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沒有,我正想要看。在哪裡演?」

他說了五家劇院,他都很熟悉。「我一有機會就去看。老夥計,再買一份人壽保險如何?賺了這麼多錢得用啊。」

「說不準,說不準。實話告訴你,我可能會感興趣,對,有可能。」

「我什麼時候可以見你?」

「我這個星期很忙,在這裡一直要到星期五,週末我想出去休閒一下。但是下個星期,隨時都可以。」

「那麼晚上呢?」

「可能可以。」

「明天晚上行嗎?」

「我會再告訴你的。明天吃晚飯的時候給我打電話,大概七點左右。我到那時再告訴你。如果可以,我很樂意見你。」

這就將成為我今晚要去看那場電影的原因:明晚要和這個演員談,所以要看他的電影,這樣就有東西可以談,讓他高興了。

大約四點時,我開車到格里費斯公園,仔細地看了看周圍,計劃我要做的事情。我為我的車挑了一個地方,也為薩凱迪的車挑了一個地方。兩地相距不遠,但我的車停在離馬道一端很近的一個地方。他們白天在馬道上騎馬,馬道蜿蜒而上,遍佈整座山。但在這塊地方的正上方,是汽車道。我的意思是,汽車道在山上更高的地方。他們把這座公園叫做公園,但其實是一條俯瞰好萊塢和聖費爾南多峽谷的風光道。有車的人可以開車,對騎馬的人這是一條山間馬道,很少有人走路上去。我要做的就是讓她上車,然後開車上山。我會開到一個平臺,人們可以在那些比較平緩的路段停下車來俯瞰山谷。我會在那裡把車開向路邊,說要停下來,然後我們可以談話。但我並不會把車停下。車會故意地意外衝出路邊,我會跳車。一跳車後,我就會潛入馬道,然後跑回我自己的車,開回家。從薩凱迪的車停的地方,到我要帶她衝出路邊的地方,沿著車道有兩英里距離,但沿著馬道只有一百碼,因為車道為了平緩,是繞著山盤旋而上的,而馬道幾乎是直上直下的。墜車後不到一分鐘內,在人們還沒趕到那裡之前,我就離開並消失了。

我開車上山,選好了地方,是一個小瞭望臺,只能停一兩輛車,而且不是給大車的位置,停大車的地方有矮牆保護,這裡沒有。我下了車,往下看,至少有兩百英尺的垂直落差,車墜地之後大概還有一百英尺可以往下滾。我練習了我要做的事情。我把車駛近路邊,換上空擋,推開了車門。我提醒自己,在她上車時,我只會把自己那邊的車門半關上,這樣就可以很快推開。有可能她會在車即將墜落時,抓住緊急手剎車,救自己一命,然後佔我的上風。也有可能我沒跳出去,和她一起墜落下去。沒關係。這樣的事,你得冒一次險。我一個人在市中心的一家大海鮮餐館吃了晚飯。服務員認識我。我和他開了玩笑,讓他記住那天是星期五。吃完我就回到辦公室,告訴喬·皮特我得工作。我留到十點鐘。我出去的時候,他坐在樓下他的桌前,正在讀一本偵探故事雜誌。

「你工作到很晚啊,赫夫先生。」

「是啊,我還沒做完呢。」

「回家還要做?」

「不是,我要去看場電影。有個演員名叫傑克·克里斯托弗,我明晚要和他談,我現在要去看他的電影。如果我不去,他會不高興的。明天沒時間了,我得今晚去看。」

「那些人可真自戀啊,那幫演員。」

我把車停在劇院附近,四處閒逛了一會兒,然後在十一點左右進去。這次我買的票是樓下的座位。我拿了一張劇目表,放進了口袋。我看了一下,上面有當天的日期。我還得和引座員講話,讓她記住那天是星期幾,還要耍一招讓她記住我。我選了一個靠門的座位,而不是進入走廊中央的座位。我想要在燈光夠亮的地方,這樣她可以看清我。「要開始放長片了嗎?」

「還沒有,先生。剛放完一場,接下來一場是十一點二十分。」

這我知道。這也是為什麼我十一點才去,而不是更早。「天啊,還要等好久呢……是不是整場都有克里斯托弗?」

「我覺得只有最後一部分有他,先生。」

「你的意思是我要等到凌晨一點鐘才能看到那個演員?」

「明晚也放,先生,如果你今晚不想等那麼久的話。售票處會給你退錢的。」

「明晚?讓我看看,明天是星期六,對嗎?」

「對的,先生。」

「不行,明天沒空。得今晚看。」

這部分就夠了,接下來我要耍一招,讓她記住我。那天晚上很熱,她的制服最上邊一顆紐扣解開了。我把手伸到那兒,很快地把它繫上了。我讓她吃了一驚。

「你應該注意一些的。」

「聽著,大小夥子,你一定要讓我汗從鼻尖上淌下來,才高興嗎?」

她又把紐扣解開了。我覺得她會記住的。我進去了。

走廊內的引座員給我指了一個座位,我換了一次座位,移到劇院的另一側,在那裡坐了一分鐘,然後悄悄地通過邊門溜走了。然後,我就可以說我一直看到影片結束。我已經和克里斯托弗說過了,這樣就有理由深夜在那裡了。我也已經和喬·皮特說過了,他的記錄會證明當天是星期幾。我不能證明我一直留到影片結束,但不在場證明不需要完美。我的這個不比多數陪審團聽到過的要差,要比大多數都好得多。只要我覺得過得去,那就一定聽上去不像是個謀殺犯。

我上了車,徑直開往格里費斯公園。晚上那個時候,我可以開得很快。到達的時候,我看了看手錶,時間是十一點二十四分。我停好車,關了發動機,拿了鑰匙,關上車燈。我走到盧斯費利斯大道,從那裡往下走到好萊塢大道。大概是半英里的路。我一路步行,到達大道時,時間是十一點三十五分。我上了一輛街車,坐在車的前端。車到拉布雷亞大道時,離十二點還有五分鐘。直到那時,我的時間掌握得非常好。

我下了車,走到薩凱迪住的丁香公寓樓。那種公寓樓,就是在中央車道旁的兩排平房,都是一室戶的小房子,大多數都是每星期三美元的租金。我從公寓樓正面直接進去。我不想從外面走到停車場,如果那樣給人看到,別人會覺得我在打探隱私。我直接從正面走進去,經過了他住的那間平房。我知道房號,是十一號。裡面有燈亮著。沒關係。那正是我想要的。

我徑直穿過,到了後面的停車場,房客都把車停在那裡。至少是那些有車的人。有一大堆二手、三手、四手還有九手的爛車,他的車就在正中央。我上了車,把鑰匙插進發火裝置,把車啟動了。我關上了車燈,開始倒車。有一輛車從外面開進來。我轉過頭,以免在對方車前燈照射下被看到,然後繼續倒車開了出去。我開上了好萊塢大道。當時正好十二點。我檢查了他的汽油,足夠用。

我不緊不慢,但回到格里費斯公園時還只有十二點十八分。我往上開進格蘭岱爾,因為我不想提前超過兩三分鐘。我想到薩凱迪會怎麼做不在場證明。他根本沒有,因為在家睡覺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不在場證明,除非你有辦法證實,用電話什麼的。他沒有辦法證明,他甚至連電話都沒有。

剛過火車鐵軌我就折返了,沿著河濱車道往北開了一小段路,轉向盧斯費利斯大道,然後把車停好。我把發動機和車燈都關了。正正好好十二點二十七分。我轉過身看,看到我自己的車,大概在我身後一百碼處。我望向樹林中那一小塊空地,那裡沒有車。她還沒來。

我手裡握著手錶。指標已經爬到了十二點三十分,她還沒有來。我把表放回口袋。有一根樹枝斷了——在樹林裡。我跳了起來。然後把車右手邊的窗搖了下來,坐著望向樹林裡,看到底是什麼。我一定在那兒至少瞪了一分鐘。又有一根樹枝斷了,這次離得更近。然後有一道閃光,有東西擊入了我的胸膛,就好像拳王傑克·登普西使盡全部力量給了我一拳。這是槍擊。我那時就明白過來了。並非只有我一個人覺得,這個世界就容不下兩個互相知道對方底細的人。我來到那裡是為了殺她,但她搶先了一步。

我躺倒在座椅上,聽到有腳步向遠處跑。我就在那裡,坐在一輛偷來的車裡,有一顆子彈穿過了我的胸膛,車主正是凱斯在過去一個半月裡跟蹤的那個人。我握住方向盤,讓自己直起身來。我伸手拿鑰匙,然後想起我應該把它留在那兒。我開啟車門。旋轉用的力氣,讓我頭上直冒汗,我都感覺得到。我最後下了車,開始搖搖晃晃地走向我自己的車。我走路走不直,想要坐下,減輕一下我胸中那可怕的重量,但我知道如果那樣做,就永遠夠不到我的車了。我記得要把車鑰匙準備好,就把它從口袋裡拿了出來。我到了車邊,爬了進去。我插進鑰匙,啟動了車。這就是我那天晚上最後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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