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一把抓住我的手。「哦,對。我知道你會把我的寶寶要回來的。」
她對我一笑,淚水卻湧了出來,她轉身將頭埋在沙發墊上,抽抽搭搭可憐地哭起來。
我離開客廳,一路詢問找到院長嬤嬤的辦公室。
辦公室裡空蕩蕩的,傢俱屈指可數:一張桌子,兩把木椅和一個櫥櫃。四面雪白光滑的牆壁上只掛著一個十字架。院長嬤嬤看上去三十多歲,慣常的一身黑衣打扮,白頭巾,十分端莊。瞧著她安詳開明的面容,我覺得可以和她好好談談瑪麗的事。
「瑪麗的孩子哪兒去啦?」我氣勢洶洶地質問道。
院長嬤嬤定定地瞧著我,答道:「孩子送去領養了。」
「未經母親的同意?」
「無須同意。那女孩兒自己才十四歲。」
「是十五歲。」我更正道。
「十四歲,還是十五歲,沒有區別。法定上她還未成年,她的同意既不合法也無效。」
「但你們怎敢趁她不注意拿走她的孩子?你們這麼做會殺了她。」
院長嬤嬤嘆了一口氣。她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後背挺直,沒有靠在椅背上,雙手交疊放在肩衣下。瞧著冷酷無情的她,她四周彷彿陷入靜止,時間不再流淌,歲月也停止了腳步。只有她胸前的十字架隨著呼吸一起一伏。終於,她開口道:「孩子被一戶條件優越的羅馬天主教家庭領養了,那家人只有一個孩子,母親因病不能再生育。他們會盡心撫養瑪麗的孩子,並讓她接受良好的教育。孩子可以享有一個優秀天主教家庭帶給她的所有好處。」
「不必麻煩那戶好心的天主教人家,」我忍不住怒氣上揚,「什麼也代替不了母親的愛,瑪麗愛她的孩子。她會因為悲傷過度而死或發瘋的。」
院長嬤嬤靜坐片刻,眼睛掠過窗戶的一根樹枝,然後緩緩轉過頭,注視著我。她的頭有意緩慢地先朝向窗戶,然後再轉過來瞧著我,是在藉機觀察我的情緒。院長嬤嬤面露傷悲。也許她不像我想象的那樣冷酷無情,我心中暗想。
「我們已經盡力聯絡過瑪麗的家人。用了三個月時間檢視愛爾蘭各教區和全國人口記錄,毫無結果。瑪麗母親是個酒鬼,找不到。瑪麗也沒有在世的叔叔或阿姨。她父親也已過世。弟弟妹妹還需要人照顧。但凡找到一位親戚或願意照顧她們母子的監護人,瑪麗毫無疑問可以自己撫養孩子。可是,我們找不到人。為了孩子的將來考慮,我們才決定把孩子交給他人領養。」
「可你們這麼做會要了瑪麗的命。」我說道。
對於這個問題,院長嬤嬤沒有回答,而是說道:「一個十五歲女孩兒,目不識丁、無家可歸,除了賣淫身無一技之長,如何撫養孩子?」
這次輪到我回避問題了。
「她已經不再賣淫了。」我說道。
院長嬤嬤再次嘆了口氣,沉默半晌後,道:「你還年輕,親愛的,你滿腔正義,這是我們的上帝所喜歡的。但有一點你必須知道,一個妓女離開這個行業非常難,很難。因為那掙錢太容易了。一個女孩兒從小吃苦,掙錢的機會就擺在眼前。既然半個小時就能輕鬆掙到十或十五先令,為何還要像奴隸一樣在工廠裡一整天才掙五先令?根據我們以往的經驗,幾乎沒有什麼事比孩子瞧見母親在街上攬客對孩子的傷害更大的了。」
「你們不能僅憑臆測就對她進行審判。」
「不,我們這不是審判,也不是譴責。我們只寬恕。但無論怎麼說,這麼做確實對瑪麗不公平,但我們主要擔心的是如何保護和撫養孩子。瑪麗離開這裡後,無處可去。誰會收留她?我們想設法在教會給她找個可提供住宿的工作,可如果帶著孩子,根本沒有合適的工作。」
聽了這番話,我默默無言。院長嬤嬤的話千真萬確,我無法反駁。我只又重複了剛才的話:「但這會要了她的命。她現在已經快瘋了。」
院長嬤嬤正襟危坐,窗外的樹葉沙沙作響。她沉默了半分鐘,然後道:「我們生來就要忍受人生的苦難、生活的變化無常和生死離別。我母親生了十五個孩子,只有四個活了下來。我母親承受了十一倍瑪麗正在承受的痛苦。歷史上有無數女人忍受著喪子之痛,親手埋葬了大多數自己的親生孩子。她們都挺過了悲痛,瑪麗也會的;而且她們又生了更多孩子,我希望瑪麗也會如此。」
我也許該說些什麼。也許我該對她們沒有徵求瑪麗的意見,擅自做主的傲慢和僅憑臆測就拿走孩子的做法大嚷大叫;也許我應該對羅馬天主教教會的財富嗤之以鼻;我應該質問她們,為什麼教會不能再收留瑪麗母子幾年?我可以,也應該能說很多,可因為我知道嬰兒的死亡率,也因為院長嬤嬤話中透出的善解人意和眼中閃現的悲傷,我沉默了。
我只是說道:「瑪麗可以知道誰收養了她的孩子嗎?」
院長嬤嬤搖搖頭。
「不可以。連我也不知道收養者的確切名字。所有修女都不知道。收養完全是匿名的,但你可以放心,瑪麗的孩子是被一戶天主教好人家收養的,她會好好長大的。」
話已至此,再多說也無益,院長嬤嬤起身示意會談到此結束。她將右手從肩衣後伸到我面前,那隻手很少見地漂亮,手指修長靈敏,我握住她的手,感到對方手上的力度和溫暖。我們四目相對,除了悲傷,還有互相的敬意。
回到客廳,瑪麗見我進門,滿心期待地跳下沙發,可一瞧見我臉上的神情她立刻明白了,馬上又放聲大哭,跌倒在沙發上,把頭又埋在墊子裡。我坐在她身邊,試圖安慰她,可毫無作用。我告訴她,她的孩子被好人家收養了,他們會好好撫養孩子;我試圖向她解釋,她無法一邊工作養活自己一邊撫養孩子。可我覺得我的話她根本沒聽進去或者無法理解。她一直將頭埋在墊子裡。我說我必須走了,她也毫無反應。我試著撫摩她的頭髮,卻被她憤怒地推開。我悄悄走出房間,靜靜關上門,心中悲傷得無法和她說再見。
從此,我再沒見過瑪麗。我曾給她寫過一次信,沒收到任何迴音。一個月後,我寫信給院長嬤嬤詢問瑪麗的情況,她告訴我瑪麗在伯明翰醫院做病房護工。我又給她的新地址寫信,依然沒有迴音。
人們因為機緣相聚,又因機緣而分離。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但我和瑪麗之間存在真的友誼嗎?那段友情主要建立在瑪麗對我的依賴,以及我對瑪麗憐憫和好奇(我幾乎羞於承認)的基礎之上。我心存好奇,想對賣淫的地下世界有更多的瞭解。這並不是建立真正友情和心意相通的基礎,所以我沒再繼續和瑪麗聯絡。
幾年之後——我已喜結良緣,有了兩個孩子——所有報紙頭條都刊登了一條新聞:一個嬰兒在曼徹斯特郊區被人從嬰兒車裡搶走了。絕望的父母在電視採訪裡淚流滿面,乞求孩子能被送回來。警察在全國範圍內展開大搜捕,接到了來自全國各地目擊綁架嫌疑犯的電話,結果證明都與此案無關。十二天過去了,這件案子也漸漸淡出了大眾的視線。第十四天,報紙上說警察在利物浦逮捕了一名準備乘船前往愛爾蘭的女人。女人當時帶著一名六週大的寶寶,警察將其扣押質詢。幾天之後,一家更大的報紙跟進報道,被逮捕的女人被警察以兩週前非法綁架兒童罪起訴。報紙上刊登的那個女人的照片正是瑪麗。
瑪麗被羈押了五個月等待審判。在此期間,我一直考慮是否要去看她,可最終沒有成行。我之所以猶豫,部分原因是我不知道見了面到底要說什麼,另外我還有兩個不到三歲的孩子需要照顧,要打理家,還在兼職做夜班護士,如果往返利物浦——結局又能如何——簡直不敢想象。
我通過報紙關注著瑪麗的審判。瑪麗自己的孩子沒有了這件事被提交法庭,以期能酌情減罪。她的律師強調了瑪麗盡心照顧寶寶,無意傷害孩子的事實。檢察官則詳述了受害父母所受的傷害和瑪麗一直漂泊不定、動盪不安的生活,並提請法庭在定罪時考慮瑪麗所犯下的二十六次拉客和輕微盜竊罪。
最終,陪審團根據瑪麗自認有罪的辯護裁定瑪麗罪名成立。不過,法官在宣判瑪麗入獄三年的同時,建議監獄應當在犯人服刑期間為其提供精神治療。
瑪麗被送到曼徹斯特女子監獄服刑,時年二十一歲。section倫敦標誌性建築物。倫敦人有種說法,在出生的地方聽得到聖瑪麗·勒博教堂的鐘聲,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倫敦人。/s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