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Three 轉機,總是不會那麼輕易地到來

巴黎倫敦落魄記 奧威爾 第2頁,共2頁

比馬路畫家低一級的是唱聖詩的、賣火柴的和賣鞋帶的,還有賣用信封裝著的幾粒薰衣草種子的——這種東西美其名曰香水。坦白說,這些人都是乞丐,往往裝出一副很慘的樣子,這些人一天下來也賺不到半克朗。他們為什麼要扮成賣火柴的或者賣別的東西的,而不是直接乞討呢?這裡面有原因。英國法律規定,要想乞討就得裝裝樣子,這一點真是可笑。依照現行法律,要是你靠近一個陌生人,開口就向人家要兩便士,人家就可以報警,警方就會因乞討罪拘留你七天。不過要是你能唱上一句「我的上帝離你近了」,或者拿根粉筆在人行道上亂寫亂畫,或者拿著一小盤火柴來回溜達——總之,你得給自己找點兒事做——那麼你做的就是合法生意,而不是乞討了。簡單來說,賣火柴和街頭賣唱都是「合法」犯罪。不過這些犯罪行為賺不到什麼錢。偌大個倫敦,幹這一行的一年下來也賺不到50英鎊——代價卻是每週在馬路牙子上站84個小時,後背不時地被汽車擦傷。

關於乞丐的社會地位,我有必要說幾句。因為當一個人跟他們認識,發現他們是普通人之後,就會不由得對社會給予他們的各種稀奇古怪的看法感到震驚。人們似乎認為,乞丐和普通的工人之間存在根本性的差別。乞丐是屬於被孤立的群體——就像流浪漢、罪犯和妓女。工人工作,而乞丐不工作。乞丐是寄生蟲,一無是處。那些認為泥瓦匠或者文學評論家是在討生活,而乞丐不是在討生活的看法似乎是一種共識。乞丐是社會中多餘的部分,社會之所以能夠容忍這類人的存在,是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有人情味兒的時代,但這個時代從本質上來說是可鄙的。

倘若一個人能近距離地觀察乞丐的生活,便會發現他們和那些體面的人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人們說乞丐不工作,那麼工作是什麼?賣苦力的人揮動鐵鎬是工作;會計搞加法運算是工作;乞丐一年四季不管天氣如何都得站在戶外,併為此患上了靜脈曲張和慢性支氣管炎這也是工作。乞丐這行也是一種營生。當然了,並不創造價值。不過話說回來,很多有名的行當也沒什麼用。作為社會中非常典型的一類人,在很多方面,乞丐完全可以和其他人媲美。在誠實這方面,他們可以跟大多數賣專利藥品的人相比;在品德方面,他們可以跟一個經營星期日報紙的老闆相比;在友善這方面,他們可以跟一個兜售分期付款購買方案的人相比——總之,乞丐是寄生蟲無疑,卻是一種無害的寄生蟲。他們討點兒錢,夠自己生活就行,很少多要。但由於我們的道德觀念,他們為了證明自己就得一次又一次地承受痛苦。我覺得乞丐跟其他階層的人沒什麼區別,我也不認為大多數的現代人有資格去歧視他們。

然後,問題就來了。乞丐為何會受到歧視?這種現象是世界性的。我覺得原因很簡單:他們失敗了,沒有過上一種體面的生活。實際上,人們在看待某種工作是不是有用,是生產性的還是寄生性的時候,採用的唯一標準就是看它是否能夠產生利潤。現在人在談到精力、效率、社會服務以及其他方面時,除了「掙錢,合法掙錢,多掙錢」之外,裡頭還有別的意義嗎?錢成了道德的偉大標杆。依據這個標杆,乞丐無疑是失敗的,因此便會受到歧視。如果一個人靠乞討每週能掙十英鎊,那麼乞丐立馬就會成為一種非常受尊敬的職業。現實點兒說,乞丐就是生意人,靠偶然發現的方式討生活。他們不像大多數現代人那樣出賣自己的尊嚴,他們只是入錯了行,而這個行業卻無法讓他們成為富人。

倫敦的俚語及髒話小課堂

我想給倫敦俚語和一些罵人的詞彙加上一點兒註解,釋義儘可能短。下面這些(那些人人皆知的沒有寫)是其中一部分:

gagger:乞丐、各類街頭賣藝者。

moocher:公然乞討者,不用以做買賣為偽裝。

nobbler:為乞丐收錢的人。

chanter:街頭歌手。

clodhopper:街頭舞者。

mugfaker:街頭攝影師。

glimmer:專門盯著空車的人。

gee(或者jee):托兒。

split:偵探。

flattie:警察。

dideki:吉卜賽人。

toby:流浪漢。

drop:給乞丐的錢。

funkum:裝在信封裡用來出售的薰衣草或者其他香料。

boozer:小酒館。

slang:小販的營業執照。

kip:睡覺的地方。

smoke:倫敦。

judy:女人。

spike:臨時救濟站。

lump:臨時救濟站。

tosheroon:半克朗。

deaner:一先令。

hog:一先令。

sprowsie:六便士。

clod:零錢。

drum:壺。

shackles:粥。

chat:蝨子。

hard-up:從菸頭里弄出來的菸絲。

stick:盜賊用的撬棍。

peter:保險箱。

bly:盜賊用的電石氣燈。

bawl:吸或吞。

knockoff:偷。

skipper:睡在露天之中。

上面這些詞差不多有一半都能在大型詞典中查到。對其中某些詞的詞源進行猜測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儘管有一兩個詞(比如funkum和tosheroon)的詞源已經無法猜測了。deaner這個詞可能源於denier。glimmer(動詞形式是glim)可能與glim(光、一瞥)這個古老的詞有關,可它卻是一個新詞。因為從它現在的意思來看,它幾乎不可能比motorcar這個詞更老。gee這個詞很奇怪,我覺得它源於gee,也就是「馬」的意思,盜馬賊常把馬稱作gee。screever這個詞很神秘,它肯定源於scribo,不過在過去的150年裡,英語中並未出現過類似的詞;它也不可能是從法語中來的,因為法國並沒有馬路畫家。judy和bawl倫敦東區用,塔橋西邊沒人說。smoke只有流浪漢才用。kip源於丹麥語,直到最近一段時間,doss這個詞才有了「睡覺」的意思,不過現在早就廢棄不用了。

倫敦俚語似乎變化得非常快。狄更斯筆下的老倫敦腔(把w念成v,v念成w)如今已經徹底消失了。據我們所知,倫敦腔出現在19世紀40年代(美國作家麥爾維爾在其《白外套》中初次提及此事),如今早就變了。現在也很少有人再像20年前那樣把face讀成fice,nice讀成nawce。俚語隨著口音的變化而變化。比方說,25年或者30年前,「押韻的俚語」在倫敦曾風靡一時。在「押韻的俚語」中,為了韻律需要,任何詞或片語都可以被別的詞或片語代替,比如把kiss換成hit或者miss,把feet換成plateofmeat,等等。那個時候,這種做法非常流行,有些小說中也存在這種情況,不過現在快絕滅了。也許再過20年,我上面提到的那些詞也會消失。

罵人的詞彙也在變——至少也在跟著潮流改變。比方說,20年前,倫敦的工人習慣用bloody(該死的)這個詞。可現在他們棄之不用了,儘管有些小說家為描述需要仍在用。凡是在倫敦土生土長的人(要跟蘇格蘭人或者愛爾蘭人的後裔區分開)如今都不說bloody這個詞了,除非他是一個有點兒文化的人。實際上,這個詞已經通用了,不再是工人罵人時的專用詞彙了。如今,倫敦的工人往往在名詞前加上fucking這個形容詞,來代替bloody。毫無疑問,fucking這個詞遲早都會走進千家萬戶,然後再被別的詞取代。

罵街這事,特別是英國人罵街這事,很難說清。從本質上講,罵街和魔術一樣,都是不合常規的——沒錯,罵街的確具有魔術的某種特點。不過罵街也有自相矛盾的一面:我們罵街的初衷是讓別人感到震驚或受傷害,有些東西不能說得太明顯——比如跟性交有關的東西。可奇怪的是,一個約定俗成的罵人的詞似乎失去了它的本義,也就是說,失去這種東西以後,它就不是一個罵人的詞了。一個詞之所以被認為是罵人的,就是因為它表達了某種東西,可正因為它表達了某種東西,它就不再是那個意思了。比方說fuck這個詞。倫敦人在使用這個詞時,不用或者幾乎不用它的本義了。從早到晚,這個詞都掛在他們的嘴邊,這個詞成了一個簡單的填充詞,什麼意思也沒有了。同樣,bugger這個詞的本義也處於快速流失狀態。在法語中也常有這樣的例子,比如說,foutre(該死!見鬼!)這個詞現在就成了填充詞。還有bougre(媽的!見鬼!)這個詞,在巴黎有些人還用,可使用它的那些人中的大部分都不知道它原來的意思是什麼了。人們似乎覺得,那些已經被接受了的罵人的詞具有一種魔力,跟別的詞不一樣,其實在日常的交談中沒什麼意思。

侮辱人的詞似乎跟罵人的詞一樣,本身也具有自相矛盾的特點。人們覺得一個詞之所以被拿來侮辱人,就是因為它表達的是某種非常壞的東西。其實,這個詞侮辱人的價值跟它的原意幾乎沒什麼關係。比方說,在侮辱倫敦人時,bastard這個詞是最惡毒的,可它的原意是「混血兒」,一點兒侮辱的意味都沒有。再比如,cow這個詞,無論是在倫敦還是在巴黎,想找一個最狠毒的詞來侮辱女人,用它準沒錯。可這個詞甚至有可能成為一個褒義詞,因為它的原意是「奶牛」,而奶牛是最可愛的動物之一。很顯然,一個詞之所以具有了侮辱人的價值,只是因為它是一種侮辱,與這個詞在詞典中的釋義無關。詞語,尤其是罵人的詞語,是公眾為了表達他們的看法而採用的。從這點上說,在不同國家,同樣是一個罵人的詞,其性質也會發生很大改變,這個很有意思。比方說,在英國,印刷品上要是出現jem'enfous這句話,不會有任何人提出抗議。可到了法國,要想印這句話,出版物上就得這樣寫:jem'enf-。再比如barnshoot這個詞,原形為印度斯坦語中的bahinchut(雜種)。在印度,要是有人用這個詞,那就是一種無法原諒的侮辱,可到了英國,這個詞就變成了一句普通的玩笑話。我在一所學校的課本上就見過這個詞,我記得是在阿里斯托芬的一部喜劇中,註釋者建議將其翻譯成一個波斯大使的胡言亂語。我推測這個註釋者是知道這個詞的原意的,不過因為是個外國詞,罵人的魔力就失掉了,便印了出來。

在倫敦罵街還有一件事值得注意,那就是男人從不當著女人的面罵。巴黎的情況正好相反。一個巴黎工人可能會當著一個女士的面忍住罵街的慾望,可他真罵起來時是一點兒顧忌也沒有的,女人罵街也放得很開。在這種事上,倫敦人要文明得多,或者說更放不開。

上面這些註釋是我胡亂寫的。可惜的是,有能力做這件事的人卻沒有把倫敦的俚語和罵人的詞彙編成一部年鑑儲存下來,並準確記錄其詞義的變化。這種做法可能有助於我們對詞語的形成、發展以及消亡的理解。

旅館生活

靠b給我的那兩英鎊,我過了差不多十天。能維持這麼久,都是培迪的功勞。流浪的日子讓他學會了過分節儉,他甚至覺得一天吃一頓飽飯都是一種莫大的奢侈。對他來說,食物只意味著麵包和人造奶油,還有不變的一杯茶。他教給我一天下來連吃帶住再加上買菸只花半克朗的生存秘訣。還有,他在晚上幫賊們盯空車也有幾先令的進項。這種活兒很危險,因為是違法的,不過卻為我們增加了一點兒收入,使我們得以維持更久的時間。

一天清晨,我們想去找一份送三明治的工作。五點,我們到了位於辦公區後面的一條小巷,不過早就有三四十個人在那兒等活兒了。我們等了兩個小時,然後人家告訴我們沒活兒了。我們不覺得有多失落,三明治送餐員不是一份讓人羨慕的工作。他們一天的收入是三先令,工作時間卻長達十個小時。工作很辛苦,尤其是趕上颳風,沒機會偷懶,因為巡視員常來回溜達,看看員工們是否在崗。更糟的是,人家只僱用他們一天,有時是三天,從不按周僱,所以每天一大早他們都得來這兒等活兒。沒工作的人太多,又都爭著搶著幹這份工作,這就使他們無力為自己爭取更好的待遇。所有送三明治的人都渴望的工作是發傳單,待遇是一樣的。看到有人發傳單,你就拿一份,算是幫他一個忙,因為傳單一發完,他就沒事了。

在這期間,我們的旅館生活仍在繼續。這種生活骯髒,不起波瀾,無聊得要死。一連幾天都無事可做,只能坐在地下廚房裡讀昨天的報紙,要是能弄到,還能讀過期的《英國國旗》。這是一個多雨的時節,進來的每個人身上都淌著水,廚房裡散發出一股令人作嘔的臭氣。唯一值得激動的事兒就是每隔一段時間喝那一杯茶,吃那兩片面包。我不知道倫敦有多少人正過著這樣的日子,至少有幾千人吧。可對培迪來說,在過去的兩年,這樣的生活是他見過的最好的。有時候,不知他用什麼方法弄來幾先令,姑且算是流浪生活中的一個小插曲,可大多數情況下,他的生活就是這樣的。聽著他嗚咽——不吃東西的時候,他總在嗚咽——一個人不禁會想,失業對他而言是一種多麼大的折磨。人們往往這樣認為,一個失業者擔心的是沒有收入,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恰恰相反,一個沒有受過教育的人,他工作的習慣已經滲進骨子裡了,他更擔心的不是收入,而是工作。一個受過教育的人,可以強迫自己閒下來,不去想貧困這等折磨人的事,藉以捱過無聊的時間。可對培迪這樣沒有辦法填補空閒時間的人來說,無事可做時感到的那種痛苦就和一條被鏈子鎖住的狗的感受是一樣的。這就是為什麼「中途落魄的人最應該得到人們的可憐」的說法純粹是瞎扯淡。真正應該得到可憐的是那些從一開始就落魄的人,面對貧困,他們的腦子一片空白,不知該怎麼應付。

那是一段無聊的日子,除了跟波佐的談話,別的我都忘了。有一回,幾個訪問貧民窟的人闖入了我們的旅館。當時我正和培迪在外面,下午回來後,我們聽到樓下有音樂聲。我們走下去一看,三個打扮入時、舉止優雅的人正在我們的廚房裡做禮拜。其中一個身穿長禮服,看上去面容莊重,像是位牧師,一位女士坐在一架行動式手風琴旁,另外還有一個沒下巴的小夥子,正在擺弄一個十字架。看樣子他們是在沒有受到任何邀請的情況下硬闖進來做禮拜的。

租客們對待這幾個闖入者的方式別有一番趣味。對這幾個人,租客們沒有表現出一丁點兒的粗魯,只是不搭理他們。廚房裡的人(差不多有100個男租客)似乎都事先商量好了,紛紛忙著自己的事兒,就好像這三個人並不存在。三個人耐心地在那兒站著,又是唱聖歌,又是勸誡,可大夥兒連看也不看他們一眼,就好像他們是幾隻地蜈蚣。穿長禮服的那位紳士講了一會兒道,可大夥兒一個字都沒聽著。廚房裡一片喧鬧,有的租客在罵街,鍋碗瓢盆叮噹亂響,把那位紳士的聲音給淹沒了。有的租客坐在桌子旁吃飯。有的租客在打牌,他們就在離那架手風琴三英尺遠的地方,完全沒有顧及那位女士的存在。過了一會兒,三個人放棄了,走了,沒受到任何侮辱,只是受到了漠視。怪不得他們這樣安慰自己:「看咱們多勇敢,連最低階的地下室都敢隨便出入……」

波佐說這幫人每個月都要來幾回。他們跟警方有聯絡,沒人趕他們。這幫人竟想當然地認為,等你的收入降到一定水平,他們就有了朝你佈道、強迫你祈禱的權力,真是想不通。

九天後,b給我的那兩英鎊只剩下一先令九便士。我和培迪留出18便士的房費,用三便士買了那通常的「一杯茶和兩片面包」,然後分著吃了。其實我們吃的不是一頓飯,而是一頓開胃的東西。到了下午,我們已經餓得夠嗆了。培迪想到了國王十字火車站附近的一座教堂,那兒每週為流浪漢們免費發放一次茶水。日子過到這種地步,我們決定去那兒。天上下著雨,波佐已經快要身無分文了,可他不願去,說那種地方不適合他。

教堂外面已經聚集了100多號人,都是些骯髒的傢伙,聽到有免費的茶發放,一個個就像見了死野牛的鳶一樣,從四面八方趕來了。過了一會兒,門開了,一個牧師和幾個姑娘把我們引到教堂頂上的樓廂。這是一座淒涼而醜陋的福音堂,牆上飾有關於血和火的經文,還有一本囊括1251首讚美詩的詩集。我讀了幾首,發現裡面選的那些聖詩都不怎麼樣。喝完茶有禮拜儀式,教友們在教堂底下的長椅上已經坐好了。因為是工作日,只來了幾十個教友,大部分都是肌肉發達的女士,她們讓我想起了沸水中的火雞。我們按次序坐在樓廂的長椅上,每人分得了一磅用果醬罐子盛著的茶,外加六片面包和人造奶油。茶一喝完,十幾個不想做禮拜、事先就佔據了門口有利地形的流浪漢就竄出去了。別的人留下來了,更多的不是出於感恩,而是沒那麼厚的臉皮。

手風琴試奏了幾個音,禮拜儀式開始。眾流浪漢,就像得了訊號,立刻開始用最無禮的方式搗亂。一個人永遠都不會想到,在教堂裡竟會發生這樣的事。樓廂裡,有的懶洋洋地靠在長椅背上,有的在大聲說笑,有的在聊天,有的身子前傾,朝那幾十個教友投擲麵包屑。我旁邊那個傢伙老想吸菸,於是我勸他,或多或少使用了一些強制手段,讓他別抽。眾流浪漢覺得禮拜儀式就像是在玩雜耍。說真的,這種宗教儀式真是荒唐得可以——夾雜著突然而起的「哈利路亞」和沒完沒了的即興發揮的禱告詞——不過他們做得倒是無拘無束。教友中有一個老人,好像叫布特爾,牧師常讓他帶頭領我們一起做禱告。每次他站起來,眾流浪漢就會一起跺腳,彷彿身處的地方是一座劇院。他們說,上一次這人來了一段長達25分鐘的即興禱告,要不是牧師把他打斷,他還會一直做下去。有一回,當這位布特爾先生站起來時,有一個流浪漢大喊了一聲:「快點!可別超過七分鐘!」這人的聲音很大,教堂裡的人都聽到了。過了一會兒,牧師讓布特爾先生停止,我們的喊聲比他的還要大。有時,下面的人會氣不過,「噓」一聲,可大夥兒根本不予理會,依舊我行我素。對禮拜儀式的嘲笑已經開始了,沒有什麼能夠讓我們停下來。

這一幕讓人費解,更多的是厭惡。下面坐著幾十個單純、善良的人,竭力祈禱;樓上卻有100多個吃了他們飯的人故意不讓祈禱進行下去。樓廂裡有一圈骯髒、毛茸茸的臉正嬉笑著看著下面,公然地發出嘲諷。幾十個女士和上歲數的老人又能拿100個心懷敵意的流浪漢怎麼樣?他們怕我們,我們肆無忌憚地欺負他們。他們給我們吃的,我們覺得這是在羞辱我們,所以我們要報復他們。

牧師是個勇敢的人。他正用很大的聲音念一大段與約書亞有關的佈道詞,竭力不去理睬來自樓上的暗笑和嘮叨。不過到了最後,也許是忍無可忍了,他大聲喊道:

「我要把最後五分鐘的佈道詞說給那些尚未得到拯救的罪人!」

說完,他轉過身,面對樓廂,真得讀了五分鐘的佈道詞,這樣一來,誰是已經被拯救的,誰又是尚未被拯救的,就沒有疑問了。可我們才不管這一套呢!牧師發出地獄之火的威脅時,我們卻在捲菸,最後,當他說「阿門」時,我們大叫一聲,然後有說有笑地下了樓梯,有很多人還表示下個星期再有免費茶喝的時候還來。

這個場景讓我產生了興趣。這跟流浪漢平日裡的態度完全不同——平時,他們在接受慈善機構的施捨時,總是擺出一副感激涕零的下賤樣子。今天這種現象很好解釋,就是因為我們的人數比教眾多,所以不怕他們。實際上,一個接受了施捨的人總是恨施恩的人——這是人性的固有特點。當他身後有50個或者100個支援他的人時,他就會把這種恨表現出來。

喝完免費的茶,已是傍晚了,讓我沒想到的是,培迪靠為小偷盯空車又掙了18便士。這點兒錢剛好夠一個晚上的房費,我們把錢留好,一直餓到第二天傍晚。波佐本該給我們一點兒吃的,可他一整天都沒在家。人行道上溼漉漉的,他去了象堡路,那兒有個地方可以避雨。幸好我還剩了一些菸絲,所以那天我們過得並不太慘。

晚上八點,培迪帶我去了泰晤士河岸,據說那兒有位牧師,每週免費發放飯票。在查令十字橋下,已經有50個人在等了,他們的影子瑟縮著,映在一個個小的水坑裡。其中有幾個傢伙的穿著打扮十分怪異,都是在河岸上睡的,與臨時救濟站中的流浪漢相比,在河岸上睡的這些傢伙日子過得可就慘多了。我記得其中有個人穿著一件雨衣,連釦子都沒了,胡亂用一根繩子在腰上一捆。他還穿著一條破褲子,靴頭早破了,露著腳趾,除此之外,身上連個破布條都沒有。這人留著鬍子,宛如一個苦行僧,他用一種類似機油的又髒又黑的東西,在胸脯上和肩膀上抹得一條一條的。透過骯髒和凌亂的頭髮瞧一眼他的臉,就像患了某種惡性病一樣慘白。我聽他說過話,口音很重,好像以前是個辦事員或者巡視員什麼的。

沒多久,牧師出現了,人們按照先來後到的規矩排成一隊。這個牧師長得很帥,胖乎乎的,很年輕,跟我那個巴黎的朋友查理長得很像,這讓我感到很奇怪。人們紛紛獻上溢美之詞,說牧師是個好小夥兒。有人還大聲喊(我覺得牧師肯定聽到了):「這麼說吧,他永遠都不會成為一個主教!」當然了,這種話也是一種誠心的讚美。

每張飯票的面值是六便士,只能在不遠的小餐館用。我們到了那兒,餐館老闆知道我們這幫流浪漢無處可去,便狠狠地宰了我們一把。我和培迪把飯票交出,人家給我們的那點兒東西在大多數餐館只值七八便士。牧師發的這些飯票總面值超過一英鎊,這家餐館老闆每週就能從我們這些流浪漢身上敲詐七先令,甚至更多。這種騙人的方式在流浪漢的生活中很常見,只要分給流浪漢的是飯票而不是現金,這種現象就會一直持續下去。

我和培迪返回旅店,仍覺得很餓,於是我們倆晃進廚房,依偎著火爐,用取暖來代替吃飯。十點半,波佐回來了,他面容憔悴,疲憊不堪,因為那條壞腿讓走路變成了一種痛苦。今天,他靠畫畫兒一分錢也沒掙著,那些可以避雨的地盤早就被人佔了,他只能一連幾個小時公開乞討,還得時刻留意著警察。他攢了八便士——這點兒錢交房租還差一便士。交房租的時間早就過了,他趁代理人不備,偷偷溜了進來。他隨時都有可能被逮住,然後只能去泰晤士河岸上睡覺。波佐把口袋裡的東西全掏了出來,看看有什麼能賣的。他決定把剃刀賣了,他拿著那把剃刀圍著廚房轉了一圈,幾分鐘後,他回來了,剃刀賣了三便士——這樣,除去付房租和買一杯茶的錢,他還剩下了半便士。

波佐把茶買回來了,然後坐在火爐旁烤衣服。我看他一邊喝茶一邊暗笑,看樣子像是想起了什麼有趣的笑話。我感到有些吃驚,便問他在笑什麼。

「真可笑!」他說,「真可笑!足可以登在《笨拙畫報》上啦!你猜我幹了什麼事?」

「什麼事?」

「我連鬍子都沒刮就把剃刀賣了。我真是個大傻蛋!」

從早上一直到現在,他一點兒東西也沒吃,卻拖著一條扭曲的腿跋涉了好幾英里,他的衣服溼透了,兜裡只剩下了半便士,下一步就是捱餓,可即便這樣,他還在笑剃刀的事。我不得不佩服他。

流浪漢的遷徙生活

第二天上午,我們的錢花完了,我和培迪去投奔臨時救濟站。我們順著老肯特路向南走,目的地是科姆利。倫敦的臨時救濟站我們是不能去了,培迪最近去過一個,不想再去冒險。我們需要在柏油路上跋涉16英里,腳後跟上起了水泡,我們已是飢餓難耐。培迪找到了幹活兒的機會,他的眼睛始終不離地面,撿了不少菸頭。他的堅忍終於得到了回報,一便士被他撿到了。我們買了一大塊不新鮮的麵包,邊走邊狼吞虎嚥地吃。

到了科姆利,時間還早,臨時救濟站還沒有開門,於是我們又跋涉了幾英里,來到一座農場,農場旁邊就是一塊草地,可以坐下歇歇腳兒什麼的。這裡是成群結隊的流浪漢的聚集地——從被壓壞的草、溼漉漉的報紙和他們隨手丟在身後的生鏽的易拉罐中就可以看出來。其他流浪漢也三三兩兩地到了。現在已是秋季,天氣真的很不錯。附近,一叢艾菊正在生長。時至今日,我覺得自己還能聞出那與流浪漢身上散發出的惡臭相媲美的艾菊的氣味。草地上,兩匹拉車的小公馬正在啃噬一道門,它們身上的毛大部分是黃褐色的,只是鬃毛和尾巴上的毛是白色的。我們已是臭汗直流、筋疲力盡了,索性伸開四肢,躺在草地上。有人設法找來了些幹樹枝,生了一堆火,茶沒有加牛奶,盛在一隻鐵罐裡,我們輪流喝著。

有的流浪漢開始講故事。其中有個叫比爾的人很有意思,這傢伙天生一副好身板,壯得像希臘神話裡的赫拉克勒斯,他極其討厭工作。他吹牛說憑他的力氣隨時都能找到工作,可一領完第一週的薪水,他就喝了個爛醉,被開除了。工作沒了,又不想幹活兒,他只好靠乞討度日,每天主要是向零售店店主要吃要喝。他是這麼描述自己的經歷的:

「肯特太遠,我沒去。肯特太吝嗇,的確很吝嗇。那兒的流浪漢太多。麵包店店主是這麼幹的:寧可把他的麵包扔掉,也不願意給你吃。牛津不錯,的確不錯,是個乞討的好地方。在牛津時,我討要麵包,討要燻豬肉,討要牛排,每天晚上還能從學生那裡要上六便士的住宿費。在那兒待的最後一個晚上,住宿費還差兩便士,於是我走到一個教區牧師跟前,問他要三便士。他把錢給了我,回頭就報告給了警察,說我犯了乞討罪。‘你一直在幹這個嗎?’警察問。‘沒,’我說,‘這是我第一次跟這位紳士要錢。’然後,警察開始翻我的衣兜,掏出來一磅熟肉和兩片面包。‘嗯,你還有什麼好說的?’那警察說,‘最好乖乖跟我回警局。’就這樣,那警察關了我七天。以後,我再也不向教區牧師乞討了。不過,上帝!我怎麼會在乎關我七天這種小事呢?……」

似乎他的整個生活就是乞討、喝酒和蹲號子。談論時,他不停地哈哈大笑,把這一切都當成了一個天大的笑話。看得出來,他幹乞討這行也沒幹出個什麼樣子,他只穿著一套燈芯絨衣服,圍著一條圍巾,戴著一頂帽子——沒穿襪子和內衣。不過,他長得很胖,心情一直不錯,身上總是散發出一股牛肉味兒,在今天的流浪漢當中,這種味道可極其不尋常。

其中有兩個流浪漢最近來過科姆利臨時救濟站,他們講了一個關於這個地方的鬼故事。他們說,幾年前,這兒有個人自殺了。有個流浪漢將一把剃刀帶進了小屋,然後在裡頭割開了自己的喉嚨。第二天早晨,流浪漢頭頭兒過來叫人們起床,發現那人的屍體把門堵住了,他們把他的胳膊砍斷才把門開啟。為了報仇,那個死人的冤魂一直縈繞在這間小屋內,不管是誰,只要在裡面睡過覺,一年之內必死無疑,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要是你推某扇門的時候,發現推不開,就不要再推了,要趕緊離開它,就像躲避瘟疫一樣,因為它就是鬧鬼的那間小屋。

還有兩個流浪漢,以前是幹海員的,講述了另外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有個人(他們發誓說認識這人)試圖搭船偷渡到智利。船上裝載了很多裝有商品的大木箱子,在一個碼頭工人的幫助下,這個偷渡者潛進其中的一個箱子內藏了起來。不過這個碼頭工人把裝貨的順序給弄錯了。起重機把那個藏有偷渡客的箱子抬起,擺高,然後放下——卻放在了幾百個箱子下面。直到航程結束才有人發現這事,發現時,那個偷渡客早就被悶死了,屍體已經腐爛。

還有一個流浪漢講述了蘇格蘭盜賊基爾德羅伊的故事,這個盜賊被判絞刑,沒想到這人成功逃脫之後把審判他的那個法官抓了起來,並親手絞死了他,真是個了不起的人物!流浪漢們都喜歡這個故事,不過有意思的是,他們把這個故事弄錯了。他們的版本是基爾德羅伊逃到了美國,可實際的情況是,他被抓了,並被處以死刑。這個故事被篡改過多回,毫無疑問是有人有意這麼做的,就像孩子們篡改參孫和羅賓漢的故事一樣,想方設法給故事新增一個異想天開的圓滿結局。

說著說著,流浪漢們開始談論歷史,其中有位高齡老者公開宣稱「咬一口的法律」是從貴族們把人而不是把鹿當作獵物的那個時候沿襲下來的。一些人笑他,可他卻始終堅持自己的觀點。他還聽說過穀物法和初夜權(他真的相信有這種事),英國內戰他也知道,他覺得那是窮人反對富人的一場暴動——也許他把它跟瓦特·泰勒起義弄混了。我懷疑這位老者是否識字,報紙上的那些文章他從來沒說過。他那點兒零星的歷史知識都是從流浪漢那兒聽來的,有些還相隔了好幾代。口口相傳的傳統仍然存在,就像從中世紀傳過來的越來越弱的回聲。

我和培迪是晚上六點去的臨時救濟站,第二天上午十點出來的。這地方跟拉姆頓和愛德博瑞的臨時救濟站很像,我們也沒有看到什麼鬼魂。流浪漢中有兩個來自諾福克郡的年輕小夥兒,他們以前是漁夫,兩個人朝氣蓬勃,很喜歡唱歌。他們唱了一首《悲傷的貝拉》,這首歌值得一記。在接下來的兩天,我聽他們把這首歌唱了六七次,於是便把歌詞寫了下來,其中有兩句我拿不準,是我猜的。這首歌的歌詞是這樣的:

貝拉年輕又漂亮,閃亮的藍眼睛,金黃色的頭髮。哦,悲傷的貝拉!她的腳步輕盈,心兒快活,可她不辨是非,在一個好天,她懷上了一個邪惡、無情而殘忍的騙子的種。可憐的貝拉還年輕,不相信這個世界如此冷酷,男人會是個騙子。哦,悲傷的貝拉!她說:「我的男人會始終如一,他現在就會娶我,因為他必須這麼做。」她的心中充滿了對一個邪惡、無情而殘忍的騙子的愛的信任。她去了他的房子,那個骯髒的傢伙早就收拾好行李,溜了。哦,可憐的貝拉!她的房東說:「滾出去,你這個婊子,我不會讓你這樣的賤貨玷汙我的門檻。」那個邪惡、無情而殘忍的騙子讓可憐的貝拉悲痛萬分。整個晚上,她都在冷酷的雪中游蕩,她的苦,沒人知道。哦,可憐的貝拉!當早晨紅彤彤的太陽昇起來,咳!可憐的貝拉已經死了,她這麼年輕就被一個邪惡、無情而殘忍的騙子送進了孤寂的墳墓。看到了吧,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吧,惡果仍在承受痛苦。哦,可憐的貝拉!人們把她送進墳墓,人們說:「咳!可生活就是這樣啊!」女人們卻用低沉甜美的歌喉一起唱著:「男人們都是這德行,都是骯髒的雜種!」

這首歌可能出自一位女士之手。

唱這首歌的那兩個小夥兒一個叫威廉,一個叫弗雷德,是兩個十足的惡棍,就是他們這樣的人,把流浪漢的名聲搞臭了。他們不知是從哪兒聽來的訊息,說科姆利臨時救濟站流浪漢的頭頭兒有一些舊衣服,是專門為那些有所需要的流浪漢準備的。進大門前,威廉和弗雷德脫掉各自的靴子,把衣服撕爛,把鞋跟割下一塊,反正就是為了把鞋毀了。然後,這兩個傢伙提出要雙靴子的申請,於是工作人員給了他們倆每人一雙幾乎全新的靴子。可沒承想,還沒等到第二天早晨出臨時救濟站,他們倆就把靴子賣了,得了一先令九便士。原來的靴子被毀掉了,穿不了了,可他們覺得這麼幹還是很划得來。

離開臨時救濟站,我們都往南去,我們的隊伍很長,個個無精打采,目的地是下賓菲爾德和艾德山。路上,兩個流浪漢打了一架。昨天晚上,這兩個人吵了一宿,起因是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說了一句「胡說」,對一個布林什維克來說,這句話是一種極大的侮辱,他們在一塊地裡滾了起來。我們十幾個人圍著看。我之所以會記得這件事,是因為有一幕讓我忘不了:那個捱打的人的帽子在他倒地的一瞬間掉了,露出了一頭白髮。後來,我們開始進行干預,阻止了這場爭鬥。培迪一直在打聽到底是為什麼,最後發現打架的原因無外乎是幾便士的食物。

趕到下賓菲爾德的時候,天色尚早,培迪為了打發時間,到後門問人家有沒有活兒幹。在一戶人家門口,人家給了他幾根黃楊木,讓他把這些木頭劈了,當柴火燒。他說外面還有個朋友,於是把我叫了進去,我們倆一塊兒劈柴。活兒幹完了,房主人讓用人給我們每人端來一杯茶。一見到我們的模樣,用人嚇壞了,直接把茶放到地上,趕緊逃了回去,並把自己關在了廚房裡。瞧見了吧,「流浪漢」這個名字就是這麼可怕。人家付給了我們倆每人六便士,我們用三便士買了一塊麵包,又買了半盎司菸絲,這樣我們手裡就只剩五便士了。

培迪覺得把我們的五便士藏起來比較穩妥,因為下賓菲爾德臨時救濟站流浪漢的頭頭兒是出了名的蠻橫,一旦發現我們身上帶著錢,是決不會讓我們進去的。流浪漢藏錢再正常不過了。錢的數額如果多,通常的做法是把錢縫進衣服裡,因為一旦被抓,就得蹲監獄。波佐和培迪過去常講一個關於這方面的有趣故事。有個愛爾蘭人(波佐說是愛爾蘭人,培迪說是英國人),這人不是流浪漢,兜裡裝著30英鎊,他在一個小村裡遇到了困難,找不到睡覺的地方。他向一個流浪漢諮詢該怎麼辦,這個流浪漢建議他去救濟院。按理來說,這種事很正常,找不到睡覺的地方,去救濟院花點兒錢買個床位,就可以睡一晚上。可這個愛爾蘭人覺得自己比別人聰明,想要免費住一宿,就這樣,他裝成一個流浪漢去了臨時救濟站。他把自己那30法郎縫進了衣服裡。與此同時,那個給他提建議的流浪漢看到機會來了,當天晚上私下裡找到流浪漢頭頭兒,請求流浪漢頭頭兒准許他第二天一大早離開臨時救濟站,因為他要去找工作。早上六點,那個流浪漢被放出去了——身上穿的是那個愛爾蘭人的衣服。愛爾蘭人抱怨別人偷了他的錢,結果卻因為假扮流浪漢進臨時救濟站蹲了30天的監獄。

下賓菲爾德臨時救濟站

到了下賓菲爾德,我們在草地上躺了很長一段時間,農場裡的工人站在前門盯著我們。一個牧師和他的女兒走過來,一聲不吭地盯了我們很久,似乎覺得我們是水族館裡的魚。一共有幾十個流浪漢在那兒等。威廉和弗雷德也在,依然唱著歌,打架的那兩個人也在,乞丐比爾也在。一路上,他總在向麵包店老闆討要吃的,外套和光溜的身體之間已經塞了不少過期的麵包。他把麵包都拿了出來,大夥兒分著吃了,都打心眼兒裡感謝他。我們當中有位女士,這是我見過的第一個女流浪漢。這位女士60歲左右,略微有點兒胖,面容很憔悴、很髒,穿著一件有下襬的黑色長裙。她總是擺出一副很高傲的樣子,要是有人在她旁邊坐下,她就會哼一聲然後走開。

「小姐,你要去哪兒?」一個流浪漢問她。

女士哼了一聲,盯著遠方。

「快別鬧了,小姐,」那人說,「高興點兒,友好點兒,咱們還不是在一條船上。」

「謝謝你,」女士尖刻地說,「當我想跟一幫流浪漢混的時候,我會告訴你的。」

我很喜歡這位女士說「流浪漢」這個詞的方式。似乎在那一瞬間,她心裡是怎麼想的都暴露出來了,那是一種卑微的、漂浮不定的、只有女人才會有的想法,這麼多年流浪在路上,她什麼都沒學到。無疑,她是一個受尊敬的寡婦,只是因為一件陰差陽錯的事才成了流浪者。

臨時救濟站六點開門。今天是星期六,我們得在裡面待到週末結束,這是一貫的做法。原因是什麼,我不知道,不過我隱約覺得,會有一些討厭的事在等著我們。登記時,我在職業一欄寫的是「記者」。這比寫「畫家」要真實些,因為有時我會給幾家報紙寫點兒文章掙點兒錢,不過要是人家因此問這問那,這麼說就太蠢了。我們走進臨時救濟站,排好隊。在等著接受檢查時,流浪漢頭頭兒叫到了我的名字。這人40歲左右,動作有點兒僵硬,有點兒軍人做派,看上去也不像是大夥兒說的那種惡棍,卻帶有老兵的粗魯。他尖刻地說:

「你們當中誰叫布朗克?」(我忘了自己寫的是什麼名字。)

「是我,先生。」

「你是個記者?」

「是的,先生。」我的聲音有些顫抖。人家隨便問幾個問題就知道我在撒謊,這樣一來我就得蹲監獄了。但那人只是上下打量了我一下,說:

「這麼說,你是一位紳士了?」

「我覺得是這樣。」

他又盯了我好一陣子。「嗯,先生,你的運氣可真是糟透了,」他說,「你的運氣可真是糟透了。」從那兒以後,他一直對我關愛有加,甚至對我透露出了一絲敬佩。他沒搜我的身,還在衛生間裡遞給我一條幹淨的毛巾,供我一個人專用——這可是從未聽說過的待遇,真是奢侈!瞧見了吧,「紳士」這個詞在一個老兵耳朵裡是多麼有分量。

不到七點,我們就把麵包和茶吃了個精光,走進了小屋。一間小屋睡一個人,裡頭擺著床架和草褥,按理說應該能睡個好覺。可沒有一個臨時救濟站是完美的,下賓菲爾德臨時救濟站有一點很不好:太冷。熱水管壞了,給每個人的那兩條毯子絮的棉花太薄,根本不頂用。儘管現在只是秋季,可是已經很冷了。我躺在床上,被凍得輾轉反側,要捱過12個小時的漫漫長夜可真是不容易,剛躺下沒幾分鐘就被凍醒了。煙不能抽了,因為我們帶進來的煙都留在衣服口袋裡了,而衣服要等到第二天早上才能拿回來。走廊裡隨處可以聽到人們的呻吟聲,有時還會有人大罵一句。我想這一宿沒人睡過超過兩個小時的覺。

早晨,吃完飯,醫生檢查完之後,流浪漢頭頭兒把我們趕進餐廳,隨手把門鎖上。餐廳牆面是用稀石灰粉刷的,地板是石頭鋪的,餐廳裡擺著一些冷杉木的傢俱和長椅,散發著一股監獄裡的味道,真是淒涼無比。鐵窗太高,根本看不到外面,除了牆上的一個鐘錶和救濟院條例再沒有別的東西。我們胳膊肘挨著胳膊肘,擠在長椅上,儘管才是早上八點,可我們早就煩透了。無事可做,無話可說,甚至連活動一下的地方都沒有。唯一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可以抽菸,只要不被發現,抽菸是可以的。有個毛髮濃密的來自蘇格蘭葛拉斯哥的小個子,操著一口糟透了的倫敦腔,他是個煙鬼,在接受檢查的時候一盒菸頭從靴子裡掉了出來,被拘留了。我曾給過他一些菸絲,我們倆偷偷摸摸地抽,一聽到流浪漢頭頭兒過來了,就趕緊把煙塞進口袋,就像上學時候乾的那樣。

大多數的流浪漢要在這間沒有任何生氣的屋子裡連續待上十個小時。天知道他們是怎麼熬過去的。我的運氣要好些,十點,那個流浪漢頭頭兒挑幾個人去幹雜活兒,我被選中去救濟院的廚房幫忙,這是最好的活兒了。這活兒跟乾淨的毛巾一樣,都是「紳士」那個詞發揮的神奇魔力。

廚房裡無事可做,我溜進旁邊一個儲存馬鈴薯的小屋,那兒藏著一些接受救濟的人,都是為了逃避做星期天的上午禱告的。小屋裡頭有一些包裝箱,坐上去很舒服,還有一些過期的《家庭先驅週報》,甚至還有一本從救濟院圖書館裡拿出來的《抽獎大全》。那些接受救濟的人饒有興趣地談論著救濟院裡的生活。他們告訴我,在救濟院最恨的就是那些制服,他們覺得這是對慈善事業的一種侮辱。要是工作人員也能穿得像他們一樣,哪怕是戴著他們那樣的帽子和圍巾,他們也不會介意當接受救濟的人。我是在救濟院的餐桌上吃的飯,我像一條蟒蛇那樣猛吃了一頓,除了在x酒店上班頭一天吃的那頓,就數這頓吃得多了。那些接受救濟的人說,每逢星期天,他們就會一直吃到肚子快要撐爆,因為在下一週剩下的那幾天他們總是處於一種吃不飽的狀態。飯吃完了,廚子讓我刷盤子洗碗,並把剩下的那些東西扔掉。剩的那些東西數量驚人,在當時的情況下,浪費那麼多東西真是太嚇人了。只吃了一半的大塊的肉,一桶桶的碎麵包和蔬菜,都像垃圾那樣被倒掉了,然後跟喝剩的茶葉混在一起。能吃的東西我足足裝了五個垃圾桶。可就在我這麼幹的時候,臨時救濟站裡還有50個只吃了一點兒麵包和人造奶油的流浪漢,鑑於今天是禮拜天,他們也許被賞了一兩個生冷的烤土豆。據那些接受救濟的窮人說,食物寧可倒掉,也不分給那些流浪漢,救濟院裡就是這麼規定的。

下午三點,我回到臨時救濟站。從早上八點開始,這些流浪漢就一直在那兒坐著,幾乎連活動一下胳膊肘的空間也沒有,這兒因為無聊,他們都快憋瘋了。煙快抽完了,因為他們有的只是一些撿來的菸頭,要是他們遠離人行道幾個小時,這會兒早就沒抽的了。大部分人無聊得甚至連話都不想說。他們只是擠坐在長椅上,眼神一片茫然,一張張寒酸的小臉被一個個巨大的哈欠撕成兩半。屋裡透露著一股倦怠的氣息。

培迪因為在椅子上坐久了,屁股直痛,正在啜泣。為了打發時間,我跟一個相當高傲的流浪漢攀談起來。這人是個年輕的木匠,戴著領圈,打著領帶,他說他之所以走上這條路是因為缺少一套工具。他看上去很冷漠,跟別的流浪漢大不一樣,他覺得自己是個自由人,不是流浪漢。此外,他也很有文學品位,兜裡裝著一本《驚婚記》。他說除非餓得受不了,不然他是不會到臨時救濟站來的,他寧可在樹籬下或乾草堆後面睡,也不會來這種地方。在南部沿海一帶,他白天乞討,晚上睡在澡堂裡,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幾個星期。

我們談到了流浪的生活。他對這種迫使流浪漢每天在臨時救濟站待14個小時,剩下的十個小時用來走路和與警察周旋的體制進行了批評。他說到了自己的例子——就為了要一套價值幾英鎊的工具,靠政府救濟生活了六個月。他說這種事真是愚蠢無比。

然後,我把救濟院廚房裡浪費食物的事跟他說了,並把我的想法告訴了他。聽到這個,他的語調馬上變了。我發現我把沉睡在每個英國工人心中那種高貴的品質喚醒了。儘管他跟其他的流浪漢一起在捱餓,可他馬上就看出了人家寧可把食物扔掉也不分給流浪漢的理由。他十分嚴厲地譴責了我。

「他們必須這麼做。」他說,「要是他們把這地方弄得太舒服了,整個英國的人渣就都擁過來了。那些人渣之所以不來這種地方,就是因為這兒的食物不怎麼樣。這幫流浪漢懶得要死,一點兒也不想工作,這是他們的問題。你用不著鼓勵他們。他們是人渣。」

對此,我進行了爭辯,證明他是錯的,可他不聽。他一直在說:

「你用不著可憐這幫流浪漢——他們是人渣。你不能用評判你和我的標準去評判他們。他們是人渣,只是一群人渣。」

他用這種不可思議的方式把自己跟「這些流浪漢」分開,我覺得很有意思。他在路上流浪了六個月,但在上帝眼中,他似乎一直在暗示,自己並不是流浪漢。我猜有相當多的流浪漢從心底裡感激上帝他們並不是流浪漢。他們像遠足者,用尖酸刻薄的話說著自己。

三個小時熬過去了。六點開始吃晚飯,吃的東西幾乎無法下嚥。在週六晚上被割成了一片一片的麵包,早上就已經很硬了,現在硬得更像軍用餅乾。幸運的是,上面蓋著一層油汁,我們把油汁剝下來,吃掉,麵包就算了,最起碼這比什麼都不吃要強。六點一刻,我們被送進屋裡。新的流浪漢到了,為了把不同日子來的流浪漢區分開(這麼做的目的是防止疾病傳染),新來的人被送進小屋,我們則睡大宿舍。我們的宿舍像一個馬棚,裡面擺放著30張床,床跟床之間的距離很窄,宿舍裡有一個大木盆充當夜壺。屋裡的氣味令人不快,上年紀的人一宿都在起夜、咳嗽。不過,這麼多人擠在一起倒是暖和了些,我們睡了一點兒覺。

第二天早晨,在經過一番新的醫療檢查之後,十點我們離開了臨時救濟站,人家給了我們每人一大塊麵包和一些人造奶油,讓我們中午的時候吃。威廉和弗雷德仗著他們有一先令,把麵包插在臨時救濟站的欄杆上,說這是表示抗議。在肯特的臨時救濟站,這是他們第二次這麼幹了,人家不再收容他們,可他們覺得這是一個了不起的玩笑。作為流浪漢,他們是天生的樂天派。其中有個笨蛋(每群流浪漢裡都會有一個這樣的笨蛋)說他累了,走不動了,死死地抓住欄杆不放,後來流浪漢頭頭兒過來了,轟他走,最後他捱了一腳才磨磨蹭蹭地動身了。我和培迪朝北走,向倫敦進發。別的人大部分都去了艾德山,據說那裡的臨時救濟站是英國最爛的。

又趕上了一個好天氣,秋高氣爽,路上很安靜,只有幾輛汽車從身邊駛過。受夠了臨時救濟站裡由汗味、肥皂味和下水道汙水味混合的臭味,空氣像薔薇般香甜。路上好像只有我們兩個流浪漢。過了一會兒,我聽到身後有一陣急促的腳步聲,還有人在喊。回頭一看,原來是那個來自蘇格蘭葛拉斯哥的小個子,正在後面緊追我們,他累得呼呼直喘。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生鏽的鐵罐,臉上露出一副友好的笑容,像是在報恩。

「夥計,終於趕上你了。」他誠懇地說。「我還欠你一些菸頭呢。昨天你給了我一些菸絲。今天早上咱們出來的時候,那個流浪漢頭頭兒把那盒菸頭給我了。知恩圖報——這個給你。」

說著,他把四個溼乎乎、壓得變了形的菸頭放在我的手上。

流浪漢所引發的思考

我想把普通大眾對流浪漢的一些看法寫下來。思考這個問題時,你就會覺得流浪漢是一種奇怪的產物,值得為其動動腦筋。數以萬計的人,像流浪的猶太人那樣,在英國的地面上走過來走過去,這是一件奇怪的事。很顯然,這種事值得思考。不過開始思考前,一個人得先把腦子裡的某些偏見剔除掉。這些偏見源於一種觀念:流浪漢其實就是流氓。小時候,大人就告訴我們流浪漢是流氓。因此我們的頭腦中就有了一種理想化的或者說是典型化的流浪漢的形象——與其說流浪漢是一種危險的動物,倒不如說他們是一種令人噁心的動物,除了乞討、喝酒和偷雞,什麼也不幹。這種窮兇極惡的流浪漢的形象其實跟故事書中所描寫的那些十惡不赦的中國人一樣不真實,不過要想擺脫這種形象非常非常困難。一提到「流浪漢」這個詞,人們腦子裡馬上就會浮現出他們那副德行。人們的這種偏見使他們無法看到流浪問題的實質。

關於流浪,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是:流浪漢為什麼會存在?大家都想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可沒幾個人知道一個人為什麼會成為流浪漢。由於對流浪漢的妖魔化,一些理想化的理由就提出來了。比如,流浪漢之所以流浪,是因為不想工作,乞討更容易些,或者他們尋找機會犯罪等等,甚至有人認為那是因為他們喜歡流浪——這是最不可能的理由。我曾在一本關於犯罪學的書中讀到,流浪是一種返祖現象,是對人類流浪時期的一種迴歸。其實,流浪的原因就擺在那兒呢。流浪當然不是一種返祖現象——說旅行推銷是一種返祖現象倒是更靠譜兒些。流浪漢之所以流浪,不是因為他們喜歡這麼幹,就像汽車一直得靠左行駛一樣,他們不得不這麼幹,法律強制他們這麼幹。一個窮人,如果不能接受教會的救濟,就只能在臨時救濟站裡接受救濟了。可每個臨時救濟站只救濟他一個晚上,這樣他不得不一直處於流浪狀態。他之所以流浪,是因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他要麼這麼幹,要麼就會被餓死。但人們一生下來就被灌輸了對流浪漢的偏見,所以他們更願意相信流浪漢這麼幹或多或少都有著邪惡的動機。

其實,對流浪漢的妖魔化經不住推敲。比方說,人們一般認為流浪漢是危險分子,可根據常識就能判斷出沒幾個流浪漢是危險分子。如果他們真是這類人,就會受到相應對待的。一個普通的臨時救濟站每天晚上要收容100個流浪漢,最多三個門衛就把他們管理得服服帖帖了。100個流氓是不可能被三個手無寸鐵的人制服的。實際的情況是,流浪漢經常受到臨時救濟站內工作人員的欺負。顯而易見,他們是能想象出的最溫順、最沮喪的一群人。還有人說流浪漢都是酒鬼——這種想法真可笑。無疑,有很多流浪漢逮著機會就會喝點兒酒,可現實的情況是,他們根本沒有這樣的機會。就拿現在來說,在英國,一瓶啤酒的市價是七便士,有能力花上半克朗買幾瓶的人肯定不是流浪漢。也有人認為流浪漢是恬不知恥的社會寄生蟲,這種看法同樣缺少依據,只有極少數的流浪漢才是這樣。傑克·倫敦寫過一本關於美國流浪漢生活的書,書中把他們描述成了一群故意不幹活兒的憤世嫉俗的寄生蟲。可在英國,這樣的人並不存在。英國人都是有道德的,對貧窮都有著一種很強的罪惡感。說某個英國人故意成為社會的寄生蟲,這樣的說法簡直無法想象。一個英國人即便丟了工作,也不會這麼做。流浪漢只是沒有工作的人。在法律的強制下,他們不得不過一種流浪的生活。要是我們都能這麼想,那麼對他們的偏見自然也就消失了。當然了,我可不是在說大多數流浪漢都有著崇高的理想。我只是在說他們也是普通人,要是他們過得比別人糟了些,那也是他們選擇這種生活方式的結果而不是原因。

還有人認為流浪漢落得這個下場純粹是活該,這種看法就像對瘸子和病人一樣,有失公允。當一個人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就開始站在流浪漢的位置上去看問題了,也就慢慢明白了流浪漢的生活是個什麼樣子。那是一種非常沒有價值的生活,極其令人討厭。流浪漢在臨時救濟站中的生活是個什麼樣子,我前面已經描述過了,但有三個很壞的方面我還想強調一下。第一個是飢餓,只要是流浪漢差不多都知道這是一種什麼滋味。臨時救濟站分配的食物根本不夠吃,要想多吃點兒,只能出去乞討,而乞討又是違法的。這樣就導致了一種結果:幾乎每個流浪漢的身體都在營養不良的折磨下毀掉了。想看看證據?只要看看臨時救濟站門外排著隊的那些人就行了。流浪漢生活中的第二個弊病是完全不跟女人接觸,乍一看覺得這不算什麼事,可實際上這事也不算小。這一點需要好好琢磨一下。

流浪漢跟女人不接觸,首先是因為他們的社會地位過於低下。也許有人認為,流浪漢也跟別的階層的人那樣,不缺性生活。事實並非如此,當某種行業的社會地位低到了一定程度,那麼幹這一行的就全部是男人了。下面有一些資料,是倫敦市委員會在1931年2月13日做的一個晚間調查,說的是在流浪的人當中,男女人數的對比:

在睡大街的人當中,男人有60個,女人有18個。

在避難所和收容所,不是以普通房客身份登記的人當中,男人有1057個,女人有137個。

在「田間的」聖馬丁教堂地下室,男人有88個,女人有12個。

在倫敦市的臨時救濟站和客棧內,男人有674個,女人有15個。

從上面這些資料中一眼就能看出,在接受慈善救助的人當中,男人的數量遠遠多於女人,幾乎達到了10∶1的比例。這是怎麼回事?我猜原因可能是失業對女人的影響沒有對男人的影響大。結果就是,一個人要是成了流浪漢,這輩子就只能是獨身了,這相當於判了死刑;可女人就不一樣了,稍微有點兒姿色,實在不行,還可以依附於男人。對一個流浪漢來說,找同一階層的女人不可能。想找檔次高一些的,那更是異想天開,這種想法就跟伸手要把天上的月亮摘下來一樣不現實。其中的理由不值得一說,大家都知道,一個女人是不願意跟比自己低一級的男人在一起的。對一個流浪漢來說,從他踏上這條路的那一刻起,他這輩子就只能過一種獨身的生活了。找個老婆或者女朋友什麼的,幾乎沒有希望。不過要是趕上運氣好,攢了幾先令,找個妓女發洩一下是沒問題的,可這種機會實在是太稀少了。

這樣一來就導致了一種結果——同性之間的性行為,有時還會出現強姦的案例。可比這更壞的,是一個人心中會湧現出這樣一種想法:自己不適合結婚。性的衝動,如果不放在一個更高的層次上說,就是一種最基本的人類衝動。性飢渴就像吃不飽一樣,令人灰心喪氣。貧困讓一個人受點兒苦這也就罷了,可是在身體和精神上對一個人進行折磨就會使他崩潰。毫無疑問,性飢渴在這種崩潰的過程中發揮了作用。完全不跟女人接觸,性生活變成了一片荒漠,這會讓一個流浪漢覺得他跟瘸子和瘋子是一個層次的人。再沒有比恥辱更能摧毀一個人的自尊了。

流浪漢生活中的第三個弊端是強迫性的流浪。按照現行流浪漢管理條例,流浪漢要麼在路上走,要麼就蹲監獄。或者在這兩者之間:躺在救濟院外面的地上等著開門。這是一種悽慘無比、令人洩氣的生活,對那些沒有受過任何教育的人來說,更是如此。

除了我說的這三點,還可以列出很多小弊端——在這兒我只說一點:痛苦。這一點跟路上的生活分不開,流浪漢除了自己身上那套衣服再沒有別的,靴子一點兒也不合適,他們這輩子坐在椅子上的時間加在一起也不會超過幾個月。不過最重要的是,流浪漢的痛苦完全沒有價值。他們過的是一種讓人討厭得不能再討厭的生活,沒有任何目的。從一個臨時救濟站流浪到另外一個臨時救濟站,在救濟站裡的時間加上路上走的時間每天都會達到18個小時,世界上再也沒有比這更沒有價值的規定了。在英國,流浪漢至少有數萬人。每天,他們被迫在路上進行長途跋涉,浪費了極多的精力——這些精力足夠犁幾千英畝地,修建數英里路,建造上百棟房子——可他們每天都在進行這種沒有任何價值的跋涉。每天,他們盯著臨時救濟站裡的牆,浪費的時間加在一起足有十年。每個流浪漢每週的花費至少一英鎊,這些錢都是納稅人出,可流浪漢卻沒有帶來任何回報。他們的生活就是繞大圈,跟郵遞員差不多,這種生活無聊透頂,看不到頭。最重要的是,這種生活對他們沒有任何用處,對別人也沒有任何用處。英國的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適應了,也就不感到奇怪了。不過這種規定實在很蠢。

流浪漢的生活沒有任何價值。可問題是,有沒有什麼辦法讓這一點得到改善呢?顯而易見,辦法是有的,比如,讓救濟院變得更適合居住。其實,在一些地方,救濟院的居住條件已經得到了某種程度的改善。在過去的幾年裡,一些救濟院的居住條件得到了大幅度改善,據說改善得都看不出來了,我不知道這種報道是否屬實,其實全英國的救濟院都可以這麼做。不過,這種做法並沒有從問題的實質上下手。問題的實質是,如何把一個個無聊透頂、半死不活的流浪漢變成一個個有尊嚴的人。單靠居住條件的改善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就算是救濟院都變成了奢華旅館(永遠不可能),流浪漢的生活仍可能是一無是處。他們還是有可能變成窮人,無法結婚,享受不到正常的家庭生活,社會上有沒有他們都是一個樣。我們需要做的是讓他們脫貧,這一點只能通過幫他們找到工作實現——不是為了工作而工作,而是他們真正喜歡自己的工作,並能獲得一定收入。目前,絕大部分流浪漢都是不幹活兒的。有段時間,政府僱用他們砸石頭賺點兒吃飯的錢,可現在這種做法被禁止了,因為他們搶了碎石工人的飯碗。現在,政府讓他們一直處於流浪的狀態,就是因為沒有什麼活兒幹。然而,有一種非常明顯的辦法可以讓他們變成有用的人,那就是:每一個救濟院都開辦一個小型農場,或者至少弄一個小型菜園,讓能幹的流浪漢去裡面幹活兒,幹一天付一天的工資。農場或者菜園裡產出的東西可以供流浪漢吃喝,東西可能會不怎麼樣,但至少比那些骯髒的麵包、人造奶油和茶要強。當然了,救濟院永遠無法實現自助,不過可以朝著這個目標慢慢去做。從長遠來看,這對納稅人肯定有好處。需要記住一點,在現有的體制下,流浪漢對這個國家來說一點兒用處也沒有。因為他們不工作,吃的東西還在毀掉他們的健康。因此,這種體制既浪費了生命,也浪費了錢財。如果有一種辦法,能夠讓他們以一種體面的方式掙錢養活自己,至少讓他們把自己吃的那點兒東西生產出來,我覺得這樣的辦法是可以嘗試一下的。

也許有人會有不同意見,認為農場或者菜園讓救濟院來經營行不通。不過,流浪漢每次只能在一家救濟院待一天,這樣的規定我認為沒什麼道理。要是他們能夠勞動,完全可以待上一個月或者一年。流浪漢一直在遷徙,這種狀態完全是人為造成的。就目前來說,收留流浪漢需要花錢,是一種負擔,所以救濟院就想出了一個對策,讓他們住一晚上就趕到下一家去,要是他們在一個月內又回來了,就關他們一週。其實這跟監獄差不多,所以,他們就只能一直處於遷徙狀態了。不過,要是他們能夠為救濟院乾點活兒,而救濟院也能夠為他們提供一些可口的食物,那麼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這樣一來,救濟院就變成了半自助機構,而流浪漢也會根據活兒的多少選擇是在那兒長住還是短住,他們的身份也就不再是流浪漢了。他們完全可以做些有用的事,獲得一些體面的食物,過上一種穩定的生活。慢慢地,如果這個計劃進展順利的話,他們就不會再被別人當窮人對待了。他們也能結婚,在社會中獲得一個受尊敬的位置。

這只是我的一個很粗略的想法,有些人提出了反對意見。不過,在不給納稅人增加新的負擔的前提下,這的確是一種改善流浪漢地位的辦法。不管怎樣,解決的辦法也都是這個模式。因為問題的實質是:對那些吃不飽,而又整天無所事事的人來說,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實現自給自足。

倫敦的免費睡覺地

倫敦有哪些睡覺的地方是對無家可歸者開放的呢?對此我想說幾句。就目前來說,要想在非慈善性機構住一晚最少也得花上七便士。要是你付不起這個錢,下面這些能睡覺的地方可就一定要記住了:

1.泰晤士河岸。關於在泰晤士河岸上睡覺這事,培迪是這麼跟我說的:「最要緊的一點是早早睡覺。晚上八點你就得躺在長椅上,因為椅子不多,有時候就都被別人佔了。你得練就一套躺在椅子上能立刻睡著的功夫。晚上十二點一過,天氣太冷,想睡都睡不成。凌晨四點,警察就把你轟起來了。要想睡著也真不容易,那些該死的有軌電車整夜在你腦袋上呼嘯而過,河面上那些空中廣告一明一滅的,直晃你的眼睛。天太冷了,在那兒睡覺的人身上都蓋滿了報紙,可根本不頂事。要是你能睡三個小時的覺,那就算走了狗屎運啦。」

我在泰晤士河岸上睡過覺,發現培迪說的一點兒不假。不過,睡一點兒總比不睡強。要是你沒別的地方去了,就去河岸上睡吧,那兒總比大街上好。倫敦法律規定,你可以在大街上坐一晚上,要是警察發現你在睡覺,就會趕你走。泰晤士河岸和另外一兩個古怪的地方(劇院後面有一個)是例外。很顯然,這種法律就是故意刁難人。據說,這麼規定的目的是防止人們死在外面。可要是一個人無家可歸,馬上就要死在外面了,不論睡著還是醒著,早晚也得死,這一點誰都能看出來。巴黎就沒有這樣的法律。在那兒,人們幾十個幾十個地睡在塞納河的大橋下、門廊裡、廣場長椅上、地鐵站外面的入口處,甚至在地鐵站裡頭睡也行。這不會造成什麼明顯的危害。要是一個人有辦法的話,誰又願意睡在大街上呢?要是一個人無家可歸了,只要他能找到睡覺的地方就應該讓他睡。

2.兩便士的宿醉。這種地方要比睡泰晤士河岸高階點兒。兩便士的宿醉,是指房客排成一排坐在一張長椅上,前面攔著一條繩子,身體靠在上面睡,就像靠著一排欄杆一樣。早上五點,一個侍者(幽默叫法)就會過來把繩子割開。這種地方我沒去過,不過波佐常去。我問他在這種地方能睡著覺嗎?他說這地方比想象的要舒服——不管怎麼說,要比睡地板好多了。在巴黎也有類似的避難所,但房租是每晚25生丁(合半便士),而不是兩便士。

3.睡棺材,每晚四便士。所謂的棺材其實是個大木箱子,有當鋪蓋用的防雨布。不過裡頭冷得夠嗆,最要命的是有臭蟲,睡在封閉的箱子裡頭,想跑都跑不掉。

再高階些的地方就是普通旅館了,房租每晚從七便士到一先令一便士不等。最好的是羅頓酒店,房租每晚一先令,每間房裡有個小隔間,還能洗澡。你還可以花上半克朗住得「特殊點兒」,其實也就是住旅館。羅頓酒店外表很氣派,只有一樣不好:管得太嚴,做飯、打牌什麼的統統不允許。

羅頓酒店的客房總是滿員,我想這是他們最好的廣告。布魯斯酒店也不錯,一晚上的費用是一先令一便士。

接下來,要說乾淨,那就數救世軍旅館了,房費每晚七便士或八便士。每家店的衛生狀況都不太一樣(我住過一兩家,覺得跟普通旅館也沒什麼區別),不過大部分是乾淨的。房間內的浴室也不錯,要是你想洗澡,得另外掏錢。花一先令,你就能要個小套間。那些每晚八便士的寢室,床很舒服,不過住的人太多(按照規定,每個寢室至少住40個人),床鋪之間捱得又太近,想睡個好覺是不太可能的。除此之外,規定太多,讓人不由得想起監獄和救濟院。那些把乾淨放在第一位的人適合住救世軍旅館。

再回頭說說那些普通旅館。不管你是花七便士還是八便士,房間都擠得不行,鬧騰得不行,床鋪不是一般的髒,不是一般的不舒服。唯一好的一點就是氣氛懶散,廚房很溫暖,有種家的感覺,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你都可以在裡面找個地方放鬆一下。房間又小又髒,不過倒是個交際的好去處。據說,女人的寢室比男人的還要髒,這地方很少有夫妻房。其實,對一個無家可歸的人來說,自己在男寢室睡,而妻子在女寢室睡,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此時此刻,在整個倫敦,像這樣的租客至少有15000個。其實,對一個每週掙兩英鎊或者不足這個數的單身男士來說,住這種地方還是挺方便的。每個房間都有傢俱,房租還不貴,有免費的爐火可以用,還能洗澡,交個朋友什麼的。像這樣的地方的確不好找。至於髒,那就算不了什麼了。而在有的旅館,錢也付了,可要想睡個好覺就不可能了。租客付了錢,得到的卻是一張長五英尺、寬兩英尺六英寸的床,床墊是硬的,還凸起幾個大包,枕頭就像一塊木頭,蓋的東西是兩條棉床單和兩條灰色的、散發著臭氣的被單。冬天有毛毯,可數量並不夠。一間屋裡至少擺著五張這樣的床鋪,有的還擺著五六十張,床鋪間的距離是一碼或者兩碼。很顯然,在這種地方睡覺是睡不好的。像這麼擁擠的地方恐怕只有兵營和醫院了。在公立醫院病房,一個人連想睡個好覺的念頭都沒有。在兵營,很多士兵擠在一起,不過他們的床鋪不錯,人又健康。而在普通旅館裡,幾乎每個租客都患有慢性咳喘,有很多人還患有膀胱方面的疾病,晚上總是不停起夜。喧鬧不止,睡覺是不可能的。據我觀察,在這樣的旅館裡,沒有一個人晚上的睡眠時間能夠超過五個小時。一個人付了七便士甚至更多卻在這種爛地方睡覺,真是騙人!

登記註冊的確有點兒用。目前,倫敦市委頒佈了旅館方面的各種法令,不過他們不是為了租客的利益才這麼幹的。倫敦市委只是在禁止租客飲酒、賭博、打架等方面頒佈了法令,對旅館內的床舒不舒服這種事卻不聞不問。其實,這種事很容易辦——比禁止賭博要好辦多了。比方說,旅館老闆都得為租客提供舒適的被褥和更舒適的床墊,而首先要做的是把寢室隔成一個個小單間。房間小一點無所謂,最重要的是一個人睡覺的時候能有一個私人空間。要是這些事能強制執行的話,那麼肯定就會發生一個巨大的變化。憑租客付的那些房錢,把旅館弄得舒服點不是不可能的。克洛頓市的旅館,每晚房費是九便士,可人家都是一個個的小隔間,床鋪也不錯,還有椅子(旅館內一般沒這種東西,這是一種極大的奢侈),廚房在地上而不是在地下室裡。同樣是每晚九便士的房費,為什麼別的旅館就不能達到這個標準,我覺得沒有理由。

當然了,旅館老闆肯定反對這麼做,他們現在的利潤是很豐厚的。每家旅館一晚上就能有五英鎊或者十英鎊的進項,還沒有壞賬(賒賬是明令禁止的),除去租金,花費是很少的。任何改進都意味著租客的流失,利潤的減少。還有,人家在克洛頓市的旅館花九便士享受的那叫什麼樣的服務?政府只要頒佈幾條相關法令,再加上有力的執行,全英國的普通旅館都能變成那樣子。如果當局能夠切切實實地替租客考慮,能夠真正關心一下這個問題,那麼他們首先應該做的就是讓旅館變得舒服些,而不是執行房客們永遠都無法忍受的愚蠢的限令。

流浪結束,新生活開始

離開下賓菲爾德臨時救濟站,我和培迪靠給一戶人家在花園裡拔草、打掃掙了半克朗,在科姆利睡了一個晚上,然後我們倆步行返回了倫敦。過了一兩天,我和培迪分開了。b又借給我兩英鎊,我只要能堅持八天就行,因此我的麻煩算是結束了。我要照顧的那個低能兒的情況比我事先想的要嚴重,不過並沒有嚴重到讓我想要重回臨時救濟站或者傑漢·科塔德小客棧的程度。

培迪去了樸次茅斯,他在那兒有個朋友,也許能幫他找份工作。自那兒以後,我就再沒見過他。剛才,我得到訊息,說他被汽車撞倒,死了,不過也許告訴我的那個人把他跟別的人弄混了。三天前,我才得到波佐的訊息,他目前在旺茲沃思,當乞丐已有14天了。我覺得他不怕蹲監獄。

我的故事到這兒就結束了。故事很瑣碎,我只希望它能像一本遊記那樣引起讀者的一點兒興趣。我至少可以說,要是你身無分文,那麼就會有一個這樣的世界在等著你。過段日子,我還想更徹底地把這個世界探索一番。我想認識一些像馬里昂、培迪和乞丐比爾這樣的人。不是偶爾談談就算了,我想對他們有更深切的認識;我想知道洗碗工、流浪漢和睡在泰晤士河岸上的那些人心裡真正想的是什麼。目前,我覺得自己對貧困只是瞭解了一點兒皮毛。

我自己窮過,並從中獲得了一兩點感悟,在此我想拿出來跟讀者一起分享。我再也不會認為所有流浪漢都是醉醺醺的惡棍;施捨一便士給乞丐時,我再也不會盼著他能對我表示一點兒謝意;看到那些失去工作的人缺乏活力時我也再不會感到吃驚;我再也不會捐錢給救世軍;再也不會當掉自己的衣服;再也不會拒絕別人發給我的傳單;再也不會覺得在高階餐館吃飯是一種享受。這只是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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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倫敦下游42公里處泰晤士河河口的一個港口。

倫敦南部的一個區。

位於倫敦塔西北部的一座高地,剛好在倫敦市邊界之外。

倫敦東部的一個區。

猶太人居住區。

位於倫敦東區,昔日為華人聚集區,以髒亂出名。

孟加拉國海港城市。

居住在印度南部的一個種族。

倫敦東部的一個區,位於查令十字街東4.6英里處。

英國的一家食品公司,專門生產小塊裝食品,如牛肉塊兒、雞塊兒等。

唱詩班或者會眾應答牧師時唱的應答文、應答歌。

倫敦的一家連鎖酒店。

威廉·布斯(1829—1912),救世軍的創辦者。

英國舊幣單位,一克朗為五先令。

指同性戀者。

韋斯巴薌(9—79),羅馬皇帝,於69—79在位。

金牛座α星,是天空中最亮的星之一。

只有在非常熟的朋友之間或者長輩稱呼晚輩時才直接稱「你」。在印度,一個英國人是不能容忍被本地人稱「你」的。

倫敦的一座地標性教堂,位於特拉法爾加廣場東北角。

歐洲文藝復興時期著名畫家。

橫跨泰晤士河的一座橋,因位於倫敦塔附近而得名。

古希臘早期喜劇代表作家。

當時的一份雜誌。

位於倫敦市中心的國王十字地區,於1852年啟用,西面就是聖潘葛拉斯車站、不列顛圖書館和尤斯頓車站。

倫敦市中心一個主要的道路交叉口。

創刊於1841年的一份倫敦週刊雜誌,以滑稽的諷刺畫聞名。

宙斯之子,完成了十二項艱鉅任務的大力士。

20世紀以前,要是某個人的狗咬了別人一口,狗主人擔負責任的前提是他知道他家的狗會咬人,所以好多養狗的人在碰到這種事情時往往搬出這條法律為自己辯護,這樣一來就造成了一種惡果:狗咬第一口是白咬。

為了保護英國農民和地主免受來自外國的穀物的競爭,英國政府頒佈的一道限制或禁止穀物進口的法律,施行期限為1815年到1846年。

1642年到1651年,對英國曆史產生巨大影響。

指1381年發生在英國的一次規模最大的農民起義,苦難的下層農民要求改變現有的封建制度,於是揭竿而起,儘管起義最後以失敗告終,卻標誌著英國農奴制走向終結。

原型為位於泰晤士河下游約10英里處的一個叫作「泰晤士河畔亨利」的小鎮。

發行於1843—1940年的一份英國週報。

英國小說家瓦爾特·司各特(1771—1832)發表於1823年的一部小說。

英國南部城市。

倫敦西南部的一個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