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民主的腳步

清史演義 蔡東潘 第2頁,共2頁

革命軍立刻頒佈告示安撫人民,正打算選舉統領,剛好馬毓寶從九江趕過來,被各界迎接進城,於是就在教育部開會,以高等學堂為軍政府,仍然選舉馮汝騤為都督。

馮汝騤聽到這個訊息,知道軍民都沒有惡意,於是出來推辭,改選協統吳介璋擔任都督,劉起鳳擔任民政總長。馮汝騤交出大印,帶著自己的家人走了。馬毓寶也返回九江。可以說,江西的獨立最順利。

這時候的雲南省也由協統蔡鍔倡義,跟江西省同一天獨立。雲南邊境,陸續被英、法佔領,這年英兵又佔踞片馬,雲南人民多次爭取收復都沒有成功,心裡非常怨恨政府,又加上各省獨立,軍界躍躍欲試,於是由協統蔡鍔開會,招集將官,一起行動,舉火為號。

第一營統帶丁錦不服從命令,被蔡鍔將軍驅逐,隨後進攻總督衙門,逼走總督李經羲。接著改總督府為軍政府,選舉蔡鍔為都督。各軍搜捕其他官員,抓獲世藩司,因為他不肯歸順,一槍結果了他的性命。

只是李經羲在雲南政績不錯,經過各軍搜出後,蔡鍔對他以禮相待,勸他為革命軍盡職。李總督心裡很不安,情願回老家。蔡鍔不便強留,任由他帶著自己的家眷回去。

因為總督府是老衙門,不太符合革命軍的革新精神,於是就把都督府搬到了師範學堂。接著跟一塊兒起義的人組織各種機關,併發電報通知各州縣儘快反正。不到幾天時間,雲南大定。

這幾個省的電報傳到了攝政王的手裡,攝政王正急得不得了的時候,清政府的大臣們又紛紛請假,連各機關辦事的人也十有九空。慶親王、載澤等也沒有什麼好辦法,還是各爭意見,都報告說願意辭去官職。

貝勒載濤也辭去軍諮大臣的職務,弄得攝政王呆若木雞,整天以淚洗面,到了無可奈何之際,不得不請慶親王商量。慶親王只信任一個袁世凱,想把內閣總理的位置讓給袁世凱,也勸說攝政王聽從袁世凱的建議。

攝政王已經沒有一點主意,於是就任命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讓他把要處理的各種事情佈置一下,然後儘快趕來北京。接著取消內閣暫行章程,不讓親貴擔任國務大臣,並將憲法交給資政院協議。資政院的官員,先請求攝政王寫一封道歉信,然後才能修改憲法。

他們說什麼攝政王就聽什麼,於是寫了一封道歉信,這才由資政院擬定《憲法大綱》十九條,擇定十月初六日,宣誓太廟。無奈革命的氛圍已經形成,再說人民已經對清政府失去耐心了,不管你怎麼改革,他總全部反對。這就叫自掘墳墓!

上海的製造局是東南軍械重地,九月十三日被革命黨人陳其美率眾攻進去,又佔領了上海道、縣各衙門,公共選舉陳其美擔任滬軍都督,吳淞口隨即響應,掛起白旗,寶山縣也很快光復。上海人民,歡聲如雷。

正在慶祝的時候,貴州獨立的電報也到了上海,說是巡撫沈瑜慶以下全部被驅逐,現在選舉楊藎誠大人為正都督,趙德全擔任副都督,全境安定。上海軍政府更加高興,立刻派五十名士兵到蘇州動員軍營,共建義旗。各軍官一律答應,連夜率領軍隊一齊聚集到城下。

十四日天明時,城門一開,各軍魚貫而入,直接到巡撫衙門門口宣佈革命。江蘇巡撫程德全仗著膽子,詢問他們的來意,各軍一齊請求程巡撫宣佈獨立。程德全沒辦法,只好贊成,但要求軍隊不能騷擾百姓。各軍大呼萬歲,當場在門外連放九炮,掛起江蘇都督府大旗。

到了十五日,蘇州城內外掛滿白旗,程巡撫又改當了都督,推選紳士張謇、伍廷芳、應德閎等人分別擔任民政總長、外交部長、財政部長等職,並截斷蘇寧鐵路,派兵扼守,以防範南京。江蘇是巡撫宣佈獨立的,不費一槍一彈,比江西還要快。

江蘇穩定以後,上海又派敢死隊到杭州,浙江巡撫增韞正在焦急萬分,每天找來官員鄉紳商量,鄉紳也每天請求獨立,增巡撫一直不答應。等到敢死隊到了杭州,秘密佈置在巡撫衙門附近,和各營約定,乘夜舉事。

於是筧橋大營計程車兵進艮山門佔領軍械局,南星橋大營計程車兵進清波門佔領藩運各衙門。敢死隊帶著炸彈,猛撲巡撫衙門。一進衙門,第一個扔炸彈的首領是一位女戰士尹銳志,聽說她是紹興嵊縣人,曾經到外國留學,灌入革命思想,這次她帶著自己的妹妹尹銳進一塊兒行動。她第一個扔炸彈,毀壞巡撫衙門,衛隊和消防隊不敢抵擋,全部加入了他們的隊伍。急得增巡撫躲進了馬房,被革命黨人一把抓出,拖到福建會館囚禁起來,藩司吳引孫等人一律逃走。

沒到天明,全城已經被革命軍佔領,推選標統周赤城為司令官,把諮議局當作軍政府。臨時都督選舉了童訓,童訓自己請求取消,另選舉前浙路總理湯壽潛。湯還在上海,由周赤城派專車過去迎接。

只有杭州將軍德濟還不肯歸順,幾乎到了決裂的地步,兩邊要開炮相鬥,幸虧海寧市民杭幸齋到滿營商談,這才停戰。等湯都督到了杭州,又跟滿族人簽訂了簡約:一、改籍;二、繳械;三、暫給餉項,徐圖生活。滿族人知道不能抵抗,唯唯聽命,全城這才穩定下來。浙江獨立得也很迅速,尤其是女戰士是第一個進攻的,更加讓人敬佩。後來增巡撫等人都被湯都督釋放回去。

長江流域的各省,大部分已經光復了,只有湖南都督改推議長譚延闓。焦、陳兩人被革命軍查出違法的證據砍了頭,又槍斃了焦黨多名,接著搜查了幾天,再次恢復安定。駐紮在信陽的袁世凱接到回京的命令,先派蔡廷幹、劉承恩到武昌,跟黎元洪都督議和。

黎都督一定要清帝退位,才肯停止進攻。蔡、劉二人與他再三商談,黎始終不鬆口,蔡劉二人只好如實地報告給袁世凱。袁世凱一看議和無效,就悄悄地籌劃了一番,又召馮、段二統領秘密商量辦法,把軍事佈置妥當,這才決定啟程北上。袁世凱還沒到北京,宣誓太廟的日期已經到了,攝政王率領各位大臣到了太廟,焚香點燭,磕頭宣誓。誓文是:

維宣統三年十月六日,監國攝政王載澧,攝行祀事,謹告諸先帝之靈曰:惟我太祖高皇帝以來,列祖列宗,貽謀宏遠,迄今將垂三百年矣。溥儀繼承大統,用人行政,諸所未宜,以致上下暌違,民情難達,旬日之間,寰逼紛擾,深恐顛覆我累世相傳之統緒。茲經資政院會議,廣採列邦最良憲法,依親貴不與政事之規制,先裁決重大信條十九條。其餘緊急事項,一律記入憲法,迅速編纂。且速開國會,以確定立憲政體,敢誓於我列祖列宗之前。

隨即頒佈《憲法》十九條。

一、大清帝國的皇位,萬世不變。

二、皇帝的神聖,不可侵犯。

三、皇帝的權力以憲法規定為限。

四、皇帝繼承的順序,由憲法規定。

五、憲法由資政院起草決定,皇帝頒佈。

六、憲政改正提案權,屬於國會。

七、上院議員,由國民在法定特別資格下公選。

八、總理大臣由國會公選,皇帝任命。其他國務大臣,由總理推舉,皇帝任命。皇族不得為總理、其他國務大臣及各省行政官。

九、總理大臣受國會彈劾,要麼散國會,要麼總理大臣辭職。但一屆內閣,不得兩次解散國會。

十、皇帝直接統率海陸軍,但對內使用軍隊時,必須遵守國會決議的特別條件。

十一、不能以命令代替法律。但除緊急命令外,以執行法律,及法律委任者為限。

十二、國際條約不經過國會決議不能締結,宣戰、議和不在國會會期內的,也要由國會追加承認才行。

十三、官員選拔和官員制度,由憲法決定。

十四、每年出入預算,必須經過國會決議,不能自由處分。

十五、皇室經費的制定和增減,全部由國會決議。

十六、皇室大典,不能與憲法相牴觸。

十七、國務員裁判機關由兩院組織。

十八、國會決議事項由皇帝宣佈。

十九、第八到第十六各條,國會還沒成立以前,由資政院實行。

這十九條頒佈以後,對於清朝已經是極限了,無奈老百姓始終不信服。兩廣、安徽、福建等省又陸續舉起獨立的大旗,正是:

人意難迴天意去,民權已現帝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