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訴訟筆錄 勒克萊齊奧 第1頁,共2頁

後來,我知道他又去等那隻狗了,每天,總是在同一時刻,也總是在沙灘右側那個像是海堤的地方。他沒有到洗海浴的人們中間去,坐在卵石上等待,儘管這樣會更舒服些;而是坐在堤邊,雙腿懸空,不停搖晃,這部分是由於天氣炎熱的緣故,部分是為了在一個較為空曠的處所,感受到自己更能支配自身的運動,在這兒,時不時總會吹過一陣涼風。他用目光掃過了整片海灘,包括礫石,油膩的廢紙堆,顯然也包括洗海浴的人們,洗海浴的總是這些人,而且還總是呆在老地方。他用了不少時間,就這樣窺視著,只見他背靠德國人在一九四二年運至此地的一個水泥墩,迎著太陽躺著,一隻手插在褲兜裡,準備從一包香菸中掏出剩下的兩支香菸中的一支,他規定每小時抽一支。還有另一隻手,他用來搔下巴,抓頭髮,或者刮海堤上的石子,追隨塵埃或沙粒,以此為樂。他監視著整個沙灘,監視著遊人的來來往往,監視著卵石難以察覺的坍落。但最為重要的,他窺視著黑狗到來的時刻,盼望著黑狗在陌生的游泳的人群中出現,向公路方向前進,嗅著一叢叢野草,蹦呀,跑呀,不顧一切地投入用混凝土築成的這方小小的冒險的天地。

每到那時,他便會像被人用套索猛地一拉,擺脫昏昏沉沉的狀態,又開始跟蹤那隻動物,根本不知被帶往何處,也壓根兒不存有任何奢望。是的,他渾身感到異樣的快樂,那種快樂往往導致人們機械地在繼續某個動作,或模仿運動著的一切東西,因為那是生命的標誌,可任人作出種種可能的猜測——人們總是喜歡無休止地重複一個動作,連那隻動物也不例外。它邁著四條腿,飛快地走著,發出溼漉漉的沙沙聲,在瀝青路面上,有力地向前驅動那身薄薄的黑毛,那兩隻直直的耳朵和那對透明的眼睛,那隻動物已經有了定名,它就叫狗。

在兩點差十分的時候,狗離開了沙灘。出發前,它在水中抖了抖身子,額毛像棉花似的,一綹綹沾到了一起。它登上了卵石路堤,費了很大勁,氣喘吁吁,走到離亞當幾米遠的地方,停在公路旁。太陽照得它垂下了眼皮,似乎給它的冷嘴筒上澆鑄了一塊白色的金屬牌。

它猶豫不決,彷彿在等著某人,這就給亞當提供了時機,跳下海堤,擺好了起跑的姿勢,亞當一時興起,想對它吹聲唿哨,打個響指,或簡簡單單地喊它幾聲,就像大部分人對大部分狗那樣呼喚:

「嗨!狗!」

或者

「嗨!梅多爾!」

然而,這一慾望還沒有來得及表現為任何初步的動作,便在腦中受到了阻撓。

亞當只是停下腳步,從後面打量這隻動物;從這個角度看,它整個縮小了,怪模怪樣的,直挺挺的身子,蹬著四條腿,腰成了弓形,脊柱兩旁的毛也稀少了,頸脖似乎隆起,又粗又短,一個個肉疙瘩,可從來沒見過這副模樣的狗。

他觀察著它的枕骨部、顱溝和兩隻豎著的耳朵。一列火車駛進隧道,發出隆隆的聲響,聽那聲響,列車顯然很遠,正在山間行駛。他右耳前伸了幾毫米,捕捉著機車的喀嚓喀嚓聲,接著猛地往後縮,只聽得一個孩子在下方的沙灘上沒命地、久久地大聲哭喊,那孩子可能遇到了傷心事,比如一塊尖利的礫石把球給戳破了。

亞當一動不動,等待著起跑。出乎意外的是,狗猛起向前撲去,繞過一輛汽車,這才開始向公路上方跑去。它在離路坡附近的路面上疾步前行,並不左顧右盼。國家公路從村莊穿過,在公路交叉路口前這段路上,狗兩次停下了腳步。一次是在一輛停在路旁的奧爾德汽車的後輪前;可這輛汽車並沒有絲毫特殊的地方,它沒有看車子一眼,沒有嗅一下,也沒有衝著輪子的金屬殼慢慢地撒泡尿。第二次是在一位年邁的婦女下山去海灘的時候,她手中牽著一隻母看守犬;婦人瞥了它一眼,拉了拉系在母犬身上的皮帶,朝亞當轉過身子。既然相遇了,她覺得應該奉勸一句:

「您應該把您的狗系起來,年輕人。」

亞當跟狗一樣,身子向著前進方向,可腦袋和脖子往後扭,用目光跟隨著那隻母犬。就這樣,他們倆默然地注視了兩秒鐘,眸子深處閃爍著黃色的小光點。接著,狗叫了起來,亞當也在嗓子眼裡發出含混不清的吠聲:汪汪汪,汪汪,噢汪汪汪汪汪,噢汪汪汪,汪汪噢。

在岔路口,亞當希望狗往右邊拐,因為再走一段,就是他居住的山丘,你知道,那兒有一條小道,還有一座大房子,始終空著,他就住在裡面。可是,狗如同往常一樣,毫不猶豫地往左邊走去,上了通往城市方向的那條路。亞當也一如既往地跟隨其後,只是他在大腦的一個準確記憶點中感到些許遺憾,無奈竟有如此不可抗拒的動因,將這隻四足動物引向人群與住宅群落。

過了海濱公路,便是一條林蔭大道,人行道旁長著懸鈴木,間距均勻,形成一片片幽暗的樹蔭。狗故意在樹蔭下行走,每當它走至陰暗處時,由於身上長著一圈圈黑毛,人們便難以把它與黑色的懸鈴球和圓圓的樹葉分辨清楚。

這樹蔭和陽光導致了一次又一次的猶豫。狗突然從左邊跑到右邊,接著又從右側跑到左側;它在行人中穿插,因為已進入市區,行人愈來愈多;商店都在營業,或冷或熱的氣浪撲面而來,到處都是繽紛的色彩,一頂頂陽傘,傘面破爛不堪,這番景象全都映在牆上,只見牆頭貼著許多廣告,有的殘缺不齊,缺頭短尾,寫著三個月前的表演節目:

b公園廳阿特施/b

b酒吧班德與詹姆斯·w·布朗/b

b女演於/b

b馬爾迪/b

b味酒/b

狗大大放慢了行走速度,部分原因是行走的人群愈來愈擁擠,另一部分原因也許是它差不多接近了此行的目標。亞當因此而得以喘息一下,吸支菸。他甚至抓住狗去聞舊尿漬的時機,到一家食品店的門面售貨部買了一小塊巧克力麵包。自上午以來,他一點東西都沒有下肚,感到全身沒有氣力。他小口吃著還溫手的麵包,跟著狗上了中心大街。在一道紅燈處,狗停下腳步,亞當上前來到它的身旁;他手上還剩下一點兒麵包,包在油乎乎的食品包裝紙裡,他心想可以給狗吃一小塊,可又一想,這樣一來,狗有可能對他產生好感,這對他有害無益;它甚至會反過來跟著他走,而他卻不知向何處去,而且,他又不願意承擔帶領他者行走的責任。再說,他肚子餓得慌,還是別把這剩下的一點點食物貢獻出去為好。因此,他自己吃完了那一小塊巧克力麵包,一邊看著腳下那隻毛茸茸的灰色軀體,只見它在呼哧呼哧地喘著氣,一邊用鼻子亂嗅,兩條後腿的膝彎繃得直直的,乖乖地等著警察放行,穿越街道。

市裡挺怪,竟不見狗。除了在海濱公路碰到那個老太婆牽著的那隻母看守犬之外,他們遇到的盡是人。然而,街道上卻帶著隱秘的動物生活的印跡,諸如某種氣味、尿漬、糞便,以及不顧往來的行人、鳴笛的車輛,憋不住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行道旁匆匆交配時留下的綹綹細毛。

只要細心觀察,在人行道的汙痕上,不時可以發現上述的那些犬類生活的標誌,這些標誌繪製了一幅非真實的城市迷宮行進路線圖。它們有助於重新組合一個與人類無關的時空概念,一到晚間,便將數以千計的狗從平時棲息的小洞裡引上街頭,一隻只泰然自若,安然無恙。

可是,亞當,他卻完全失落了;雖然馬路上有形形色色的標誌,有各種各樣的氣味,沙沙作響的碎石路面上也不時出現詳盡微小的指示物,憑藉嘴巴、眼睛、耳朵,甚或只借助足掌的接觸、爪子的搔扒,便可機械地控制住延髓。但是,由於他不是狗(也許還不是),他茫然不知所措。同時,因為他不再是人,不管怎麼說,他今生今世不再是人了,所以,他雖在鬧市區行走,卻什麼也看不見,任何東西都不再具備任何意義。

第十三照相館,高爾東傢俱店,弗裡吉戴爾冰箱,精製食品店,高塔咖啡店,威廉賓館,明信片與紀念品,太陽琥珀,馬特斯長廊,菸酒館,跑馬賭場,國民彩券,這一切,他全都看不見。

誰在人行道上畫了線?誰在玻璃櫥窗上精心掛上了玻璃牌?是誰,對,是誰寫下了「睡衣及配套的條紋床單」或「當日選單」?又是誰在某日說:「一切為了電臺」,「敬請光臨本店」,「歡迎購買本店削價出售的比基尼」,「秋季系列時裝」,「各類酒批發兼零售」等等?

然而,所有這一切的精心安排,都是為了使像亞當這樣的人在夏季能夠保持清醒的頭腦,對自己的食慾或慾望確實有所把握。他們這類人往往想光著身子套上條紋睡衣睡覺,床上要配套的條紋床單,條紋枕頭,也許連臥室的貼牆紙也是條紋的,條紋狀的夜蝶飛撲條紋狀的燈罩,黑夜是條紋狀的黑夜,劃過道道霓虹燈光,白晝也是條紋狀的白晝,到處是鐵道和車輛。因此,當亞當身著那條膝蓋以下部分髒乎乎的褲子,雙手插在褲兜裡,弓著腰,跟著那條沒有繫上繩索,滿身黑灰色的皮毛,獨一無二的狗時,人們少不了低聲議論一句:「這帶海濱真有些怪人,」要不就是,「有的人還沒有轉送到瘋人院去嘛。」

跟一隻狗行走,這肯定要比人們平時想象的容易得多。這首先取決於目光,取決於目光落點的高度;必須善於在晃動的腿間搜尋,發現那個在生活,在跳動,在膝蓋下方奔跑的黑點。亞當對此輕而易舉,原因有二:一是他身子稍稍有點駝,目光自然有射向地面的傾向,亦即自然而然地射向四足動物所生活的天地;二是訓練有素,長期以來一直習慣跟隨某物;傳說他十二或十五歲時,一放學,便到人堆中去跟蹤別人,被他跟蹤的經常是少年,往往一走就是半個鐘頭。他並不是存心這樣做,此舉只是為了讓人帶到一個個地方去,用不著去記一個個街名,也用不著留心什麼正經的東西,優哉遊哉,自得其樂。就是在那個時期,他有所領悟,發現人們雙肘緊貼身子,目光倔強,大都無所事事,在窮極無聊中打發時光。十五歲那年,他就已經知道,人都看不透徹,都不誠實,他們每天除了完成那三四件遺傳性的事情之外,就是在城裡走呀跑呀,想不到可以到鄉村去,讓人給自己建造千百萬座小屋,在裡面生病,想入非非,或者懶洋洋地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