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打仗總不能取勝,就得轉移戰場再戰,一個人要是長期貧窮,實在過不下去,就要考慮改變職業。
陛下的天資不亞於五帝,臨朝已有十五年了,但老百姓的日子依舊沒有富足,盜賊依然出沒,邊境仍然得不到安寧。之所以出現目前的局面,大家都認為是由於陛下未能親自處理政事,而是依靠群臣處理政務。
雖說現在大臣們都是天下的精英,但跟陛下一比就差遠了,就如同五帝時期,大臣不如君王一樣。陛下不親自處理政務,卻依賴遠不如己的臣下,我認為是有失天子的聖明。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日子就在這樣週而復始間流逝了,但陛下之盛德卻終究不能遍及天下、流傳萬世,我實在為陛下感到惋惜。
晁錯的這篇對策,看似縱論古今,歷數古今君王成功之道,其核心無非只有一點,就是君主和大臣的權力分配問題。
洋洋灑灑說了很多,但真正打動文帝的奧妙就在於,晁錯說出了文帝想說卻不能說的政治現實,就是他即位以來,一直受制於功臣集團,無法真正做主。
但是如何改變這一局面,晁錯沒有說。
就算不說,文帝也明白,有些事可以說,可以做;有些事,只能說,不能做;有些事,只能做,但不能說。
在某種意義上,晁錯和賈誼非常相似。
他們沒有太過硬的背景,但都才華過人,性格上都有些執拗。
他們都曾師從名師,賈誼師承吳公、張蒼,晁錯師承伏生,他們都曾經與皇帝有過多次奏疏對答,有些被採納,有些被擱置,而且頗得皇帝賞識。
他們都曾侍候皇子,賈誼為文帝愛子梁王劉揖的太傅,晁錯為太子劉啟的太子家令。
然而,他們的命運卻截然不同。
賈誼最終抑鬱而死,晁錯卻在此次對策後不久,被皇帝擢升為中大夫。
時耶?命耶?
究竟為何?
醫患糾紛
升為中大夫後,晁錯繼續給文帝出謀劃策,先後共寫了三十多篇意見書,每篇都有獨到的見解。
雖說不見得每次提出的意見都被採納,但每一次文帝都為晁錯的才華驚歎不已。
其實,晁錯的許多意見與賈誼可謂不謀而合。比如對內削弱諸侯勢力,加強物資儲備;對外堅決拒絕和親,主張做好與匈奴長期鬥爭的準備等。有的意見甚至比賈誼更激進,但晁錯最終安然無恙,賈誼卻英年早逝。
兩人之所以命運不同,除了賈誼本人性格原因外,與朝堂權力格局變化也有莫大關係。賈誼嶄露頭角之時,正值漢初功臣們的權力巔峰期,而晁錯出道較晚,等他嶄露鋒芒時,灌嬰、周勃、陳平、張蒼等功臣集團的大佬們或死或退,根本無力阻止晁錯的崛起。
然而,革命尚未完全成功,晁錯尚須努力。功臣們尚未死絕,當晁錯正式成為皇帝顧問團成員之一時,朝廷的中樞大權依然掌握在功臣手中,此人便是丞相申屠嘉。
這位最後的功臣終結者,恰恰是晁錯。
晁錯可謂終結了一箇舊時代,開啟了一個新時代。大漢廟堂的權力格局,從他開始發生了顛覆性變化。
但所有這一切,還要等數年以後才出現,晁錯的道路還很長。
就在賈誼早逝、晁錯崛起的這幾年,朝堂上沒有發生太大的事情,倒是有一樁看似不起眼的越境指控,引起了軒然大波,推動了一場刑法大改革。
漢承秦制,漢朝的法律制度幾乎都繼承自秦法,而秦法以苛虐殘酷聞名。在秦法中僅僅死刑就數以百計,砍腦袋算是最幸福的死法了,其中許多折磨人的酷刑,就是來自地獄的魔鬼聽了,也會嚇得戰慄。
高祖入關中時,約法三章,宣佈廢除秦朝苛法。然而,這種做法僅僅是為了爭取民心的輿論宣傳而已,實際上,漢朝建立後,還是大量繼承了秦朝殘酷的刑罰。
比如,高祖動輒喜歡用烹刑來嚇唬人(比如欒布因為給彭越收屍,就差點被煮了)。試想將一個大活人丟入熱水沸騰的大鼎,活活煮熟,是一件多麼恐怖的事情!
但這不算最慘,高祖將功臣彭越處以醢刑,即將犯人剁成肉醬。彭越被處死後,高祖還將他的死屍肉醬分賜諸侯,其酷烈程度與秦時毫無二致。
除了死刑,次一等的刑罰就屬於肉刑,包括:
黥刑,在臉上刺字著墨,讓犯人一輩子洗刷不掉,是一種莫大的羞辱,秦末漢初的九江王英布就曾受過此刑;
劓刑,割掉鼻子,商鞅變法時,秦公子虔被處以此刑;
刖刑,砍掉腳,或剜掉膝蓋骨,戰國時期的大軍事家孫臏被判處刖刑,淪為廢人;
宮刑,割掉男性生殖器,史學家司馬遷(他的故事後面會詳述)被判處此刑;
杖刑,當眾脫了褲子打屁股;
……
還有很多。
相對於死刑,肉刑除了對人的肉體進行摧殘外,還有強烈的人格羞辱意圖,經歷肉刑之後,犯人除肢體殘缺外,還會留下難以抹去的心理創傷。總之,這是一種從肉體到心靈的雙重摺磨。
凡經歷過肉刑之後的人,像孫臏、英布這樣挺過來又能成就一番事業者寥若晨星。多數人基本就變成行屍走肉了,跟活死人差不多。
肉刑,是罪惡的象徵,是人類歷史上最汙濁陰暗的一頁,將人性的惡釋放到了極致。
這樣的罪惡,只要它存在一天,誰都無法保證,哪一天不小心會落到自己頭上,哪怕是救死扶傷的醫者。
醫生從來就是一項高危職業,古往今來都一樣。
在古代社會,醫者的地位並不高,醫卜星象常被同列,都是比較低賤的職業。治病救人無法保證發家致富,但一不小心惹了患者家屬,激化了醫患矛盾,輕則攤上官司,重則說不定還會搭上性命。
文帝前元十三年(西元前167年,《史記》本傳稱文帝四年,《資治通鑑》稱十三年,根據《史記》《漢書》「文帝本紀」記載廢除肉刑,可推斷為文帝前元十三年),有一位倒霉的兼職醫生,惹上了官司,按照漢朝律令,當判處肉刑。
這名醫生名叫淳于意,齊國臨淄人,他的正式身份是齊國太倉令(即負責管理糧倉的官員)。淳于意本來管好糧倉的入庫、支出,做好賬目明細就可以了,只是他天生一顆濟世仁心,一心想學醫,治病救人。
淳于意在年輕時就喜歡鑽研醫術,打下了不錯的醫學基礎,積累了一定的治療經驗。
高後八年(西元前180年),淳于意向同郡元裡的名醫公乘陽慶(公乘為爵名,為秦漢二十級爵的第八級,陽慶為姓名)拜師學醫。
此時,陽慶已是七十多歲的老人了,他家裡富足,衣食無憂,只是眼看時日不多,但卻找不到一個合適的繼承人,若將自己一身本領帶進棺材,實在不甘心。淳于意的出現,讓老陽慶感到很欣慰。
淳于意能結識陽慶完全是出於偶然。
起初,淳于意聽說淄川唐裡有個名叫公孫光的名醫,便前去求學。淳于意醫學天賦很高,不久,就學會了公孫光的所有醫術。
公孫光覺得,再不能讓他在自己這裡浪費時光,便對淳于意說:「以你的天資,一定會成為國醫,我有個同胞兄弟住在臨淄,精於醫術,遠比我強多了。」
於是,淳于意跟著公孫光到了臨淄城,意外碰到了陽慶的兒子陽殷。陽殷估計有事求助於齊王,打算給齊王獻一匹馬,但苦於無人引薦,好在公孫光人脈廣泛,替他引薦,成功將馬獻給了齊王。
如此一來,陽殷欠了公孫光一個大人情。陽慶遠比公孫光兄弟厲害多了,於是公孫光索性將淳于意託付給了陽殷,讓他寫信將淳于意引薦給陽慶。
陽慶是個怪人,醫術非常高明,卻從不醫治人;家藏醫書非常豐富,卻從不展示給自家孩子,也不願意給自己孩子傳授醫術。
或許是冥冥中的緣分,這樣一個怪脾氣之人,卻和淳于意一見如故,非常投緣,越看越歡喜。不過,在傳授醫術給淳于意前,他提了兩個條件:
一、絕不能讓我的子孫後代知道,你是從我這裡學的醫術;
二、跟我學習可以,但先把你腦袋中,那些以前學的雜七雜八的東西全部清除乾淨。
面對怪人提出的怪條件,淳于意絲毫沒有猶豫,馬上答應下來。
在古代社會,缺乏系統教育體系,醫學也不例外,知識的傳承往往靠師徒間口傳心授。醫學是一門實踐經驗非常強的學科,每個傳承者經驗差異很大,甚至會出現相互矛盾的現象,所以路子太雜亂,反而會形成干擾。
陽慶覺得,要想學精醫術,就必須專一,將以前所學的知識全部拋棄,先把自己當作一個醫術基礎為零的醫學素人。
有時候,腦中一片空白之人,方能做到專心致志。
在以後的日子裡,陽慶將生平所學毫無保留地傳授給了淳于意,包括相傳從黃帝、扁鵲那裡傳下來的《脈書》(《脈書》在1984年張家山漢簡有出土,主要講經絡、針灸等)、《五色診》(介紹觀察患者面色,以判斷病情)、《奇咳術》《揆度》《陰陽外變》《藥論》《石神》《接陰陽》等醫學古籍。
師從陽慶後,第一年,淳于意主要學習望聞問切、針灸、藥理學等醫學基礎知識。在第二年,開始參與臨床治療,積累臨床經驗,雖然也治癒了一些人,但醫術還很膚淺。通過兩年的理論學習和臨床實踐,到了第三年,淳于意醫術日益精湛,可以準確判斷患者病情,做到手到病除,治好了不少疑難雜症。
通過三年的學習,淳于意已是一位出色的醫生了,向他求醫的人也越來越多,其中不乏頭有臉的人物,比如齊國官員、王府的內眷等。淳于意在齊國的名氣越來越大。
淳于意不但醫術精湛,而且有個良好的職業習慣,將每次出診過程都詳細記錄在案。直到今天,在史書中,還保留著二十五例病例,如實記錄了患者姓名、職位、性別、症狀、診斷過程以及治療結果等。由於病歷涉及許多專業術語,比較枯燥,就沒必要一一羅列,先簡單介紹幾例。
齊國有個名叫成的侍御史(比御史大夫低一級的監察官員),約淳于意去看病,患者自稱頭疼得厲害。
號脈完畢後,淳于意沒有立即給出診斷結果,只是說,病人病情比較複雜,一兩句話說不清,叮囑了幾句多休息之類的話,就出來了。
成的弟弟昌覺得有點蹊蹺,跟了出來,詢問哥哥病情究竟如何。淳于意便直說:「患者得了疽病(即癰疽),病源在腸胃間,五天後會腫脹,再過八天,就會吐膿血而死。」並指出其病因是酗酒後同房引發的。
疽病是一種急性化膿性疾患,病原菌為葡萄球菌,有的生於皮下組織,也有的寄生於內臟,初期只是區域性疼痛,但隨著腫脹,腫瘤化膿破裂,導致病人死亡。
果如淳于意所言,八天後病人吐膿血而死。
齊王因為自己的小孫子生病後厭食,吃不下飯,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便召淳于意去看病。觀察和詢問後,淳于意診斷出小孩子系精神焦慮引發氣鬱,反胃打嗝吐酸水,導致情緒低落,食慾不振。
淳于意當即給患者開了湯藥,叮囑按時服用。過了一天,病人胸中脹氣消散,兩日後開始進食,三天後痊癒。
沒多久,淳于意又被一名叫作循的齊國郎中令叫去看病。
淳于意趕到時,發現房內早已聚集了許多醫生。他們一致認為,病人是逆氣進入腹腔,都在圍著給病人針灸,但根本無法緩解病人的痛苦。
通過觀察,淳于意認為,是醫生們誤診了,病人得的應該是湧疝,得了這種病,患者會大小便不通。一問,果不然,病人已經三天沒有排便了。
淳于意當即開了一劑火劑湯,病人服用後,很快就能大小便,服了兩劑後已能排便通暢,三劑後便痊癒了。
至於病因,淳于意診斷出是患者長期憋尿同房,造成尿液迴流膀胱,致使無法排便。
一名叫作信的齊國中御府長(負責管理王后錢財衣物等出納及庫藏的官員)出使楚國,經過莒縣陽周水時,察覺橋面損壞嚴重,想拉住轅馬,緊急停車,由於韁繩扯得太急,使拉車的馬兒受驚,連人帶車一起墜入河中。時值嚴冬,信被澆了個透心涼,受了嚴重風寒,回家後忽冷忽熱,高燒不退,幸虧淳于意及時給他開了驅寒退燒藥,他才保住了性命。
再後來,就連宮內眷屬也聽說了淳于意醫術高明,齊國太后因大汗後脫衣小解,導致排便困難,在淳于意的治療之下得以痊癒。
如果遇到得了不治之症的患者,淳于意會將情況如實告知其親屬,比如齊國章武裡有個叫曹山跗的人生病了,找到淳于意。號脈後,淳于意說:「病人生的是肺消癉,外加寒熱病。」當即叮囑患者家屬,已回天乏術,趕緊回去,讓病人好吃好喝等死好了。
曹山跗這類病是沒法治好的,只能聽天由命,但有些病明明可以治好,可是遇到不聽醫囑、自找死路的患者,就是神醫淳于意也沒辦法。
齊國的中尉(負責治安的官員)潘滿如就是這樣一個人,他小腹疼痛厲害,請淳于意診療。號過脈後,淳于意診斷出病因是酒後縱慾過度,告誡他立刻停止同房,否則將有性命之憂。
或許淳于意已料到患者不肯配合治療,後來他遇到齊國一名叫饒的太僕和一名叫由的內史時,他說道:「中尉要是再這樣下去,估計活不過三十天。」
不出所料,潘滿如沒把醫囑當回事,依然故我,我行我素,結果二十天後尿血不止,一命嗚呼。
其他諸侯聽聞淳于意醫術高明後,也紛紛派人來求醫。據淳于意後來回憶,濟北王、淄川王(濟北、淄川是從齊國分出的小國)就曾請他到自己的藩國去治病。
在濟北國,淳于意先後治好了濟北王的風寒、王宮侍女的婦科病和濟北王奶媽的胸悶,在淄川國治好了淄川王的頭疼,以及他的一位美人(嬪妃的稱號)的難產。
濟北王和淄川王深為淳于意的醫術所折服,但總不能將他長留在身邊,於是派人到淳于意那裡去學醫。
濟北王派來的是太醫高期、王禹,淄川王派來的是太倉馬長(淄川國物資儲備庫馬匹管理員)馮信。
高期、王禹是科班出身,濟北王派他們來是情理之中。只是馮信作為管理馬匹的工作人員,派遣他來,實在出人意料,究竟是淄川國實在無人可派,還是淄川王認為醫獸和醫人原理相同,就不得而知了。
雖說找淳于意看病的人越來越多,但似乎並沒有改善他的生活處境(估計病人多是王室貴胄和官員,賴著不給診療費),他依然家徒四壁,一貧如洗。
但是求醫者卻源源不斷,且不說膠西王、濟南王等齊地的諸侯,就是趙王、吳王也千里迢迢派人來找淳于意,讓他不勝其煩。
這些爺們都驕橫跋扈慣了,誰也惹不起,要是硬性拒絕,恐怕招來麻煩不說,說不定還性命難保。於是,淳于意想了個招,將自己戶籍掛在鄰居名下,不再打理家事,四處遊走,在民間看病,掙點零花錢養家餬口。再後來,他乾脆跑到楊虛侯劉將閭(齊悼惠王劉肥之子,齊哀王劉襄、朱虛侯劉章的弟弟)的封地躲了起來。
齊王劉則(齊哀王劉襄之子,諡文王),年不滿二十,或許是因為吃得太好,又懶得動,年紀輕輕,身體太過肥胖,脂肪積累太多,患上嚴重的哮喘,還經常頭痛,造成視力下降,一看就是嚴重的高血糖患者。
劉則本打算找淳于意治病,但派去的官吏根本找不到人,只得作罷。在位十四年後,備受病痛折磨的劉則去世。
劉則一生基本抱病臥床,沒留下一兒半女。按照慣例,諸侯王沒有子嗣,封國當廢除,齊國遂併入中央,由朝廷直轄。
或許是考慮到齊悼惠王劉肥諸子的勢力龐大,尤其是劉襄、劉章、劉興居等人在文帝上位過程中發揮過至關重要的作用,齊國被取消後不到一年,文帝又將齊國一分為七,分封給劉肥諸子,以楊虛侯劉將閭為齊王,即為後來的齊孝王。
淳于意在劉將閭的封地內時,還曾一度跟隨他到過長安,在長安近郊的安陵一帶為人治過病。
在那些年裡,作為五個女兒的父親,淳于意一方面為了養家餬口,不得不冒著非法行醫的風險,在民間替人治病;一面又要躲避諸侯和達官貴人的糾纏,日子過得非常艱辛。
行醫從來就是高風險,沒有人能保證百分百藥到病除,難免出現醫療糾紛,即使是神醫淳于意也承認,自己的診斷無法做到絕對準確。
但是病人和患者家屬可不這麼想。
人一旦生了病,思維方式就變得跟正常人不一樣,在問題認知上出現偏差,在患者看來,醫生就該無所不能。我把個人性命安危交到你手裡,你就得負責到底。只是他們忘了,醫生並非神仙臨凡,其實醫生跟一般人一樣,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只是所從事的職業不同罷了。
絕大多數患者可不這麼想,在其他行業出現失誤,也許可以理解,但他們對醫生相當苛刻,雖說這種心情可以理解,畢竟醫療治病關係人命,生死大事,完全寄託於醫生之手。只是,誰又能完全沒有醫療失誤呢?
醫患關係自古以來就是個難以破解的難題。淳于意有意躲避,不給權貴看病。
這就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態度問題。
再後來,淳于意被任命為齊國太倉令,成了官員後,公務纏身,更難騰出手來替人治病,自然得罪了不少高官和有權有勢之人。
他們決定狠狠整治一下淳于意。
但是,淳于意為官清廉,要找個職務犯罪的證據實在困難。要是從他兼職醫生身份入手,原本是個不錯的突破口,只是醫療治病專業性實在太強,一般外行人很難從技術角度找到把柄,再說古代社會,根本沒有醫療事故鑑定機構,那麼,怎麼辦?
不難,不難,在有著博大精深的官場厚黑學積澱的國度裡,想要整人,辦法多的是。政治問題可以用經濟手段解決,經濟問題可以用政治手段處理,專業問題就用法律手段來整治!
這幫人很快找出了一個無懈可擊的罪證:淳于意私下交遊諸侯!
為防止諸侯相互串通對抗朝廷,漢朝朝廷嚴禁諸侯私自接觸,各個諸侯國的民眾更是不得擅自到處遊走,一經發現,嚴懲不貸。
這也是淳于意一再拒絕趙王、吳王、膠西王等諸侯王邀請的原因,對由此引發的法律後果,他是很清楚的。
一旦朝廷追查起來,這些諸侯王們可以有十萬個理由開脫,倒霉的恐怕就是淳于意了。
但是,在這些諸侯王面前,他太弱小了,總有被官吏堵在家門口,無路可逃的時候,只得給濟北王等人治病。
這就等於坐實了指控,他私自越境,結交諸侯的罪名是逃不了的。
修法事件
文帝前元十三年(西元前167年)夏,淳于意被免去官職後下獄。
太倉令是諸侯國的重要職位,像這樣的官員被罷免治罪,必須報備朝廷。長安方面一聽,淳于意竟然私下到處竄動,與不少諸侯來往,感到事態嚴重。
對諸侯私下結交外臣,朝廷方面歷來非常警惕,不由得懷疑,淳于意如此活躍,在打著治病救人的幌子背後,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朝廷不敢大意,立即下詔給齊國,要求將淳于意押送到長安來。
按照漢律,交遊諸侯罪名坐實,將處以肉刑。這意味著淳于意到長安後,下半輩子將會淪為廢人。
淳于意上路那天,臨淄街頭人山人海,人們都趕來圍觀這位神醫太倉令淪為囚犯後的模樣。
淳于意的五個女兒也來給父親送行。家裡突然出了這麼大的變故,女兒們像天塌了一般,連哭帶喊,悽悽切切,好不心酸。
淳于意本來心情就很差,再被女兒們一通哭鬧,攪得更加心煩意亂,不由得罵道:「哭,就知道哭!生了你們一幫黃毛丫頭,卻沒有一個兒子,關鍵時刻一點用都沒有,哭有什麼用!」
父親的一頓訓斥,深深刺痛了小女兒緹縈的心,她當即下定決心,無論如何都要讓父親免受肉刑的折磨。押送淳于意的隊伍上路後,她一路跟隨押送隊伍,一直追到了長安。
緹縈是看出來了,父親的罪名已經坐實,想要推翻,根本不可能,如今能做的就是主動認罪,爭取寬大處理。能夠改變父親罪刑的只有一人,就是當今天子。到了長安後,緹縈主動上書文帝,信的內容相當感人:
我父親作為朝廷官吏,齊國當地人民都交口稱讚他為官廉潔公正,現在因犯法被判刑。我感到非常痛心,人一旦被處死就不能重生,受刑致殘的人,就算想改過自新,再也無法康復。我情願沒入官府做奴婢,來贖父親的罪,好讓父親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一名犯人的子女,想把書信轉交到皇帝手裡,簡直比登天還難,我們不知道緹縈這位小女孩用了什麼手段,通過層層官吏之手,將書信送到皇帝手中。總之,奇蹟發生了,她的書信被成功送到了文帝手裡。
緹縈質樸的話語打動了皇帝,因為文帝本人至孝,雖然他們地位懸殊,但人對親人的感情都是相同的。
不過,就算是天子也不是萬能的,不能因為一個人上書,就隨意更改判決。退一步講,就算文帝動用皇帝特赦權,赦免了淳于意,那麼以後呢,再出現淳于意這樣的案子怎麼辦?
如果人人都效仿緹縈伏闕上書,又如何處理?
特赦權必須慎用,一旦濫用,無疑是縱容犯罪,後患無窮。
地位決定高度,文帝的位置決定了他做事決不能單靠一時衝動,憑藉個人感情用事。
所以,法律問題還需要法律來解決。
至文帝時,漢朝建立已二十多年,但法律制度依然深受秦律影響,秦法中的許多苛法酷刑都保留了下來。
高祖雖提出過約法三章,廢除秦朝苛法,但在實際的操作中,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兒。
在楚漢之爭及削平異姓諸侯王的戰爭中,高祖常年在外作戰,留蕭何坐鎮關中。
蕭何曾經做過秦朝底層司法管理官員,工作經驗告訴他,約法三章肯定無法應對紛繁複雜的現實社會,更何況此時秦朝剛剛滅亡,在民間潛伏著各種前朝失勢者,他們隨時會伺機而動,利用法律漏洞鑽空子。
政治口號不妨說得漂亮一些,但手中的大棒要時刻高高舉著。
蕭何在秦律基礎上草擬出《九章律》。《九章律》包含盜律、賊律、囚律、捕律、雜律、具律、戶律、興律、廄律九篇,基本涵蓋了社會的方方面面,在漢朝四百年曆史中產生了深遠影響。
1983年底至1984年初,在湖北江陵張家山發現一座漢初墓葬,墓穴內有大量陪葬書簡。書簡內容非常豐富駁雜,涵蓋法律條文、醫學典籍(其中就有淳于意研讀過的《脈書》)等,尤為引人注目的是,墓葬中出土了呂后二年頒佈的《二年律令》,這是研究漢初法律變遷的第一手資料。
從《二年律令》中不難看出,漢初的法律依然非常苛虐,許多秦律的苛法都原封不動保留下來了。
不過,相比秦朝,漢朝的法律總體上有些進步,比如惠帝時廢除挾書律(此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商鞅時期,嚴禁民眾私自藏書,典型的愚民法律)、高後元年廢除妖言罪(在社會上散佈謠言)、三族罪(即將涉罪之人自身家族,以及父族、母族三族之人全部殺掉)等。當然,這些公開宣示,不見得如實執行下去,實際上,縱觀兩漢,為了實際政治鬥爭需要,妖言罪一直存在。
文帝即位時,離秦亡不遠,社會上對苛政的厭惡之情仍在蔓延,加上他本人處於弱勢,所以他推崇黃老思想,為政低調內斂。處理案件時,基本能遵守法律,這一點可從他一再尊重廷尉張釋之的判決就可以看得出來。
秦律中,有許多不人道的法律,其中有一項為商鞅變法時推出的連坐法,就是一人犯罪,全家遭殃。凡家中父母妻兒老小,全受到牽連,一個都逃不掉。
這種惡法實在殘忍,許許多多無辜之人,根本沒做任何錯事,就因受到牽連而被送入大牢。
法律的根本原則應該是懲罰壞人,打擊罪犯,保護善良和無辜者。很明顯,連坐法違背了這一原則。
文帝覺得連坐法再執行下去,無疑會讓更多無辜者蒙冤,實在不公平、不人道,所以他即位第二年,便提出廢除連坐法。
誰承想,他一提出這個想法,就遭到了左右丞相周勃和陳平的反對。
周勃與陳平都是從秦朝過來的人,身上難免留有舊時代的思想烙印。他們認為連坐法可以震懾罪犯,好讓那些潛在的犯罪分子在犯法之前,好好掂量一番,連坐法已經實行很久了,還是維持原樣最好。
這種邏輯實在無法讓人信服,因為謬論即使存在了一萬年,也成不了真理。
在尋常具體政務上,文帝多看這些老臣臉色行事,事事照顧他們的情緒。但在事關國家法律典章這樣的大是大非問題上,他決定不退讓,冷冷回覆說:
「我聽說,法律公正,百姓就會謹慎守法,受到懲罰也會樂於遵從。官員在管理百姓時,要用善念引導民眾,而不是用惡法懲處他們,如果執意如此做,那麼就是用法律手段迫害民眾。我不覺得連坐法有什麼值得稱道的地方,你們還是再斟酌斟酌吧。」
一股寒氣撲面而來,周勃和陳平語塞了。
碰了釘子後,他們開始覺察到,這個年輕皇帝不是靠擺出老資格,憑藉三言兩語就能糊弄過去的。畢竟都是官場老油條了,還等什麼呢?趕緊轉舵,識趣地順從上意才是上上策。二人趕緊回話:「臣等見識短淺,不如陛下看問題看得那麼遠,陛下使有罪之人免除拘捕之苦,不讓無辜之人受到牽連,天下蒼生有幸,蒙受陛下如此大恩,臣等奉詔,請徹底廢除拘捕法、連坐法。」
看到這裡,你有沒有被深深地感動,是否掬了一把清淚?深為大漢數以萬計的民眾感到慶幸,他們遇到了一位前所未有的仁慈明君。
如果真的如此,那麼你就想得太簡單了。
不錯,相對秦始皇父子,文帝是個富有同情心的皇帝,他處處謹慎,不喜歡搞好大喜功之舉。總體來說,是個不錯的人。
但別忘了,他的首要身份是皇帝,絕不能簡單地將他看作一個善良的好人。歷史一再證實,一個好人、一個善良的人,不見得就能做一個好皇帝,一個好皇帝也不見得就是個好人。
一個人,無論個人品行好壞,一旦坐在皇帝寶座上,他的所思所想,首先考慮的就是如何維持江山穩定,如何將位子傳給子孫萬代。至於其他的一切,包括法律等,都只不過是他手中的工具而已,既可以是打擊對手的有力武器,也可以是籠絡民心的手段。
至於如何運用,那就要看政治需要了。
因此,不難理解,同樣是漢文帝,在文帝前元二年(西元前178年)時,他可以與權臣們的阻力抗爭,力行廢除連坐法。但十四年後,在後元元年(西元前163年),他又以誅殺三族手段處置了新垣平。
因為,不這麼做,不足以洗刷文帝受到愚弄帶來的恥辱;不這麼做,不足以平息這樁政治醜聞;不這麼做,不足以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
說白了,文帝就是要用新垣平及其族人的血,製造寒蟬效應,此事到此為止,決不允許人們再討論,就當此事從來沒發生過。
不過緹縈上書救父時,文帝展現給世人的面目,依然是仁慈之君,因為新垣平事件要在三年以後才發生,他暫時還沒有露出權力的獠牙。
有了以前廢除連坐法的經驗,文帝已經輕車熟路了,他下詔,命令相關部門廢除肉刑。
修改、廢除法律畢竟是大事,該走的程式還是要走,該開的會還是要開。
為了做足姿態,文帝在詔書中寫道:
聽說古時候有虞氏(指舜)時期,犯罪之後,就在人犯的帽子和服飾上畫上不同的圖案,來表明他犯罪的程度。就算如此輕微的處罰,也沒人犯罪,那是多麼美好的時代啊。如今刑法中,保留三種肉刑(黥刑、劓刑、刖刑),但犯罪率依然居高不下,這是為什麼?難道是我的德行淺薄,對百姓教化不夠?想想我就很慚愧,現在許多人犯了罪,根本得不到改正的機會,我實在很同情他們。肉刑會讓一個人的肢體終身殘缺,無法復原,這樣的刑法是多麼殘酷,是多麼不人道!我命令從現在起廢除肉刑,用其他辦法替代懲罰,只要犯罪後不逃亡,服刑年滿後就地釋放,恢復自由身。
同樣是廢除法律,但這一次與上次廢除連坐法相比,文帝說話的語氣有點不一樣了。
因為,此時周勃、陳平等政治強人基本都已不在了,對繼任的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文帝說話就沒必要那麼客氣了。
張蒼和馮敬也沒有反駁皇帝詔令的勇氣,他們知道,文帝這不是跟他們商討廢除肉刑的可行性,而是要他們拿出替代肉刑的方案來。經過一番討論後,張蒼和馮敬拿出了一個替代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原判處黥刑的,改判為髡鉗後去服城旦刑、舂刑,即本來是臉上刺字的,改判為剃掉頭髮,戴上鐵項圈,罰去做修城牆和替公家舂米等苦役;
二、原判為劓刑的,改為笞三百,即本來是割掉鼻子的,改判為打三百板子;
三、原應判處斬左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
四、原判處剁掉右腳的,殺人後主動自首、受賄及枉法之人、監守自盜,以及本已判刑,但又重犯罪,一律棄市(在街頭公開斬首);
五、犯人若被判城旦刑和舂刑,刑滿三年後,改為服鬼薪白粲刑一年,即本來罰為無期徒刑,一輩子替朝廷修城牆、戍邊和舂米,現在改革修訂後,修城牆滿三年後,男犯派去深山砍柴(祭祀鬼神放火,要用柴火),女犯派去篩選清洗米(祭祀鬼神用米),期限是一年;
六、服鬼薪白粲刑一年後,服隸臣、隸妾刑一年,免為庶人,即砍柴淘米苦役幹完一年後,再到官府做一年奴婢,才釋放為平民;
七、若原本判處為服隸臣、隸妾刑的,改為服役兩年後,男犯再服為司寇刑(剝奪自由,協助捕盜、運輸等苦役),女犯改為如司寇刑(就是類似司寇刑),一年後釋放。
法律修改案報上去後,文帝當即寫了一個大大的「可」字,宣佈批准。
這次刑法修改案最大受惠者無疑是淳于意。修改案公佈後不久,他即被釋放,回家後根據文帝的要求,給皇帝寫了一份供述詞,詳細介紹了他多年的行醫過程,為後世留下了一份寶貴的醫學資料。
故事看上去似乎很圓滿,孝女救父,孝心感動仁君,釋放名醫,並舉一反三,藉此機會,修改了秦朝以來摧殘人性的肉刑制度。後世史書中,對這一段大書特書,以此作為佐證,來樹立文帝仁義之君的高大形象。
然而,如果仔細閱讀文帝批准的那份由張蒼和馮敬提供的法律修改案,就會發現有點不對勁。
從表面上看,廢除了黥刑、劓刑、刖刑等滅絕人性的酷刑,並規定了徒刑的期限,毫無疑問有著進步意義,但大漢法律由此變得更加寬鬆和人性化了嗎?答案是否定的。
就劓刑、刖刑改為笞刑來說,處以劓刑、刖刑後,如避免傷口感染,除了造成身體殘疾外,起碼可以保住命,但一個人被打三五百板子後,很少有能活下來的。更有斬右足改為直接砍頭,若說是減刑,還不如說是直接給了個痛快而已。
種種跡象說明,文帝的這次刑法改革,不但沒有減輕犯人的懲罰,反而是輕罪重判,以至於許多本來可以活下來的人,死於板子之下,就是僥倖活下來的,也落下了終身殘疾。
這哪裡是減刑的善舉?分明是以輕罰的名義變相殺人!
正義,有多少罪惡都是在披著你的外衣!
歷史的真相,總是這樣令人不忍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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