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聽聽我的故事。我一定要說出來。來,挽著我的手,就像那樣,我們一起散散步。我有故事要說;你會喜歡聽的。我們沿著碼頭走,穿過那座橋——不,是第二座橋——然後也許我們可以在那邊喝點干邑白蘭地,等到煤氣燈暗下來,我們再走回去。來吧,你沒有被我嚇著吧?你怎麼那副表情?你覺得我是一個危險的女人?好吧,那是一種恭維——我接受這份讚美。或者,也許是……也許是我要說的話嚇到了你?哈哈,我懂了……好吧,現在已經太遲了。你挽了我的手;你不能甩開它。別忘了,我可比你年紀大。保護我是你的分內之事。
我對造謠中傷沒興趣。如果你願意,請將手往下,用手指摸我的前臂;是的,就在那兒,你感覺到脈搏了吧。我今夜不想報復誰。有朋友說,露易絲,你必須以牙還牙,像他那樣撒謊。但是我不想如此。當然,我這輩子撒過謊;我騙過人——你們男人喜歡用的那個詞是什麼來著?——我耍詭計。但是,當女人是弱者時,她們就會耍詭計,她們撒謊是出於害怕。當男人是強者時,他們會耍詭計,他們撒謊是出於自大。你不同意?我只是說出我的觀察;你們也許會不同,我承認。但你看到我多麼冷靜了吧?我冷靜,因為我覺得自己是強者。而且——你什麼意思?如果我是強者,可能就會像男人那樣耍詭計?別這樣,我們別把事情弄複雜了。
我並不需要居斯塔夫進入我的生活。請看看事實。我那時三十五歲。我很漂亮,我……有名氣。我首先征服了艾克斯,然後是巴黎。我兩次獲得了法蘭西學院的詩歌獎。維克多· 雨果與我兄妹相稱,貝朗熱稱我為繆斯。至於說我的私生活:我丈夫在他那一行業裡受人尊敬;我的……庇護人是他那個時代最傑出的哲學家。你沒有讀過維克多· 庫贊?那你應該讀讀。他的思想非常吸引人。他是唯一真正懂得柏拉圖的人。是你們國家的哲學家密爾先生的朋友。然後,還有——或者說,很快就會有——繆塞、維尼和尚弗勒裡。我並沒有吹噓自己俘獲男人的本領;我不需要這麼幹。但是你明白我的意思了。我是蠟燭;他是飛蛾。蘇格拉底的妻子放低身段,向這個無名詩人報以微笑。我是他中意的物件;他不是我的。
我們是在普拉迪耶那兒遇到的。我知道這有點俗套;當然,他倒不覺得。雕塑家的畫室,隨意的閒聊,沒穿衣服的模特,各種風月場上的人。對我而言,這都再熟悉不過了(哦,幾年前,我還在那兒和一個叫阿希爾· 福樓拜的醫學院學生跳過舞,他很不靈活)。當然,我去那裡不是當看客的;我去那裡是給普拉迪耶當模特的。那居斯塔夫呢?我不想說得太難聽,但當我第一次看到他時,我立刻就知道他屬於什麼型別的人了:高大、瘦削的外省人,迫不及待想進藝術圈,最後如願時非常開心。我知道他們這種人在外省時說話的樣子,既裝得挺自信,實際上又心裡沒底:「去普拉迪耶那兒吧,我的朋友,你會找到個小妞演員當你的情婦,而且她也會滿心歡喜。」無論是來自圖盧茲、普瓦捷、波爾多或是魯昂,這種男孩一邊仍在為這麼老遠來到首都而隱隱感到焦慮,一邊感到腦子裡滿是勢利和貪慾。你看,我懂得這個,因為我自己也曾是外省人。我是十幾年前從艾克斯來的。這一路頗為遙遠;我能在其他人身上認出旅途的印記。
居斯塔夫那時二十四歲。在我心中,年齡並不重要;愛情才是重要的。我的生活中並不缺居斯塔夫。假如我一直是在找情人——我承認我丈夫當時時運不濟,而我和哲學家那時關係也頗為緊張——我也不應該選擇居斯塔夫。但是那些胖銀行家不對我胃口。而且,這不由你做主的,對吧?你是被選中的;一次秘密的無記名投票將你揀選到愛裡,對此你無法上訴。
我為我們的年齡差異而臉紅嗎?我為什麼要臉紅?你們男人在愛情上都喜歡隨大流,在想象力上又過於老土;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要恭維你們,拿一些小小謊言去支援你們。所以:我那時三十五歲,居斯塔夫二十四歲。我說完這一點,就不想再提了。也許你覺得這一點還沒完:這樣的話,我將要回答一下你尚未說出口的問題。假如你想研究一番這種姐弟戀雙方的精神狀態,那你不用研究我。研究一下居斯塔夫。為什麼?我會告訴你兩個日期。我生於1810年,9月15日。你記得居斯塔夫的那個施萊辛格太太嗎?這個女人讓他的少年之心初結瘡疤,關於她的一切都註定只是水中之月,他曾經暗地裡吹噓這個女人,又為了她而將內心用牆磚封閉起來(你還指責我們女人沉溺於浪漫愛情?)。好吧,我碰巧知道的是,這個施萊辛格太太,也是生於1810年,也剛好是9月。準確地說,生日只比我晚八天,是23號。你懂了嗎?
你看我的神情令人熟悉。我猜,你想讓我告訴你,居斯塔夫是一個怎樣的愛人。我知道,男人談起這種事情總是急不可耐,又帶著一絲輕蔑;就彷彿他們是在描述上一頓飯,一道菜接著一道菜地說。完全超然物外。女人就不像那樣;或者說,她們喜歡講述的細節、弱點,極少是男人喜歡的那種實實在在的東西。我們尋找的,是那些能昭示性格的蛛絲馬跡——無論好壞。男人只會尋找那些讓他們自我感覺良好的證據。他們在床上非常自負,遠比女人更自負。我承認,在公開場合,兩性之間其實並沒有這麼大差異。
我會更自由地回答問題,因為我生來就是這個性格;另外,因為我談論的人是居斯塔夫。他總喜歡教訓別人,告訴他們藝術家如何誠實,不能像中產階級那般講話。好吧,如果我把床單掀得高點,他只能責怪他自己了。
他很飢渴,我的居斯塔夫。想勸他——老天都知道——來見我一面絕非易事;可一旦他來了……不管我們兩個之間如何吵架拌嘴,從來不會在晚上起爭執。夜色中,我們的相擁如同閃電來襲;狂烈的驚奇與溫柔的調情交織在一起。他隨身帶了一瓶來自密西西比河的水,他說打算用這瓶水來給我的乳房做一次洗禮,作為愛的象徵。他是一個強壯的年輕男人,我喜歡他的力量:曾經有一次,他在信中的落款是「你的阿韋龍野孩」。
當然,他有著年輕壯男的那種永恆錯覺,認為女人衡量激情的方式,看的是男人一夜能重振幾次雄風。好吧,某種程度上,我們的確在乎這個:誰會否認這一點呢?這對男人而言是恭維,不對嗎?但它並非最終決定因素。沒多久,這種事說起來就像是打仗了。談起那些他曾享受過的女人時,居斯塔夫有一種特別的方式。他會回憶自己在基戈涅街常光顧的某個妓女:「我朝她射了五槍。」他對我吹噓道。這是他的習慣性措辭。我覺得很粗俗,卻不以為意:我們都是搞藝術的,你懂的。但是,我注意到了這裡的比喻。你朝一個人開的槍越多,他最後越可能死去。這就是男人想要的嗎?他們需要一具屍體,作為自己男子氣概的證據嗎?我懷疑他們的確如此。而女人,因為喜歡哄男人開心,總不忘在最後銷魂的那一刻大叫,「哦,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或諸如此類的話。做完一輪愛之後,我時常覺得自己腦子十分敏銳;觀察透徹,詩性大發。但我知道,最好不要用胡言亂語打攪我的英雄;相反,我故作饜足地躺在那裡,如同一具屍體。
在黑夜中,我們兩個能和諧相處。居斯塔夫並不害羞。他的品位也不那麼狹隘。毫無疑問——我何必要謙虛——在他所有睡過的女人中,我是最美麗、最出名、最令人充滿慾望的(如果說我有什麼情敵,那也不過是一頭奇怪的野獸,待會我會講到)。面對我的美貌,他有時候自然會感到緊張;而在其他時候,他又顯得有些過分地洋洋自得。我能理解。在我之前,他找過妓女,當然,還和女工、和朋友做過。埃內斯特、阿爾弗雷德、路易和馬克斯:在我看來,這就是一幫學生娃。他們的交情是通過雞姦來確認的。不,我這樣講也許不公平;我也不知道具體是和誰,也不知道確切的時間和內情;不過我確實知道,居斯塔夫從未厭倦過男女通吃這種事。我還知道的是,當我趴著時,他盯著我的眼神總是沒個夠。
你知道,我與別人不同。妓女太膚淺;女工也是花錢就能搞;男人不一樣——無論多深的友誼,它總有著自己的限度。但是愛情?自我的迷失?既是拍檔,又相互平等?他可不敢冒這種風險。我是唯一足夠吸引他的女人;他因為害怕,而選擇去侮辱我。我想我們應該為居斯塔夫感到難過。
他曾經給我送過花。那種特別的花;這是一個不同尋常的情人的尋常之舉。他有次送了我一朵玫瑰。那是在一個星期天的早上,他從克魯瓦塞自家花園的籬笆上摘來的。「我吻了它,」他寫道,「將它立刻放到你嘴邊,然後——你知道還要放到哪裡……再見!一千次吻你。從黑夜到白天,從白天到黑夜,我都是你的。」誰能拒絕這樣的深情?我吻了這朵玫瑰,然後那天晚上,我把它放在床上,放在他希望我放的地方。第二天早晨,我醒來時發現玫瑰已經在夜裡被折騰成了芬芳的花瓣。床單上都有克魯瓦塞的氣息——那個我尚不瞭解的地方將是我的禁地;在我的兩個腳趾之間有一片花瓣,右邊大腿的裡側還有一處細細的劃痕。居斯塔夫,儘管他渴望而笨拙,竟然忘記拔光玫瑰根莖上的尖刺。
接下來的一朵花就沒那麼令人幸福了。居斯塔夫動身去布列塔尼旅行。我不應該大驚小怪嗎?三個月!我們相識還不到一年,整個巴黎都知道我們多麼相愛,他卻選擇要和杜康待上三個月!我們本可以像喬治· 桑和蕭邦那樣;甚至比他們過得更好!但居斯塔夫堅持要和他那個野心勃勃的孌童消失三個月。我不該大驚小怪嗎?這難道不是對我的直接侮辱,不是想羞辱我嗎?可是他卻說,當我在公共場合向他表達感情時(我不覺得愛有什麼可恥的——為什麼要這麼想?如果必要的話,我會在火車站候車室大聲地示愛),他說我是在侮辱他。想一想吧!他拋棄了我。在他臨行前寫給我的最後一封信上,我寫下了終結這個詞。
當然,這不是他最後一封信。他剛到那沉悶的鄉間,假裝著自己如何喜歡那些廢棄的城堡和單調的教堂(三個月!),就開始轉而思念我。他開始寫信給我,向我道歉,向我懺悔,請求我給他回信。他總是那樣。當他在克魯瓦塞時,就會夢想酷熱的沙漠和波光粼粼的尼羅河;當他到了尼羅河,就會夢想潮溼的霧氣和波光粼粼的克魯瓦塞。他並不是真的喜歡旅行,當然。他喜歡的是旅行這一想法,是旅行的記憶,而不是旅行本身。這一次我倒是贊同杜康的說法,他曾說居斯塔夫喜歡的旅行方式,就是躺在長沙發上,看著風景從眼前經過。至於那次著名的東方之行,杜康(是的,那個噁心的杜康,那個狡猾的杜康)認為居斯塔夫在旅行的大部分時間都處於渾渾噩噩中。
但無論如何:當他和那個損友在那個無聊、落後的鄉間徒步旅行時,居斯塔夫又給我送了一次花,是他從夏多布里昂墳墓旁邊採的。他寫到了聖馬洛那裡寧靜的大海,粉紅的天空,芬芳的空氣。這景色很美,對吧?在那個滿是石頭的海岬上,坐落著這座浪漫的墳墓;這個偉人躺在那裡,頭朝著大海的方向,永遠傾聽著潮漲潮落;這個年輕的作家,心中文思泉湧,跪在墓旁,看著傍晚天空的霞光一點點散盡,思考著——以年輕人慣有的方式——永恆,思考著生命的短暫,思考著偉大之物的慰藉,然後他從夏多布里昂墳邊塵土裡摘下一朵紮根於此的花,將它送給巴黎的美麗情婦……我能對此舉無動於衷嗎?當然不能。當一個人收到一封寫有終結的信後不久,就從墳墓邊摘了一朵花送給寫信的人,我自然會覺得這樣的花頗為勾人。而且我也難免會注意到,居斯塔夫的信是從蓬托爾松寄出的,這個地方距離聖馬洛有四十公里。難道居斯塔夫為自己摘了這朵花,然後過了四十公里後就膩煩了?或者說——我之所以會這麼想,只是因為我曾與居斯塔夫這個有感染力的人同床共眠過——他其實是在別處摘的?他想到摘花時已經太晚了?誰能禁得起這個事後才想到的妙招的誘惑,哪怕是在戀愛中?
而我的花——我記得最清楚的那一朵——是在我所說的地方採摘的。是在溫莎花園。在那之前,我去了克魯瓦塞,這次悲劇之旅吃了閉門羹,受盡各種屈辱和痛苦。你肯定聽到的是不同版本吧?真相很簡單。
我必須要見他。我們必須談談。你不能像打發理髮師那樣打發自己的愛人。他不願意來巴黎見我;那我就去找他。我坐火車去了魯昂(這次不是到芒特為止)。我坐船順流而下,去了克魯瓦塞;當那個年邁的船工用力划著槳時,我的心中希望與恐懼也在相互搏擊。我們看見了一座英國風格的白色房子,很漂亮,並不高;在我看來,那房子充滿了善意。我下了船,推開鐵柵欄,就在那裡被攔了下來。居斯塔夫不讓我進。一個護院的醜老太婆把我趕了出去。他不願在那裡見我;他只能屈尊降貴去酒店見我。我的卡戎用船將我接回。居斯塔夫獨自去坐輪船,然後在河上超過了我,並比我先上岸。這是一齣鬧劇。一場悲劇。我們去了我的酒店。我說話,他卻置若罔聞。我談到了幸福的可能。他告訴我,幸福的秘訣,在於早已獲得幸福。他不能理解我的痛苦。他以一種令人羞辱的剋制抱著我。他讓我嫁給維克多· 庫贊。
我逃到了英國。我無法忍受再在法國多待一刻:我的朋友們見證了我的衝動。我去了倫敦。那裡的人們待我很好。我被介紹給各種傑出人物認識。我見到了馬志尼;我見到了古奇奧尼伯爵夫人。和伯爵夫人的見面令我非常開心——我們立刻成為了好友——但也隱隱讓我覺得悲傷。喬治· 桑和蕭邦,古奇奧尼伯爵夫人和拜倫……他們還會說露易絲· 科萊和福樓拜嗎?我坦白告訴你,這種想法讓我很長時間裡暗自神傷,但我努力用哲學的智慧去承受。我們將來會發生什麼?我將來會怎樣?我不停問自己,在愛情中雄心勃勃是不是一種錯誤?那樣錯了嗎?回答我。
我去了溫莎。我記得那裡有一座漂亮的圓塔,上面爬滿了常青藤。我漫步在花園裡,為居斯塔夫摘了一朵銀旋花。我必須告訴你,他對於花其實非常淺陋無知。不是說在植物學方面無知——他也許在什麼時候學過這些,正如他對其他事物(除了女人心之外)的瞭解——而是不瞭解它們的象徵意義。花的語言,其實非常典雅:靈巧,高貴而且精確。當花的美麗被用來表達感情的美麗並與之產生共鳴時……哦,這種幸福感就連收到紅寶石這樣的贈禮都難以比擬。鑑於花會凋謝,所以這種幸福就變得愈發令人痛苦。但也許,在這朵花凋謝之前,他會又送來一朵……
居斯塔夫對此一竅不通。他這種人,經過刻苦學習,也許最終會從花的語言中學到兩個詞:一個是劍蘭,當它被放在花束中間時,花朵的數目就代表了幽會定在幾點鐘;另一個是矮牽牛花,它說明有信被攔截了。他能搞懂這種簡單而實際的用法。這裡,就拿這朵玫瑰花舉例(不管它是什麼顏色,雖然在花的語言中五種不同玫瑰代表了五種不同含義):先把它放在你的嘴唇上,然後再放到大腿中間。居斯塔夫所能表達的最大限度殷勤,也就不過如此了。我很確定,他不會懂得銀旋花的意義;或者,假如他曾嘗試去搞懂,也會弄錯答案。通過銀旋花可以傳遞三種口信。白色的意思是你為什麼要躲著我。粉色的意思是我要把自己和你綁在一起。藍色的意思是我要等待更好的時光。你一定能猜到我在溫莎花園選的是什麼顏色的花。
他真的懂女人嗎?我對此表示懷疑。我記得我們曾為他那個尼羅河妓女庫恰克· 哈涅姆而吵過架。居斯塔夫在旅行時會記筆記。我要求讀他的筆記。他拒絕了我;我又提出要求;如此這般,軟磨硬泡。最後,他答應了。它們讓人……看得不舒服,那些筆記。居斯塔夫覺得東方吸引人的地方,我覺得很丟臉。一個交際花,一個身價昂貴的交際花,居然把自己泡在檀香木的油中,以掩蓋她身上臭蟲的噁心氣味。我倒是想問問,這很令人舒心,很美麗嗎?這個很稀罕,很華麗嗎?或者說,這種事其實很骯髒,平庸,令人作嘔?
但這並非一個美學問題;至少這裡不是。當我表達了自己的厭惡,居斯塔夫卻將之理解為嫉妒。(我確實有點嫉妒——當你發現自己心愛的男人在私人日記中沒有提到你,卻長篇累牘寫著關於惡臭妓女的事,誰又會不感到嫉妒呢?)居斯塔夫認為我只是嫉妒,這一點也許情有可原。但你現在聽聽他的理由,聽聽他對女人心思的理解。他告訴我,不要嫉妒庫恰克· 哈涅姆。她是一個東方女人;這個東方女人是一臺機器;對她來說男人都沒有區別。她對我毫無感覺;她早已經忘了我;她終日無聊地生活在吸菸、泡澡堂、描眼線、喝咖啡這些事情中。至於說她肉體的歡愉,那是非常少的,因為她很早就被切除了那個著名的按鈕,那是一切歡愉的基礎。
多麼會安慰人!多麼好的寬慰!我不必嫉妒,因為她毫無感覺!這個男人居然聲稱理解人類的心靈!她是一個殘缺的機器,而且她早已忘記了他:我應該為此而感到欣慰嗎?這種挑釁般的安慰,讓我對這個在尼羅河與他交媾的女人想得更多,而非更少。我和她還能有更多的不同嗎?我是西方人,她是東方人;我是完整的,她是殘缺的;我與居斯塔夫最深入地交心,她只是短暫地與之做肉體交易;我是一個獨立聰明的女人,她是一個靠和男人交易為生的囚徒;我心思縝密,打扮入時,溫文爾雅,她骯髒齷齪,臭不可聞,野蠻無知。這也許聽上去很奇怪,不過我漸漸對她產生了興趣。毫無疑問,硬幣總是痴迷於它的反面。多年以後,我去埃及旅行,想找到她。我去了埃斯那。我找到了她住的那個破陋小屋,但她不在。也許她聽說我要來,就跑掉了。也許我們不見面更好;硬幣不應該被允許看到它的另一面。
居斯塔夫曾經常常侮辱我,當然,甚至從一開始他就這樣。我不可以給他直接寫信;我必須把信通過杜康轉交。我不可以去克魯瓦塞看他。我不可以見他媽媽,哪怕我事實上曾在巴黎街頭被介紹給她認識。我曾偶然聽人講過,福樓拜夫人覺得她兒子待我很惡劣。
他也用其他方式來羞辱我。他對我撒謊。他向朋友說我的壞話。他以真理的神聖名義,取笑我寫的大部分作品。他假裝不知道我有多麼可憐。他四處吹噓自己在埃及從一個收費五蘇的妓女那裡染上了花柳病。他在《包法利夫人》中以庸俗的手法公然報復我,揶揄那個我作為愛的信物送給他的印章。他這種人居然還聲稱藝術應該不夾雜私情!
讓我告訴你居斯塔夫是如何羞辱我的。當我們剛戀愛時,會相互交換禮物——那是一些小信物,通常本身沒什麼意義,卻似乎承載了贈禮人的靈魂。我送過他一雙我的拖鞋,他經年累月都愛不釋手。他曾送給我一個鎮紙,就是他曾擺在自己書桌上的那個。我非常感動;這似乎是作家之間最完美的饋贈:那個曾經壓在他散文作品上的東西,現在將壓著我的詩篇。也許我對此發表了太多感慨;也許我表達謝意時過於真誠。這就是居斯塔夫對我說的話:他對失去那個鎮紙根本不傷心,因為現在又有了一個同樣好使的。我想不想知道那是什麼?如果你想讓我知道,就說吧,我回答說。他告訴我,他的新鎮紙是一段後船桅——他用手比畫出一個誇張的尺寸——那是他爸爸用產鉗從一個老水手的後庭裡拔出來的。這個水手——居斯塔夫繼續說道,彷彿這是他許多年來聽到的最好故事——嘴上說的是,他完全不曉得這段船桅如何跑到了體內那個地方。居斯塔夫仰頭大笑。最讓他好奇的是,既然如此,他們又如何能知道那段木頭來自哪根船桅。
他為什麼要如此羞辱我?我相信,這並不像戀愛中那種常見的情形一樣,是因為我那些曾吸引他的品質——我的活潑,我的自由,我和男人的平等感——最終令他生厭。情況並非如此,因為他從一開始就是這種奇怪而粗暴的作風,甚至當他愛我最深時也沒變過。他在寫給我的第二封信中說:「我每每見到搖籃就會想到墳墓;見到赤裸的女人就會想到骷髏。」一個普通的愛人是不會有這樣的情感表達的。
後世之人也許會得出一個簡單的答案:他之所以鄙視我,是因為我值得鄙視,而且因為他是一個偉大的天才,所以他的判斷也一定是正確的。但並非如此;從來都不是這樣。他害怕我:這就是為什麼他對我如此殘忍。他害怕我的方式,既常見,又罕見。就前一種情形而言,他害怕我,就和很多男人害怕女人一樣:因為他們的情婦(或妻子)懂他們。他們有些男人,心智並不成熟:他們希望女人懂他們,為此會告訴她們所有的秘密;然後,當他們真的被懂了,他們又因為女人的這種理解而憎恨她們。
就第二種情形而言——這點更重要——他害怕我,因為他害怕他自己。他害怕會徹底愛上我。這不僅僅是懼怕我可能會入侵他的書房,破壞他的孤獨;他也是懼怕我會入侵他的心。他對我殘忍,因為他想把我趕走;但他之所以想把我趕走,因為他害怕會徹底愛上我。讓我告訴你一個秘密想法:對居斯塔夫來說,他半知半解地認為我即意味著生活,而且他對我的拒斥愈發強烈,因為這激發了他最刻骨的恥辱感。可這是我的錯嗎?我愛他;我也想給他一個愛我的機會,還有比這更自然不過的事嗎?我並不是為了自己才抗爭,也是為了他:我不懂他為什麼不允許自己去愛。他說幸福有三個要素——愚蠢、自私和健康——他說自己只確定具備第二點。我去爭論,去戰鬥,但他只肯相信幸福乃無望之事;這讓他獲得了某種奇怪的慰藉。
當然,愛他是很困難的。他的心疏遠而孤僻;他對愛感到羞恥,也小心謹慎。他曾告訴我,真愛可以打敗別離,死亡和背叛;真正的愛侶可以十年不見面。(我對這樣的言論並不欣賞;我只是猜測,當我離開、不忠或死去時,他才會感到最輕鬆自在。)他喜歡自我安慰說他有多麼愛我;但我從未見過哪個愛人如此缺乏耐心。「生命就像騎馬,」他曾在信中寫道,「我曾經喜歡策馬飛奔;現在我喜歡緩步前進。」他寫那番話時還不到三十歲;他已經決定要提前邁向衰老。可是對我而言……策馬飛奔!飛奔!風吹動頭髮,笑發自肺腑!
他會自鳴得意地認為自己在和我戀愛;我認為,這種感覺給了他一種未被承認的愉悅,因為他總是渴望我的肉體,但又不斷禁止自己去獲得它:自我禁絕和自我放縱一樣,令他感到興奮。他曾告訴我,我的女性氣質比大部分女人都少;我肉體上是女人,但精神上卻是男人;我是一個新式雙性人,屬於第三性。他多次和我講到這種愚蠢的理論,但實際上他只是在說給自己聽:他越不把我當女人,就越不需要去愛我。
最後我漸漸相信,他最希望從我身上得到的,是一種智性的伴侶關係,是精神上的戀愛。那些年裡,他正在為《包法利夫人》而努力寫作(不過,也許並沒有他聲稱的那般辛苦),在一天結束時,因為身體上的放鬆過於複雜,可能會包含太多他未能完全掌握的東西,所以他尋求的是智性上的放鬆。他會坐在桌前,拿出一張紙,向我進行傾述。你沒覺得此情此景很感人吧?我不希望你這樣想。那個對與居斯塔夫相關的謊話全都篤信不疑的時代已經終結了。順便說一下,他從來沒有用密西西比河的河水來給我的乳房洗禮;我們僅有的一次相互送水,是我給他防脫髮的塔布雷爾水。
但是我可以告訴你,這種精神的戀愛也不比我們心靈的戀愛更容易。他粗魯、笨拙、霸道、傲慢;同時他又溫柔、感性、熱情、投入。他無視規則。他拒絕給予我的思想以充分的承認,就像他拒絕充分地承認我的感情那樣。當然,他確實無所不知。他告訴我,他心智上已經六十歲了,而我才二十歲。他告訴我,如果我總喝水而不喝酒,就會得胃癌。他告訴我,我應該嫁給維克多· 庫贊。(在那個問題上,維克多· 庫贊則認為我應該嫁給居斯塔夫· 福樓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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