們光著的身子又不時地與對方的碰到一起,我們只好翻個身,背對對方,睡下。隨後,我們翻來覆去,想讓自己躺得舒服點兒,可這沒起多大作用。翻身調整位置的時候,先有一種麻木的感覺,隨之而來的是一陣劇痛,因為毯子太薄,地板的堅硬透了過來。在這種情況下,睡覺是可以的。不過這一晚上,前前後後我一共睡了還不到十分鐘。
半夜的時候,我的室友湊近我的身體,想跟我搞同性戀——在一間上了鎖、黑漆漆的小屋裡搞這種事真齷齪。他長得不壯實,我很輕易地就制服了他。可這樣一來,覺也睡不成了。那天晚上,在剩下的時間裡,我們一直醒著,抽菸,聊天。這人告訴我,他丟了工作之後,他的妻子就把他拋棄了,他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沒嘗過女人的滋味了,都快忘了她們長什麼樣了。他還說,在流浪漢中搞同性戀很普遍。
第二天早上八點,門衛走進走廊,把門開啟,大聲喊著:「都出來!」門開了,冒出來一股奇臭無比的尿臊味兒。走廊裡頓時出現了一群骯髒、穿著灰色襯衫的傢伙,每個人的手裡都端著一隻夜壺,爭搶著向衛生間衝去。早上的時候,人家似乎只給我們這幫人預備了一桶水,等我到衛生間一看,已經有20個流浪漢在洗臉了。我瞟了一眼漂在水面上的黑乎乎的髒東西,臉也沒洗就走了。在這之後,救濟院為我們分發早餐,吃的東西和昨天晚上一模一樣。吃完,拿來衣服,我們去院子裡幹活兒。我們的工作是削土豆皮,這些土豆是做救濟者的晚餐用的。其實這只是一道程式,是為了不讓我們閒著,故意給我們找點兒事做,等醫生來為我們做檢查。大多數流浪漢什麼都沒幹。十點,醫生來了,我們又進了各自的小屋,脫得赤條條的,然後出來,站在走廊裡等著檢查。
我們一絲不掛地在走廊裡排成一排,凍得渾身直打哆嗦。你根本無法想象出當時我們那副衰敗、頹廢的樣子,我們就這樣在無情的晨光中站著。流浪漢的衣服是不怎麼樣,可還能起到遮醜的作用。要想看到流浪漢的本來面目,讓他們光著身體就行了。扁平足、大肚子、深陷的胸脯、下垂的肌肉……長什麼樣的都有,身體的種種醜陋之處都在這裡了。幾乎每個人都處在營養不良的狀態,有些一眼瞧上去就是病人,有兩個人還戴著疝帶,其中一個是那個像一具乾屍的75歲的老者。我真是納悶兒,像他這種體格是怎麼完成每天的長途跋涉的。瞧瞧我們每個人的臉,鬍子拉碴,皺紋堆疊,全都是沒睡覺鬧的。這情景讓人覺得,我們喝了一個禮拜的酒,現在正處於康復階段。
檢查主要是看看有沒有天花,至於別的毛病人家是不管的。醫生還是個學生,叼著一支菸,快步在我們旁邊走過,用眼上下掃著我們,根本不問感覺哪兒不舒服什麼的。我室友脫光衣服時,我看到他的胸脯上長滿了紅色的疹子。昨天晚上我跟他之間的距離只有幾英寸,於是我立刻慌了,生怕被他傳染了。然而,醫生檢查完之後說,那只是營養不良的結果。
檢查完之後,我們穿好衣服,又被趕到院子裡。在那兒,門衛挨個兒喊我們的名字,把我們留在辦公室裡的東西還給我們,並且給每個人發了一張飯票。每張飯票面值六便士,昨天晚上我們登記了今天要走的路線,沿途會有一些咖啡館,飯票只能在指定的咖啡館裡用。看到有些流浪漢竟然不識字,我覺得挺有意思,他們只能讓我和別的「文化人」幫他們解釋。
門開了,我們立即散開。被監禁了一夜,我們受夠了臨時救濟站小屋裡惡臭的空氣,外面的空氣乍一聞上去是多麼芳香,甚至連郊區後街裡的空氣也是如此!現在我有了一個伴兒。削土豆皮的時候,我跟一個叫培迪·傑奎斯的愛爾蘭流浪漢成為朋友。這個人面色蒼白而憂鬱,看上去挺乾淨,也很正派。他打算去愛德博瑞臨時救濟站,於是提議我和他同行。我們出發了,並在下午三點到了那兒。本來是12英里的路程,可我們卻走了14英里,因為我們在倫敦北部那片荒涼的貧民窟裡迷了路。我們的飯票上指定的是伊福的一家咖啡館。等我們到了那兒,一個當服務生的黃毛小丫頭瞧了一眼我們的飯票,發現我們是流浪漢,便輕蔑地一晃腦袋,過了好長一段時間才為我們服務。最後,她把兩大杯茶、四片面包(也就是八便士的食物)摔在了桌子上。流浪漢的每張飯票差不多都要被咖啡館騙去兩便士,似乎這已成了一貫做法。因為流浪漢手裡拿的是飯票不是錢,所以他們要麼忍氣吞聲,要麼就只能去別的地方了。
流浪漢培迪
培迪跟我做伴做了兩週,鑑於他是我熟識的第一個流浪漢,我想好好把他描述一下。我覺得他很具有代表性,在英國像他這樣的流浪漢有好幾萬。
培迪35歲左右,個子很高,漂亮的灰色長髮,淡藍色的眼睛。他的五官長得很不錯,可臉很瘦,因為經常吃麵包和人造奶油,他的臉呈土灰色,看上去髒兮兮的,還很粗糙。他穿的比大多數的流浪漢要好,一件粗呢夾克衫,一條舊的、只有在晚上的正式場合才會穿的帶有穗帶的褲子讓他看上去很不一樣。很顯然,他覺得褲子上的那些穗帶是殘存的尊嚴的象徵,有的時候穗帶鬆了,他就會細心地把它再縫上去。總的來說,培迪很看重自己的外表,他總是隨身攜帶著一把剃刀和一把牙刷,別的東西如「檔案」,甚至連他的小摺疊刀都賣了,可這兩樣東西他一直留著,怎麼都不肯賣。儘管如此,離100碼,人家還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一個流浪漢。他漫步的方式別有一番味道,因為貧窮,他總是弓著背朝前走。看到他走路的樣子,你馬上就會有一種直覺:他很快就會挨頓揍,而不是揍別人。
他在愛爾蘭長大,打仗的時候在軍中服役兩年,然後在一家金屬拋光廠工作,兩年前丟了工作。他覺得當流浪漢是件極其丟臉的事,不過流浪漢那一套他卻都學會了。他的眼睛不停地盯著人行道,從不錯過一個菸頭,甚至是一個空煙盒,他常用煙盒紙捲菸抽。在我們去愛德博瑞的路上,他在人行道上看到了一個紙包,便猛撲上去,一把撿了起來,裡面裝著兩個只在邊上咬了幾口的牛肉三明治。這些東西,他非得分我一半。路上碰到一臺自動取款機,他總是過去拉一下把手,他說有的時候機器失靈了,要是你拉一下的話,裡面就會吐出幾枚硬幣來。不過,培迪可沒有犯罪的念頭。等我們到了拉姆頓郊區,培迪看到一戶人家的門口放著一瓶牛奶,很顯然是送奶工放錯地方了。他不走了,一雙貪婪的眼睛盯著那瓶子。
「上帝!」他說,「這麼好端端的一瓶東西就浪費了。那瓶東西很輕易就會被偷走的,嗯?很輕易就會被偷走的。」
我看出來了,他心裡正在盤算「把它偷走」。他打量了一下那條街,這地方很僻靜,沒看到人。培迪那張粗糙而病懨懨的臉伏在了那瓶牛奶上。然後他轉回身,沮喪地說:
「還是別動吧。偷東西可沒什麼好處。感謝上帝,我還從沒偷過人家的東西。」
是怯懦和飢餓讓他保持了高潔。要是他的肚子裡有兩三頓好飯,他是會鼓起勇氣把那牛奶偷走的。
他談論的有兩件事:作為一個流浪漢是羞恥的也是墮落的以及用什麼辦法才能弄到一頓免費的飯。我們在街上游蕩,他一個人喋喋不休地抽噎著說,愛爾蘭腔裡透露著自憐:
「在路上游蕩真是糟透了,嗯?沿路奔波去找那些該死的臨時救濟站,你的心都碎成了一片一片。可除了這個,還能有別的什麼辦法呢?我兩個月都沒吃過一頓像樣的飯了,我的靴子也走爛了,還有——哦,上帝!要是咱們倆在去愛德博瑞的路上能在某座該死的修道院喝杯茶該多好。大多數情況下,這種地方都有好茶。啊,要是一個人沒了信仰該怎麼活?我在這種修道院裡喝過茶,在浸信會教友那兒也喝過,在英國的各個教堂中也喝過。我自己是個天主教徒,這就是說,我已經有17年沒有懺悔過了,不過我的心中還懷有教義,還是有宗教感的,知道嗎?修道院裡的茶真的很不錯……」他會一直這麼說一整天,幾乎一口氣不停。
他什麼也不知道,這一點讓我震驚。比方說,有一回他問我拿破崙是出生在西元前還是西元后。還有一回,我隔著一家書店的窗戶朝裡面看時,他頓時變得非常不安,因為裡面有本書的名字叫《複製耶穌》,他覺得這書名是對神的一種褻瀆。「他們為什麼要複製他呢?」他憤怒地質詢著。他識字,卻對書充滿厭惡。在我們取道拉姆頓去愛德博瑞的路上,我去了一家公共圖書館,雖然培迪不想讀書,可我還是建議他進來坐坐,放鬆放鬆腿腳。可他寧可在人行道上等著。「不,」他說,「一看到那麼多該死的書就讓我噁心。」
像大多數的流浪漢一樣,他在火柴上也是吝嗇得不得了。我見到他的時候,他有一盒火柴,不過自那以後我沒見他劃過一根,每次我劃火柴時,他總是批評我鋪張浪費。他的辦法是向陌生人借火,有時他寧可半小時都不抽菸,也不願劃一根火柴。
自憐是他的性格特點。他總在想自己的壞運氣,一刻也不肯停。沉默太久的時候,他總會大喊一聲「一個人開始走黴運時真糟糕」或者「那家臨時救濟站的茶根本不是茶,是尿」似乎在這個世界上,他想不起別的來了。
看到人家比他好過(不是在錢這方面,因為錢這事他連想都不敢想,而是看到人家有工作),他總像個可憐蟲那樣,偷偷在心裡嫉妒人家。他渴望工作,就像一位藝術家渴望出名一樣。要是看到一個老人正在工作,他總會說:「瞧瞧那個老傢伙,讓年輕力壯的小夥兒找不到工作,」要趕上工作的是個小男孩兒,他就會換個說法:「這幫該死的小雜種正從咱們嘴裡奪麵包。」在他眼中,所有的外國人都成了「該死的人」——因為按照他的那套說法,失業人數這麼多都是外國人鬧的。
看女人的時候,他又渴望又恨。年輕又漂亮的女人他不敢想,可見了妓女,他又饞得口水直流。兩個抹著紅嘴唇的老妓女走過去了,培迪的臉上頓時變得粉紅,他會轉過頭去,貪婪地盯著人家。「婊子!」他嘟囔著,就像一個小孩子隔著窗戶盯著商店櫥窗裡的糖果時的那番做派。有一回,他跟我說他兩年都沒嘗過女人是什麼滋味了——也就是從他丟了工作那時候算起——他也忘了一個男人的目標應該高些,不應該只盯著那些妓女。他具備流浪漢的通常性格——卑賤、嫉妒心強,也有著奴才的特點。
不過話說回來,他是個不錯的小夥兒,為人很慷慨,願意把最後一粒麵包屑分給朋友。他真的有一次把最後一粒麵包屑跟我分著吃了。如果他能好吃好喝休養幾個月,他的工作能力肯定是沒問題的。可這兩年,他吃的一直是麵包和人造奶油,他的身體被毀掉了,再也沒有了好起來的希望。他靠著這種骯髒、人造的東西活著,直到他的精神和身體都變成了劣等材料。他的成年時期就這樣被毀掉了,毀掉他的不是作為本國人的缺點,而是營養不良。
居無定所
去愛德博瑞的路上,我跟培迪說我有個朋友,可以從他那兒借點兒錢,並且提議直接去倫敦,不必在臨時救濟站裡再過一個糟糕的夜晚。可培迪最近這段時間沒去過愛德博瑞臨時救濟站,不想浪費掉白住一個晚上的機會,流浪漢大概都是這副德行。於是我們商量好第二天早上再去倫敦。我身上只剩下了半便士,可培迪還有兩先令,這點兒錢夠我們睡一覺、喝幾杯茶了。
愛德博瑞的臨時救濟站和拉姆頓的臨時救濟站差別不大。最壞的地方都是在門口檢查時,隨身攜帶的香菸要全部上繳,要是逮著誰抽菸,就直接讓他滾蛋。依據《流浪條例》,流浪漢要是在臨時救濟站抽菸就會被起訴,可實際上,要想起訴他們,不管他們做什麼事差不多都能這麼辦。當局為了減少麻煩,通常的做法是把那些不合規矩的傢伙直接趕出去。不用幹活兒,小屋裡收拾得很乾淨。我們倆睡在一個屋裡,睡的是「上下鋪」,也就是說,一個睡木板,一個睡地上,身下鋪幾個草褥子,身上蓋幾條毯子,這些鋪蓋髒是髒了點兒,可沒臭蟲什麼的。吃的東西和拉姆頓一樣,只有一樣不同,在這兒喝的是茶,不是可可飲料。要是有誰再想喝點茶,早上的時候可以從流浪漢頭兒那兒買,每大杯半個便士,當然了,這傢伙這麼幹是違法的。走的時候,工作人員還給了我們每人一大塊麵包和一些黃油,讓我們路上當中午飯吃。
到了倫敦,離公寓開門還有八個小時,於是我們就閒逛了一下。有些事情以前我沒注意到,現在想想真是弄不明白。倫敦我來過無數次了,可直到那天我才發現它最糟糕的一面——坐著也得花錢。在巴黎,要是你沒錢,又找不到公共長椅的話,完全可以在馬路牙子上坐著。可倫敦不行,坐馬路牙子會被拎進監獄,天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下午四點,我們已經站了五個小時,腳被硬石子硌得似乎已經紅腫了。我們餓了,把從臨時救濟站裡帶出來的東西吃了,我的煙抽完了,可對培迪來說,有煙沒煙似乎差別不大,他總是撿菸頭抽。後來,我們去了兩座教堂,敲敲門,門鎖著。然後,我們又去了一家公共圖書館,發現裡面沒座位。只剩下最後一絲希望了,培迪提議去羅頓酒店,依照規定,晚上七點之前是不能進去的,所以我們打算偷偷溜進去。我們走到酒店氣派的門口(羅頓酒店的確很氣派),裝出一副很隨意的樣子,就像常客一樣,溜達著往裡走。可就在這時,在門口閒逛的一個小夥子把我們倆給攔住了,這人有一張稜角分明的臉,看得出來有點兒權力。
「昨晚你們倆是在這兒睡的嗎?」
「不是。」
「那就滾吧。」
我們倆乖乖聽了話,找了個街角,又站了兩個鐘頭。那種感覺很不舒服,不過讓我懂得了不要用「街角流浪漢」這種表達方式,所以我還是從中學到了一點兒東西的。
六點,我們去了救世軍收容所。沒有現成的床位,八點才能訂,到時候也說不準有沒有空的,不過一個稱呼我們為「兄弟」的官員鑑於我們花錢買了兩杯茶就讓我們進去了。收容所的主大廳類似於一間大倉庫,牆面刷得很白,裡頭很乾淨,光禿禿的,讓人覺得很沉重,沒有生火。200個穿著非常體面、神情沮喪的人正擠坐在長木椅上。一兩個穿制服的工作人員來回溜達著。牆上貼著布斯將軍的畫和禁止做飯、喝酒、吐痰、罵街、爭吵、賭博的告示。我從這些告示中選了一則頗具代表性的,一字不落地抄在這兒了:
任何人,一經被發現賭博或者打牌,會被立即驅逐並永遠不得再進入此收容所。
揭發上述行為的人有賞。
相關負責人員呼籲所有房客協助他們使此收容所永遠不受賭博這種惡習的毒害。
看到「賭博或者打牌」這句話,我覺得很高興。我原以為,這些救世軍收容所儘管乾淨,卻遠比最糟糕的普通公寓還要沉悶。長椅上那些穿著體面、神情沮喪的人當中有的連領圈都當掉了,可還想著謀取一點兒公職,我在這種人的臉上看到了絕望。到救世軍收容所來,這是他們能抓住最後一點兒尊嚴的唯一辦法了,這裡至少是乾淨的。我旁邊的桌子旁坐著兩個穿得很破的外國人,可一看就是紳士。他們正在用口說的方式玩西洋棋,甚至連步驟也沒寫。其中一個是個瞎子,我聽他們說攢錢攢了很長一段時間,為的就是攢夠半克朗買一張棋盤,可最後沒成功。這裡到處都是丟了工作的職員,個個臉色蒼白,一副悶悶不樂的樣子。這些人當中有一個又高又瘦、臉上沒有半點血色的年輕人,正在興奮地說話。就聽砰的一聲,這人的拳頭已落在了桌子上,他在用一種奇怪而狂熱的方式吹牛皮。趁工作人員聽不見的時候,他的嘴裡就蹦出了一連串褻瀆神明的言辭:
「夥計們,我要跟你們說什麼呢?我要說的是明天那份工作就是我的了。我可不像你們這幫該死的、沒骨氣的傢伙。我能養活自己。看看那個——那邊的招牌!‘上帝將一切都給予!’他的確給過我不少該死的東西!你們絕對看不到我信他這種事!夥計們,等著瞧吧!我馬上就能得到那份工作啦……」
我看著他,他狂野、富有煽動性的說話方式讓我震驚,他瘋了,也許有點兒醉了。過了一個小時,我走進大廳旁邊的一間小圖書室。屋裡沒有書,也沒有報紙,因此房客們很少來這兒。推門一看,只有那位又高又瘦的年輕職員在,他正跪在地上祈禱。關門之前,我瞥了一眼他的臉,他看上去十分痛苦。從他臉上的表情我猛然間意識到,他正在捱餓。
每個床位是八便士。交完錢,我和培迪身上只剩下了五便士,索性我們在「酒吧」花了,那兒的飯菜儘管沒有一些普通的公寓便宜,卻也不貴。茶是用茶葉末泡的,我幻想著這種茶已經被捐給了救世軍,可那兒的人卻以每杯三個半便士的價格出售。茶散發出一股臭氣。晚上十點,一個工作人員在大廳裡四處轉悠著吹哨子。大夥兒趕緊站了起來。
「這是什麼意思?」我感到很吃驚,於是問培迪。
「意思是說該睡覺了。聽到哨響,每個人都要機靈點兒。」
在工作人員的命令下,200個人就像溫順的綿羊,排著隊走向各自的床位。宿舍是一間大閣樓,就像一座兵營,裡頭擺著六七十張床鋪。床很乾淨,還算舒服,只是太窄,鋪與鋪之間捱得又近,撥出的廢氣能夠直接撲到臨鋪室友的臉上。屋裡睡著兩個工作人員,負責檢視熄燈後有沒有抽菸的或者說話的。我和培迪幾乎一夜沒睡,附近有個人神經方面有些問題,患的可能是戰鬥疲勞症,每隔一段時間,這傢伙總是喊一聲「噼啪」,聲音很響,總是嚇人一跳,就像一輛小汽車發出的鳴笛聲。「噼啪」聲來得沒有規律,什麼時候響不知道,想要睡覺那是不可能了。看來皮普(別人這麼稱呼他)在這個地方睡得時間不短了,每天晚上,他總會吵醒十個或者二十個人。在這樣的公寓裡,人們在一起睡,他這樣的人總是弄得別人睡不好覺。
早上七點,哨子又響了,工作人員在屋裡轉來轉去,看到那些沒有馬上起床的,就搖晃一下。從那時起,我又睡了幾家救世軍收容所,發現這些地方儘管在外觀上有點兒小差別,可那種半軍事化的管理都是一樣的。床位確實便宜,可太像勞教所了,我有點兒受不了。在有些地方,每週還要做上一兩次禱告,而且是強制性的,房客要麼參加,要麼滾蛋。事實就是,救世軍收容所已經養成了一種毛病,覺得他們是慈善機構,要是不讓收容所散發出一點兒慈善的臭氣,他們就經營不了。
上午十點,我去了b的辦公室,讓他借給我一英鎊。他給了我兩英鎊,還告訴我用錢的時候再來要,這樣一來,我和培迪最起碼有一週都不用為錢的事犯難了。我們倆在特拉法加廣場遊蕩,來找培迪的一位朋友,可人家從未露面,晚上,我們去了斯特蘭德街附近的一條背巷內的一家公寓過夜。房費是11便士,可房間裡很黑,散發著一股兒傷風敗俗的臭氣。原來這是「漂亮哥兒」經常鬼混的地方。樓下,陰暗的廚房裡,一張長椅上坐著三個小夥兒,看上去關係很曖昧,穿著頗為時髦的藍制服,別人都不搭理他們。我覺得他們就是「漂亮哥兒」,跟我在巴黎見到的那些黑幫分子穿著打扮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他們不留絡腮鬍子。火爐前,一個穿得齊齊整整的人正在跟一個一絲不掛的傢伙討價還價。他們是賣報紙的。穿衣服的正在向光著身子的出售自己身上穿的衣服。就聽這人說:
「瞧見了吧,這套衣服是最好的。外套半克朗,褲子兩先令,靴子一先令六便士,帽子和圍巾加一起一先令。一共是七先令。」
另外一個說了:「你真敢要啊!外套我給你一先令六便士,褲子一先令,剩下的一共給你兩先令。一共是四先令六便士。」
「我說朋友,算了,這些東西你一共給五先令六便士吧。」
「好吧,給你錢,我得出門賣晚版報紙去了。」
穿衣服的那人開始脫衣服,三分鐘後,他們倆的位置就顛倒了。原先光身子的那人穿上了衣服,原先穿衣服的那人用一份《每日郵報》疊了一條褶裙穿在了身上。
房間裡又黑又擠,擺了15張床。尿臊味兒臭不可聞,剛開始的時候只能一小口一小口地往肺裡吸,不敢吸到底。我剛躺在床上,黑暗中就出現了一個人影,這人俯向我,開始醉醺醺地胡言亂語,聽上去還挺有教養:
「老校友吧(他聽到我跟培迪說話了)?這兒碰不上什麼老校友。我是老伊頓人。一晃都已經20年過去了。」說完,他開始用顫音唱伊頓校歌,唱得並不在調:
天氣宜人,正是划船的好時候,
收穫節的微風裹著乾草的味道——
「快他媽別唱了!」幾個房客同時喊。
「都是些粗俗的人,」老伊頓人說,「非常粗俗的傢伙。對你我來說,這地方有點兒可笑,是不是?知道朋友們都對我說什麼嗎?他們說,‘先生,你沒救了。’說得非常對,我的確沒救了。我在這個世界上墮落著,可不像這幫傢伙,要是努努力就不會墮落。咱們這些沒落的小夥子應該相互扶持。知道嗎?青春仍會浮現在我們臉上。我能請你喝一杯嗎?」
他拿出一瓶櫻桃白蘭地,與此同時也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倒在我的大腿上。正在脫衣服的培迪把他拽了起來。
「回床上去,你這個老蠢蛋!」
老伊頓人搖晃著身子走到床邊,衣服也沒脫,甚至連鞋也沒脫,就鑽到被子底下。夜裡,我聽他嘟囔了好幾回:「先生,你沒救了。」似乎這句話對他有著一種莫名的吸引力。第二天早晨,他仍穿衣服睡著,懷裡緊抱著那瓶酒。他50歲左右,一張文雅的臉上透露出憔悴,穿得頗為時髦,這一點很奇怪。看著他那雙從髒髒的被子底下露出的高檔漆皮鞋,我百思不得其解。還有,那瓶櫻桃白蘭地的價格肯定能抵得上兩個禮拜的房租,這樣看來,他不可能一貧如洗,他之所以經常光顧這些普通公寓,或許就是為了找那些「漂亮哥兒」。
床與床之間的距離不到兩英尺。將近半夜,我醒過來後,發現隔壁床上的那傢伙正要偷我壓在枕頭下的錢。做這事的時候,他假裝在睡覺,他的手從我枕頭下滑出去,動作就像一隻耗子那樣輕柔。我把這事跟培迪說了,聽完之後,他大笑著說:
「上帝!你得習慣這一點。旅店裡到處都是賊。在有些地方,你得穿著衣服睡。以前我曾見這幫傢伙從一個瘸子身上偷走了一條木腿。還有一回,我看見一個14歲的小夥子——這人是個石匠,兜裡裝著四英鎊十先令——走進了一家公寓。他把錢放到床墊下面,說:‘要是那幫人想偷我的錢,就得隔著我的身體幹。’可那幫人還是把這事做成了。第二天早上,等那小夥兒醒過來一看,發現自己正躺在地板上。四個賊就像拎一片羽毛那樣把他拎起來,然後一人拎一角,把床墊抬到一個角落,把他的錢弄走了。自那兒以後,這個小夥兒再也沒有見過他那四英鎊十先令。」
馬路畫家波佐
第二天上午,我和培迪繼續出去找他的朋友,這人叫波佐,是個馬路畫家,也就是說是位街頭藝術家。培迪沒有這人的地址,可總是模糊覺得,在朗伯斯區就能找到他,果不其然,最後我們在泰晤士河岸上撞見了他。波佐已經在那塊兒安定了下來,那兒離滑鐵盧大橋並不遠。我們見到他的時候,他正跪在人行道上,在一個價值一便士的筆記本上臨摹一張丘吉爾的素描畫,身旁放著一盒粉筆。他畫得不錯。波佐是個小個子,皮膚黑黑的,長著一隻鷹鉤鼻子,留著一頭短短的鬈髮。他的右腿處於極度變形狀態,腳朝腳跟處彎著,恐怖得讓人不敢看。從他的長相上判斷,人們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個猶太人,可他總是竭力否認。他說他的鷹鉤鼻子跟羅馬人的一樣,還頗以自己酷似一位羅馬皇帝為傲——我覺得他說的那位羅馬皇帝就是韋斯巴薌。
波佐說話的方式很奇怪,極具倫敦佬的特徵,他可以表述得非常清晰,並且讓人回味無窮。他似乎讀過很多好書,覺得語法上的問題從來不是問題。我和培迪在泰晤士河岸上待了一會兒,趁此機會,波佐為我們詳細地講述了馬路畫家這一行。我把他說的寫了下來,儘量用的是他的原話:
「人們稱我是一位嚴肅的馬路畫家。我不像別人那樣,用那種在黑板上寫字的粉筆畫畫兒。我用的是畫家們用的專業顏料,這種東西貴得要死,特別是紅色的那種。一般來講,一整天下來,我的顏料費就高達五先令,最少也不會少於兩先令。我擅長畫漫畫——知道嗎?就是關於政治那類東西。瞧瞧這兒」——他把他的筆記本給我看——「全都是那些政客的素描畫,都是我從報紙上臨摹下來的。每天我都要畫一幅漫畫。打個比方,當國家預算上調的時候,我就會畫一幅丘吉爾試著推一頭大象的漫畫,標題是‘債’,下面我還要寫上一行字——‘他推得動嗎?’明白了嗎?各個黨派的漫畫都能畫,可千萬不能畫支援社會主義的東西,因為警方不允許。有一回,我畫了一幅大蟒蛇吞掉小白兔的漫畫,大蟒蛇象徵的是資本家,小白兔象徵的是工人。一個警察走過來看見了,他說:‘把那東西擦掉,下回注意點兒。’我只好擦了。警察會因為你逗留把你趕走,人家有這個權力,跟他們對著幹沒好處。」
我問波佐馬路畫家這一行的收入怎麼樣。他是這麼說的:
「每年的這段時間,要是不下雨的話,從星期五到星期天,我能賺三英鎊——人們一般星期五領薪水,知道嗎?趕上下雨,我就不出來,否則顏料會直接被雨水沖刷掉。一年算下來,我平均每週能收入一英鎊,因為冬天的時候活兒不多。要是趕上划船比賽和足球決賽,我就能賺四英鎊。不過,這個錢你能從人們身上掙,知道嗎?要是你只是坐在那兒,盯著人家看,你連一英鎊都賺不了。半便士是常有的事,就這點兒錢也是老天爺的恩賜,你得跟人家主動交談,說話還得風趣幽默。有時候人們答應你了,要是不給你點兒,就會覺得心裡過意不去。最好的辦法是常有新畫作推出,因為人家看到你畫新東西,就會停下來盯著你看。問題是,你拿著帽子轉著圈朝人們要錢時總有乞丐過來跟著添亂。碰到這種情況,你真的需要一個助手。你在全神貫注工作,一大群人在看著你,你的助手就會像一個沒事的人那樣溜到人群后面。人們不知道他是你僱來的人。突然,他把帽子摘下,開始要錢,而你呢,也朝他們衝過去,這樣人們就處於一種腹背受敵的狀態,想跑都跑不掉了。不過,從上層人士那裡,你要不到一分錢。給錢的多是一些穿著不怎樣的笨傢伙和外國人。我從幾個日本人和黑人身上就要過六便士。他們可不像英國人那樣一毛不拔。還有一件事需要注意:你得把錢蓋起來,只在帽子裡留一便士。人們要是看到你已經掙了一英鎊或兩英鎊,就不會再給你錢了。」
對泰晤士河岸上的其他馬路畫家,波佐總是抱以最深的鄙視,還把他們稱作「鮭魚鍍金匠」。那時候,在泰晤士河岸上,幾乎每隔25碼就有一個馬路畫家——25碼是被街頭藝術家們認可的彼此之間的最小距離。波佐一臉鄙夷地指著50碼外的一個白鬍子老畫家說:
「瞧見那個老傻蛋了嗎?這傢伙十年來每天都在畫同一幅畫兒。他把那畫兒叫作‘最忠誠的朋友’。畫的無非是一條狗把一個孩子從水裡拉了出來。那個老傻蛋畫得還趕不上一個十歲的孩子。那傢伙畫那幅畫兒用的是估量法,就跟你猜字謎時用的辦法一樣。這兒有很多這樣的人。有時,這幫傢伙還挖苦我的想法。不過我不在乎,這幫傻蛋腦子裡想不出別的,我總是超他們一大截。畫漫畫最重要的是與時俱進。有一回,一個孩子把腦袋卡在切爾西大橋的護欄裡了,這事我聽說了。這麼跟你說吧,那孩子的腦袋還沒從護欄裡出來,我的畫兒就已經出現在人行道上了——我就這麼與時俱進。」
波佐似乎是個挺有意思的人,我迫切地想對他有多一些瞭解。當天傍晚,我又去泰晤士河岸找他。他之前說要帶我和培迪去南岸的一家旅社。我到那兒的時候,看到波佐正在人行道上給他的畫兒上色,清點這一天的收入——差不多16先令。他說除去成本能賺12或者13先令。我們步行去朗伯斯區。波佐的腳跛得厲害,走得很慢。他走路的姿勢很奇怪,跟螃蟹差不多,他的身體朝一邊歪著,拖著那隻爛腳朝前走。他一手拿一根棍子,裝顏料的箱子在膀子上揹著。過橋時,我們在路旁的一個小亭子內休息。他沉默了一兩分鐘,抬頭看著天上的星星,這讓我著實吃了一驚。他碰碰我的胳膊,用棍子指著天空說:
「喂,看看畢宿五!看看那顏色,就像一隻血紅的大橙子!」
從他說話的方式看,你可能會覺得他是畫廊中的一位藝術評論家。我驚呆了。我很坦誠地說自己不知道哪顆星才是畢宿五。真的,我從來沒有注意過星星也有不同的顏色。波佐指著天空中的幾大星座,開始告訴我一些天文學的基本知識。他似乎很在意我的無知。我吃驚地對他說:
「你好像對星星很有研究。」
「知道得不多,只知道一點兒。我收到過皇家天文學家寫來的兩封信,感謝我給他們寫的一點兒關於流星的東西。我有時在夜裡出去,觀察流星。群星是一場免費的表演,只需用眼睛看就行了,不會花費你一分錢。」
「一個多棒的想法!我永遠都不會想到。」
「嗯,一個人得有點兒愛好。一個人在路上流浪,不是就只能想一杯茶和兩片面包這點兒事。」
「可這輩子要想培養點兒愛好——比方說,對星星這樣的事發生興趣——卻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不是嗎?」
「你指的是在街上畫畫兒?沒必要。培養興趣用不著變得下賤,前提是你真心喜歡那麼幹。」
「可很多人都變成了那個樣子。」
「沒錯。瞧瞧培迪——一個只會大口喝茶的老乞丐,這輩子只適合撿菸頭。像他這樣的人大部分都變成了這副德行。我看不起他們。但你用不著跟他們學。要是你有點兒知識,哪怕餘生都在路上過也沒有關係。」
「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說,「我覺得要是一個人沒錢了,就什麼事也不能幹了。」
「不,不是這樣。要是你真心喜歡這種生活,不論是窮還是富,日子都是一樣的。你仍可以寫你的書,堅持你的觀點。你只需想‘我此時成了一個自由的人’,就行了。」他敲敲自己的腦門,然後又說,「我覺得你沒問題。」
波佐繼續滔滔不絕地說,我認真聽著。他似乎是個非常與眾不同的街頭藝術家。還有,他是我聽說過的唯一一個認為貧窮並不重要的人。接下來的幾天一直下雨,他不能出去幹活兒,所以我對他的瞭解更深入了一些。他把他的經歷告訴了我,的確是很奇怪的經歷。
波佐的父親是個破產的書商。18歲那年,波佐成了一個房子粉刷匠。一戰期間,他在法國和印度服役了三年。戰爭結束後,他在巴黎找到了一份房子粉刷匠的工作,並在那兒待了幾年。他鄙視英國。他說跟英國比他更喜歡法國,他在巴黎幹得不錯,攢了點兒錢,跟一個法國姑娘訂了婚。一天,這個姑娘慘死在公共汽車車輪之下。波佐喝了一個星期的酒,之後身體搖晃著去工作。就在當天上午幹活兒的時候,他從40英尺的平臺上不慎跌落在人行道上,右腿被摔成了一團糨糊。出於某種原因,他只得到了60英鎊的賠償金。之後,他返回英國,花錢找工作,在中塞克斯街頭市場上賣過關於獵鷹的書,還端著托盤賣過玩具,最後才成為了一個馬路畫家,並安定下來。從那時起,他的日子過得異常悽慘,冬天總是餓著肚子睡覺,臨時救濟站和泰晤士河岸上也經常看到他的身影。
我認識波佐的時候,他除了身上穿的那套衣服、一些顏料和幾本書外,什麼都沒有。他的衣服是乞丐們常穿的那種,不過他給自己添了一個領圈和一條領帶,並頗以有這兩樣東西為傲。那個領圈他戴了有一年多了,因為經常在脖子上蹭來蹭去,都磨破了。波佐從襯衣後面剪下來一塊布補上,這樣一來原本過大的襯衣也不露著尾巴了。他那條壞腿的情況越來越糟糕,極有可能需要截肢。因為經常跪在石路上,他的膝蓋上已經磨出了一層肉墊兒,厚得就像鞋跟一樣。他的命運已經很清楚了,除了乞討,死在救濟院,再沒有別的出路。
可即便這樣,他卻從不恐懼、悔恨、羞愧和自憐。他勇敢地面對自己,總結出了一套自己的哲學。他說,當乞丐不是他的錯,他不後悔幹這行,也不會因此感到苦惱。他是這個社會的敵人,一旦瞄準機會,他非常願意去犯罪。他從不存錢。夏天,他把掙來的錢都用在喝酒上,因為他已經不在乎女人了。冬天,要是趕上他身無分文,社會也會救濟他。要是慈善機構不用他說聲謝謝,他是願意從他們那兒弄錢的,能弄多少就弄多少。不過,他竭力避免跟宗教性的慈善機構打交道。因為他說為了要幾個小麵包就得唱聖歌,這讓他有種如鯁在喉的感覺。他對尊嚴有幾點自己的看法,比方說,他常吹噓即便是在快要受不了的情況下他也從來沒有撿過菸頭。他覺得自己的身份比那些乞丐高。他說那些乞丐都是下賤貨,甚至連忘恩負義這種事都幹得那麼沒教養。
波佐的法語說得還算過得去。他讀過左拉的幾部小說、莎士比亞的所有戲劇、《格列佛遊記》和一些隨筆。在描述自己的經歷時,他用詞獨特,使人很難忘記。比如,談到葬禮時,他是這麼跟我說的:
「你見過焚燒屍體嗎?我見過,在印度。他們把老人放到火上,下一秒,我嚇得連魂兒都沒了,因為那屍體開始蹬腿。屍體受熱,肌肉發生萎縮,就是這麼回事,可還是把我嚇了一跳。然後,那屍體扭動了一會兒,就像熱炭上正在烤著的鯡魚,接著肚子就開始膨脹,隨即就聽「砰」的一聲巨響,肚子裂開了,那聲音50碼開外都能聽到。自那以後,一聽到火葬,我的心裡就發毛。」
然後,他把話題一轉,談到了自己的那次事故:
「醫生對我說:‘小夥子,你只是單腿著地。跌下來的時候,沒有雙腿著地,你真是太幸運了。要是雙腿著地的話,這會兒你早就變成一架六角風琴了,大腿骨早就從耳朵裡伸出來了!’」
很顯然,這段話不是那醫生說的,而是波佐說的。波佐在詞彙的運用上很有天分。他時刻讓自己的腦子處於清醒和警覺的狀態,因此沒有什麼東西能讓他屈從於貧困。他可能會衣衫襤褸,受凍,甚至捱餓,可只要能讀書、思考和觀察流星,他就能放飛自己的思想(他的原話)。
波佐是個痛苦的無神論者(不喜歡上帝,可也不是不信上帝),認為人類永遠都不會變好,從這種想法中,他獲得了某種快樂。他說,有時睡在泰晤士河岸上,抬頭看到天上的火星或者木星,想到上面也可能會有睡在泰晤士河岸上的人時,心中就會湧出一種安慰。他說地球上的生活很殘酷,因為缺乏生存必需品。火星上因為氣候嚴寒,缺乏淡水,比地球要窮得多,生活會更加殘酷。可話說回來,在地球上偷六便士會坐牢,而在火星上,很可能就會被活煮。這想法讓波佐快樂,箇中原因,我弄不明白。他的確是個很特別的人。
乞丐,乞討
波佐住的地方一晚上九便士,很大,很擁擠,可供500個人住宿。流浪漢、乞丐和小偷小摸的人聚集於此。所有種族的人,不管是白人還是黑人,一律平等。其中還有幾個印度租客,我用蹩腳的烏爾都語與其中一個交談,他竟稱我為「你」——要是在印度,他這麼說會使人厭惡得渾身發抖。這兒沒有膚色上的歧視。隨便一瞥就能看到很多怪人。比方說,其中有一個叫「爺爺」的流浪漢,已是70歲高齡,可還是每天出去撿菸頭,然後把菸絲收集起來,以每盎司三便士的價格賣掉。綽號叫「醫生」的租客(這人真是個醫生),因為出言不遜,名字被從登記簿上畫掉。他除了賣報紙,還為大夥兒提供醫療諮詢服務,每次收幾便士。還有一個從吉大港來的小個子水手,離開他的船以後,他餓著肚子,光著腳,在倫敦遊蕩了好幾天。他神情恍惚,無依無靠,連自己在什麼地方都不知道——他一直以為自己是在利物浦,我告訴他之後,他如夢方醒。波佐有個朋友,是個作家。因為妻子死後辦喪事借了人家好多錢,所以他寫求助信四處寄發,最後有人答應幫忙。聽到這個好訊息之後,他找了個沒人的地方,一頓猛吃麵包和人造奶油,都快把肚皮撐爆了。這個傢伙骯髒無比,跟鬣狗差不了多少。我跟他交談過,發現他像多數騙子一樣,對撒謊根本不當回事。這地方住著不少像他這樣的人。
跟波佐在一塊兒待著時,他告訴了我很多在倫敦乞討的技巧。什麼樣的技巧都有,多得讓人想不到。乞丐跟乞丐大不一樣,有的只是乞討,有的卻想方設法賦予討錢一點兒含金量,這兩種乞丐之間有著嚴格的劃分。靠搞點兒「惡作劇」掙錢的乞丐們的收入也有很大不同。週日報紙上刊登了一篇文章,說一下乞丐死時褲子裡縫有2000英鎊,這當然不是真的。可碰上運氣好的時候,那些「高階」乞丐一把就能掙上夠幾個星期花的錢,這也不是虛言。掙錢最多的乞丐是街頭賣藝者和街頭攝影師。如果趕上好地段——比方說,劇場旁邊——一個街頭賣藝者每週就能掙五英鎊。街頭攝影師也差不多能掙這個數,不過這得趕上天氣好的時候。他們做買賣很有一套。看到一個潛在的受害者過來了,一個人就會跑到攝影機後頭,假裝拍照片。等受害者走到他們身旁,他們就會大喊一聲:
「喂,先生,給你。看這照片拍得多棒,拿去吧。一先令。」
「可我沒拍照啊。」受害者抗議道。
「什麼?你沒讓拍啊?咳,我們還以為你做了一個拍照的手勢呢。瞧瞧,浪費了一張底片。這張底片的成本有六便士呢。」
一般來說,聽到這話,受害者就會心生同情,表示願意買下那張照片。這時,攝影師就會檢查一下底片,說底片毀掉了,願意免費再給他拍一張。當然了,第一張照片他們根本沒拍,要是受害者拒絕的話,他們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像街頭賣藝者一樣,手風琴藝人也被人們認為是藝術家而不是乞丐。波佐就有一個這樣的朋友,這人叫蕭迪,他把他那行是怎麼回事都跟我說了。他和同伴「主攻」白教堂街和貿易路上的咖啡館和小酒館。那種認為手風琴藝人在街上謀生的看法是錯誤的,他們的錢有90%都是在上述場合掙的。當然了,酒館都是很廉價的那種,高階酒店是不允許他們這種人進的。蕭迪的討錢程式一般是這樣的:先在一家酒館外演奏一首曲子,接著由他那個裝著一條木腿的同伴激起顧客的一點兒同情心,後者走進酒館,拿著帽子挨個兒要錢。當有客人要求蕭迪再奏一曲時,他總是滿足人家的要求。他覺得這個時候特別有尊嚴,同時這種想法也讓他覺得自己是一個真正的藝術家,而不是要完錢就被人家打發走的乞丐。他和同伴每週能有兩三英鎊的收入。除去每週15先令的手風琴租賃費,他們倆差不多每人每週能賺一英鎊。他們倆從早上八點一直幹到晚上十一點,星期六的時候要更晚些。
馬路畫家有時被稱為藝術家,有時則不會。波佐向我引薦過一個「真正的」藝術家——也就是說,這人在巴黎學過藝術,給一些畫廊畫過畫兒。他擅長模仿大師的作品,經常在石頭上作畫,他畫得棒極了。他把自己成為馬路畫家的經歷跟我說了:
「我的妻子和孩子正在捱餓。每天深夜我帶著從畫商那兒退回來的畫兒回家,絞盡腦汁想從這些該死的東西上掙幾先令。一天,在斯特蘭德街,我看到一個傢伙正跪在人行道上畫畫兒,人們零星地給他幾便士。我從他身旁走過,他起身去了一家酒館。當時我就想:‘要是他能靠這個掙錢,我也能。’於是一衝動,我也跪下來,開始用他的粉筆畫畫兒。天知道我怎麼會幹這個,可能是我被餓得頭暈眼花了吧。問題是以前我從來沒有用粉筆畫過,我得一邊畫一邊找訣竅。這麼說吧,人們開始停下來,看我畫畫兒。說真的,我畫得還不壞,最後人們給了我九便士。可就在這時,那人從酒館裡出來了。‘你在我的地盤上幹什麼呢?’那人說。我向他解釋,說自己餓壞了,得掙倆錢兒。‘原來是這麼回事啊,’那人說,‘跟我去喝杯啤酒吧。’就這樣,我喝了一杯啤酒。從此以後,我就成了一個馬路畫家。現在我每週能有一英鎊的收入,可光靠這點兒錢養六個孩子根本不夠。還好,我妻子靠縫補衣服也能掙一點兒。
「過這種日子最糟糕的是冷,其次是應付外界的干涉。剛開始的時候,我對這個一竅不通,常常在人行道上畫裸體人像。我的第一幅裸體畫是在「田間的」聖馬丁教堂外面畫的。一個黑衣人——我猜是個教會執事什麼的——咆哮著從教堂裡衝了出來。‘你覺得我們能夠容忍那種下流的東西在上帝的聖殿之外存在嗎?’這人喊道。我只能把畫兒擦掉了。其實我畫的是波提切利的名作‘維納斯’。還有一次,我在泰晤士河岸上畫的也是這幅畫兒。這時,一個警察走了過來,他看了一眼我的畫兒,二話不說就踩了上去,用他那扁平的大腳擦掉了。」
波佐也講了一件警察干涉的事。在我跟他相處的那段時間,海德公園內發生了一起「傷風敗俗」的事件,警察們的做派令人髮指。波佐以此為題創作了一幅漫畫。畫中除了海德公園,還有藏在樹林裡的幾個警察,題目就叫作「猜猜看,警察在哪兒」。我向他指出,要是把標題改為「猜猜看,傷風敗俗的事件在哪兒」意思就明瞭多了,可波佐沒接受我的建議。他說隨便一個警察看到這幅畫兒都會把他趕走的,這樣一來,他的好地盤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